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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科教字﹝2025﹞37号 关于印发《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本科产教融合基地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
海科教字﹝2025﹞37号 关于印发《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本科产教融合基地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
作者:海南科技职业大学
发表时间:2025年05月14日
浏览量:174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文件

 

海科字﹝2025﹞37

 

关于印发《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本科产教融合基地评估方案(试行)通知

 

云龙校区管委会、各院(部)处(室):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本科产教融合基地评估方案(试行)》经2024—2025学年第十三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

                             2025年5月14日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本科产教融合基地评估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基地建设指南》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产教融合、校企协同特色,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服务产业需求为导向,通过科学化、标准化、动态化的评估机制,全面促进产教融合基地规范化、特色化、实效化建设,为打造职业教育创新高地提供坚实支撑进一步推动我校本科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高质量发展,构建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的育人体系,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和区域产业升级需求,特制定本评估方案。

一、基本原则

1.目标导向原则评估实训基地是否紧密对接产业需求,围绕专业群建设、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和职业素养提升展开关注基地是否立足区域产业特色,助力地方产业升级和就业需求,推动教育与产业协同发展。

2.产教协同原则。评估企业在基地建设、课程开发、师资培养、实习管理等环节的参与度,避免“形式化合作”检查校企是否共建教学标准、共定培养方案、共享资源(如技术、设备、案例),形成利益共同体。

3.实效性原则实训内容是否贴近企业真实生产流程和技术标准,设备先进性、场景仿真度是否符合行业要求评估课程体系是否融入新技术、新工艺促进学生技能认证通过率、就业质量、企业满意度等量化指标的提升

4.主体参与原则强化学校企业双主体参与,共同持续改进基地建设质量

5.动态改进原则。建立周期性评估与常态化监测机制,推动基地内涵建设

6.可持续发展原则。检查校企合作机制、资金管理、安全规范等是否健全,确保基地长期稳定运行。

二、评估内容

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产教融合机制、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质量、社会服务创新、持续改进与动态管理等五个方面。

三、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为本校与政企事实体单位已签约并投入运行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四、评估周期

1.定期评估:每2年开展一次全面评估,形成周期性评价结论。

2.动态监测:每年开展一次中期检查,重点监测核心指标达成情况,确保评估体系与产业和教育的发展保持一致。

3.专项评估:针对重大政策落实或重点项目开展不定期检查。

五、评估机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简称“质评中心”)和产教融合处牵头,联合相关行业专家、教育专家共同组成评估专家组,负责具体评估工作的实施。专家由教育专家、行业专家、企业代表等组成。

六、评价方式

1.多维评价:采用材料评审、实地考察、座谈访谈等方式。

2.数据支撑:依托产教融合信息平台,整合人才培养、就业、企业反馈等数据。

3.利益相关方参与:吸纳学生、教师、企业等多元主体参与满意度测评。

七、评估程序

1.前期准备:制定评估方案,组建评估团队培训评估指标体系。

2.自评阶段:基地进行自我评估,提交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

3.实地考察:评估团队进行现场考察,复核自评报告真实性

4.结果反馈:质评中心将评估结果报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委员会通过并将结果反馈给相关教学院(部)

八、评估结论及使用

1.结论分级: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结果应用:

优秀基地:纳入典型案例推广,优先推荐省部级项目。

良好基地:给予政策支持,鼓励深化产教融合。

合格基地:督促改进薄弱环节,跟踪复查。

不合格基地: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者取消基地资格。

3.数据共享:评估数据纳入产教融合数据库,服务教育决策。

九、其他事项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