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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09-19
2016
关于做好海南省第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各单位:根据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海南省第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琼社科〔2016〕74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评范围1.在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海南行政区域内的组织或公民(具有海南户籍,或在海南从事专职或兼职研究的人员)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属于本省的成果,包括专著、编著(含译著、教材、科普读物、古籍整理出版物、地方志、工具书等)、论文、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论证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在省级及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内刊上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没有发表但被地厅级以上决策部门采用、推广并出具证明的研究报告等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符合规定均可申报评奖。2.公开出版的著作以出版社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刊发的论文、研究报告以出刊时间为准,内部研究报告以其被有关决策部门采用、推广的时间为准。3.本省作者同外省作者合作的研究成果,本省作者须为第一作者或主编(第一主编)方可申评。4.个人同一专题有较强系统性辑集而成的论文集可作为专著申评;个人有内在逻辑联系、为同一内容向纵深研究的系列论文,可选定一篇为其代表作,以该篇题目申评(其它论文作为附属材料);多人文章汇编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以全书整体名义申评,但其中单篇论文可以个人成果形式申评。多卷本科研成果若已出齐可申评(参评时间以最后一本著作出版日期为准);丛书不评整个系列,其中相对独立的分册可申评;文艺创作、新闻报道、年鉴、人物传略、回忆录等不属申评范围,但这方面的理论性研究成果可申评。5.已获得高于或相当于省部级奖励的科研成果不列入本次评奖范围,但其成果可由作者申报载入《海南省第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奖名录》。著作权有争议的成果,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属国家秘密的研究成果,均不得申评。二、奖项设置本次评奖设专著奖、编著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四类奖项,每类奖相应分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根据实际情况,可增设特别奖,对特别重大的成果进行嘉奖。总获奖数控制在总有效申报数的30%以内,宁缺勿滥。其中一等奖占总获奖数的15%左右,二等奖占总获奖数的30%左右,三等奖占总获奖数的55%左右。对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三、评奖程序评审工作按初评、复评、终审的程序进行。省社科评奖办组建学科评审组和复评组,由学科评审组对成果进行初评;复评组对初评入选成果进行复评,提出拟奖成果名单及奖项建议,提交省评奖委员会审定。评审结果将在海南日报和海南社会科学网公示。四、申报办法1. 允许每个作者以个人名义(个人成果)申报一项、联名(多人合作的成果)申报二项。多人合作的成果应由主编或第一作者牵头申报,填写成果作者最多不得超过5人(如作者不止5人,加注“等”字);如主编或第一作者不申报,可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其他作者牵头申报。以单位或课题组署名的集体成果,必须由单位负责人或课题组组长牵头申报,申报数量不限。已经去世的作者在评选时限内的研究成果可由其原单位代为申报。2.参评成果不得多渠道申报,一经发现多头申报即取消申报资格。3.外文著作须附1万字左右的中文摘要,明确阐述核心观点和主要内容,外文论文须附全文中文翻译。外文著作和论文均须有两名同学科同语种的正高职称的专家推荐意见,方可申报。五、时间安排1.申报评奖须按要求填报《海南省第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一式5份,其中原件1份,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报送成果(专著、编著、研究报告均为原件,一式3份,如译著还需同时报外文原件;论文原件1份,复印件2份)及佐证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3份;佐证材料原件由省社科评奖办审核后退回)。《评奖申报表》从海南社会科学网(网址:http://www. hnskl.net)下载使用。2.各单位于10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5961186附件:关于开展海南省第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doc附件:海南省第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doc 科研处 2016年9月19日
2016.09.19
09-18
2016
关于做好2017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6〕159号)要求,现将相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领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二、项目申请人资格条件(一)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有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申报时年龄不超过60岁;(三)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另一个项目的申请;(四)历年立项未结题和被撤项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自撤项发文之日起3年内)不能再申报此类项目;(五)己在其他部门申请立项或已立项的项目不能再重复申报此类项目;(六)申请人只能从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科学研究项目中选择一类进行申报。三、项目层次2017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层次,申请人只可选择其中一类进行申报,评审时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分开评审,重点项目落选将不参与一般项目评审。四、申报要求(一)申报需严格按照指南(详见附件)进行,指南外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二)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教改项目研究;(三)项目要从我省高等教育教学的实际出发,注重系统研究、整体优化、综合实践,要有一定的推广性;(四)已立项研究较多,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新思想、新发展的,不再申报。五、申报程序申请人根据通知要求并按照项目指南进行选题,认真填写《申请书》,于10月24日前报送至科研处。由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65961186。附件: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附件:2017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doc附件: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2015年版).doc科研处 2016年9月18日
