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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2025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等专项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等专项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校内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管理,保证项目研究质量,根据《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海科教字〔2025〕67号)、《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和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海科教字〔2025〕63号)等文件及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安排,现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含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以下简称“协同育人项目”“就业育人项目”)及第一批“虚拟仿真技术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应用”专项课题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结题范围(一)2023年立项尚未结题验收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含已批准延期的项目)。(二)2024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已完成全部研究工作,取得研究预期成果,达到规定的结题验收条件,可申请结题(含已批准延期的课程思政示范项目)。(三)2024年7月改革后立项尚未结题验收的协同育人项目、就业育人项目。(四)2025年协同育人项目、就业育人项目,已完成全部研究工作,取得研究预期成果,达到规定的结题验收条件,可申请结题。(五)2022年立项尚未结题验收的校级第一批“虚拟仿真技术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应用”专项课题。二、结题材料(一)结题报告书(附件1、2、3、5,一式2份,附件4,一式3份);(二)成果附件材料复印件(论文需包含知网、万方、维普平台检索页面、封面、目录、正文等,一式1份)。(三)电子报告书与佐证材料整合为1份PDF文件(命名:202X年-姓名-教改项目/协同育人项目/就业育人项目/“虚拟仿真技术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应用”专项课题-项目名称)。三、报送时间2025年11月24日17:00前提交结题材料。四、其他要求(一)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的,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变更登记表》(附件7),经学校同意后备案管理,项目延期只限一次,时间最多不超过一年。延期课题未结题前,负责人不得申报同级别教改课题。(二)首次未通过结题的项目,限期1年内整改完善,参与下一次的结题验收。到期课题无故不参加结题评审,延期课题未通过结题评审的,学校将撤销课题,并收回课题经费。(三)纸质和电子佐证材料需采用扫描件,保证图像清晰、内容完整,拍照图片或图像模糊的情况,将退回修改。五、联系方式邮箱:hkjiaoyanke@qq.com;地址:美兰校区贤德楼(原石油大楼)教务处909室;联系人:阙老师、罗老师、何老师,联系电话:65960143。特此通知。附件:1.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2.海南科技职业大学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结题报告书3.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报告4.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结题报告5.虚拟仿真技术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应用专项课题结题申请书6.虚拟仿真技术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应用专项课题研究报告7.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校级教改/协同育人/就业育人项目变更登记表海南科技职业大学2025年11月5日104.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等专项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pdf
2025.11.05
10-30
2025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2026届毕业学生岗位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2026届毕业学生岗位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校内各单位: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工作安排,2026届毕业生即将进入岗位实习阶段。为切实做好本项工作,确保实习质量与安全,各学院须严格按照《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岗位实习管理规定》《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校友邦实习管理系统使用办法》等文件要求,成立学院岗位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学生的岗位实习工作,提前落实好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辅导员,与实习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认真做好岗位实习工作全过程管理、质量监控和实习相关材料的收集管理工作,保证学生有组织、按计划、有成效地完成岗位实习任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校学生岗位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 长:刘成有副组长:刘忠民 吴丽华 丁 涛 魏应彬 潘 灵组 员:何忠平 冯莉颖 历玉英 彭金银 马云龙 邢孔多 张华山 杜金风 马令勇 王旭坪施金妹 赵 峰 邱海东 黎冬楼 赵宏林潘国强 石 丁学生岗位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冯莉颖。