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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通知
05-23
2016
关于印发《海南科技职业学院行政会议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海南科技职业学院行政会议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单位:为规范会议管理,提高会议决策和行政管理效率,根据上级机关有关会议管理办法,我校重新修订了《海南科技职业学院行政会议管理办法》,现转发执行。附件:海南科技职业学院行政会议管理办法附件海南科技职业学院行政会议管理办法为规范会议管理,提高会议决策和行政管理效率,根据上级机关有关会议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一、会议分类(一)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召集和主持,是校长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组织实施学校理事会、党委有关决定,研究、处理和决定学校行政工作中重要事项的工作会议。(二)校务会议由学校分管副校长召集、主持和确定会议议题。参加人员由理事长、校领导、中层干部组成,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主要传达上级机关的重要指示,通报重大事项,部署重要工作,研究解决学校临时发生的重大问题。(三)全校教职工大会由校长召集和确定会议内容。参加人员一般为全校在岗教职工。会议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组织。(四)其他会议1.研究业务工作会或业务工作报告会。一般由职能业务部门负责召集主持。2.对外承(协)办全省、全国性会议。一般由具体承办单位负责组织。3.接待重要公务来访会议。一般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组织。二、会议审批制度(一)校长办公会议按照《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执行。(二)校务工作会议由分管副校长决定。(三)全体教职工大会由校长提出,校长办公会议议定。(四)专门工作会议由主办单位提出,报分管副校长审定,各单位应提前做好工作安排,一般应于每周五前将下一周需要召开的重要工作会议报学校办公室登记,以便协调安排会议室。如未按此执行,办公室不予安排会议室,并在全校给予通报批评。(五)对外承办的会议由承办单位提出,至少应提前两周完成承办会议工作方案,向理事长、校领导汇报并报学校办公室备案,以便准备和协调有关工作。学校办公室对承办会议工作方案进行审核,报请校领导审定。(六)接待重要公务来访会议,应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并预先上报学校办公室,以便做好接待准备。三、会议召开的原则及要求(一)精减、高效原则。凡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必须召开的会议要科学安排,压缩规模,明确主题,有备发言,一般不占用教学工作时间及教学场地。(二)简朴、求实原则。除贯彻传达上级精神,研究部署涉及全校性的教学、科研、学生管理或人事制度改革等重大事项的会议可冠以学校名义外,其它专门工作会议原则上不许以学校名义召开,尽量缩小会议参加人员范围,不需邀请全部校领导出席。(三)充分准备原则。所有会议要认真准备,落实好会议的议程、参加会议的人员,安排好各项会议服务事宜。会前相关负责人要主动向分管校领导汇报准备情况,征求领导对某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会议重点。(四)非赢利原则。对外承办的各类会议实行以会养会的原则,在会前组织单位要认真做好经费预算工作,按照会议实际费用来收取会务费维持会议正常运转,既不能增加学校财务负担,也绝不允许以赢利为目的多收会费。四、会务组织(一)筹备工作。学校召开的会议筹备工作由相关单位负责。除学校重大组织活动会议及对外承办的会议,一般工作会议不需成立筹备领导小组,可设立会议工作组。所有对外承办的会议在召开一周前须将会议安排表、接待方案和经费预算等筹备情况的资料报学校办公室备案。专门会议或对外承办会议确需领导出席的,主(承)办单位应提前3天向学校办公室提出,由学校办公室视情况统一安排。需邀请领导讲话的,由主(承)办单位代为拟稿,并于会议召开前一周将文稿交学校办公室核稿送出席会议领导阅定。(二)会议通知。校长办公会、校务会议、全校教职工大会由学校办公室负责通知。专门工作会由主办单位负责通知。(三)会场布置安排。各类会议由承办组织单位具体落实会场布置工作。(四)会议服务。根据不同类别,会议服务按以下要求提供。校长办公会议、校务工作会议,由学校办公室专人提供服务;专门工作会议,自行服务;对外承办会议,组织会务组提供服务。专门工作会议或对外承办的会议确需学校办公室公务人员协助的,应于召开前两天向学校办公室提出,学校办公室视情况安排。(五)会议记录。学校召开的各类会议主办者或与会者应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校长办公会议、校务工作会由学校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记录,其它会议的记录由主(承)办单位自行安排人员负责。(六)会议纪要。学校召开的各类重要会议应及时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简明扼要、规范具体。并按办文程序办理发文手续,及时发送到相关单位。(七)会议资料归档。会议档案资料包括:会议申请书、批复件、会议通知、各项筹备会记录、接待方案、经费预算方案、与会人员名单、交流材料、会议纪要等,会议材料应在会后一周内由主(承)办单位整理完毕并存档,重要会议形成会议材料应移交档案馆存档。五、本办法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05-20