2016.09.18
09-18
2016
关于做好2017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6〕159号)要求,现将相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领域自然科学(理、工、农、医)和人文与社会科学。二、项目申请人资格条件(一)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有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申报时年龄不超过60岁;(三)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另一个项目的申请;(四)历年立项未结题和被撤项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自撤项发文之日起3年内)不能再申报此类项目;(五)己在其他部门申请立项或已立项的项目不能再重复申报此类项目;(六)申请人只能从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科学研究项目中选择一类进行申报。三、项目层次2017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层次,申请人只可选择其中一类进行申报,评审时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分开评审,重点项目落选将不参与一般项目评审。四、申报要求(一)申报需严格按照指南(详见附件)进行,指南外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二)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教改项目研究;(三)项目要从我省高等教育教学的实际出发,注重系统研究、整体优化、综合实践,要有一定的推广性;(四)已立项研究较多,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新思想、新发展的,不再申报。五、申报程序申请人根据通知要求并按照项目指南进行选题,认真填写《申请书》,于10月24日前报送至科研处。由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65961186。附件: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附件:2017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指南.doc附件: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2015年版).doc 科研处 2016年9月18日
2016.09.18
08-31
2016
转发: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海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教研机构,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教管办,省内各高校,各中职集团校,厅直属各中学:为促进我省教育科研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办计划组织开展海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2016年8月26日-9月18日(因中秋节放假,原截止15日延迟3天),逾期不予受理(9月18日为省级申报截止时间,各市县、各学校报送截止时间不同,请申报人注意查看本市县、本学校通知)。二、申报对象本次课题采取分类申报,每人只允许选择其中一类课题申报,课题申报类别、对象、条件具体要求如下:(一)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面向全省申报,以高校、示范中职校、省一级学校为主,课题申请人必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或博士以上学位,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重点课题可以申请每项2万元课题资助。(二)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面向全省申报,以高校、中职学校、特殊学校、高中学校为主,课题申请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不具备的须由两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一般课题将在结题后每项给予2000-5000元成果奖励。(三)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限中小学、幼儿园老师申报,省级科研骨干限报专项课题,课题申请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省级教育科研骨干荣誉证书。专项课题将在结题后每项给予500-1500元成果奖励。(四)凡已主持省级在研课题且未结题的不得申报。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另一个课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与2个课题申报,请各单位严格把关,严禁违规申报。三、选题要求所申报的课题选题必须结合本单位、本人的教育教学实践,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价值,且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前瞻性和可行性,具体要求如下:(一)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请根据教育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并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实践自拟课题名称,选题要符合我省教育发展实际,紧贴教育教学实践,研究内容聚焦,对象明确,方法科学,严禁申报假大空的选题。(二)专项课题:专项课题必须紧紧围绕“有效教学”这个主题进行选题(偏离该主题的选题一律不接受),必须紧贴本校、本学科和自身教育教学实践,选题要小,内容要具体、可操作,课题名称自拟,严禁申报“***学科有效教学研究”等假大空的选题。(三)凡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20字以内。(四)不接受以编写教材、丛书、工具书、教辅教材、试卷试题、各类编著、论文集等为直接目的课题申报。(五)所申报课题必须是教育教学领域的,不接受纯学科、纯专业类别选题的课题申报。四、申报评审程序本次申报采取逐级申报评审,各单位、各学校必须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评选,且一律要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和正式发文通报,接受群众监督。具体申报程序评审如下:(一)校级申报评审:各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本校所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打分,合格的立项为校级课题,并遴选出规定名额的优秀课题上报上一级评审(高校及省直属学校请报省级评审)。