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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2020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对口单独招生考试考生健康监测表
附件: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对口单独招生考试考生健康监测表.doc
07-15
2020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2020年海南省高职对口单独招生考试有关问题的公告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2020年海南省高职对口单独招生考试有关问题的公告依据2020年海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办法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高职对口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将在7月25日进行。为便于考生了解考试工作安排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试时间及科目(一)高职对口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7月25日上午文化素质考试7月25日下午职业技能测试8:30-10:0010:10-12:0013:00开始考试科目语文职业道德和法律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技能测试二、考试地点2020年我校高职对口单独招生考试考点设在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18号海南科技职业大学美兰校区。三、准考证下载打印7月21日至24日,考生登陆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高职对口单独招生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持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标注的考试地点、考场及考试时间,准时参加考试。四、疫情防控要求1.7月11日开始,考生不得离开海南;目前仍在省外的考生须在7月11日前返回海南,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人员还须按我省疫情防控部门的规定接受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要求时间返回海南的,须在7月25日上午第一科入场前在入场体温检测点提交7日内有效的核酸检测结果方能入场参加考试。2.7月11日开始,考生每日通过支付宝或椰城市民云等登陆“海南健康码”,进行自我健康监测申报。并于7月25日上午第一科入场前提交海南科技职业大学高职对口单独招生考试健康申报表。如出现发热(体温在37.3℃以上)、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要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3.考生在进入考点时,必须佩戴口罩,排队前后间隔不低于1米,减少人员接触,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通过身份验证和体温检测方可进入考场。 4.考生及考生家长,在考前和考试期间应避免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琼人员和境外来琼人员接触。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认真做好自我防护,做到勤洗手、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出入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5.考生赴考点出行时应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乘车赴考点的,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五、考试纪律要求请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六、考生咨询电话招生办公室0898-65969918。附件:1.《考场规则》 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4.《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对口单独招生考试考生健康监测表》海南科技职业大学2020年7月10日附件1考场规则(1)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份健康和生命安全。(2)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应在开考前40分钟到达考点,主动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身体健康监测、金属探测器安检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3)进入考点至进入考场就座前,必须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4)入场时或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要及时主动报告监考员和现场工作人员,并配合考务人员做好相关安排和处置。(5)进入考场,只准携带 2B 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透明笔袋等文具。严禁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其他非考试物品进入考场。(6)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始终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认真阅读有关注意事项,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在答题卡指定的位置粘贴考生本人条形码。凡漏填(涂)、错填(涂)、书写字迹不清或条形码粘贴错位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考生不得向监考员询问。(7)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8)考场时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为准。(9)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10)在答题卡规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并写明大小题号,写在草稿纸上或答题卡规定的答题区域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11)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12)在考试过程中,同一考场不允许两名或两名以上考生同时上洗手间。(13)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14)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 等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考生须配合监考员等工作人员对本人违规事实的认定和处置并按要求签字。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三)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第七条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第八条 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一)组织团伙作弊的;(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学生参加考试的。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有前款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第十条 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一条 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第十二条 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一)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二)组织团伙作弊的;(三)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附件4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对口单独招生考试考生健康监测表姓 名身份证号所在市县日期体温其他症状考生签名监护人签名备注早上晚上7月11日7月12日7月13日7月14日7月15日7月16日7月17日7月18日7月19日7月20日7月21日7月22日7月23日7月24日备注:1.考生应按每日早晚自测体温,并按日期填写。2.其他症状包括咳嗽、干咳、乏力、腹泻;当天无其他症状应填写无,不得留空。3.如考生在医疗机构接受了核酸检测,应在得到检测结果的当天备注栏里写明。4.每日填写后,考生本人签字,考生法定监护人签字确认。附件: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对口单独招生考试考生健康监测表.doc
07-15
2020
专升本准考证打印
专升本准考证打印,登陆海南省考试局官网: http://ea.hainan.gov.cn使用账号与密码登陆报名系统进行打印,打印时间2020年7月15日至7月19日。
06-14
