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海南海科石油化工产品检测中心”正式挂牌
新年伊始,我校“海南海科石油化工产品检测中心”获得海南省技术质量监督局行政许可。
2016年1月11日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向我校发布了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琼)质计D准字﹝2016﹞第D0111-001号,并颁发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该检测中心从编制材料、实验室建设、专家评审到后期整改,历时9个多月,在申报过程中得到了学校各级领导的关怀和支持,杨理事长专门腾出石油大楼12层作为检测中心用房,拨专款用于实验室建设和实验台采购,并在中央财政项目的支持下购置了一批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为检测中心的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硬件条件,也得到了韩长日校长及周兆德副校长的大力支持和关怀。该检测中心在组织结构、职责、功能等方面有相对独立的建制,检测中心由曹维良教授任主任,现有检测人员15名,能独立承担第三方公正检验,独立对外行文和开展业务活动。该检测中心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建立了检测管理体系,保证严格按照管理体系的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目前,该检测中心可开展对石油化工产品,如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煤炭、甲醇、液化石油气、工业水质等十大类的60多个指标进行检验检测。通过校企合作的途径积极开拓市场,为南海油气开发和利用,为海南石油化工产业的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我校石油化工产品检测中心的建立,填补了海南省石油化工产品检测机构的空白;实现了海南省委书记提出“检测不出岛”的目标;提升了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服务的能力;同时也为我校申本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检测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