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育部令第29号)要求,学院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根据学院2012—2013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本着实事求是、促进民主管理、推进内涵建设的原则,编制本报告。
一、报告期:2012年9月1日到2013年8月31日。
二、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学院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治校、促进民主管理、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学院决策透明度的重要举措,着力创新管理运行机制,最大限度保障上级部门、社会公众及全院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认真组织学习文件,深刻认识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重大意义
在2012年组织学习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向学校领导、全院各部门下发学习材料,组织讨论学习。学院领导干部中心组会议专题讨论这一内容,取得共识,深刻领会高校信息公开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高等学校信息,促进高等学校依法治校”意义,了解了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公开的途径和要求、公开的监督和保障,为制定学院相关工作制度和开展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加强领导,建立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保障
学院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执行院长担任副组长,下设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指导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审定信息公开工作规划和有关制度。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各二级学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与各二级学院、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沟通协调和深入交流,围绕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和重点疑难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协调和进一步完善。
(三)制定执行性制度,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保障
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结合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学院制定《海南科技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学院信息工作的意见》,明确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机构和职责、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信息公开申请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内容;下发《海南科技职业学院校园网信息管理规定》、《关于成立校园网信息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对各二级学院、各部门二级网站建设和信息实时更新情况进行检查,并由网络中心协助指导各系部、各部门对二级网站进行修改和信息更新,及时向社会公开学院发展建设动态。学院建立由院长向教代会报告工作、招生、建设项目与采购网上公示招投标等信息公开机制。将信息公开方式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四)坚持以人为本,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学院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师生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保障上级部门、社会公众及全院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重点推进干部任用、人事任免、招生就业、财务、后勤基建、大宗物品采购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在校园网上做干部任前公示;在招生考试以及录取过程中,全程公开、及时通报、接受社会和上级部门监督;所有重大采购和基建项目通过院长办公会议审议、结果通过会议纪要在全院公开。2013年,学院各项管理文件制定过程中,分别通过校园网和召开专题会议向师生公开征求意见,在院长办公会议和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进一步提高了管理过程的透明度。
(五)遵守法律法规,做好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工作
学院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重点加强国家考试有关保密工作,全年承办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四六级考试及其他考试二十余次,未出现失泄密问题。
(六)规范工作程序,切实做好申请公开信息工作
1.认真审查信息公开申请人申请的公开信息内容;
2.认真审查申请人申请的信息类别;
3.按照逐级审核、责任人签字的程序建立工作流程;
4.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法定时限要求,做好答复工作。
三、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12—2013学年度,学院主动向全院公开各类信息,包括党政工作、人事工作、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学生工作、后勤保卫工作、基本建设工作等200余项。
2.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与途径
(1)学院校园网、OA自动化办公系统、信息公开公告栏以及各二级学院、各部门二级网站等;
(2)学院各类文件、会议纪要、海科院校报、海科院学报、学生手册等;
(3)校园广播、宣传栏等;
(4)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及扩大会议、教职工大会、教代会、中层干部会等会议形式;
(5)院长工作报告等其他方式。
3.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1)学院基本信息: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办学优势、内部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院管理制度、相关数据:学院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制度;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及涉及学院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等。
(3)关系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学院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政策、招生办法、招生计划、录取信息等;学生评奖评优、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办法及各项政策实施结果,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信息;教职工学习和培训、干部任免、人员招聘、职称评审办法及结果等;学院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评审结果;基建工程招投标、大宗物品采购等;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专业设置、重点实训室规划建设情况、课程与教学计划、仪器设备配置、图书馆规划建设、优秀教学成果评选等;中外合作办学情况等;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校园安全等相关信息。
(4)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院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是党委宣传部,公开受理程序、联系方式。2012—2013学年度内,未收到申请公开学院信息情况。学院不予公开的信息主要是涉及国家秘密、涉及商业秘密和涉及广大师生员工个人隐私的信息。
(三)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通过公开院长电话和投诉电话、设置意见箱,将信息公开工作置于社会和全院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之下,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评议意见和要求。部分社会公众通过公开电话咨询招生考试录取等相关工作。本年度内,没有收到相关投诉。
(四)学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特色做法
特色一:每周召开院长办公会议,集体审议决策学院重大事项。会后以纪要形式通报学院各项工作进展情况以及相关工作决议,使全院师生及时了解学院发展建设情况,受到了师生及上级部门肯定。
特色二: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实施六公开。即招生录取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及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公开。在整个过程中,接受党委纪检人员监督,受到社会认可和赞誉。
特色三:信息公开组织保障有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是院长,院长对全院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实施,院长直接领导的质管办进行制度性督导检查,定期公布结果,塑造学院良好社会形象。
四、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有些二级学院、个别部门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不够规范;二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制度实施上亟待加强;三是部分工作人员信息公开业务能力需要提高,四是个别领导、个别部门不重视此项工作,不能及时将必须公开的信息公开
(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对策
1.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开展专门化教育和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完善,不断提升我院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2.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和制度建设。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发布信息公开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推进不同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在信息公开工作中,进一步推进制度建设,进一步增强决策透明度,提高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参与度和参与水平。
3.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对于面向全院师生量大面广的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做好全面、细致、规范的公开公告,拓展学院信息的公开形式,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
4.开展信息公开创新研究。围绕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深入研究信息公开工作规律,积极探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和措施,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研究并建立突发事件信息公开预案,及时有效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5.加强监督与考核。畅通各种沟通渠道,完善信息公开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执行检查考核制度,定期对各二级学院、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对工作不力的,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部门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大对信息公开的评议工作,根据评议结果持续改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
信息公开是为全院广大师生以及社会公众服务的重要方式和有效渠道,学院将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继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学院教育、教学、管理、建设、服务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201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