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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2025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2025-2026年第一学期校历时间安排表,为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考试对象、时间(一)考试对象:全校学生(二)考查课时间安排:由任课教师根据授课计划自行完成相应的考核任务。(三)考试课时间安排:根据《海南科技职业大学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校历》时间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至12月31日。公共课、思政课、外语课、基础医学类等公共课程的考试试卷分别由相应的开课部门命题出卷,由各学院组织考试,公共类部门安排相应课程考试的监考老师参与学院监考工作。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90分钟,建议设置为:上午:8:30-10:00; 10:20-11:50下午:14:00-15:30; 15:50-17:20晚上:18:30-20:00具体见下表: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时间安排表科 目日 期时 间英语类(本科)2025年12月29日8:30-10:00数学类(专科)2025年12月29日10:20-11:50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本科)2025年12月29日14:00-15:30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专科)2025年12月29日15:50-17:20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本科)2025年12月29日18:30-20:00英语类(专科)2025年12月30日8:30-10:00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本科)2025年12月30日10:20-11:50大学日语(本科)2025年12月30日14:00-15:30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本科)2025年12月30日15:50-20:00基础医学部课程2025年12月31日8:30-10:0010:20-11:5014:00-15:3015:50-17:2018:30-20:00计算机基础各任课教师自行安排创新创业之会计实务、网络教学平台—创新创业类课各任课教师自行安排体育各任课教师自行安排军事理论各任课教师自行安排专业课具体时间各学院自行安排二、命卷、审卷、印卷要求(一)命卷要求1.考试/考查课程考试、考查课程的考试方式由各教学单位自主把控,考试形式不仅限于试卷,可根据课程性质及相关要求采用形式多样的考核方式。考查课如若命题,均需参照考试课程出卷标准,根据课程性质出A、B、C三套试卷(含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并保留完整的考试佐证材料。2.出卷具体要求如下:(1)各门课程应根据课程标准及教材内容命题;(2)如需出卷考试的课程,应根据课程性质确定题型,并按统一格式制作试卷,线上无纸化考试课程命题由教师根据教务处下发的要求建立题库;(3)命题范围要覆盖课程内容的各章节,难易度适中,有明显的区分度;(4)考试命题不宜过易、过难,要着重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其中“三基”内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题量约占70%,中等难度的题量约占20%,难度较大的题量约占10%;(5)要求命A、B、C三套试卷,每套试卷均应附有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三套试卷的题目重复率不超过30%;(6)试题中考核灵活应用知识的综合性、提高性题目水平,专业课试题体现职业教育特色;(7)各教学单位授课教师按要求完成出卷任务并仔细校对;(8)公共类教学部统一排课的考试课程,如高数、实用英语、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等课程,由相应教学部统一安排出卷。(9)期末考试试卷各题型分值应设置合理,结合课程的教学目标设置分值,如下图所示:期末考试试卷各题型分值参考(仅供参考)题型分值参考区间总分值占比单项选择题/题1-2分10-20%多项选择题/题2-3分10-20%填空题/空0.5-1分5-10%判断题/题1分5-10%名词解释/题3-5分10-20%简答题、计算题等/题6-10分15-20%论述题、分析题、编程题等/题10-20分15-25%备注:该题型和分值区间仅供参考,具体题型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分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即可。(二)审卷要求命题教师需根据教务处下发的模板及要求出卷并自审,专业负责人、系主任/教研室主任主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复审,院长/主任终审,无异议后填写试卷审批表及印刷单,签字盖章交教学秘书处,由教学秘书统一收集,并交由两校区教务处文印室印刷,印刷完毕后通知各教学单位领取。线上无纸化考试建立题库之后,命题教师进入试卷管理利用已建设的题库进行组卷,组卷结束后由教学单位审核,试卷确认后在试卷管理模块点击对应考卷【发布】按钮进行发布,选择对应时间、考生等考试相关设置进行发布。试卷由各教学单位进行最终审核,各教学单位务必认真把握每个环节,教务处根据各教学单位提交的期末试卷,随机抽查学院的试卷情况,若制卷有误将对其开具不符合项。三、试卷印刷要求为避免纸张不必要的浪费,各教学单位将期末考试试卷收齐并严格检查试卷格式,于2025年12月3日起将试卷(A、B、C)纸质版交送至教务处文印室人员进行印刷,至12月12日截止。印制结束后,文印室根据印刷时间先后通知各教学单位领回本部门试卷并封装存放。各教学单位务必做好试卷从命题、印制、分送、保管等一系列的保密工作,并于考试结束3天后将电子版试卷(含参考答案)发至教务科备案。四、组织安排各教学单位按照本次期末考试的要求,于2025年12月18日前将各教学单位的期末考试安排表(电子版、纸质版)交至教务科汇总,以便做好巡考事宜安排。为保障考试工作的公平性、严肃性和科学性,各教学单位于12月20日前组织考务会,明确考试流程、强调考试纪律,统筹考场安排等工作,确保期末考试有序进行。五、确定监考人员监考是每位任课教师的义务,专/兼职教师无故不得缺席监考。为确保期末考试顺利进行,期末考试期间,各教学单位任课教师监考的场次不少于自己任教班级数目的2倍。标准考场为30名考生,15人以下(含15人)考场可安排1名监考教师,15人以上要求2名教师监考,公共教学大楼等大教室根据学生数量按比例增加监考教师,无纸化考试的课程由二级学院组织线上监考。考试期间,各教学单位由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巡考,另教务处将安排各教学单位领导交叉巡考,并联合学工、质评中心进行巡考。六、其他要求(一)各部门要各尽其责,做好考试期间的配合工作保卫部门要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外,还要做好考场纪律的维护,防止偶发事件发生;后勤部门要加强宿舍安全管理和食堂管理,注意食物卫生,改善膳食,并保证考试期间的供电工作;教室管理人员要保证考试教室及时开、关门,保持卫生等事宜;网络中心做好考场监控调试。(二)严肃考风考纪各教学单位要组织本部门教师学习有关课程考核的规定,了解和熟悉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切实做好复习辅导答疑工作,严禁出窄口径的复习题划重点,误导学生;严格执行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纪考风。各班级辅导员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生手册》中有关考试的规定和考场纪律。考试期间,各学院要组织学生于考前15分钟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等证件进入考场,线上无纸化考试开考前需通过人脸识别。线下考试禁止学生携带手机及与考试有关资料入场,防止违纪作弊。线上无纸化考试仅允许考生携带1部考试用手机,确保电量充足、前后摄像头开启、流量可用;禁止携带其他手机或电子设备(违者视为作弊)。