(二)市县评审:各市县科研主管机构组织专家对各市县学校报送的课题进行评审打分,合格的立项为市县级课题,并遴选出规定名额的优秀课题上报上一级评审。(三)省级评审:我办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课题进行评审打分,评审通过则按程序和规定予以立项为省级课题,发放课题立项通知书。五、申报指标分配由于省级科研经费有限,本次省级课题请各单位严格按分配指标进行申报,具体名额分配如下:课题立项类别申报单位省级申报名额重点课题以高校、中职示范校、省一级学校为主每单位限报3项一般课题海南大学15海南师范大学20其他本科院校(4所)8专科院校(11所)5省属中职学校(24所)3省属中学(含海师附中)3各类附属中小学幼儿园2海口(含中职)10三亚、儋州(含中职)6其他市县(含中职)2专项课题省级科研骨干申报名额单独计算,不含在所分配名额内省属中学(含海师附中)10各类附属中小学幼儿园5海口40三亚、儋州20其他市县12省级科研骨干还没有课题的可申报1个说明:如某些单位课题较多,而某些单位名额用不完,则名额将根据后期具体上报情况灵活调剂,请需要调剂名额的单位在9月15日后主动与我办联系了解情况。六、材料报送(一)省级评审材料报送清单1、纸质版申报材料:每项课题需报送盖章纸质版《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见附件)原件1份(市县或学校需要留底请自行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应份数),本单位盖章的《2016年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1份(由申请人填写,单位汇总)。2、电子版申报材料:与纸质版材料内容、顺序一致,包括申报课题的电子版《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和本单位电子版《2016年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由申请人填写,单位汇总)。电子版材料请全部放入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为:单位名称:共?项;每个课题申报书word文档统一编号命名为:序号-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申报类别-课题分类-课题名称;信息汇报表命名为:单位名称:2016年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3、在线填写《2016年省规划课题申报信息登记表》:请各单位在审核通过后尽快通知上报省级评审的课题申请人通过手机或电脑在线填写,未按时填写的课题将无法进入省级立项评审。(二)省级评审报送材料时间与地点1、纸质版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任何个人直接报送。报送时间为2016年9月10日至9月18日17:00(因中秋节放假,原截止15日延迟3天),逾期不收。报送方式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1)直接送达:地址为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26号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204办公室,送前请查询好具体交通路线并电话联系确定办公室有人:36652759。【来院路线】(2)快递送达:地址为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26号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204#,收件人:王女,电话:36652759,快递请注明“课题申报材料”和“上班时间配送”。快递发出后请到我办网站留言告知快递单号等信息,以便跟踪接收和反馈收件情况,未告知者不予反馈。选择快递方式请尽量提前并务必保证快递能够在2016年9月18日17:00前送达,逾期不收。2、电子版申报材料:各单位按要求整理打包后于2016年9月10日至9月18日17:00前统一发送到我办邮箱:hnkt08@163.com。不接收任何个人发送申报材料。3、在线填写《2016年省规划课题申报信息登记表》:由各单位通知报送我办的课题申请人在2016年9月10日00:00-9月18日24:00前亲自填写,过时系统自动关闭。填写方法如下:(1)电脑在线填写:请访问我办网站(my.hersp.com/9036)后,点击相应图标即可进入填写,或直接点击此处进入填写。(2)手机微信填写:请首先搜索并关注我办微信公众号:hnhersp,然后文字回复“课题申报”按提示信息操作填写即可。七、其他(一)由于财政要求9月30日前必须完成经费支出,因此本次课题申报时间紧急,请各单位、各学校尽快根据我办通知重新转发该通知,并请结合本单位、学校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材料报送数量(省级评审只需报送1份原件)、时间、地点等方面的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课题申报和材料审核报送工作。(二)请各课题申请人必须仔细阅读本通知及各单位转发的通知和相关附件,仔细阅读并按要求填写、排版、打印、装订《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按时填写《2016年省规划课题申报信息登记表》,严格遵守各项工作时间节点。(三)如有任何问题请访问我办网站点击右上角【问题咨询】留言咨询:my.hersp.com/9036(请收藏);咨询电话:36652759,联系人:谢炜,伍海云,王女。(四)课题立项评审结果将通过我办微信公众号:hnhersp和网站发布,请密切关注。附件(请点击查看或下载):1、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2016年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3、在线填写《2016年省规划课题申报信息登记表》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8月25日学校要求:各单位积极组织做好申报工作,按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2016年9月12日前报送科研处。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65961186 科研处 2016年8月31日
2016.08.31
08-02
2016
关于申报2017年度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为做好2017年度海南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要求详见附件2017年海南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二、在线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材料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p.hist.gov.cn)网上填报。申报流程为:(一)注册帐号。本单位的“项目申报人”帐号由单位管理员(科研处)统一管理,需要注册的教职工请联系单位管理员。(已注册的教职工可以直接使用原账号登陆,不需要重新注册。)(二)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人登陆系统后在线填写申请材料《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资料(相关附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为必备附件,其余如查新报告等为可选附件),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三)在线审核。