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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03-09
2026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海口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已正式启动2026年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为积极组织我校教职工参与申报,抢抓科研立项机会,结合学校科研工作实际,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一、课题申报核心要求本次课题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经费课题三类,资助额度分别为2.5万元/项、1万元/项、无资助,最终成果均为研究报告,需在6个月内完成2万字左右总报告+1500-3000字《成果要报》,查重率≤15%。选题无具体指南,可自主拟定,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阐释、海南自贸港核心引领区与海口“六个之城”建设、海口中心工作、文化强市建设、清廉海口建设等六大方向开展研究(具体选题导向详见海口市社科联原通知)。二、申报人资格及限制1. 课题负责人仅限申报1项,作为成员仅能参与1项;其他成员最多参与2项课题申报,负责人须征得所有成员签字同意。2. 近三年内有海口市社科规划课题撤项记录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已承担往年度海口市社科规划课题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仅可作为成员参与(最多2项)。3. 不得以市级(含)以上已立/结项社科基金项目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课题若获其他资助,须在申报材料中明确说明。三、申报材料及填报要求1. 需提交材料:《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4份、《论证活页》5份、《2026年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含校级汇总),所有材料均需纸质版+电子版。2. 填报规范:《论证活页》不得出现申报人及成员姓名、单位等身份信息;申请书、论证活页均需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报材料需如实填写,无知识产权争议,弄虚作假者取消三年申报资格。3. 材料下载:申报所需申请书、论证活页、汇总表等模板,可登录海口社科网(www.hksskl.org) 查询下载。四、校内申报工作安排1.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19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预留校内审核时间)送至科研处606(美兰校区图书馆)2. 提交方式:申报人将所有纸质材料(经所在二级学院/部门审核盖章)报送至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电子版材料(含申请书、论证活页、校级申报汇总表)发送至学校科研指定邮箱:keyanchu6596@163.com,邮件主题标注“2026海口社科规划课题+申报人姓名+课题类别”。3. 校内审核:学校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海口市社科联,未通过者不予上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组织本单位教职工结合研究方向积极申报,切实提高申报质量,为学校科研工作发展和海口地方建设贡献学科力量。联系人:贺老师关于申报2026年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_20260313101324A776.pdf附件1: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_20260313101329A777.doc附件2: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_20260313101334A778.doc附件3:2026年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_20260313101338A779.xls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科研处 2026年3月9日
2026.03.09
01-08
2026
关于开展2026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
根据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工作部署,2026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为做好我校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核心要求1. 选题需紧扣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聚焦自由贸易港建设、乡村振兴、文化传承创新等重点领域,突出理论价值与实践应用价值。2. 申报人须为我校在岗教职工,具备相应研究能力与前期研究基础,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分工明确。3. 严格遵守《2026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杜绝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二、申报材料及提交方式1. 申报材料包括《2026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需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课题研究方案、前期研究成果证明等。2. 材料提交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方式:线上通过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系统(http://www.hnskl.net/tdgg/202601/t20260107_3488485.html)填报,线下将纸质版材料(一式5份,A4纸双面打印装订)报送至美兰校区图书馆科研处605室贺炯老师处。3. 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6日(未按时提交,不再受理)。三、其他事项1. 各单位需高度重视申报工作,认真组织动员,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科研负责人择优推荐上报。2. 申报人可登录指定申报网址查阅详细申报指南,或联系科研处咨询相关事宜。1.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_20260108101652A782.doc2.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评审意见表_20260108101657A783.doc3.2026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_20260108101702A784.xls 2026年1月8日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科研处
2026.01.08
12-25
2025
转发:关于开展海南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认定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认定办法>的通知》(琼宣发〔2025〕13号),现开展海南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海南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认定工作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价值取向,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发挥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认定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为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作出更大贡献。  二、奖项设置  按著作、论文、研究报告三类成果形式,分设一、二、三等奖。最终认定成果总数不超过受理申报总数的25%,其中,一、二、三等奖认定数量分别占认定总数的15%、30%和55%左右。  三、学科设置  本次成果认定受理的学科分类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学、区域国别学和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信息资源管理与文献学、体育学与健康管理、管理学、古典学、科学技术与社会、教育学、艺术学等学科。  四、申报要求  (一)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凡我省个人(含专兼职研究人员)或集体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人文社科普及读物等,教材、教辅、文学艺术类作品除外),在标有国内统一刊号或国际标准刊号的报刊上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被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涉密的除外),被地厅(司局)级及以上决策部门采用、推广的研究报告(要有加盖该单位公章的采纳证明)均可申报。所有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或作者简介的第一单位须为我省单位。  (二)以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主要研究内容的成果,由第一作者牵头申报,申报人不受省域限制。  (三)境外出版社公开发表的著作类成果,由省社科联报请省委宣传部(出版印刷发行处)审查,确定是否纳入认定范围。  (四)公开出版的著作以出版社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成果署名与版权页或著作封面一致。