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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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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013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 补考工作的通知 公共课部、思政部、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考时间:2013年10月11~13日 二、补考课程安排 (一)统一安排补考或缓考的课程为《高等数学》、《实用英语》、《中国特社社会主义理论》、《体育》4门,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0月12日 8:30-10:00 《高等数学》 10月12日 10:30-12:00 《实用英语》 10月12日 14:30-15:30 中国特社社会主义理论 10月12日 17:00-17:30 体育 (二)除统一时间安排补考(缓考)的课程外,其他课程的补考(缓考)由各二级学院自主安排,并于2013年10月8日前将本学院补考安排送交教务处教务科。 三、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补考工作,认真组织落实好各项任务。 (一)课程所属学院、部门须仔细统计相关课程的补考学生和缓考学生数据,提前印制试卷。 (二)按照补考安排并通知监考教师。标准考场为每个考场30名考生,必须安排2名监考教师监考。 (三)监考教师须严格履行监考职责。佩戴监考证,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编排座次表,认真做好考场情况记录并督促本考场的全部考生签到。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立即认真清点考卷,并将试卷和考场情况登记表、签到表一并交回分院教学秘书。 (四)请各二级学院及时通知参加补考的学生(包括批准缓考的学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按规定的补考时间和地点参加补考。在考试过程中,考生须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考前一周做好相关宣传教育工作。 (五)补考结束后三天内,各二级学院将成绩报送到教务处学籍科,确保考生补考成绩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发现后将严肃处理。 望公共课部、思政部、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补考准备工作,确保本次补考工作顺利完成。 教务处 2013年9月27日
2013.09.27
09-23
2013
关于2013级新生转专业相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2013级新生转专业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稳妥、有序、高效地做好201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海南科技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海南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现对新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专业程序: 1.由学生个人提交书面申请、填写转专业审批表; 2.转出和转入学院领导对需转专业学生申请进行审核,审核要求依据《海南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进行逐一审核办理。 3.凡是转专业同学在转入后的班级领取教材,在现报到班级暂时不领取教材。 二、转专业时间、地点: 1.时间:2013年9月24日全天-9月25日上午12:00 2.地点:转专业集体办公地点为图书馆一楼展厅 三、组织过程: 1.各分院辅导员接到通知后,辅导员在所辅导的班级亲自宣读此通知,确保通知到每一位新生,使有转专业需求的同学按时到场,听取专业介绍。 2.有其他专业需要转相关专业的由辅导员授理学生填表,审批后送达到转入专业所在学院、转出专业所在学院、教务处学籍科,学工处。 3.各分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做转专业工作组织宣讲发言。 4.各分院选拔每专业优秀教师进行现场针对逐个专业进行宣讲。 5.组织专业老师现场咨询。 6.组织教学秘书、学工干部、辅导员现场登记转专业学生信息,24日上午学生在表格领取处(图书馆一楼展厅)领取表格,填完后,交辅导员汇总分类,学生到转出、转入单位办理签字手续,办理完成后交至学籍科收表处。25日下午14:30前由教学秘书汇总转入统计表、转出统计表、学生名册上交至教务处学籍科。25日下午学籍科反馈二级学院上交表格至学工处,26日上交学生名册。 7.教务处学籍科针对各分院上交的汇总表和申请表逐一审批,完成后,审批表原件留存教务处学籍科,复印三份,分别送至转入专业所在学院、转出专业所在学院、学工处。 四、专业介绍时间安排: 时间 分院专业介绍 新生人数 介绍地点 24日 上午 9:00-9:40 生物化学工程学院 180 学术报告厅 1楼 9:40-10:20 信息工程学院 185 10:20-11:00 太阳能工程学院 57 11:00-12:00 建筑工程学院 355 24日 下午 15:00-15:40 艺术设计学院 36 学术报告厅 1楼 15:40-16:10 爱德华健康管理学院 32 16:10-17:30 国际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 588 24日上午 9:00-10:20 机电工程学院 340 学术报告厅 2楼 10:20-11:50 航海学院 601 24日 下午 15:00-17:30 航海学院 601 学术报告厅 2楼 五、组织指导思想: 1.