学校学生岗位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职责:(一)制定、修改、颁布实施学校学生岗位实习管理规定(教务处牵头,学工处、产教融合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配合);(二)审核各学院岗位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架构,督促其履行应尽职责(教务处牵头,学工处、产教融合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配合);(三)审核各学院岗位实习工作方案(教务处牵头,学工处、产教融合处配合);(四)审核各学院签订的三方实习协议及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的学生岗位实习知情同意书(教务处牵头,学工处、产教融合处配合);(五)审核确定各学院新增实习单位(产教融合处牵头,教务处备案);(六)检查监督各学院实习工作的过程管理和结果评价(教务处牵头,学工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产教融合处配合);(七)研究处理实习工作中急需处理事项(教务处牵头,学工处、产教融合处配合)。二、2026届实习学生范围我校2026届实习学生有4类:(一)2023级3年制专科生(已提前安排实习);(二)2024级(3+2)2年制专科生;(三)2022级4年制本科生;(四)2024级专升本2年制本科生。各类学生实习工作原则上都应遵循本安排通知要求,特殊情况可以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做适当、合理的调整,调整方案需报教务处审批备案。涉医类学生提前安排实习的,需按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工作,上报相应的材料,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岗位实习时间一般为六个月及以上(医学类等特殊专业和特殊学生类别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执行)。三、岗位实习工作安排(一)实习准备阶段:2025年10月25日—11月9日1.各学院成立岗位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实习要求,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的实习单位,与实习单位共同制定实习方案。学生实习岗位应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专业大类安排实习;2.各学院与产教融合处共同协助本科实习生进入校企合作单位实习,各本科专业安排进入校企合作单位实习的学生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80%;3.系主任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实习计划、实习方案、实习大纲等教学文件;4.各学院对学生自主选择岗位实习单位进行严格审核;5.学院组织所有学生完成签订《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丙方(学生)岗位实习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行岗位实习;6.学院安排专人组织填写《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岗位实习安排备案表》;对跨省实习的学生,需填写《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跨省、出国(境)实习汇总表》;7.系主任负责组织所属专业学生实习地点的联系、安排,指导教师、辅导员指导学生人数的分配与安排,填写《各专业实习指导教师情况一览表》;8.专业负责人负责本专业实习教学的具体管理工作,根据《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校友邦实习管理系统使用办法》发布实习计划(选择实习形式、制定实习要求,编辑实习项目、关联指导教师)、实习基地信息完善与管理、实习检查、查看统计报表、对本专业学生实习情况进行监控与管理等;9.各学院组织召开实习动员培训会,进行岗位实习学生的纪律教育、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填写《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岗位实习离校申请表》《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岗位实习安全责任承诺书》,发放实习计划、实习方案、实习大纲、《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岗位实习报告》等实习材料。(二)实施阶段:2025年11月10日—2026年5月10日1.学生按照实习方案安排进行实习;2.系主任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技术问题破解、实习管理及服务等工作;3.实习指导教师负责所指导学生的实习全过程指导工作,包括审核学生实习岗位报名、实习考勤查看与提醒、周志和实习报告批阅、实习成绩鉴定、解答学生实习过程中的疑问、与实习单位沟通协调等;可查看所指导学生的实习数据及统计信息;实习指导教师及时地与学生进行沟通和交流,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与实习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实习中存在的困难,定期向实习领导小组汇报学生实习情况,督促、指导实习学生填写好《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岗位实习报告》;4.辅导员负责指导学生岗位实习期间的生活技能,每月至少与每一名实习学生联系一次,填写《海南科技职业大学辅导员实习指导记录表》;5.各学院岗位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在2026年3月10日前制定实习中期巡查方案、报教务处备案,并组织学院岗位实习领导小组在2026年3月10日—3月31期间进行实习中期巡查,了解实习进度、学生实习情况及指导教师和辅导员指导学生实习情况,巡查结束后填写实习中期巡查报告,报告应附上巡查期间的照片作为佐证。(三)实习结束和总结阶段:2026年5月11日—5月25日1.学生实习结束,必须在校友邦实习管理系统生成企业评价链接发至企业做评价;学生返校后,将完成的《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实习报告》上交所在学院;2.各学院根据学生的实习表现和实习单位的评价意见,结合指导教师评价、辅导员评价、中期各级领导巡查评价意见,评定出学生的实习成绩,学生实习成绩汇总表录入教学管理系统;3.各学院应及时进行实习工作总结评价,实习总结内容包括学生实习基本情况、实习方案执行情况、实习效果、实习指导方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发现并总结2-3个典型案例(案例图文并茂,不少于1000字);4.各学院按照实习生总数的3%评选“优秀岗位实习学生”,按照指导教师总数的10%评选“岗位实习优秀指导教师”,学院内发文表彰,并填写《优秀岗位实习生表》《优秀岗位实习指导教师表》;5.核算填报《教学人员岗位实习课时费申报表》。