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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2023
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总体部署,持续纵深推进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提高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水平,经研究决定,进一步推进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在第一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第二批300-500所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范围,加强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以数字化转型赋能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职业教育的适应性和吸引力。二、工作原则1.坚持适应性原则。要对接产业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积极探索专业动态调整、课程动态更新机制,着力提高学生数字化素养,让专业设置更对口、教育内容更同步、人才培养更适用。2.坚持有效性原则。要坚持“应用为王”,面向师生、面向管理、面向教育教学,提供有用好用管用的数字化教育服务。3.坚持开放性原则。要遵循开放原则,构建具有兼容性、示范性、引领性特征的开放架构,保留与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及其他国家政务平台对接的开放空间,数字教学资源要更多向社会公众开放使用。4.坚持创新性原则。要创新思路、拓宽视野,从资源、管理和评价着力,丰富数字化教育资源,强化数据决策思维,推动教育评价改革不断深入,创新与拓展职业院校办学的模式与空间。三、试点内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试点学校做好以下工作。1.持续建设优质资源。:进一步加强专业教学资源库、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等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构建知识图谱和技能图谱,以此为基础探索开发数字化教育资源,积极向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提供优质数字化教育资源。2.加强平台资源应用。在学校课程教学、教师培训、辅导答疑、课后服务等工作中,广泛使用国家智慧职教平台提供的各类国家级优质教学资源和应用服务。3.丰富拓展应用场景。聚焦差异化教、个性化学、精准化管、智能化评、虚拟化研等现实需要,加大智慧校园、智慧教室、虚拟仿真实训中心、智慧图书馆等建设力度,打造在线学校空间,拓展智慧化应用场景。4.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深入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精准评价、诊断、改进,推动教学方法革新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服务学生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和信息素养等的培养。5.提高数字化管理能力。建设校本数据中心,涵盖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教学管理、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党建恩政、资产与设备管理、科研管理、服务管理等基础数据,打造学校管理、教育分析评估的综合平台。教育管理相关数据要与教育部职业院校数据中台做好对接,确保接入教育部数据中心。四、工作要求坚持“省级推荐、平台监测、年度考核、动态管理”的工作程序,持续推进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工作。(一)深入推进第一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工作第一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第一批试点院校(名单见附件1)已根据要求接入院校数据中台并持续推送数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第一批试点院校根据工作要求,加快完善校本数据中心建设,按照院校中台数据对接标准,持续自动推送数据;建立健全省级数据治理体系,总结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持续深入推进本省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工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23年6月30前通过中职学校系统(edu.npthink.com)和高职状态平台( hve.emic.edu.cn)报送第一批试点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不超过3个)。(二)组织开展第二批院校试点建设1.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基础,继续遴选办学基础较好、信息化水平较高的职业院校参与第二批试点工作。每省可推荐10-15所新增试点院校,其中中职学校3-5所。2.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以省为单位,于2023年6月12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第二批新增试点学校名单excel版及pdf版(模板见附件2),报送至邮箱:jialin@moe.edu.cn。3.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知第二批新增试点学校相关工作负责同志于6月12日前联系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做好与职业院校数据中台的接入工作;于6月30日前按照信息中心印发的《全国职业教育智慧大脑院校中台(高职/中职)数据标准及接口规范(试行)》《全国职业院校大数据中心建设指南》,完成2023年春季学期数据对接工作。4.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23年12月20日前通过中职学校系统( edu.npthink.com)和高职状态平台(hve.emic.edu.cn)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不超过3个)。联系方式:教育部职成司职业院校发展处,刘仁有、弋凡,010-66097837。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贾琳,010-66092069-816。附件:1.第一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院校名单2.第二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院校推荐名单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2023年5月26日
05-19
2023
关于委托开展首批重点领域职业教育专业课程改革试点工作的函
教职成司函〔202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职业学校(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按照《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工程推进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决定委托有关职业学校牵头开展首批重点领域职业教育专业课程改革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聚焦提升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以专业核心课程改革为切入点,面向行业重点领域打造一批具有世界水平、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优质教材、优秀教师团队和实践项目,推动创新型拔尖技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带动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质量整体提升,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  首批试点工作围绕先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对技术人才新要求,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农机装备等6个重点领域,分别委托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牵头开展。  二、重点任务  牵头学校在全国范围内组织该领域高水平职业学校、行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等相关单位,组建顶尖团队,整体谋划、一体设计、统筹推进该领域高职专科专业课程改革。