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校友邦实习管理系统使用办法》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校友邦实习管理系统的使用,明确管理职责与操作流程,提高实习管理工作效率,学校制定了《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校友邦实习管理系统使用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
2025年9月11日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校友邦实习管理系统使用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实习教学管理,提高实习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实习管理系统(学校引入第三方校友邦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实习教学中的作用,依据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学校《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工作规定》《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实习安全管理办法》等实习教学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学院、专业以及参与实习教学的全体师生。
第二章 管理系统功能
第三条 校友邦实习管理系统主要提供以下五大功能:
1.基础信息管理。涵盖学生、教师、实习单位、实习课程等各类基础数据的录入、编辑与查询功能,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2.实习过程管理。提供实习计划、实习大纲制定与发布、实习岗位申报与审核、实习考勤记录、实习周志与实习报告提交及批阅等功能,实现实习全过程的动态跟踪与监控。
3.成绩评定管理:支持根据实习表现、实习报告质量等多维度进行实习成绩的综合评定,确保成绩评定的公平、公正、科学。
4.统计分析功能。对实习数据进行多维度统计分析,如实习单位分布、学生实习状态、成绩分布等,为教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5.沟通交流功能。搭建学校、教师、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的沟通桥梁,方便各方及时交流实习相关信息,解决实习中遇到的问题。
第三章 账号与管理权限
第四条 学校管理员由教务处相关人员担任,拥有系统最高管理权限,负责系统的整体配置与维护,包括基础数据初始化、学院管理员权限分配、系统参数设置等;有权查看全校实习数据、统计分析报表,对各学院实习教学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
第五条 学院管理员通常为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或学院指定的实习负责老师等,负责本学院系统相关工作,包括导入本学院学生、教师、实习课程等基础信息;分配专业管理员、实习指导教师权限;审核实习计划、实习大纲;监督本学院实习教学过程,查看统计报表,处理各类实习异常情况等。
第六条 专业管理员一般由各专业教研室主任或专业负责人担任,负责本专业实习教学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制定与发布实习计划(选择实习形式、制定实习要求,编辑实习项目、关联指导教师)、实习基地信息完善与管理、实习检查、查看统计报表、对本专业学生实习情况进行监控与管理等。
第七条 实习指导教师负责所指导学生的实习全过程指导工作,包括审核学生实习岗位报名、实习考勤查看与提醒、周志和实习报告批阅、实习成绩鉴定、解答学生实习过程中的疑问、与实习单位沟通协调等;可查看所指导学生的实习数据及统计信息。
第八条 学生按照实习教学要求,在系统上完成个人信息完善、实习岗位申报、实习考勤签到、提交实习周志与报告、查看指导教师反馈意见、参与实习评价、上传签订好的安全责任书、家长知情同意书、实习三方协议等操作;可查看本人实习相关信息及成绩。
第四章 实习教学管理流程
第九条 实习准备阶段。
1.学院工作:学院管理员在系统中完成本学院学生、教师、实习课程等基础信息的导入与核对;分配专业管理员和实习指导教师权限;专业负责人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并发布实习计划、实习大纲,明确实习目标、内容、时间安排、考核方式等要求,并关联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学生;若为集中实习,需提前录入实习基地信息及岗位信息;组织学生和教师进行系统使用培训,确保熟练掌握系统操作流程。
2.学生工作:学生在参与实习前登录系统,完成账号激活和个人信息完善;查看实习计划,了解实习要求;若为自主实习(分散实习),需在系统上自主申报实习岗位,并上传签订好的安全责任书、家长知情同意书、实习三方协议等相关材料。
3.指导教师工作:实习指导教师登录系统,确认所指导学生名单;查看实习计划,熟悉实习教学要求;对学生自主申报的实习岗位进行审核,若不符合要求,及时反馈学生并说明原因。
第十条 实习实施阶段。
1.学生工作:按照实习计划要求,在实习单位进行实习;每日按时在系统进行考勤签到(根据实习形式,可选择定位签到、打卡签到等方式);每周撰写并提交实习周志,记录实习工作内容、收获与体会、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等;实习结束后,撰写并提交实习报告。
2.教师工作:定期查看学生考勤情况,对未按时签到的学生及时提醒;每周认真批阅学生提交的实习周志,给予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和评语;实习过程中,与学生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解答学生的疑问,帮助学生解决实习中遇到的问题;若学生在实习中出现重大问题,及时与学院和实习单位沟通协调解决。
3.学院工作:学院管理员和专业管理员定期登录系统,检查本学院实习教学进展情况,包括学生考勤、周志提交、教师批阅等;对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如学生频繁缺勤、实习单位反馈问题等)及时进行处理;根据需要,组织实习检查,实地走访实习单位,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加强与实习单位的沟通与合作。
第十一条 实习考核阶段。
1.教师工作: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习期间的考勤情况、实习周志质量、实习报告水平以及实习单位评价等,综合评定学生实习成绩;在系统上录入学生实习成绩,并撰写实习评语;对学生实习表现进行总结,形成实习指导工作总结。
2.学生工作:学生在系统上查看实习成绩和教师评语,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指导教师提出申诉。
3.学院工作:学院管理员对各专业实习成绩进行审核,确保成绩评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审核通过后,导出实习成绩报表,报送教务处备案;对本学院实习教学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实习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第五章 监督与考核
第十二条 监督机制。
1.全过程动态监控
学院管理员通过系统实时监控学生考勤签到、周志提交、教师批阅等实习关键环节,确保实习教学按计划推进。
教务处定期抽查各学院实习数据(如实习单位分布、学生异常考勤记录、教师指导反馈时效性等),形成监督报告并通报整改意见。
2.实习检查与反馈
学院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实地实习检查,通过访谈实习单位负责人、学生及指导教师,了解实习教学实际效果,形成检查记录并上传系统存档。
第十三条 考核机制。
1.学生考核
实习签到、周志提交及时性、实习报告质量等,占实习总成绩的60%;由实习单位评价(30%)和指导教师评语(10%)组成,综合评定学生实习表现。
对实习期间表现优异的学生(如考勤全勤、周志质量高、实习报告获评优秀、实习单位评价突出等),由学院授予“优秀实习生”称号。
未按规定完成考勤签到、周志提交或实习报告者,每缺一次扣减实习总成绩1分;累计缺勤超过实习总时长1/3的,实习成绩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2.教师考核
通过学生评价、周志批阅及时性、实习问题解决效率等指标进行考核。
对认真履行指导职责、学生评价满意度高、实习成果显著的指导教师,实习结束学院评选“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由学院授予“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称号。
未按时批阅周志、反馈指导意见或疏于指导导致学生实习出现重大问题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并扣减相应教学工作量补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各学院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