四、材料整理存档及上报要求各学院将学生岗位实习的材料汇总存档,实习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二)《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岗位实习离校申请表》;(三)《丙方(学生)岗位实习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知情同意书》;(四)《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岗位实习安全责任承诺书》;(五)各专业实习计划、实习方案、实习大纲汇编;(六)《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岗位实习安排备案表》;(七)《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跨省、出国(境)实习汇总表》;(八)《各专业实习指导教师情况一览表》;(九)教师指导学生实习情况记录遵照《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校友邦实习管理系统使用办法》执行;(十)《海南科技职业大学辅导员实习指导记录表》;(十一)学生实习中期巡查方案及检查记录、实习巡查报告,及时上传实习巡查材料至校友邦实习管理系统;(十二)学院实习总结,根据校友邦实习管理系统企业评价做分析报告及评优相关材料;(十三)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学生实习工作照、教师检查学生实习情况工作照等照片、音(视)频材料;(十四)《优秀岗位实习生表》;(十五)《优秀岗位实习指导教师表》;(十六)《教学人员岗位实习课时费申报表》;(十七)《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岗位实习报告》。其中,第一、二、三、四项需在2025年11月10日学生实习前签订完毕走完盖章流程;第五、六、七、八项需在2025年11月15日前将电子文档发教务处审核备案,由教务处汇总后上报教育厅;第九项校级管理员每周登录实习管理系统抽查;第十项需每月提交教务处;第十一项在2026年3月31日前将电子文档发教务处备案;第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项在2026年5月25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一并上报教务处;第十七项学生实习结束后上交所在学院审批。特此通知。海南科技职业大学2025年10月30日
2025.10.30
10-23
2025
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校历安排,定于本学期第9-11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方式和要求期中教学检查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教务处组织抽查为辅的形式进行。各教学单位按照教学条件、教学要求、教学进度三个方面,结合本学期1-8周的实际教学情况,进行自查。自查结束后,要求:①组织本单位任课教师按规定的模板和要求,填写《教师自查报告》;②以教研室为单位写出自查总结交各教学部门;③各教学单位写出自查总结。要求各教学单位于11月14日前,将教学单位的纸质版(签字、盖章)和电子版自查总结,交送教务处教务科。美兰:胡莹,邮箱:hnkjmljwk@163.com;云龙:纪南诗,邮箱:hnkjyljwc@163.com。二、重点检查内容1.教学进度2.教案3.作业批改4.实训指导书5.实训报告6.实践教学的作品、成果等7.教学单位调补课情况8.教学单位教研室教学方法讨论记录9.教学单位实训室实训耗材和出入库记录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按照本科评估的标准严格自查本单位的教学材料、试卷、实训报告等。三、检查步骤1.教师自查,教学单位组织检查。2.组织教学观摩交流:各教学单位以教研室为单位,结合本单位情况组织教学观摩,交流教学方法,现场点评、互相学习、共同进步,本科专业每个专业不少于2次,专科专业每个专业不少于1次,并于10月31日提交《期中教学观摩安排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和电子版。美兰:胡莹,邮箱:hnkjmljwk@163.com;云龙:纪南诗,邮箱:hnkjyljwc@163.com。3.各教学单位检查落实执行的情况,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总结教学过程管理中的经验与教训。四、检查时间美兰校区:2025年11月18日(全天)云龙校区:2025年11月19日(全天)请各教学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本学期的期中测验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并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配合教务处11月18-19日的抽查工作。附件:1.海南科技职业大学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师自查报告2.海南科技职业大学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学单位检查表3.XX(教学单位)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观摩安排表4.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考核表5.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教务处 2025年10月23日 附件1海南科技职业大学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师自查报告教师姓名: 课程名称: 教学单位:序号自查结果自查内容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建议或意见1教案2课件3作业(或实训报告)批改4教学进度表5课程标准6实训大纲7实训指导书8学生出勤考核记录9实践教学作品(成果)1.自查小结(不少于600字)附在后面;2.填写“教师自查报告”以课程为单位,一门课程填写一张“教师自查报告”。自查总结正文统一用宋体四号字,单倍行距。 附件2海南科技职业大学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学单位检查表教学单位: 教研室:序号教师姓名课程名称年级/层次教案课件教学进度表课程标准实训大纲实训指导书作业实训作品学生出勤考核记录备注审查要求1张三《》2021级专科良好良好良好良好良好良好4次、良好良好良好1.检查情况分优秀、良好、合格,其他情况可文字详细表述;2.由专业负责人负责审核,并填写教学资料检查统计表,由系主任负责核查,教学副院长抽查。检查人: 检查时间: 附件3XX(教学单位)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观摩安排表序号教学部门专业任课老师任教课程班级观摩课日期观摩地点辅导员课后交流时间课后交流地点备注制表人:制表时间:审核人:审核时间: 附件4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考核表教师姓名教学单位任课专业班级计划课时课程名称检查日期年 月 日检查内容(Ⅰ)序号教案(实训指导书)检查内容分值得分作业(或实训报告)批改考核内容分值得分1教案与讲稿10作业或报告量符合要求152教学目标明确,内容紧扣课程标准10批改及时认真103教案格式规范,符合要求;讲稿内容是否与教案吻合15批改符号规范:正确打“√”,部分正确打“√”,错误打“×”104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课时比例符合教学计划10有批改155教案份数与教学计划时数相符(讲稿符合教学进度)15有评语106能体现教学方法与手段运用科学合理,具有创新意识10有成绩(或等级评定)107内容设计科学,内容组织严密,详略得当10有批改日期108重点难点处理得当5有签名109教学环节和教学内容条理清晰10每次批改格式一致1010时间分配合理311有小结,有作业布置2合计100100检查内容(Ⅱ)教学进度表学生出勤考核记录实践教学作品(成果)附件5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教学单位:序号课程名称教师姓名备注1教案2作业作业(或实训报告)批改3教学进度表4实训指导书5实践实训课的作品(成果)
