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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通知
06-05
2013
关于公布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3年说课大赛评比结果的通知
海科校字﹝2013﹞102号 关于公布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3年 说课大赛评比结果的通知 各教学部、各二级学院: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3年说课大赛评比工作已经结束,此次大赛通过评委现场初评及学术委员会委员赛后观看录像复评,最终得出评选结果,报杨秀英院长批准。现将获奖结果公布如下: 奖项 排名 说课名称 所在学院 姓 名 一 等 奖 1 石油加工生产技术 化工学院 王 睿 2 网络营销 软件学院 符修清 3 药剂学 化工学院 卢利方 4 数控加工工艺与设备 机电学院 苏 明 二 等 奖 5 CAD/CAM/CNC技术应用 机电学院 罗 皓 6 油品分析 化工学院 杜金风 7 化工设备使用与维护 化工学院 闫 浩 8 成本会计实务 经管学院 吕彦花 9 航海学 航海学院 揭军武 10 塑料成型工艺与模具设计 机电学院 邢益健 11 电力电子技术 太阳能学院 刘亚兰 12 化工原理 化工学院 夏 伟 三 等 奖 13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思政部 黄爱娃 14 药用微生物 化工学院 龚 敏 15 实用英语 经管学院 高 辉 16 光伏材料与太阳能电池 太阳能学院 赵 旭 17 航海英语 航海学院 刘 娟 18 设计色彩 艺术学院 仲甜甜 19 轮机英语 航海学院 宋荣霞 20 计算机基础 软件学院 万 芳 21 液压与气压传动 机电学院 朱隆山 22 前厅客房、餐饮服务管理 航海学院 吴 凯 23 商务英语精读 经管学院 谢 飒 24 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 艺术学院 付朋飞 鼓 励 奖 25 动态网页设计 软件学院 云大维 26 有机化学 化工学院 刘欣莉 27 中国旅游地理 经管学院 沈丹丹 28 电气控制与PLC技术 机电学院 戴文娟 29 机电一体化技术 机电学院 梁 妍 30 工艺品包装设计 艺术学院 王 峡 31 数据库 软件学院 佘 为 32 药物分析 化工学院 代德财 33 高等数学 软件学院 杨 静 34 机械工程基础 机电学院 周 汉 35 办公设备及计算机维修技术 机电学院 林 志 36 动画运动规律 艺术学院 于雯艺 37 汽车机械基础 机电学院 陈丹萍 38 主推进动力装置 航海学院 李廷浪 39 采购与供应实务 经管学院 陈玉婷 40 移动通信系统 软件学院 吕彦霞 41 二维图形设计AoutoCAD 艺术学院 张 义 42 GMDSS通信设备与业务 航海学院 许颖超 43 建筑施工技术 艺术学院 马 强 44 建筑工程测量 艺术学院 梁旭阳 45 经济学基础 经管学院 高 明 特此通知。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2013年6月3日 发送:各教学部、各二级学院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2013年6月3日印发
06-05
2013
关于我院2013年端午节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海科校字﹝2013﹞95号 关于我院2013年端午节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全院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的文件要求,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端午节放假具体安排如下: 一、放假安排 6月12日(星期三)为法定假日,6月10日(星期一)、6月11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放3天假。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教职员工正常上班,学生补上6月10日(星期一)、6月11日(星期二)的课程,各二级学院将以上放假安排通知到全校师生,督导认真检查。 二、值班安排 1.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安排专人值班,要求在5月29日(星期三)前将值班人员及主要负责人联络方式报送学院办公室。 2.端午节放假期间,学院设总值班室,总值班室设在学院办公室,要求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值班人员按时签到。 3.要求学工处、团委、辅导员、学生管理干部、后勤安全保卫处及网络中心50%的教职工值班,50%的教职工休息。值班的教职工必须确保每天8小时在校值班,学生管理干部、后勤安全保卫干部、宿管人员夜间必须在校住宿。 4.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照常上班。 5.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增强安全意识,假前要认真组织一次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工作,做好师生假日安全教育。 6.放假期间,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7.假期值班不发加班工资,值班人员可在6月调岗调休。 特此通知。 附件:2013年端午节放假值班表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2013年5月29日 发送:全院各单位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2013年5月29日印发 附件 2013年端午节放假值班表 序号 部门 值班时间 姓名 联系方式 备注 1 6月10日 2 6月11日 3 6月12日 备注:值班时间为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值班人员按时到学院办公室签到。
06-02
