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美育研究专项任务目的通知》(琼教体[2016]87号),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申请者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申报项目要切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等精神,着眼于学校美育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高针对性,增强前瞻性;紧贴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加强对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注重时效性。
2016年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研究:
1.学校美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
2.学校美育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艺术研究
3.美育对人全面发展影响研究
4.采取多种途径破解学校美育师资设备短缺问题研究
5.学校美育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建设研究
6.中小学校美育评价制度试点推进研究
7.中小学生艺术教育工作坊活动模式研究
8.高师美术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9.高师音乐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10.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大学生音乐教育教学能力研究
11.中小学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研究
12.全国农村艺术教育实验县学校文体工作研究
项目管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设重大、一般选题若干。申请者应该根据上述要求,结合自身的研究专长拟定选题,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为1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研究成果反映实际、符合规范、注重创新、有所建树。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科研机构或高等学校的在岗教师、科研人员或有关业务干部,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2.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申请者应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请参照《教育课题研究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管理项目研究经费。
四、申报程序
申请者请在2016年6月29日前,按要求将以下材料统一报送科研处:
1.《2016年度美育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报统计表》(见附件1,一下简称《统计表》)发送电子文本至keyanchu6596@126.com;
2.《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纸质件7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同时发送电子文本至keyanchu6596@126.com;
3.包括《统计表》《申报书》电子版的光盘1张,盘面标明“海南科技职业学院”和“美育项目”字样。
联系人:李戴; 电话:65961186
附件2:
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
关于商请申报2016年度美育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的函.pdf
附件4:
琼教体[2016]87号.rar
科研处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