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开展202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学士学位授予质量监督,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关于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研发全国本科毕业设计抽检信息平台的函》(国教督办函〔2021〕16号)、《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设计(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号)、《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4/2025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5〕18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以下简称“毕业设计”)抽检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抽检范围
抽检毕业设计覆盖各学院2025届全部本科专业(含2年制专升本)。采用随机抽检的方式,抽检比例为各学院10%。
本科毕业设计抽检重点是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
二、抽检安排
(一)7月15日—7月17日:教务处收集抽检专家信息,组织设置维普系统抽检平台相关参数。
参与校级抽检的校内专家需满足以下条件:
1.需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副教授、教授,不含校级聘定的高级职称),且长期从事相关专业领域的教学或科研工作;
2.需至少指导过三届及以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熟悉论文选题、写作规范及答辩流程,能够严格把关论文的学术规范、逻辑构建及创新性;
3.需在抽检期间有充足时间完成评审任务,按时提交评议意见,避免因时间冲突影响抽检进度;
4.鼓励有丰富毕业设计指导经验的银龄教师参与。
校级抽检专家可由有意愿参与的老师自发申请,也可由学院推荐选送。各专业需报送的校内抽检专家人数不少于《海南科技职业大学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校级抽检专家征集数据一览》中要求的最低人数。各学院确认报送的校内抽检专家人选后,填写《XX学院2025届校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专家信息一览表》(见附件),并于2025年7月17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hnkjjsk@163.com。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校级抽检专家征集数据一览
序号 | 学院 | 专业名称 | 专业授予学位人数 | 学院授予学位人数 | 抽检 篇数 | 专业抽检专家人数 (至少) | 抽检专家总人数 (至少) |
1 | 城建学院 | 工程造价 | 274 | 466 | 47 | 2 | 3 |
2 | 建筑工程 | 192 | 1 | ||||
3 | 机电工程学院 | 新能源汽车工程技术 | 122 | 386 | 39 | 1 | 3 |
4 | 汽车服务工程技术 | 29 | |||||
5 |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 235 | 2 | ||||
6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应用化工技术 | 75 | 152 | 15 | 1 | 1 |
7 | 制药工程技术 | 77 | 1 | 1 | |||
8 | 海事学院 | 航海技术 | 155 | 278 | 28 | 1 | 2 |
9 | 水路运输与海事管理 | 123 | 1 | ||||
10 | 信息工程学院 | 物联网工程技术 | 116 | 911 | 91 | 1 | 6 |
11 | 软件工程技术 | 530 | 3 | ||||
12 | 大数据工程技术 | 265 | 2 | ||||
13 | 国际护理学院 | 护理 | 975 | 975 | 98 | 7 | 7 |
14 | 医药学院 | 健康管理 | 101 | 101 | 10 | 1 | 1 |
15 | 财经学院 | 金融管理 | 211 | 211 | 21 | 2 | 2 |
16 | 会计学院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774 | 774 | 77 | 5 | 5 |
17 | 设计学院 | 环境艺术设计 | 147 | 411 | 41 | 1 | 3 |
18 | 视觉传达设计 | 264 | 2 | ||||
合计 | 4665 | 4665 | 467 | 34 | 34 |
(二)7月18日—7月28日: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开展本科毕业设计抽检工作,抽检对象为全校毕业生提交到维普本科毕业设计管理系统的最终稿。
(三)7月29日—7月31日:教务处整理专家抽检结果,公布本科毕业设计抽检结果。
(四)8月1日—8月15日,学院组织修改并将修改后的定稿上传至维普系统。
抽检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评判等级。评判为“不合格”的毕业设计由各学院立即组织整改,对问题突出的学院,强化反馈、约谈、整改、复查、问责机制。整改后组织校内专家进行再次抽检,如抽检结果仍不合格,将依据《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对学院和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
(五)8月20日—9月20日,教务处组织各学院上传本科毕业设计原文及附件(校级抽检整改后的定稿)至全国论文抽检信息平台,完成报送。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设计抽检工作,明确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过程性管理和质量监控。
(二)落实学术规范、学术诚信教育要求。加强对学术道德规范的学习和宣讲。指导教师既要指导毕业设计,又要指导学风,要特别注意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求是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学术品德。严禁出现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
(三)抽检专家应严格按照《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和相关评审标准,对抽检范围内的毕业设计进行公正、客观、全面的评价。
(四)全国论文抽检信息平台拟定于2025年8月20日开通,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本年度学位授予信息补充、论文原文报送。如毕业设计经反馈整改后上报全国论文抽检信息平台仍出现抽检不合格的情况,将对学院和相关责任人依规予以追责。
(五)教育部抽检不合格的,3人以上不合格,扣减学院5%的质量考核奖金,3人以下不合格,扣减学院每生1%的质量考核奖金,相应指导教师按《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六)此次抽检审核专家由各学院根据要求选送,抽检方式为利用维普抽检平台进行抽检。本科毕业设计抽检给予每位评审专家1学时/篇的补贴,相关管理人员给予15学时/人补贴,抽检结束后,统一由教务处进行课时汇总并申报。
(七)抽检的形式为采取随机匹配方式组织校内专家对抽检毕业设计进行评议,提出评议意见。每篇毕业设计送1位同行专家,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即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设计”,学院需认真组织整改。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XX学院2025届校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专家信息一览表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
2025年7月15日
附件
XX学院2025届校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专家信息一览表
序号 | 校内抽检专家姓名 | 工号 | 职称 | 可评阅的学院 | 可评阅的专业 | 手机 | 邮箱 |
1 | *** | ********** | *** | **学院 | ****(可多写)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