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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
09-27
2022
海南省健康产业发展规划 (2019-2025年)
目 录一、基础环境 二、总体思路 (一)发展定位 (二)指导思想 (三)总体部署 (四)发展目标 三、区域布局 (一)“一核”引领 (二)“两极”带动 (三)“三区”协同 四、重点领域 (一)引导健康服务业高品质发展 (二)推动健康农业特色发展 (三)促进健康制造业做大做强 五、重大工程项目 (一)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工程 (二)海口生物医药和转化医学基地建设工程 (三)三亚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工程 (四)南药产业规范化、规模化提升工程 (五)气候治疗与特殊治疗中心建设工程 (六)以康养服务业为核心的康养特色健康小镇打造工程 (七)国家运动健康示范区建设工程 (八)夯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程 (九)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工程 六、支撑保障 (一)全面落实“国九条”,进一步加大先行区改革创新力度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消除体制机制障碍 (三)实施创新驱动,增强产业发展动能 (四)补足要素短板,推动优质高效发展 (五)深化国际合作,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七、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加强监测评估 (三)完善监管体系 (四)营造良好氛围健康产业是以维护和促进人民群众健康为目的,全社会从事健康服务提供、健康产品生产经营等活动的集合,主要包括健康服务业、健康产品制造业、健康农林牧渔业以及跨界融合形成的健康新业态等,覆盖面广、产业链长、发展潜力大,是助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探索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履行好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海南改革开放新使命,推动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良性互动,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和省委、省政府健康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19年至2025年。一、基础环境海南省是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一带一路”国际交流合作大平台,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国务院批复设立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全岛实施59国入境旅游免签,具备发展健康产业的政策优势。海南地处泛珠三角“9+2”与东盟自由贸易区“10+1”的交汇处,紧密连接泛珠三角经济圈、东盟经济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环北部湾经济圈及太平洋经济圈,区位条件优越;森林覆盖率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全国领先,作为独具特色的热带旅游海岛,形成了融阳光、海水、沙滩、植被、海岛、田园等为一体的旅游资源带,药用动植物资源富集,素有“天然药库”“南药之乡”之称,资源禀赋特色突出。近年来,海南健康产业起步稳、成长快,总体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产业规模持续扩大,特色不断凸显,集聚格局初步形成。2018年上半年实现增加值99.83亿元,同比增长23.2%,占同期全省GDP的4.1%。以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为龙头的健康旅游业发展迅速,在干细胞临床研究、肿瘤治疗、医美抗衰、辅助生殖等4个方面聚集资源,中医药健康旅游辐射俄罗斯、东欧、澳洲等市场。海南健康产业虽然取得一定发展,但仍处在起步阶段,医疗服务水平不高,健康制造业层次相对偏低,难以带动和支撑产业链上下游拓展,产业链条较短,新业态发展较为缓慢,区域差异化特色有待凸显,产业集聚度有待提升;科技支撑相对薄弱,高端产业孵化和服务平台缺乏,还未形成龙头企业和品牌效应;人才智力支撑不强,人才供给与产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当前,海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变化。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把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健康产业打造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对发展健康产业提出了新的要求;居民消费结构持续升级,群众健康需求持续增长并呈现出多层次、多元化、个性化的特征,快速推进的新型城镇化和人口老龄化进程也进一步推动健康需求迅猛增长;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到来,生命技术和生物科学不断取得新突破,基因工程、分子诊断、干细胞等重大技术加快应用转化,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传统医疗服务模式深刻变革,健康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兴起。从全球范围看,健康产业成为许多国家加快抢占全球产业制高点的战略选择,亚洲国家普遍打造全球健康旅游目的地,发达国家“再工业化”进程加快,竞争态势趋于激烈。