各领域重点建设10门左右一流专业核心课程,配套建设10种左右优质教材和5项左右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并在改革过程中培育一批优秀教师团队。首批试点工作计划于2023年7月启动,2024年底完成并推广应用。  (一)组建顶尖工作团队。在各领域由牵头学校和10所左右参与学校作为试点实施单位(参与学校原则上需为该领域专业“双高计划”建设单位),组建包含本领域知名专家、业界精英、教研专家和优秀教师等的工作团队开展试点工作;组建包含两院院士、大国工匠、行业领军人才等的专家顾问组,负责对相关领域试点工作进行指导咨询。  (二)建设一流核心课程。深入行业和企业生产一线开展人才需求和职业岗位能力需求调研,选择与关键职业能力联系最为紧密、对创新型技术人才培养有重要影响的专业课程进行改革。从教学最微观、最前线入手,深入课堂开展听课、评课、教案研讨,研究课程设计和实施。打破现有专业课程体系,强化专业、课程间交叉融合,创新确定核心课程名称,科学定位课程目标,引入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对教学知识点进行解构和重构,重新设计和优化课程内容,研制形成课程标准和教案。各实施单位设置实验班进行试点实践,对比观察试点效果。  (三)建设一批优质教材。在核心课程改革基础上,配套编写科学严谨、内容丰富、形态多样、反映行业前沿技术的优质教材。打破单纯强调学科自身系统性、逻辑性的局限,大力探索以工作分析为依据,以项目、任务、活动、案例等为载体的教材编写方式,进一步实现教材内容的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教材呈现形式要新颖、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积极开发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探索开发配套的技术规范卡片、口袋书、实训操作连环画、虚拟仿真系统等新形态教学资源。  (四)建设一批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对标产业发展前沿,基于企业真实生产过程,融入行业最新技术和标准,开发在企业生产现场、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或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适用的典型生产实践项目,推动学生在真实职业环境中学习和应用知识、技术和技能,强化专业实践教学,推动综合职业能力培养和技术技能训练相结合。  (五)培育一批优秀教师团队。通过一流课程、优质教材、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教学名师、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大国工匠、技术能手等高水平师资的示范带动作用,在试点过程中培育一批优秀教师团队。创新交流机制和形式,定期开展教学经验交流研讨,特别要为青年教师成长提供学习机会和展示平台,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  三、牵头学校工作要求  (一)研究、协调、推荐本领域10所左右高水平职业学校,作为试点工作建议参与学校(推荐样表见附件1)。  (二)研究、协调、推荐6名左右本领域关心和熟悉职业教育工作的两院院士、大国工匠、行业领军人才等,作为专家顾问组建议人选(推荐样表见附件2)。  (三)会同试点工作建议参与学校、专家顾问组建议人选编制本领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建议稿(要求和提纲见附件3)。  (四)各牵头学校请于2023年6月16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以公函形式报送我司,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xjc@moe.edu.cn。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司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委托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具体组织实施,强化统筹协调,增强工作实效。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导本地区相关职业学校积极申请参与试点,大力支持试点实施单位开展相关工作。牵头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组织精干力量,细化落实举措,加强组织协调,制订并完善试点工作机制。相关领域高水平职业学校要主动作为,积极对接各牵头学校,整合优质资源和力量申请参与试点工作。  (二)强化支持保障。我司提供有关经费支持试点实施单位开展工作,相关省份统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时应对试点实施单位给予相应支持,试点实施单位要研究确定相关经费投入,保障试点工作高质量推进。我司将根据试点实施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在职业教育相关项目遴选、建设和评价中给予试点实施单位倾斜或加分。  (三)完善过程管理。各牵头单位要建立健全试点工作过程管理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准确、全面掌握试点进展情况,定期研究、分析、报送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要加强科学研究,围绕专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关键问题开展理论研究、国际比较研究等。试点实施单位所在省份教育行政部门要密切跟踪试点工作进程,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教育部职成司 李宇辉,010―66096809;  2.中国教科院 聂伟,010―62003902;  3.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宋荣,0755―26731703;  4.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刘哲纬,0571―87776612;  5.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袁忠,028―88459290;  6.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段树华,0731―22783850;  7.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陈标,0731―22114018;  8.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刘永华,0511―87262816。  附件:1.首批重点领域职业教育专业课程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单位建议名单     2.首批重点领域职业教育专业课程改革试点工作专家顾问组建议名单     3.首批重点领域职业教育专业课程改革试点工作实方案要求和提纲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2023年5月17日
05-03
2023
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坚持以教促产、以产助教,不断延伸教育链、服务产业链、支撑供应链、打造人才链、提升价值链,加快形成产教良性互动、校企优势互补的产教深度融合发展格局,持续优化人力资源供给结构,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强大人力资源支撑,制定本方案。一、行动目标统筹推动教育和产业协调发展,创新搭建产教融合平台载体,接续推进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完善落实组合式激励赋能政策体系,将产教融合进一步引向深入。到2025年,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达到50个左右,试点城市的突破和引领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健全完善,各类资金渠道对职业教育投入稳步提升,产业需求更好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逐步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二、重点任务(一)推动形成产教融合头雁效应。1.培育遴选产教融合试点城市。梳理总结首批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经验做法,启动遴选第二批30个左右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推动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出台扎实有效的改革举措,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各地培育遴选一批省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立产教融合试点城市体系。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优先考虑从省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中产生。2.在重点行业深度推进产教融合。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储能、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养老、托育、家政等生活服务业等行业,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培养服务支撑产业重大需求的技能技术人才。