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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2022
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
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确保新时代教育现代化建设开好局、起好步,指导推进今后5年教育改革发展的具体实施,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根本任务,以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为根本保证,以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为时代主题,围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这一主线,聚焦教育发展的战略性问题、紧迫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统筹实施各类工程项目和行动计划,着力深化改革、激发活力,着力补齐短板、优化结构,更好发挥教育服务国计民生的作用,确保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教育目标任务,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2035年奋斗目标夯实基础。(二)实施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从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的现实出发,面向国家和教育现代化奋斗目标,统筹谋划,远近结合,分阶段实施,分步骤推进,一张蓝图绘到底。聚焦重点,带动全局。准确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教育发展阶段性特征,瞄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环节、影响全局的重点领域,整合资源,精准发力,通过点的突破带动整体发展。问题导向,改革创新。聚焦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在更高起点、更宽领域进一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转变发展方式,创新发展模式,以改革精神和创新办法化解矛盾、破解难题。分区规划,分类推进。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动东中西部和城乡教育协调发展,推动形成以河北雄安新区、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海南自贸试验区和“一带一路”以及中西部地区(即“四点一线一面”)为战略重点的教育改革发展新格局。(三)工作目标经过5年努力,全面实现各级各类教育普及目标,全面构建现代教育制度体系,教育总体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大幅提升。实现更高水平、更有质量的普及,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提高,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多样化可选择的优质教育资源更加丰富,人民群众受教育机会进一步扩大,学习大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二、重点任务(一)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教育战线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以树人为核心,以立德为根本,发展素质教育,注重培养思想品德、基本素质、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1.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课程教材建设全过程。建设好教育系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院),深入开展系统化、学理化、学科化研究阐释,搭建学术研究交流平台,推出一批高质量有深度有分量的研究成果。系统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成果,充分挖掘哲学社会科学、理工农医等所有课程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着力提升教材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组织编写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编写并投入使用,基本覆盖哲学社会科学专业核心课程,集中力量重点打造一批体现中国特色、原创性强的哲学社会科学教材。编好用好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专业本科生、研究生核心课程教材。指导哲学社会科学教材建设。用好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和历史统编教材,统一编写高中阶段思想政治、语文和历史教材,修订用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统编教材,实现德育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课程目标连贯一致、学习要求循序渐进,呈现方式符合不同年龄段学生学习特点。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师范生培养和教师培训必修课程,引导广大教师深刻理解掌握科学体系和丰富内涵,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教材体系、教学体系有效转化为学生的知识体系、价值体系。在中小学和中职学校广泛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活动。实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专项工作。充分发挥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作用,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建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万个“名师示范课堂”。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领航计划,组织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微电影、公开课等系列主题活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引领学生。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组织开展优秀辅导员理论讲师团、大学生骨干理论宣讲团“线上巡礼、线下巡讲”活动,支持办好学生理论社团,深入开展“习近平教育重要论述学悟行”等系列活动,征集展示大学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优秀案例。2.增强中小学德育针对性实效性坚持将德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从中小学生身心特点和思想实际出发改进德育方式方法,注重循序渐进、因材施教、潜移默化,开展喜闻乐见、入脑入心的德育活动,引导住校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成为有责任心、有正义感、注重社会公德、有奉献精神的人。强化中小学生基本礼仪、基本规则、基本要求等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继承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深化“中国梦”、“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和各学科的德育功能。推进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形成方向正确、内容完善、学段衔接、载体丰富、常态开展的德育工作体系。因地制宜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全面开展升国旗唱国歌等主题教育,尊敬国旗国徽,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十八岁成人仪式”以及时代楷模、道德模范、大国工匠进校园等多种形式德育活动,引导学生向英雄模范人物学习,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加强网络环境下德育工作。开展全国中小学生思想品德状况、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制定德育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评估标准。3.提升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深入实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将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贯穿于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当中,深入构建一体化育人体系。继续打好提高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质量水平攻坚战,落实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创新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发布各门思想政治课程教学指南和示范课件,实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建设全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网络集体备课平台。成立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委员会,建设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和区域性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统筹推动“易班”、中国大学生在线、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网全国共建共享,构建校园网络新媒体传播平台。建立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研究基地,加强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教材体系等研究,提升教材编写水平。分类加强专兼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配优建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高等学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择优支持计划、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择优资助计划和骨干教师国外高级访问学者资助项目,建设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名师工作室,培养一批教学示范团队、教学科研骨干和青年学术带头人。4.大力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实施学校体育固本行动,把体质健康和运动技能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重要指标,加强体育师资队伍建设和场地场馆、器材配备,教会学生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和1-2项专项运动技能,推进体育教学改革,广泛开展课余体育锻炼,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完善校园竞赛体系,支持学生参加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支持优秀体育特长生参加体育业余训练。大力发展校园足球,到2022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达到4万所。积极推进校园冰雪运动的普及发展。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实施学校美育提升行动,制订学校美育工作基本标准,补齐师资、场馆短板。建设5000所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100个传承基地,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艺术展演活动和戏曲进校园。实施高等学校原创文化经典推广行动计划,支持师生原创歌剧、舞蹈、音乐、影视等文艺精品。加强劳动和实践育人。构建学科教学和校园文化相融合、家庭和社会相衔接的综合劳动、实践育人机制。制定各学段劳动教育大纲,丰富新的环境条件下劳动育人途径和方式,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园绿化美化、种养植等校内劳动和农业、工业、商业、服务业体验等校外劳动,以及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培养学生劳动观念、劳动意识和劳动技能,形成尊重劳动、热爱劳动的品德和吃苦耐劳精神,树立依靠辛勤劳动创造美好未来的观念,增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开好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发挥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和营地作用,广泛开展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设计制作、职业体验等活动,加强高等学校社会实践、志愿公益和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将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培养造就更好适应和引领创新发展的各类人才。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结合的协同育人机制。深入推进文明校园构建。充分发挥国防教育的综合育人功能,丰富学校国家安全和国防教育内容,提升青少年国防意识和军事素养。(二)推进基础教育巩固提高强化义务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巩固提高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程度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1.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推动各地按照乡村振兴和城镇化规划前瞻规划布局城镇学校建设,保障学校建设用地,落实新建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严格学校建设标准,合理有序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增强容纳能力,解决好城镇大班额问题。统筹县域内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协调发展,合理控制民办义务教育办学规模。全面落实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强化分类施测,重视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逐县(市、区)逐校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台账。完善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全面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定期交流轮岗。开展城乡对口帮扶和一体化办学,通过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等多方式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巩固治理“择校热”成果。建立完善控辍保学监测机制,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行动,修订完善义务教育课程,制定并实施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完善国家和地方各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建立健全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和反馈改进机制。继续开展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评估认定、监测复查和优质均衡县督导评估认定,2022年所有县(市、区)全面实现基本均衡发展,优质均衡发展占比达到20%。2.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实施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坚持公办民办并举,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大力发展公办园,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支持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等公共服务设施改扩建为公办园,鼓励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街道、村集体举办幼儿园。国有企业要继续办好因特殊原因确需保留的公办园。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按照完善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的要求,建立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并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健全学前教育管理机构和专业化管理队伍,加强幼儿园质量监管与业务指导,完善年检及备案公示制度,强化对幼儿园教职工资质和配备、收费行为、安全防护、卫生保健、保教质量等方面的动态监管。规范发展民办幼儿园,稳步实施分类管理改革,坚决遏制过度逐利行为。3.加快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全面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推动地方新建、改扩建一批学校,扩大教育资源。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保障招生规模大体相当,职业教育比例较低的地区要重点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继续支持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修订完善普通高中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和装备配备标准。组织开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评估验收。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制定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指导意见。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分步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开展学业水平考试命题评估。组织开展新修订教材教师全员培训。建设普通高中优质在线选修课程。支持基于核心素养的教学实践探索,完善教学组织管理,有序推进选课走班。4.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健全政府、家庭、学校、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服务体系,建立工作台账,创新关爱与教育形式,加强心理辅导、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强化家长的法定责任。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保障留守儿童寄宿需求。推动各地落实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办好特殊教育。组织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以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为重点扩大特殊教育资源,在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立特教资源教室。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加大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推行力度。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教材和教学资源建设,注重残疾学生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5.着力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坚持依法规范、分类管理、综合施策、协同治理,着力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和不合理的课内负担。坚决查处中小学不遵守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推进基础教育综合评价改革,推动中高考命题从考知识向考能力转变。科学合理确定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和作业量。建立课程实施监测制度,健全课程建设和管理反馈机制。注重学生内在潜质的开发和启蒙,保护好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促进学习兴趣和能力的养成、向上向善人格的培育、良好习惯的形成、健康体魄的塑造。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学生共同参与的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体系,建立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加强视力健康教育,改善学校采光和照明等视觉环境,合理安排课程与活动,增加户外活动和锻炼,定期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监测。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明确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依规审批登记,规范培训行为,强化监督管理,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成绩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到2022年形成更为完善的课外负担监测和治理长效机制。支持中小学校普遍开展课后服务工作,采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经费,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内容。(三)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推动职业教育办学格局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转变,发展方式由注重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办学模式由参照普通教育向产教深度融合的类型教育转变,到2022年,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更加协调,职业教育标准体系更加健全,办学特色更加鲜明,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1.构建产业人才培养培训新体系完善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渠道。优化布局、改善条件,到2022年实现职业院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建好一批县域职教中心,实施好学历教育、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启动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50所高水平高职院校、15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建成一批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技术技能创新平台。根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引导一大批普通本科学校向应用型转变。落实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广泛开展职业培训。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优先发展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专业,加快培养学前教育、护理等领域服务业人才。加强职业教育教材建设,联合20个重点行业,遴选200个左右重点专业,建设1000门左右职业教育在线开放精品课程,推出1万种校企双元合作开发的国家规划教材,倡导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信息化资源。加强基础知识、职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育,注重拓展学生知识面,培养多种能力,掌握多种技能,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2.健全产教融合的办学体制机制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优化专业结构设置,大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升行业举办和指导职业教育的能力。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各级政府可按规定给予适当支持。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对通过认证的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对企业举办的职业院校按规定给予支持,并将办学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到2022年,培育1万家左右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初步建成300个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以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为抓手,推动有较强代表性和改革意愿的职业院校(职教集团)和企业深化校企合作。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探索建立健全民办职业教育负面清单制度,依法依规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职业院校。3.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制度标准完善学校设置、专业教学、教师队伍、学生实习、经费投入、信息化建设等系列制度和标准。修订完善国家教学标准,推进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备规范)实施。普遍实行1+X证书制度(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广泛开展职业培训,鼓励社会成员、在校生取得多种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序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健全质量保障和评价体系,完善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推进规范管理。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制定并落实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组织实施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产教融合工程等。健全职业院校奖助学金制度。支持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培训。建立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其他成员单位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职业教育工作。组建国家职业教育指导咨询机构,推进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工作。(四)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以建设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为核心,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完善标准体系,全面提升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的能力水平。1.加快“双一流”建设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推动建设高等学校全面落实建设方案。以人才培养、创新能力和服务贡献为核心要素,坚持定性和定量、主观和客观、学校自评和第三方评价相结合,国内与国际评价兼顾、学科建设与整体建设并行,研究建立中国特色“双一流”建设的综合评价体系。加强目标引导、过程指导、任务督导和动态支持,形成完善的“双一流”建设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支持建设高等学校间通过学科联盟、区域联盟等形式推进校际协同建设。到2022年,若干所大学和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2.建设一流本科教育坚持“以本为本”,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改革教学理念、内容、方法、评价和课程设置等,推进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跨学校交叉培养。强化通识知识,加强基础学科,使学生博学与精专统一、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兼备、知识积累和创造性思维贯通。深入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加强新工科建设,加强文科、医学、农林教育创新发展,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施一流专业建设“双万计划”,建设1万个国家级和1万个省级一流专业点,引领支撑高水平本科教育。推动“双一流”高等学校率先建成一批一流本科专业应用型本科高等学校加快建设一流特色专业。开展本科专业保合格、上水平、追卓越三级认证。深化科教融合,强化科研育人,推动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将最新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教育教学内容。强化实践育人环节,重点建设一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程创新训练中心、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完善实训教学体系,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为学生提供更多实践机会。实施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燎原计划,支持高等学校“双创”示范基地和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建设。实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围绕激发学生兴趣和潜能深化教学改革,加强依法依规、宽严相济、科学管用的教学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着力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制定高等学校分类设置的有关政策,促进学校找准定位、发挥优势、特色发展。健全高等教育人才分类培养体系,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比重。实施应用型本科高等学校建设项目,持续推进地方高等学校转型发展,深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设一批高水平应用型高等学校。深化本科专业供给侧改革,推动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完善人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推动高等学校形成招生计划、人才培养与就业联动机制,建立健全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对人才培养新要求,加强相关学科专业建设,主动布局集成电路、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量子通信、网络安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儿科、学前教育、养老护理等民生急需相关学科专业。加强医教协同的医学人才培养。组织实施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向事关国家战略安全的重点领域、承担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创新团队、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学科专业、校企协同育人和科教融合发展的高等学校倾斜。3.提升研究生教育水平完善产教融合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建立职业导向的课程体系,依托行业企业加强实践基地建设。完善医教协同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机制,建立规范、统一的毕业后教育制度。完善科教融合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探索基于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高水平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项目培养研究生,加强博士研究生培养并完善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加快发展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教育和专业学位授权点。探索学科设置管理新机制。继续实施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推动存量结构调整。健全以导师为第一责任人的责权机制,提升指导能力。实施国家急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加强紧缺高端复合人才培养,集中高水平大学的最优质研究生教育资源,围绕国家发展急需的相关学科领域,设置博士人才专项培关项目,打破学科壁垒,组织师资力量,优化培养方案,探索跨学科培养模式和评价模式,建立复合型人才培养新机制。4.完善高等教育质量标准和监测评价体系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开展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监测评估。实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评估,建设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继续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院校评估,开展本科专业评估和认证工作、研究生专业学位水平和一级学科水平评估,对有关学科和专业的评估增加相应行业管理部门参与度。完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与监督体系建设,实施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开展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建立健全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和反馈改进机制。推动高等学校完善校内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一批示范校。5.提升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与创新服务能力实施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加强与国家科技计划中基础研究相关部署的相互衔接,瞄准世界科技前沿,与科研院所、企业深化合作,加强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协同攻关。建设一批前沿科学中心,面向世界集聚一流人才团队,率先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的重大突破。支持高等学校汇聚资源,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争取牵头或参与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具有大型复杂科学研究装置、系统或极限研究手段的重大条件平台。培育基础研究重大项目,探索高等学校重大创新活动组织的新模式。积极参与国家实验室建设,争取新建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台站等国家级创新基地,完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布局和管理。加强数学、物理等基础学科建设,推进教育学科基础研究发展。加强对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的长期稳定支持,统筹基本科研业务费等各类经费,为科研人员选择基础性强、周期长、风险大、产出不确定的研究方向提供保障。实施高等学校科技服务支撑国家战略行动计划。聚焦国家、区域重大需求和战略部署,统筹推进协同创新。实施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推动核心关键技术创新。制订并实施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军民融合规划,完善组织保障体系,探索省部联动推进模式,开展高等学校军民融合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发挥高等学校学科集群优势,构建一批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的创新要素集聚区,有力支撑北京、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积极参与粤港澳国际创新中心和其他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完善以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政策与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体系和支撑服务体系,建设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加快高等学校应用研究及成果转化。继续实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研究制定新时代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战略行动计划。引导支持高等学校学者深入我国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总结提炼新观点新理论,造就一批扎根中国大地、有深厚学术造诣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领军人物。加强高等学校智库建设整体规划和科学布局,做好国家高端智库建设和培育工作。新增一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支持有条件的重点研究基地向智库转型,加强科研成果转化应用,为国家重大决策咨政建言。