2025.10.23
09-30
2025
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定于2025年10月13日—24日组织本学期补考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考对象1.目前在校的2026届毕业生(2022级四年制本科、2024级专升本、2024级高本3+2本科段、2024中高职3+2)入学以来所有课程(考试、考查)成绩不合格的学生;2.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所有科目(考试、考查)成绩不合格的非2026届毕业学生;3.经教务处批准缓考的学生。二、补考科目含通识必修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实践课等,考查类课程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三、毕业补考考前复习辅导和考试时间安排1.毕业生补考复习辅导,专业课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安排,公共基础课由开课部门下发复习资料。2.考试、考查课程:2025年10月13日—24日,公共基础考试课统一安排,专业考试、考查、公共基础考查课考试时间由开课部门自行安排。考试资料由开课部门留存备案,于10月29日前将成绩录入系统。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90分钟,建议设置为:上午:8:30-10:00;10:20-11:50下午:14:00-15:30;15:50-17:20晚上:18:30-20:00;20:20-21:50四、补考要求1.本次通识必修课/公共基础课、思政类、基础医学类、专业课补(缓)考考试试卷采用“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试卷(B)”;毕业补考考试试卷采用相应补考学期期末考试C卷,每门课程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2.各教学部门根据本部门统计的补考学生人数及科目,于10月10日前完成补考试卷的印刷及封装,印刷纸张为B4,各教学部门严格做好试卷印制、分送、保管等一系列的保密工作。3.为了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本次补考工作原则上不做调课安排。4.标准考场设置,20人以下1个考场,可配备1名监考员,20-30人1个考场,配备2名监考员。若使用公共教学大楼教室做考场,容纳考生达60-80人,务必按照标准考场监考老师的1.5倍比例配足监考员,可以多科目安排同一考场。专业课补考监考老师由各学院安排,计算机基础、通识必修课/公共基础课、思政类课程、基础医学部课程补考监考老师由开课部门安排。5.监考教师须严格履行监考职责。佩戴监考证,提前进入考场,组织考生入场,维持好考场秩序,认真做好考场情况记录并督促本考场的全部考生签到。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立即认真清点考卷,并将试卷和考场情况记录表、签到表一并交回分院教学秘书;6.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参加补考的学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按规定的补考时间和地点参加补考。在考试过程中,考生须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考前一周做好相关宣传教育工作;7.各教学部门根据教务科下发的模板,填写《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安排表》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毕业补考安排表》,于10月9日之前将电子版发至教务科指定邮箱(一律不接收个人私发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于10月11日前交教务科备案,教学部门负责通知监考老师及考生。美兰校区邮箱:hnkjmljwk@163.com;办公地点:贤德楼915;云龙校区邮箱:hnkjyljwc@163.com;办公地点:崇实楼215。考试结束后,各教学部门于10月29日前将成绩录入系统。附件:1.2026届毕业生(2022级四年制本科、2024级专升本、2024级高本3+2本科段、2024中高职3+2)毕业补考考试时间安排表2.非2026届毕业学生专业层次补考考试时间安排表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教务处2025年9月30日 附件12026届毕业生(2022级四年制本科、2024级专升本、2024级高本3+2本科段、2024中高职3+2)毕业补考考试时间安排表科 目日 期时 间备 注数学类10月13日14:00-17:20公共教学部军事理论10月13日18:30-21:50体育军事教学部体育10月14日8:30-10:00计算机基础与应用10月14日10:20-11:50信息工程学院基础医学类10月14日14:00-20:00基础医学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10月15日8:30-15:50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英语(日语)类10月16日8:30-15:50外语教学部专业课程10月13日--24日各教学单位自主安排各学院考查课程10月13日--24日各教学单位自主安排各学院附件2非2026届毕业学生专业层次补考考试时间安排表科 目日 期时 间备注军事理论10月13日14:00-15:30体育军事教学部体育10月13日15:50-17:20计算机基础与应用10月13日18:30-20:00信息工程学院数学类10月14日8:30-11:50公共教学部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0月14日14:00-20:00马克思主义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英语(日语)类10月15日8:30-11:50外语教学部基础医学类10月15日—16日10月15日14:00-21:50基础医学部10月16日8:30-11:50专业课程10月13日--24日各教学单位自主安排各学院考查课程10月13日--24日各教学单位自主安排各学院
2025.09.30
09-24
2025