二、总体思路(一)发展定位。紧紧围绕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和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的战略定位,深入把握党中央赋予海南经济特区改革开放的新使命,依托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全面融入海洋强国、“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以打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动范例的历史担当,将海南打造成为全国健康产业先行先试试验区、健康产业高质量融合集聚发展示范区、健康产业科技创新驱动综合示范区、健康“一带一路”重要战略支点、全球健康旅游目的地。(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健康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打造战略性支柱产业为目标,以创新、融合、开放、提升为主线,以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为创新引领,以一批重大工程项目为抓手,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创新驱动、突出特色产业、创新发展模式、转换增长动力,拓展全方位、全周期健康产业链,推动医、药、游、养、体、食与新一代互联网、健康大数据、健康人居、健康金融科技等深度融合发展,建设世界领先的智慧健康生态岛、健康产业强省和全球重要的健康旅游目的地,努力把健康产业培育成为海南经济转型升级的核心引擎。——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强化政府在制度建设、规划、政策及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培育壮大多元市场主体,加速推进健康事业创新引导的健康产业创新,鼓励社会广泛参与健康产业发展,促进产业要素资源扩容和结构优化,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需求。——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消除制约健康产业做大做强的体制机制障碍,破解产业发展瓶颈,实施健康事业和健康产业“双轮驱动”战略。对标国际领先的健康产业集群,加快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积极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充分利用“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加强对国际市场分析研判,吸引全球高端要素集聚,提升国际国内健康消费吸引力,构建开放共赢的产业生态。——坚持创新引领、提质增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准确把握健康产业特点,瞄准国际创新前沿,积极探索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政策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和标准创新。围绕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应用示范、产业集聚、要素保障等创新链条,培育一批创新人才、建设一批创新平台、发展一批创新型企业。——坚持特色发展、融合集聚。围绕建设世界领先的智慧健康生态岛和全球重要的健康旅游目的地,因地制宜,科学确定全省和各市县健康产业发展重点,通过骨干企业、重大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特色优势领域优先发展和集聚发展,连点成线、以点带面,促进产业内部的深度融合以及健康与相关领域的跨界融合,改造升级传统健康业态,培育壮大健康新业态。(三)总体部署。以“三区一中心”为海南健康产业发展基准定位,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为海南健康产业发展基本手段,以走海南特色的健康产业发展道路为基本要求,深度融入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将健康产业打造成为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实现更高水平全岛开放的先行产业。坚定走创新发展之路,发挥资源禀赋优势,依靠科技和人才,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坚持“人无我有、人有我特”的发展理念,瞄准细分市场,以特色为先导,推动优势领域加快发展,从纵向上带动产业链延伸拓展、从横向上促进健康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从广度上实现地区间组团联动,推动健康产业整体向高水平迈进,打造“健康海南”“世界健康岛”“世界长寿岛”品牌。——集中若干优势领域,带动产业链延伸拓展。依托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加快发展国际健康旅游和高端医疗服务。以高水平的医疗服务业和健康旅游业为先导,通过高水平医疗服务,推动医疗健康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健康产品制造、健康服务设计和健康消费引领的创新升级,支撑引导,形成面向个人、家庭、社区、城市的全球重要的健康旅游目的地产业生态;强化康复疗养、中医药健康服务、健康保险等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带动高水平医药、智能可穿戴设备等健康产品制造业创新升级,推动健康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壮大,提升国际旅游消费中心核心竞争力;以先进医药制造业为支撑,依托现有医药产业基础,部署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移转化试点,加快先进医药产业发展,通过高端药品、医疗器械等医药产品,进一步推动健康服务业质量高水平提升。