(五)全面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为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加大师德师风建设力度,坚持严格制度规定和日常教育督导相结合,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全覆盖、无死角。创新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突出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在教育系统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中常态化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在全国遴选建设一批师德教育基地。健全教师荣誉表彰奖励体系,大力选树、广泛宣传师德典型,实施“中国好老师”行动,做好全国高等学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组织创作一批展现教师时代风貌的影视作品和文学作品,发挥典型引领和精神感召作用。制定实施全国教师职业行为准则、高等学校师德失范行为处理指导意见,修订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推动各地各校制定实施细则或办法,完善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研究制定大中小学师德考核办法及评价指标体系,健全师德失范行为监测报告机制,建立曝光平台和定期通报制度,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和违反师德行为联合惩戒制度。2.提高教师教育质量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研究制定师范院校建设标准,重点建设一批师范教育基地。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适时提高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支持高水平综合大学开展教师教育。支持建设教师教育改革试验区。完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改革招生制度,鼓励部分办学条件好、教学质量高院校的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或采取入校后二次选拔方式。创新培养方式,灵活采取公费培养或到岗退费等方式,吸引优秀青年踊跃报考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分类推进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中职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完善教师教育质量评价制度,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提高培养层次,强化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训练,大力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办好一批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和若干所幼儿师范学院,积极推动初中起点五年制幼儿园教师培养。改革实施国培计划。实施中小学名师名校长领航工程。建立完善区县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加强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建设,引导一批高水平工科学校举办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建立100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分专业建设360个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落实全员轮训制度,实行5年累计不少于六个月企业实践制度。出台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推动高等学校建设教师发展中心,大力培养高素质创新型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实施好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和“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培养引进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战略人才、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加大各类人才工程项目对中西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中西部高等学校引进高水平教师。支持高等学校高端智库汇聚培养哲学社会科学名家名师。3.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创新编制管理。推动地方盘活事业编制存量,根据教育发展需要向教师队伍倾斜。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实行省级统筹、市域调剂、以县为主,动态调配。积极探索实行高等学校人员总量管理。严格资格准入,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开展《<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修订工作,探索建立育考结合的教师资格制度。研制符合基层实际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办法。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资格标准,探索将行业企业从业经历作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对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引进。支持职业院校专设流动岗位自主聘任兼职教师。严把高等学校教师选聘入口关,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配合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改革,健全外籍教师资格认证、培训考核制度。推动各地对符合条件的非在编教师加快入编、同工同酬。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绩效工资分配给予倾斜。修订高等学校、中小学和中职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适当提高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分类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出台中职学校教师、高等学校教师等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明晰部门职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牵头制定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政策,教育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加快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建立符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双师型”教师要充分体现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加大对高等学校教学业绩突出教师的奖励力度,将教授为本科生上课作为基本制度,在职称评聘、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中把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作为同等重要依据。4.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实现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调整,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分配办法和内部分配办法,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纳入绩效工资分配。健全符合高等学校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扩大高等学校收入分配自主权,完善高等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式,高等学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确定收入分配办法。5.补强薄弱地区教师短板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编制向乡村小规模学校倾斜。鼓励各地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级贫困县为重点,采取定向培养、定期服务等方式,为乡村学校及教学点培养一专多能的教师。实施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并逐步扩大规模。实施银龄讲学计划,招募支持退休优秀教师到乡村和基层学校支教讲学,到2020年招募1000人。实施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补助标准。加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优化乡村青年教师发展环境。(六)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教育的革命性影响,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打造教育信息化升级版,探索“互联网+”条件下的人才培养新模式,着力构建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型教育教学模式、教育服务供给方式以及教育治理新模式。1.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支持学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展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改革,逐步实现信息化教与学应用师生全覆盖。加快推动教学与学习行为的数字化记录和分析,构建线上线下混合式学习、课内课外各学科互相融通的学习新生态,以现代信息技术推动教育质量提升。开展百区千校万课引领行动,推广一批信息化融合创新的典型区域、标杆学校、示范课例。开展信息素养全面提升行动,推动各级各类学校提升信息技术课程质量。制定中小学信息化设备配备标准,健全与信息技术发展相适应的学习内容更新机制,提升基础教育信息化融合应用水平。2.创新信息时代教育治理新模式开展大数据支撑下的教育治理能力优化行动,推动以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服务教育教学全过程。建设管理决策、监测评价等各类教育管理服务的信息化平台,提升中小学生学籍数据服务水平,加快学生学习成长记录的大数据采集与应用,推进学习数据与网络学习空间、综合素质评价等平台或系统有机衔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实现数字资源、优秀师资、教育数据以及信息的安全有效共享,推动教育服务供给模式升级和教育治理水平提升。3.加快推进智慧教育创新发展按照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要求,设立10个以上“智慧教育示范区”,开展智慧教育探索与实践,推动新技术支持下的教育模式变革和生态重构。鼓励发展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智能化学习环境,开展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等建设,加快建设在线智能教室、智能实验室、虚拟工厂(医院)等智能学习空间。实施人工智能助推教师能力建设行动,推动教师主动适应新技术挑战,探索基于人工智能的教学新模式,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4.构建“互联网+教育”支撑服务平台深入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在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数字校园和智慧学校在提速降费、网络建设方面予以倾斜,推进学校宽带网络全覆盖,普及推广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完善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优化资源共享、教学支持等“平台+教育”服务模式,融合众筹众创,推动多方参与开发优质教育数字资源。开展数字资源服务普及行动,加快优质资源共享,到2022年基本建成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体系。建设多元协同、内容丰富、应用广泛、服务及时的高等教育云平台,建设1万门国家级和1万门省级一流线上线下精品课程,推出3000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推动优质课程资源开放共享。研究制定在线开放课程国家标准,为世界“慕课”标准制定提供中国方案。(七)实施中西部教育振兴发展计划以中西部农村和贫困地区为重点,坚持一省一策,补短板、兜底线,全面提升中西部教育发展水平,到2022年中西部教育发展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显著缩小。1.坚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保障义务教育为核心,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稳步提升贫困地区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完善义务教育综合控辍保学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学校和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控辍保学责任,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避免因厌学、贫困、上学不便而辍学。完善精准资助体系,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应助尽助。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逐步提高国家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标准和学校食堂供餐比例,鼓励地方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支持贫困地区加快推进“幼有所育”,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幼儿就近接受学前教育。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东西协作,深入开展院校合作、中职招生兜底和劳务协作,为就读职业学校的贫困家庭学生开辟招生绿色通道。推动各地落实技能脱贫千校行动。继续实施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和国家农村和贫困地区招生专项计划,拓宽贫困家庭学生纵向流动通道。推进“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新增脱贫攻坚资金主要用于深度贫困地区,新增脱贫攻坚项目主要布局深度贫困地区,新增脱贫攻坚举措主要面向深度贫困地区。开展网络扶智工程攻坚行动,实施网络条件下的精准扶智,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在贫困地区的共享应用。实施推普脱贫攻坚行动,加大深度贫困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力度。2.补齐中西部教育发展短板加快中西部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改善教学和生活设施。充分利用同步课堂、公开课等方式推广优质学校带薄弱学校、优秀教师带普通教师的模式,提高教学点、薄弱校教学质量。支持中西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学前教育发展,合理发展小学附设幼儿园,推进乡镇中心园建设,实现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幼儿园。支持村集体利用公共资源建设幼儿园,人口集中的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在学前教育师资不足地区,采取派驻公办教师、开展教研指导、志愿者服务、实时互动课堂等方式提高保教质量。支持中西部地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继续实施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支持中西部教育资源短缺地区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学校。提高教育基础薄弱地区特别是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较低地区的普及水平。支持中西部地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助推中西部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加快发展民族教育。建立完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科学规划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教育改革发展,全面提升内地民族班教育管理水平。优化民族地区高等学校、民族院校布局和学科专业结构,重点提高工、农、医等学科专业比例。推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民族班和民族预科班招生改革。支持边疆省区制定激励政策,引导内地高等学校毕业生、骨干教师到农村中小学特别是边境学校任教支教。继续实施好教育援藏援疆援青工作,进一步完善“组团式”教育援藏工作机制。3.提升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水平继续实施中西部高等学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中西部高等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东部高等学校对口支援西部高等学校计划,重点支持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综合性大学,以及学科优势特色突出,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的应用型本科高等学校。继续深化省部共建工作,重点向中西部倾斜。“部省合建”支持中西部地区14所高等学校发展。深化部省(自治区、兵团)合建改革举措,按照“一校一策”的原则,制定实施合建工作方案,整体提升合建高等学校办学水平,带动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在学校隶属关系和管理体制不变的基础上,地方政府对合建高等学校支持力度不减、渠道不变,中央财政通过中央支持地方高等学校改革发展资金等渠道予以支持。支持每所合建高等学校重点建设2-3个优势特色学科群,显著提升服务区域重点产业发展的能力。建立常态化的对口支援和交流合作机制,实现合建高等学校与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合作交流全覆盖。加大合建高等学校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力度。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教育行动制定进一步办好农村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意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职业教育,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提升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水平。推动一批县(区)在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发展方面发挥示范作用。推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高等农林教育改革,支持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加强涉农学科专业建设,推进实施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求学圆梦行动、农村实用人才职业素质能力提升行动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快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人才培养。推进涉农科技成果转化,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鼓励和支持乡村学校挖掘利用乡土文化资源,推动学校融入乡村振兴发展。依托农村学校,继续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提升农村学生综合素质。(八)推进教育现代化区域创新试验贯彻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完善部省教育战略合作制度,优化区域教育政策支持体系,以河北雄安新区、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海南自贸试验区为重点,创新体制机制,着力先行先试,探索新时代区域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模式,推动形成区域教育发展新格局。1.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发展河北雄安新区教育编制实施河北雄安新区教育发展专项规划,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建设成为科教之城、创新之城,推动京津冀教育协调发展。优先发展高质量基础教育,引入北京、天津优质教育资源,采取中小学校结对帮扶、委托管理等方式快速提升河北雄安新区现有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水平,为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提供高水平基本公共教育服务配套。对接河北雄安新区产业发展和京津冀产业布局调整需求,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以新机制新模式建设雄安大学,汇集一流大学和学科专业,联合相关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行业部门,布局建设人工智能演示验证大型系列研究设施和实验平台、新一代超级计算中心、新一代通信和智联网研究中心、智能电力和新能源技术演示验证研究中心、中文与多种语言转换和科技信息自动翻译中心、材料科学与工程开放式大型联合实验室、食品科学与工程研究中心、中西医结合及生命科学研究与诊疗中心等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平台,布局建设“一带一路”人文交流合作基地、职业教育示范基地和高水平教师教育培训基地,以此为基础逐步构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雄安大学系统。2.深化粤港澳高等教育合作交流构建联系紧密、沟通高效、协调有力的教育合作机制,促进教育资源特别是高等教育相关的人才、科技、信息等要素在粤港澳大湾区高效流动。支持粤港澳高等学校合作办学,联合共建优势学科、实验室和研究中心。支持大湾区建设国际教育示范区,面向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发展需求,引进世界知名大学和特色学院,建设世界一流高等学校和学科专业集群。建设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等学校,为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提供支撑。充分发挥粤港澳高等学校联盟作用,推动粤港澳高水平大学优势互补,鼓励三地高等学校探索开展相互承认特定课程学分、实施更灵活的交换生安排、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合作交流。支持高等学校牵头或参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交叉研究平台建设,加快发展前沿学科,集成优势科研资源,构建高水平的协同创新平台。支持港澳高等学校更多参与国家级科研平台建设。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合作。3.构建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新格局支持长三角地区进一步拓展教育协作深度广度,在管理体制、办学体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方面率先探索,进一步加大区域内教育资源相互开放的力度,搭建各级各类教育协作发展与创新平台,实现资源优势互补和有序流动。支持高等学校积极参与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深化产学研合作,探索建立具有国际水平的创新实验室和创新中心,加快区域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和支持长三角地区提升区域教育国际化水平,吸引更多的世界一流专家、学者和团队来长三角地区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支持长三角三省一市完善教育发展会商机制。推动长三角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扩大辐射和共享范围,促进引领带动长江经济带教育联动发展。4.促进海南教育创新发展依托海南自贸试验区打造新时代教育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标杆。创新教育举办模式,引导社会力量设立公益性基金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探索设立股份制的营利性民办学校。支持海南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学科,支持海南高等学校深化与境内外高等学校在特色学科专业建设方面的交流合作。鼓励海南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举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探索建立本科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部省联合审批机制。鼓励境内外一流高等学校联合在海南设立研究院所、重点实验室、研发基地和成果转化基地,开展高水平科研合作,协同培养人才。聚集全球优质教育资源,建设一批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为外籍人员子女提供国际化教育。支持各种类型在线教育机构、教育服务中介机构、教育评价评估机构在海南设立总部、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面向全球提供教育服务。支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系学校国际中心建设和运行。(九)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围绕共建“一带一路”,大力加强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全面深化中外人文交流,增强教育国际影响力,全面提升教育对外开放水平。1.加快培养高层次国际化人才以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为重点,建立一批有影响力的国别区域研究基地,加强非通用语种人才、国别区域研究人才和国际化工程技术人才培养,推动高等学校以“一带一路”为重点开设第二、第三公共外语。加强与世界一流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深度合作,加大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开展高端特色留学合作力度,培养高水平拔尖创新人才。实施海外留学安全工程,加强自费出国留学服务引导,完善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励资助政策。完善留学生回国创业就业政策,加强海外人才引进和科研成果转化,发挥“春晖计划”辐射效应。提高中外合作办学质量,建设一批高水平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完善中外合作办学准入和退出机制。2.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教育合作全面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教育交流合作,建设“一带一路”教育资源信息服务综合平台。鼓励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同走出去,共建一批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与合作、人文交流等基地。完善来华留学政策法规,建立来华留学质量保障体系,打造“留学中国”品牌,提高生源质量,优化学生结构,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面向来华留学生开设多语种授课课程。实施来华留学高端人才项目,发挥丝绸之路奖学金等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引领作用。与世界更多国家和地区签署学历学位互认协议,提高我国学历学位全球认可度。建立国际科教合作交流平台。实施高等学校科技创新服务“一带一路”倡议行动计划。创建“一带一路”政府间教育合作组织,积极创新方式,借助国际组织平台向世界推介中国教育理念和经验,稳步推进涉“一带一路”申遗工作。深化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合作,加强与其他重要国际组织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相关国际组织智力和平台优势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推进与国际组织及专业机构的教育交流合作。坚持“援助于人、惠及于人”原则,积极开展国际教育援助。培养、选拔、输送国际组织人才,支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3.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人文交流充分发挥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示范带动作用,加强与重点国家、重点区域人文交流,促进中外民心相通和文明互鉴。加强中外人文交流,打造一批具有中国特色、国际影响的人文交流品牌,大力支持中外民间交流,扩大足球、冰雪运动等青少年体育交流,推动建设一批“鲁班工坊”,强化中外智库交流。推动人文交流理念传播,加强国际理解教育,提升师生人文交流能力。加强中外体育艺术等人文交流,向世界展示中国体育、艺术教育成果,引进国外优秀体育艺术项目。优化孔子学院区域分布,加强孔子学院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加大汉语国际教育工作力度,支持海外华文教育,为华侨等国外汉语学习者提供支持,加强汉语考试标准化建设,实施汉语国际推广名师计划,促进汉语国际学习和使用。(十)深化重点领域教育综合改革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创新办学体制,完善质量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健全教育管理体制,全面深化产教融合改革,及时将改革创新经验上升为制度和政策,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供制度支撑。1.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坚定高考改革方向,坚持稳中求进、综合施策、协同推进,稳步增加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指导相关省份因地制宜制定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及时总结改革经验,完善政策措施,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高校考试招生评价体系。深化考试内容改革,更好地引导和发展素质教育。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完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记录方式,确保规范、客观、公正。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研究探索利用新技术手段改进综合素质评价的方式方法。加强高等学校招生培养沟通衔接,科学制定选考科目要求,加快形成考试招生与人才培养的有效联动机制。稳步扩大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多措并举,适度增加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本科招生规模。进一步扩大高职分类招考,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深化高考加分改革,进一步严格规范加分项目及分值,严格加分条件和认定程序。进一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考试,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考查。完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和直接攻博等选拔机制,支撑国家重大专项或急需发展领域的高端人才培养。建立基础学科硕博连读人才培养机制。2.完善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全面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指导推动各省(区、市)出台配套文件,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依法兴办教育,加强引导、监督、管理和服务,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制定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按照自主选择、科学分类、平稳过渡的原则,全面实现现有民办学校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严格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行为。制定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诚信办学的有关措施。支持民办高等学校发展,规范办学行为,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建立民办学校办学评价指标体系,健全规范有序的民办学校退出机制,探索基金会办学模式改革,完善民办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规范举办者变更行为。积极支持教育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发展。3.加快构建终身学习制度体系建立国务院统筹、相关部门和行业企业共同参与的终身学习推进工作机制,加强终身学习法律法规建设。搭建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衔接多种学习成果的全民终身学习立交桥。研究制订国家资历框架,制定分行业领域的学习成果认证标准及科学规范的工作程序,积极推进国家学分银行建设,为各类学习者建立终身学习账户,搭建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的服务,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完善高等继续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实施开放大学体系创新发展行动,推动开放大学信息化水平整体提升。引导职业院校广泛面向企业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培训,建设一批继续教育基地。建设一批面向社会开放共享的优质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加快发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健全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办学和服务网络,开展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和老年大学示范校建设。深入推动乡村、社区、家庭、社团、企业等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和学习型城市建设。4.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扭转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功利化倾向,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落实和扩大高等学校在学科专业设置、编制及岗位管理、进人用人、教师职称评审、薪酬分配、经费使用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大幅减少对学校的各类检查、评估、评价,列出清单,逐一清理,加强对办学方向、标准、质量的规范引导,为学校潜心治校办学创造良好环境。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强行政执法、督导、巡视,完善信用机制,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切实提高教育领域政务服务水平。推进学校治理现代化。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学校法人制度,根据各级各类学校特点,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学校办学活力和自我监管能力。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决策机制和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制度体系,落实学校章程,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促进和规范理事会建设。推动职业院校依法制定章程,建立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三、保障措施(一)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提高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质量。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积极推进高等学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施基层党建质量提升攻坚行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切实加强高等学校党的建设。修订《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研究制订高等学校党委工作规定,指导高等学校完善校、院(系)两级议事决策规则。研究制订高等学校党建工作标准,健全测评体系。加强对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完善年度考核,强化重点考核。加强高等学校院(系)领导班子建设。大力加强学校党支部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实施高等学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开展新时代高等学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实施高等学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做好在高校教师和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指导开展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开展全国高等学校基层党支部书记集中轮训,组织举办高等学校师生党支部书记网络示范培训,推选宣传高等学校基层党支部书记年度人物。优化加强党建带团建机制,将团建纳入党建工作考核。着力提升中小学校、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等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质量。