2020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海南省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6号)精神,我厅重新下达了2020年海南省高职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计划,为了确保完成扩招任务,决定组织开展我省专升本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二)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三)2020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普通高职专科层次的应届毕业生和海南省生源在省外普通高等学校普通高职专科层次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今年我省专升本招生对考生是否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以上合格证书不作要求。二、招生院校和专业专升本补报名扩招计划分为新增招生的院校和专业、以及有扩招计划的原招生院校和专业两部分,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海南省专升本招生考试补报名时可填报的院校和专业》(附件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选择报考附件1所列的招生院校和专业。今年我省专升本招生设立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招生计划30个)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专项计划”(招生计划20个)。符合“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两个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在报名系统中选择对应的专项计划标识,可填报附件1中的任一招生院校和专业,省考试局将根据报考情况统筹安排招生录取。三、报名办法2020年我省专升本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办法。具体环节如下:(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8:00至6月21日17:30,考生登陆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进入专升本报名系统,签署《2020年海南省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诚信考试承诺书》,按照系统提示和有关要求,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身份证照片和近照。考生还需用手机扫描系统生成的二维码,拍摄上传本人头像,系统将自动与考生已上传的近照进行关联比对,并显示比对结果。比对成功后方可缴纳考试费,完成网上报名。(二)网上缴费报名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1日17:30,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不给予安排考试。收费标准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等考试收费管理的通知》(琼发改收费〔2009〕1272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40元,共计120元。(三)2020年1月,已成功报名参加今年我省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如需修改原报考院校和专业志愿的,也可登录“海南省2020年高职专科升本科报名系统”,修改自己报考院校及专业志愿,无需再另行缴交考试费;不修改原报考志愿的,仍按原报考志愿参加考试和录取。四、考试时间2020年海南省专升本招生考试时间定于7月18日至19日进行,每个招生专业的考试科目含一门公共科目和两门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考试时间7月18日7月19日 上午9:00-11:00公共科目专业基础课二下午15:00-17:00专业基础课一 考试地点分别设在海口市和三亚市,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在报名系统中选择考试地点;2020年1月已成功报名的考生,如在本次补报名时间未做信息修改,则默认考生报名时选择的现场确认地点为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编排为准。五、审核录取(一)确定预录考生。省考试局将根据考生所报考学校的专业志愿和院校招生计划数,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给招生学校投档,招生学校根据录取规则确认预录取名单,并给考生发《预录取通知书》。报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录取。招生院校专业线上生源不足、尚有剩余计划的,可面向原报考相同专业和考试科目、且分数达到剩余计划招生院校专业录取分数线以上未被院校录取的考生,征集补报调剂志愿。省考试局将根据调剂志愿结果及剩余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给学校补投档,并办理录取手续。(二)审核预录考生资格。招生院校负责对预录取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核确认。被预录取考生在《预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预录通知书、高职专科学籍档案等材料到招生院校进行资格审核确认。报考有关高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报考有关高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建档立卡手册》。经高校审核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准予录取,并报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六、违规处理(一)经招生院校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材料不齐全、准考证照片等重要信息与本人不符或不按时报到的考生,由招生院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送省考试局备案。(二)参加考试违规违纪或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获取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并记录个人考试招生诚信档案。附件:1.2020年海南省专升本招生考试补报名时可填报的院校和专业 2.2020年海南省专升本考试科目考试大纲海南省教育厅2020年6月12日附件12020年海南省专升本招生考试补报名时可填报的院校和专业一、新增招生的院校和专业招生学校招生专业计划数公共科目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学费(元/学年)备注专业课一专业课二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土木工程60英语建筑工程识图与构造建筑材料18900招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等土木建筑大类专业。航海技术50英语水手业务船舶值班与避碰招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水路运输与海事管理专业。水路运输与海事管理50英语现代物流基础航运管理招交通运输大类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40英语化工原理有机化学招生物与化工大类、轻工纺织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专业。制药工程50英语天然药物学有机化学招医药卫生、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40英语机械制造基础电工电子技术招装备制造大类、电子信息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专业。大数据技术与应用50英语C语言程序设计数据库招电子信息大类专业、电子商务专业。物联网工程50英语C语言程序设计计算机网络基础招电子信息大类专业。护理100英语生理学护理学基础招护理类专业。健康服务与管理60英语健康管理概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招医药卫生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附件22020年海南省专升本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公共考试科目《英语》考试大纲《大学语文》考试大纲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建筑工程识图与构造》考试大纲《建筑材料》考试大纲《水手业务》考试大纲《船舶值班与避碰》考试大纲《航运管理》考试大纲《现代物流基础》考试大纲《化工原理》考试大纲《有机化学》考试大纲《天然药物学》考试大纲《机械制造基础》考试大纲《电工电子技术》考试大纲《C语言程序设计》课程考试大纲《数据库》考试大纲《计算机网络基础》考试大纲《生理学》考试大纲《护理学基础》考试大纲《健康管理概论》考试大纲《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考试大纲 备注:考生登陆海南省考试局网站点击查看相关科目的考试大纲。
05-17
2020
2020年海南省对口单招报名系统入口及操作指南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报名请点击:2020年海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报名系统入口海南省2020年高职分类招生考试报名操作指南如下:1.报名说明第1步:考生注册。1、考生选择院校使用身份证号注册,注册成功会自动分配对应院校的卡号;第2步:登录系统。1、打开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https://dkdz.hnks.gov.cn,或进入海南省考试局官网,找到高职对口单招报名入口,进入登陆界面。2、输入报考卡卡号、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进入报名系统。图 2考生登录界面第3步:填写报名信息。点系统首页左侧的【填写信息】按钮,打开报名信息填写界面。请仔细填写报名信息,红色*标识的为必填项,填写完整后,点击【提交】按钮。图 3.填写报名信息界面注:报名提交之后,可以返回修改信息。第4步:打印报名表点击界面左下角的首页按钮,返回首页。图 4打印报名表菜单2、点击【查看报名表】菜单,打开打印界面,如下图所示。点击【打印】按钮打印报名表,跳转到打印页面,此时浏览器会打开一个新页面,请等待页面显示。图5打印报名表界面附件:1.2020年海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往届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往届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