关于印发《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本科专业带头人评选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本科专业带头人评选及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建设适应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本科专业带头人队伍,推动学校本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学校内涵式发展战略目标,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专业带头人是在专业建设中起主导作用的骨干教师,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专业发展能力,能够带领专业团队推动专业建设和发展。第三条专业带头人的评选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严格标准,保证质量,择优选拔。第二章 评选条件第四条 专业带头人在全校范围内评选,按学校现有本科专业设置,每个本科专业设置1名带头人。第五条 专业带头人的评选原则上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起到引领、示范、带动作用:1.省级以上教学名师;2.专业教师获省级及以上教学领域有关奖励两项以上;3.正高职称;4.博士学位且副高职称的“双师型”教师;5.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6.特殊领域突出贡献者。第六条 专业带头人应从教学、科研、技术服务等方面的骨干教师中选拔,在所任教的专业领域中教学业绩卓著,具备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具体条件如下:(一)教学业绩条件(符合其中之一即可)1.教学改革意识和质量意识强,独立系统地讲授2门以上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2.主持过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或新增专业的申报,同时承担过本专业课程标准等材料的制订或修订。3.曾独立负责实践课程教学,能够有效地指导学生实践,致力于提升学生的实操能力。4.在教学质量工程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至少具有下列项目中的1项:(1)国家骨干校等国家级教学项目的主要成员(前5位);(2)省级以上精品课程负责人;(3)省级特色专业负责人;(4)省级以上教学团队负责人;(5)省级以上教学名师;(6)省级高层次人才;(7)已结题的省级以上教改项目(省教育厅或教育部立项)主要成员(前三位);(8)获得院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主持人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的主要成员(前三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成员;(9)指导学生参加全省技能大赛(省一类)获得一等奖的指导教师,或指导学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家一类)二等奖以上的指导教师;(10)全省教师教学信息化、微课等教学比赛中获一等奖或全国比赛二等奖以上。(二)科研业绩条件(符合其中之一即可)1.在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人发表2篇以上与专业相关的学术研究论文或调研报告。2.主持并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成员(前三名)参加并完成2项以上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3.出版专著或主编教材1部,如为合著,本人需是副主编,撰写部分,自然科学不少于6万字;社会科学、艺术类不少于8万字。或出版有水平的本专业译著1部,如是合译,本人翻译不少于10万字。4.独立或者以第一完成人完成的科研成果(含论文﹑教材﹑研究报告和专著等)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含论文奖)三等奖1项以上。5.艺术表演或艺术作品在文化部门或有关专业协会主办的专业汇演、汇展中获省部级奖励三等奖1次以上,或由省部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及有关专业协会主办的个人专题音乐会、专题作品展1次以上,或公开出版音乐作品专辑、音像专辑、画集(册)1辑(册)以上。第三章 评选程序第七条专业带头人评选程序1.符合条件的教师,由本人申请,学院推荐。2.资格及条件审查。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共同审核师德条件,人事处审核任职条件,教务处审核教学水平条件,科研处审核科研学术水平条件。3.由教务处根据资格及条件审查的结果提出初步推荐名单。4.校长办公会议对拟定人选进行审议确定最终人选,并在校内公示。第四章 聘期与职责第八条 专业带头人聘期三年。第九条 专业带头人在工作中应切实发挥带头和指导作用,按照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要求做好专业剖析工作,及本专业的建设、改革与管理工作。聘期内必须同时履行以下职责:1.认真研究现代职业教育理论,根据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和学校建设发展实际需要对本专业做建设发展规划和实训基地建设规划不少于1个;2.组织本专业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组织开展专业建设与改革方面的课题研究不少于1个;3.带领团队开发校企合作教材、校企合作课程,申报、建设精品课程、专业群、优秀教学团队,参加教学能力大赛、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等教学领域比赛,各类项目均不少于1个;4.根据岗位对人才能力的需要,及时参与专业培养计划、课程标准的修订每年不少于1次;5.组织本专业教师积极申报科研项目,作为主要成员带领团队每年至少申报获得1项省部级以上教、科研项目;6.组织本专业教学团队做好本专业日常课程教学运行管理,做好本专业课程教学质量、实习实训质量和就业质量的调查与信息反馈工作;7.本人任期内担任本专业理论及实践课程的教学工作,达到基本工作量要求,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8.任期内完成2-3名青年教师培养任务。第十条特设立本科专业带头人专项经费支持。在聘期内,为每位专业带头人提供3万元经费支持,专业带头人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按需通过OA申请方式报销1万元/年,以助力专业带头人更好地开展各项专业建设工作。第五章 管理与考核第十一条每年由人事处协同教务处和科研处,对专业带头人进行年度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专业带头人资格进行必要调整,对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专业带头人资格。第十二条专业带头人调离学校或从事与原教学岗位无关工作的,其资格自动取消。第十三条专业带头人聘期为三年。学校将对期满的专业带头人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第十四条学校可依据实际的情况对专业带头人的管理与考核做补充规定。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规定由教务处、人事处负责解释。