2013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3年单招拟录取公告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3年单招拟录取公告 各位考生: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被批准2013年的单招指标为460名。根据教育部招生考试规定从高分往低分择优录取原则,公布参加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3年单招考试拟被我院录取名单466名含并列8名。按照海南省教育厅会议记录要求,单招生录取通知书8月份同统招生录取通知书同时发出。 学院再次说明: 1、凡是报考参加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3年单招考试的应届高三毕业生,我院本着对考生的人文关怀,该类考生可以继续回当地参加2013年高考。 2、凡是交了报名费等未被拟录取的考生按照缴费路径办理退费,缴费收据邮寄回海南科技职业学院。学院地址:海口市琼山大道18号海南科技职业学院财务处张小莹收,邮编571126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3年6月2日
05-13
2013
关于海南科技职业学院校园网络开放时间的通知
海科校字﹝2013﹞85号 关于海南科技职业学院校园网络开放时间的通知 全院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服务学院师生工作与学习,科学安排校园网络开放时间,根据学院作息时间,现将学院网络开放时间通知如下: 一、教学区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开放,其它时间关闭。包含教学区楼宇如下:教学楼2栋、教学楼3栋、教学楼4栋、教学楼5栋、教学楼6栋、教学楼8栋(原机械大楼)、教学楼9栋(化工楼)、航海大楼(办公、教学区)、教学楼10栋(软件、太阳能)、教学楼11栋(经管)、12栋(机电)。 如有实验室或机房上培训课需要使用网络,需根据培训计划报网络中心备案后,培训课时间内开通。 二、学生区 周一至周四、周日开放时间为11:00-23:20,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关闭,周五、周六晚网络不关闭。学生宿舍暑假7周、寒假3周关闭。包含学生区楼宇如下:学生宿舍1栋、2栋、3栋、4栋、综合楼、实训楼、科技楼、学术交流中心(x栋)。 三、办公区 周一至周六8:00-18:00开放,其它时间关闭。院级领导、处室领导总值班室一间全年不限制。涉及到调整的楼宇如下:行政楼、图书馆5楼、6楼、9楼。 四、图书馆 8:00-22:30开放,其它时间关闭,涉及到调整的楼宇如下:图书馆1楼、2楼、3楼、7楼。 五、各行政部门、处室、二级学院办公室有加班任务的,报学院办公室和网络中心备案后给予临时开通。 特此通知。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2013年5月11日 发送:全院各单位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2013年5月11日印发
05-10
2013
关于海口琼州大桥保养施工通行道路临时调整的通知
关于海口琼州大桥保养施工通行道路 临时调整的通知 据人民网海南视窗介绍:海口琼州大桥维修加固工程即将开工。为确保通行顺利,从2013年5月5日至2013年9月6日对该桥实行交通管制,现将管制情况通报如下: 一、进城(文昌往海口方向)车辆在交通管制期间,一律绕行海瑞大桥。 二、5月5日至6月3日和7月18日至9月6日,海口往文昌方向总重20吨以下的车辆在交通管制期间,从琼州大桥通行,总重20吨(含)以上的车辆绕行海瑞大桥。 三、6月3日至7月17日琼州大桥全封闭施工,车辆绕行海瑞大桥。 途经车辆在交通管制期间按现场有关交通指示标志或按交通管理安全人员的指挥行驶。由此带来的交通不便,敬请谅解! 四、亲爱的同学们,现对海南科技职业学院因琼州大桥维修加固工程建设期间,给你带来不便,给予温馨提示。具体管制情况如下: 1.从大润发到海南科技职业学院方向乘坐公交车经由琼州大桥:从琼州大桥桥头到海南科技职业学院直线2.5公里,从大润发到海南科技职业学院6公里。 2.半封闭阶段:5月5日至6月3日,从学院到大润发方向的公交车,在修桥期间,因绕行增加12公里;但是此时间段,出海口市区从大润发到海南科技职业学院路程6公里不变。   3.全封闭时段:6月3日至7月17日琼州大桥全封闭施工,过往车辆绕行海瑞大桥。 亲爱的新老同学们,途经车辆在交通管制期间按现场有关交通指示标志或按交通管理安全人员的指挥行驶。由此带来的交通不便,敬请谅解!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2013年5月9日
03-28
2013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3年海南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琼教发〔2013〕47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3年 海南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海南省考试局,各市、县、自治县教育(科教)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深化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推进普通本科和高职院校分类入学考试,探索高等学校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提升高职院校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3年海南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3年海南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海南省教育厅 2013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有关高等职业学校。 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3月21日印发 附件 2013年海南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 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2013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招生模式 我省今年高职院校的单独招生试点工作,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实行院校“自主确定招生专业、自行组织招生考试、自主确定录取标准”的招生考试模式,省考试局在命题、报名、考试和录取等环节中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招生院校 今年我省所有高职院校以及招收专科层次的本科院校均可以自愿申请参加单独招生的试点工作。