健全和完善中小学校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和加强中小学校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抓好中小学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中小学校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开展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督查,推动各地理顺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开展中小学、民办学校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和网络培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二)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加快完善教育法律制度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法起草和职业教育法、教师法、学位条例修订工作,推进学校安全等行政法规起草,启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终身学习法、学校法立法研究工作,根据实践需要修订或制订相应的部门规章。健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机制,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健全教育依法决策机制,对涉及教育改革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执法队伍和机构建设,推进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市县一体化执法,推动全国教育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开展重点领域执法专项行动。建立健全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师生权益保护机制。加强学校法制工作,切实提高基层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广泛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举办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建设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切实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开展依法治教实践区建设,完善依法治校考核评价体系。(三)完善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机制健全财政教育投入机制。合理划分教育领域政府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财政教育转移支付制度。落实各级政府教育支出责任,妥善处理转变预算安排方式与优先发展教育的关系,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到2020年,各地要制定落实区域内各级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拨款水平。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逐步提高教育经费总投入中社会投入所占比重。完善社会捐赠收入财政配比政策,按规定落实公益性捐赠财税优惠政策,吸引社会捐赠。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和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地方政府合理确定学费(保育保教费)、住宿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坚持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始终坚持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入的重中之重,巩固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支持贫困县、民族自治县等改善教育设施。完善高等学校预算拨款制度,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建设一流本科教育,推动部分地方本科高等学校转型发展,支持应用型本科高等学校建设。建立适应提高教育质量的教育投入机制,优先保障提高教师待遇,加大教育教学改革经费投入力度。建立覆盖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全过程的绩效管理机制,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四)加强教育督导评估制定新时代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意见,完善督导体制机制,促进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加强督导评估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督学准入制度,赋予教育督导评估队伍执法权。健全国家教育督导报告发布、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和整改复查制度,推动公开监督和行政问责。健全地方政府优先发展教育执行情况评价机制,开展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年度评价,指导各地开展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年度评价,确保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上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层层压实各级政府教育职责。加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强化监测结果应用。推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建立兼职责任督学工作补助制度。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促进幼儿园规范管理、健康发展。建立中小学校管理评价制度,完善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创建一批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验区,推动建设一批中小学素质教育质量保障示范校。将落实国家课程方案、教材选用使用纳入督导内容。强化校园和校车安全管理,提高中小学生欺凌防治科学化水平。创新职业教育监管方式,加强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加强高等教育督导评估,完善合格评估,建立合格评估督导复查制度,兜住高等学校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底线。改进审核评估,强化高等学校质量保障主体意识。推进专业评估,促进高等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开展高等学校师德师风、课堂教学纪律、校风学风以及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等基本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导。开展中西部教育发展督导评估监测,确保加快中西部地区教育发展总体目标如期实现。有效发挥教育督导“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职能,保障教育事业优先优质发展,建设一批教育强市、教育强县。健全教育专项督导制度,有效推动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强化优先发展教育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重大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本地区落实方案。各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和职能分工,主动履职尽责,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明确各项工作进度安排、时间节点,建立健全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确保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国务院教育督导部门定期组织督导评估,开展重点工作督查绩效评价,跟踪监测分析工作进展,压实落实责任。及时总结宣传各地区、各学校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凝聚全社会共同促进教育健康发展的共识,为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04-22
2022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以下简称转型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高校转型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已经建成了世界上最大规模的高等教育体系,为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但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人才供给与需求关系深刻变化,面对经济结构深刻调整、产业升级加快步伐、社会文化建设不断推进特别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高等教育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同质化倾向严重,毕业生就业难和就业质量低的问题仍未有效缓解,生产服务一线紧缺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人才培养结构和质量尚不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要求。  积极推进转型发展,必须采取有力举措破解转型发展改革中顶层设计不够、改革动力不足、体制束缚太多等突出问题。特别是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大众创新万众创业、“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找准转型发展的着力点、突破口,真正增强地方高校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为行业企业技术进步服务的能力,为学习者创造价值的能力。各地各高校要从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增强对转型发展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摆在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部分普通本科高校转型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1.指导思想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主动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融入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坚持试点引领、示范推动,转变发展理念,增强改革动力,强化评价引导,推动转型发展高校把办学思路真正转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上来,转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上来,转到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上来,转到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上来,全面提高学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  2.基本思路  ——坚持顶层设计、综合改革。系统总结近年来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改革的成功经验,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不断完善促进转型发展的政策体系,推动院校设置、招生计划、拨款制度、学校治理结构、学科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模式、师资队伍建设、招生考试制度等重点难点领域的改革。充分发挥评估评价制度的导向作用,以评促建、以评促转,使转型高校的教育目标和质量标准更加对接社会需求、更加符合应用型高校的办学定位。  ——坚持需求导向、服务地方。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作用,推进需求传导式的改革,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高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加强一线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促进毕业生就业质量显著提高,科技型创业人才培养取得重大突破,将一批高校建成有区域影响力的先进技术转移中心、科技服务中心和技术创新基地。  ——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引领。转型的主体是学校。按照试点一批、带动一片的要求,确定一批有条件、有意愿的试点高校率先探索应用型(含应用技术大学、学院)发展模式。充分发挥试点高校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高校转型内生动力活力,带动更多地方高校加快转型步伐,推动高等教育改革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坚持省级统筹、协同推进。转型的责任在地方。充分发挥省级政府统筹权,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整体布局结构,制定转型发展的实施方案,加强区域内产业、教育、科技资源的统筹和部门之间的协调,积极稳妥推进转型发展工作。  三、转型发展的主要任务  3.明确类型定位和转型路径。确立应用型的类型定位和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职责使命,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突破口,根据所服务区域、行业的发展需求,找准切入点、创新点、增长点,制定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转型高校要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切实发扬民主,通过广泛的思想动员,将学校类型定位和转型发展战略通过学校章程、党代会教代会决议的形式予以明确。  4.加快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合作关系,使转型高校更好地与当地创新要素资源对接,与经济开发区、产业聚集区创新发展对接,与行业企业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需求对接。积极争取地方政府、行业企业支持,通过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工业研究院、创新创业基地等载体和科研、医疗、文化、体育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形成高校和区域经济社会联动发展格局。围绕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区域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社会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等重大战略,加快建立人才培养、科技服务、技术创新、万众创业的一体化发展机制。  5.抓住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技术发展机遇。创新发展思路,增强把握社会经济技术重大变革趋势的能力,加强战略谋划和布局,实现弯道超车。适应、融入、引领所服务区域的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瞄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增长点,形成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新格局。促进新技术向生产生活广泛渗透、应用,推动“互联网+”战略在当地深入推进,形成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新优势。以服务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为突破口,形成一批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先进技术转移应用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大学、学院。  6.建立行业企业合作发展平台。建立学校、地方、行业、企业和社区共同参与的合作办学、合作治理机制。校企合作的专业集群实现全覆盖。转型高校可以与行业、企业实行共同组建教育集团,也可以与行业企业、产业集聚区共建共管二级学院。建立有地方、行业和用人单位参与的校、院理事会(董事会)制度、专业指导委员会制度,成员中来自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区的比例不低于50%。支持行业、企业全方位全过程参与学校管理、专业建设、课程设置、人才培养和绩效评价。积极争取地方、行业、企业的经费、项目和资源在学校集聚,合作推动学校转型发展。  7.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按需重组人才培养结构和流程,围绕产业链、创新链调整专业设置,形成特色专业集群。通过改造传统专业、设立复合型新专业、建立课程超市等方式,大幅度提高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比重。建立行业和用人单位专家参与的校内专业设置评议制度,形成根据社会需求、学校能力和行业指导依法设置新专业的机制。改变专业设置盲目追求数量的倾向,集中力量办好地方(行业)急需、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专业。  8.创新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以提高实践能力为引领的人才培养流程,率先应用“卓越计划”的改革成果,建立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专业链与产业链、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加强实验、实训、实习环节,实训实习的课时占专业教学总课时的比例达到30%以上,建立实训实习质量保障机制。扩大学生的学习自主权,实施以学生为中心的启发式、合作式、参与式教学,逐步扩大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和课程的权利。具有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资格的转型高校要建立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工程硕士等有关专业学位类别的研究生教育要瞄准产业先进技术的转移和创新,与行业内领先企业开展联合培养,主要招收在科技应用和创新一线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学员。  9.深化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改革。以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驱动课程改革,整合相关的专业基础课、主干课、核心课、专业技能应用和实验实践课,更加专注培养学习者的技术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将专业教育和创业教育有机结合。把企业技术革新项目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把行业企业的一线需要作为毕业设计选题来源,全面推行案例教学、项目教学。将现代信息技术全面融入教学改革,推动信息化教学、虚拟现实技术、数字仿真实验、在线知识支持、在线教学监测等广泛应用,通过校校合作、校企合作联合开发在线开放课程。  10.加强实验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按照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要求,根据生产、服务的真实技术和流程构建知识教育体系、技术技能训练体系和实验实训实习环境。按照所服务行业先进技术水平,采取企业投资或捐赠、政府购买、学校自筹、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加快实验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引进企业科研、生产基地,建立校企一体、产学研一体的大型实验实训实习中心。统筹各类实践教学资源,构建功能集约、资源共享、开放充分、运作高效的专业类或跨专业类实验教学平台。  11.促进与中职、专科层次高职有机衔接。建立与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机制。有条件的高校要逐步提高招收在职技术技能人员的比例,积极探索建立教育-就业“旋转门”机制,为一线技术技能人才的职业发展、终身学习提供有效支持。适当扩大招收中职、专科层次高职毕业生的比例。制定多样化人才培养方案,根据学习者来源、知识技能基础和培养方向的多样性,全面推进模块化教学和学分制。  12.广泛开展面向一线技术技能人才的继续教育。瞄准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兴产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过程中一线劳动者技术提升、技能深化、职业转换、城市融入的需求,大力发展促进先进技术应用、形式多样、贴近需求的继续教育。主动承接地方继续教育任务,加强与行业和领先企业合作,使转型高校成为地方政府、行业和企业依赖的继续教育基地,成为适应技术加速进步的加油站、顺应传统产业变革的换乘站、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人才池。  13.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按照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积极探索有利于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的考试招生制度。试点高校招收中、高等职业院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和在职优秀技术技能人员,应当将技术技能测试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之一,教育部制定有关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意见。试点高校考试招生改革办法应当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以省为单位报教育部备案。招生计划、方案、过程、结果等要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14.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调整教师结构,改革教师聘任制度和评价办法,积极引进行业公认专才,聘请企业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作为专业建设带头人、担任专兼职教师。有计划地选送教师到企业接受培训、挂职工作和实践锻炼。通过教学评价、绩效考核、职务(职称)评聘、薪酬激励、校企交流等制度改革,增强教师提高实践能力的主动性、积极性。  15.提升以应用为驱动的创新能力。积极融入以企业为主体的区域、行业技术创新体系,以解决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为导向,广泛开展科技服务和应用性创新活动,努力成为区域和行业的科技服务基地、技术创新基地。通过校企合作、校地合作等协同创新方式加强产业技术技能积累,促进先进技术转移、应用和创新。打通先进技术转移、应用、扩散路径,既与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联动,又与中职、专科层次高职联动,广泛开展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技术服务。  16.完善校内评价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适应应用型高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质量标准、内控体系和评估制度,将学习者实践能力、就业质量和创业能力作为评价教育质量的主要标准,将服务行业企业、服务社区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将先进技术转移、创新和转化应用作为科研评价的主要方面。完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建立本科教学质量、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  四、配套政策和推进机制  17.落实省级政府统筹责任。各地要结合本地本科高校的改革意愿和办学基础,在充分评估试点方案的基础上确定试点高校。试点高校应综合考虑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省级改革试点方案要落实和扩大试点高校的考试招生、教师聘任聘用、教师职务(职称)评审、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  18.加快推进配套制度改革。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制定应用型高校的设置标准。制定应用型高校评估标准,开展转型发展成效评估,强化对产业和专业结合程度、实验实习实训水平与专业教育的符合程度、双师型教师团队的比例和质量、校企合作的广度和深度等方面的考察,鼓励行业企业等第三方机构开展质量评价。制定试点高校扩大专业设置自主权的改革方案,支持试点高校依法加快设置适应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发展的新专业。支持地方制定校企合作相关法规制度和配套政策。  19.加大对试点高校的政策支持。通过招生计划的增量倾斜、存量调整,支持试点高校符合产业规划、就业质量高和贡献力强的专业扩大招生。将试点高校“双师双能型”高水平师资培养纳入中央和地方相关人才支持项目。在国家公派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中适当增加试点高校选派计划。支持试点高校开展与国外同类高校合作办学,与教育援外、对外投资等领域的国家重大战略项目相结合走出去办学。充分发挥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等作用,与国外相应联盟、协会开展对等合作交流。  20.加大改革试点的经费支持。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完善相关财政政策,对改革试点统筹给予倾斜支持,加大对产业发展急需、技术性强、办学成本高和艰苦行业相关专业的支持力度。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评价机制,中央财政根据改革试点进展和相关评估评价结果,通过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等专项资金,适时对改革成效显著的省(区、市)给予奖励。高校要健全多元投入机制,积极争取行业企业和社会各界支持,优化调整经费支出结构,向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实训实习和“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倾斜。积极创新支持方式,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吸引社会投入。  21.总结推广改革试点典型经验。在省级试点的基础上,总结梳理改革试点的经验和案例,有计划地推广一批试点方案科学、行业企业支持力度较大、实施效果显著的试点典型高校,并加大政策和经费支持力度。教育、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共同建立跟踪检查和评估制度。  22.营造良好改革氛围和舆论环境。加强对转型发展高校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教育和政策宣传,举办转型试点高校领导干部专题研修班和师资培训班,坚定改革信心,形成改革合力。广泛动员各部门、专家学者和用人单位参与改革方案的设计和政策研究。组织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试点经验。  根据本意见精神,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对转型发展工作的指导。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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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2015年3月13日)创新是推动一个国家和民族向前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推动整个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重要力量。面对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重大机遇和挑战,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趋势变化和特点,面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任务和要求,必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是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破除一切制约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提升劳动、信息、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效率和效益,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研发人员创新劳动同其利益收入对接,增强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坚持需求导向。紧扣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着力打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着力破除科学家、科技人员、企业家、创业者创新的障碍,着力解决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的制约,让创新真正落实到创造新的增长点上,把创新成果变成实实在在的产业活动。——坚持人才为先。要把人才作为创新的第一资源,更加注重培养、用好、吸引各类人才,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更加注重强化激励机制,给予科技人员更多的利益回报和精神鼓励;更加注重发挥企业家和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创新作用,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坚持遵循规律。根据科学技术活动特点,把握好科学研究的探索发现规律,为科学家潜心研究、发明创造、技术突破创造良好条件和宽松环境;把握好技术创新的市场规律,让市场成为优化配置创新资源的主要手段,让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力量,让知识产权制度成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大力营造勇于探索、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和社会氛围。——坚持全面创新。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统筹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领域改革,统筹推进科技、管理、品牌、组织、商业模式创新,统筹推进军民融合创新,统筹推进引进来与走出去合作创新,实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开放创新的有机统一和协同发展。到2020年,基本形成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制度环境和政策法律体系,为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提供有力保障。人才、资本、技术、知识自由流动,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协同创新,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创新成果得到充分保护,创新价值得到更大体现,创新资源配置效率大幅提高,创新人才合理分享创新收益,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真正落地,进而打造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创业的新引擎,构筑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新优势,推动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新格局,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二、营造激励创新的公平竞争环境发挥市场竞争激励创新的根本性作用,营造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强化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对创新的引导,促进优胜劣汰,增强市场主体创新动力。(一)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研究降低侵权行为追究刑事责任门槛,调整损害赔偿标准,探索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权利人维权机制,合理划分权利人举证责任。完善商业秘密保护法律制度,明确商业秘密和侵权行为界定,研究制定相应保护措施,探索建立诉前保护制度。研究商业模式等新形态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三审合一”,积极发挥知识产权法院的作用,探索跨地区知识产权案件异地审理机制,打破对侵权行为的地方保护。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查处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将侵权行为信息纳入社会信用记录。(二)打破制约创新的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加快推进垄断性行业改革,放开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性业务,建立鼓励创新的统一透明、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切实加强反垄断执法,及时发现和制止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拓宽空间。打破地方保护,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的规定和做法,纠正地方政府不当补贴或利用行政权力限制、排除竞争的行为,探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三)改进新技术新产品新商业模式的准入管理改革产业准入制度,制定和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对未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破除限制新技术新产品新商业模式发展的不合理准入障碍。对药品、医疗器械等创新产品建立便捷高效的监管模式,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多种渠道增加审评资源,优化流程,缩短周期,支持委托生产等新的组织模式发展。对新能源汽车、风电、光伏等领域实行有针对性的准入政策。改进互联网、金融、环保、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领域的监管,支持和鼓励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发展。(四)健全产业技术政策和管理制度改革产业监管制度,将前置审批为主转变为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主,形成有利于转型升级、鼓励创新的产业政策导向。强化产业技术政策的引导和监督作用,明确并逐步提高生产环节和市场准入的环境、节能、节地、节水、节材、质量和安全指标及相关标准,形成统一权威、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体系。健全技术标准体系,强化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加强产业技术政策、标准执行的过程监管。强化环保、质检、工商、安全监管等部门的行政执法联动机制。(五)形成要素价格倒逼创新机制运用主要由市场决定要素价格的机制,促使企业从依靠过度消耗资源能源、低性能低成本竞争,向依靠创新、实施差别化竞争转变。加快推进资源税改革,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推进环境保护费改税。完善市场化的工业用地价格形成机制。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实现劳动力成本变化与经济提质增效相适应。三、建立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和各类创新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调整创新决策和组织模式,强化普惠性政策支持,促进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六)扩大企业在国家创新决策中话语权建立高层次、常态化的企业技术创新对话、咨询制度,发挥企业和企业家在国家创新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吸收更多企业参与研究制定国家技术创新规划、计划、政策和标准,相关专家咨询组中产业专家和企业家应占较大比例。国家科技规划要聚焦战略需求,重点部署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关键领域研究,竞争类产业技术创新的研发方向、技术路线和要素配置模式由企业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决策。(七)完善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机制市场导向明确的科技项目由企业牵头、政府引导、联合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实施。鼓励构建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合作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更多运用财政后补助、间接投入等方式,支持企业自主决策、先行投入,开展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装备和标准的研发攻关。开展龙头企业创新转型试点,探索政府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的新机制。完善中小企业创新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创业孵化、知识产权服务、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等机构的专业化、市场化改革,壮大技术交易市场。优化国家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布局,按功能定位分类整合,构建开放共享互动的创新网络,建立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有效开放的机制。探索在战略性领域采取企业主导、院校协作、多元投资、军民融合、成果分享的新模式,整合形成若干产业创新中心。加大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和专利基础信息资源等向社会开放力度。(八)提高普惠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坚持结构性减税方向,逐步将国家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投入方式转变为以普惠性财税政策为主。统筹研究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完善企业研发费用计核方法,调整目录管理方式,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重点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力度。(九)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的采购政策建立健全符合国际规则的支持采购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政策体系,落实和完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相关措施,加大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鼓励采用首购、订购等非招标采购方式,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创新产品的研发和规模化应用。