各二级学院严禁跨专业宣传,不在现场登记的同学,其他时间由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申请需经招生办主任审批、学工处长审批、教务处常务副处长审批后,交各分院办理审批手续后,交秘书汇总,报教务处。 2.艺术类专业,成班人数小于10人的,不设班,次年停止招生或取得培训机构许可后继续招生。英语专业、动漫专业成班人数小于15人的,不设班,次年停止招生。其他专业成班人数小于20人的,不设班。成班标准参照此标准,若有特殊成班要求,书面报告事务中心,呈书记审批。 3.原在校跟读通过单招考试被录取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4.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不能相互转专业。 5.每位学生只允许转一次专业,第二次不重复受理,请学生慎重选择。 特此提出以上指导思想,请各二级分院参照落实。 附件:1.海南科技职业学院转专业审批表 2.转出统计表 3.转入统计表 4.学生名册 教务处 2013年9月23日
2013.09.23
09-13
2013
关于2014届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4届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 通知 各二级学院(2014届统招毕业班辅导员): 根据新华社海南分社的工作安排,2014届毕业生学历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基本信息登记 1.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学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必需的和学校应存档的有关毕业生信息,详细信息见《数据库标准格式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登记表(样本)》。 2.请各2014届统招毕业班辅导员至各学院教秘处下载《数据库标准格式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登记表(样本)》并组织本班学生认真核对、填写。 (1)姓名要求按高考录取时的姓名(即教育部新生录取库的姓名)填写,如有更改,请填写《学籍更改申请表》并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学历层次为“普通专科”; (3)我院的学院代码为:14172; 3.毕业生基本信息为毕业证书填发及上报教育部的重要信息,各项信息填报应真实、准确,特别要注意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同时要求每位学生必须认真核对本人各项基本信息。 二、采集时间 1.采集时间:2013年9月28—29日两天; 2.采集对象:2014届统招毕业生; 3.采集费用:15元/人标准收取拍照费; 4.采集单位:新华社海南分社; 5.采集要求: (1)辅导员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同学参加学校安排的图像信息采集,不得缺席。 (2)因信息采集时需刷身份证磁片,故参加图像采集学生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3)着装整齐,不得奇装异服,穿有衬衣领上衣; (4)发式简洁大方(女生统一扎马尾、额头处不得留有刘海、耳朵全部露出不得佩戴首饰); (5)缴清三年统招大专各项学杂费用(由财务处提供欠费同学清单,清单内同学,不予以采集)。若因学生拖欠学杂费用,导致毕业证延期发放,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6.不采集图像的后果: 毕业证上的个人相片要求统一为打印版本,并在教育部学历信息网上备案,不采集图像者毕业时会显示无学历信息未达到毕业资格。一般达到毕业要求者会注册“毕业证书”字样,未达到毕业要求者注册“结业证书”字样。因此,每位同学务必缴清费用后参加学校安排的图像信息采集。如因缺席图像采集产生照片无法上传至教育部,最终导致毕业证延期发放,责任自负。 三、采集流程 1.各班级明确采集时间、地点:2013年9月28—29日两天的具体拍照时间及安排学籍科另行通知; 2.各二级学院组织辅导员填写登记表、收取学生采集费用,以班级为单位收齐报送财务处,由财务处开出缴费收据; 3.财务处开出缴费收据并提供2011级统招大专欠费学生名单; 4.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2013年9月17日下午五点前将本分院内辅导员提供的登记表及财务处开据的缴费收据上报学籍科,学籍科统一报送新华社海南分社。(登记表提供电子版一份,纸质板一份,纸质版要求有辅导员、学工副院长签字盖章)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3年9月13日
2013.09.13
06-17