2016
关于撤销“海南海科培训中心”的决定
关于撤销“海南海科培训中心”的决定各单位:原拟根据2015年下半年校级领导分工决定,将“海南海科培训中心”法人杨秀英理事长更换为其他校领导,因无人能够接手,因此,杨秀英理事长依照国家政策和“海南海科培训中心”目前的运行情况,决定撤销“海南海科培训中心”建制。2016年5月上旬,杨秀英理事长通知了学校档案馆馆长赵叶青,要求在6月份按照程序向有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同时依法对“海南海科培训中心”进行财务审计。该中心原工作项目由海南科技职业学院继续教育科全面负责,人员编制由人事处根据工作量重新核定。特此决定。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2016年5月20日
05-19
2016
关于组织学习2016年全国“两会”和 《政府工作报告》精神的通知
关于组织学习2016年全国“两会”和《政府工作报告》精神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宣传思想工作和形势政策教育,根据海南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在高校开展学习宣传贯彻2016<政府工作报告>精神的通知》(琼教思政〔2016〕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做如下安排:一、学习时间 2016年5月——6月二、学习内容(详细网址见附件) 1.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3.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两会团组讲话; 4.新闻媒体刊载的有关“两会”新闻报道、特稿等; 5.相关专家、学者对于“两会”精神的解读文章。 三、学习要求 各党支部要切实把学习宣传“两会”精神作为加强高校宣传思想工作和形势政策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中心组学习、报告会、宣讲会、讨论会、座谈会、读书会、党团活动、班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师生进行学习,在贯穿结合融入上下功夫,在学实学深学透上见成效。并充分利用校园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平台载体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做好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加深对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全面认识。 要紧密结合两会涌现出的理论热点和难点,充分发挥我校综合性学科优势,着力提升理论阐释能力,并不断创新实践探索。要紧密联系“教育思想”大讨论活动和工作实际,深入思考本单位改革发展大计,理清发展思路,谋划好学校“十三五”规划开局工作,扎实推进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为学校的申本工作做贡献。特此通知。 附件:部分学习内容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6年5月19日附件部分学习内容(直接点击链接即可)1.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http://news.12371.cn/2016/03/17/ARTI1458206308206795.shtml 2.2016《政府工作报告》“简”式阅读 http://www.gov.cn/xinwen/2016-03/05/content_5049333.htm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http://news.12371.cn/2016/03/17/ARTI1458229127484741.shtml 4.解读:从六段论述读懂习近平2016年两会团组讲话 http://news.sina.com.cn/c/nd/2016-03-15/doc-ifxqhmve9224268.shtml 5.图解习近平的两会时间 http://he.people.com.cn/n2/2016/0318/c192235-27962804.html
05-19
2016
关于调整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双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决定
关于调整海南科技职业学院“双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决定各单位:因学校人事变动,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双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的名单如下:组长:韩长日、焦解歌常务副组长:阮忠督导组组长:陈世富副组长:王大群、陈世富、彭德福、陈宗华、吕长江、江春琴办公室主任:刘晓林办公室副主任:张华山、陈佐放成员:鄢平牡、潘灵、穆建勤、陈佐放、盛望鹏、陆海峰、李丽娟、张华山、王雪、各二级学院院长特此决定。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5月19日