研究完善使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鼓励政策,健全研制、使用单位在产品创新、增值服务和示范应用等环节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放宽民口企业和科研单位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采购范围。四、强化金融创新的功能发挥金融创新对技术创新的助推作用,培育壮大创业投资和资本市场,提高信贷支持创新的灵活性和便利性,形成各类金融工具协同支持创新发展的良好局面。(十)壮大创业投资规模研究制定天使投资相关法规。按照税制改革的方向与要求,对包括天使投资在内的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等创新活动的投资,统筹研究相关税收支持政策。研究扩大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适当放宽创业投资企业投资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限制,并在试点基础上将享受投资抵扣政策的创业投资企业范围扩大到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结合国有企业改革设立国有资本创业投资基金,完善国有创投机构激励约束机制。按照市场化原则研究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本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发展。完善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规定,有效利用境外资本投向创新领域。研究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的相关政策。(十一)强化资本市场对技术创新的支持加快创业板市场改革,健全适合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发展的制度安排,扩大服务实体经济覆盖面,强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融资、并购、交易等功能,规范发展服务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加强不同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联系。发挥沪深交易所股权质押融资机制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企业发行公司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项目收益债,募集资金用于加大创新投入。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积极探索和规范发展服务创新的互联网金融。(十二)拓宽技术创新的间接融资渠道完善商业银行相关法律。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试点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方式,与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实现投贷联动。政策性银行在有关部门及监管机构的指导下,加快业务范围内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创新活动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稳步发展民营银行,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监管制度,支持面向中小企业创新需求的金融产品创新。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简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流程。加快发展科技保险,推进专利保险试点。五、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强化尊重知识、尊重创新,充分体现智力劳动价值的分配导向,让科技人员在创新活动中得到合理回报,通过成果应用体现创新价值,通过成果转化创造财富。(十三)加快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不断总结试点经验,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尽快将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全部下放给符合条件的项目承担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科技成果在境内的使用、处置不再审批或备案,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入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管理,处置收入不上缴国库。(十四)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完善职务发明制度,推动修订专利法、公司法等相关内容,完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提高骨干团队、主要发明人受益比例。完善奖励报酬制度,健全职务发明的争议仲裁和法律救济制度。修订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在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中,将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在重要贡献人员、所属单位之间合理分配,对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收益比例,可以从现行不低于20%提高到不低于50%。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对职务发明完成人、科技成果转化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奖励,计入当年单位工资总额,不作为工资总额基数。(十五)加大科研人员股权激励力度鼓励各类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对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企业,放宽股权奖励、股权出售对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的限制。建立促进国有企业创新的激励制度,对在创新中作出重要贡献的技术人员实施股权和分红权激励。积极总结试点经验,抓紧确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条件和标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取得股权奖励收入时,原则上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结合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研究进一步激励科研人员创新的政策。六、构建更加高效的科研体系发挥科学技术研究对创新驱动的引领和支撑作用,遵循规律、强化激励、合理分工、分类改革,增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原始创新能力和转制科研院所的共性技术研发能力。(十六)优化对基础研究的支持方式切实加大对基础研究的财政投入,完善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的机制,加大稳定支持力度,支持研究机构自主布局科研项目,扩大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学术自主权和个人科研选题选择权。改革基础研究领域科研计划管理方式,尊重科学规律,建立包容和支持“非共识”创新项目的制度。改革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聘用制度,优化工资结构,保证科研人员合理工资待遇水平。完善内部分配机制,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十七)加大对科研工作的绩效激励力度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健全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完善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制度,强化绩效激励,合理补偿项目承担单位间接成本和绩效支出。项目承担单位应结合一线科研人员实际贡献,公开公正安排绩效支出,充分体现科研人员的创新价值。(十八)改革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科研评价制度强化对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研究活动的分类考核。对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实行同行评价,突出中长期目标导向,评价重点从研究成果数量转向研究质量、原创价值和实际贡献。对公益性研究强化国家目标和社会责任评价,定期对公益性研究机构组织第三方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财政支持的重要依据,引导建立公益性研究机构依托国家资源服务行业创新机制。(十九)深化转制科研院所改革坚持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企业化转制方向,对于承担较多行业共性科研任务的转制科研院所,可组建成产业技术研发集团,对行业共性技术研究和市场经营活动进行分类管理、分类考核。推动以生产经营活动为主的转制科研院所深化市场化改革,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或整体上市,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推进产业技术联盟建设。对于部分转制科研院所中基础研究能力较强的团队,在明确定位和标准的基础上,引导其回归公益,参与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其继续承担国家任务。(二十)建立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技术转移机制逐步实现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与下属公司剥离,原则上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不再新办企业,强化科技成果以许可方式对外扩散。加强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管理,明确所属技术转移机构的功能定位,强化其知识产权申请、运营权责。建立完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统计和报告制度,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除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外,在合理期限内未能转化的,可由国家依法强制许可实施。七、创新培养、用好和吸引人才机制围绕建设一支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敢于承担风险的创新型人才队伍,按照创新规律培养和吸引人才,按照市场规律让人才自由流动,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有所成。(二十一)构建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开展启发式、探究式、研究式教学方法改革试点,弘扬科学精神,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改革基础教育培养模式,尊重个性发展,强化兴趣爱好和创造性思维培养。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着力提高本科教育质量,加快部分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型高等学校转型,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试点,拓展校企合作育人的途径与方式。分类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探索科教结合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新模式,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比例,增进教学与实践的融合。鼓励高等学校以国际同类一流学科为参照,开展学科国际评估,扩大交流合作,稳步推进高等学校国际化进程。(二十二)建立健全科研人才双向流动机制改进科研人员薪酬和岗位管理制度,破除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科研人员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合理流动。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允许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设立一定比例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技人才兼职。试点将企业任职经历作为高等学校新聘工程类教师的必要条件。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科研人员在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流动时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促进人才双向自由流动。(二十三)实行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吸引制度制定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的意见,加快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立法,规范和放宽技术型人才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条件,探索建立技术移民制度。对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在创办科技型企业等创新活动方面,给予中国籍公民同等待遇。加快制定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管理条例,对符合条件的外国人才给予工作许可便利,对符合条件的外国人才及其随行家属给予签证和居留等便利。对满足一定条件的国外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取消来华工作许可的年龄限制。围绕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全球引进首席科学家等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建立访问学者制度。广泛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从事创新研究。稳步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对外开放,逐步放宽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外资持股比例和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国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走出去与国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合作,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参与国际人才竞争与合作。八、推动形成深度融合的开放创新局面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以更加主动的姿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以更加开阔的胸怀吸纳全球创新资源,以更加积极的策略推动技术和标准输出,在更高层次上构建开放创新机制。(二十四)鼓励创新要素跨境流动对开展国际研发合作项目所需付汇,实行研发单位事先承诺,商务、科技、税务部门事后并联监管。对科研人员因公出国进行分类管理,放宽因公临时出国批次限量管理政策。改革检验管理,对研发所需设备、样本及样品进行分类管理,在保证安全前提下,采用重点审核、抽检、免检等方式,提高审核效率。(二十五)优化境外创新投资管理制度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合力支持国内技术、产品、标准、品牌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强化技术贸易措施评价和风险预警机制。研究通过国有重点金融机构发起设立海外创新投资基金,外汇储备通过债权、股权等方式参与设立基金工作,更多更好利用全球创新资源。鼓励上市公司海外投资创新类项目,改革投资信息披露制度,在相关部门确认不影响国家安全和经济安全前提下,按照中外企业商务谈判进展,适时披露有关信息。(二十六)扩大科技计划对外开放制定国家科技计划对外开放的管理办法,按照对等开放、保障安全的原则,积极鼓励和引导外资研发机构参与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在基础研究和重大全球性问题研究等领域,统筹考虑国家科研发展需求和战略目标,研究发起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工程,吸引海外顶尖科学家和团队参与。积极参与大型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引导外资研发中心开展高附加值原创性研发活动,吸引国际知名科研机构来华联合组建国际科技中心。九、加强创新政策统筹协调更好发挥政府推进创新的作用。改革科技管理体制,加强创新政策评估督查与绩效评价,形成职责明晰、积极作为、协调有力、长效管用的创新治理体系。(二十七)加强创新政策的统筹加强科技、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政策、规划和改革举措的统筹协调和有效衔接,强化军民融合创新。发挥好科技界和智库对创新决策的支撑作用。建立创新政策协调审查机制,组织开展创新政策清理,及时废止有违创新规律、阻碍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发展的政策条款,对新制定政策是否制约创新进行审查。建立创新政策调查和评价制度,广泛听取企业和社会公众意见,定期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并及时调整完善。(二十八)完善创新驱动导向评价体系改进和完善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方法,体现创新的经济价值。研究建立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指标,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健全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加大技术创新在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的比重。对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和产出进行分类考核,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考核机制。把创新驱动发展成效纳入对地方领导干部的考核范围。(二十九)改革科技管理体制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建立依托专业机构管理科研项目的机制,政府部门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主要负责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布局、评估和监管。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健全统筹协调的科技宏观决策机制,加强部门功能性分工,统筹衔接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产业发展等各环节工作。进一步明晰中央和地方科技管理事权和职能定位,建立责权统一的协同联动机制,提高行政效能。(三十)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遵循创新区域高度集聚的规律,在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授权开展知识产权、科研院所、高等教育、人才流动、国际合作、金融创新、激励机制、市场准入等改革试验,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为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任务,认真抓好落实。有关方面要密切配合,分解改革任务,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加强对创新文化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宣传改革经验、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舆论,为创新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04-22
2022
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到2020年形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探索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制度,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能力,现就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把握方向适应国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改善民生的迫切要求1.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赋予职业教育新使命。“十二五”时期国家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主攻方向,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要求职业教育加快改革与发展,提升服务能力,承担起时代赋予的历史新使命。2.发展现代产业体系赋予职业教育新任务。“十二五”时期,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服务业大发展,建设现代产业体系,迫切需要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系统培养数以亿计的适应现代产业发展要求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3.构建终身教育体系赋予职业教育新内涵。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努力做到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为形成学习型社会奠定坚实基础,要求必须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职业教育面向人人、服务区域、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功能和独特优势,满足社会成员多样化学习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4.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赋予职业教育新要求。当前职业教育仍然是我国教育事业的薄弱环节,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在专业、课程与教材体系,教学与考试评价等方面仍然存在脱节、断层或重复现象,职业教育整体吸引力不强,与加强技能型人才系统培养的要求尚有较大差距。教育规划纲要明确将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作为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任务。这是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增强职业教育支撑产业发展的能力,实现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关键所在。为此,迫切需要更新观念、明确定位、突出特色、提高水平,促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二、协调发展奠定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基础5.以科学定位为立足点,优化职业教育层次结构。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必须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发展要求;必须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坚持学校教育与各类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必须树立系统培养的理念,坚持就业导向,明确人才培养规格、梯次和结构;必须明确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定位,在各自层面上办出特色、提高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是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培养技能型人才,发挥基础性作用;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发挥引领作用。完善高端技能型人才通过应用本科教育对口培养的制度,积极探索高端技能型人才专业硕士培养制度。6.以对接产业为切入点,强化职业教育办学特色。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依据,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创新体制机制,推进产教结合,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促进专业与产业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人的发展规律,统筹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发展重点与节奏,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强化职业教育办学特色,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7.以内涵建设为着力点,整体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水平。现阶段中等职业教育要以保证规模、加强建设和提高质量作为工作重点,拓展办学思路,整合办学资源,深化专业与课程改革,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高等职业教育要以提高质量、创新体制和办出特色为重点,优化结构,强化内涵,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努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准的高等职业教育。三、实施衔接系统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8.适应区域产业需求,明晰人才培养目标。围绕区域发展总体规划和主体功能区定位对不同层次、类型人才的需求,合理确定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的人才培养规格,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载体,强化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就业创业能力的培养,注重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在培养目标、专业内涵、教学条件等方面的延续与衔接,形成适应区域经济结构布局和产业升级需要,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的职业教育格局。9.紧贴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专业结构布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和不同职业对技能型人才成长的特定要求,研究确定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接续专业,修订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做好专业设置的衔接,逐步编制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专业教学标准,为技能型人才培养提供教学基本规范。推动各地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信息发布平台与专业设置预警机制建设,优化专业的布局、类型和层次结构。10.深化专业教学改革,创新课程体系和教材。职业学校的专业教学既要满足学生的就业要求,又要为学生职业发展和继续学习打好基础。初中后五年制和主要招收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要围绕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接续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系统设计、统筹规划课程开发和教材建设,明确各自的教学重点,制定课程标准,调整课程结构与内容,完善教学管理与评价,推进专业课程体系和教材的有机衔接。11.强化学生素质培养,改进教育教学过程。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教学方式,重视实践教学、项目教学和团队学习;开设丰富多彩的课程,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研究借鉴优秀企业文化,培育具有职业学校特点的校园文化;强化学生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的职业素质教育,加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和创新意识培养,促进职业学校学生人人成才。12.改造提升传统教学,加快信息技术应用。推进现代化教学手段和方法改革,加快建设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推动信息化与职业教育的深度融合。大力开发数字化专业教学资源,建立学生自主学习管理平台,提升学校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促进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拓展学生学习空间。13.改革招生考试制度,拓宽人才成长途径。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和技能型人才成长规律,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和继续学习制度,推广“知识+技能”的考试考查方式。探索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贯通的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确定优先发展的区域、学校和专业,探索规范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研究制定在实践岗位有突出贡献的技能型人才进入高等职业学校学习的办法。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为职业教育毕业生在职继续学习提供条件。14.坚持以能力为核心,推进评价模式改革。以能力为核心,以职业资格标准为纽带,促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和评价主体有效衔接。推行“双证书”制度,积极组织和参与技能竞赛活动,探索中职与高职学生技能水平评价的互通互认;吸收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将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创业成效等作为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形成相互衔接的多元评价机制。1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注重教师培养培训。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要注重为教师发展提供空间,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高等职业学校教师的职务(职称)评聘、表彰与奖励继续纳入高等教育系列;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职业学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在企业建立一批专业教师实践基地,通过参与企业生产实践提高教师专业能力与执教水平。鼓励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教师联合开展企业技术应用、新产品开发等服务活动。各地要建立职业学校教师准入制度,新进专业教师应具有一定年限的行业企业实践经历。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到职业学校从教制度,制定完善企业和社会专业技术人员到校担任兼职教师措施。16.推进产教合作对接,强化行业指导作用。支持和鼓励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开展本行业各级各类技能型人才需求预测,参与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和建设,指导人才培养方案设计,促进课程内容和职业资格标准融通;推动和督促企业与职业学校共建教学与生产合一的开放式实训基地,合作开展兼职教师选聘;组织指导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学生实习、就业推荐等工作。17.发挥职教集团作用,促进校企深度合作。引导和鼓励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以专业和产业为纽带,与行业、企业和区域经济建立紧密联系,创新集团化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切实发挥职业教育集团的资源整合优化作用,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形成教学链、产业链、利益链的融合体。积极发挥职业教育集团的平台作用,建立校企合作双赢机制,以合作办学促发展,以合作育人促就业,实现不同区域、不同层次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四、加强保障营造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政策环境18.强化政府责任,加强统筹规划管理。省级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区域内职业教育的统筹,支持和督促市(地)、县级政府履行职责,促进职业教育区域协作和优质资源共享。地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遵循职业教育发展规律,把握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定位,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完善政策措施,合理规划职业教育规模、结构和布局,改善办学条件,提高行业企业和社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支持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19.加大投入力度,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各地要加快制定和落实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人均经费基本标准和学生人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认真落实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规定。高等职业学校逐步实现生均预算内拨款标准达到本地区同等类型普通本科院校的生均预算内经费标准。中等职业学校按编制足额拨付经费。对举办有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其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的资助和免学费政策。进一步提高新增教育经费中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基本形成促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健全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的投入机制,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形成有利于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政策合力。20.重视分类指导,促进学校多样化发展。切实加强三年基本学制的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基本建设,根据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充实办学资源,加强规范管理;增加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高等职业学校继续学习的比例,优选招生专业,重视综合素质培养;探索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发展,对未升学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一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强化技能培养。全面提高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三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加强专业技能训练;规范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依据区域产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参照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分批确定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招生专业,加强课程整体设计。大力发展各类非全日制职业教育,切实根据生源特点制定培养方案,注重因材施教。依据专业人才培养的特殊需要,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可申请适当延长或缩短基本修业年限,毕业证书应对生源、学制、学习渠道、培养地点等给予写实性描述。21.推进普职渗透,丰富学生发展途径。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适当增加职业教育课程,采取多种方式为在校生提供职业教育。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普通高中在校生转入学习提供渠道;职业学校要为本科院校学生技能培训提供方便。结合地区实际,鼓励中小学加强劳动技术、通用技术课程教学,中等职业学校要为其提供教师、场地、资源等方面的支持,鼓励普通高中、初级中学开设职业指导课程;对于希望升入职业学校或较早开始职业生涯的初三学生,初级中学可以通过开设职业教育班或与职业学校合作等方式,开展职业教育。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课程衔接、教师协作、资源共享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22.完善制度建设,优化协调发展环境。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促进本地区职业教育发展、促进校企合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政府、学校、行业、企业等的法律责任和权利,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就业准入制度,为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健全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机制,以督查经费投入、办学条件达标和教学质量为主,加强督政、督学,把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核。积极开展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研究,吸收企业等参加教育质量评估,探索建立职业教育第三方质量评价制度。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全面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教育部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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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海南省“十四五”职业教育发展规划
