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教高〔2015〕9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5〕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2015年教育部决定启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为做好我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高校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精心组织本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申报工作。
二、本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行限额申报,我省名额为32项。各高校申报名额如下:海南大学15项,海南师范大学12项,其他本科院校每校5项,高职高专院校每校2项。
三、申报材料。请各高校按规范要求认真填写《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并按《通知》要求进行装订,提交各种材料。(相关《通知》内容及详细要求请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或www.sinoss.net”查阅并下载相关表格。
四、各高校要认真坚持质量导向和精品意识,把好学风关,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切实将代表本校最高水平的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推荐申报。
五、请各学校务必于2015年3月13日前,按文件要求将材料报送到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梁俊;联系电话:65343725。
海南省教育厅
2015年2月3日
附件:教育部通知及申报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