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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通知
05-22
2014
关于公布我校2014年校级特色专业评比结果的通知
各教学部、各二级学院: 我校2014年校级“教学质量工程”中的特色专业项目评比活动已圆满结束。按照校级特色专业评定条件,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校长办公室讨论,评选出工程造价专业和轮机工程专业2个专业为2014年校级特色专业(见附件)。 为加强学校校级特色专业的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要求各教学部、各二级学院进一步提高对特色专业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和建设工作。根据已有的办学条件,发挥已有的专业优势,办出自己的专业特色,确保专业建设的整体水平及人才培养的质量、效益和人才竞争力稳步提升。 特此通知。 附件: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4年校级特色专业名单 (此页无正文)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2014年5月10日 发送:各教学部、各二级学院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2014年5月10日印发 附件: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4年校级特色专业名单 序号 专业名称 部门 专业负责人 负责人职称 专业教师成员 1 工程造价 建工学院 杨振炳 教授 谢林、芦亚男、蔡练峰、陈淑伟、彭沙沙、赵小春、付朋飞、常标、刘浅倩、陈央 2 轮机工程 航海学院 张家佑 高级工程师 黎冬楼、陈天雄、方安仁、李廷浪、蔡慧玲、 李有照、韩云生、吴珊
05-22
2014
关于公布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4年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评比结果的通知
各教学部、各二级学院: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4年校级“教学质量工程”中的精品资源共享课项目评比活动已圆满结束。按照院级精品课程评定条件,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报杨秀英院长批准,《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机械制造工艺与机床夹具》等5门课程被评为2014年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见附件)。 学院要求各教学部、各二级学院进一步提高对精品课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和建设工作,加强精品资源共享课教学团队建设,发挥精品资源共享课网络平台的作用,在学院建设中起到示范和引导作用,更好地为我院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服务。 特此通知。 附件: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4年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名单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2014年5月10日 发送:各教学部、二级学院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2014年5月10日印发 附件: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4年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名单 序号 课程名称 部门 课程负责人 学历 职称 课程组成员 1 《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 建筑工程学院 杨振炳 本科 教授 李平、常标、赵小春、彭沙沙、张雅娴、马强、梁旭阳、袁辉、付鹏飞、刘浅倩、陈央、谢林、芦亚男、蔡练峰、陈淑伟、王珊芸、陈创义、林师昭 2 《机械制造工艺与机床夹具》 机电工程学院 苏 明 本科 讲师 帅定华、周汉、章自明、陈丹萍、关万跃、董海玲 3 《化工原理》 生物与化工 学院 郑大峰 博士 副教授 夏伟、杜金凤、王睿、闫浩、邵泰明、牟玉兰 4 《船舶操纵与避碰》 航海学院 黎冬楼 本科 副教授 谭绪明、王广玉、揭军武、吴伟峰、缪从金、许颖超、陈志坚、郭平尧、钟建业 5 《数据库原理与应用》 信息工程学院 王业统 研究生 副教授 符修清、云大维、佘为、常娜、李演
05-22
2014
关于公布我校2014年校级优秀教学团队评比结果的通知
各教学部、二级学院: 我校2014年校级“教学质量工程”中的优秀教学团队项目评比活动已圆满结束。按照校级优秀教学团队评定条件,经各二级学院推荐,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校长办公会讨论,评选出建筑工程学院工程造价教学团队等4个教学团队为2014年院校优秀教学团队(见附件)。 为加强优秀教学团队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要求各教学部、二级学院加强领导、加大投入,通过优秀教学团队建设,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积极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究和教学经验交流,努力提高教师素质和教学能力,确保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特此通知。 附件: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4年校级优秀教学团队 名单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2014年5月10日 发送:各教学部、二级学院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2014年5月14日印发 附件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4年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名单 序号 专业团队名称 带头人 出生年月 学历 职称 高校教龄 所在部门 团队成员 1 工程造价 杨振炳 1948年10月 本科 教授 34 建筑工程学院 李平、付鹏飞、赵小春、彭沙沙、刘浅倩、常标、陈央 2 轮机工程 张家佑 1952年1月 本科 高级 工程师 35 航海学院 黎冬楼、陈天雄、李廷浪、李有照、蔡斌雄、徐年宝、吴珊、孙新春、梁杰、蔡慧玲、韩云生 3 实用英语 黄 杏 1962年7月 硕士 校聘 副教授 21年 公共课部 陈宗华、冯学良、谢飒、 高辉、欧晶晶、黄晓坚、 吴梓菱、林玲、黄橙 4 生物制药 曹维良 1942年8月 硕士 教授 博导 30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张绪元、史君雄、张良、卢利芳、韩晓荣、龚敏、代德财、闫浩、张玉、邵泰明
05-22
2014
关于公布我校2014年校级教学名师评比结果的通知
各教学部、各二级学院: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4年校级“教学质量工程”中的教学名师项目评比活动已圆满结束。按照校级教学名师评定条件,经各二级学院推荐、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报校长办公室会议批准,黄杏等4名教师被评为2014年校级教学名师(见附件)。 学校要求各教学部、各二级学院重视教学名师的培养工作,以教学名师的示范作用带动全体教师热爱教学、精心教学。结合教学名师培养工作进一步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提高教书育人工作水平,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特此通知。 附件: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4年校级教学名师名单 (此页无正文)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2014年5月10日 发送:各教学部、各二级学院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2014年5月10日印发 附件: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4年校级教学名师名单 序号 姓名 出生年月 学历 职称 教学专业领域 工作年限 部门 1 黄 杏 1962年7月 研究生 校聘 副教授 商务英语 21年 公共课部 2 苏 明 1969年12月 本科 讲师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5年 机电工程学院 3 王业统 1979年9月 研究生 副教授 电子商务、计算机网络 11年 信息工程学院 4 王 睿 1984年11月 研究生 讲师 工学 5年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04-30
2014
关于2014年自主单独招生考试成绩查询的通知
各位考生: 我院2014年自主单独招生考试成绩已经公布,请点击我院招生信息网页左侧的“单招成绩”,进入“成绩查询”菜单,输入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号和姓名,即可查询考试成绩。 成绩查询地址:http://zsw.hnkjedu.cn/dzcj.aspx