刊发的论文、研究报告以出刊时间为准,成果署名与刊发时署名一致。未发表的研究报告以被领导批示或被有关决策部门采用推广的时间为准,其署名与报送领导或有关决策部门时的署名一致。  (五)属于国家秘密的成果、著作权有争议的成果、弄虚作假剽窃他人研究成果作品的成果,以及其他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成果均不得申评。已获得省部级(含)以上奖励的成果(含再版成果)不列入本次成果认定范围。  (六)每个作者以个人名义(单独署名成果)申报1项、联名(多人合作的成果)申报2项,多人合作的成果应由主编或第一作者牵头申报。以单位或课题组署名的集体成果,必须由单位负责人或课题组组长牵头申报,申报数量不得超过2项。已经去世的作者在评选时限内的研究成果,经其法定继承人同意,可由其原单位代为申报。  (七)外文著作须附5000字以上的中文摘要,明确阐述核心观点和主要内容。外文论文须附全文中文翻译,并通过具有证明资质的单位(如高校图书馆)提供检索证明。外文著作和论文均须有两名同学科同语种的正高职称的专家推荐意见,方可申报。  五、认定程序  成果认定按初评、复评、审读、评审委员会审议和省委宣传部审核等程序进行。拟认定成果将在海南社会科学网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一)成果申报由所在单位汇总后,统一向省社科联申报。各申报单位要对所有材料进行严格的申报资格审查和学术规范与政治审查,确保申报成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所有受理成果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申报单位签署明确意见(符合申报条件,已公示,无异议,同意申报)后报省社科联。  (二)成果申报须按要求填报《海南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认定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2份,其中原件至少1份,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报送成果(著作为原件,一式2份;研究报告、论文原件1份,复印件1份)。  (三)各单位报送的材料包括:  1.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海南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认定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申报汇总表》)及所有申报材料(含《申报表》、申报成果、佐证材料等,每份申报材料用档案袋装好,将《申报表》的第一页打印粘贴在档案袋上)。  2.《申报汇总表》(EXCEL版本)及盖章扫描件电子版发指定邮箱。  海口以外地区的申报材料纸质件可通过顺丰快递或邮政EMS邮寄,但请务必确保材料符合要求,且在时限内到达指定地址,电子件发指定邮箱。  (四)评审结束后,最终认定成果的所有申报材料须归档,不予退还;未认定成果的申报材料,请在最终认定结果发布一个月内取回。  (五)申报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3月13日。  其中,1月1日至3月1日为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及公示时间,对申报事项存疑的,由受理单位汇总后2月2日前报省社科联,省社科联将梳理归纳后进行答疑,做好解释工作。  3月2日至3月13日,由受理单位汇总材料后报送省社科联,提前和逾期均不受理。  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0898—65365081;邮箱:974316657@qq.com,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100号省机关红城湖办公区18号楼102室。1.海南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认定申报表_20260311104107A627.doc2.海南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认定申报汇总表_20260311104112A628.xls
2025.12.25
11-24
2025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充分激发广大教师参与应用技术研究、原始创新及前沿探索的热情,培养科研学术骨干,推动专业建设与发展,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和研究范围2025年校级科学研究项目设自然科学、人文社科类,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项目研究要紧密结合社会发展需求,服务于海南自贸港建设,彰显职业本科办学特色。(一)重点项目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海南省重点研发项目、海南省社科规划等项目指南,主要立足凝练研究方向、培植科研题材,鼓励跨学科研究和开展产学研相结合的校企合作项目研究,为申报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奠定基础。(二)一般项目依据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等项目指南,重点培养和扶持青年人才,提升广大青年骨干教师的科研水平和能力。二、项目申请人资格条件(一)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二)重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已承担过校级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和一般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一般项目。(四)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负责人仅限申报1个项目,作为项目参与者参与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2个。(五)历年立项未按时结题和被撤项的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自撤项发文之日起)不能申报。(六)项目申报者应做好文献检索工作,避免重复研究,凡已在其他部门立项的研究项目不能重复申报。已承担省级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暂不能申报。三、项目数量及经费支持额度拟立项项目总数40项,其中16项推荐申报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24项为校级科研项目。校级一般项目1万元/项、重点项目2万元/项。四、项目申报程序(一)各单位的负责人组织本单位教师申报。行政部门教师可直接向科研处申报,也可通过相关学院或教学部申报。(二)各单位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并对初审合格的申报项目签署意见,按时报送至科研处。(三)各单位统一将《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4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及《海南科技职业大学202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1份并加盖公章报送科研处。电子版需同步发送。五、项目管理(一)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自立项发文之日起计算),项目申请延期仅限1年,否则视为自动解除该项目,所拨经费追回。(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严格遵守学校管理相关规定,按期按质完成研究任务。凡是验收项目不通过或已到结题期限仍未结题,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将作撤项处理,追回经费。3年内不能参加同类项目申报。(三)研究周期第一年项目应进行中期检查。(四)各类各层次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内完成研究工作。(五)项目结题要求1.一般项目申请结题需公开发表1篇论文。2.重点项目结题需公开发表2篇论文;结题当年须申报省级及以上项目,且申报研究领域应与校级项目一致。3.项目结题需经专家组(或校学术委员会)鉴定通过。4.项目的研究成果必须标注: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校级科研资助项目+课题编号。5.若项目在研期间获省级及以上立项资助,该项目将并入上级项目研究视为结题,项目经费并入使用。6.所有公开发表的论文需经知网数据库主页收录。7.其他成果结题方式依据申请书,结题鉴定由评审专家评定。(六)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研究环节的管理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质按量完成申请书约定的任务。六、其他事项1.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如已立项则按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2.项目负责人须按研究计划开展工作,一般不允许延迟结题,如遇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研究,需提前提出延期申请,填写《科研项目变更登记表》,原则上只允许延期一次,最长不超过1年。3.学校将根据校级项目的进展情况择优选择项目,作为孵化培植项目申请省级课题。4.申请时间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贺老师,15675253663;彭老师,15607686490。电子邮箱:keyanchu6596@163.com。附件1.海南科技职业大学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_20251229165943A981.docx附件2.海南科技职业大学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_20251229165949A982.xlsx附件3.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校级科研项目变更登记表_20251229165953A983.doc
2025.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