单位管理员对申报材料审核后提交至省科技厅(同时在项目申报人处系统自动生成正式PDF申报书)。(四)上报纸件申请材料。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下载打印正式PDF 申报书(正式版申报书应有水印号,项目状态为待接收纸面材料),按顺序装订申报书和相关附件。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由科研处统一报送省政务中心省科技厅审批办。三、注意事项(一)填写申报书前,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有效。(二)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纸质材料必须与网上填写内容一致;所有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三)在申报材料规定的栏目中签字、盖章,项目组成员未签字、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未盖章的纸件材料不予受理。(四)装订要求。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四、时间要求我校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6日;书面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由于报送时间相对集中,请各项目申报人提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避免网络拥堵。五、联系方式(一)我校联系方式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5961186(二)科技厅申报咨询电话联系电话:65339913、65329449附件1:2017年海南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doc附件2:2017年海南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各单位申报限项清单.doc 科研处 2016年8月2日
2016.08.02
08-02
2016
关于申报2017年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为做好2017年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要求详见附件(2017年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二、在线申报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p.hist.gov.cn/egrantweb/)网上填报。申报流程为:(一)注册帐号。本单位的“项目申报人”帐号由单位管理员(科研处)统一管理,需要注册的教职工请联系单位管理员。(已注册的教职工可以直接使用原账号登陆,不需要重新注册。)(二)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人登陆系统后在线填写申请材料《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三)在线审核。单位管理员对申报材料审核后提交至省科技厅(同时在项目申报人处系统自动生成正式PDF申报书)。(四)上报纸件申请材料。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下载打印正式PDF 申报书(正式版申报书应有水印号),按顺序装订申报书和相关附件(相关附件: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成果鉴定证书、成果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专利证书、检测报告、查新证明、新药证书、特殊产品生产许可证、获奖证书、环保证明、用户意见等)。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由科研处统一报送省政务中心省科技厅审批办。必备附件: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2015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含附注)及会计报表(企业财务审计报告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的公章,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申报单位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三、注意事项(一)填写申报书前,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有效。(二)申报纸质材料一式六份,纸质材料必须与网上填写内容一致;所有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三)在申报材料规定的栏目中签字、盖章,项目组成员未签字、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未盖章的纸件材料不予受理。(四)装订要求。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四、时间要求我校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6日;书面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由于报送时间相对集中,请各项目申报人提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避免网络拥堵。五、联系方式(一)我校联系方式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5961186(二)科技厅申报咨询电话1.各支持方向业务性问题请按下面所列电话咨询:高新技术方向:省科技厅高新处,电话:65323068;现代农业方向:省科技厅农村处,电话:65332420;社会发展方向:省科技厅社发处,电话:65200591,65326282,65356955;科技合作方向:省科技厅合作处,电话:65342482;软科学研究方向:省科技厅政策处,电话:65351563。2.综合咨询和申报系统电话咨询: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电话:65325961(综合咨询);省科技厅信息所,电话:65342881(申报系统咨询)。附件:2017年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科研处 2016年8月2日
2016.08.02
08-02
2016