健康旅游、医疗、医药三大重点领域联动互促,以游带医、以医带药、以药促游,不断优化、拓展,打造全方位、全周期健康产业链。——抓好一批工程项目,推动产业融合和新业态发展壮大。实施一批成长性好、支撑作用明显、引领带动能力强的重大工程项目,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科学、生物工程技术与医疗健康领域的深度融合,以技术融合带动产品融合、市场融合,不断拓展发展新空间,加快健康产业一二三产业之间的融合步伐。——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实现地区间差异定位、组团发展。按照产业集聚、错位协同、均衡发展的原则,统筹考虑全省区域空间布局、产业基础、资源禀赋,以目前初步形成的产业集聚态势为基础,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发挥地区间比较优势,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扬长避短,指导各市县精准定位目标人群,科学确定主导产业和发展路径,避免低水平、同质化竞争。(四)发展目标。到2025年,建立起体系完整、结构优化、特色鲜明的健康产业体系,初步建成领先的智慧健康生态岛和全球重要的健康旅游目的地。集聚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智慧健康服务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产业规模显著扩大,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成为国民经济重要战略性支柱产业,总体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巩固优化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服务体系,促进健康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基层医疗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人均期望寿命、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等主要健康指标加快迈向全国先进水平,为实现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全民健康基础。产业规模显著扩大。形成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业、创新驱动的健康制造业、特色鲜明的跨界融合新业态,经济社会发展带动作用显著,全省健康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明显提升。产业结构明显优化。优质医疗资源和健康产品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卫生费用增速处于合理区间,健康新业态占比明显增加,国际国内健康消费市场吸引力不断增强。创新能力有效提升。健康科技创新、健康产业发展和营商环境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科技创新和成果转移转化能力达到全国领先水平,打造智慧健康产业集聚高地、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健康产业创新中心,国产医疗器械创新产业集群以及健康大数据资源创新产业集群,国际竞争力明显提高。集聚效应初步显现。集聚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健康产业跨国企业和知名品牌,形成一批健康产业科技创新和转化应用平台、投融资平台和开放合作平台,成为全球高水平健康产业集聚示范区。为实现以上目标,立足健康产业区域竞争态势和现有基础,分两个阶段部署推进:——2019-2020年,是海南省健康产业夯实基础、提质升档阶段。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智慧健康生态岛相关基础设施,加快升级区域服务综合配套,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高水平推动高端医疗服务、国际健康旅游、互联网智慧健康、康复疗养等重点领域和特色优势产业率先突破,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的健康服务供给显著扩大,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在全省健康产业的核心作用进一步凸显,基本实现医疗技术、装备、药品与国际先进水平“三同步”,医疗服务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海澄文、大三亚等健康产业集聚区域组团联动发展取得突破。健康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达到5%,形成支柱产业。——2021-2025年,是海南省健康产业全面发力、加速发展阶段。主要任务是大力推进健康产业高水平融合集聚和全方位创新突破,大幅提升产业辐射带动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在健康服务领域重点产业高水平发展基础上,着力实现健康制造业做大做强和健康农业特色发展,基本形成一二三产高效协同、高质量发展的健康产业体系,海南健康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健康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达到10%。三、区域布局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考虑健康产业发展基础和资源要素配置条件,构建“一核两极三区”的健康产业发展格局,即以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为核心,以海澄文一体化综合经济圈和大三亚旅游经济圈为两大增长极,有序带动全省东部、中部、西部三区协同发展。(一)“一核”引领。