海南省“十四五”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目 录一、规划背景 1(一)发展基础 1(二)面临形势 4二、总体要求 6(一)指导思想 6(二)基本原则 6(三)发展目标 7三、发展任务 9(一)突出类型定位,完善海南自贸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9(二)坚持德技并修,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2(三)深化产教融合,助推海南“3+1”重点产业发展 14(四)打造双高双优,引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17(五)强化双师建设,锻造德技双馨的职教师资 19(六)强化育训并举,兴琼富岛建设技能海南 21(七)扩大开放办学,促进海南国际教育创新岛建设 24(八)发展智慧教育,推进“智慧海南”的职教数字化 26(九)创新体制机制,健全自贸港现代职业教育制度体系 28四、实施保障 30(一)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 30(二)建立海南省职业教育统筹协调机制 30(三)优化职业教育资源投入供给机制 31(四)营造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氛围 31(五)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31 海南省“十四五”职业教育发展规划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服务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推进海南技能型社会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和《教育部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海南深化教育改革开放实施方案》《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海南省“十四五”教育现代化规划》等,制定本规划。一、规划背景(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期间,海南省职业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大力推进职业教育类型发展与质量建设,不断提升职业教育社会服务能力与对外开放水平,全省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如期达成,主要指标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持续加强全省职教系统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把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深挖“工匠精神、职业精神、专业精神”,推进课程思政同向同行。严把教材选用,确保教材体现国家意志。落实省级领导干部联系职业院校制度,加强对高职院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创新职业院校党建工作模式,加大民办职业院校党建指导力度。职业教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政治自觉得到进一步强化与提高。2.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初步形成按照夯实中等职业教育、强化职业专科教育、试点职业本科教育的基本要求,“十三五”期间,开展职业教育资源优化整合,中等职业学校数量从71所调整为47所,在校生14.1万人(2020年),基本保持职普比例大体相当。职业专科学校数量从11所增加到13所,在校生增长36%,增至10.44万人,超额完成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百万扩招”任务目标。成功设置海南科技职业大学,设立职业本科专业19个,在校生达到4484人。职业教育“立交桥”项目进一步完善,受益学生累计达到9.79万人。3.职业教育质量建设成效明显全省职业教育质量建设项目累积投资约51.79亿元。支持26所中等学校建设44个重点特色专业群,建成12所国家级改革发展示范校。立项建设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1所,国家优质职业高校1所、省级优质职业高校3所,14个国家级骨干专业、布局29个专业试点“1+X”证书制度,打造了一批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平台。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培育省级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180名、专业带头人工作室23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4个,“南海工匠”53名,锻造了一支职业教育高水平师资队伍。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水平明显提升,位居全国中上游水平。4.服务产业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十三五”期间,面向海南自由贸易港三大主导产业、十二个重点产业需要,中等职业学校开设了16大类118个专业,高等职业学校开设了19大类169个专业,组建职业教育集团、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联盟7个,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7家,职业院校与1764家企业紧密合作。累计输送毕业生62.56万名,成为海南省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重要供给力量。5.助力脱贫攻坚成效显著职业教育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开展中职学校义务教育职业初中试点,累计开设278个“扶贫励志班”,招收11811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组织实施“雨露计划”,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两后生”就读中职、高职院校,累计为3.61万名贫困家庭学生补助1.02亿元。在全省9个少数民族市县开设了400个“村官班”教学点,培养了6.3万余名“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实施“旺工淡学”酒店业人才培养项目,以“招工+培养”的校企联动形式招收10246名从业人员到校就读,有力提升了从业人员技术技能水平,该项目入选海南自贸港首批制度创新案例。(二)面临形势虽然海南省职业教育在“十三五”期间发展势头良好、成效显著,但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形势下的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人民群众热切期盼、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等需求相比还存在明显差距。主要表现在:基础条件整体较弱。职业院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水平、实习实训基地等与全国平均水平存在一定差距,职业教育服务自贸港建设战略、实现自身转型升级仍显乏力。办学层次结构不优。高等职业院校数量偏少、专业门类空缺、办学规模偏小,职业专科教育主体地位不突出,职业本科教育引领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民办院校比例较大。技术技能人才供给力较弱。专业的技术技能含量低且同质化严重,获得高级职业技能证书比例的学生数偏低,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供给侧结构性矛盾突出,职业教育对产业发展所需人力资源和智力支撑一直处于低位徘徊。体制机制受困。职业教育开放发展、产教融合的体制机制张力不足,在获取社会办学资源、校企协同育人、政策协同配套等问题上亟待突破深层次的壁垒隔阂,创设全新发展环境等。“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海南省高质量高标准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关键五年。职业教育发展面临新机遇与挑战:1.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战略,亟需提升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适应性职业教育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三区一中心”的战略,有效支撑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等“3+1”主导产业发展,要求在产业升级、动能转换、建设技能海南等方面重新定位自身的角色功能,构建适应海南产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2.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现实期盼,亟需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建设海南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与新增劳动力受教育年限增加、从业人员学历提升、在职人员技术技能更新以及终身学习的多样化等需求,对职业教育的灵活性与开放性提出了新要求,亟需确立大职业教育观,供给更加多元化、多层次的优质职业教育服务,发挥职业教育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职业教育的追求。3.树立海南教育改革开放新标杆,亟需职业教育创新对外开放模式依托海南自贸港区位优势与政策优势,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教育发展新格局,高标准建设国际教育创新岛,需要海南职业教育大幅提升国际合作的基础能力,积极探索对外开放新模式,不断增强海南职业教育的国际话语权和输送力。作为唯一的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省份,海南肩负着党中央赋予的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历史责任和时代使命。如何将海南省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势头和战略机遇转化成高速度、高标准、高质量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重要支撑和推力,努力办出具有海南特点、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需要海南省职业教育发展在思想理念、功能定位、目标设立、路径模式、策略措施、政策保障上不断创新突破。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建设高质量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技能海南,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努力构筑海南职业教育发展的区位优势和质量高地,助力支撑国家和海南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重大战略实施,奋力打造新时代中国职业教育开放发展新标杆,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职业教育贡献更多“海南印记”“海南方案”。(二)基本原则1.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新时代职业院校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健全德技并修育人机制,培养德才相济的技术技能人才。2.坚持产教融合、服务自贸港。对接海南“3+1”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构筑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的现代职业教育层次、专业、模式、方式体系,实施职业院校提质培优,增强服务海南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和创造创新创业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能力,形成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格局。3.坚持制度集成创新、扩大开放办学。树立新发展理念,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发展的体制机制,使职业教育制度赋能增值,激发职业院校办学活力。对标国际教育创新岛建设,扩大开放办学,吸纳境内外优质资源,实施“高位嫁接”计划,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中国职业教育发展新航标。4.坚持统筹协同、落地见效。加强省级层面设计和政府统筹,增强政策合力,构建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协同推进职业教育快速高质量发展的新机制。发挥重大项目的龙头带动和示范辐射作用,强化重点项目效能管理,严把检查验收关,提升规划落实成效。(三)发展目标1.主要目标到2025年,职业教育类型特色更加鲜明,海南自贸港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善,职业教育资源全域布局结构更加均衡合理,与群众对高质量职业教育的期待更加契合,与海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更加适应,对外开放窗口作用更加彰显,依法治理能力大幅提升,技能海南建设全面推进,职业教育整体发展水平位居全国中上游,职业教育国际化探索走在全国前列。——纵向贯通与职普融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建成。中等职业学校稳定在40所左右,职业专科院校数量达到20所左右,职业本科院校3所左右;职业院校在校生达到31万左右,形成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局面。职前教育与职后培训一体化,职业教育资源丰富、形式灵活,能够满足各级各类职业教育需求。——产教融合体制与校企合作机制深入推进,形成与全省“南北两极、东西两翼、中部山区”产业布局相协同,有力支撑“海澄文定”与“大三亚”经济圈的产教融合发展布局。技术技能人才供给更加精准匹配海南“3+1”重点产业体系发展与国家战略需要。——职业教育国际化办学环境进一步优化,国(境)外机构在海南独立或独资办学的政策保障有力,国际合作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规模成势,国际合作模式充满创新,海南国际教育创新岛建设中的职业教育开放办学新局面基本成型。——职业教育规划与治理更加现代化,多元办学格局与多方治理结构协同高效,办学条件优化改善,配套政策制度完善、机制运行顺畅、标准体系健全,办学充满活力。2.发展关键指标海南省“十四五”职业教育发展关键指标维度主要指标2020年2025年指标属性发展规模中职学校在校生数(万人)14.116预期性职业专科在校生数(万人)10.4413预期性职业本科教育在校生数(万人)0.472预期性发展质量中职生升入高职以上学校比例(%)2660预期性专科生升入职业本科、应用型本科比例(%)15.320预期性现代学徒制培养比例(%)1.410预期性企业新型学徒制(人次)200010000预期性毕业生1+X证书获取率(%)——30预期性中职毕业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取率(%)——80预期性社会服务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万人次)12(中职)15(中职)预期性70(高职)80(高职)职业院校毕业生留琼就业比例(%)81(中职)85(中职)约束性70(高职)75(高职)对外开放国(境)外机构在海南独立办学数量(所)03-5预期性“留学海南”职业院校国际学生数量(人)2003000预期性发展支撑生师比27(中职)20(中职)约束性22.8(高职)18(高职)生均仪器设备值(元)88009500约束性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比(%)5660预期性三、发展任务(一)突出类型定位,完善海南自贸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1.夯实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地位稳定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因地制宜、统筹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强化中等职业教育是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生源储备和实现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的重要形式。优化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布局与资源配置。补齐会展、互联网、家政、护理、康养等领域的专业设置短板,加快对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计等传统专业的转型升级,在优化存量的基础上新建中等职业学校2所以上,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对旅游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的有效支撑。提高中职教育办学资源配置效率,到2025年全省中职办学条件达标率100%。继续实施“职业初中班”与“雨露计划”项目。帮扶海南乡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业困难学生完成义务教育,继续实施帮扶建档立卡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试点在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特教班。2.强化职业专科教育的主体地位稳步扩大职业专科教育规模。新建职业专科院校4-5所,扩大“3+2”等中高职贯通培养项目招生规模,在部分高水平中职专业开展五年制人才培养试点。加大高职院校对“四辅”“两委”等多元化生源的职业教育承载能力,成为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等教育的重要基地。增强对主导产业的支撑力度。做精做强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等“3+1”主导产业领域的对接专业,大幅提升高职院校毕业生职业资格或技术等级的高级证书获取率,成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供给的主阵地。发挥深化职教改革创新的主体作用。积极推动高职院校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类型融通、跨界协同、开放办学、高位嫁接等方面的探索与创新,成为海南现代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办学模式、育人方式等全方位改革创新的主战场。3.探索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扩大职业本科教育规模。支持“双高计划”职业院校举办本科职业教育大学,符合条件的高职院校试点举办职业教育本科专业。职业本科专业40个,实现职业本科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的10%。探索研究生层次职业教育形式。试点1-2个应用型高校举办职业教育特征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支持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深度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培养环节。试点与国(境)外应用型大学“高位嫁接”。4.完善“职教高考”制度保持分类考试主渠道。落实分类考试作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不限制高职院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的比例,适度扩大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职业本科大学或者应用型本科高校的比例。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按照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特殊群体(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的生源差异性,完善“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考试内容、方式与标准,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加强省级统筹管理。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省级人民政府为主统筹管理力度,健全多级监督管理体系。5.健全职业教育纵向贯通与横向融通机制深入推进职业教育纵向贯通。遵循职业技能习得规律,畅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与成长通道,一体化设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推动各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培养方案相衔接。促进不同类型教育横向融通。加强各学段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渗透融通,健全各类教育之间认证转换机制。在中小学阶段实施职业启蒙教育,并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支持高中阶段教育开展不同类型、特色鲜明的职普融通,探索发展以专项技能培养为主的特色综合高中。专栏1: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优化工程(1)新建职业院校项目。按照职业教育布局追随产业布局的基本原则,重点新建:海南省酒店管理学校、海南省信息技术学校、海口现代职业学校等中等职业学校,海南现代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海南艺术职业学院、海口旅游职业学院等职业专科院校;海南经贸应用技术大学等职业本科院校。新建高职院校和新设专业要精准对接“海澄文定”“大三亚”经济圈以及重点产业园区的发展需要。(2)实施一体化培养项目。培育优质中等职业、职业专科、职业本科一体化专业10个,一体化示范课程20门,一体化优秀教材20种,形成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一体化培养的“海南经验”。(3)推动职普融通项目。确立4-6对试点结对职业院校,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职业高校和普通高校开展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共享、师资共用。推动职业教育资源面向普通教育开放,建设省级职业体验中心10个,建设省级优秀职业体验课程50门。(二)坚持德技并修,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6.全力推进“三全育人”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纲要》,落实“大中小幼德育一体化建设工程”。增强“三全育人”效应。遴选省级“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职业院校,以改革示范增强育人成效。充分利用本土红色教育资源,鼓励校地、校企共建德育实践基地。推动职业院校积极吸纳各领域、各环节、各方面的育人资源,培植青年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红色基因。7.全面强化职业教育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推进思政课程改革。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建设,开齐开足开好必修课程。建设体现职业教育特征的思政课程体系和教学模式。加强思政队伍建设。按照标准配足配强职业院校专职思政课教师。做好职业院校思政课程教师教学能力比赛。推动职业院校聘请社会各行各业技术能手、劳动模范、大国工匠、道德楷模参与思政教育教学活动。全面实施课程思政。推动职业院校将思政教育全面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和各类课程教学活动。开展教师课程思政能力培训,提升课程思政效果。遴选一批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教学名师与教学创新团队。8.全面加强劳动教育和职业素养培育加强劳动教育。制订职业院校劳动教育课程教学标准,编写劳动教育地方教材、校本教材。以生产生活、职业体验、专业实践等形式,推动劳动教育与专业教育、实习实训、创新创业教育有机结合。建设一批省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强化职业素质养成。突出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对培育核心职业素养的要求,全学程开展职业精神、工匠精神、劳模精神等专题教育不少于16学时。推动职业院校营造浓郁鲜明的海南特色职业教育文化氛围,评选一批省级职业教育文化特色校。专栏2:职业院校“三全育人”工程(4)打造职业院校思政培优项目。培育名班主任工作室40个,名辅导员工作室20个;培育课程思政教学创新团队10支;培训思政管理骨干人员与思政专任教师200名。(5)建设“三全育人”示范项目。培育省级“三全育人”典型学校10所;遴选思政教师研修基地5个;编写思政教育特色案例10个,课程思政示范案例20个。(三)深化产教融合,助推海南“3+1”重点产业发展9.深化职业教育供给侧改革健全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的协同机制。推动建设政府、行业、企业与职业教育机构共享的产教供需信息服务平台,推动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改革。围绕海南“3+1”重点产业需要,统筹规划全省职业院校设置与专业布局结构调整,形成与“南北两极带动、东西两翼加快发展、中部山区生态保育”产业发展格局相协调的职业教育结构布局;在“海澄文定”与“大三亚”经济圈地区以及重点产业园区,按照“大共享、小学院”思路建成与园区产业结构相匹配的职业教育园区,发挥职业教育资源聚集效应,推动职业教育链与人才链同产业链、创新链的对接。推进传统专业转型与升级。立足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加快传统旅游大类专业向休闲度假、免税等向国际标准化对接;围绕现代物流、医疗康养、现代金融、商务服务、教育文化体育产业发展需要,改革现代服务业专业体系,提升专业覆盖率与数字化水平;加大热带特色高效专业建设力度,提高专业智能化水平。在守住生态环境底线基础上,加快海南高新技术产业人才培养的布局。按照适度超前、培养紧缺的原则,围绕海南先进制造业“3+3+3”产业发展(即数字经济、石油化工新材料、现代医药等战略新兴产业,南繁育种、深海科技、航天科技等未来产业,以及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和高端食品加工等优势产业),加快布局专科及以上层次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职业院校及专业,为产业发展储备人力资源和智力支撑。10.加快产教融合平台建设共建产业学院。推动职业院校协同政府、行业组织、科研机构在重点产业园区或龙头企业建立特色产业学院、实训培训基地,支持企业在职业院校设立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鼓励校企共建共管产业学院、企业学院。组建产教联盟。支持职业院校与龙头企业、科研机构、行业组织、产业园区、科教园区等形成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实体化运行、覆盖全产业链、辐射区域产业发展的产教联盟或职业教育集团。共建技术创新平台。鼓励职业院校将企业一线实际需求纳入教改科研或产学研计划,围绕产业关键技术、核心工艺和共性问题开展协同创新,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推动“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开展产教融合效能评价,对成效突出的企业认定为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按规定落实相关税费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在技术改造补助、技术中心和研究中心认定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11.推进校企协同育人深化校企教学合作。推动职业院校主动吸纳行业企业深度参与专业规划、课程设置、教材开发、教学实施,落实专业与行业产业对接、课程与职业能力标准对接、教学与生产过程对接,达到专业共建、教材共编、标准共用、教学共育、基地共享、师资共培。扩大学徒制培养规模。鼓励企业按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推动职业院校在技能性、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培养比例不低于10%。专栏3:深化产教融合工程(6)创建产教联盟(集团)项目。支持建设“1+N+1+1”(1所职业高校、N所中等职业学校、1个重点产业、1个产业园区或一个龙头企业)产教联盟5-8个,建设实体化运行的示范性职教集团10个。(7)建设特色产业学院项目。推动校、政、园、企合作建设省级特色产业学院10个。(8)打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建设高水平专业化生产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20个。(四)打造双高双优,引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12.强化职业教育标准引领健全专业教学标准。全面落实国家专业教学标准,推动职业院校参与国家标准体系开发,鼓励开发补充一批适应海南产业需求的区域专业教学标准。组织评价职业院校对标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强化人才培养方案在教学中的核心地位,落实人才培养方案党政领导负责制度与公开制度。强化核心技能标准。根据1+X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或行业企业技能证书标准,推进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开发或更新一批核心课程标准,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典型生产案例及时纳入教学内容,提升核心技能教学含金量。落实实训教学标准化建设。根据职业院校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对标建设一批、升级改造一批、校企联合开发一批优质实训教学基地,提升技能教学保障水平。13.打造“双高”“双优”院校推进高职学校“双高”计划。按照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要求,实施省级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支持省内职业院校与省外“双高”计划建设院校合作交流,每年互派一定数量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管理干部挂职交流。实施中职学校“双优”计划。遴选一批省级优秀中职学校和优质专业群,培育一批国家级中职教育“双优”计划学校。建设一批学历教育与专项技能培训为一体的示范性中职学校。14.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推进“岗课赛证”融通。加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实施力度,扩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覆盖率。充分利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与世界职业技能大赛等平台,将比赛项目引入培养方案、比赛内容引入课程、赛项评价标准引入教学评价。加强实践性教学。严格落实实践性教学不低于总学时数50%,推行认知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等多种实习方式,强化实习实训考核评价。加强实训基地运行管理,增强基地开放性,提高基地在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中的支撑作用。强化教材建设管理。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用好国家统编教材。强化职业教育教材的规划编写、审核选用、使用更新、评价监管机制。围绕省域产业发展与职业院校需求,定期发布省级教材规划,鼓励补充编写体现地方特色教材、行业适用教材、校本专业教材。完善省级抽查机制,抽查比例不低于50%。加强教学研究。建立健全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加强对专业教学的指导与示范作用,开展专业教学研究与评比,推动教师参与教学研究,增强教学反思与教学问题解决能力。依托省内外职业教育研究机构,发挥教育科研对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支撑作用。专栏4: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工程(9)实施高职学校“双高”计划与中职学校“双优”计划项目。建设5所高水平职业高校和15个以上高水平专业群;建设10所左右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和50个左右优质专业群。(10)实施“五个一批”项目。遴选一批优秀人才培养方案,一批优质课程标准,一批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一批优秀教材,一批高质量教研课题。(五)强化双师建设,锻造德技双馨的职教师资1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坚持“四个相统一”,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全面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育人能力。严格师德考核评价。出台师德专业素养标准及核心指标体系,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的首要要求,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开展师德师风评比活动。实施全省职业院校师德师风建设计划。推动职业院校开展“三育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三全育人”等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活动。16.优化双师型师资队伍优化职教师资结构。加快职业院校构建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鼓励职业院校提高教师学历学位层次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职业高校专任教师中研究生学位比例不低于40%,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占专任教师比例不低于25%。提高企业背景师资比例。逐步落实职业院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重点面向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人员的政策。企业兼职教师比例不低于20%。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相互兼职,推动企业兼职教师按要求考取教师资格证。17.培育职教师资“领头雁”培育职教名家名师。充分发挥省级及以上各类人才项目引导与评价作用,培育和选拔职业院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省级骨干”“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推选申报国家“万人计划”优秀人才等,培育与打造一批职业教育领军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畅通职业院校教师引进绿色通道,聘请国(境)外优秀师资,培育和引进一批行业、院校“双影响力”带头人。打造“三名一能”工作室。重点面向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的“3+1”主导产业,遴选一批名家、名匠、名师、能手,建设一批设备先进、产学研训一体化的“三名一能”工作室,打造服务自贸港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平台。18.完善职教师资发展机制健全教师发展制度。建立教师教学述评制度,述评情况纳入教师业绩考核要求。督促学校制度化落实高级职称、名师名家名匠等承担课程最低课时要求。健全与完善海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制度,名额分配向教学一线人员倾斜。优化职业教育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完善分类评价标准,加大职业院校教师职称评审自主权与公开力度。完善中职学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推动高职院校教师职务聘任制度改革。搭建教师职业发展平台。推进应用型本科高校或高水平高职学校等开办职业技术师范教育,落实国家中等、高等职教师资专业标准。发挥行业作用,推进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推动职业院校健全教师发展中心,做好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建立教师专业发展档案,将教师培训学分纳入考核范围。实施能力提升项目。健全各级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机制,以赛促建,激发教师队伍活力。组织开展职业院校校长(书记)轮训,落实专业教师海外培训计划和“双师”素质提升计划。落实现代产业导师特聘岗位计划。专栏5:职业院校“优师”工程(11)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基地项目。建设省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5个、省级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基地20个。(12)职业院校师资“青蓝”培育项目。培育和选拔职业院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省级骨干”“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等;培育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0个;打造一批职业教育领军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六)强化育训并举,兴琼富岛建设技能海南19.加大社会服务基础建设落实育训并举法定职责。引导职业院校树立“大职业教育观”,推动职业院校完善育训并举的办学机制,加快实施育训并举的能力建设。健全社会服务激励机制。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政策整合,协同推进全省技能提升与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激励政策,支持职业院校落实社会服务绩效奖励。职业学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职业学校教师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将职业培训业绩纳入院校办学和教师绩效考核体系。提升社会服务基础能力。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建设培训中心、继续教育基地等,培养适应学校与企业需要、专业教学与职业培训能力兼具的职业培训师,力争60%以上专业课教师能够承担职业培训任务。增加职业培训项目供给。重点面向家政、养老、护工、托幼、电商、建筑、航海等行业领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缓解短期内产业发展、服务升级紧缺高素质技能人才的压力。实现职业院校年培训人次与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20.增强乡村振兴服务能力加大涉农院校与专业建设力度。全力推动职业院校开展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重点建设一批承担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的骨干院校和专业。新增涉农高职院校和专业,鼓励职业院校设立乡村振兴学院,加快发展面向全省乡村振兴的网络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大对农业农村农民急需的职业教育供给。优化“双学历双轮训”教育。