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当前位置:
首页
教务处
教务通知
教务通知
11-11
2013
关于做好2011级学生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级学生2013~2014学年度 第一学期期末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期末课程考核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检查教学水平与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起着导向的作用。为了切实做好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2011级的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1月14日 二、命题与试卷 统招专业各门课程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材内容命题。试卷按统一格式制作。题型根据课程性质确定。命题范围要覆盖各章节,难易度适中,要有明显的区分度。一般“三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题约占70%,难度适中题占20%,有难度题约占10%。要求命A、B二套试卷,A、B试卷重复率不超过30%,每套试卷均应附有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为今后建立课程试题库创造条件。 三、试卷制作 试卷统一按照教务处制定的规范模板来制作。各分院请在11月12日上午下班前将考试卷报送教务处专人保管、抽题。送印的试卷由命题教师命好后,填写试卷审批表,送系部教研室主任及分院领导审批,连同电子版一起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专人审核,待合格后登记保管,并随机抽取期末考试卷。于11月12日安排各相关单位印制、装封。 试卷应注明:适用专业、班级,印制份数,需配备的草稿纸数量等。其他考查课程或期末测验可由各教学单位监控印制。 四、试卷保密 学校用于期末考试的试卷属保密材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院系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应认真做好试卷的保密保管工作,对考试试卷的命题、印制、分送、保管等各环节承担保密管理责任。 五、确定监考人员 为确保期末考试顺利进行,期末考试期间,任课教师监考的场次最少是自己任教班级数目的二倍。除了教学单位自行派老师监考外,其他行政单位领导和管理干部一律轮流参加巡考。期末考试安排统一编排,所有人员均应积极配合。各单位务必在11月12下午下班前将监考人员名单和考试安排送到教务处教务科。 六、按时报送成绩 考试成绩在11月19日前报送。 七、班主任考前准备工作 班主任考前15分钟组织本班学生进入考场,组织学生考前“自我清身”,禁止学生携带手机及与考试有关资料入场。 教务处 2013年11月11日
2013.11.11
10-29
2013
关于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测验和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关于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测验和 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公共课部、思政部: 本学期期中测验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于第九周开始,至第十周结束。本次检查将侧重于教学秩序检查和课堂教学、教案、作业、辅导等环节的质量检查。 一、期中测验 考试时间:2013年10月30日-2013年11月6日 统招生本学期开设的必修课程,一般均要求进行期中测验。个别课程因特殊情况不能安排期中测验的,需由任课教师书面申请报系部领导审批。 二、期中教学检查 (一)检查方式和要求 期中教学检查采取各二级学院、公共课部、思政部自查为主,教务处同督导室组织抽查为辅的形式进行。各二级学院、思政部、公共教研室按照教学条件、教学要求、教学进度三个检查点,结合本学期1—8周的实际教学情况,进行自查。自查结束后,要求①分别以各二级学院、公共课部、思政部单位,写一份自查总结;②各教研室组织本系任课教师按规定模板和要求,填写教师自查报告。各二级学院、公共课部、思政部请于11月8日前,以各二级学院、公共课部、思政部为单位,统一将自查总结和各任课教师自查报告汇总。教务处于11月8日安排人员去各二级学院、公共课部、思政部抽查相关材料。 (二)检查的内容 1.教师自查,各二级学院、公共课部、思政部组织检查:(1)教学进度表(2)课程标准(3)教案或讲稿(4)课件(5)批改的作业(6)辅导情况(提供相应辅导材料)(7)实验实训课的实践报告(8)学生出勤情况和平时考核情况的汇总分析,提出书面意见。 2.各二级学院、公共课部、思政部组织教学观摩交流:以教研室或课程组为单位,组织观摩教学,交流教学方法,现场点评、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各单位提供佐证材料。 3.请各二级学院、公共课部、思政部针对所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为树立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奠定基础。 4.总结教学过程管理中的经验与教训。 (三)检查时间: 2013年10月30日—2013年11月8日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本学期的期中测验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并做好相关资料的建档工作,配合教务处、督导室第十周的联合抽查。 教务处 2013年10月29日
2013.10.29
10-23
2013