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学生务必于考试前办理缓考审批手续,杜绝无故缺考现象。(三)做好期末考前复习辅导工作,促进学生成绩呈正态分布请各教学单位提醒任课教师做好过程性成绩评价和期末考核工作,并保存好相应的佐证材料。同时,请各教学单位组织任课教师切实做好考前复习辅导及答疑工作,促进学生成绩呈正态分布,若考试试题过易,题量过小,致使1/2以上的学生在考试规定的一半时间内完成答卷;或考试试题过难,题量过大,导致1/2以上学生考试不及格,将依据《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四)按时报送成绩和规范装订考试资料期末考卷建议由专业或教研室组织教师进行流水阅卷、交叉阅卷,凡涉及阅卷、审核等签字的地方均需教师亲笔签名,期末考试成绩由任课教师录入,各教学单位的考试成绩在所有课程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录入教务系统。考试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封面、样卷(A/B/C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考生考试签到表、考生成绩登记表、试卷分析表、学生考卷(按学号顺序排列,需包含缺考学生考卷)。同时,各教学单位将期末考试试卷汇总清单(电子版、纸质版)交至教务科归档,考试成绩登记表纸质版(签字、盖章版本)由学院统一按年级、专业、班级规范归档,便于查阅。(五)提高试卷保密性加强对考试试卷的保管和保密工作。对出现考前泄题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按照《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各教学单位领导认真做好期末考试相关组考和巡考工作,严抓考场考纪考风并及时对考试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教务处2025年12月2日
2025.12.02
12-01
2025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 关于开展2025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暨2026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送工作的通知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暨2026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送工作的通知校内各单位:为深入推进学校内涵建设,牢固确立教学中心地位,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与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根据年度工作部署,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暨2026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遴选推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按照项目性质分为本专科教育、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就业指导研究四种。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请人只可选择其中一类进行申报。二、申报条件(一)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不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学位的,须有2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且申报时年龄不超过56岁。(三)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能超过2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可合理组建项目组,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8人(含负责人)。(四)历年立项未结题和被撤项(自撤项发文之日起3年内)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同类项目直至结题和期满。即院部推送的省级教改项目负责人应无在研或曾被撤项的省级教改项目;校级教改项目负责人应无在研或曾被撤项的校级教改项目。(五)已在其他单位申请立项或已立项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三、项目申报与管理(一)为确保项目申报质量与资源优化配置,本次教改项目申报采用配额推荐制管理(具体申报指标详见附件1)。各教学单位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把控申报质量,先组织开展院部级遴选评审,评审标准应参照校级要求制定,评审过程须规范严谨、全程留痕。遴选结果须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1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附件1明确的申报指标数报送。(二)院部推送的校级项目直接认定为2025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省级项目将由教务处组织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进行评审,按68.5%的推送比例申报2026年度省级教改项目37项(其中重点项目8项,一般项目22项,自筹项目7项),未获推省级的项目和推送省级未立项的项目,自动认定为校级教改项目,按校级项目管理标准执行。(三)专职教师兼行政人员申报教改项目,须以教育教学相关研究方向为主,并由所在教学单位审核其研究内容与教学工作的相关性后推荐申报,申报材料由教学单位统一报送。(四)行政兼课教师须依托其所承担教学任务的院部进行申报,其项目申报资格、条件及项目管理要求与其他教师一致,所在院部应同等对待、统一标准、规范审核。申报材料须由所在院部统一提交,个人报送不予受理,一人不得通过多个单位重复申报。(五)教学管理主要职能部门人员申报须结合本职工作,聚焦教学服务与管理创新,从学校整体角度出发开展研究 ,研究内容应具有全局性、前瞻性与可操作性,切实推动教学管理质量提升与体制机制创新。申报项目须经所在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把关,所有申报材料须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何秀雯老师处并由教务处组织各项目申报职能部门负责人集体审议初评后推送校级评审,时间与院部级评审时间同步,逾期不予受理。(六)研究周期省级项目为2-3年,校级项目为2年(自立项发文之日起计算),申请延期的教改项目最长延迟1年,否则视为自动解除该项目,所拨经费追回。(七)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严格遵守学校管理相关规定,按期按质完成研究任务。凡是验收项目不通过或已到结题期限仍未结题,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将作撤项处理,追回相关经费,3年内不能参加教务处组织的各类项目申报。(八)学校将给予校级重点教改项目2万元/项,一般教改项目1万元/项的经费支持,省级立项项目参照省级标准执行。四、申报要求(一)申报原则上参照指南(详见附件2)进行,指南外项目如有重大教学改革意义也可申请。(二)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学校师资素质提升工程(胜蓝/天骄/金骨干计划)培养对象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同时鼓励吸纳相应产业(行业)兼职教师参与。(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要从国家、海南省及学校实际出发,着眼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教材、教学内容及教学方式等改革研究,要有一定的推广性。(四)为深化课程思政建设,充分发挥课堂育人主阵地作用,鼓励全校教师积极申报课程思政项目,积极将思政元素融入教学全过程。五、时间安排及申报材料(一)时间安排1.