04-21
2014
关于做好2014年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的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高标准做好今年直招士官工作,依据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武装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参动〔2014〕1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招收对象和条件 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需要,未婚,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在院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二、招收直招士官专业类别及代码: 所属系部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与制造 580101 模具设计与制造 580106 数控技术 580103 机电一体化技术 580201 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网络技术 590102 移动通信技术 590302 航海学院 航海技术 520401 三、报名时间: 2014年5月25日前 四、报名方式: 1. 应届毕业生必须登录http://gfbzb.gov.cn 报名; 2. 统一到我校人民武装部报名 报名地址:海南科技职业学院人民武装部 联系人: 丁涛处长 联系电话:13707500190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人民武装部 2014年4月20日
04-17
2014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我省高校学生参加2014年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的通知
琼教高〔2014〕39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我省高校学生 参加2014年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 数学建模竞赛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2014年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即将举行。为了做好海南赛区竞赛的各项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14年9月12(周五)8时至9月15(周一)8时举行。 二、参赛资格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三、报名程序 (一)竞赛分为本科组和专科组进行。本科学生参加本科组竞赛(不能参加专科组竞赛),专科(高职高专)学生参加专科组竞赛(也可参加本科组竞赛)。报名时必须确定竞赛组别,报名截止后不能再更改报名组别。 (二)竞赛以队为单位进行,每队3人(鼓励不写指导教师),专业不限。各高校请于8月26日前将参赛队及参赛选手信息报送海南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李志林老师处,联系电话:66272863、66279729、13078917300;Email:tmw99@126.com。按照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组委会的规定缴纳参赛费,用于竞赛的组织和奖励工作。 四、竞赛规则 (一)竞赛按照2008年修订的《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章程》进行组织(参见2012年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第4版和2012年底发布施行的《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参赛规则》(可从http://mcm.edu.cn下载),严格按照竞赛章程和参赛规则参赛。竞赛题目由全国组委会统一命题;赛题将于竞赛开始时在至少3个网站上公布(http://www.mcm.edu.cn等),不邮寄书面题目。赛区组委会和全国组委会在评奖期间将酌情选择部分参赛队,组织面试答辩。 (二)竞赛期间,参赛队员可以使用各种图书资料、计算机和软件,也可以在国际互联网上浏览、查阅资料,但不得与队外任何人(包括在网上)讨论。指导教师(或教师组)在竞赛期间必须回避参赛队员,不得进行指导或参与讨论,否则按违纪处理。 (三)参赛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案并按时交卷。特别提醒各参赛队,从2014年开始各参赛队有唯一的编号,竞赛结束后必须将电子版论文严格按要求以电子邮件附件的方式发送到全国组委会指定的论文收集邮箱(以本队论文编号作为邮件主题),论文打印稿则交赛区组委会。参见《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报名和参赛须知》(该文件参见http://www.mcm.edu.cn)。海南赛区组委也会转发该文件给各参赛学校联系人,并通知参赛队编号方法。 (四)竞赛结束后,海口地区的高校于9月15日上午10时前将论文送到海南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数学系,外地高校则应在以上时间前(以邮戳为准)将论文以特快专递寄给海南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数学系李志林老师,邮编:570228,联系电话:13078917300。 五、参赛名额 本次竞赛不限制参赛名额,鼓励学生积极组队参赛。但是,根据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组委会有关规定的精神,为了扩大受益面和确保海南赛区的基本规模,请各高校至少按如下分配名额组队参赛: 海南大学 25个 海南师范大学 20个 海南医学院 10个 琼州学院 15个 三亚学院 15个 海口经济学院 15个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 10个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10个 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0个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10个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5个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5个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5个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 5个 三亚城市职业学院 5个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 5个 三亚理工职业学院 5个 六、奖励办法 按本科组和专科组分别奖励,奖励名额将根据参赛队伍情况决定。对获奖同学将颁发荣誉证书,各高校在评优、评定奖学金和免试推荐研究生时,在同等条件下对获奖同学予以优先考虑。 七、其它事项 (一)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采取异议制度。全国和各赛区获奖名单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全国组委会或赛区组委会提出异议。个人提出的异议,必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并亲笔署名;单位提出的异议,必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通讯地址、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全国组委会和赛区组委会对提出异议的个人和单位予以保密并在异议期结束后两个月内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二)对违反竞赛规则的参赛队,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成绩无效。对所在院校予以通报批评,直至取消下一年度参赛资格。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对推动大学数学教学改革,拓宽大学生的知识面,提高数学知识的应用能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合作精神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各高校要加强对竞赛工作的组织领导,广泛发动学生踊跃参加,力争竞赛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海南省教育厅 2014年4月16日
02-26
2014
