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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01-08
2026
关于开展2026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
根据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工作部署,2026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为做好我校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核心要求1. 选题需紧扣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聚焦自由贸易港建设、乡村振兴、文化传承创新等重点领域,突出理论价值与实践应用价值。2. 申报人须为我校在岗教职工,具备相应研究能力与前期研究基础,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分工明确。3. 严格遵守《2026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杜绝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二、申报材料及提交方式1. 申报材料包括《2026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需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课题研究方案、前期研究成果证明等。2. 材料提交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方式:线上通过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系统(http://www.hnskl.net/tdgg/202601/t20260107_3488485.html)填报,线下将纸质版材料(一式5份,A4纸双面打印装订)报送至美兰校区图书馆科研处605室贺炯老师处。3. 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6日(未按时提交,不再受理)。三、其他事项1. 各单位需高度重视申报工作,认真组织动员,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科研负责人择优推荐上报。2. 申报人可登录指定申报网址查阅详细申报指南,或联系科研处咨询相关事宜。1.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_20260108101652A782.doc2.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评审意见表_20260108101657A783.doc3.2026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_20260108101702A784.xls 2026年1月8日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科研处
2026.01.08
11-24
2025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充分激发广大教师参与应用技术研究、原始创新及前沿探索的热情,培养科研学术骨干,推动专业建设与发展,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和研究范围2025年校级科学研究项目设自然科学、人文社科类,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项目研究要紧密结合社会发展需求,服务于海南自贸港建设,彰显职业本科办学特色。(一)重点项目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海南省重点研发项目、海南省社科规划等项目指南,主要立足凝练研究方向、培植科研题材,鼓励跨学科研究和开展产学研相结合的校企合作项目研究,为申报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奠定基础。(二)一般项目依据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等项目指南,重点培养和扶持青年人才,提升广大青年骨干教师的科研水平和能力。二、项目申请人资格条件(一)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二)重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已承担过校级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和一般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一般项目。(四)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负责人仅限申报1个项目,作为项目参与者参与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2个。(五)历年立项未按时结题和被撤项的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自撤项发文之日起)不能申报。(六)项目申报者应做好文献检索工作,避免重复研究,凡已在其他部门立项的研究项目不能重复申报。已承担省级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暂不能申报。三、项目数量及经费支持额度拟立项项目总数40项,其中16项推荐申报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24项为校级科研项目。校级一般项目1万元/项、重点项目2万元/项。四、项目申报程序(一)各单位的负责人组织本单位教师申报。行政部门教师可直接向科研处申报,也可通过相关学院或教学部申报。(二)各单位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并对初审合格的申报项目签署意见,按时报送至科研处。(三)各单位统一将《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4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及《海南科技职业大学202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1份并加盖公章报送科研处。电子版需同步发送。五、项目管理(一)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自立项发文之日起计算),项目申请延期仅限1年,否则视为自动解除该项目,所拨经费追回。(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严格遵守学校管理相关规定,按期按质完成研究任务。凡是验收项目不通过或已到结题期限仍未结题,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将作撤项处理,追回经费。3年内不能参加同类项目申报。(三)研究周期第一年项目应进行中期检查。(四)各类各层次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内完成研究工作。(五)项目结题要求1.一般项目申请结题需公开发表1篇论文。2.重点项目结题需公开发表2篇论文;结题当年须申报省级及以上项目,且申报研究领域应与校级项目一致。3.项目结题需经专家组(或校学术委员会)鉴定通过。4.项目的研究成果必须标注: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校级科研资助项目+课题编号。5.若项目在研期间获省级及以上立项资助,该项目将并入上级项目研究视为结题,项目经费并入使用。6.所有公开发表的论文需经知网数据库主页收录。7.其他成果结题方式依据申请书,结题鉴定由评审专家评定。(六)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研究环节的管理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质按量完成申请书约定的任务。六、其他事项1.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如已立项则按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2.项目负责人须按研究计划开展工作,一般不允许延迟结题,如遇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研究,需提前提出延期申请,填写《科研项目变更登记表》,原则上只允许延期一次,最长不超过1年。3.学校将根据校级项目的进展情况择优选择项目,作为孵化培植项目申请省级课题。4.申请时间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贺老师,15675253663;彭老师,15607686490。电子邮箱:keyanchu6596@163.com。附件1.海南科技职业大学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_20251229165943A981.docx附件2.海南科技职业大学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_20251229165949A982.xlsx附件3.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校级科研项目变更登记表_20251229165953A983.doc
2025.11.24
09-12
2025
转发:关于申报2025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全岛封关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新起点。为产出高质量服务自贸港战略需求的特色研究成果,聚焦封关运作重要任务,着力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现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核心政策研究专项和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强化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旨在通过高水平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为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提供坚实的学理支撑与智力支持,同时着力推动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为服务国家战略和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作出海南贡献。  二、课题类别与课题指南  本次课题申报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核心政策研究专项课题(专项课题一)和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研究专项课题(专项课题二)。  三、申报要求  1.课题负责人工作关系在本省,原则上只限一人且必须实质性承担课题研究任务,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者不得申请。  2.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一项课题,且作为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一项其他课题的申请。其他人员以课题组成员身份最多能参与两个课题的申请。课题负责人须征得所有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请。  3.未完成所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及近3年内被终止、近5年内被撤项的省级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请。申请人不得以已立项(结项)省级以上(含)社科基金项目的相同或相近内容申请本次课题。  4.申请人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或者与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密切相关的,必须在《课题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中予以说明。  5.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申请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四、资助经费与成果要求  1.资助经费。专项课题一均提供资助经费,资助标准3.5万元∕项;专项课题二分为资助经费和自筹经费,其中资助经费课题的资助标准2万元∕项。  2.经费预算。经费实行包干制,不需在《2025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书》中作预算。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按照《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印发〈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教规〔2024〕13 号)、《关于实施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经费包干制的通知》(琼社科〔2025〕4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成果要求。专项课题一成果形式要求为研究报告,完成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前。要求1篇2万字左右的总报告和1份3000—5000字的简要报告(简要报告须编发《社科成果与智库专报》,研究报告通过验收后方可办理结项证书)。研究报告查重率一般不高于15%(含)。专项课题二成果形式是研究报告、系列论文或著作。研究报告完成时限为1年,系列论文完成时限为4年,著作完成时限为3年。研究报告要求同上。系列论文要求须至少公开发表三篇(含)以上论文,且两篇论文发表于核心期刊。著作书稿要求15万字(含)以上,需通过验收后方可出版。  五、申报程序与申报时间  申请人须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课题申请书》(1份,见附件2)和《论证活页》(7份,见附件3)。《论证活页》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及其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信息的背景资料,否则不予受理。《课题申请书》《论证活页》要求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版的申请材料,并将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sklghb001@163.com,并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版的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由各自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包括汇总表,详见附件4)统一报送至海南省社科联社科规划办。  六、其他事宜  1.申请专项课题一,聚焦选题指南研究方向,可自行设计选题,需确保前期研究完成度达到50%及以上。  2.专项课题二的申报范围仅限选题指南研究方向。  联系方式:  电话:(专项课题一)骆老师,0898—65238928  (专项课题二)荆老师,0898—65884276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100号省机关红城湖办公区18号楼102室,邮编:571100.1.2025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课题指南_20250917164413A107.doc2.2025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书_20250917164418A108.doc3.2025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课题评审意见表_20250917164423A109.doc4.2025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_20250917164430A110.xls
2025.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