以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作为全省健康产业核心,集聚国内外优质医疗资源和高端要素,加快发展国际健康旅游业和高端医疗服务业,推动国际领先的生物医药产业高水平聚集发展,开展临床医学、医疗技术应用转化和热带病研究创新,辐射带动全省健康产业发展。将先行区打造成为世界一流的国际健康旅游目的地、全球领先的医疗创新平台和医疗健康中心、高水平医疗健康创新人才聚集区。(二)“两极”带动。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格局,立足海澄文一体化经济圈和大三亚旅游经济圈既有基础和优势,促进若干特色优势产业做大做强,不断提升国内外影响力与竞争力,打造北部和南部健康产业增长极,带动全省健康产业高水平发展。——北部健康产业增长极。范围涵盖海澄文一体化经济圈,包括海口、文昌、澄迈3市县。重点推进高端医疗服务,互联网智慧健康,以“富硒”“长寿”为特色的康养服务和医药研发制造发展:以海南省人民医院为龙头、以海口市优质专科医疗资源为依托,推动高水平医疗服务业发展;统筹规划建设全省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支撑智慧健康产业发展;深度挖掘澄迈的长寿、富硒、生态等元素,发展健康养老养生服务业,打造“海南富硒地,世界长寿乡”品牌,在海南生态软件园打造智慧医疗项目聚集群;发挥文昌最长海岸线优势,沿铺前大桥、旅游公路建设医养带状公园,成为海澄文一体化的滨海养生高地;壮大海口药谷、美安新药谷产业集群,加快医药制造业发展。——南部健康产业增长极。范围涵盖大三亚旅游经济圈,包括三亚、乐东、陵水、保亭4市县,重点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海上特色健身休闲、健康管理服务和以温泉、沙疗、热带雨林为特色的康复疗养、健康农业田园综合体等产业发展:以三亚市为中心,依托三亚市中医院,面向国际医疗旅游游客高标准打造国际化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加快三亚“国家体育休闲运动城市”建设,发展海上健身休闲运动产业;形成以运动、营养、心理、环境非医药健康干预服务为特征的主动健康管理连续服务城市运营体系;利用生态环境、气候条件和农垦土地资源优势,加快推进南平医疗养生产业园区建设,在乐东、陵水、保亭打造一批集生态、海洋、户外、民族文化等元素为一体的健康旅游度假产品,发展温泉、沙疗、热带雨林为特色的健康养生养老服务,延伸拓展垦区中医药产业链,与三亚国际中医药健康旅游目的地互补发展。(三)“三区”协同。依托省域内东、中、西部地区丰富的自然生态资源、旅游资源和特色民族文化资源,支持各市县结合实际培育具有特色的主导产业,形成对全省健康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构建“节点小集聚、组团大联动、区域广覆盖”的协同发展格局。——东部:以万宁市为主要节点。推进兴隆南药药用植物园建设,建设冲浪、龙舟、海钓、潜水、游艇、水上飞机6大运动基地,结合兴隆温泉等资源,打造海上健身休闲运动、南药特色温泉养生旅游目的地。注重加强与琼海和大三亚旅游经济圈组团发展。——中部:以五指山、定安、屯昌、琼中、白沙5市县为主要节点。重点培育以南药、芳香药和黎药为特色的民族医药产业和健康食品产业,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化的南药和芳香药良种良苗繁育基地,加强槟榔、益智、砂仁、巴戟、牛大力、裸花紫珠、诺丽、胆木等南药和芳香药资源开发,发展南药特色保健食品、健康食品,开展黎苗医药特色养生体验旅游;充分利用五指山、吊罗山等热带雨林产生的负氧离子和芬多精养生环境,开展雨林康体养生旅游。加强与东部地区养生养老产业的组团联动。——西部:以儋州、东方、临高、昌江4市县为主要节点。依托优良的森林、滨海资源,建设以海花岛旅游度假区、东坡文化旅游区、昌江棋子湾度假养生区、原生态黎乡以及儋州蓝洋、昌江霸王岭温泉旅游度假区为代表的一批养生休闲健康旅游目的地。以儋州为中心,发展户外健身休闲产业,开展国际象棋、马拉松、沙滩运动、滑水、徒步、露营等项目的赛事与体验式活动。加强与海澄文、环北部湾以及中南半岛区域产业联动。四、重点领域围绕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推进健康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健康服务业高品质发展,引导健康产品制造业创新升级,加快健康农业现代化步伐,促进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具有海南特色、全方位全周期的现代化健康产业体系。(一)引导健康服务业高品质发展。健康服务业直接面向消费者,处于产业链和价值链的高端,既是满足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健康需求的载体,也是推动产业链延伸和产业融合发展的基础。引导健康服务业向高品质发展,扩大优质服务供给,是增强海南健康消费吸引力和辐射带动力的关键。1.大力发展覆盖全方位全周期的高水平、多层次医疗服务业。夯实医疗服务基础,着力满足省域内群众健康服务需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加大市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的建设力度,提高服务能力。按照国家县级医院服务能力要求,提升市县医院服务能力,每个市县至少建设一所省级水平医院。支持海口、三亚、琼海、儋州、五指山五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巩固提升省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构建“1小时三级医院服务圈”。支持海南省人民医院建设成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完善全省专科体系建设,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确保每个市县至少有2-3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大力支持二级以上医院建设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以远程、移动、智慧医疗一体化运营平台建设为支撑,建设中医、西医、体医结合的主动健康医院、主动健康管理连续服务中心;改革完善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加强设施设备配置,构建覆盖全岛的全天候急救网络。