2025.09.24
09-10
2025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2025级新生转专业的通知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2025级新生转专业的通知各学院: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海科教字〔2024〕108号文件精神,有序做好我校2025级新生转专业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转专业原则第一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转专业1.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经本人申请,并同时得到转出和转入学院辅导员及院领导同意,报教务处批准者;2.学生入学后发现患有某种疾病或有某种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证明,确实不能在原专业学习,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3.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能在原专业学习者;4.学生留级后下一年级无相同专业,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5.因原专业录取人数太少无法开班,学生须转入相近专业学习者;6.休学创业或者退役后复学,可申请转入与创业或者服役有关的专业学习。第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转专业1.二年级(含)以上者;2.降级重读者(除学生留级后下一年级无相同专业,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3.不同艺术类专业互转者,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专业互转者;4.尚在休学期间者;5.单招学生非身体原因申请转专业者;6.中接专“3+2”,高职本“3+2”,专升本、单招本科、五年一贯制高职本“3+2”等各专业学生;7.经批准转入新专业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8.其他无正当理由者。二、因专业生源不足,需转就近专业2025级11个专业因生源不足,经商议暂不成班,涉及以下11个专业,相关学院引导学生转入本院相近专业就读,原则上只做本学院内互转。暂不成班的专业有:专科层次: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风景园林(设计学院)、环境艺术设计(设计学院)、金融科技应用(财经学院)、人力资源管理(财经学院)、护理(口腔)(国际护理学院)、助产(国际护理学院)、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会计学院)、工商企业管理(会计学院)、工商企业管理(退役军人)(会计学院)、建筑设计(城建学院)11个专业,各专业生源均不足20人,暂不成班。三、转专业具体流程1.2025级转专业工作定于2025年9月18日8:00开始至2025年9月20日17:00结束。2.各学院做好本学院学生的专业稳定工作,控制本学院各专业学生转出比例在总人数6%以内,优先考虑退役军人转专业申请。3.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微信搜索“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关注“海科大一站式服务中心”,点击公众号菜单(服务平台)进入微信小程序,点击转专业申请菜单,仔细阅读转专业须知,选择转入专业,并按要求填写相关说明信息,选择自己原专业辅导员、提交审批即可。具体申请操作程序见附件1《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在线转专业申请流程》。4.申请转专业学生提交,由转出专业所在学院的辅导员、学工副院长、院长逐级审批,再由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的辅导员、学工副院长、院长逐级审批,教务处学籍科终审,转专业工作完成。具体审批操作程序见附件2《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在线转专业审批流程》。5.转专业学生在转入后班级领取教材,在现报到班级暂时不领取教材。转专业后教材领取根据如下情况发放:若有库存一周内发放;若无库存以出版社发书时间为准,分批次发书。6.跨校区已完成转专业学生,由学校学工处统筹安排于一周左右进行宿舍调整,学校安排校车接送该类学生。附件:1.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在线转专业申请流程2.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在线转专业审批流程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教务处2025年9月10日附件1: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在线转专业申请流程.pdf
2025.09.10
09-09
2025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做好2026届预计毕业生学历照片采集工作的通知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做好2026届预计毕业生学历照片采集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学历照片采集是高校完善学历注册、学位信息上报的必要条件;也是制作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个人学籍学历信息复核的重要依据;更是用人单位核实学生学历信息和毕业证书真伪的唯一通道。按时进行学历照片采集是所有毕业生必须完成的工作,也是高校落实教育部、教育厅提出“应采尽采,不落一人”要求的必要措施。为做好2026届预计毕业生学历照片采集工作,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结合新华社海南分社工作人员时间,学历照片采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总体安排1.采集时间:2025年9月15日至19日(具体安排见附件2)。2.采集地点:图书馆报告大厅(云龙校区);金鸟巢(美兰校区)3.采集对象:已缴清学费并注册学籍的2026届预计毕业生。4.采集费用:20元/人(由各班派专人于采集前统一收取费用,并于采集当天根据实际人数缴纳至新华社工作人员处)。5.采集单位:新华社海南分社。二、采集流程1.根据教育部的最新要求,采集的学历照片需使用采集码才可以上传至学信网,采集码获取途径详见附件3《学信网采集码获取方式说明(含小程序操作指引)》。(注:未缴清学费为暂缓注册的学生,学信网无法生成采集码)2.