院部申报与遴选时间(含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1日—12月8日;2.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3.省级项目遴选时间:2025年12月12日下午(暂定)。(二)申报材料1.填写《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及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以“XX学院+申报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邮箱:hkjiaoyanke@qq.com;纸质版申报书一式2份(A4双面打印,左侧两颗钉装订)报送至贤德楼(原石油大楼909室)。以上材料由学院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和私发,申报材料需按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2.项目申请人要认真如实填写申请书,确保资料的真实准确性。研究开始时间统一写成2026年1月。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3.院部推送申报省级教改项目的教师需做好5分钟PPT展示汇报和3分钟现场答辩的准备,并自行打印5份申报书带至现场。联系人:阙老师、罗老师、何老师,联系电话:65960143。特此通知。附件:1.海南科技职业大学2025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各教学单位申报指标2.海南科技职业大学2025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3.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4.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项目汇总表海南科技职业大学2025年12月1日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暨2026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送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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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教材选订与审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教材选订与审定工作的通知各教学单位:为保障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教材及时采购到位,杜绝错订、漏订、重订造成积压损失,现将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教材选订要求(一)选用教材必须与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对应。(二)选用教材以近三年出版(出版时间以版次为准)的教材为主。优先选用教师编写的校企合作教材、职业教育国家优秀教材、国家和省级职业教育规划教材,按要求选用国家统编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新形态教材,禁选非正规出版社印制、思想意识形态有问题的教材,对境外教材(含境外出版、翻译出版、影印出版教材)建议不选用,特殊原因需使用境外教材的,必须事先征求教务处意见并报学校批准。另外,需特别关注以下类别教材选用:1.通识必修课程的思政类课程(“两课”、形势与政策)等教材必须使用国家统编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不得使用自编教材。2.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对于有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的课程,不选用的,需要写情况说明。3.本科专业尽量不选用专科教材,特殊情况,需提交情况说明。4.需选用一定数量新形态教材,如: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每个本科专业至少选用一本)。(三)所选教材必须符合教学实际需要和学校办学特色,适配本、专科不同层次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要求,做到深浅恰当、难易适中、注重对学生实践应用能力的指导和培养,本次征订须按本科、专科专业分类填报,明确备注专业年级、学制及教材类型(如“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国家或省级获奖教材、马工程教材等)。(四)教材选用严格把关,执行教研室、系主任选定、单位主管领导复核批准后报各单位教材建设委员会终审的选用审核制度。(五)根据学校规定,为了更好地提高学生的实训能力,实训课程根据需要选用适合的教材(含校企合作教材)。(六)各学院负责对应专业课程教材的上报,基础医学部负责医学基础课的教材上报,人工智能概论、计算机基础课程由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教研室负责征订,基础会计课程由会计学院基础会计教研室负责,心理健康由心理健康教研室负责,其他通识课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等公共教学单位上报。(七)各教学单位,需注意教材征订表上交的时间,以及征订表内所填信息务必填写完整(尤其使用专业、教材ISBN号以及教材类型)二、教材审定与备案要求为规范教材选用管理,本次教材征订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核”制度,已用教材实行备案制,未用教材实行审定制,具体要求如下:(一)教材备案要求1.已在我校相应课程中使用过且未达到三年使用期限的教材,须按要求提交《教材选用备案表》(试用);国家统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提交《教材选用备案表》(试用)表即可。2.教研室、系主任核对教材核心信息(名称、ISBN号、版次、使用课程、使用起始年份及剩余使用期限等),确认仍符合教学要求后,填写《教材选用备案表》(试用),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教材建设委员会复审后,由学院统一汇总。3.学院审核通过后的《教材选用备案表》(试用)提交至教材科,由教材科留存备案,无需重复审核。教材选用备案表须加盖部门公章,与《教材征订表》一并提交。(二)教材审定要求1.未在我校相应课程中使用过的新增教材(含首次选用、版本更新的教材)。2.教研室、系主任结合课程需求遴选我校未使用过的教材后,填写《教材选用审定表》(试用),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教材建设委员会复审后,由学院统一汇总。3.学院审核通过后的《教材选用审定表》(试用)交至教材科,由教材科留存后进行征订工作。教材选用审定表须加盖部门公章,与《教材征订表》一并提交。(三)使用年限要求经备案或审定通过的单本教材,须连续使用满三年,期间无特殊情况(如教材停版、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内容滞后等)不得更换版本。确需更换的,须提交书面说明,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获批后方可进行教材审定流程。二、教材征订时间(一)教材征订提交时间各教学单位须于2025年12月4日前提交至教材科,逾期将影响教材采购进度,责任由各教学单位自行承担。(二)各教学单位所需提交具体材料:1.备案材料:《教材征订表》《教材选用备案表》(试用)(纸质版各一份、电子版)。2.审定材料:《教材征订表》《教材选用审定表》(试用)(纸质版各一份、电子版)。(三)提交方式1.纸质材料:须加盖部门公章,提交至贤德楼913室教材科处。2.电子材料:按“xx学院(部门)+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材料”格式打包,发送至教材邮箱hkdjiaocaike@163.com,须统一发送,避免遗漏。附件:1.截止2025年11月库存教材情况2.教材征订计划表3.教材选用备案表(试用)4.教材选用审定表(试用)5.各学院截止至2025年11月各专业费用把控表6.已出版马工程教材一览表7.马工程教材对应课程建议名单8.“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教务处2025年11月27日