在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内打造一批区域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打造一批高水平产教融合行业协会和促进会,推动行业组织更好融入产教融合改革。3.培育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加强产教融合型企业孵化培育力度,完善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标准。启动遴选第二批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从央企、地方国企、实力突出的民企、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遴选打造相关行业领域产教融合改革的领军企业。引导各地加快培训地方产教融合型企业,按时完成全国1万家以上的总体任务。完善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库,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认定标准,建设培育本地区产教融合型企业。(二)夯实职业院校发展基础。4.系统评估项目实施效果。对“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相关储备院校和项目。5.扩容产教融合储备项目。在“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储备项目库中,新增200所左右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对纳入储备项目库且符合条件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重点支持。6.完善职业教育专业设置。鼓励引导职业院校,优先发展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人工智能等产业需要的一批新兴专业,加快建设护理、康养、托育、家政等一批人才紧缺的专业,改造升级冶金、医药、建材、轻纺等领域的一批传统专业,撤并淘汰供给过剩、就业率低、职业岗位消失的专业,鼓励学校开设更多紧缺的、符合市场需求的专业,形成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三)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7.加大实训基地支持力度。通过“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一批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提升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实训水平。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设100个高水平、专业化、开放型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的重大任务。8.引导实训基地建设方向。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时,优先考虑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人工智能等领域以及护理、康养、托育、家政等领域的实训基地建设,辐射带动相关产业领域的实习实训、员工培训、产品中试、工艺改进、技术研发等。9.优化实训基地建设流程。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多部门联合审批“绿色通道”,优化职业院校项目建设审批流程,强化要素保障,促进职业院校项目建设便利化。(四)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10.丰富产教融合办学形态。支持职业院校联合企业、科研院所开展协同创新,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创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服务地方中小微企业技术升级和产品研发。推动职业院校在企业设立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在职业院校建设培育培训基地。推动校企共建共管产业学院、企业学院,延伸职业院校办学空间。11.拓展产教融合培养内容。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实行校企联合招生、开展委托培养、订单培养和学徒制培养,促进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各环节。支持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引导企业按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12.优化产教融合合作模式。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和职业院校、普通高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分校或产业学院。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通过企业资本投入、社会资本投入等多种方式推进职业院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13.打造产教融合新型载体。打造以产业园区为基础的市域产教融合联合体,在重点行业和领域打造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发挥职教集团(联盟)、市域产教融合联合体、产教融合共同体作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质量就业。(五)健全激励扶持组合举措。14.制定出台支持政策文件。在全面梳理现有支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政策举措的基础上,针对产教融合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创新激励扶持举措,形成指导性政策文件,进一步健全“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支持地方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落地政策。15.加大金融政策扶持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大向金融机构推荐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中长期贷款项目的力度。鼓励银行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性”原则支持产教融合项目和产教融合型企业发展。引导保险机构开发产教融合相关保险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型企业上市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重点用于实训基地建设。16.加大投资政策扶持力度。通过“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每所支持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中职院校每所支持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将符合条件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17.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产教融合型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30%的比例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18.加大土地政策扶持力度。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的建设用地,按教育用地管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鼓励企业自愿以出让、租赁方式取得土地。探索采取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方式供地。19.加大信用政策扶持力度。加大产教融合型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力度,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对评价结果好的企业,在例行检查、专项抽查中减少检查频次,在上市融资、政府资金支持、产业扶持政策、评优表彰、政务事项办理等方面予以优先或便利,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集中公示宣传。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牵头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各地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健全协调机制,将各项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人、责任到人。(二)营造良好氛围。召开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经验交流现场会。组织遴选并编辑出版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典型案例,推介有关地方、学习和企业的经验做法。挖掘宣传基层和一线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典型事迹,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时代风尚。(三)强化经验推广。各地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特别是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有效措施,要及时在省域范围内推广。具有重大示范效应的改革措施,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报送。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可以上升为制度性成果的,及时总结提炼,并推动修改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符合条件的在全国复制推广。
