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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测验和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关于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测验和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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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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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4学年第学期期中测验和

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公共课部、思政部:

本学期期中测验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于第九周开始,至第十周结束。本次检查将侧重于教学秩序检查和课堂教学、教案、作业、辅导等环节的质量检查。

一、 期中测验

考试时间:2013年10月30日-2013年11月6日

统招生本学期开设的必修课程,一般均要求进行期中测验。个别课程因特殊情况不安排期中测验的,需由任课教师书面申请报系部领导审批。

二、 期中教学检查

    (一)检查方式和要求

    期中教学检查采取各二级学院、公共课部、思政部自查为主,教务处同督导室组织抽查为辅的形式进行。各二级学院、思政部、公共教研室按照教学条件、教学要求、教学进度三个检查点,结合本学期1—8周的实际教学情况,进行自查。自查结束后,要求①分别以各二级学院、公共课部、思政部单位,写一份自查总结;②各教研室组织本系任课教师按规定模板和要求,填写教师自查报告。各二级学院、公共课部、思政部请于118日前,以各二级学院、公共课部、思政部为单位,统一将自查总结和各任课教师自查报告汇总。教务处于118安排人员去各二级学院、公共课部、思政部抽查相关材料。

   (二)检查的内容

1.教师自查,各二级学院、公共课部、思政部组织检查:(1)教学进度表 (2)课程标准 (3)教案或讲稿 (4)课件 (5)批改的作业 (6)辅导情况(提供相应辅导材料) (7)实验实训课的实践报告 (8)学生出勤情况和平时考核情况的汇总分析,提出书面意见。

2.各二级学院、公共课部、思政部组织教学观摩交流:以教研室或课程组为单位,组织观摩教学,交流教学方法,现场点评、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各单位提供佐证材料。

3.请各二级学院、公共课部、思政部针对所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为树立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奠定基础。

4.总结教学过程管理中的经验与教训。

    (三)检查时间:

2013年1030日—2013年118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本学期的期中测验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并做好相关资料的建档工作,配合教务处、督导室第十周的联合抽查。

 

 

 

                                          教务处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