2025.11.27
11-05
2025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等专项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等专项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校内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管理,保证项目研究质量,根据《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海科教字〔2025〕67号)、《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和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海科教字〔2025〕63号)等文件及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安排,现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含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以下简称“协同育人项目”“就业育人项目”)及第一批“虚拟仿真技术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应用”专项课题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结题范围(一)2023年立项尚未结题验收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含已批准延期的项目)。(二)2024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已完成全部研究工作,取得研究预期成果,达到规定的结题验收条件,可申请结题(含已批准延期的课程思政示范项目)。(三)2024年7月改革后立项尚未结题验收的协同育人项目、就业育人项目。(四)2025年协同育人项目、就业育人项目,已完成全部研究工作,取得研究预期成果,达到规定的结题验收条件,可申请结题。(五)2022年立项尚未结题验收的校级第一批“虚拟仿真技术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应用”专项课题。二、结题材料(一)结题报告书(附件1、2、3、5,一式2份,附件4,一式3份);(二)成果附件材料复印件(论文需包含知网、万方、维普平台检索页面、封面、目录、正文等,一式1份)。(三)电子报告书与佐证材料整合为1份PDF文件(命名:202X年-姓名-教改项目/协同育人项目/就业育人项目/“虚拟仿真技术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应用”专项课题-项目名称)。三、报送时间2025年11月24日17:00前提交结题材料。四、其他要求(一)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的,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变更登记表》(附件7),经学校同意后备案管理,项目延期只限一次,时间最多不超过一年。延期课题未结题前,负责人不得申报同级别教改课题。(二)首次未通过结题的项目,限期1年内整改完善,参与下一次的结题验收。到期课题无故不参加结题评审,延期课题未通过结题评审的,学校将撤销课题,并收回课题经费。(三)纸质和电子佐证材料需采用扫描件,保证图像清晰、内容完整,拍照图片或图像模糊的情况,将退回修改。五、联系方式邮箱:hkjiaoyanke@qq.com;地址:美兰校区贤德楼(原石油大楼)教务处909室;联系人:阙老师、罗老师、何老师,联系电话:65960143。特此通知。附件:1.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2.海南科技职业大学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结题报告书3.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报告4.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结题报告5.虚拟仿真技术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应用专项课题结题申请书6.虚拟仿真技术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应用专项课题研究报告7.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校级教改/协同育人/就业育人项目变更登记表海南科技职业大学2025年11月5日104.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等专项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pdf
202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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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2026届毕业学生岗位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2026届毕业学生岗位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校内各单位: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工作安排,2026届毕业生即将进入岗位实习阶段。为切实做好本项工作,确保实习质量与安全,各学院须严格按照《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岗位实习管理规定》《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校友邦实习管理系统使用办法》等文件要求,成立学院岗位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学生的岗位实习工作,提前落实好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辅导员,与实习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认真做好岗位实习工作全过程管理、质量监控和实习相关材料的收集管理工作,保证学生有组织、按计划、有成效地完成岗位实习任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校学生岗位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 长:刘成有副组长:刘忠民 吴丽华 丁 涛 魏应彬 潘 灵组 员:何忠平 冯莉颖 历玉英 彭金银 马云龙 邢孔多 张华山 杜金风 马令勇 王旭坪施金妹 赵 峰 邱海东 黎冬楼 赵宏林潘国强 石 丁学生岗位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冯莉颖。学校学生岗位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职责:(一)制定、修改、颁布实施学校学生岗位实习管理规定(教务处牵头,学工处、产教融合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配合);(二)审核各学院岗位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架构,督促其履行应尽职责(教务处牵头,学工处、产教融合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配合);(三)审核各学院岗位实习工作方案(教务处牵头,学工处、产教融合处配合);(四)审核各学院签订的三方实习协议及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的学生岗位实习知情同意书(教务处牵头,学工处、产教融合处配合);(五)审核确定各学院新增实习单位(产教融合处牵头,教务处备案);(六)检查监督各学院实习工作的过程管理和结果评价(教务处牵头,学工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产教融合处配合);(七)研究处理实习工作中急需处理事项(教务处牵头,学工处、产教融合处配合)。