04-25
2023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征集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等要求,充分调动高校和企业的积极性,加快贯通教育链和产业链,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有关要求,教育部将继续实施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现面向企业征集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为鼓励企业面向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本年度项目持续聚焦“四新”领域建设,设立重点支持领域(详见附件)。针对在重点支持领域设置项目的企业,将在项目指南遴选时优先支持。  二、设立项目群  为推动高校与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最大程度发挥高校作为人才培养主力军和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协同效应,分工合作、优势互补、协同创新,促进高校加快培养产业创新发展所需人才,推动项目更好地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凝聚力量推动特定领域系统性人才培养改革,提升项目展示度,2023年起项目将设立项目群。参与项目群的企业,除满足参与项目的基本条件外,另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主营业务与项目群领域一致且居于领先地位。  (二)企业近两年无不良项目记录。  (三)企业设置的项目内容应与项目群所属领域紧密相关,鼓励围绕某一方向设置综合性、系统性项目,与高校开展整体性合作,着力解决相应领域制约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的关键问题,聚焦教学资源建设、教学体系健全、合作模式创新、成果转化创新。  (四)单个项目经费投入不低于20万元。  (五)每批次项目经费投入不低于200万元。  项目群项目不限于已有的项目类型,可适当放宽合作内容,并在项目指南遴选、项目立项时优先支持。  三、继续设立企业专项  企业专项参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征集2022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函》中“设立企业专项”的相关要求执行。企业专项采用遴选方式,无须单独申报。  四、其他事项  项目类型和企业参与条件参照《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第四条、第十条执行,工作流程参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征集2021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函》(教高司函〔2021〕5号)中“工作流程”的相关要求执行。  五、联系方式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http://cxhz.hep.com.cn。邮箱:cxhz@moe.edu.cn。  附件:2023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重点支持领域及项目群建设方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23年4月13日
04-23
2023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市域产教联合体 建设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23〕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决定启动市域产教联合体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教促产、以产助教,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充分发挥政府统筹、产业聚合、企业牵引、学校主体作用,以产业园区为基础,打造一批兼具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功能的市域产教联合体。2023年底前建设50家左右,2024年底前再建设50家左右,到2025年共建设150家左右的市域产教联合体。  二、条件要求  1.产教资源相对集聚。联合体依托的产业园区总产值在本省份位于前列,主要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为核心主导产业,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联合体职业教育资源富集,涵盖中职、高职(含职教本科)学校,吸纳普通本科学校作为成员,搭建联合体人才供需信息平台,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校企共建产业学院,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紧密结合。  2.组织治理机制完备。教育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资等部门建立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打造政府、行业、企业与学校四方协同的命运共同体。联合体内各类主体协同配合,成立政府、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多方参与的理事会(董事会),达到产权明晰、组织完备、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实体化运作要求。  3.人才培养取得突破。龙头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专业规划、人才培养标准、教材课程开发、师资队伍建设等各个环节,并取得实际成效。积极探索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广泛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岗位成才的中国特色学徒制,普遍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开展实习实训和教师岗位实践。支持联合体内中职、高职高专、本科学校合作分段培养或贯通培养,鼓励普通本科学校招收符合条件的中高职毕业生和企业一线优秀员工就读本科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4.有效服务产业发展。联合体建设共性技术服务平台,打通科研开发、技术创新、成果转移链条,为园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促进技术创新、工艺改进、产品升级,解决企业实际生产问题。联合体制定培训规划,统筹各成员单位的培训资源和需求,支持联合体内院校积极承接企业员工的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鼓励面向社会开展技术技能培训服务。  5.保障条件切实到位。加大财政经费支持力度,吸引社会资本、产业资金投入,支持职业教育重大建设和改革项目;明确支持职业教育的金融、财政、税费、土地、信用、就业和收入分配等激励政策的具体举措,落实落地见效果;树立结果导向的评价方向,对优秀的职业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和技术技能人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三、组织实施  1.园区申报。以产业园区为基础组织申报,空间组织紧凑、经济联系紧密的城市群可以一个园区名义进行申报。明确市域产教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包括产业园区所在地政府(管委会)、牵头学校、牵头企业。申报单位对照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指标(附件1),结合自身情况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申报,申报内容应体现已有基础和建设承诺。  