申请参加单独招生的各校单招计划控制在2012年招生总计划的30%以内,招生专业由学校确定,招生学校在录取时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专业调整,未能完成的计划可转入统招录取时使用。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从业人员。 (二)报名日期 4月25日至27日。 (三)报名办法 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的办法,具体程序是: 1.考生在4月25日8:00至27日17:30,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 ea.hainan.gov.cn或http://3395602956),进入“2013年海南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指示的程序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 2.考生在5月10日8:00至17:30到报考学校指定的地点提交报名材料、采集本人二代身份证上的相片等信息、确认报名和志愿信息、交纳报名考试费用。 3.接受报名点对报考资格的审查,取得初审合格资格后,领取《准考证》。 (四)考生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考生可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 3.学籍材料(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生提交,其他考生可不提交); 4.单位从业证明(从业人员提交);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往届生和从业人员提交); 6.获奖或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推荐入学考生提交)。 (五)报名要求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流程完成报名和志愿信息的填报和校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2.在规定的时间到报考学校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和志愿信息确认手续; 3.考生应提交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对填报虚假报名信息、提交虚假材料,经报名点初审不合格的考生,报名点不予发放《准考证》;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学籍; 4.考生仅可以填报1所学校的2个专业志愿; 5.考生向报考学校缴纳了报考费后如放弃考试,所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六)招生学校报名工作程序 1.4月28日在省考试局网站下载报名信息; 2.5月9日前整理报名信息,准备报名信息的确认工作和考试的组织工作; 3.5月10日受理和初审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核对考生提交的毕业证书、身份证、获奖证书和等级证书等材料,核对无误后将原件退还给考生本人,将复印件及其它材料留存,并在复印件签署材料接收(初审)人的姓名; 4.采集考生二代身份证上的电子相片; 5.对初审合格的考生,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核对签名后留存); 6.收取考生的报考费; 7.发放《准考证》。 (七)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 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招生学校在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时根据考生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考试结束后,对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再做进一步的审查,必要时可提请相关部门协助核查。各招生学校要严格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严防通过虚假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行为。 四、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内容、办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往届考生和从业人员由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其户籍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进行全面鉴定,并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应届考生记入毕业生登记表中,往届考生和从业人员记入《2013年海南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五、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体检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生学校确定并通知考生。考生应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体检,自行到医院体检的结论不予承认。 体检医院应具有二级甲等资格。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为体检的终检医院,负责对有疑义的考生进行终检。 体检医院应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相关项目的检查。 体检医院负责对检查结果作出规范、准确、真实的结论。 六、考试 (一)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有“知识”和“技能”两部分。 1.知识部分采取笔试的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的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职业教育学校《语文》、《职业道德和法律》、《职业生涯和规划》三门课程的基本知识。