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的期末教学及考试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时间
1.考试对象:全校统招生、自考生。
2.考查课程时间:由任课教师根据授课计划完成授课任务,最后一次课随堂进行考试。
3.考试课程时间:考试时间定于2015年12月29日-12月31日,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由各二级学院组织进行,每天统一考试时间为:
上午:8:15-9:45 10:00-11:30 下午:14:00-15:30 15:45-17:15
4.2015级全院性公共课、思政课考试时间为:
科 目 | 日 期 | 时 间 |
毛 概(统招、自考) | 12月29日 | 8:15-9:45 |
实用英语 | 12月29日 | 10:00-11:30 |
高数类 | 12月29日 | 14:00-15:30 |
计算机基础 | 12月29日 | 15:45-17:15 19:00-20:30 |
体育 | 各班级最后一次课随堂考试 |
二、命题及出卷要求
1.考查课程:由各教学单位监控出卷,最后一次课进行随堂考试。
2.考试课程:请各教学单位在12月17日前,安排本单位相关授课教师按要求完成出卷任务并仔细校对。出卷具体要求如下:
(1)各门课程应根据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命题;
(2)按统一格式制作试卷,题型根据课程性质确定;
(3)命题范围要覆盖各章节,难易度适中,要有明显的区分度;
(4)“三基”内容的题量(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约占70%,难度适中的题量约占20%,难度较大的题量约占10%;
(5)要求命A、B两套试卷(除“计算机基础”命A、B、C、D四套),每套试卷均应附有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两套试卷的题目重复率不超过30%。
由教研室统一排课的课程,如高数、实用英语、计算机基础、思政类课程实行教考分离,由各教研室按照教务处教务科提供的模板,统一安排出卷。
三、试卷印刷要求
1.考查课程:由各教学单位监控印制,进行随堂考查。
2.考试课程:各授课教师按要求出卷完毕后,填写试卷审批表,并经教研室主任及本教学单位领导审批签字,于12月21日前将试卷(含A、B卷和标准答案)电子版发至教务科备案,纸质版交送教务处处长审批签字,并进行试卷抽取。
各教学单位于12月22日-12月25日,安排专人将抽取的试卷纸质版清样注明适用专业、班级、印制份数、需配备的草稿纸数量等内容,交至教务处进行印刷、装封后,领回本单位存放。
各教学单位务必做好试卷从命题、印制、分送、保管一系列的保密工作。
四、组织安排
各教学单位按照本次期末考试的要求,于12月17日前将本部门的期末考试安排表(电子版、纸质版)交至教务科汇总,以便做好巡考事宜安排。
五、确定监考人员
为确保期末考试顺利进行,期末考试期间,各教学单位任课教师监考的场次最少是自己任教班级数目的二倍。除了教学单位自行派老师监考外,其他行政单位领导和管理干部安排轮流参加巡考。
六、其他要求
(一)各部门要各尽其责,做好考试期间的配合工作
保卫部门要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外,还要做好考场纪律的维护,防止偶发事故发生;后勤部门,要加强宿舍安全管理和食堂管理,注意食物卫生,改善膳食,并保证考试期间的供电工作;教室管理人员要保证考试教室及时开、关门,保持卫生等事宜。
(二)严格考风考纪
各教学单位要组织教师学习学院有关课程考核的规定,了解和熟悉有关制度和操作规程,切实做好复习辅导答疑工作,严禁出窄口径的复习题划重点,误导学生;严格执行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纪考风。各班级辅导员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生手册》中有关考试的规定和考场纪律,防止违纪作弊。对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务必履行缓考审批手续,杜绝无故缺考现象。
(三)按时报送成绩和规范装订考试资料
各教学单位的考试成绩在所有课程考试结束后三天内报送。考试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封面、样卷(A/B试卷+答案)、考生考试签到表、考生成绩登分表、试卷分析表、学生考卷(按学号顺序排列,需包含缺考学生考卷)。同时,各教学单位将试卷分析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交至教务科归档,将考试成绩登记表(电子版、纸质版)交至学籍科归档,。
(四)切实加强期末考试的领导
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人员调配、安全纪律和考纪考风教育等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考试领导小组:
组 长:韩长日
副组长:欧阳克毅、郭少三、冯莉颖
组 员:各教学单位第一负责人
考试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及考务组,负责考试组织管理、试卷的印制、考试的组织安排、试卷分发与回收等工作。
辅导员组织本班学生于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禁止学生携带手机及与考试有关资料入场。
教务处、督导室及各教学单位领导要认真检查考试现场准备和巡考工作,督察考场考纪考风并及时对考试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教务处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