2.省级推荐。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园区自愿申报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确保相关材料准确真实,组织填写市域产教联合体推荐书(附件2)和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每个省份推荐不超过3家,请于2023年5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以刻录光盘形式)一并报送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3.建设培育。我部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视情组织实地考察,遴选确定首批市域产教联合体培育名单。我部将建立信息采集平台,对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情况进行监测。2024年初,对第一批市域产教联合体培育单位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遴选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地方、“双高计划”建设、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通过验收的联合体,如发生解散、撤销或其他重大变动、重大违规行为,将取消相关资格和政策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卢昊 010-66097741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附件:1.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指标     2.市域产教联合体推荐书     3.市域产教联合体推荐名单汇总表教育部办公厅2023年4月18日
03-20
2023
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作为在全党开展的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重要意义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传家宝。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就没有决策权;正确的决策离不开调查研究,正确的贯彻落实同样也离不开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获得真知灼见的源头活水,是做好工作的基本功;要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习近平总书记这些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调查研究的极端重要性,为全党大兴调查研究、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当前,我国发展面临新的战略机遇、新的战略任务、新的战略阶段、新的战略要求、新的战略环境。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国内改革发展稳定面临不少深层次矛盾躲不开、绕不过,各种风险挑战、困难问题比以往更加严峻复杂,迫切需要通过调查研究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找到破解难题的办法和路径。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感悟这一重要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的必然要求,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是应对新时代新征程前进路上的风浪考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有力举措,是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回答“六个如何始终”的现实需要,是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履职本领、强化责任担当的有效途径。二、总体要求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促进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深化对党的创新理论的认识和把握,善于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规律,扑下身子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使调查研究工作同中心工作和决策需要紧密结合起来,更好为科学决策服务,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服务,为完成新时代新征程的使命任务服务。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自觉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中获得正确认识,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坚守党性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听真话、察实情,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有一是一、有二是二,既报喜又报忧,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增强问题意识,敢于正视问题、善于发现问题,以解决问题为根本目的,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不断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必须坚持攻坚克难,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勇于涉险滩、破难题,知难而进、迎难而上,把调查研究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战胜困难的实际成效。必须坚持系统观念,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了解情况,把握好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宏观和微观、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特殊和一般的关系,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三、调研内容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要紧紧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直奔问题去,实行问题大梳理、难题大排查,着力打通贯彻执行中的堵点淤点难点。各级党委(党组)要立足职能职责,围绕做好事关全局的战略性调研、破解复杂难题的对策性调研、新时代新情况的前瞻性调研、重大工作项目的跟踪性调研典型案例的解剖式调研、推动落实的督查式调研,突出重点、直击要害,结合实际确定调研内容。主要是12个方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主要情况和重点问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扩大国内需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吸引和利用外资,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主要情况和重点问题。●统筹发展和安全,确保粮食、能源、产业链供应链、生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等安全,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中的主要情况和重点问题。●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中的重大问题,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中的主要情况和重点问题。●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大问题,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建设法治社会等主要情况和重点问题。●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挑战,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和新闻舆论引导、网络综合治理中的主要情况和重点问题。●推进共同富裕、增进民生福祉中的重大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收入分配差距的主要情况和重点问题。