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科技职业大学
网络信息中心管理规定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网络信息中心是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校园网的主管单位,其职责是:“统筹全院网络的规划、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保证网络安全、畅通”。为了完成这些任务,确保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以及财产、信息安全,特制定海南科技职业大学网络信息中心管理规定。
第一条 网络信息中心主任负责网络信息中心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二条 网络工程师负责全院的网络规划、建设、管理,全院IP地址的分配,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各服务器等设备的系统参数的维护,系统故障的排除,与各相关单位的联系。
第三条 网络信息中心值班人员负责校园网的运行,一般故障的排除。遇有紧急事故应按规定可越级向上报告。
第四条 值班人员应对当天的值班情况做好详细记录,记录应当包括设备运行情况、供电、用户申请、故障申报、故障处理以及来往电话。
第五条 值班人员应对一般故障做出相应处理,并将维修情况向网络信息中心主任汇报。一般故障的处理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六条 值班人员不准在机房内抽烟、喝酒、大声喧哗,并要保持机房卫生。
第七条 网络信息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向外人泄露有关我中心及网络安全运行的各类信息,如:开机密码、网络上的各类口令、账号、密码等。
第八条 网络信息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爱护网络信息中心所有的设备、工具、材料,不准私自拿出和借用。兄弟单位特殊借用必须经领导同意并办理相应的手续。
第九条 网络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由违反本规定造成各方面损失,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包含经济赔偿在内的各项处分。
第十条 闲杂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网络信息中心机房。
第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由学校信息化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