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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我校2015年“技能活动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我校2015年“技能活动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作者:学院办公室
发表时间:2015年11月30日
浏览量:1139

关于组织开展我校2015年技能活动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展示我校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丰硕成果和各专业师生的风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技能活动周”系列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安排

(一主办单位:教务处

(二)承办单位:各二级学院

活动对象:全体在校生

活动时间: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18日。

活动地点: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

)活动形式:

1.专业技能大赛

2.专业技能现场展示

3.专业作品展示

    注:有国家级、省级技能大赛项目的二级学院必须选择开展第1活动,同时也可选23活动;无国家级、省级技能大赛项目的二级学院在第23活动中至少选择1项进行组织开展。

二、活动经费标准

本次活动经费根据各二级学院在校统招生人数,按2元/生的标准发放,人数不足400人的学院,按800元标准发放,具体如下: 

序号

学院名称

学生

活动费用(元)

1

机电工程学院

1219

2438

2

信息工程学院

561

1122

3

太阳能工程学院

199

800

4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446

892

5

航海学院

1663

3326

6

建筑工程学院

1315

2630

7

健康科学学院

508

1016

8

国际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

1646

3292

9

艺术设计学院

121

800

合计

7678

16316

三、活动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院长负责此项活动,确定活动形式并制定活动方案,于2015年12月9日前上报教务处。

1.校级专业技能大赛的活动方案应含比赛时间、地点、组队个数及参赛学生姓名等基本信息。

2.专业技能现场展示的活动方案应含展示时间、地点、展示项目名称、操作人等基本信息。

3.专业作品展示的活动方案应含作品展示时间、地点、作品类型、数目、作者等基本信息。

(二)活动氛围营造:各二级学院针对本院活动类型制作活动横幅、标语、展示牌等,面向全校师生进行宣传。

(三)组织校级技能大赛的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2日-12月5日,各二级学院进行竞赛报名,报名信息收集完成后,将报名开赛的信息列入本单位的活动方案内,少于3组的项目不开赛。

(四)本次活动以学生为主体,我校为参赛获奖及参与展示提供展示作品的选手颁发荣誉证书。

(五)各二级学院在活动周开展期间,邀请校级领导观摩指导留存活动照片,撰写活动简报,将简报上传本学院网站。

特此通知。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