鼓励职业院校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新生代农民工等现代乡村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项目。推动承接“两委”人才培养或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等项目的职业院校,加强人才培养和课程开发的针对性、适用性、实用性改革创新。支持职业院校开发乡村产业振兴项目。鼓励职业院校建设涉农产教融合基地,深度参与县域特色产业开发,参与农林牧渔技术推广应用、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研学旅行等产业振兴项目。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参与“万企兴万村”计划。21.完善终身学习服务体系推动建立海南资历框架。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继续教育、社区教育融通发展,建立“学分银行”,探索学历学位证书、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办法,完善学习者个人学习档案和应用机制。推动海南省终身教育方面的立法工作。加大资源开发与共享。鼓励职业院校加大优质职业技能培训与公民素养类等课程资源开发力度,创新“互联网+”应用模式,扩大优质资源开放与共享力度。开展“面向人人”教育服务。推动职业院校拓展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渠道与方式,面向在职员工、现役军人、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转岗人员、城镇化进程中的新市民、城乡待业人员、残疾人、农村劳动力等社会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与继续教育,学习结果纳入个人学习档案。专栏6:职业院校社会服务工程(13)开展继续教育与培训项目。遴选示范性继续教育(社会培训)基地10个、继续教育(社会培训)精品在线开放课程50门。(14)开发服务乡村振兴项目。遴选示范性职业院校乡村振兴学院5所,遴选服务乡村振兴典型培训项目10个。(七)扩大开放办学,促进海南国际教育创新岛建设22.扩大职业教育对外开放推进境外职业院校来琼办学。引进境外高水平职业院校在海南独立办学或合作办学,探索境外品牌企业在海南独资举办高水平职业院校;探索国内学生境内关外的“留学”教育形式,探索完善该类院校管理机制。打造“留学海南”职业教育品牌。发挥海南自贸港区域和产业优势,支持职业院校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学生开展学历教育、课程学习、实习实训等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探索职业院校与品牌企业联合开展留学生“带薪实习”试点项目。举办中外学生语言和文化交流项目,培养更多对华对琼友好的国际青年群体。面向外籍人员和海外华侨华人开展高端家政、旅游管理等职业培训服务项目。培育一批成效显著的“留学海南”职业院校和品牌实习企业。鼓励本土职业院校走出去。支持省内职业院校高质量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配合中资企业“走出去”,到“一带一路”国家设立办学机构或职业技术培训中心。支持职业院校鼓励职业院校参加“一带一路”国际教育联盟,积极参与国家级教育人文交流基地、“一带一路”教育博物馆、国际汉语推广基地等建设。23.搭建国际职业教育合作交流平台对接国际或区域性职业教育组织与联盟。积极开展国际职业教育领域学术研讨、学生交流、教师专业发展等活动,创设良好的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氛围。开拓国际区域技术技能人才供需市场。立足东南亚人力资源市场,推进区域内职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与培训的协同发展,在国际旅游、家政服务、健康护理、热带农业等领域开展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与职业认证,推进区域国际通用证书体系建设。建立海南国际职业技术技能人才发展联盟。通过整合政府、行业、涉外企业或外资企业、职业院校等资源,形成国际职业技术技能人才发展联盟,深度挖掘国际职业技术技能人才需求与能力标准,开展校企合作,精准开发国际合作项目,提升国际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品质。打造职业教育园区海南样板。充分利用海南教育发展政策优势,按照“高位嫁接”思路,有序推进职业教育园区建设。在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模式的探索,国际通用职业技能标准、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引入与开发,以及国际合作模式探索与创新等领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海南职业教育话语权与国际影响力。24.发展职业教育服务贸易与消费培育教育服务市场主体。利用国际大型教育企业、互联网教育企业等落户海南契机,探索发展职业教育服务贸易与消费市场,培育一批职业教育服务供应商。构建区域协作发展格局。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职业教育交流合作,引入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港澳台地区等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和先进的职业教育标准。加大跨界教育服务供给。探索职业教育服务与海南旅游、文化、会展、研学旅行等多领域的跨界融合,鼓励职业院校、教育企业开展跨领域合作,共同打造“海南印记”的“职业教育+”产品组合或产业集群的职业教育服务品牌。专栏7:职业教育国际合作工程(15)职业教育园区项目。按照高位嫁接办学思路,引进国(境)内外高层次、高水平、品牌化的职业院校或应用技术大学、教育公司来琼办学,由政府主导,吸纳社会资金,围绕省内重点产业园区或城际合作经济带,建设产权清晰、设施共享、物业先进、管理高效、师资全球招聘、专业精特优强、立足自贸港、辐射境内外的职业教育园区。(16)职业院校学生英语水平提升项目。通过组织开展省级职业院校英语口语大赛、英语教学比赛等,多方式、多举措提高职业院校学生英语交际表达能力。(八)发展智慧教育,推进“智慧海南”的职教数字化25.优化职业教育数字化环境推进数字校园建设。全面提升职业院校网络接入带宽、网络运行质量及网络维护水平,为“互联网+教育”的全面实现,提供基础设施保障。加强职业院校数字化基础建设。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校培育工程。以《职业院校数字校园规范》为指导,推动全省职业院校数字化建设,加快改造教学空间,推进示范性智慧教室与智慧实训室建设,建立基于工作场景的理实一体虚拟教学场景,到2025年,职业院校全部建成5G智慧校园。推动融合校园文化、融通校内外资源、支撑正式与非正式学习的新型教学空间建设。推进线上线下教育融合发展,打造直观生动的新课堂,支撑便捷周到的教育服务与透明高效的校务管理。26.加快课程与教学数字化升级推进线上课程建设。培育建成一批辐射力强、影响力大的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加大慕课、微课、虚拟现实等课程的建设与应用范围,对接海南省教育资源服务公共平台,实现课程资源高度共享。支持职业院校购买使用符合条件的社会化、市场化优质在线课程资源,探索将其纳入日常教学体系。打造智慧教学平台。根据生源多样、需求多元特征,建立智慧教学服务体系,通过创新教学场景,探索线上智能化学习,再造学习流程,实施学情分析、学习干预,多维度综合性智能评价,探索“一生一案”个性化培养实践。开展学习过程数字化评价。创新评价工具,开展无感式、伴随式数据采集,加强学生过程性评价,支持实现全过程纵向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横向评价,探索基于计算机辅助测试的考试与评价机制,充分运用电子档案袋、学习分析技术、数字画像、基于大数据的课堂观察,提高对学生学习过程评价的及时性与科学性。27.提升职业教育管理数字化健全数字化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状态数据采集机制,构建业务应用、数据存储、汇总统计、考核评价于一体的职业院校综合管理系统,提升数据服务决策与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加强全员数字素养与技能培养。树立“信息技术+”的教学与管理思维,加强职业院校全员信息化培训,提高教师、管理与服务人员信息化水平,提升学生自主利用优质网络资源学习能力。专栏8:职业教育数字化工程(17)智慧校园项目。培育建设省级职教信息化标杆学校10所,省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10个,示范性智慧实训教室10个,建设省级职业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00门。(九)创新体制机制,健全自贸港现代职业教育制度体系28.健全多元办学格局促进职业教育资源市场配置。鼓励产业基础深厚、运行体系完整、产品技术先进和用人需求量大的龙头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举办职业院校或专业。开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省级试点,支持职业院校建设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实训或培训基地等。健全社会资本参与职业教育办学过程中的资产评估、产权流转、权益分配、人事管理、举办者变更退出、奖励补偿等制度机制,增强社会资本进入职业教育领域的信心。制定《海南省推进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依照教育法律法规落实民办职业院校营利与非营利分类管理。29.深化职业教育评价制度改革改革学校办学成效评价。将立德树人成效、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加强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和依法治校、安全稳定等,作为评价学校及其党政领导班子的首要内容。对照落实教育部职业院校办学指标,建立职业院校办学质量督导评估制度,重点评价职业院校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学生获取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质量、“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情况。分类开展公办院校、民办院校、混合所有制院校、国际化职业院校评价。强化职业院校社会贡献度评价。推进建立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价。健全独立于政府及职业院校之外,包括行业企业在内的第三方组织或机构开展职业教育评价的方式。推进职业教育“管办评”分离以及职业教育治理模式改革。促进社会用人评价改革。教育行政部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加大对人岗相适的用人导向宣传,指导用人单位科学合理确定岗位职责,坚持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明确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30.推进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构建政府、学校、企业、社会多方协同的治理结构。推进海南职业教育方面的立法工作。制订深化“放管服”改革清单,向学校、企业、社会让渡更多权利。扩大职业院校在进人用人、职称评审、薪酬分配和经费使用等方面管理权与审批权。扩大企业在职业院校专业设置、课程建设、教师发展、实践教学等方面的话语权和参与权。扩大政府和社会对校企合作办学、协同育人的监管权与监督权。推动学校内部治理变革。推动职业院校建立以办学章程为核心的现代职业院校法人治理体系,提高依法治校水平。推动职业院校信息公开,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各利益方有序参与的法人治理机制。加强职业教育科学研究。利用海南自贸港优势,引进一批职业教育研究、评估等方面的高层次人才或柔性人才。发布海南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研究课题年度指南,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痛点难点问题进行课题研究。支持普通高校、职业院校设立和加快职业教育研究机构建设,引进培养职业教育研究优秀人才。四、实施保障(一)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及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把推动海南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重大问题并出台相应政策。将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纳入对省级部门和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强和改善党对职业院校的领导,选好配强职业院校领导班子。加强职业院校党建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依法治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责任制。(二)建立海南省职业教育统筹协调机制建立职业教育协调机制,定期研究协商海南省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焦点问题,促成职业教育跨界发展合力,畅通海南省职业教育发展中跨部门行业的统筹机制,增强教育、发改、财政、人社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对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协同能力,把政策资源集中到全省职业教育发展的战略目标与重点任务上来。(三)优化职业教育资源投入供给机制构建适应海南自贸港发展和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的投入机制,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逐步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相适应的职业教育财政投入制度,进一步完善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合理确定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健全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职业教育经费的机制。调动行业、企业、社会各方的积极性,拓宽经费投入多元渠道,落实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的金融、财政、税收、土地、信用等各项支持激励政策,汇聚更多社会资源注入职业教育发展。建立并完善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服务等社会公共服务绩效激励机制。(四)营造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氛围运用各种手段和载体加强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广泛深入宣传职业教育类型特征及办好职业教育的重大意义、技术技能人才优秀典型,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发展观。打造一批职业教育宣传品牌,办好职业技能大赛、职业教育活动周,深入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劳模进校园”等活动,讲好身边的职教故事,提升职业教育的影响力和美誉度,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五)提高风险防控能力鼓励职业教育领域制度创新,发挥海南省职业教育协调机制作用,完善重大问题的纠错机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对职业教育政策法规、职业教育对外开放和职业教育服务贸易、市场化改革等领域的专项研究和风险研判。建立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构建风险防控体系,提高解决争端和维护职业院校及其师生权益的能力,维护教育主权和安全。附件:海南省“十四五”职业教育重大项目储备表 附件海南省“十四五”职业教育重大项目储备表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万元)合计2757330一、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优化工程1新建职业院校项目全省新建新建海南省酒店管理职业学校、海南省信息技术职业学校,每所学校106500万元;新建职业专科学校4-5所,每所150000万元;新建职业本科学校1所,每所150000万元。12630002实施一体化培养项目全省新建培育优质中等职业、职业专科、职业本科一体化专业10个,每个支持50万元;一体化示范课程20门,每门10万元;一体化优秀教材20种,每种10万元;形成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一体化培养的“海南经验”9003推动职普融通项目全省新建确立4-6对试点结对职业院校,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职业高校和普通高校开展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共享、师资共用,共支持500万元。推动职业教育资源面向普通教育开放,建设省级职业体验中心10个,每个100万元;建设省级优秀职业体验课程50门,每门10万元。2000二、职业院校“三全育人”工程4职业院校思政培优项目全省续建培育名班主任工作室40个,每个支持10万元;名辅导员工作室20个,每个支持10万元;培育课程思政教学创新团队10支,每支10万元;培训思政管理骨干人员与思政专任教师200名,每名1万元。10005“三全育人”示范项目全省续建培育省级“三全育人”典型学校10所,每所25万元;遴选思政教师研修基地5个,每个10万元;编写思政教育特色案例10个,每个1万元;课程思政示范案例20个,每个1万元。330三、深化产教融合工程6产教联盟(集团)项目全省续建支持建设“1+N+1+1”(1所职业高校、N所职业中等学校、1个重点产业、1个产业园区或一个龙头企业)产教联盟5-8个,每个50万元,建设实体化运行的示范性职教集团10个,每个50万元。9007特色产业学院项目全省新建推动校、政、园、企合作建设省级特色产业学院10个,每个50万元。5008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全省新建建设高水平专业化生产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20个,每个支持100万元。2000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工程9高职学校“双高”计划与中职学校“双优”计划项目全省新建建设5所高水平职业高校和15个以上高水平专业群,共支持35000万元;建设10所左右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和50个左右优质专业群,共支持35000万元。7000010“五个一批”项目全省新建遴选一批优秀人才培养方案,一批优质课程标准,一批精品课程,一批优秀教材,一批高质量教研课题。1000五、职业院校“优师”工程11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基地项目全省新建建设省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5个,每个支持50万元;省级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基地20个,每个支持20万元。65012职业院校师资“青蓝”培育项目全省续建培育和选拔职业院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省级骨干”“教学名师”,共支持400万元;培育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0个,每个10万元;打造一批职业教育领军人才和教学创新团队,支持300万元。800六、职业院校社会服务工程13继续教育与培训项目全省新建遴选示范性继续教育(社会培训)基地10个,每个支持50万元;继续教育(社会培训)精品在线开放课程50门,每门支持5万元。75014服务乡村振兴项目全省新建遴选示范性职业院校乡村振兴学院5所,每所支持100万元;遴选服务乡村振兴典型培训项目10个,每个支持50万元。1000七、职业教育国际合作工程15职业教育园区建设项目待定新建按照高位嫁接办学思路,引进国(境)内外高层次、高水平、品牌化的职业院校或应用技术大学、教育公司来琼办学,由政府主导,吸纳社会资金,围绕省内重点产业园区或城际合作经济带,建设产权清晰、设施共享、物业先进、管理高效、师资全球招聘、专业精特优强、立足自贸港、辐射境内外的职业教育园区。140000016职业院校学生英语水平提升项目全省新建每年在职业院校组织面向学生的公共英语竞赛、英语口语比赛、英语情景剧比赛等活动,每年需要300万元;推动高职院校学生A、B级英语过级率,每年需要200万元;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职业院校教师英语素质与水平,每年需要200万元。3500八、职业教育数字化工程17智慧校园项目全省续建培育建设省级职教信息化标杆学校10所,每所支持500万元;省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10个,每个支持100万元;示范性智慧实训教室10个,每个支持100万元;建设省级职业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00门,每门支持10万元。9000注:1.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有:一是中央资金,包括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资金、地方政府债务资金;二是省财政资金;三是市县财政资金;四是社会资金等。2.所列项目为“十四五”期间建设重点,不作为项目审批依据;项目审批依国家和省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
04-14
2022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的通知
信息名称: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的通知信息索引:360A07-06-2020-0014-1生成日期:2020-09-23发文机构:教育部等九部门发文字号:教职成〔2020〕7号信息类别: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内容概述: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的通知教职成〔202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国资委、扶贫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国资委、扶贫办,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有关单位:  现将《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强协同配合,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2020年9月16日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pdf附表 重点任务(项目)一览表.pdf
12-31
2021
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
教职成〔202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经济信息化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应急管理厅(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工信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各银保监局:  为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做好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和中国银保监会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实习本质  各地各职业学校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准确把握实习的本质,坚守实习育人初心,切实把实习作为必不可少的实践性教育教学环节,持续加强规范管理、长效治理。要深刻认识数字经济驱动下职业场景变化、岗位需求升级的新形势,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企事业单位接纳学生实习的激励机制,促进扩大和优化与专业对口的实习岗位供给。要主动适应前沿技术与实习深度融合新趋势,将实习纳入教育信息化建设覆盖范围,统筹建好、用好校内外实践教学资源。要具体分析职业教育贯通培养、培养模式改革等对实习安排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统筹、合理分段安排,处理好实习与职业技能培训考核、升学备考等方面的关系。  二、 严守实习基本规范和底线红线  《规定》提出了实习组织、实习管理、实习考核、安全职责和保障措施等全链条、全过程的基本要求,针对实习关键节点明确了行为准则,提出1个“严禁”、27个“不得”,为实习管理划出了底线和红线,对实习各方提出了刚性约束。各地要通过专家解读、专题教育、挂图海报、公益广告、新媒体等多种形式,以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帮助职业学校师生、家长和实习单位全面熟悉、准确把握实习管理的内容和要求,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案例,形成良好的群体效应、社会效应。  三、落实实习管理协同机制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制定《规定》落实工作方案,细化对实习单位接收学生实习的激励政策,明确部门联合监管的方式和分工。有关部门要指导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以《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示范文本)》为基础,签订三方协议;实习三方协议(示范文本)内容不得删减,如有其他需要可在三方协议中以附件形式添加有关条款。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整合现有资源,在2022年3月底前启动建设省级实习管理信息系统并逐步完善,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实现实习登记备案全覆盖、过程动态监管全覆盖。要完善职业教育考核指标体系,把实习工作列为学校领导干部和学校办学质量考核评价。  四、强化实习监管和问责  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定期组织自查、加强日常监管,特别是加强实习安全管理,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机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针对突出问题、关键时段、重点领域,结合教育督导、治安管理、安全生产检查、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劳动保障监察、工商执法等,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专项排查、重点抽查。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学校要于2022年1月底前公布监督咨询电话,畅通政策咨询与情况反映渠道,汇总各方情况反映和问题线索并建立专门台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有关部门要对违反本规定的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联合惩戒。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实地抽查调研。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结合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通过产业政策、项目引导、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建设、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工作,鼓励先进制造业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以及有条件的中小企业等积极参与校企合作,提供实习岗位。地方财政部门要落实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统筹考虑学生实习安全保障相关支出和学费水平,科学合理确定生均拨款标准;企业因接收学生实习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依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探索职业学校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办法,银保监部门要依法监管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指导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等有关行业领域实习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实习安全责任履行情况作为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内容。各地国资部门要指导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将实习纳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重要内容,积极设立实习岗位并对外发布,对行为规范、成效显著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相应政策支持。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治理实习违规行为纳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关工作体系,将有实习违规行为的企业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并按规定进行失信联合惩戒。各地组织开展实习工作情况将作为遴选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省(区、市)考虑内容之一。  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规定》实施工作方案,于2022年2月20日前报送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其他有关重要工作情况请及时报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智兵、董振华,010-66096266,jxjc@moe.edu.cn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 国务院国资委  市场监管总局 中国银保监会  2021年12月31日原文如下: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指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职学校、高职专科学校、高职本科学校(以下简称职业学校)学生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职业学校安排或者经职业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进行职业道德和技术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和岗位实习。认识实习指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岗位实习指具备一定实践岗位工作能力的学生,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辅助或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对于建在校内或园区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厂中校、校中厂、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等,依照法律规定成立或登记取得法人、非法人组织资格的,可作为学生实习单位,按本规定进行管理。第三条学生实习的本质是教学活动,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组织开展学生实习应当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升学生技能水平,锤炼学生意志品质,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应当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科学组织,依法依规实施,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创业。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切实履行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措施,鼓励企(事)业单位安排实习岗位、接纳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地方政府和行业相关部门应当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等按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实习岗位并对外发布岗位信息。第二章实习组织第五条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指导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负责职业学校实习的监督管理。职业学校应将学生岗位实习情况按要求报主管部门备案。第六条职业学校应当选择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作为实习单位:(一)合法经营,无违法失信记录;(二)管理规范,近3年无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记录;(三)实习条件完备,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符合产业发展实际;(四)与学校有稳定合作关系的企(事)业单位优先。第七条职业学校在确定新增实习单位前,应当实地考察评估形成书面报告。考察内容应当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实习单位名单须经校级党组织会议研究确定后对外公开。第八条职业学校应当加强对实习学生的指导,会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习,在实习开始前,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制订实习方案,明确岗位要求、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实习标准、必要的实习准备和考核要求、实施实习的保障措施等。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综合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要加强实习前培训,使学生、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熟悉各实习阶段的任务和要求。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专业大类安排实习。第九条职业学校安排岗位实习,应当取得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对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明确不同意学校实习安排的,可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实习单位。认识实习按照一般校外活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由职业学校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第十条学生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实习单位,应由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实施,实习单位应当安排专门人员指导学生实习,职业学校要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跟踪了解学生日常实习的情况。第十一条实习单位应当合理确定岗位实习学生占在岗人数的比例,岗位实习学生的人数一般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在具体岗位实习的学生人数一般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职业学校正常安排和实施实习方案,不得强制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严禁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实习。第十二条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岗位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具体实习时间由职业学校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应基本覆盖专业所对应岗位(群)的典型工作任务,不得仅安排学生从事简单重复劳动。鼓励支持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结合学徒制培养、中高职贯通培养等,合作探索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第三章实习管理第十三条职业学校应当明确学生实习工作分管校长和责任部门,规模大的学校应当设立专门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学生实习管理岗位责任制和相关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会同实习单位制定学生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职业学校应当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和完善信息化管理平台,与实习单位共同实施实习全过程管理。第十四条学生参加岗位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必须以有关部门发布的实习协议示范文本为基础签订实习协议,并依法严格履行协议中有关条款。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第十五条实习协议应当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实习协议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各方基本信息;(二)实习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与条件保障;(三)实习期间的食宿、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安排;(四)实习报酬及支付方式;(五)实习期间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六)责任保险与伤亡事故处理办法;(七)实习考核方式;(八)各方违约责任;(九)三方认为应当明确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十六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并不得有以下情形:(一)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进行岗位实习;(二)安排、接收未满16周岁的学生进行岗位实习;(三)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四)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五)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电子游戏厅、网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六)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七)安排学生从事III级强度及以上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的实习。第十七条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事先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并不得有以下情形:(一)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二)安排学生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实习;(三)安排学生加班和上夜班。