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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发表时间:2020年12月01日
浏览量:1117

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20〕165号)要求,为组织做好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由教务处组织申报)

    二、项目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的,须有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申报时年龄不超过56岁。

    (三)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另一个项目的申请。

    (四)历年立项未结题和被撤项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负责人(自撤项发文之日起3年内)不能申报。

(五)己在其他部门申请立项或已立项的项目不能再重复申报。

(六)2021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层次,申请人只可选择其中一类进行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需严格按照指南(详见附件1)进行,指南外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

(二)项目申请人要认真如实填写申请书,确保资料的真实准确性。

(三)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各高校申报项目中一线教师主持的项目不得少于总数的60%。

(四)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要从我省高等教育实际出发,注重系统研究、整体优化、综合实践,要有一定的推广性。

(五)获得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3-4年,研究开始时间统一写成2021年1月。

(六)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四、申报程序:

(一)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各二级学院至少1-2项),教务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由校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评审推荐上报,具体评审形式和日期择日通知。

(二)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网址:124.225.62.14(建议使用火狐浏览器),帐号由教务处统一开通发放给各位被推荐的项目负责人,网络申报需在1225日前完成。

(三)各申报项目负责人请于12月1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盛开,联系电话:13576022749

邮箱:963572246@qq.com 

附件:琼教高[2020]165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1 2021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docx

附件2 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教务处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