05-17
2020
2020年海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报名公告及报名入口
2020年海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报名公告发布日期:2020-05-17来源: 海南省考试局报名入口请点击:https://dkdz.hnks.gov.cn2020年海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定于2020年5月18日8:00至5月28日17:30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名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符合相关要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本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2.本省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3.有我省户口的省外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4.有我省户口的省外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5.已从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且在海南工作或生活的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以及有海南户口的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四辅人员。二、报名时间和程序1.2020年5月18日8:00至5月28日17:30。考生登陆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进入“2020年海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报名系统”,选择本人报考院校,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设置登录密码,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给考生分配对应报考院校的报考卡号,且无法更改报考院校。2.考生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卡号和设置的密码登录报名系统,准确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并根据系统提示要求,上传本人证件照片、近照和报名所需材料的图片。考生逾期未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和报名材料上传等事项,视为放弃报名资格。三、在网上报名系统中需提交的材料1.所有考生均需提交:身份证。2.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交:毕业证,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3.有我省户口的省外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考生还需提交:户口簿。4.退役军人还需提交:退役证明(非本省户口的退役军人须提交驻琼部队退役证明)。5.下岗失业人员还需提交:本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制发的下岗失业证件。6.有我省户口的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还需提交:户口簿;务工劳动合同及从业证明(由务工单位或村、居委会开具)。7.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还需提交:相关获奖证书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8.申请免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还需提交: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在报名系统中上传完整、真实的报名材料,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学籍。四、注意事项1.考生在报名前要充分了解拟报考的学校及专业有关情况,审慎选择报考院校和专业。凭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免技能测试的考生,仅可以填报证书工种类别所涵盖的专业。2.考生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自行注册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注册成功后将无法更改报考院校。3.报名时间截止前,考生应完成报名信息的填报、本人照片和报名材料的上传工作,要确保报名信息和所提交材料准确、完整、规范。因本人填报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所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4.考生在注册报名时所设定的密码是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填报和修改报名信息的依据,因泄漏密码造成个人信息被公开、被利用、被篡改的,由考生本人负责。5.报名成功后,考生需按照报考院校的通知缴纳考试费用。6.招生院校负责对报名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审核通过者,方可安排考试和录取。附件: 1.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附件:· 附件1-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05-12
2020
2020年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对口单独考试报名时间和程序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是在2008年海南省建省20年并向国际旅游岛华丽蜕变之时在原中央美术学院海口校区的基础上创建,于海南全面建设自由贸易区(港)时成功更名为海南科技职业大学,现有海口市美兰和云龙两个校区。学校秉承“科学、务实、厚德、创新”的校训,坚持“人才强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立足海南,面向全国,着眼行业发展,关注社会需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海南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以创业就业为导向,开设有60多个全日制本科与专科专业。学校以工科为主特色立校,设有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海事学院、城建学院、财经学院、设计学院、健康科学学院、国际护理学院、临床医药学院、传媒与音乐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和2个教学部。学校2019年全日制在校学生10934人,2020年9月全日制在校学生预计可达16000余人,2021年9月全日制在校学生预计可达20000人。学校占地面积1092亩,2020年各类房屋建筑面积近45万平方米(不含在建面积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5亿元,图书馆纸质图书128万册,电子图书135万册,有中外期刊100余种,根据在校生规模将逐年增加图书与教学设备。 一、高职对口单独招生 (一)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2020年海南省高职对口单招考试报名的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符合相关要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本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2.本省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3.有我省户口的省外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4.有我省户口的省外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5.已从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且在海南工作或生活的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以及有海南户口的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四辅人员。(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教育学籍的高校在校生;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三)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和程序。(1)2020年5月18日8:00至5月28日17:30。