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工作,合理使用设备维修经费,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根据《海南科技职业学院仪器设备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校每年根据各二级学院设备使用情况和实际需要, 确定年度设备维修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第二条 各部门进行仪器设备维修,应填写《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设备维修申请表》,经教务处、资产处审核,报校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三条 仪器设备在保质期内的,其维修由供货质保单位负责维修;仪器设备超出质保期的,采取院内维修和院外维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 大型或贵重设备维修,使用部门需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进行质量检验后再实施维修。
第五条 办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多媒体等常用办公设备,可由学院通过办公经费确定维修。
第六条 仪器设备维修费用的报销,凭院领导批准后的《设备维修申请表》,并按学院的财务报销制度办理报销手续。
第七条 各部门要建立设备维修记录制度,注重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修复,避免发生重大设备损坏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