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级新生转专业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稳妥、有序、高效地做好201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海南科技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海南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现对新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专业程序:
1.由学生个人提交书面申请、填写转专业审批表;
2.转出和转入学院领导对需转专业学生申请进行审核,审核要求依据《海南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进行逐一审核办理。
3.凡是转专业同学在转入后的班级领取教材,在现报到班级暂时不领取教材。
二、转专业时间、地点:
1.时间:2013年9月24日全天-9月25日上午12:00
2.地点:转专业集体办公地点为图书馆一楼展厅
三、组织过程:
1.各分院辅导员接到通知后,辅导员在所辅导的班级亲自宣读此通知,确保通知到每一位新生,使有转专业需求的同学按时到场,听取专业介绍。
2.有其他专业需要转相关专业的由辅导员授理学生填表,审批后送达到转入专业所在学院、转出专业所在学院、教务处学籍科,学工处。
3.各分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做转专业工作组织宣讲发言。
4.各分院选拔每专业优秀教师进行现场针对逐个专业进行宣讲。
5.组织专业老师现场咨询。
6.组织教学秘书、学工干部、辅导员现场登记转专业学生信息,24日上午学生在表格领取处(图书馆一楼展厅)领取表格,填完后,交辅导员汇总分类,学生到转出、转入单位办理签字手续,办理完成后交至学籍科收表处。25日下午14:30前由教学秘书汇总转入统计表、转出统计表、学生名册上交至教务处学籍科。25日下午学籍科反馈二级学院上交表格至学工处,26日上交学生名册。
7.教务处学籍科针对各分院上交的汇总表和申请表逐一审批,完成后,审批表原件留存教务处学籍科,复印三份,分别送至转入专业所在学院、转出专业所在学院、学工处。
四、专业介绍时间安排:
时间 |
分院专业介绍 |
新生 人数 |
介绍地点 | |
24日 上午 |
9:00-9:40 |
生物化学工程学院 |
180 |
学术报告厅 1楼 |
9:40-10:20 |
信息工程学院 |
185 | ||
10:20-11:00 |
太阳能工程学院 |
57 | ||
11:00-12:00 |
建筑工程学院 |
355 | ||
24日 下午 |
15:00-15:40 |
艺术设计学院 |
36 |
学术报告厅 1楼 |
15:40-16:10 |
爱德华健康管理学院 |
32 | ||
16:10-17:30 |
国际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 |
588 | ||
24日上午 |
9:00-10:20 |
机电工程学院 |
340 |
学术报告厅 2楼 |
10:20-11:50 |
航海学院 |
601 | ||
24日 下午 |
15:00-17:30 |
航海学院 |
601 |
学术报告厅 2楼 |
五、组织指导思想:
1.各二级学院严禁跨专业宣传,不在现场登记的同学,其他时间由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申请需经招生办主任审批、学工处长审批、教务处常务副处长审批后,交各分院办理审批手续后,交秘书汇总,报教务处。
2.艺术类专业,成班人数小于10人的,不设班,次年停止招生或取得培训机构许可后继续招生。英语专业、动漫专业成班人数小于15人的,不设班,次年停止招生。其他专业成班人数小于20人的,不设班。成班标准参照此标准,若有特殊成班要求,书面报告事务中心,呈书记审批。
3.原在校跟读通过单招考试被录取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4.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不能相互转专业。
5.每位学生只允许转一次专业,第二次不重复受理,请学生慎重选择。
特此提出以上指导思想,请各二级分院参照落实。
附件:1.海南科技职业学院转专业审批表
2.转出统计表
3.转入统计表
4.学生名册
教务处
201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