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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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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015
关于召开部分专业负责人座谈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部分专业负责人座谈会的通知各有关二级学院;为了解各有关专业职业适任资格能力培养状况,交流借鉴成功经验和作法,研究和探讨今后提高职业适任资格考试通过率的途径和方法,制定相应措施,切实提高我校有关专业学生职业适任资格考试通过率,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定于12月23日15时在化工楼1102会议室召开部分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有关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座谈会。一、参加人员1.航海学院、经管学院、建工学院、健康学院的分管教学副院长。2.航海技术、轮机技术、邮轮乘务、会计、旅游、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护理专业的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3.教务处、督导室有关人员。二、交流议题1.各有关专业通报2013年以来学生毕业离校前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近三年分年级在校生数、报考人数、参考率、通过人数、通过率),如财会人员上岗资格证、导游证、造价员证、施工员证;航海类专业4小证、三副证、三管轮证等。护士资格证暂不统计。2.成熟的经验和作法,今后在教学中如何进一歩深化改革,把教学内容与职业标准衔接,课程设置与职业能力培养衔接,今后提高有关专业学生职业适任资格考试通过率的举措、思路和方法;需学校给予怎样政策支持等。三、参考文件《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摘选)第十九条高校应加强对所开设高职专业的评估、监督和信息公开,出现下列情形的应调减该专业招生计划或停止招生,并对该专业点进行整改:(一)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教学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下;(二)人才培养明显不适应社会需求,就业率连续2年低于60%、对口就业率连续2年低于50%;(三)须参加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应届毕业生考试通过率连续3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请各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准备书面交流材料,于12月21日17时前将书面交流材料的电子版发给教务处谢林收。 教务处 2015年12月15日
2015.12.15
12-03
2015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各教学单位:为了切实做好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的期末教学及考试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考试对象、时间1.考试对象:全校统招生、自考生。2.考查课程时间:由任课教师根据授课计划完成授课任务,最后一次课随堂进行考试。3.考试课程时间:考试时间定于2015年12月29日-12月31日,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由各二级学院组织进行,每天统一考试时间为:上午:8:15-9:4510:00-11:30下午:14:00-15:3015:45-17:154.2015级全院性公共课、思政课考试时间为:科目日期时间毛概(统招、自考)12月29日8:15-9:45实用英语12月29日10:00-11:30高数类12月29日14:00-15:30计算机基础12月29日15:45-17:1519:00-20:30体育各班级最后一次课随堂考试二、命题及出卷要求1.考查课程:由各教学单位监控出卷,最后一次课进行随堂考试。2.考试课程:请各教学单位在12月17日前,安排本单位相关授课教师按要求完成出卷任务并仔细校对。出卷具体要求如下:(1)各门课程应根据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命题;(2)按统一格式制作试卷,题型根据课程性质确定;(3)命题范围要覆盖各章节,难易度适中,要有明显的区分度;(4)“三基”内容的题量(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约占70%,难度适中的题量约占20%,难度较大的题量约占10%;(5)要求命A、B两套试卷(除“计算机基础”命A、B、C、D四套),每套试卷均应附有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两套试卷的题目重复率不超过30%。由教研室统一排课的课程,如高数、实用英语、计算机基础、思政类课程实行教考分离,由各教研室按照教务处教务科提供的模板,统一安排出卷。三、试卷印刷要求1.考查课程:由各教学单位监控印制,进行随堂考查。2.考试课程:各授课教师按要求出卷完毕后,填写试卷审批表,并经教研室主任及本教学单位领导审批签字,于12月21日前将试卷(含A、B卷和标准答案)电子版发至教务科备案,纸质版交送教务处处长审批签字,并进行试卷抽取。各教学单位于12月22日-12月25日,安排专人将抽取的试卷纸质版清样注明适用专业、班级、印制份数、需配备的草稿纸数量等内容,交至教务处进行印刷、装封后,领回本单位存放。各教学单位务必做好试卷从命题、印制、分送、保管一系列的保密工作。四、组织安排各教学单位按照本次期末考试的要求,于12月17日前将本部门的期末考试安排表(电子版、纸质版)交至教务科汇总,以便做好巡考事宜安排。五、确定监考人员为确保期末考试顺利进行,期末考试期间,各教学单位任课教师监考的场次最少是自己任教班级数目的二倍。除了教学单位自行派老师监考外,其他行政单位领导和管理干部安排轮流参加巡考。六、其他要求(一)各部门要各尽其责,做好考试期间的配合工作保卫部门要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外,还要做好考场纪律的维护,防止偶发事故发生;后勤部门,要加强宿舍安全管理和食堂管理,注意食物卫生,改善膳食,并保证考试期间的供电工作;教室管理人员要保证考试教室及时开、关门,保持卫生等事宜。(二)严格考风考纪各教学单位要组织教师学习学院有关课程考核的规定,了解和熟悉有关制度和操作规程,切实做好复习辅导答疑工作,严禁出窄口径的复习题划重点,误导学生;严格执行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纪考风。各班级辅导员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生手册》中有关考试的规定和考场纪律,防止违纪作弊。对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务必履行缓考审批手续,杜绝无故缺考现象。(三)按时报送成绩和规范装订考试资料各教学单位的考试成绩在所有课程考试结束后三天内报送。考试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封面、样卷(A/B试卷+答案)、考生考试签到表、考生成绩登分表、试卷分析表、学生考卷(按学号顺序排列,需包含缺考学生考卷)。同时,各教学单位将试卷分析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交至教务科归档,将考试成绩登记表(电子版、纸质版)交至学籍科归档,。(四)切实加强期末考试的领导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人员调配、安全纪律和考纪考风教育等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考试领导小组:组长:韩长日副组长:欧阳克毅、郭少三、冯莉颖组员:各教学单位第一负责人考试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及考务组,负责考试组织管理、试卷的印制、考试的组织安排、试卷分发与回收等工作。辅导员组织本班学生于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禁止学生携带手机及与考试有关资料入场。教务处、督导室及各教学单位领导要认真检查考试现场准备和巡考工作,督察考场考纪考风并及时对考试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教务处 2015年12月3日
2015.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