●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特别是就业、教育、医疗、托育、养老、住房等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方面的差距和不足,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和维护生态安全中的主要情况和重点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大问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短板,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和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的主要情况和重点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党的领导弱化虚化淡化、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不够强,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不担当不作为,应对“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和防范化解风险能力不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等重点问题。●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长期未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四、方法步骤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分为6个步骤:(一)提高认识。各级党委(党组)要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读书班等,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继承和发扬老一辈革命家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优良作风,增强做好调查研究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二)制定方案。各级党委(党组)要围绕调研内容,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研究制定调查研究的具体方案,明确调研的项目课题、方式方法和工作要求等,统筹安排、合理确定调研的时间、地点、人员。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制定方案。(三)开展调研。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成员每人牵头1个课题开展调研,同时,针对相关领域或工作中最突出的难点问题进行专项调研。要坚持因地制宜,综合运用座谈访谈、随机走访、问卷调查、专家调查、抽样调查、统计分析等方式,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调查研究,提高科学性和实效性。要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医院、学校、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掌握实情、把脉问诊,问计于群众、问计于实践。要转换角色、走进群众,了解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发现和查找工作中的差距不足。要结合典型案例,分析问题、剖析原因,举一反三采取改进措施。要加强督查调研,检查工作是否真正落实、问题是否真正解决。(四)深化研究。全面梳理汇总调研情况,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进行深入分析、充分论证和科学决策。特别是对那些具有普遍性和制度性的问题、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深层次关键性问题,以及难题积案和顽瘴痼疾等,要研究透彻、找准根源和症结。在此基础上,领导班子交流调研情况,研究对策措施,形成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思路办法和政策举措,确保每个问题都有务实管用的破解之策。(五)解决问题。对调研中反映和发现的问题,逐一梳理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逐一列出解决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对短期能够解决的,立行立改、马上就办。对一时难以解决、需要持续推进的,明确目标,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六)督查回访。各级党委(党组)要建立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清单,加强对调研课题完成情况、问题解决情况的督查督办和跟踪问效;领导干部要定期对调研对象和解决问题等事项进行回访,注意发现和解决新的问题。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工作,作出专门部署,科学精准做好方案设计、过程实施、监督问效等各个环节工作。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调查研究的推进落实;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抓好分管领域和分管单位的调查研究工作。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调查研究,改进调研方法,以上率下、作出示范。(二)严明工作纪律。调查研究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轻车简从,厉行节约,不搞层层陪同。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多到困难多、群众意见集中、工作打不开局面的地方和单位开展调研,防止嫌贫爱富式调研。要加强调研统筹,避免扎堆调研、多头调研、重复调研,不增加基层负担。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作秀式、盆景式和蜻蜓点水式调研,防止走过场、不深入。要在调查的基础上深化研究,防止调查多研究少、情况多分析少,提出的对策建议不解决实际问题。对违反作风建设要求和廉洁自律规定的,要依规依纪严肃问责。(三)坚持统筹推进。对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对涉及多个地区或部门单位的问题,上下协同、整体推动解决。统筹当前和长远,发现总结调查研究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完善调查研究的长效机制,使调查研究成为党员、干部的经常性工作,在全党蔚然成风、产生实效。(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党报、党刊、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传播平台等,采取多种多样的宣传形式和手段,大力宣传大兴调查研究的重要意义和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大兴调查研究的具体举措、实际成效,凝聚起大兴调查研究的共识和力量,营造浓厚氛围。
03-15
2023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 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高厅函〔202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有关战略部署,培养适应和引领现代产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经研究,决定在首批现代产业学院探索建设的基础上,开展第二批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以国家和区域产业发展急需为牵引,面向行业特色鲜明、与产业联系紧密的高校、重点是地方应用型高校,建设一批现代产业学院,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企业服务、学生创业等功能于一体,造就大批产业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为提高产业竞争力、汇聚发展新动能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申报高校主体为本科高等学校。  (二)申报条件  1.办学定位合理,服务产业发展。办学定位符合国家与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方向,服务区域支柱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新一代信息技术、机器人、人工智能、智能制造、航空航天、船舶与海工装备、关键软件、集成电路、绿色低碳、工业互联网、工业母机、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物医药、新材料、文化旅游等领域予以重点支持),相关产业已列入区域发展整体规划。  2.前期基础扎实,建设成效突出。申报的现代产业学院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正式挂牌成立,独立组建且正式运行时间不少于半年(截至2022年12月31日),形成了多主体协同、稳定有序的管理构架和运行机制,原则上已获评省级示范性或重点现代产业学院,在支撑服务区域产业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3.组织模式创新,多方协同联动。能够充分发挥高校与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企业机构等多方办学主体作用,形成了分工负责、全员协同的责任体系,共同建设、共同管理、共享资源,推动现代产业学院可持续创新发展。  