考生登陆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进入“2020年海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报名系统”,选择本人报考院校,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设置登录密码,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给考生分配对应报考院校的报考卡号,且无法更改报考院校。(2)考生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卡号和设置的密码登录报名系统,准确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并根据系统提示要求,上传本人证件照片、近照和报名所需材料的图片。考生逾期未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和报名材料上传等事项,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招生院校负责在线对报名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审核通过者,方可安排考试和录取。2.需提交的报名材料。(1)所有考生均需提交:身份证。(2)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交:毕业证,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3)有我省户口的省外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考生还需提交:户口簿,学籍档案。(4)退役军人还需提交:退役证明(非本省户口的退役军人须提交驻琼部队退役证明)。(5)下岗失业人员还需提交:本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制发的下岗失业证件。(6)有我省户口的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还需提交:户口簿;务工劳动合同及从业证明(由务工单位或村、居委会开具)。(7)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还需提交:相关获奖证书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8)申请免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还需提交: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在报名系统中上传完整、真实的报名材料,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学籍。3.报考注意事项。(1)考生在报名前要充分了解拟报考的学校及专业有关情况,审慎选择报考院校和专业。考生仅可选报1所院校的2个相近专业。凭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免技能测试的考生,仅可以填报证书工种类别所涵盖的专业。(2)考生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自行注册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注册成功后将无法更改报考院校。(3)报名时间截止前,考生应完成报名信息的填报、本人照片和报名材料的上传工作,要确保报名信息和所提交材料准确、完整、规范。因本人填报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所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4)考生在报名时所设定的密码是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填报和修改报名信息的依据,因泄漏密码造成个人信息被公开、被利用、被篡改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负责考核;未从业的往届考生由其户口所在乡镇或社区负责考核;已从业的往届生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考核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进行全面鉴定,并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应届考生记入毕业生登记表中,往届考生记入《2020年海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往届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五)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工作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生院校确定并通知考生本人。体检医院应具有二级甲等以上资格;应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相关项目的检查;负责对检查结果作出规范、准确、真实的结论。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为体检的终检医院,负责对有异议的考生进行终检。 (六)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2020年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工作限定在我省高职专科学校和招收专科专业的本科学校以及经教育部批准全国招生的高职院校。各高校的招生专业须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的2020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并由学校确定后报省考试局网站向考生公布。(七)考试方式。高职对口单独招生院校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择优录取新生。1.文化素质考试设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必考科目为语文,选考科目为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4门课程,具体由招生院校根据专业培养需要,确定2门选考科目。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四辅群体,免予文化素质考试。2.职业技能测试由招生院校根据专业培养需要组织,满分150分。对于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其它行业相应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证书)、并报考相应专业的考生,可以不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其成绩记满分。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初步定于普通高考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以省考试局发布的公告为准。(八)免试入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按照“本人申请、省教育厅审核、招生院校公示、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的办法免试入学。1.获得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比赛的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的考生。二、综合评价招生5月15日前,由招生院校向省考试局提出申请,经省考试局整理汇总报经省教育厅批准后,可在符合我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中,实行“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使用学生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相关科目成绩作为文化素质成绩,并根据专业培养需要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择优录取新生。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与高职对口单独招生报名同步进行。招生专业根据省教育厅2020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共46个专业:序号招生专业国标码专业名称学制报考专业所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工种)文化素质考试是否允许四辅人员报考考试科目1520904安全技术与管理3年安全员、消防员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是2540101建筑设计3年施工员(市政、土建)、资料员、材料员、标准员、劳务员、安全员、质量员(市政、土建)、测量员、建筑信息模型职业技能证(BIM)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是3540102建筑装饰工程技术3年施工员(市政、土建)、资料员、材料员、标准员、劳务员、安全员、质量员(市政、土建)、测量员、建筑信息模型职业技能证(BIM)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是4540105风景园林设计3年花卉园艺师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是5540301建筑工程技术3年施工员(市政、土建)、资料员、材料员、标准员、劳务员、安全员、质量员(市政、土建)、测量员、建筑信息模型职业技能证(BIM)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是6540502工程造价3年施工员(市政、土建)、资料员、材料员、标准员、劳务员、安全员、质量员(市政、土建)、测量员、建筑信息模型职业技能证(BIM)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是7540601市政工程技术3年施工员(市政、土建)、资料员、材料员、标准员、劳务员、安全员、质量员(市政、土建)、测量员、建筑信息模型职业技能证(BIM)