2013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 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期末课程考核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检查教学水平与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起着导向的作用。为了切实做好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的期末考试工作,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本学期初开课的所有课程在6月21日之前结课,并进行相应的考前复习,由任课老师、班主任、辅导员等相关人员组织学生自主复习辅导,学生不允许离开学校。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2012级学生考试时间安排 1.考查课程 任课教师自行安排随堂考查。 2.考试课程 考试时间定在6月26日—6月28日,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一般为90分钟。 3.公共课程 高数类:6月26日8:30—10:00 实用英语:6月26日10:30—12:00 毛概:6月26日14:30—16:00 计算机基础:6月27日 (二)2011级学生考试时间安排 1.考查课程 任课教师自行安排随堂考查。 2.考试课程 考试时间定在7月1日—7月3日,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一般为90分钟。 二、命题与试卷 统招专业各门课程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材内容命题。试卷按统一格式制作。题型由课程性质确定。命题范围要覆盖各章节,难易度适中,要有明显的区分度。一般“三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题约占70%,难度适中题占20%,有难度题约占10%。要求命A、B二套试卷,A、B试卷重复率不超过30%,每套试卷均应附有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为今后建立课程试题库奠定基础。 由教研室统一排课的课程,如高数、实用英语、计算机基础等实行教考分离,由教研室统一安排出卷,呈交各公共课试卷一份(含A、B卷和答案)至教务科,由教务处审批。模板由教务处教务科提供。 三、试卷制作 试卷统一按照教务处制定的规范模板来制作。各分院请在6月19日—6月20日(第十六周)内将考试卷报送教务处专人保管、抽题。送印的试卷由命题教师命好后,填写试卷审批表,送系部教研室主任及分院领导审批,连同电子版一起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专人审核,待合格后登记保管,并随机抽取期末考试卷,于第十六周(6月21日—6月22日)安排各院、部印制、装封。 试卷应注明:适用专业、班级,印制份数,需配备的草稿纸数量等。其他考查课程或期终测验可由各教学单位监控印制。 四、试卷保密 学校用于期末考试的试卷属保密材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院系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应认真做好试卷的保密保管工作,对考试试卷的命题、印制、分送、保管等各环节承担保密管理责任。 五、确定监考人员 为确保期末考试顺利进行,期末考试期间,任课教师监考的场次最少是自己任教班级数目的二倍。除了教学单位自行派老师监考外,其他行政单位领导和管理干部一律轮流参加巡考。期末考试安排统一编排,所有人员均应积极配合。各单位务必在6月19日前将监考人员名单和考试安排送到教务处教务科。 六、考试期间,各部门要各尽其责,做好本职工作 保卫部门要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外,还要做好考场纪律的维护工作防止偶发事故发生。后勤服务部门,要加强宿舍安全管理和食堂管理,注意食物卫生,改善膳食,并保证考试期间的供电工作。教室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要做好试室卫生和及时开门、关门等事宜。 七、认真抓好考风考纪教育 各系部要组织教师学习学院有关课程考核的规定,了解和熟悉有关制度和操作规程,切实做好复习辅导答疑工作,严禁出窄口径的复习题划重点线,误导学生,严格执行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纪考风,防止教学事故的发生。各班级要组织学生学习《学生手册》中有关考试的规定和考场纪律,防止违纪作弊。对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务必履行缓考审批手续,杜绝无故旷考现象。建议各系开一次全系学生大会进行期末考试复习动员,号召全体学生勤奋学习、顽强拼搏、讲诚信、立大志、自强、自律、自尊自爱,共同树立我院良好的学风、校风。 八、按时报送成绩 考试成绩在所有课程考试结束后三天内报送。不及格率控制在8%—10%以内。 九、切实加强期末考试的领导 学院成立海南科技职业学院考试领导小组。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人力调配、安全纪律和考纪考风教育等工作的领导。组长:杨秀英院长,副组长:袁澍、田存福、冯莉颖、谢林、赵炎,组员由各院部主要领导组成,主要负责处理考试现场突发问题。考试领导小组下设考试办公室,具体负责考试组织管理工作,主要成员有:教务处田存福处长、冯莉颖副处长;内设考务组负责考试的组织安排、试卷分发与回收等工作,成员:韩聪(全面负责考试组织安排);李王强(负责试卷的印制)。试卷保管组:韩聪、各系教学秘书及教务处工作人员。各二级学院(部)主管教学院长(主任)要认真检查考试现场准备工作和巡考工作,督察考场考纪考风,及时处理。 十、班主任考前准备工作 班主任考前15分钟组织本班学生进入考场,组织学生考前“自我清身”,禁止学生携带手机及与考试有关资料入场。 教务处 2013年6月17日
2013.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