二、2026届实习学生范围我校2026届实习学生有4类:(一)2023级3年制专科生(已提前安排实习);(二)2024级(3+2)2年制专科生;(三)2022级4年制本科生;(四)2024级专升本2年制本科生。各类学生实习工作原则上都应遵循本安排通知要求,特殊情况可以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做适当、合理的调整,调整方案需报教务处审批备案。涉医类学生提前安排实习的,需按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工作,上报相应的材料,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岗位实习时间一般为六个月及以上(医学类等特殊专业和特殊学生类别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执行)。三、岗位实习工作安排(一)实习准备阶段:2025年10月25日—11月9日1.各学院成立岗位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实习要求,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的实习单位,与实习单位共同制定实习方案。学生实习岗位应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专业大类安排实习;2.各学院与产教融合处共同协助本科实习生进入校企合作单位实习,各本科专业安排进入校企合作单位实习的学生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80%;3.系主任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实习计划、实习方案、实习大纲等教学文件;4.各学院对学生自主选择岗位实习单位进行严格审核;5.学院组织所有学生完成签订《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丙方(学生)岗位实习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行岗位实习;6.学院安排专人组织填写《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岗位实习安排备案表》;对跨省实习的学生,需填写《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跨省、出国(境)实习汇总表》;7.系主任负责组织所属专业学生实习地点的联系、安排,指导教师、辅导员指导学生人数的分配与安排,填写《各专业实习指导教师情况一览表》;8.专业负责人负责本专业实习教学的具体管理工作,根据《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校友邦实习管理系统使用办法》发布实习计划(选择实习形式、制定实习要求,编辑实习项目、关联指导教师)、实习基地信息完善与管理、实习检查、查看统计报表、对本专业学生实习情况进行监控与管理等;9.各学院组织召开实习动员培训会,进行岗位实习学生的纪律教育、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填写《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岗位实习离校申请表》《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岗位实习安全责任承诺书》,发放实习计划、实习方案、实习大纲、《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岗位实习报告》等实习材料。(二)实施阶段:2025年11月10日—2026年5月10日1.学生按照实习方案安排进行实习;2.系主任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技术问题破解、实习管理及服务等工作;3.实习指导教师负责所指导学生的实习全过程指导工作,包括审核学生实习岗位报名、实习考勤查看与提醒、周志和实习报告批阅、实习成绩鉴定、解答学生实习过程中的疑问、与实习单位沟通协调等;可查看所指导学生的实习数据及统计信息;实习指导教师及时地与学生进行沟通和交流,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与实习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实习中存在的困难,定期向实习领导小组汇报学生实习情况,督促、指导实习学生填写好《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岗位实习报告》;4.辅导员负责指导学生岗位实习期间的生活技能,每月至少与每一名实习学生联系一次,填写《海南科技职业大学辅导员实习指导记录表》;5.各学院岗位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在2026年3月10日前制定实习中期巡查方案、报教务处备案,并组织学院岗位实习领导小组在2026年3月10日—3月31期间进行实习中期巡查,了解实习进度、学生实习情况及指导教师和辅导员指导学生实习情况,巡查结束后填写实习中期巡查报告,报告应附上巡查期间的照片作为佐证。(三)实习结束和总结阶段:2026年5月11日—5月25日1.学生实习结束,必须在校友邦实习管理系统生成企业评价链接发至企业做评价;学生返校后,将完成的《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实习报告》上交所在学院;2.各学院根据学生的实习表现和实习单位的评价意见,结合指导教师评价、辅导员评价、中期各级领导巡查评价意见,评定出学生的实习成绩,学生实习成绩汇总表录入教学管理系统;3.各学院应及时进行实习工作总结评价,实习总结内容包括学生实习基本情况、实习方案执行情况、实习效果、实习指导方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发现并总结2-3个典型案例(案例图文并茂,不少于1000字);4.各学院按照实习生总数的3%评选“优秀岗位实习学生”,按照指导教师总数的10%评选“岗位实习优秀指导教师”,学院内发文表彰,并填写《优秀岗位实习生表》《优秀岗位实习指导教师表》;5.核算填报《教学人员岗位实习课时费申报表》。四、材料整理存档及上报要求各学院将学生岗位实习的材料汇总存档,实习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二)《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岗位实习离校申请表》;(三)《丙方(学生)岗位实习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知情同意书》;(四)《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岗位实习安全责任承诺书》;(五)各专业实习计划、实习方案、实习大纲汇编;(六)《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岗位实习安排备案表》;(七)《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跨省、出国(境)实习汇总表》;(八)《各专业实习指导教师情况一览表》;(九)教师指导学生实习情况记录遵照《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校友邦实习管理系统使用办法》执行;(十)《海南科技职业大学辅导员实习指导记录表》;(十一)学生实习中期巡查方案及检查记录、实习巡查报告,及时上传实习巡查材料至校友邦实习管理系统;(十二)学院实习总结,根据校友邦实习管理系统企业评价做分析报告及评优相关材料;(十三)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学生实习工作照、教师检查学生实习情况工作照等照片、音(视)频材料;(十四)《优秀岗位实习生表》;(十五)《优秀岗位实习指导教师表》;(十六)《教学人员岗位实习课时费申报表》;(十七)《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岗位实习报告》。其中,第一、二、三、四项需在2025年11月10日学生实习前签订完毕走完盖章流程;第五、六、七、八项需在2025年11月15日前将电子文档发教务处审核备案,由教务处汇总后上报教育厅;第九项校级管理员每周登录实习管理系统抽查;第十项需每月提交教务处;第十一项在2026年3月31日前将电子文档发教务处备案;第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项在2026年5月25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一并上报教务处;第十七项学生实习结束后上交所在学院审批。特此通知。海南科技职业大学2025年10月30日