关于申报2017年度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为做好2017年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要求详见附件(2017年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二、在线申报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p.hist.gov.cn/egrantweb/)网上填报。申报流程为:(一)注册帐号。本单位的“项目申报人”帐号由单位管理员(科研处)统一管理,需要注册的教职工请联系单位管理员。(已注册的教职工可以直接使用原账号登陆,不需要重新注册。)(二)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后在线填写申报材料《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三)在线审核。单位管理员对申报材料审核无误后提交至省科技厅。(四)报送纸件申报材料。单位管理员提交至省科技厅后,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下载打印正式PDF 申报书(正式版申报书应有水印号),按顺序装订申报书和相关附件,经项目组成员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科研处统一报送。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2015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含附注)及会计报表(企业财务审计报告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的公章,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申报单位为事业单位的必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其它需提供附件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专利证书、检测报告、新药证书、特殊产品生产许可证、获奖证书、环保证明、用户意见等。三、注意事项(一)填写申报书前,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有效。(二)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九份,纸质材料必须与网上填写内容一致;所有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三)在申报材料规定的栏目中签字、盖章,项目组成员未签字、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未盖章的纸件材料不予受理。(四)装订要求。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四、时间要求我校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6日;书面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由于报送时间相对集中,请各项目申报人提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避免网络拥堵。五、联系方式(一)我校联系方式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5961186(二)科技厅申报咨询电话综合咨询: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65319873申报系统咨询:65347994申报指南各支持方向业务性问题咨询:电子信息、低碳制造:省科技厅高新处,电话:65323068;热带高效农业:省科技厅农村处,电话:65333021;海洋、人口与健康:省科技厅社发处,电话:65328752。 附件:2017年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科研处 2016年8月2日
2016.08.02
08-02
2016
关于申报2017年海南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为做好2017年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要求海南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下设6个专项,分别为: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大仪共享平台建设专项,省院士工作站专项,省科学普及专项,省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专项,省“三区”和中西部市县科技人才专项,省属科研院所技术开发专项。各专项的申报范围及要求详见申报指南(见附件)。二、在线申报6个专项下的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科学普及,省农业科技集成示范园,省属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省“三区”和中西部市县科技人才专项(方向)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p.hist.gov.cn/egrantweb/)网上填报,申报流程如下。其他专项的申报方式见申报指南。(一)注册帐号。本单位的“项目申报人”帐号由单位管理员(科研处)统一管理,需要注册的教职工请联系单位管理员。(已注册的教职工可以直接使用原账号登陆,不需要重新注册。)(二)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人登陆系统后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三)在线审核。单位管理员对申报材料审核后提交至省科技厅(同时在项目申报人处系统自动生成正式PDF申报书)。(四)上报纸件申请材料。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下载打印正式PDF 申报书(正式版申报书应有水印号),按顺序装订申报书和相关附件(相关附件: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成果鉴定证书、成果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专利证书、检测报告、查新证明、新药证书、特殊产品生产许可证、获奖证书、环保证明、用户意见等)。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由科研处统一报送省政务中心省科技厅审批办。三、注意事项(一)填写项目申报书前,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有效。(二)申报纸质材料必须与网上填写内容一致;所有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三)在申报材料规定的栏目中签字、盖章,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未签字、申请单位和合作单位未盖章的纸件材料不予受理。(四)装订要求。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四、时间要求详见各专项申报指南,请提前一周报送至科研处。五、联系方式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5961186附件1:2017年海南省科学普及专项申报指南.doc附件2:2017年海南省院士工作站申报指南.doc附件3:2017年海南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大仪共享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doc附件4:2017年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专项申报指南.doc附件5:2017年三区人才专项申报指南.doc附件6:2017年省属科研院所技术开发专项申报指南.doc 科研处 2016年8月2日
2016.08.02
07-08
2016
关于申报2016年体育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的通知
