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级学生2013~2014学年度
第一学期期末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期末课程考核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检查教学水平与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起着导向的作用。为了切实做好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2011级的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1月14日
二、命题与试卷
统招专业各门课程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材内容命题。试卷按统一格式制作。题型根据课程性质确定。命题范围要覆盖各章节,难易度适中,要有明显的区分度。一般“三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题约占70%,难度适中题占20%,有难度题约占10%。要求命A、B二套试卷,A、B试卷重复率不超过30%,每套试卷均应附有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为今后建立课程试题库创造条件。
三、试卷制作
试卷统一按照教务处制定的规范模板来制作。各分院请在11月12日上午下班前将考试卷报送教务处专人保管、抽题。送印的试卷由命题教师命好后,填写试卷审批表,送系部教研室主任及分院领导审批,连同电子版一起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专人审核,待合格后登记保管,并随机抽取期末考试卷。于11月12日安排各相关单位印制、装封。
试卷应注明:适用专业、班级,印制份数,需配备的草稿纸数量等。其他考查课程或期末测验可由各教学单位监控印制。
四、试卷保密
学校用于期末考试的试卷属保密材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院系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应认真做好试卷的保密保管工作,对考试试卷的命题、印制、分送、保管等各环节承担保密管理责任。
五、确定监考人员
为确保期末考试顺利进行,期末考试期间,任课教师监考的场次最少是自己任教班级数目的二倍。除了教学单位自行派老师监考外,其他行政单位领导和管理干部一律轮流参加巡考。期末考试安排统一编排,所有人员均应积极配合。各单位务必在11月12下午下班前将监考人员名单和考试安排送到教务处教务科。
六、按时报送成绩
考试成绩在11月19日前报送。
七、班主任考前准备工作
班主任考前15分钟组织本班学生进入考场,组织学生考前“自我清身”,禁止学生携带手机及与考试有关资料入场。
教务处
201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