第十八条接收学生岗位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当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岗位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的实习报酬。在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原则上应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工资标准的80%或最低档工资标准,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直接支付给学生,原则上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不得以物品或代金券等代替货币支付或经过第三方转发。第十九条在遇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安全等突发事件或重大风险时,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分不同风险等级、实习阶段做好分类管控工作。第二十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的学生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第二十一条实习学生应当遵守职业学校的实习要求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及实习协议,爱护实习单位设施设备,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撰写实习日志,并在实习结束时提交实习报告。第二十二条职业学校要和实习单位互相配合,在学生实习全过程中,加强思想政治、安全生产、道德法纪、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第二十三条职业学校要和实习单位建立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职业学校安排的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定的专人应当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查工作,原则上应当每日检查并向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报告学生实习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应当立即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第二十四条职业学校组织学生到外地实习,应当安排学生统一住宿。具备条件的实习单位应当为实习学生提供统一住宿。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建立实习学生住宿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学生申请在统一安排的宿舍以外住宿的,须经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同意,由职业学校备案后方可办理。职业学校组织学生跨省实习的,须事先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按程序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实习派出地省级主管部门要同步将实习学校、实习单位、实习指导教师等信息及时提供实习单位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跨省实习数量较大的省份之间,要建立跨省实习常态化协同机制。实习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将接收省外实习学生的本省实习单位按职责分工纳入本部门实习日常监管体系,将监管发现的有关问题及时告知实习派出省份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并积极协助实习派出省份协调实习所在地有关部门,做好有关事件处置工作。第二十五条安排学生赴国(境)外实习的,应当事先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按程序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并通过国家驻外有关机构了解实习环境、实习单位和实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派人实地考察。要选派指导教师全程参与,做好实习期间的管理和相关服务工作。第二十六条各地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学生实习管理和综合服务平台,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行业企业、有关社会组织,为学生实习提供信息服务。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整合,推进信息互通共享。第四章实习考核第二十七条职业学校要会同实习单位,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实习考核制度,根据实习目标、学生实习岗位职责要求制订具体考核方式和标准,共同实施考核。学生实习考核要纳入学业评价,考核成绩作为毕业的重要依据。不得简单套用实习单位考勤制度,不得对学生简单套用员工标准进行考核。第二十八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对违反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实习考勤考核要求以及实习协议的学生,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对学生违规行为依照校规校纪和有关实习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学生违规情节严重的,经双方研究后,由职业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给实习单位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对受到处理的学生,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引导和教育管理工作。第二十九条职业学校应当组织做好学生实习情况的立卷归档工作。实习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实习三方协议;(二)实习方案;(三)学生实习报告;(四)学生实习考核结果;(五)学生实习日志;(六)学生实习检查记录;(七)学生实习总结;(八)有关佐证材料(如照片、音视频等)。第五章安全职责第三十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强化实习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人格权保护等有关规定。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实习安全监督检查。第三十一条实习单位应当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品,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未经教育培训或未通过考核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第三十二条实习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实习单位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完成实习方案规定的实习任务,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第三十三条地方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将实习安全责任履行情况作为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内容,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实习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实习单位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实习学生教育培训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六章保障措施第三十四条加快发展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和适应职业学校学生实习需求的意外伤害保险产品,提高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期间的风险保障水平。鼓励保险公司对学徒制保险专门确定费率,实现学生实习保险全覆盖。积极探索职业学校实习学生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第三十五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应当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的学生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费用可按照规定从职业学校学费中列支;免除学费的可从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或从学生实习报酬中抵扣。职业学校与实习单位达成协议由实习单位支付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投保经费的,实习单位支付的投保经费可从实习单位成本(费用)中列支。鼓励实习单位为实习学生购买意外伤害险,投保费用可从实习单位成本(费用)中列支。第三十六条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付标准进行赔付;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分,由实习单位、职业学校、学生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并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和心理抚慰。第三十七条地方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当鼓励先进制造业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等积极参与校企合作,提供实习岗位。第三十八条地方财政部门要落实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统筹考虑学生实习安全保障相关支出和学费水平,科学合理确定生均拨款标准。实习单位因接收学生实习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依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三十九条地方各级国资部门应当指导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将实习纳入人力资源管理重要内容,对行为规范、成效显著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相应政策支持。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对实习工作成效明显的职业学校、实习学生和实习单位,按规定给予相应的激励。第四十一条职业学校应当对参与学生实习指导和管理工作中表现优秀的教师,在职称评聘和职务晋升、评优表彰等方面予以倾斜。第七章监督与处理第四十二条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协调落实机制。有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加强日常监管,并结合教育督导、治安管理、安全生产检查、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劳动保障监察、工商执法等,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对支持职业学校实习工作成效显著的实习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激励和政策支持,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第四十三条地方各级教育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情况作为职业学校质量监测、办学水平评价、领导班子工作考核、财政性教育经费分配等的重要指标;纳入学校和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年度质量报告内容,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调研和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第四十四条地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治理实习违规行为纳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关工作体系,将有实习违规行为的企业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并按规定进行失信联合惩戒。第四十五条有关部门和职业学校要通过热线电话、互联网、信访等途径,畅通政策咨询与情况反映渠道,汇总情况反映和问题线索并建立专门台账,按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组织进行整改。第四十六条对违反本规定组织学生实习的职业学校,由职业学校主管部门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管理混乱,造成严重后果、恶劣影响的,应当对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给予相应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的,应当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第四十七条实习单位违反本规定,法律法规规定了法律责任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地方有关职能部门应当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职业学校可根据情况调整实习安排,根据实习协议要求实习单位承担相关责任。对违反本规定安排、介绍或者接收未满16周岁学生在境内岗位实习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国家关于禁止使用童工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本规定从事学生实习中介活动或有偿代理的,法律法规规定了法律责任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四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依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或相应的管理制度。第四十九条非全日制职业教育、高中后中等职业教育学生,以及其他学校按规定开办的职业教育专业的学生实习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五十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教育部及有关部门文件中,有关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相关内容与此规定不一致的,以此规定为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同时废止。
12-10
2021
关于做好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士学位 授权与授予工作的意见
学位办〔2021〕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位委员会,军队学位委员会∶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为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指导省级学位委员会、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做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突出职业教育特色,确保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授予学士学位质量,促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高质量稳步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权、授予、管理和质量监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执行。二、申报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权的学校须为教育部批准的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具有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学校可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三、省级学位委员会负责本区域(系统)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权审批工作,应及时修订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突出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育人特色,明确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权相关要求。四、省级学位委员会应制定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权单位、授权专业申请基本条件,条件应遵循职业教育办学规律,涵盖办学定位、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管理制度等内容。申请基本条件不得低于教育部颁布的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标准。五、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按学科门类授予。教育部在颁布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时,应明确专业归属的学科门类。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目录的专业名称、代码、归属的学科门类发生变动时,省级学位委员会应对授权进行相应调整。六、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的学位授予程序。主要程序是∶审查是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符合标准的列入学士学位授予名单,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是否批准的决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的决议和学士学位授予名单应在校内公开,并报省级学位委员会备查。七、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的学士学位授予标准。学位授予标准应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强化思想政治要求,突出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水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八、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暂不开展第二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联合学士学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九、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按照《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工作规程》执行。十、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应建立学士学位管理和质量保障的相关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确保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质量。省级学位委员会应加强对本区域(系统)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统筹指导和质量监督,不断提升其开展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关于做好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意见》(2).pdf
12-09
2021
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为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加强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建设,落实职业教育专业动态更新要求,推动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我部组织对职业教育专业目录进行了全面修(制)订,形成了《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目录》)。现将《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修订情况《目录》按照“十四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2035年远景目标对职业教育的要求,在科学分析产业、职业、岗位、专业关系基础上,对接现代产业体系,服务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统一采用专业大类、专业类、专业三级分类,一体化设计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专科、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不同层次专业,共设置19个专业大类、97个专业类、1349个专业,其中中职专业358个、高职专科专业744个、高职本科专业247个。我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等需要,动态更新《目录》,完善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二、执行要求1.优化专业布局结构。《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起,职业院校拟招生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按《目录》及相应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执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照《目录》和办法,结合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合理设置专业,并做好国家控制布点专业的设置管理工作。中等职业学校可按规定备案开设《目录》外专业。高等职业学校依照相关规定要求自主设置和调整高职专业,可自主论证设置专业方向。我部指导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积极稳妥设置高职本科专业,避免“一哄而上”。2.落实专业建设要求。我部根据《目录》陆续发布相应专业简介,组织研制相应专业教学标准。各地要指导职业院校依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对照《目录》和专业简介等,全面修(制)订并发布实施相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推进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各职业院校要根据《目录》及时调整优化师资配备、开发或更新专业课程教材,以《目录》实施为契机,深入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3.做好新旧目录衔接。目前在校生按原目录的专业名称培养至毕业,学校应根据专业内涵变化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更新。已入选“双高计划”等我部建设项目的相关专业(群),应结合《目录》和项目建设要求,进行调整升级。用人单位选用相关专业毕业生时,应做好新旧目录使用衔接。专业目录是职业教育教学的基础性指导文件,是职业院校专业设置、招生、统计以及用人单位选用毕业生的基本依据,是职业教育类型特征的重要体现,也是职业教育支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观测点。各地要结合地方实际,加大宣讲解读,严格贯彻落实,不断深化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职业教育适应性。实施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附件:1.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2.中等职业教育新旧专业对照表   3.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   4.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新旧专业对照表教育部2021年3月12日附件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61农林牧渔大类6101农业类1610101种子生产技术2610102作物生产技术3610103循环农业与再生资源利用4610104家庭农场生产经营5610105园艺技术6610106植物保护7610107茶叶生产与加工8610108中草药栽培9610109烟草栽培与加工10610110饲草栽培与加工11610111农村电气技术12610112设施农业生产技术13610113农机设备应用与维修14610114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15610115农产品贮藏与加工16610116农产品营销与储运17610117棉花加工与检验18610118休闲农业生产与经营19610119农资营销与服务6102林业类20610201林业生产技术21610202园林技术22610203园林绿化23610204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24610205木业产品加工技术6103畜牧业类25610301畜禽生产技术26610302特种动物养殖27610303宠物养护与经营28610304蚕桑生产与经营6104渔业类29610401淡水养殖30610402海水养殖31610403航海捕捞62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6201资源勘查类32620101国土资源调查33620102地质调查与找矿34620103宝玉石加工与检测6202地质类35620201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勘查36620202钻探技术37620203掘进技术38620204岩土工程勘察与施工39620205地球物理勘探技术40620206地质灾害调查与治理施工6203测绘地理信息类41620301工程测量技术42620302地图绘制与地理信息系统43620303地质与测量44620304航空摄影测量6204石油与天然气类45620401油气储运46620402石油地质录井与测井47620403石油钻井48620404油气开采6205煤炭类49620501采矿技术50620502矿井建设技术51620503矿井通风与安全52620504矿山机电53620505煤炭综合利用技术6206金属与非金属矿类54620601选矿技术6207气象类55620701气象服务6208环境保护类56620801环境监测技术57620802环境治理技术58620803生态环境保护6209安全类59620901安全技术与管理60620902应急救援技术61620903防灾减灾技术62620904森林消防63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6301电力技术类63630101发电厂及变电站运行与维护64630102水电厂机电设备安装与运行65630103电力系统自动化装置调试与维护66630104输配电线路施工与运行67630105供用电技术6302热能与发电工程类68630201火电厂热力设备安装69630202火电厂热工仪表安装与检修70630203火电厂热力设备运行与检修71630204火电厂集控运行72630205火电厂水处理及化学监督6303新能源发电工程类73630301光伏工程技术与应用74630302风力发电设备运行与维护75630303太阳能与沼气技术利用6304黑色金属材料类76630401钢铁冶炼技术77630402钢铁装备运行与维护6305有色金属材料类78630501有色金属冶炼技术79630502金属压力加工6307建筑材料类80630701建筑材料智能生产技术81630702新型建筑材料生产技术82630703建筑材料检测技术83630704装配式建筑构件制作技术64土木建筑大类6401建筑设计类84640101建筑表现85640102建筑装饰技术86640103古建筑修缮87640104园林景观施工与维护6402城乡规划与管理类88640201城镇建设6403土建施工类89640301建筑工程施工90640302装配式建筑施工91640303建筑工程检测6404建筑设备类92640401建筑智能化设备安装与运维93640402建筑水电设备安装与运维94640403供热通风与空调施工运行6405建设工程管理类95640501建筑工程造价96640502建设项目材料管理6406市政工程类97640601市政工程施工98640602给排水工程施工与运行99640603城市燃气智能输配与应用6407房地产类100640701房地产营销101640702物业服务65水利大类6501水文水资源类102650101水文与水资源勘测6502水利工程与管理类103650201水利工程运行与管理10465020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105650203机电排灌工程技术106650204现代灌溉技术107650205农村饮水供水工程技术6503水利水电设备类108650301水泵站机电设备安装与运行109650302水电站运行与管理6504水土保持与水环境类110650401水土保持技术111650402水环境智能监测与保护66装备制造大类6601机械设计制造类112660101机械制造技术113660102机械加工技术114660103数控技术应用115660104金属热加工116660105焊接技术应用117660106金属表面处理技术应用118660107增材制造技术应用119660108模具制造技术120660109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6602机电设备类121660201智能设备运行与维护122660202光电仪器制造与维修123660203电机电器制造与维修124660204新能源装备运行与维护125660205制冷和空调设备运行与维护126660206电梯安装与维修保养6603自动化类127660301机电技术应用128660302电气设备运行与控制129660303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130660304工业自动化仪表及应用131660305液压与气动技术应用132660306智能化生产线安装与运维133660307计量测试与应用技术6605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类134660501船体修造技术135660502船舶机械装置安装与维修136660503船舶电气装置安装与调试137660504船舶内装6606航空装备类138660601无人机操控与维护6607汽车制造类139660701汽车制造与检测140660702新能源汽车制造与检测141660703汽车电子技术应用67生物与化工大类6701生物技术类142670101生物产品检验检测143670102生物化工技术应用6702化工技术类144670201化学工艺145670202石油炼制技术146670203精细化工技术147670204高分子材料加工工艺148670205橡胶工艺149670206林产化工技术150670207分析检验技术151670208化工机械与设备152670209化工仪表及自动化153670210火炸药技术154670211烟花爆竹生产与管理68轻工纺织大类6801轻化工类155680101化妆品制造技术156680102现代造纸工艺157680103家具设计与制作158680104塑料成型159680105皮革工艺160680106钟表维修6802包装类161680201包装设计与制作6803印刷类162680301印刷媒体技术6804纺织服装类163680401纺织技术与服务164680402服装设计与工艺165680403丝绸工艺166680404针织工艺167680405数字化染整工艺168680406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69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6901食品类169690101食品加工工艺170690102酿酒工艺与技术171690103民族食品加工技术172690104食品安全与检测技术6902药品与医疗器械类173690201制药技术应用174690202生物制药工艺175690203生物药物检验176690204药品食品检验177690205制药设备维修178690206医疗设备安装与维护179690207医疗器械维修与营销6903粮食类180690301粮油和饲料加工技术181690302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70交通运输大类7001铁道运输类182700101铁道工程施工与维护183700102电力机车运用与检修184700103内燃机车运用与检修185700104铁道车辆运用与检修186700105电气化铁道供电187700106铁道信号施工与维护188700107铁道运输服务189700108高速铁路乘务190700109铁道桥梁隧道施工与维护7002道路运输类191700201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192700202公路养护与管理193700203交通运营服务194700204交通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195700205汽车服务与营销196700206汽车运用与维修197700207汽车车身修复198700208汽车美容与装潢199700209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7003水上运输类200700301船舶驾驶201700302船舶机工与水手202700303轮机维护与管理203700304邮轮乘务204700305水路运输服务205700306港口机械运用与维修206700307外轮理货207700308工程潜水7004航空运输类208700401民航运输服务209700402航空服务210700403飞机设备维修211700404机场场务技术与管理7006城市轨道交通类212700601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213700602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维护214700603城市轨道交通供电215700604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7007邮政类216700701邮政快递运营217700702邮政快递安全技术218700703邮政通信服务71电子与信息大类7101电子信息类219710101电子信息技术220710102物联网技术应用221710103电子技术应用222710104电子材料与元器件制造223710105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224710106服务机器人装配与维护7102计算机类225710201计算机应用226710202计算机网络技术227710203软件与信息服务228710204数字媒体技术应用229710205大数据技术应用230710206移动应用技术与服务231710207网络信息安全232710208网络安防系统安装与维护233710209网站建设与管理234710210计算机平面设计235710211计算机与数码设备维修7103通信类236710301现代通信技术应用237710302通信系统工程安装与维护238710303通信运营服务7104集成电路类239710401微电子技术与器件制造72医药卫生大类7202护理类240720201护理7203药学类241720301药剂7204中医药类242720401中医243720402中医护理244720403中药245720404藏医医疗与藏药246720405维医医疗与维药247720406蒙医医疗与蒙药248720407中药制药249720408中医康复技术250720409中医养生保健251720410哈医医疗与哈药7205医学技术类252720501医学检验技术253720502医学影像技术254720503医学生物技术255720504口腔修复工艺7206康复治疗类256720601康复技术257720602康复辅助器具技术及应用7207公共卫生与卫生管理类258720701卫生信息管理7208健康管理与促进类259720801营养与保健260720802生殖健康管理261720803婴幼儿托育7209眼视光类262720901眼视光与配镜73财经商贸大类7301财政税务类263730101纳税事务7302金融类264730201金融事务7303财务会计类265730301会计事务7304统计类266730401统计事务7305经济贸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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45水利大类4501水文水资源类195450101水文与水资源技术196450102水政水资源管理4502水利工程与管理类197450201水利工程198450202智慧水利技术199450203水利水电工程技术200450204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201450205水利水电建筑工程202450206机电排灌工程技术203450207治河与航道工程技术204450208智能水务管理4503水利水电设备类205450301水电站设备安装与管理206450302水电站运行与智能管理207450303水利机电设备智能管理4504水土保持与水环境类208450401水土保持技术209450402水环境智能监测与治理210450403水生态修复技术46装备制造大类4601机械设计制造类211460101机械设计与制造212460102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213460103数控技术214460104机械制造及自动化215460105工业设计216460106工业工程技术217460107材料成型及控制技术218460108现代铸造技术219460109现代锻压技术220460110智能焊接技术221460111工业材料表面处理技术222460112增材制造技术223460113模具设计与制造224460114特种加工技术225460115智能光电制造技术226460116电线电缆制造技术227460117内燃机制造与应用技术228460118机械装备制造技术229460119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230460120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4602机电设备类231460201智能制造装备技术232460202机电设备技术233460203电机与电器技术234460204新能源装备技术235460205制冷与空调技术236460206电梯工程技术4603自动化类237460301机电一体化技术238460302智能机电技术239460303智能控制技术240460304智能机器人技术241460305工业机器人技术242460306电气自动化技术243460307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244460308工业自动化仪表技术245460309液压与气动技术246460310工业互联网应用247460311计量测试与应用技术4604轨道装备类248460401铁道机车车辆制造与维护249460402高速铁路动车组制造与维护250460403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制造与维护251460404轨道交通通信信号设备制造与维护252460405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制造与维护4605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类253460501船舶工程技术254460502船舶动力工程技术255460503船舶电气工程技术256460504船舶智能焊接技术257460505船舶舾装工程技术258460506船舶涂装工程技术259460507船舶通信装备技术260460508游艇设计与制造261460509邮轮内装技术262460510海洋工程装备技术4606航空装备类263460601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264460602飞行器数字化装配技术265460603航空发动机制造技术266460604航空发动机装配调试技术267460605飞机机载设备装配调试技术268460606航空装备表面处理技术269460607飞行器维修技术270460608航空发动机维修技术271460609无人机应用技术272460610航空材料精密成型技术273460611导弹维修技术4607汽车制造类274460701