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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09-12
2025
转发:关于申报2025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全岛封关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新起点。为产出高质量服务自贸港战略需求的特色研究成果,聚焦封关运作重要任务,着力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现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核心政策研究专项和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强化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旨在通过高水平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为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提供坚实的学理支撑与智力支持,同时着力推动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为服务国家战略和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作出海南贡献。  二、课题类别与课题指南  本次课题申报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核心政策研究专项课题(专项课题一)和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研究专项课题(专项课题二)。  三、申报要求  1.课题负责人工作关系在本省,原则上只限一人且必须实质性承担课题研究任务,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者不得申请。  2.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一项课题,且作为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一项其他课题的申请。其他人员以课题组成员身份最多能参与两个课题的申请。课题负责人须征得所有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请。  3.未完成所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及近3年内被终止、近5年内被撤项的省级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请。申请人不得以已立项(结项)省级以上(含)社科基金项目的相同或相近内容申请本次课题。  4.申请人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或者与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密切相关的,必须在《课题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中予以说明。  5.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申请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四、资助经费与成果要求  1.资助经费。专项课题一均提供资助经费,资助标准3.5万元∕项;专项课题二分为资助经费和自筹经费,其中资助经费课题的资助标准2万元∕项。  2.经费预算。经费实行包干制,不需在《2025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书》中作预算。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按照《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印发〈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教规〔2024〕13 号)、《关于实施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经费包干制的通知》(琼社科〔2025〕4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成果要求。专项课题一成果形式要求为研究报告,完成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前。要求1篇2万字左右的总报告和1份3000—5000字的简要报告(简要报告须编发《社科成果与智库专报》,研究报告通过验收后方可办理结项证书)。研究报告查重率一般不高于15%(含)。专项课题二成果形式是研究报告、系列论文或著作。研究报告完成时限为1年,系列论文完成时限为4年,著作完成时限为3年。研究报告要求同上。系列论文要求须至少公开发表三篇(含)以上论文,且两篇论文发表于核心期刊。著作书稿要求15万字(含)以上,需通过验收后方可出版。  五、申报程序与申报时间  申请人须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课题申请书》(1份,见附件2)和《论证活页》(7份,见附件3)。《论证活页》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及其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信息的背景资料,否则不予受理。《课题申请书》《论证活页》要求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版的申请材料,并将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sklghb001@163.com,并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版的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由各自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包括汇总表,详见附件4)统一报送至海南省社科联社科规划办。  六、其他事宜  1.申请专项课题一,聚焦选题指南研究方向,可自行设计选题,需确保前期研究完成度达到50%及以上。  2.专项课题二的申报范围仅限选题指南研究方向。  联系方式:  电话:(专项课题一)骆老师,0898—65238928  (专项课题二)荆老师,0898—65884276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100号省机关红城湖办公区18号楼102室,邮编:571100.1.2025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课题指南_20250917164413A107.doc2.2025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书_20250917164418A108.doc3.2025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课题评审意见表_20250917164423A109.doc4.2025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_20250917164430A110.xls
2025.09.12
07-03
2025
关于2024年度海南省科学技术奖项目提名的公示