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是8560101机械设计与制造3年钳工(中级)、数控车工(中级)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是9560301机电一体化技术3年电工(中级)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是10560302电气自动化技术3年电工(中级)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是11560304智能控制技术3年电工(中级)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是12560702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年汽车维修工(中级)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是13560707新能源汽车技术3年汽车维修工(中级)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是14570203石油化工技术3年工业分析检验(分析工)、化工总控工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是15590107食品营养与检测3年营养师、分析工、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是16590202药品生产技术3年药品制剂工、化学检验工、执业药师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是17600301航海技术3年《基本安全》、《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高级消防》、《精通急救》、《负有指定保安职责船员》、《保安意识》证书。通过国家海事局相关的评估和考试,并经过国家海事局规定的海上实习和见习,获得海船船员水手或三副适任证书。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是18600302国际邮轮乘务管理3年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书、保安意识培训合格证书、客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书、国际航行船舶船员专项英语培训证书、茶艺师证、全国导游资格证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是19600310轮机工程技术3年《基本安全》、《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高级消防》、《精通急救》、《负有指定保安职责船员》、《保安意识》证书。通过国家海事局相关的评估和考试,并经过国家海事局规定的海上实习和见习,获得海船船员机工或三管轮适任证书。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是20600312水路运输与海事管理3年VTS操作员、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员、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是21610202计算机网络技术3年网络工程师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是22610205软件技术3年软件工程师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是23610215大数据技术与应用3年大数据工程师,数据分析师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是24620201护理3年护士执业资格证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是25620202助产3年护士执业资格证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是26620302中药学3年中药调剂员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是27620405口腔医学技术3年口腔技工证、口腔修复技师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是28620801健康管理3年健康管理师、康复治疗师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是29630201金融管理3年金融风险管理师、证券从业资格证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是30630301财务管理3年助理会计师、1+X智能财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管理会计师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是31630302会计3年助理会计师、1+X智能财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管理会计师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是32630601工商企业管理3年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质量内审员、企业经营策划师、生产经营管理师、助理营销师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是33630701市场营销3年营销员、高级营销员、助理营销师、营销师、市场营销经理助理、助理人力资源师、 公关员与保险代理资格证书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是34630801电子商务3年电子商务师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是35630903物流管理3年助理物流师、物流管理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是36640101旅游管理3年导游资格证、助理人力资源师、会展策划师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是37640105酒店管理3年餐厅中级服务员、客房中级服务员、前厅中级服务员、人力资源管理、助理会展师、公共关系、咖啡师与茶艺师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是38640202烹调工艺与营养3年面点师、烹调师、中级餐饮服务员资格证、中餐烹调师、西餐烹调师、营养师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是39650101艺术设计3年平面设计师、广告设计师、包装设计师、品牌设计师、版式设计师、网页设计师、展示设计师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是40650111环境艺术设计3年室内设计师,景观设计师、园林设计师、会展设计师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是41650207舞蹈表演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是42650219音乐表演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是43660102网络新闻与传播3年助理网络编辑师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是44660214传播与策划3年文案策划师、广告策划师、活动策划师、项目策划师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是45690202人力资源管理3年人力资源管理员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是46690304社区康复3年健康管理师、康复治疗师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是学校奖、助学措施   1、凡在海南省内中专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无论户籍,一律给予10000元的补贴。 2、凡在海南服役或海南户籍的自主择业退役军人(退役满一年),免费就读。 3、学校奖学金分别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海南省优秀贫困奖学金4000元、国家贫困助学金3800、2800。学生参赛获得省级以上或部级以上最高奖励30000元/项。按照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规定,凭我校录取通知书都可以在生源地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为每学年8000元/人。报名咨询报名咨询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18号(美兰校区)行政楼301招生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0898-65969918、65969889、65969887,传真:0898-65969909。学校网站:http://www.hnkjedu.cn/美兰校区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18号云龙校区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云龙镇云定路118号邮编:571126
05-23
2019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补报名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补报名工作的通知
05-23
2019
2019年高职单招补报名工作文件
20190522-2019高职单招补报名工作文件.pdf
11-27
2018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海南省高等 职业院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9年高职对口单招工作通知-琼教考2018-32号-2018112311124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