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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级留校生、2009级顶岗实习生工资待遇调整的决定
关于2008级留校生、2009级顶岗实习生工资待遇调整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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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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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08级留校生、2009级顶岗实习生工资待遇调整的决定
各单位:
      2008级留校生共40人,其中38人享受留校生1600元/月工资待遇,2人享受辅导员一级待遇2150元。截止2012年9月,2008级留校生工作已满一年,现决定对取得大专毕业证的留校生工资待遇增加100元,作为考核工资。
      2009级顶岗实习生共16人,顶岗实习生将参加顶岗实习考核,顶岗实习考核表交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报党委会研究,符合条件的继续留校考察。对在学院工作满一年的,工资待遇调整为干事一级待遇1200元/月;工作满二年并取得本科毕业证的,工资待调整为1600元/月;第三年开始每满一年增加100元,作为考核工资。
      留校毕业生参加教育厅主办、教育部主办或行业主办的技能大赛获得省级一等奖、部级二等奖的毕业生工资对比同届同类留校毕业生增加1500元/月,全年发放12个月,执行5年; 留校毕业生参加教育厅主办、教育部主办或行业主办的技能大赛获得省级二等奖、部级三等奖的,工资对比同届同类留校毕业生增加1000元/月,全年发放12个月,执行5年。
      不符合任教条件的留校生工作满一年后,除保障日常工作过程材料原始及时,每月还要提交一份不少于1000字的工作问题方案或创新管理方案;每月第一周召开会议审批工作问题方案或创新管理方案,工作问题方案由部门党政领导会议初审,学院党政领导会议终审;创新管理方案由学院发展规划中心审批,超出部分按照学院创新管理工资标准核算,审批合格并被采纳的按照每千字75元计算,该项费用在本部门的党建工作经费中承担。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顶岗实习考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