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我省高校学生参加2014年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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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4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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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教高〔2014〕39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我省高校学生
参加2014年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
数学建模竞赛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2014年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即将举行。为了做好海南赛区竞赛的各项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14年9月12(周五)8时至9月15(周一)8时举行。
二、参赛资格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三、报名程序
(一)竞赛分为本科组和专科组进行。本科学生参加本科组竞赛(不能参加专科组竞赛),专科(高职高专)学生参加专科组竞赛(也可参加本科组竞赛)。报名时必须确定竞赛组别,报名截止后不能再更改报名组别。
(二)竞赛以队为单位进行,每队3人(鼓励不写指导教师),专业不限。各高校请于8月26日前将参赛队及参赛选手信息报送海南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李志林老师处,联系电话:66272863、66279729、13078917300;Email:tmw99@126.com。按照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组委会的规定缴纳参赛费,用于竞赛的组织和奖励工作。
四、竞赛规则
(一)竞赛按照2008年修订的《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章程》进行组织(参见2012年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第4版和2012年底发布施行的《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参赛规则》(可从http://mcm.edu.cn下载),严格按照竞赛章程和参赛规则参赛。竞赛题目由全国组委会统一命题;赛题将于竞赛开始时在至少3个网站上公布(http://www.mcm.edu.cn等),不邮寄书面题目。赛区组委会和全国组委会在评奖期间将酌情选择部分参赛队,组织面试答辩。
(二)竞赛期间,参赛队员可以使用各种图书资料、计算机和软件,也可以在国际互联网上浏览、查阅资料,但不得与队外任何人(包括在网上)讨论。指导教师(或教师组)在竞赛期间必须回避参赛队员,不得进行指导或参与讨论,否则按违纪处理。
(三)参赛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案并按时交卷。特别提醒各参赛队,从2014年开始各参赛队有唯一的编号,竞赛结束后必须将电子版论文严格按要求以电子邮件附件的方式发送到全国组委会指定的论文收集邮箱(以本队论文编号作为邮件主题),论文打印稿则交赛区组委会。参见《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报名和参赛须知》(该文件参见http://www.mcm.edu.cn)。海南赛区组委也会转发该文件给各参赛学校联系人,并通知参赛队编号方法。
(四)竞赛结束后,海口地区的高校于9月15日上午10时前将论文送到海南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数学系,外地高校则应在以上时间前(以邮戳为准)将论文以特快专递寄给海南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数学系李志林老师,邮编:570228,联系电话:13078917300。
五、参赛名额
本次竞赛不限制参赛名额,鼓励学生积极组队参赛。但是,根据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组委会有关规定的精神,为了扩大受益面和确保海南赛区的基本规模,请各高校至少按如下分配名额组队参赛:
海南大学 25个
海南师范大学 20个
海南医学院 10个
琼州学院 15个
三亚学院 15个
海口经济学院 15个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 10个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10个
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0个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10个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5个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5个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5个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 5个
三亚城市职业学院 5个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 5个
三亚理工职业学院 5个
六、奖励办法
按本科组和专科组分别奖励,奖励名额将根据参赛队伍情况决定。对获奖同学将颁发荣誉证书,各高校在评优、评定奖学金和免试推荐研究生时,在同等条件下对获奖同学予以优先考虑。
七、其它事项
(一)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采取异议制度。全国和各赛区获奖名单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全国组委会或赛区组委会提出异议。个人提出的异议,必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并亲笔署名;单位提出的异议,必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通讯地址、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全国组委会和赛区组委会对提出异议的个人和单位予以保密并在异议期结束后两个月内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二)对违反竞赛规则的参赛队,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成绩无效。对所在院校予以通报批评,直至取消下一年度参赛资格。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对推动大学数学教学改革,拓宽大学生的知识面,提高数学知识的应用能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合作精神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各高校要加强对竞赛工作的组织领导,广泛发动学生踊跃参加,力争竞赛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海南省教育厅
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