2025.10.30
10-23
2025
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校历安排,定于本学期第9-11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方式和要求期中教学检查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教务处组织抽查为辅的形式进行。各教学单位按照教学条件、教学要求、教学进度三个方面,结合本学期1-8周的实际教学情况,进行自查。自查结束后,要求:①组织本单位任课教师按规定的模板和要求,填写《教师自查报告》;②以教研室为单位写出自查总结交各教学部门;③各教学单位写出自查总结。要求各教学单位于11月14日前,将教学单位的纸质版(签字、盖章)和电子版自查总结,交送教务处教务科。美兰:胡莹,邮箱:hnkjmljwk@163.com;云龙:纪南诗,邮箱:hnkjyljwc@163.com。二、重点检查内容1.教学进度2.教案3.作业批改4.实训指导书5.实训报告6.实践教学的作品、成果等7.教学单位调补课情况8.教学单位教研室教学方法讨论记录9.教学单位实训室实训耗材和出入库记录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按照本科评估的标准严格自查本单位的教学材料、试卷、实训报告等。三、检查步骤1.教师自查,教学单位组织检查。2.组织教学观摩交流:各教学单位以教研室为单位,结合本单位情况组织教学观摩,交流教学方法,现场点评、互相学习、共同进步,本科专业每个专业不少于2次,专科专业每个专业不少于1次,并于10月31日提交《期中教学观摩安排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和电子版。美兰:胡莹,邮箱:hnkjmljwk@163.com;云龙:纪南诗,邮箱:hnkjyljwc@163.com。3.各教学单位检查落实执行的情况,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总结教学过程管理中的经验与教训。四、检查时间美兰校区:2025年11月18日(全天)云龙校区:2025年11月19日(全天)请各教学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本学期的期中测验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并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配合教务处11月18-19日的抽查工作。附件:1.海南科技职业大学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师自查报告2.海南科技职业大学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学单位检查表3.XX(教学单位)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观摩安排表4.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考核表5.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教务处 2025年10月23日 附件1海南科技职业大学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师自查报告教师姓名: 课程名称: 教学单位:序号自查结果自查内容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建议或意见1教案2课件3作业(或实训报告)批改4教学进度表5课程标准6实训大纲7实训指导书8学生出勤考核记录9实践教学作品(成果)1.自查小结(不少于600字)附在后面;2.填写“教师自查报告”以课程为单位,一门课程填写一张“教师自查报告”。自查总结正文统一用宋体四号字,单倍行距。 附件2海南科技职业大学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学单位检查表教学单位: 教研室:序号教师姓名课程名称年级/层次教案课件教学进度表课程标准实训大纲实训指导书作业实训作品学生出勤考核记录备注审查要求1张三《》2021级专科良好良好良好良好良好良好4次、良好良好良好1.检查情况分优秀、良好、合格,其他情况可文字详细表述;2.由专业负责人负责审核,并填写教学资料检查统计表,由系主任负责核查,教学副院长抽查。检查人: 检查时间: 附件3XX(教学单位)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观摩安排表序号教学部门专业任课老师任教课程班级观摩课日期观摩地点辅导员课后交流时间课后交流地点备注制表人:制表时间:审核人:审核时间: 附件4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考核表教师姓名教学单位任课专业班级计划课时课程名称检查日期年 月 日检查内容(Ⅰ)序号教案(实训指导书)检查内容分值得分作业(或实训报告)批改考核内容分值得分1教案与讲稿10作业或报告量符合要求152教学目标明确,内容紧扣课程标准10批改及时认真103教案格式规范,符合要求;讲稿内容是否与教案吻合15批改符号规范:正确打“√”,部分正确打“√”,错误打“×”104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课时比例符合教学计划10有批改155教案份数与教学计划时数相符(讲稿符合教学进度)15有评语106能体现教学方法与手段运用科学合理,具有创新意识10有成绩(或等级评定)107内容设计科学,内容组织严密,详略得当10有批改日期108重点难点处理得当5有签名109教学环节和教学内容条理清晰10每次批改格式一致1010时间分配合理311有小结,有作业布置2合计100100检查内容(Ⅱ)教学进度表学生出勤考核记录实践教学作品(成果)附件5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教学单位:序号课程名称教师姓名备注1教案2作业作业(或实训报告)批改3教学进度表4实训指导书5实践实训课的作品(成果)
2025.10.23
09-30
2025
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定于2025年10月13日—24日组织本学期补考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考对象1.目前在校的2026届毕业生(2022级四年制本科、2024级专升本、2024级高本3+2本科段、2024中高职3+2)入学以来所有课程(考试、考查)成绩不合格的学生;2.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所有科目(考试、考查)成绩不合格的非2026届毕业学生;3.经教务处批准缓考的学生。二、补考科目含通识必修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实践课等,考查类课程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三、毕业补考考前复习辅导和考试时间安排1.毕业生补考复习辅导,专业课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安排,公共基础课由开课部门下发复习资料。2.考试、考查课程:2025年10月13日—24日,公共基础考试课统一安排,专业考试、考查、公共基础考查课考试时间由开课部门自行安排。考试资料由开课部门留存备案,于10月29日前将成绩录入系统。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90分钟,建议设置为:上午:8:30-10:00;10:20-11:50下午:14:00-15:30;15:50-17:20晚上:18:30-20:00;20:20-21:50四、补考要求1.本次通识必修课/公共基础课、思政类、基础医学类、专业课补(缓)考考试试卷采用“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试卷(B)”;毕业补考考试试卷采用相应补考学期期末考试C卷,每门课程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2.各教学部门根据本部门统计的补考学生人数及科目,于10月10日前完成补考试卷的印刷及封装,印刷纸张为B4,各教学部门严格做好试卷印制、分送、保管等一系列的保密工作。3.为了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本次补考工作原则上不做调课安排。4.标准考场设置,20人以下1个考场,可配备1名监考员,20-30人1个考场,配备2名监考员。若使用公共教学大楼教室做考场,容纳考生达60-80人,务必按照标准考场监考老师的1.5倍比例配足监考员,可以多科目安排同一考场。