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测验和
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公共课部、思政部:
本学期期中测验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于第九周开始,至第十周结束。本次检查将侧重于教学秩序检查和课堂教学、教案、作业、辅导等环节的质量检查。
一、 期中测验
考试时间:2013年10月30日-2013年11月6日
统招生本学期开设的必修课程,一般均要求进行期中测验。个别课程因特殊情况不能安排期中测验的,需由任课教师书面申请报系部领导审批。
二、 期中教学检查
(一)检查方式和要求
期中教学检查采取各二级学院、公共课部、思政部自查为主,教务处同督导室组织抽查为辅的形式进行。各二级学院、思政部、公共教研室按照教学条件、教学要求、教学进度三个检查点,结合本学期1—8周的实际教学情况,进行自查。自查结束后,要求①分别以各二级学院、公共课部、思政部单位,写一份自查总结;②各教研室组织本系任课教师按规定模板和要求,填写教师自查报告。各二级学院、公共课部、思政部请于11月8日前,以各二级学院、公共课部、思政部为单位,统一将自查总结和各任课教师自查报告汇总。教务处于11月8日安排人员去各二级学院、公共课部、思政部抽查相关材料。
(二)检查的内容
1.教师自查,各二级学院、公共课部、思政部组织检查:(1)教学进度表 (2)课程标准 (3)教案或讲稿 (4)课件 (5)批改的作业 (6)辅导情况(提供相应辅导材料) (7)实验实训课的实践报告 (8)学生出勤情况和平时考核情况的汇总分析,提出书面意见。
2.各二级学院、公共课部、思政部组织教学观摩交流:以教研室或课程组为单位,组织观摩教学,交流教学方法,现场点评、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各单位提供佐证材料。
3.请各二级学院、公共课部、思政部针对所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为树立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奠定基础。
4.总结教学过程管理中的经验与教训。
(三)检查时间:
2013年10月30日—2013年11月8日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本学期的期中测验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并做好相关资料的建档工作,配合教务处、督导室第十周的联合抽查。
教务处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