学院需组织专人以班级为单位收齐所需采集费用,并制作附件1《数据库标准格式毕业生学历照片采集登记表(样本)》。3.各学院严格遵守附件2《海南科技职业大学2026届预计毕业生学历照片采集时间安排表》,为方便查找纸质照片,请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学历照片的采集,班级领队组织好本班学生有序排队,不接受个人单独拍摄。4.学院需派专人至少提前30分钟于采集现场外组织学生排队,维持现场秩序,核查本班学生的仪容仪表,管理采集队伍,做好现场监督工作。拍摄现场需保持安静,不得打扰其他师生及拍摄工作人员。5.当天采集结束后,请学生暂时不要离校,摄影师将按照学信网照片的质量要求进行质量校验,如有不合格的照片会通知学生返回现场重新拍摄。三、采集重点注意事项1.学院提前做好通知宣贯工作,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此通知,了解学历照片采集的重要性。2.参加学历照片采集的学生必须提前将采集码下载至手机里保存好,用于采集当天使用。3.着装整齐,建议穿白色衬衣(有衣领),扣好衬衣扣子。因拍摄背景为蓝色,故不得穿蓝色或者浅色的衣服;一律不得染发、化妆;不得使用头部遮盖物(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4.发型整齐,不得穿戴发饰,头发不遮挡耳朵、眉毛;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长发女生统一扎马尾,额头处不得有刘海,眉毛、耳朵需全部露出)。5.对于近视的学生,不得佩戴有色(含隐形)眼镜;因眼镜反光,在拍摄时请将眼镜摘下,待拍摄完成后再将眼镜戴上。6.采集中注意坐姿端正、双肩平行、不驼背、眼睛适度睁大、平行注视相机镜头、微笑、嘴唇自然闭合。附件:1.数据库标准格式毕业生学历照片采集登记表(样本)2.海南科技职业大学2026届预计毕业生学历照片采集时间安排表3.学信网采集码获取方式说明(含小程序操作指引)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教务处 2025年9月9日28.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做好2026届预计毕业生学历照片采集工作的通知.pdf
2025.09.09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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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2025级新生(军训学生)排课安排的通知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2025级新生(军训学生)排课安排的通知各教学单位:为规范教学秩序及教务系统排课的严谨性,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开课情况,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合理排课,现将排课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师资选用要求与标准1.凡本单位在人事处备案的专、兼职教师必须安排教学任务;新晋教师若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需通过人事处组织的校内试讲或开课单位的试讲方可承担教学任务。2.航海类课程的任课教师要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实施办法内的任课要求。3.本科专业任课教师安排需符合人事处规定的标准,优先安排高级职称教师授课。4.根据专业需求,鼓励模块化教学。5.鼓励学院高质量配备授课教师,充分调配校内外资源。(1)整合老中青教师开展传帮带教学,互帮互助; (2)鼓励学院引进企业技术骨干进课堂,开展校企协同授课化校企四新(新标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课堂。二、课程安排要求与标准1.校内专职教师每学年课时安排不低于160课时,不超过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内人才培养方案内课时标准。2.校内专职教师需合理安排教学任务,原则上每位专职教师每学年承接专业课教学任务不少于3门(含核心课不少于1门)。3.校内高级职称专职教师承接本科生课程授课任务,每学期不少于1门。4.校外兼课教师最低每学年课时量安排不低于64课时,最高课时量根据教师入职时间安排,如在校满足两年的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可安排128课时。5.校内兼课老师课程安排要在不影响正常行政工作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授课。三、课程表编排要求1.教学周数严格遵循开课计划执行,且符合校历规定。2.课程编排授课时间为第4周(周三)-17周(周五),需有1门及以上课程于第17周结课(12月26日前结课)。3.每位授课教师一天授课量不宜超过6节,每个班级同一门课程一天安排不宜超过4节,每个班级一天授课量不宜超过8节(集中实训课程除外)。4.每个班级同一门课程,原则上要求理论课排2节/次,实验(训)课排2-4节/次。5.课程安排地点不局限于校内教室,可选择产教融合处签订的校外合作基地,于开课前两周上报外出上课方案至教务处审批,课后需提交相关简报。6.原则上所有层次年级专业每周三、周五下午不排课,作为各教学单位开展教研教改活动的时间,如举办公开课、教学观摩课、教学比赛、集体备课、教学反馈、专题讲座等教研活动。7.公共课和专业课交错编排,原则上专业课程宜排在上午3-4节、下午5-6节,体育课根据公共任选课机制排课,学生根据课程安排选课;实验(训)课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排在晚上,原则上美兰校区11-12节不排课。8.一门课程有两名及以上教师承担,需在教务系统内按教师做教学任务,确保任课教师名单都能在课表内体现。9.同一位教师在同一天内不可安排跨校区授课;原则上同一上午/下午两节大课之间的授课楼栋不宜跨度太大。10.原则上周六周日不排课,避开在节假期间排课,尚未开学之前不可提前排课。不可控因素下,需在周末排课,需提交申请报告给教务科。11.B类课程(既有理论又有实训课时),排课时根据教学进度表,理论课时安排教室,实验(训)课时必须安排实验(训)室授课。12.2025级四年制本科,专业课自然班授课,不可合班授课;实验(训)课程按需按课程内容分组授课。13.公共类课程,原则上不跨学院合班授课。2025级四年制本科,公共类课程,大于30人自然班授课,小于30人,适当合班授课。四、其他注意事项1.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师资名单表安排课程。2.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附件1《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排课2025级新生(军训学生)安排表》。3.为规范教学秩序及教务系统排课的严谨性,请各教学部门务必根据教务的通知要求按照时间节点排课进行排课。五、课表提交时间及方式各教学单位课程表系统内按师资及排课要求完成,于2025年9月21日前将课程安排表电子版发至教务处教务科指定邮箱,纸质版(签字盖章)于2025年9月21日前交教务处教务科。美兰校区邮箱:hnkjmljwk@163.com,办公地点:贤德楼915;云龙校区邮箱:hnkjyljwc@163.com,办公地点:实训楼A213。