4.支撑保障有力,建设投入持续稳定。构建了多元稳定投入机制,设有长期性专项资金保障产业学院的正常运行,合作企业(行业协会、园区)为人才培养提供了稳定的经费支持和实践资源。高校在人才选聘、人事管理和考核激励等方面给予学院政策支持。  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的基础条件参见《示范性特色学院建设管理办法》。  (三)申报流程  1.制定方案。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区域产业发展规划、高等教育发展等情况,制定本省份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总体方案,研究确定申报教育部现代产业学院的名单(须符合《管理办法》基础条件)。推动推荐高校参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示范性特色学院建设管理办法》,从办学定位、建设基础、育人模式、保障体系等方面制定本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  2.提出申请。经所在省份的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签确认后,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信息管理平台”报送本区域《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及各推荐高校的《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提出立项申请。  3.论证立项。由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专家团队,对各地申请材料进行论证,研究确定立项建设名单。  (四)申报数量要求  各地推荐的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高校数原则上不超过本省份本科院校总数的15%,每所高校推荐建设学院数原则上不超过1家。  三、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  2023年3月20日9:00—3月24日18:00。  (二)报送方式  申报单位请登录“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信息管理平台” (网址:www.xdcyxy.cn),根据操作手册,线上填报申请材料,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四、联系方式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叶金鑫、郝杰,010-66096949、010-66097419;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李梦薇、王达,010-68502860、010-68502468;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张硕磊、高银阁,010-68205908、010-68205906;  信息平台:彭工,18061763970;翟工,17314996362。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3年3月1日
02-16
2023
教育部关于发布《数字教育资源基础分类 代码》教育行业标准的通知
教科信函〔2022〕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完善教育信息化标准体系,提升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与应用水平,我部研究制定了《数字教育资源基础分类代码》标准,现作为教育行业标准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数字教育资源基础分类代码教育部2022年11月30日
02-14
2023
教育部关于发布《教师数字素养》 教育行业标准的通知
教科信函〔2022〕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完善教育信息化标准体系,提升教师利用数字技术优化、创新和变革教育教学活动的意识、能力和责任,我部研究制定了《教师数字素养》标准,现作为教育行业标准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教师数字素养教育部2022年11月30日
12-22
2022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全文如下。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以提升职业学校关键能力为基础,以深化产教融合为重点,以推动职普融通为关键,以科教融汇为新方向,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有序有效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切实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适应性和吸引力,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奠定坚实基础。2.改革方向。深化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以人为本、能力为重、质量为要、守正创新,建立健全多形式衔接、多通道成长、可持续发展的梯度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推动职普协调发展、相互融通,让不同禀赋和需要的学生能够多次选择、多样化成才;坚持以教促产、以产助教、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延伸教育链、服务产业链、支撑供应链、打造人才链、提升价值链,推动形成同市场需求相适应、同产业结构相匹配的现代职业教育结构和区域布局。构建央地互动、区域联动,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协同的发展机制,鼓励支持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重点行业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上先行先试、率先突破、示范引领,形成制度供给充分、条件保障有力、产教深度融合的良好生态。二、战略任务3.探索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新模式。围绕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等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国家主导推动、地方创新实施,选择有迫切需要、条件基础和改革探索意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部省协同推进机制,在职业学校关键能力建设、产教融合、职普融通、投入机制、制度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改革突破,制定支持职业教育的金融、财政、土地、信用、就业和收入分配等激励政策的具体举措,形成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制度环境和生态,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新经验新范式。4.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省级政府以产业园区为基础,打造兼具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功能的市域产教联合体。成立政府、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多方参与的理事会,实行实体化运作,集聚资金、技术、人才、政策等要素,有效推动各类主体深度参与职业学校专业规划、人才培养规格确定、课程开发、师资队伍建设,共商培养方案、共组教学团队、共建教学资源,共同实施学业考核评价,推进教学改革,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搭建人才供需信息平台,推行产业规划和人才需求发布制度,引导职业学校紧贴市场和就业形势,完善职业教育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促进专业布局与当地产业结构紧密对接;建设共性技术服务平台,打通科研开发、技术创新、成果转移链条,为园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升级。5.打造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优先选择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高端仪器、航空航天装备、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能源电子、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支持龙头企业和高水平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牵头,组建学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等共同参与的跨区域产教融合共同体,汇聚产教资源,制定教学评价标准,开发专业核心课程与实践能力项目,研制推广教学装备;依据产业链分工对人才类型、层次、结构的要求,实行校企联合招生,开展委托培养、订单培养和学徒制培养,面向行业企业员工开展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行业提供稳定的人力资源;建设技术创新中心,支撑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服务行业企业技术改造、工艺改进、产品升级。