全院各单位:根据《海南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商情申报2016年体育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的通知》(琼教体[2016]107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一、项目范围申请者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申报项目要切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等精神,着眼于学校体育、校园足球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高针对性,增强前瞻性;要紧贴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加强对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注重实效性。 2016年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研究:1.中小学田径、游泳、体操、排球等运动项目教学指南和技能等级评定标准研究;2.普通高等学校田径、游泳、体操、排球等运动项目教学指南和技能等级评定标准研究;3.大中小学体育课程衔接体系构建研究;4.体育教育本科专业学生普通高考体育测试办法修订研究;5.学校、家庭、社区协同指导和强化青少年学生体育锻炼机制研究;6.高等职业学校体育教学指导纲要实施体系研究;7.学校体育课余训练与竞赛管理办法研究;8.体育教师领军人才实施方案研究;9.高校体育教师职称(职务)评聘改革办法研究;10.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及纳入政府、教育和学校考核评价研究;11.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健康教育实施方案研究。项目管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设重大、一般选题若干。申请者应根据上述要求,结合自身的研究专长拟定选题,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研究周期为1年,最终成果根据研究任务需要,可确定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并被我司采纳或转化为政策储备。研究成果要反映实际、符合规范、注重创新、有所建树。三、申报条件(一)申请者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科研机构或高等学校的在岗教师、科研人员或有关业务干部,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二)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申请者应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四、申报程序项目申报资料(《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于7月14日前报送至科研处,一式7份。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961186附件1: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申报书.doc附件2:关于商请申报2016年度体育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的函.doc附件3:琼教体【2016】107号.rar 科研处 2016年7月8日
2016.07.08
06-23
2016
关于申报2016年度教育部美育研究专项任务的通知
全院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美育研究专项任务目的通知》(琼教体[2016]87号),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申请者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申报项目要切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等精神,着眼于学校美育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高针对性,增强前瞻性;紧贴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加强对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注重时效性。 2016年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研究: 1.学校美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 2.学校美育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艺术研究 3.美育对人全面发展影响研究 4.采取多种途径破解学校美育师资设备短缺问题研究 5.学校美育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建设研究 6.中小学校美育评价制度试点推进研究 7.中小学生艺术教育工作坊活动模式研究 8.高师美术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9.高师音乐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10.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大学生音乐教育教学能力研究 11.中小学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研究 12.全国农村艺术教育实验县学校文体工作研究 项目管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设重大、一般选题若干。申请者应该根据上述要求,结合自身的研究专长拟定选题,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为1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研究成果反映实际、符合规范、注重创新、有所建树。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科研机构或高等学校的在岗教师、科研人员或有关业务干部,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2.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申请者应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请参照《教育课题研究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管理项目研究经费。 四、申报程序 申请者请在2016年6月29日前,按要求将以下材料统一报送科研处: 1.《2016年度美育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报统计表》(见附件1,一下简称《统计表》)发送电子文本至keyanchu6596@126.com; 2.《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纸质件7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同时发送电子文本至keyanchu6596@126.com;3.包括《统计表》《申报书》电子版的光盘1张,盘面标明“海南科技职业学院”和“美育项目”字样。 联系人:李戴; 电话:65961186附件1:2016年度美育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报统计表.xls附件2: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申报书.doc附件3:关于商请申报2016年度美育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的函.pdf附件4:琼教体[2016]87号.rar 科研处 2016年6月23日
2016.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