附件: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新生(军训学生)排课安排表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教务处2025年9月8日 附件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新生(军训学生)排课安排表时 间安 排9月8—9日1.各教学部门录入开课计划,于9月9日上午11:30前提交开课计划签字盖章纸质版;2.告知教务处读取开课计划,9月7日下午读取完;9月10日—11日马克思主义学院排课9月12日公共教学部排课9月13日外语教学部排课9月14日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排课9月15日体育军事教学部排课9月16日计算机教研室排课9月17日—18日上午基础医学部排课(只涉及云龙校区)9月18日下午-19日上午会计基础教研室排课(本学期在云龙开课)9月19日下午各学院排课1.美兰校区各学院17日可开始排课,云龙校区各学院9月19日下午开始排课;2.9月21日上午协调课表,下午出课表定稿;9月21日前各学院将定稿版电子版课程表发至教务科指定邮箱(一律不接收个人私发材料):美兰校区邮箱:hnkjmljwk@163.com;云龙校区邮箱:hnkjyljwc@163.com;9月22日前各教学部门将课程表纸质版(签字盖章)提交至教务科:美兰校区办公地点:贤德楼 915(胡莹老师);云龙校区办公地点:崇实楼8-215(纪南诗老师);9月24日起(第4周)美兰校区、云龙校区按照系统课表上课备注:①国际护理学院固定排课时间段为星期二1-4节,星期四5-8节;基础医学部固定排课时间段为星期二5-8节,星期四1-4节,公共类课程在先行排课时需避开此时间段(有困难可单独和国际护理学院、基础医学部沟通)。②有任何的课程排课异动或者与上述要求有异动情况,需经院领导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③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节点完成排课工作,排课完成后及时在教学秘书群内报备。
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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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老生公共选修课选课的通知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老生公共选修课选课的通知各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老生公共选修课选课工作即将开始,按照各本科层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我校四年制本科生须在人文社科类(含传统文化)、艺术类、自然科学类、哲学语言类、经济管理类等领域选修8个学分、专升本及高本3+2的二年制本科生须修满4个学分方可毕业。请各学院通知到每位学生,同学们在选课前应认真阅读本通知及注意事项。一、选课时间2025年9月2日上午9:00至9月4日中午12:00二、选课对象(一)2023级四年制本科学生(包括四年制本科单招学生)(二)2024级四年制本科学生(包括四年制本科单招学生)(三)2024级二年制本科层次学生:1.二年制专升本学生;2.二年制高本 3+2 学生。三、选修课上课时间段美兰校区:第2-17周,周一晚上9-10节,周三5-10节。云龙校区:第2-17周,周一晚上9-12节,周三5-12节。具体上课时间以各选修课上课时间为准。四、本科生选修课学分说明(一)2023级四年制本科生,共计需修读8学分,除通识选修课内的校内跨专业自选课程为必选外(包括校内跨专业自选-基础会计、校内跨专业自选-电子商务-产品营销、校内跨专业自选-新媒体制作技术,三门课程为通识类选修必选课程,共计2学分,无须学生自选,由学校统一安排),其余还需在哲学语言类、中国传统文化类、自然科学类、艺术欣赏类等课程模块内每学期任选某一模块课程,共计需修读6学分。2023级四年制本科生所需修的学分见附件1。(二)2024级四年制本科生,共计需修读8学分,除公共基础选修课内的创新创业类(会计实务)课程为必选外,这一门课程为公共基础选修必选课程,共计1学分,无须学生自选,由学校统一安排),其余还需在哲学语言类、中国传统文化类、自然科学类、艺术欣赏类等课程模块内每学期任选某一模块课程,共计需修读7学分。(三)2024级专升本及2024级二年制高本3+2学生,共计需修读4学分,除公共基础选修课内的创新创业类(会计实务)课程为必选外,这一门课程为公共基础选修必选课程,共计1学分,无须学生自选,由学校统一安排),其余还需在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中国传统文化类、艺术欣赏类、哲学语言类任选3学分修读。2024级四年制本科生、2024级专升本及2024级二年制高本3+2学生所需修的学分见附件2。五、公共选修课选课操作方法方法一:学生以账号和密码登录学校教务系统,登录地址:http://jwxt.hnkjedu.cn,具体登录指南请仔细阅读附件3《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本科生选课步骤》。方法二:学生以账号和密码登录手机端喜鹊儿APP,具体登录指南请仔细阅读附件3《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本科生选课步骤》。六、选课注意事项1.学生必须亲自选课,不得代选,如若错选责任自负。2.原则上不允许跨校区选课,学生在选课时务必注意自己所属的校区。3.学生选课前应先查看班级课表,所选课程的上课时间段不得与必修课的上课时间段相冲突。4.本学期选修的本科层次学生,每人选修课程最高学分数为2学分,若选修课程满额后仍有学生未选到课程,可在后续学期内进行选修,毕业前修满人才培养计划内规定的学分即可。5.人数不符合开班人数的班级将不予开班,学校会通知该课程学生重新选课或随机调整到其他已开班课程。6.已修读过的选修课程及与本专业相同相近的课程,均不得再选修,否则不计入学分。7.已修满公共选修课学分者(可登录教务系统查询),本次选课可不再选。8.选修课课程凡旷课达三分之一、选课后无故不参加考试或参加本人未选课程的考试者,均不能取得学分。学生毕业前将进行学分统计,未修满学分的则需申请学分补修。若任课教师经常未上课,学生可向教务处反映,学校会第一时间作出处理。9.选修课成绩与毕业条件挂钩,请学生们慎重对待,避免多选、漏选。10.选课时间为2025年9月2日上午9:00至9月4日中午12:00,9月4日下午-5日为未成班课程选课调整时间,9月8日(第二周)公共基础选修课开始上课,选课补选、退选将不再做调整。11.公共选修课选修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各学院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附件:1.2023级本科生公共选修课修读学分一览表2.2024级本科生公共选修课修读学分一览表3.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本科生选课步骤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教务处 2025年9月1日 25.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老生公共选修课选课的通知.pdf
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