专业课补考监考老师由各学院安排,计算机基础、通识必修课/公共基础课、思政类课程、基础医学部课程补考监考老师由开课部门安排。5.监考教师须严格履行监考职责。佩戴监考证,提前进入考场,组织考生入场,维持好考场秩序,认真做好考场情况记录并督促本考场的全部考生签到。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立即认真清点考卷,并将试卷和考场情况记录表、签到表一并交回分院教学秘书;6.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参加补考的学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按规定的补考时间和地点参加补考。在考试过程中,考生须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考前一周做好相关宣传教育工作;7.各教学部门根据教务科下发的模板,填写《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安排表》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毕业补考安排表》,于10月9日之前将电子版发至教务科指定邮箱(一律不接收个人私发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于10月11日前交教务科备案,教学部门负责通知监考老师及考生。美兰校区邮箱:hnkjmljwk@163.com;办公地点:贤德楼915;云龙校区邮箱:hnkjyljwc@163.com;办公地点:崇实楼215。考试结束后,各教学部门于10月29日前将成绩录入系统。附件:1.2026届毕业生(2022级四年制本科、2024级专升本、2024级高本3+2本科段、2024中高职3+2)毕业补考考试时间安排表2.非2026届毕业学生专业层次补考考试时间安排表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教务处2025年9月30日 附件12026届毕业生(2022级四年制本科、2024级专升本、2024级高本3+2本科段、2024中高职3+2)毕业补考考试时间安排表科 目日 期时 间备 注数学类10月13日14:00-17:20公共教学部军事理论10月13日18:30-21:50体育军事教学部体育10月14日8:30-10:00计算机基础与应用10月14日10:20-11:50信息工程学院基础医学类10月14日14:00-20:00基础医学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10月15日8:30-15:50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英语(日语)类10月16日8:30-15:50外语教学部专业课程10月13日--24日各教学单位自主安排各学院考查课程10月13日--24日各教学单位自主安排各学院附件2非2026届毕业学生专业层次补考考试时间安排表科 目日 期时 间备注军事理论10月13日14:00-15:30体育军事教学部体育10月13日15:50-17:20计算机基础与应用10月13日18:30-20:00信息工程学院数学类10月14日8:30-11:50公共教学部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0月14日14:00-20:00马克思主义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英语(日语)类10月15日8:30-11:50外语教学部基础医学类10月15日—16日10月15日14:00-21:50基础医学部10月16日8:30-11:50专业课程10月13日--24日各教学单位自主安排各学院考查课程10月13日--24日各教学单位自主安排各学院
202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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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关于印发《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本科专业带头人评选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本科专业带头人评选及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建设适应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本科专业带头人队伍,推动学校本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学校内涵式发展战略目标,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专业带头人是在专业建设中起主导作用的骨干教师,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专业发展能力,能够带领专业团队推动专业建设和发展。第三条专业带头人的评选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严格标准,保证质量,择优选拔。第二章 评选条件第四条 专业带头人在全校范围内评选,按学校现有本科专业设置,每个本科专业设置1名带头人。第五条 专业带头人的评选原则上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起到引领、示范、带动作用:1.省级以上教学名师;2.专业教师获省级及以上教学领域有关奖励两项以上;3.正高职称;4.博士学位且副高职称的“双师型”教师;5.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6.特殊领域突出贡献者。第六条 专业带头人应从教学、科研、技术服务等方面的骨干教师中选拔,在所任教的专业领域中教学业绩卓著,具备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具体条件如下:(一)教学业绩条件(符合其中之一即可)1.教学改革意识和质量意识强,独立系统地讲授2门以上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2.主持过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或新增专业的申报,同时承担过本专业课程标准等材料的制订或修订。3.曾独立负责实践课程教学,能够有效地指导学生实践,致力于提升学生的实操能力。4.在教学质量工程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至少具有下列项目中的1项:(1)国家骨干校等国家级教学项目的主要成员(前5位);(2)省级以上精品课程负责人;(3)省级特色专业负责人;(4)省级以上教学团队负责人;(5)省级以上教学名师;(6)省级高层次人才;(7)已结题的省级以上教改项目(省教育厅或教育部立项)主要成员(前三位);(8)获得院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主持人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的主要成员(前三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成员;(9)指导学生参加全省技能大赛(省一类)获得一等奖的指导教师,或指导学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家一类)二等奖以上的指导教师;(10)全省教师教学信息化、微课等教学比赛中获一等奖或全国比赛二等奖以上。(二)科研业绩条件(符合其中之一即可)1.在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人发表2篇以上与专业相关的学术研究论文或调研报告。2.主持并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成员(前三名)参加并完成2项以上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3.出版专著或主编教材1部,如为合著,本人需是副主编,撰写部分,自然科学不少于6万字;社会科学、艺术类不少于8万字。或出版有水平的本专业译著1部,如是合译,本人翻译不少于10万字。4.独立或者以第一完成人完成的科研成果(含论文﹑教材﹑研究报告和专著等)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含论文奖)三等奖1项以上。5.艺术表演或艺术作品在文化部门或有关专业协会主办的专业汇演、汇展中获省部级奖励三等奖1次以上,或由省部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及有关专业协会主办的个人专题音乐会、专题作品展1次以上,或公开出版音乐作品专辑、音像专辑、画集(册)1辑(册)以上。