为保证推荐项目材料的真实和准确,加强社会监督的力度,根据《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4年度海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琼科〔2025〕72号)的要求,海南科技职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申报2024年度海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项目名称分别为“海口湾智能化海上交通服务应用软件的研究与开发”、“基础设施数据资产构建与智能评估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基于空间仿真与遥感融合的森林碳储量精准估算技术及样地定位误差修正方法研究”、“时空智能感知与预测关键技术及其应用”。现将拟提名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9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按要求以书面向我单位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1.海口湾智能化海上交通服务应用软件的研究与开发_20250707211427A193.pdf2.基础设施数据资产构建与智能评估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_20250707161911A051.pdf3.基于空间仿真与遥感融合的森林碳储量精准估算技术及样地定位误差修正方法研究_20250707161919A052.pdf4.时空智能感知与预测关键技术及其应用_20250707161925A053.pdf联 系 人:彭老师、贺老师联系电话:0898-65961186通讯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18号邮 编:5711262025年7月3日
2025.07.03
05-20
2025
转发:2025年海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申报公告
根据课题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现面向全省申报2025年海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以下简称“马工程”专项课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助额度 2025年海南省“马工程”专项课题按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四个类别立项资助。其中,重大项目每项资助金额50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每项资助金额18万元。 二、选题方向1.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后深化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研究;2.南海文明叙事与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研究;3.南海周边区域国别研究;4.李德裕等“五公”对海南文化发展的影响和贡献研究;5.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推进边疆治理现代化的海南实践研究;6.聚焦新领域新赛道因地制宜打造新质生产力重要实践地研究;7.推动海南主导产业补链延链和优化升级研究;8.海南自由贸易港区域协调发展路径研究;9.海南自由贸易港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与增强民营企业发展内生动力研究;10.海南加快建设国际经贸合作网络和国际人文交流合作网络研究;11.海南地域特色文化资源(某一领域)史料挖掘整理及其当代价值研究;12.海南南洋文化资源保护传承与宣传阐释研究。 三、成果要求 成果形式一般为研究报告,公开发表的与课题名称、内容相匹配的理论文章、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以及供有关职能部门参考的研究报告等。 (一)重大项目立项后1年内提交不少于15万字的研究报告,立项后2年内任选以下一项提交最终成果材料,按程序申请结项:1.出版专著1部,且在“三报一刊”发表与课题研究方向相关的理论文章2篇,并在其他国家级理论报刊平台或核心期刊发表理论文章或学术论文2篇;2.出版专著1部,且在“三报一刊”发表理论文章2篇,并完成被厅局级及以上成果采用的研究报告2篇。 (二)重点项目立项后1年内提交不少于10万字的研究报告,立项后2年内任选以下一项提交最终成果材料,按程序申请结项:1.出版专著1部,且在“三报一刊”发表与课题研究方向相关的理论文章1篇,并在其他国家级理论报刊平台或核心期刊发表理论文章或学术论文2篇;2.出版专著1部,且在“三报一刊”发表理论文章1篇,并完成被厅局级及以上成果采用的研究报告1篇。 (三)一般项目或青年项目立项后1年内提交不少于7万字的研究报告,立项后2年内任选以下一项提交最终成果材料,按程序申请结项:1.出版专著1部;2.在“三报一刊”发表理论文章1篇,并在其他国家级理论报刊平台或核心期刊发表理论文章或学术论文2篇;3.在“三报一刊”发表理论文章1篇,并完成被厅局级及以上成果采用的研究报告1篇。 (四)出版专著时,应标注“海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成果”;发表理论文章时,应署名“海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含分中心)特约研究员”;发表学术论文时,应标注“海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阶段性成果”或署名“海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含分中心)特约研究员”。根据海南“社科十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报刊理论阵地建设,在《海南日报》理论版(含海南日报客户端理论频道)或《今日海南》杂志(含“理论琼崖”新媒体思想理论平台)发表的理论文章参照核心期刊成果认定。 (五)成果内容若涉及国家安全等内容或其他有关规定,课题组充分说明理由,经省“马工程”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不要求公开发表。 四、申报要求 (一)课题主持人必须是课题研究的真正组织者、指导者和参与者,担负课题研究的实质性任务。作为主持人每人每年只能申报1项课题,只能主持在研1项通过申报立项的课题。申报青年项目的课题主持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鼓励课题项目责任单位与有关党政职能部门合作开展研究,课题组可按规定吸收有关部门业务骨干参加,推动研究成果转化运用。 (二)申报课题须写明课题类别,并按相应课题的资助额度做好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及管理按课题项目责任单位经费管理办法执行。2022年之前(含2022年)年份立项、目前尚未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海南省“马工程”专项课题。 (三)申请课题须按要求填报《海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项目申请书》和《海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项目论证活页》。《论证活页》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者信息的背景资料。申请书和论证活页样式详见附件。 (四)申报时间从2025年5月16日起至2025年6月16日止。请申报单位于截止时间前正式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至省“马工程”办公室(其中课题申请书一份,论证活页一式七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hnsmgcktyj@163.com。 (五)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或者与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密切相关的,须在《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中予以说明。 (六)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按撤项处理。 (七)请课题申报人所在单位党委宣传部门加强对在研项目和新申请项目的督促指导,以适当方式加强研究进度跟踪。延期超过半年申请结项的须由所在单位党委宣传部门出具书面意见,研究成果一般不评定为优秀等次,延期超过1年申 请结项的经验收合格后不再拨付课题经费尾款,延期超过2年未申请结项或经2次验收审核不合格的项目按撤项处理。海南省“马工程”办公室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4号楼301室(电话:65342217)。联系人:李老师,18689518128;侯老师,15607566180。1:海南省“马工程”项目申请书_20250520094721A688.docx2:海南省“马工程”项目论证活页_20250520094727A689.docx
2025.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