海南科技职业大学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设备维修管理办法为了加强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工作,合理使用设备维修经费,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根据《海南科技职业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学校每年根据各学院、各部门设备使用情况和实际需要,确定年度设备维修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实行专款专用。第二条各部门进行仪器设备维修,应填写《海南科技职业大学设备维修申请表》,经教务处、资产处审核,报校领导审批后实施。第三条仪器设备在保质期内的,其维修由供货质保单位负责维修;仪器设备超出质保期的,采取校内维修和校外维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第四条大型或贵重设备维修,使用部门需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进行质量检验后再实施维修。第五条办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多媒体等常用办公设备,可由各部门通过办公经费确定维修。第六条仪器设备维修费用的报销,凭校领导批准后的《设备维修申请表》,并按学校的财务报销制度办理报销手续。第七条各部门要建立设备维修记录制度,注重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修复,避免发生重大设备损坏责任事故。 第八条本办法由校长办公会审定,由资产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以往有关文件中与本办法冲突条款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