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275460702新能源汽车技术276460703汽车电子技术277460704智能网联汽车技术278460705汽车造型与改装技术47生物与化工大类4701生物技术类279470101食品生物技术280470102药品生物技术281470103农业生物技术282470104化工生物技术283470105生物产品检验检疫284470106绿色生物制造技术285470107生物信息技术4702化工技术类286470201应用化工技术287470202石油炼制技术288470203精细化工技术289470204石油化工技术290470205煤化工技术291470206高分子合成技术292470207海洋化工技术293470208分析检验技术294470209化工智能制造技术295470210化工装备技术296470211化工自动化技术297470212涂装防护技术298470213烟花爆竹技术与管理48轻工纺织大类4801轻化工类299480101化妆品技术300480102现代造纸技术301480103家具设计与制造302480104鞋类设计与工艺303480105陶瓷制造技术与工艺304480106珠宝首饰技术与管理305480107皮革加工技术306480108皮具制作与工艺307480109乐器制造与维护308480110香料香精技术与工艺309480111表面精饰工艺4802包装类310480201包装工程技术311480202包装策划与设计4803印刷类312480301数字印刷技术313480302印刷媒体技术314480303印刷数字图文技术315480304印刷设备应用技术4804纺织服装类316480401现代纺织技术317480402服装设计与工艺318480403丝绸技术319480404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320480405数字化染整技术321480406纺织品设计322480407现代家用纺织品设计323480408纺织材料与应用324480409现代非织造技术325480410纺织机电技术326480411纺织品检验与贸易327480412皮革服装制作与工艺49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4901食品类328490101食品智能加工技术329490102食品质量与安全330490103食品营养与健康331490104食品检验检测技术332490105酿酒技术333490106食品贮运与营销4902药品与医疗器械类334490201药品生产技术335490202生物制药技术336490203药物制剂技术337490204化学制药技术338490205兽药制药技术339490206药品质量与安全340490207制药设备应用技术341490208药品经营与管理342490209食品药品监督管理343490210智能医疗装备技术344490211医用电子仪器技术345490212医用材料与应用346490213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347490214医疗器械经营与服务348490215康复工程技术349490216保健食品质量与管理350490217化妆品经营与管理351490218化妆品质量与安全4903粮食类352490301粮食工程技术与管理353490302粮食储运与质量安全50交通运输大类5001铁道运输类354500101铁道工程技术355500102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356500103铁道桥梁隧道工程技术357500104铁道养路机械应用技术358500105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359500106铁道车辆技术360500107铁道供电技术361500108动车组检修技术362500109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363500110铁道信号自动控制364500111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365500112铁道交通运营管理366500113高速铁路客运服务5002道路运输类367500201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368500202道路机械化施工技术369500203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370500204道路工程检测技术371500205道路工程造价372500206道路养护与管理373500207智能交通技术374500208道路运输管理375500209交通运营管理376500210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377500211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78500212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003水上运输类379500301航海技术380500302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381500303轮机工程技术382500304国际邮轮乘务管理383500305水路运输安全管理384500306港口机械与智能控制385500307港口与航运管理386500308船舶电子电气技术387500309船舶检验388500310集装箱运输管理5004航空运输类389500401民航运输服务390500402民航通信技术391500403定翼机驾驶技术392500404直升机驾驶技术393500405空中乘务394500406民航安全技术管理395500407民航空中安全保卫396500408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397500409飞机机电设备维修398500410飞机电子设备维修399500411飞机部件修理400500412通用航空器维修401500413飞机结构修理402500414航空地面设备维修403500415机场场务技术与管理404500416通用航空航务技术405500417航空油料5005管道运输类406500501管道工程技术407500502管道运输管理5006城市轨道交通类40850060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409500602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410500603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411500604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412500605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413500606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5007邮政类414500701邮政快递运营管理415500702邮政快递智能技术416500703邮政通信管理51电子与信息大类5101电子信息类417510101电子信息工程技术418510102物联网应用技术419510103应用电子技术420510104电子产品制造技术421510105电子产品检测技术422510106移动互联应用技术423510107汽车智能技术424510108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425510109智能光电技术应用426510110光电显示技术5102计算机类42751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428510202计算机网络技术429510203软件技术430510204数字媒体技术431510205大数据技术432510206云计算技术应用433510207信息安全技术应用434510208虚拟现实技术应用435510209人工智能技术应用436510210嵌入式技术应用437510211工业互联网技术438510212区块链技术应用439510213移动应用开发440510214工业软件开发技术441510215动漫制作技术442510216密码技术应用5103通信类443510301现代通信技术444510302现代移动通信技术445510303通信软件技术446510304卫星通信与导航技术447510305通信工程设计与监理448510306通信系统运行管理449510307智能互联网络技术450510308网络规划与优化技术451510309电信服务与管理5104集成电路类452510401集成电路技术453510402微电子技术52医药卫生大类5201临床医学类454520101K临床医学455520102K口腔医学5202护理类456520201护理457520202助产5203药学类458520301药学5204中医药类459520401K中医学460520402K中医骨伤461520403K针灸推拿462520404K蒙医学463520405K藏医学464520406K维医学465520407K傣医学466520408K哈医学467520409K朝医学468520410中药学469520411蒙药学470520412维药学471520413藏药学472520414中药材生产与加工473520415中药制药474520416中医康复技术475520417中医养生保健476520418药膳与食疗5205医学技术类477520501医学检验技术478520502医学影像技术479520503医学生物技术480520504口腔医学技术481520505放射治疗技术482520506呼吸治疗技术483520507医学美容技术484520508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5206康复治疗类485520601康复治疗技术486520602康复辅助器具技术487520603言语听觉康复技术5207公共卫生与卫生管理类488520701公共卫生管理489520702卫生信息管理490520703K预防医学491520704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5208健康管理与促进类492520801健康管理493520802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494520803老年保健与管理495520804心理咨询496520805医学营养497520806生殖健康管理5209眼视光类498520901眼视光技术499520902眼视光仪器技术500520903视觉训练与康复53财经商贸大类5301财政税务类501530101财税大数据应用502530102资产评估与管理503530103政府采购管理5302金融类504530201金融服务与管理505530202金融科技应用506530203保险实务507530204信用管理508530205财富管理509530206证券实务510530207国际金融511530208农村金融5303财务会计类512530301大数据与财务管理513530302大数据与会计514530303大数据与审计515530304会计信息管理5304统计类516530401统计与大数据分析517530402统计与会计核算518530403市场调查与统计分析5305经济贸易类519530501国际经济与贸易520530502国际商务521530503关务与外贸服务522530504服务外包523530505国际文化贸易5306工商管理类524530601工商企业管理525530602连锁经营与管理526530603商务管理527530604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528530605市场营销5307电子商务类529530701电子商务530530702跨境电子商务531530703移动商务532530704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533530705农村电子商务534530706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5308物流类535530801物流工程技术536530802现代物流管理537530803航空物流管理538530804铁路物流管理539530805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540530806港口物流管理541530807工程物流管理542530808采购与供应管理543530809智能物流技术544530810供应链运营54旅游大类5401旅游类545540101旅游管理546540102导游547540103旅行社经营与管理548540104定制旅行管理与服务549540105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550540106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551540107民宿管理与运营552540108葡萄酒文化与营销553540109茶艺与茶文化554540110智慧景区开发与管理555540111智慧旅游技术应用556540112会展策划与管理557540113休闲服务与管理5402餐饮类558540201餐饮智能管理559540202烹饪工艺与营养560540203中西面点工艺561540204西式烹饪工艺562540205营养配餐55文化艺术大类5501艺术设计类563550101艺术设计564550102视觉传达设计565550103数字媒体艺术设计566550104产品艺术设计567550105服装与服饰设计568550106环境艺术设计569550107书画艺术570550108公共艺术设计571550109游戏艺术设计572550110展示艺术设计573550111美容美体艺术574550112工艺美术品设计575550113广告艺术设计576550114室内艺术设计577550115家具艺术设计578550116动漫设计579550117人物形象设计580550118摄影与摄像艺术581550119雕刻艺术设计582550120皮具艺术设计583550121包装艺术设计584550122陶瓷设计与工艺585550123首饰设计与工艺586550124玉器设计与工艺587550125刺绣设计与工艺588550126雕塑设计589550127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5502表演艺术类590550201音乐表演591550202舞蹈表演592550203戏曲表演593550204表演艺术594550205戏剧影视表演595550206歌舞表演596550207曲艺表演597550208音乐剧表演598550209国际标准舞599550210现代流行音乐600550211戏曲音乐601550212音乐制作602550213钢琴伴奏603550214钢琴调律604550215舞蹈编导605550216音乐传播606550217时尚表演与传播607550218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608550219作曲技术609550220现代魔术设计与表演5503民族文化艺术类610550301民族表演艺术611550302民族美术612550303民族服装与饰品613550304民族传统技艺614550305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5504文化服务类615550401文化创意与策划616550402文化产业经营与管理617550403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618550404文物修复与保护619550405文物考古技术620550406文物展示利用技术621550407图书档案管理622550408石窟寺保护技术56新闻传播大类5601新闻出版类623560101数字图文信息处理技术624560102网络新闻与传播625560103出版策划与编辑626560104出版商务627560105数字出版628560106数字媒体设备应用与管理5602广播影视类629560201播音与主持630560202广播影视节目制作631560203数字广播电视技术632560204影视编导633560205新闻采编与制作634560206影视动画635560207影视制片管理636560208影视多媒体技术637560209影视照明技术与艺术638560210音像技术639560211录音技术与艺术640560212摄影摄像技术641560213融媒体技术与运营642560214网络直播与运营643560215传播与策划644560216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57教育与体育大类5701教育类645570101K早期教育646570102K学前教育647570103K小学教育648570104K小学语文教育649570105K小学数学教育650570106K小学英语教育651570107K小学科学教育652570108K音乐教育653570109K美术教育654570110K体育教育655570111K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656570112K舞蹈教育657570113K艺术教育658570114K特殊教育659570115K现代教育技术660570116K心理健康教育5702语言类661570201商务英语662570202应用英语663570203旅游英语664570204应用韩语665570205商务日语666570206应用日语667570207旅游日语668570208应用外语669570209中文670570210应用俄语671570211应用法语672570212应用西班牙语673570213应用德语674570214应用泰语675570215应用越南语676570216应用阿拉伯语5703体育类677570301社会体育678570302休闲体育679570303运动训练680570304民族传统体育681570305运动防护682570306体育保健与康复683570307健身指导与管理684570308运动健康指导685570309运动数据分析686570310体能训练687570311体育运营与管理688570312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689570313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690570314冰雪运动与管理691570315冰雪设施运维与管理692570316体育艺术表演58公安与司法大类5801公安管理类693580101K治安管理694580102K道路交通管理695580103K特警696580104K警务指挥与战术5802公安技术类697580201K刑事科学技术698580202K网络安全与执法699580203K警犬技术5803侦查类700580301K刑事侦查701580302K政治安全保卫702580303K经济犯罪侦查703580304K禁毒5804法律实务类704580401法律事务705580402法律文秘706580403检察事务5805法律执行类707580501K刑事执行708580502民事执行709580503K行政执行710580504K司法警务711580505社区矫正5806司法技术类712580601K刑事侦查技术713580602K司法信息技术714580603司法鉴定技术715580604K司法信息安全716580605K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717580606K戒毒矫治技术5807安全防范类718580701安全防范技术719580702安全保卫管理720580703智能安防运营管理59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5901公共事业类721590101社会工作722590102党务工作723590103青少年工作与管理724590104社区管理与服务725590105公共关系726590106公益慈善事业管理5902公共管理类727590201民政服务与管理728590202人力资源管理729590203劳动与社会保障730590204网络舆情监测731590205公共事务管理732590206行政管理733590207质量管理与认证734590208知识产权管理735590209职业指导与服务736590210标准化技术5903公共服务类737590301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738590302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739590303社区康复740590304婚庆服务与管理741590305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742590306殡葬设备维护技术743590307陵园服务与管理5904文秘类744590401现代文秘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专业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21农林牧渔大类2101农业类1210101现代种业技术2210102作物生产与品质改良3210103智慧农业技术4210104设施园艺5210105现代农业经营与管理2102林业类6210201智慧林业技术7210202园林工程8210203木业产品智能制造2103畜牧业类9210301动物医学10210302动物药学11210303宠物医疗12210304现代畜牧2104渔业类13210401现代水产养殖技术22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2201资源勘查类14220101资源勘查工程技术2202地质类15220201环境地质工程2203测绘地理信息类16220301导航工程技术17220302测绘工程技术18220303地理信息技术2204石油与天然气类19220401油气储运工程20220402石油工程技术2205煤炭类21220501智能采矿技术22220502煤炭清洁利用工程2207气象类23220701智慧气象技术2208环境保护类24220801生态环境工程技术2209安全类25220901安全工程技术26220902应急管理23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2301电力技术类27230101电力工程及自动化28230102智能电网工程技术2302热能与发电工程类29230201热能动力工程2303新能源发电工程类30230301新能源发电工程技术2304黑色金属材料类31230401钢铁智能冶金技术2305有色金属材料类32230501材料化冶金应用技术33230502金属智能成型技术34230503储能材料工程技术2306非金属材料类35230601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36230602新材料与应用技术2307建筑材料类37230701建筑材料智能制造24土木建筑大类2401建筑设计类38240101建筑设计39240102建筑装饰工程40240103古建筑工程41240104园林景观工程42240105城市设计数字技术2402城乡规划与管理类43240201城乡规划2403土建施工类44240301建筑工程45240302智能建造工程46240303城市地下工程47240304建筑智能检测与修复2404建筑设备类48240401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49240402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2405建设工程管理类50240501工程造价51240502建设工程管理2406市政工程类52240601市政工程53240602城市设施智慧管理2407房地产类54240701房地产投资与策划55240702现代物业管理25水利大类2501水文水资源类56250101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技术2502水利工程与管理类57250201智慧水利工程58250202农业水利工程59250203水利水电工程60250204治河与港航工程2503水利水电设备类61250301水利水电设备及自动化2504水土保持与水环境类62250401生态水利工程63250402水环境工程26装备制造大类2601机械设计制造类64260101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65260102智能制造工程技术66260103数控技术67260104工业设计68260105工业工程技术69260106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2602机电设备类70260201装备智能化技术71260202制冷与空调工程72260203电梯工程技术2603自动化类73260301机械电子工程技术74260302电气工程及自动化75260303智能控制技术76260304机器人技术77260305自动化技术与应用78260306现代测控工程技术79260307工业互联网工程2604轨道装备类80260401轨道交通车辆工程技术81260402轨道交通智能控制装备技术2605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类82260501船舶智能制造技术83260502船舶动力工程技术84260503船舶电气工程技术2606航空装备类85260601航空智能制造技术86260602飞行器维修工程技术87260603航空动力装置维修技术88260604无人机系统应用技术2607汽车制造类89260701汽车工程技术90260702新能源汽车工程技术91260703智能网联汽车工程技术27生物与化工大类2701生物技术类92270101生物检验检测技术93270102合成生物技术94270103农业生物技术2702化工技术类95270201应用化工技术96270202化工智能制造工程技术97270203现代精细化工技术98270204现代分析测试技术28轻工纺织大类2801轻化工类99280101化妆品工程技术100280102现代造纸工程技术2802包装类101280201包装工程技术2803印刷类102280301数字印刷工程2804纺织服装类103280401现代纺织工程技术104280402服装工程技术29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2901食品类105290101食品工程技术106290102食品质量与安全107290103食品营养与健康2902药品与医疗器械类108290201制药工程技术109290202药品质量管理110290203医疗器械工程技术111290204药事服务与管理2903粮食类112290301现代粮食工程技术30交通运输大类3001铁道运输类113300101高速铁路工程114300102高速铁路动车组技术115300103高速铁路信号控制技术116300104铁道机车智能运用技术117300105高速铁路运营管理3002道路运输类118300201道路与桥梁工程119300202智能交通管理120300203汽车服务工程技术3003水上运输类121300301航海技术122300302港口智能工程技术123300303轮机工程技术124300304国际邮轮运营管理125300305水路运输与海事管理3004航空运输类126300401民航运输服务与管理127300402航空机电设备维修技术128300403智慧机场运行与管理129300404通用航空航务技术3006城市轨道交通类130300601城市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技术131300602城市轨道交通设备与控制技术132300603城市轨道交通智能运营3007邮政类133300701邮政快递管理31电子与信息大类3101电子信息类134310101电子信息工程技术135310102物联网工程技术136310103柔性电子技术137310104光电信息工程技术3102计算机类138310201计算机应用工程139310202网络工程技术140310203软件工程技术141310204数字媒体技术142310205大数据工程技术143310206云计算技术144310207信息安全与管理145310208虚拟现实技术146310209人工智能工程技术147310210嵌入式技术148310211工业互联网技术149310212区块链技术3103通信类150310301现代通信工程3104集成电路类151310401集成电路工程技术32医药卫生大类3202护理类152320201护理3203药学类153320301药学3204中医药类154320401中药制药3205医学技术类155320501医学检验技术156320502医学影像技术157320503医学生物技术158320504口腔医学技术159320505放射治疗技术160320506呼吸治疗技术3206康复治疗类161320601康复治疗162320602康复辅助器具技术163320603言语听觉治疗技术164320604儿童康复治疗3207公共卫生与卫生管理类165320701公共卫生管理166320702职业卫生工程技术167320703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技术3208健康管理与促进类168320801健康管理169320802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170320803医养照护与管理3209眼视光类171320901眼视光技术33财经商贸大类3301财政税务类172330101财税大数据应用3302金融类173330201金融管理174330202金融科技应用175330203保险176330204信用管理3303财务会计类177330301大数据与财务管理178330302大数据与会计179330303大数据与审计3305经济贸易类180330501国际经济与贸易3306工商管理类181330601企业数字化管理182330602市场营销3307电子商务类183330701电子商务184330702跨境电子商务185330703全媒体电商运营3308物流类186330801物流工程技术187330802现代物流管理34旅游大类3401旅游类188340101旅游管理189340102酒店管理190340103旅游规划与设计3402餐饮类191340201烹饪与餐饮管理35文化艺术大类3501艺术设计类192350101工艺美术193350102视觉传达设计194350103数字媒体艺术195350104产品设计196350105服装与服饰设计197350106环境艺术设计198350107美术199350108公共艺术设计200350109游戏创意设计201350110展示艺术设计202350111数字影像设计203350112时尚品设计3502表演艺术类204350201音乐表演205350202舞蹈表演与编导206350203戏曲表演207350204舞台艺术设计3504文化服务类208350401文物修复与保护36新闻传播大类3601新闻出版类209360101网络与新媒体3602广播影视类210360201播音与主持211360202影视摄影与制作212360203数字广播电视技术213360204影视编导214360205全媒体新闻采编与制作215360206数字动画37教育与体育大类3701教育类216370101学前教育3702语言类217370201应用英语218370202应用日语219370203应用韩语220370204应用俄语221370205应用泰语222370206应用外语223370207应用西班牙语224370208中文国际教育3703体育类225370301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226370302休闲体育227370303体能训练228370304电子竞技技术与管理38公安与司法大类3802公安技术类229380201刑事科学技术230380202网络安全与执法3803侦查类231380301刑事侦查3804法律实务类232380401法律3805法律执行类233380501刑事矫正与管理234380502司法警务管理235380503综合行政执法3806司法技术类236380601智慧司法技术与应用3807安全防范类237380701数字安防技术238380702国际安保服务与管理39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3901公共事业类239390101社会工作240390102党务工作241390103智慧社区管理3902公共管理类242390201民政管理243390202人力资源管理244390203行政管理245390204外事实务3903公共服务类246390301现代家政管理247390302智慧健康养老管理
12-09
202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引导高校依法依规设置专业,我部制定了《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教育部办公厅2021年1月22日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应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需求导向、服务发展,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主动服务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服务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需要,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适应学生全面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第三条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应体现职业教育类型特点,坚持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定位,进行系统设计,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纵向贯通、有机衔接,促进普职融通。第四条 教育部负责全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的管理和指导,坚持试点先行,按照更高标准,严格规范程序,积极稳慎推进。第五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高校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建设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和专业结构。第六条教育部制订并发布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每年动态增补,五年调整一次。高校依照相关规定,在专业目录内设置专业。第七条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是设置与调整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实施人才培养、组织招生、授予学位、指导就业、开展教育统计和人才需求预测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学生选择就读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社会用人单位选用毕业生的重要参考。第二章 专业设置条件与要求第八条高校设置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应紧紧围绕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产业发展重点领域,服务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对接新职业,聚焦确需长学制培养的相关专业。原则上应符合第九条至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第九条设置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需有详实的专业设置可行性报告。可行性报告包括对行业企业的调研分析,对自身办学基础和专业特色的分析,对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论证,有保障开设本专业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和相关制度等。拟设置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需与学校办学特色相契合,所依托专业应是省级及以上重点(特色)专业。第十条设置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须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具体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全校师生比不低于1:18;所依托专业专任教师与该专业全日制在校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0,高级职称专任教师比例不低于30%,具有研究生学位专任教师比例不低于50%,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专任教师比例不低于15%。(二)本专业的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占比不低于50%。来自行业企业一线的兼职教师占一定比例并有实质性专业教学任务,其所承担的专业课教学任务授课课时一般不少于专业课总课时的20%。(三)有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等认定的高水平教师教学(科研)创新团队,或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高层次人才担任专业带头人,或专业教师获省级及以上教学领域有关奖励两项以上。第十一条设置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需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具体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培养方案应校企共同制订,需遵循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突出知识与技能的高层次,使毕业生能够从事科技成果、实验成果转化,生产加工中高端产品、提供中高端服务,能够解决较复杂问题和进行较复杂操作。(二)实践教学课时占总课时的比例不低于50%,实验实训项目(任务)开出率达到100%。第十二条设置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需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合作企业、经费、校舍、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场所等办学条件:(一)应与相关领域产教融合型企业等优质企业建立稳定合作关系。积极探索现代学徒制等培养模式,促进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二)有稳定的、可持续使用的专业建设经费并逐年增长。专业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原则上不低于1万元。(三)有稳定的、数量够用的实训基地,满足师生实习实训(培训)需求。第十三条设置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需在技术研发与社会服务上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具体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研发推广平台(工程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或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实验实训基地等)。(二)能够面向区域、行业企业开展科研、技术研发、社会服务等项目,并产生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三)专业面向行业企业和社会开展职业培训人次每年不少于本专业在校生人数的2倍。第十四条设置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需有较高的培养质量基础和良好的社会声誉,具体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所依托专业招生计划完成率一般不低于90%,新生报到率一般不低于85%。(二)所依托专业应届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本省域内高校平均水平。第三章 专业设置程序第十五条专业设置和调整,每年集中通过专门信息平台进行管理。第十六条高校设置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应以专业目录为基本依据,符合专业设置基本条件,并遵循以下基本程序:(一)开展行业、企业、就业市场调研,做好人才需求分析和预测。(二)在充分考虑区域产业发展需求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实际,进行专业设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符合条件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设置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总数不超过学校专业总数的30%,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学生总数不超过学校在校生总数的30%。(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论证材料,包括学校和专业基本情况、拟设置专业论证报告、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办学条件、相关教学文件等。(四)专业设置论证材料经学校官网公示后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符合条件的高校范畴内组织论证提出拟设专业,并报备教育部,教育部公布相关结果。第四章 专业设置指导与监督第十七条教育部负责协调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定期发布行业人才需求以及专业设置指导建议等信息,负责建立健全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织,加强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的宏观管理。第十八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统筹规划、信息服务、专家指导等措施,指导区域内高校设置专业。高校定期对专业设置情况进行自我评议,评议结果列入高校质量年度报告。第十九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专业设置的预警和动态调整机制,把招生、办学、就业、生均经费投入等情况评价结果作为优化专业布局、调整专业结构的基本依据。第二十条教育行政部门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组织阶段性评价和周期性评估监测,高校所开设专业出现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教学质量低下、就业率过低等情形的,应调减该专业招生计划,直至停止招生。连续3年不招生的,原则上应及时撤销该专业点。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