三、重点工作6.提升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优先在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专业领域,组织知名专家、业界精英和优秀教师,打造一批核心课程、优质教材、教师团队、实践项目,及时把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引入教育教学实践。做大做强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建设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等重点项目,扩大优质资源共享,推动教育教学与评价方式变革。面向新业态、新职业、新岗位,广泛开展技术技能培训,服务全民终身学习和技能型社会建设。7.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依托龙头企业和高水平高等学校建设一批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开发职业教育师资培养课程体系,开展定制化、个性化培养培训。实施职业学校教师学历提升行动,开展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学位研究生定向培养。实施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计划。设置灵活的用人机制,采取固定岗与流动岗相结合的方式,支持职业学校公开招聘行业企业业务骨干、优秀技术和管理人才任教;设立一批产业导师特聘岗,按规定聘请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管理人员、能工巧匠等,采取兼职任教、合作研究、参与项目等方式到校工作。8.建设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对标产业发展前沿,建设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真实生产和技术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以政府主导、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方式,新建一批公共实践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金融支持等方式,推动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园区提高生产实践资源整合能力,支持一批企业实践中心;鼓励学校、企业以“校中厂”、“厂中校”的方式共建一批实践中心,服务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实训,企业员工培训、产品中试、工艺改进、技术研发等。政府投入的保持公益属性,建在企业的按规定享受教育用地、公用事业费等优惠。9.拓宽学生成长成才通道。以中等职业学校为基础、高职专科为主体、职业本科为牵引,建设一批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要的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探索发展综合高中,支持技工学校教育改革发展。支持优质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学校联合开展五年一贯制办学,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与职业本科教育衔接培养。完善职教高考制度,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扩大应用型本科学校在职教高考中的招生规模,招生计划由各地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中统筹安排。完善本科学校招收具有工作经历的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办法。根据职业学校学生特点,完善专升本考试办法和培养方式,支持高水平本科学校参与职业教育改革,推进职普融通、协调发展。10.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机制。持续办好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大会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推动成立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联盟。立足区域优势、发展战略、支柱产业和人才需求,打造职业教育国际合作平台。教随产出、产教同行,建设一批高水平国际化的职业学校,推出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专业标准、课程标准,开发一批教学资源、教学设备。打造职业教育国际品牌,推进专业化、模块化发展,健全标准规范、创新运维机制;推广“中文+职业技能”项目,服务国际产能合作和中国企业走出去,培养国际化人才和中资企业急需的本土技术技能人才,提升中国职业教育的国际影响力。四、组织实施11.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全过程各方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发展职业教育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促进就业创业和推动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技术优化升级等整体部署、统筹实施,并作为考核下一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职业学校党组织要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基本功,落实公办职业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增强民办职业学校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学校教育管理全过程,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12.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完善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设集聚教育、科技、产业、经济和社会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和经营管理者的咨询组织,承担职业教育政策咨询、标准研制、项目论证等工作。教育部牵头建立统筹协调推进机制,会同相关部门推动行业企业积极参与。省级党委和政府制定人才需求、产业发展和政策支持“三张清单”,健全落实机制。支持地方建立职业教育与培训管理机构,整合相关职能,统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13.强化政策扶持。探索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支持职业教育发展投入新机制,吸引社会资本、产业资金投入,按照公益性原则,支持职业教育重大建设和改革项目。将符合条件的职业教育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内投资等的支持范围。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发展职业教育。探索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地方政府可以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生均经费等相关经费标准和支持政策,对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学校给予适当补助。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办法,建立符合中等职业学校多样化发展要求的成本分担机制。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支持地方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生产服务一线技术技能人才工资收入水平。14.营造良好氛围。及时总结各地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典型经验,做好有关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充分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利用“五一”国际劳动节、教师节等重要节日加大对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挖掘和宣传基层一线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典型事迹。树立结果导向的评价方向,对优秀的职业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和技术技能人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