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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将防汛防风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关于将防汛防风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作者:学校办公室
发表时间:2025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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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防汛防风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气象局最新预报,今年第6号台风“韦帕”(台风级)将于7月20日下午至夜间在广东珠海到湛江一带沿海登陆,强度持续加强,并将于21日白天移入北部湾海面。受其影响,7月20日至22日白天,我省将出现强风雨天气,海南岛北部和西部地区有暴雨到大暴雨、局地特大暴雨。依据《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已于7月20日8时30分将防汛防风应急响应由Ⅳ级提升至Ⅲ级。为确保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经学校三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同步启动我校防汛防风Ⅲ级应急响应。现要求各单位在严格执行Ⅳ级响应措施基础上,重点落实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校三防领导小组组长(或由其指定的副组长)负责统一指挥,全程督导检查各项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二、严格值班值守。立即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值班安排表(须明确列出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姓名及值班座机电话号码)务必于今日(7月20日)12:00前报送至省教育厅。

三、保障学生安全。迅速建立精准的在校学生动态管理台账,妥善安排学生校内安置,指定专人负责学生安全管理、生活保障及心理疏导。

四、排查整治隐患。立即对危险校舍、老旧建筑、水电线路、排水设施、在建工程、实验室、高空悬挂物、地下空间(如车库、配电房)等重点领域和部位进行拉网式再排查、再整治。对排查出的重大风险点实行专人24小时盯防。

五、保障物资储备。全面检查清点沙袋、抽水泵、应急照明、发电机、食品、饮用水、药品等应急物资储备,确保数量充足、状态良好、随时可用。

六、畅通信息报送。自今日起,严格执行每日14时、20时两次信息“零报告”制度,将本单位(校区)防御工作动态、险情灾情及应对情况及时、准确报送至学校三防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李戴,电话:15289949149),由其汇总后按要求报省教育厅。遇突发险情灾情必须第一时间报告。

特此通知。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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