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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关于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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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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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2016-2017学年度第学期历安排,教务处将于本学期第九至十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和要求

期中教学检查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教务处组织抽查为辅的形式进行。各二级学院按照教学条件、教学要求、教学进度三个方面,结合本学期1-10周的实际教学情况,进行自查。自查结束后,要求:①组织本单位任课教师按规定的模板和要求,填写《教师自查报告》;②以教研室为单位写出自查总结交各教学单位③各教学单位写出自查总结。各教学单位撰写意见时需督导员督导教学情况写。要求各教学单位于428日前,将教学单位的纸质版(签字、盖章)和电子版自查总结交送教务处教务科。

二、检查内容

1.教学进度

2.课程标准

3.教案

4.课件

5.作业批改

6.实训指导书

7.实训大纲

8.实训报告

9.实践教学的作品、成果等

10.学生出勤情况(点名册)

三、检查步骤

1.教师自查,教学单位组织检查。

2.组织教学观摩交流:各教学单位以教研室或课程组为单位,组织教学观摩,交流教学方法,现场点评、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3.根据《海南科技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暂行)》检查落实执行的情况,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4.通过检查,总结教学过程管理中的经验与教训。

四、检查时间

2017417-428日。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本学期的期中测验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并做好相关资料的建档工作,配合教务处的抽查。

附:《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教师自查报告模板》

                                     

 教务处

                                   20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