答卷采取书写方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值为100分。 2.技能测试采取面试考查的办法,主要考查考生所报专业基本技能的操作能力,测试形式由招生学校根据专业特点自定,还可以通过提问的形式考核考生所报考专业的职业素养。满分值为150分。 (二)试题的命制 笔试和技能测试试题由各招生学校组织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根据学科和测试内容,按照秘密级的命题管理办法进行命制。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2013年海南省高职院校单招招生考试时间安排表 日 期 5月12日 时间及科目 上 午 8:30—10:00 笔试 10:30—12:00 技能测试 下 午 2:30—18:00 技能测试 地 点 各招生学校(招生学校只能在本校设考点) 七、评卷和计分办法 笔试部分的评卷采取人工分题评阅的方式。技能测试采取每个专业不少于5个评委现场亮分的方式,考试成绩通过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以后相加取平均分的办法计算。 八、成绩公布 考生可在5月15日后,登录报考学校的网站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对考试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向招生学校提出复查的要求。 九、推荐入学 对于获得省级以上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考生和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合格证书的考生,可按照“本人申请、学校推荐、招生学校审核资格、省教育厅审查获奖材料、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的办法推荐入学。各中职学校要对考生的德体和职业素养基本知识进行认真把关,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考生到高职院校的相关专业深造。 十、录取工作 招生学校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在5月20日前完成,5月25日前各招生学校按照省考试局的要求,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考试局,省考试局为各招生学校办理相关的录取手续,并将录取信息上报教育部。考生的录取信息由各招生学校在其网站上公布,录取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今年的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 十一、招生宣传 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是一项试点改革举措,各招生学校要面向考生、中职学校和社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招生宣传的过程中,要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客观、真实地介绍学校的基本情况和招生专业。严禁夸大事实的宣传,严禁通过中介进行虚假宣传和招揽生源。各招生学校要做好信访接待和咨询工作,做好为考生服务的相关工作。 各中职学校也要积极发动考生报考高职院校,通过多种方式向考生宣传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政策、规定和办法等,引导考生通过进入高职院校读书提升职业技能,提高学历层次,为国际旅游岛建设做更大的贡献。 十二、招生管理 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试点改革工作,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招生学校要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要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要认真做好试题的命制、保管等安全保密工作,严格考务和考场纪律的管理,确保笔试、技能测试、录取工作的安全、科学、公平、公正、有序进行。在招生过程中,要坚持“集体议事、民主决策”的原则,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杜绝招生过程中任何徇私舞弊和腐败行为的发生。对违反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相关工作人员和领导的责任,维护单独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要按照《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的要求,开展“阳光招生”,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规定、计划、录取标准、录取结果等,主动接受社会等各方面的监督。
03-14
2013
关于调整海南科技职业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海科校字﹝2013﹞12号 关于调整海南科技职业学院教学工作 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提高我院教学工作决策和管理水平,提高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调整海南科技职业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名单公布如下: 主 任:杨秀英 副主任:袁 澍 委 员:焦解歌、王大群、张敬畅、陈宗华、张家佑、阮 忠、盛望鹏、章 欣、田存福、骆剑亮、欧茂川、曹维良、黄一鹤、王希英、邱海东、任建成、杨振炳、万志全、丁涛 办公室主任:冯莉颖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及全体成员应按《海南科技职业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特此通知。 (此页无正文)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2013年3月12日 发送: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2013年3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