第三章 评选程序第七条专业带头人评选程序1.符合条件的教师,由本人申请,学院推荐。2.资格及条件审查。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共同审核师德条件,人事处审核任职条件,教务处审核教学水平条件,科研处审核科研学术水平条件。3.由教务处根据资格及条件审查的结果提出初步推荐名单。4.校长办公会议对拟定人选进行审议确定最终人选,并在校内公示。第四章 聘期与职责第八条 专业带头人聘期三年。第九条 专业带头人在工作中应切实发挥带头和指导作用,按照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要求做好专业剖析工作,及本专业的建设、改革与管理工作。聘期内必须同时履行以下职责:1.认真研究现代职业教育理论,根据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和学校建设发展实际需要对本专业做建设发展规划和实训基地建设规划不少于1个;2.组织本专业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组织开展专业建设与改革方面的课题研究不少于1个;3.带领团队开发校企合作教材、校企合作课程,申报、建设精品课程、专业群、优秀教学团队,参加教学能力大赛、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等教学领域比赛,各类项目均不少于1个;4.根据岗位对人才能力的需要,及时参与专业培养计划、课程标准的修订每年不少于1次;5.组织本专业教师积极申报科研项目,作为主要成员带领团队每年至少申报获得1项省部级以上教、科研项目;6.组织本专业教学团队做好本专业日常课程教学运行管理,做好本专业课程教学质量、实习实训质量和就业质量的调查与信息反馈工作;7.本人任期内担任本专业理论及实践课程的教学工作,达到基本工作量要求,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8.任期内完成2-3名青年教师培养任务。第十条特设立本科专业带头人专项经费支持。在聘期内,为每位专业带头人提供3万元经费支持,专业带头人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按需通过OA申请方式报销1万元/年,以助力专业带头人更好地开展各项专业建设工作。第五章 管理与考核第十一条每年由人事处协同教务处和科研处,对专业带头人进行年度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专业带头人资格进行必要调整,对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专业带头人资格。第十二条专业带头人调离学校或从事与原教学岗位无关工作的,其资格自动取消。第十三条专业带头人聘期为三年。学校将对期满的专业带头人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第十四条学校可依据实际的情况对专业带头人的管理与考核做补充规定。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规定由教务处、人事处负责解释。
2025.09.24
09-10
2025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2025级新生转专业的通知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2025级新生转专业的通知各学院: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海科教字〔2024〕108号文件精神,有序做好我校2025级新生转专业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转专业原则第一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转专业1.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经本人申请,并同时得到转出和转入学院辅导员及院领导同意,报教务处批准者;2.学生入学后发现患有某种疾病或有某种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证明,确实不能在原专业学习,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3.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能在原专业学习者;4.学生留级后下一年级无相同专业,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5.因原专业录取人数太少无法开班,学生须转入相近专业学习者;6.休学创业或者退役后复学,可申请转入与创业或者服役有关的专业学习。第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转专业1.二年级(含)以上者;2.降级重读者(除学生留级后下一年级无相同专业,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3.不同艺术类专业互转者,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专业互转者;4.尚在休学期间者;5.单招学生非身体原因申请转专业者;6.中接专“3+2”,高职本“3+2”,专升本、单招本科、五年一贯制高职本“3+2”等各专业学生;7.经批准转入新专业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8.其他无正当理由者。二、因专业生源不足,需转就近专业2025级11个专业因生源不足,经商议暂不成班,涉及以下11个专业,相关学院引导学生转入本院相近专业就读,原则上只做本学院内互转。暂不成班的专业有:专科层次: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风景园林(设计学院)、环境艺术设计(设计学院)、金融科技应用(财经学院)、人力资源管理(财经学院)、护理(口腔)(国际护理学院)、助产(国际护理学院)、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会计学院)、工商企业管理(会计学院)、工商企业管理(退役军人)(会计学院)、建筑设计(城建学院)11个专业,各专业生源均不足20人,暂不成班。三、转专业具体流程1.2025级转专业工作定于2025年9月18日8:00开始至2025年9月20日17:00结束。2.各学院做好本学院学生的专业稳定工作,控制本学院各专业学生转出比例在总人数6%以内,优先考虑退役军人转专业申请。3.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微信搜索“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关注“海科大一站式服务中心”,点击公众号菜单(服务平台)进入微信小程序,点击转专业申请菜单,仔细阅读转专业须知,选择转入专业,并按要求填写相关说明信息,选择自己原专业辅导员、提交审批即可。具体申请操作程序见附件1《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在线转专业申请流程》。4.申请转专业学生提交,由转出专业所在学院的辅导员、学工副院长、院长逐级审批,再由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的辅导员、学工副院长、院长逐级审批,教务处学籍科终审,转专业工作完成。具体审批操作程序见附件2《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在线转专业审批流程》。5.转专业学生在转入后班级领取教材,在现报到班级暂时不领取教材。转专业后教材领取根据如下情况发放:若有库存一周内发放;若无库存以出版社发书时间为准,分批次发书。6.跨校区已完成转专业学生,由学校学工处统筹安排于一周左右进行宿舍调整,学校安排校车接送该类学生。附件:1.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在线转专业申请流程2.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在线转专业审批流程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教务处2025年9月10日附件1: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在线转专业申请流程.pdf
2025.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