关于下发《海南科技职业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科学字﹝2014﹞1号 关于下发《海南科技职业学院大学生思想 政治教育工作测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16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试行)》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试行)的通知〉》(琼教思政处函〔2012〕15号)的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立德树人,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为目标,以强化德育意识、健全工作机制为重点,本着“迎评促建、迎评促改、求真务实、精益求精”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进学院的改革、建设和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开创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局面。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的组织领导,成立海南科技职业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领导小组。 组 长:焦解歌 杨秀英 副组长:王大群 成 员: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财务处、学生工作处、团委、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思政部、教务处、档案馆、保卫处、后勤处、武装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各专项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办公室主任由丁涛担任。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领导小组为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决策和指导机构,负责指导和部署开展测评工作,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难点和问题。 (二)办公室及专项组 1.办公室 负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的总体协调及推动工作;对各专项组各阶段的工作进展进行统筹;收集、汇总材料,撰写自评报告;负责上级专家检查的接待及后勤保障工作。 牵头部门:学生工作处;配合部门: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 2.组织领导组 完成一级指标“组织领导”所属指标测评标准规定的相关任务,确保达标。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并与教学、科研等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评估。 牵头部门:党委办公室;配合部门:学生工作处、学院办公室。 3.队伍建设组 完成一级指标“队伍建设组”所属指标测评标准规定的相关任务,确保达标。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任职资格准入制,鼓励其攻读本学科硕士、博士学位,配齐一线专职辅导员。 牵头部门:人事处;配合部门:思政部、学生工作处、团委。 4.思想政治理论课组 完成一级指标“思想政治理论课组”所属指标测评标准规定的相关任务,确保达标。确保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院级重点课程来建设,要达到规定的课时及对应的课堂教学学时,并设立教学研究专项课题;有院外专家学者、院级领导为学生作形势政策报告的制度。 牵头部门:思政部;配合部门:教务处、宣传部。 5.课堂外思想政治教育组 完成一级指标“课堂外思想政治教育组”所属指标测评标准规定的相关任务,确保达标。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党史以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宣传教育;支持、组织学生开展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努力开展校园文化创新;有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网站;开展就业创业教育。 牵头部门:思政部、学生工作处;配合部门:组织部、团委、武装部、教务处、财务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档案馆、网络中心。 6.条件保障组 完成一级指标“条件保障组”所属指标测评标准规定的相关任务,确保达标。设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费专门预算科目,且经费占学校上一年度事业费和学杂费总收入的比例逐年增长;建有专门的学生活动用房和党团活动室,有完善的活动设施并得到充分利用;设立思政教育专项研究课题和课改课题。 牵头部门:财务处;配合部门:团委、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科研处、思政部、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后勤处。 7.育人环境组 完成一级指标“育人环境组”所属指标测评标准规定的相关任务,确保达标。有维护安全稳定的综合防控机制和突发事件紧急处置预案;有与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制度;经常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建立并落实与学生家长联系的制度;有校园舆论阵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牵头部门:保卫处、综治办;配合部门: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宣传部、团委、学生工作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四、工作安排 我院从2014年2月至2014年4月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分以下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4年2月23日-2月28日) 由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领导小组牵头,结合学院的各种学习活动,宣传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召开动员大会,依据本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 (二)实施阶段(2014年3月1日-2014年3月8日) 对照《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试行)》的标准,由专项组负责,各二级学院密切配合,对我院现阶段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客观的摸底、自评自测,总结好做法、好经验、特色和亮点,查找不足,形成书面材料。 (三)形成自评报告阶段(2014年3月9日-2014年3月15日)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迎评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预评估,对照评估标准,整理评估材料,形成学院自查自评报告,并于2014年3月18日前将报告上报省教育厅。2014年3月-4月,迎接省教育厅对我院贯彻执行《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试行)》情况的督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抓落实。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测评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认真抓紧抓实。认真组织学习研究测评体系,对照测评体系工作任务分解,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于2014年3月6日前送至学生工作处。 (二)常抓不懈,形成机制。各单位(部门)要始终坚持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放在首位,在总结和继承好做法好经验的基础上,坚持正确方向和科学理念,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内容和形式,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主渠道作用,不断拓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载体,逐步建立和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联系人:张华山 联系电话:18789265775 邮 箱:1071871597@qq.com 附件:海南科技职业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 体系及任务分解表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2014年2月24日 发送:全校各单位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2014年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