05-17
2016
关于公布现代职业教育理念学习有奖征文活动结果的通知
关于公布现代职业教育理念学习有奖征文活动结果的通知各单位:按照我校关于“广泛开展教育思想大讨论”的工作部暑和开展“教学质量月”活动的相关要求,在2016年4月,学校组织了教职工参加2014年全国职业教育的工作会议,学习了党中央有关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一系列文件的要点和精神,开展了以转变和更新教育教学理念为主题的有奖征文活动。此次活动的评选过程如下:活动时间:4月1日-5月3日 评审时间:5月4日-5月5日 评审专家:万志全、郭少三、吕朋林、谢林、冯莉颖 工作人员:阙小平、张华 评审结果公示期:5月6日-5月7日经专家评审和公示,有20篇征文获奖,具体如下:获奖类型获奖老师所在学院获奖作品名称一等奖(4篇)关洪国李晓岩王启明公共课部《计算机辅助教学在体育教学中的应用探究》罗海希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高职食品类专业创新创业教育研究探索》王业统信息工程学院《浅谈职业教育理念和方法在计算机基础课程教学中的应用》高伟曾婷婷刘晓林学校办公室《关于高职院校信息化建设的思考与建议》二等奖(6篇)王蕊航海学院《浅谈小组合作学习在航海英语听力与会话教学中的应用》黄跃华建筑工程学院《如何提高高职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王卉航海学院《航海英语听力与会话项目课程项目活动设计研究》张华教务处《“互联网+”思维下校企合作发展思路的转变》吴美慧建筑工程学院《创新职业教育理念的思考及对策》陈科艺术与设计学院《制定适合的评价体系有助于高职教育的促进》三等奖(10篇)刘鹏建筑工程学院《对高职高专建筑法规教学的思考及对策》王雪学校办公室《高职<大学语文>课程设置与实施》黄智机电工程学院《汽修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的思考》华晶晶公共课部《课堂教学:建立和谐师生关系的重要阵地》朱隆山机电工程学院《对高职教育理念、思路的一点肤浅的认识》景茹公共课部《浅谈高职计算机基础课程教学如何与计算机等级考试完美结合》佘为信息工程学院《现代教育技术在高职高专教学中的思考》李文霞建筑工程学院《浅析新时期高职高专院校师生关系的构建》陈天雄航海学院《新课程理念下课堂教学评价的基本特征》宋荣霞航海学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策略与方法》学校将为获奖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获奖征文将编入学校《教育思想大讨论论文集》,并推荐给校刊《现代职业教育研究》,择优出版。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2016年5月17日
05-10
2016
关于公布2016年我校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大赛结果的通知
关于公布2016年我校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大赛结果的通知各单位:按照校教学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教务处组织了2016年校青年教师教学大赛。大赛在各教学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广大青年教师的积极参与下,已于4月29日圆满结束。大赛分为初赛、决赛两个阶段。4月7日至22日共有27位选手参加了初赛。4月25日至29日共有11位选手代表各教学单位进入了决赛。教务处组织专家通过随堂听课、查阅教学材料、召开学生座谈会、评委讨论点评、分项打分等环节,评选出了一等奖2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3名。现将获奖名单公布如下:获奖类型获奖老师所在学院搜课名称一等奖王进机电工程学院汽车电工电子张雅娟机电工程学院太阳能建筑一体化二等奖沈丹丹国际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旅游景区管理庄雪球航海学院邮轮餐饮服务与管理三等奖王 睿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石油加工生产技术张 娜艺术与设计学院室内项目设计王业统信息工程学院菜单资源的定义与使用张小辉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装饰设计原理优秀奖张雅娴建筑工程学院钢筋混凝土结构吴 莹公共课部计算机基础尹 超健康科学学院临床医学概论 学校将为获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推荐本次大赛一等奖获奖选手代表我校参加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第九届青年教师教学大赛。 望获奖的老师们能在本单位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欢迎全校青年教师观摩学习获奖老师们的日常教学,积极投身教学、钻研教学,在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中发挥主力军作用,不断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2016年5月10日
05-09
2016