关于做好2011级学生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实践培训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级学生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 实践培训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课程考核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检查教学水平与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起着导向的作用。为了切实做好2011级学生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的时间培训课程考试工作,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本学期开课的所有课程在11月8日之前结课,并进行相应的考前总结归纳,由任课老师、班主任、辅导员等相关人员组织学生随堂考核。 二、命题与试卷 1.英语培训课考核内容由英语教研室拟定。 2.毕业教育课程以论文形式进行考核。 3.专业技能培训课根据各专业情况组织学生进行专业操作,以上交设计作品、设计方案、论文等形式进行考核。 其中英语培训课程可以英语A级、四级合格成绩单抵免考核成绩;专业技能考核可以本专业对口技能证书抵免考核成绩。学生上交证书复印件抵免考试试卷,注明班级姓名学号等个人信息同试卷统一装订。 三、试卷制作 各二级学院拟定考核内容后呈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审核。教务处统一规范模板来制作试卷。文印室按2011级学生人数印制试卷,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清点领取试卷。试卷应注明:适用专业、班级,印制份数等。 四、试卷保密 学校用于期末考试的试卷属保密材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院系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应认真做好试卷的保密保管工作,对考试试卷的命题、印制、分送、保管等各环节承担保密管理责任。 五、按时报送成绩 考试成绩在11月15日前报送。 六、辅导员工作 各班辅导员监督学生自觉独立的完成考核内容,并与规定时间配合任课教师收取考核试卷(作品/论文)。 教务处 2013年10月23日
2013.10.23
10-16
2013
关于核对2013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的通知
关于核对2013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琼教〔2013〕132号)的相关要求,为保证学籍学历信息的准确性,需要对我校2013级新生电子注册学籍信息进行核对和上报。现就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是学生在校期间唯一学籍注册信息,学生只有通过电子学籍注册后才能真正获得学籍,一经上报不得进行修改,如果漏报、错报将直接影响学生学历电子注册。教育部规定2013年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时间截止日期为2013年10月底,如逾期未注册学生将无法获得学籍。请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生进行校对并按时上交校对结果。 二、此次核对范围为2013年通过单招考试学生以及2013年统招生。 三、核对步骤及内容 核对附件1:缴费未报到中学生是否在校,由学生本人签名确认;通知学生尽快到招生办公室报到。 核对附件2:报到未缴费(统招+单招)中学生是否在校,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辅导员通知学生尽快缴费。 辅导员补充附件3:2013级(统招+单招)学籍注册标准表中被紫色覆盖所在列(学号、班级、转入学院、现所读专业、备注、学生去向)的信息,其他信息禁止修改;对于部分转专业的学生(可参考附件4:转专业汇总表),学号以现就读班级所编的学号为准,班级统一为录取专业的1班。核对学生是否在校,若在,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并编入学生名册中。若不在校,辅导员填写学生去向,如参军入伍保留学籍、休学、请假、半工半读等。如有学生在附件3表上遗漏,请在表后把该生信息补上,并由其本人签名确认。 核对附件5:录取却无报到缴费记录表中的学生是否在校,若在校,辅导员核对学生信息,并补充学号、班级等信息,学生本人签字确认,辅导员通知学生尽快报到、缴费。 四、如学生信息正确无误,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如因高考报名信息采集错误需修改的,请学生持相关材料到教务处学籍科办理修改手续。 五、除附件4:转专业汇总表外的其他所有附件都校对完毕后,班主任(辅导员)在每页上签名确认,并经院系领导审核后签字盖章,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交教务处学籍科,电子版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发至1400818342@qq.com邮箱。若未能及时上交,导致学生不能按时注册学籍,由各二级学院承担责任。 具体上交时间如下: 1.各二级学院于10月17日9:00前上交附件1、附件2核对结果。 2.健康管理学院、艺术学院、太阳能工程学院于10月17日14:30前上交所有核对结果 3.石油化工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与10月17日17:30前上交所有核对结果。 4.经济管理学院、航海学院于10月18日12:00前上交所有核对结果。 六、本项工作由各分院辅导员以班级为单位落实完成,教学秘书以学院汇总核对,学工副院长审批,分院院长终审。同时各班级辅导员根据附件3并结合非统招学生信息,制作学生名册,经辅导员制表,学工副院长初审,分院院长复审,学工处终审签字后上报学籍科。 七、如有其他疑问咨询教务处学籍科。 附件:1.缴费未报到 2.报到未缴费(统招+单招) 3.2013级(统招+单招)学籍注册标准表 4.转专业汇总表 5.录取却无报到缴费记录 学工处教务处 2013年10月16日
2013.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