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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南科技职业学院在线开放课程 建设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海南科技职业学院在线开放课程 建设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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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5年06月23日
浏览量:1326

关于印发《海南科技职业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网络信息中心:

为了迎接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带来的新机遇和挑战,拓展教学时空,增强教学吸引力,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自主性,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受益面,促进教学内容、方法、模式和教学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加快推进我校教学信息化及在线开放课程和平台建设,促进课程建设和应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精神和海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校决定从2015年级新生开始,试行在线开放课程。现将《海南科技职业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海南科技职业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管理

       办法(试行)》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2015年6月20日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6620日印发  


附件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

应用管理办法(试行)

 

为推动我校课程建设与课堂教学改革,将在线开放课程教学模式引入课堂教学,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我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管理办法

一、在线开放课程建设

(一)建设目标

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旨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深入开展课程建设的改革与创新,促进教育教学观念转变、教学内容更新和教学方法改革,实现从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以课堂教学为主向课内外结合、以结果评价为主向结果过程相结合评价的转变,着力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优质课程教学资源。我校将通过自主开发在线开放课程,推进全校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创新。

(二)建设办法

1.以立项课程建设项目的方式进行。积极参与海南省高等院校课程共享联盟的共享课程建设项目,在校内的省级精品课程、校级精品课程及精品共享课程中择优组织共享面广的课程分批次开展。

2.在线课程建设项目由课程负责人自主申报,教学单位审查推荐,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经批准后每门课程拨给相应的资助建设经费。立项的课程作为课程建设项目,其性质与校级精品课程相同。

3.校内在线开放课程视为教师职务之作。授课教师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术规范,讲授内容等适合网上公开使用。视频课程的所有权归属建设课程的教师,课程的非商业性使用权归属学校。

(三)建设内容

1.课程网站。立项课程需在我校网络课程平台上申请建设课程网站,提供授课视频以及各种文字形式的教学资源,并建设网上授课所需的所有资源,能够开展在线学习、作业、考试、答疑和讨论等。

2.授课视频。在线开放课程按每门课18学时或36学时设计,每学时提供1-2个教学视频(即每个教学视频时长0.5-1学时)。授课视频不采用随堂录制方式,而是针对网络在线修课学生授课。要求使用普通话授课,语言精练,教态端庄自然。授课内容须具备基础性、科学性、先进性、针对性等特征。视频短小精悍,趣味性强,能吸引学生观看学习。

3.图文资料。立项课程需在网站上发布教学大纲、授课课件、参考资料、思考练习题等学习课程所需的图文资料。教学大纲应明确教学目标、重点难点、课程进度及课程考核方法等。

二、在线开放课程应用管理

(一)由校网络教学中心为在线开放课程运行提供技术支持。本二级学院开设并使用的在线开放课程,管理及运行由各教学单位负责。在选课时向学生开放,供学生选修学习。

(二)立项的在线开放课程,需在获批的学期内完成全部网络教学资源建设任务,并在学期末向学生开放选课,成为下一学期开设运行的课程。

(三)在线开放课程运行期间,授课教师应及时发布课程信息,适时更新教学资源,开设聊天室,在线解决学生提出的疑问。答复学生的在线提问,应不超过三个工作日。

(四)18个学时的课程应至少有两次在线作业,36学时的课程至少应有三次在线作业,同时进行在线期中,期末考试,并按照平时占40%、期中20%、期末40%的比例,形成期末总成绩。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学生到指定的计算机房做题答卷。

(五)建设好的在线开放课程,由学生进行评教。连续两个学期评教成绩未达标者,取消其在线开放课程资格。

(六)工作量和课时酬金计算,按《海南科技职业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执行。

三、学生修读

(一)学生一次修读在线开放课程不得超过两门,修读开始应认真研读教学目标、学习要求等,为修读做好充分准备。

(二)学生按照要求学习在线开放课程的教学内容,独立完成在线作业、考试等教学环节,并积极参与在线课程讨论。平台会根据学生参与学习的积极度形成量化数据计入课程成绩。

(三)教师通过课程平台监控学生在线学习状况,并及时取消学习不认真学生的修读资格。

(四)授课教师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学生的期末总成绩,考核成绩合格的学生,即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