关于印发《校园内悬挂横幅(标语)与张贴广告的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校园内悬挂横幅(标语)与张贴广告的规定》的通知各单位:为了维护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规范校园管理,构建和谐校园,结合学校实际,制订了《校园内悬挂横幅(标语)与张贴广告的规定》,经2015-2016学年第十八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转发执行。 附件:1.关于校园内悬挂横幅(标语)与张贴广告的规定 2.海南科技职业学院校园横幅(标语)悬挂申报表中共海南科技职业学院党委会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2016年5月9日 附件1关于校园内悬挂横幅(标语)与张贴广告的规定 为了维护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规范校园管理,构建和谐校园,现对校园内悬挂横幅(标语)以及广告张贴做如下规定。 第一条 校园内开展各种活动需要悬挂横幅(标语)、悬放气球条幅以及学校师生的广告张贴,均纳入校园宣传管理的范围,由党委宣传部统一管理。 (一)校内各院部处室悬挂横幅(标语),必须报经校党委宣传部审核批准。 (二)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悬挂横幅(标语),须经校团委审核同意后报宣传部批准。 (三)校外单位不得在校内悬挂横幅(标语)。如其与校内院部处室合作举办活动需要悬挂横幅(标语)的,须由与其合作的院部处室向校党委宣传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在指定地点悬挂。 (四)以下内容的横幅(标语)可以申请悬挂: 1.为国家、省、市的重大活动营造氛围; 2.用于营造学校重大活动氛围; 3.用于庆祝重要节日; 4.用于校属各院部处室举办的重要教学活动、学术活动; 5.与师生生活有密切关系的事项; 6.其他经学校批准的内容。 (五)禁止在校园内设置、悬挂纯商业性的产品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横幅(标语);禁止任何未经批准的与学校教学工作无关的横幅(标语);禁止在规定范围外的地方张贴商业广告和张贴营销宣传品。 (六)严禁悬挂有下列内容的横幅(标语): 1.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相违背的; 2.有悖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 3.不利于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七)横幅(标语)的下方必须注明悬挂院部处室、学生会以及社团的名称。(八)学校在一食堂、二食堂前和三栋、四栋之间设立二个永久性的广告栏,提供给全校师生张贴商业广告与其它商品信息,其他地方一律禁止张贴。(九)凡与学校招生迎新、技能竞赛等有关工作需要悬挂有偿服务性质的商业性广告,也一律按程序审批方可悬挂。 第二条 所有横幅(标语)的悬挂地点须按照《海南科技职业学院横幅(标语)悬挂申请表》所批准的地点悬挂。(地点:学校门口、艺术楼群靠主干道的栏杆上、各教学楼门口、图书馆门口、图书馆南面篮球场、图书馆北面篮球场、一食堂门口、二食堂门口、三食堂门口。) 第三条 宣传横幅(标语)悬挂管理 (一)悬挂的横幅(标语)必须有足够的高度,不得影响阻碍交通,不得堵塞过道,不得影响和破坏环境。任何横幅(标语)都不能悬挂于路灯杆、电线或危险物品上。悬挂或拆除横幅(标语)时不得对悬挂载体(如路树、建筑物等)造成损害。 (二)各类宣传横幅(标语)的悬挂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周,特殊情况可以延长时间。活动结束后申请部门要及时自行拆除取回横幅(标语),拆除时必须连同所有附加物(如绳子、铁线、棍子等)清除干净。 (三)横幅(标语)的规格和色彩要与周围环境和建筑物相协调,横幅(标语)统一使用布标,以使用红底黄字或红底白字,字体采用黑体,一般不得使用纸质手写体。 (四)语言文字必须规范化,不用繁体字和不规范的简化字;不用书法形体字,更不得出现语法错误和错别字。 第四条 悬挂横幅(标语)的部门在悬挂期限内必须注意维护所悬挂横幅(标语)的整洁美观,及时清理损坏变形的横幅(标语)。 第五条 宣传部负责对横幅(标语)悬挂区域的巡查,及时处理违规悬挂的横幅(标语),督促违规悬挂横幅(标语)的部门、学生会、社团或个人予以纠正或拆除。未及时纠正或拆除的,由宣传部告知人事处给予通报批评,扣除部门负责人相应考核分,并由该部门派人清除,所产生的清除费用由悬挂部门承担。 第六条 申请流程:院部处室申请需填写《海南科技职业学院校园横幅(标语)悬挂申报表》(在群共享里下载),按表格内容填写完整,报宣传部审批后方可悬挂;学生会、学生社团活动报学校团委审批、宣传部备案后方可悬挂。第七条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江南校区(原云龙校区)参照执行。第八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望各部门遵照执行。 附件2海南科技职业学院校园横幅(标语)悬挂申报表申报单位申报时间申请人联系电话悬挂时间 月 日至 月 日数 量尺寸规格□6.0m×0.7m □7.0m×0.7m □8.0m×0.7m 横幅(标语)内容申报悬挂地点□学校门口 □艺术楼群靠主干道的栏杆上 □各教学楼门口 □图书馆门口 □一食堂门口 □二食堂门口 □三食堂门口 □图书馆南面篮球场 □图书馆北面篮球场 张贴维护清理负责人申请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宣传部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说明:1.请提前2个工作日报党委宣传部审批。 2.学校门口的横幅(标语)规格视情况而定。 3.此申报表一式两份,一份留申报部门,一份留党委宣传部备案;学生会、社团活动需要报团委审批后报宣传部备案。
