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国家语言文字科研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语言文字科研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各高等院校:
现将《教育部、国家语委印发〈国家语言文字科研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语言文字科研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语信〔2025〕2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教育厅
2025年9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国家语言文字科研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语言文字科研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_20250926112403A26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