05-03
2016
关于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2016年“技能活动周”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技能活动周”工作安排的通知各教学单位:根据海南省教育厅下达《关于印发<2016年海南省第二届“职业教育活动周”工作方案>的通知》(琼教职成【2016】32号)精神,为充分展示我校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丰硕成果,集中展现我校师生的风采,大力宣传我校专业内涵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和优秀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的新成果,特举办海南科技职业学院首届“技能活动周”系列活动。具体安排如下:一、活动类型及时间安排(一)时间:2016年5月8日-5月13日;(二)地点: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组织;(三)对象:全校学生;(四)活动形式(项目1必选,项目2、3至少选择一项):1.实训课堂开放活动;2.校级专业技能展示;3.校级专业作品展示。二、活动要求(一)各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主抓此项活动,选择好活动类型,针对选择的类型制定各二级学院的活动方案,并于2016年5月5日前将方案报送至教务处。1.实训课堂开放的活动方案应包含开放课程名称、时间、地点、授课教师、授课对象等相关信息。2.专业技能现场展示的活动方案应包含展示时间、地点、展示项目名称、操作人等基本信息。3.专业作品展示的活动方案应包含作品展示时间、地点、作品类型、数目、作者等基本信息。(二)活动氛围营造:由各二级学院针对本院选择的活动类型,制作活动横幅、标语、展示牌等面向全校师生宣传,并在方案内说明标语数量、内容及悬挂地点。(三)本次活动以学生参与、学生动手、学生展示为主体,参与展示或提供展示作品的选手、讲授开放课的教师可予以颁发二级学院荣誉证书。(四)建议各二级学院在活动周开展期间,邀请对应联系的校级领导观摩指导并留存活动照片,撰写活动简报,上传至各教学单位网站。本次活动由教务处组织牵头,各单位积极配合,按照以上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技能活动周”相关活动,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显其才”的良好环境,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专业技能。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5月3日
04-25
2016
关于成立我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单位:为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建立常效安全的消防管理机制,推进我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保障全体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成立海南科技职业学院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人及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韩长日、焦解歌 副组长:王大群、阮忠、彭德福、吕长江成 员:云天堂、周勇、陆海峰、李丽娟、朱以龙、周正军、陈奕健、孟庆柏、罗振江、屈凤霞、任青青、韩显中、何博文、邢孔多、闫浩、缪从金、吴勇、付鹏飞、石小田、姜婷、王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由保卫处罗振江副处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纪方吉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全校消防检查整改的工作开展。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2016年4月25日
04-25
2016
关于公布教学意见快速反馈通道的通知
关于公布教学意见快速反馈通道的通知海科办字﹝2016﹞10号全校各单位:根据学校下达《海南科技职业学院“教学质量月”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海科教字﹝2016﹞2号),要求建立教学意见快速反馈通道,开通校长信箱、教务信箱、督导信箱,面向全体师生征集教学意见及建议。现将信箱公布如下:校长信箱:hkyxzb@126.com,管理员:高伟,电话:18889946565;教务信箱:jiaowuchu0898@126.com,管理员:李王强,电话:18689847288;督导信箱:18208980536@163.com,管理员:贾如晴,电话:18208980536。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办公室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