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多部门配合和全民动员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机制,提高妇幼、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保障水平。发展高水平社会办医,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社会力量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领域,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立医院管理经营的多种合作模式。鼓励社会力量进入专科医疗、第三方医疗服务、康复、护理、前沿医疗技术应用等领域,打造运动医学、医学美容与抗衰老、辅助生育、专业医疗救援等特色高水平医疗服务业态。强化社会办医专精特色,在五大医疗中心和先行区内培育一大批服务规范、技术精湛、管理过硬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品牌。支持社会力量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下参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供,扩大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供给。将社会办医全面纳入分级诊疗体系,支持社会办医参加专科联盟等医联体建设。大力发展专业医学检验、卫生检测、影像、制剂、消毒、移动体检、慢病管理连续服务等医疗相关第三方服务,支持医疗设备第三方服务等健康中介服务发展。引导境外医药企业设立售后服务中心。2.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健康旅游业。充分利用海南“长寿之乡”的环境禀赋、“天然药库”的资源基础以及“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大力发展现代科技、传统医药与生态环境相叠加的国际健康旅游产品,建立完善的现代医疗体系和旅游服务配套体系,促进海南健康旅游向高端医疗服务、中医药特色服务、特色康复疗养和休闲养生协同发展迈进,高水准打造全球健康旅游目的地。进一步丰富健康旅游产品。依托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等区域高水平医疗机构与旅游资源配套,发展高端医疗服务和国际健康旅游,瞄准国际市场打造以体检、健康管理、医疗服务、康复疗养、特许医疗、医学美容和抗衰老、生殖健康、国际健康会展服务等为特色的产业链条。依托海口、三亚中医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发展集高端医疗、国际商务、康复、休闲疗养于一体的健康旅游品牌。支持各市县发挥自然资源优势和人文特色,发展气候养生、特色专科、康复疗养、医养结合、森林度假疗养、休闲养生等康养旅游系列产品。鼓励组建跨市县、跨省域、跨国界的健康旅游联盟或协作网络,积极延伸产业链。积极推动运动医养旅游规模化发展,培育照护康复、抗衰老、以及运动扭伤康复等医疗产业,全力将我省打造成为国际医养型康复旅游目的地。全面发展骑行、球类比赛、体操等普及性广、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大众休闲运动项目;重点发展水上运动、游艇运动、高尔夫等具有消费引领性的健身休闲项目。支持以社会力量为主体,深度整合提升健康旅游产品和服务项目策划、线路设计、业态培育、运营管理、宣传推广水平,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健康旅游国际化发展。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健康旅游知名品牌,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东亚、东南亚、澳洲、东欧等区域国家,联合国内健康产业发展优势省市,建设国际、国内健康旅游线路联合推荐平台和健康旅游、健康生活体验等精品拳头产品,开辟国际健康旅游线路。支持医疗机构取得国际医疗质量管理认证,与国际健康保险机构建立合作关系。3.做大做强海南特色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依托三亚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推动建设中医养生保健基地,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积极申报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和项目,打造一批体验性强、参与度广的中医药健康旅游路线和产品。将海南特色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试点推进“药食同源”在海南备案,推进中医药养生保健产品开发。推动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在服务质量标准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并推行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贸易示范基地建设规范和中医药服务贸易服务规范,推动产业规范化发展。推动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和中医坐堂医诊所规范建设和连锁发展。推进多层次的中医药国际合作,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院成立国际医疗部或外宾服务部,提供高端中医医疗保健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药机构在境内外设立中医药服务贸易机构,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走出去。4.发展多样化康复疗养服务业。依托海南独特的气候条件和丰富的温泉、冷泉、森林、高负氧离子空气、富硒土等资源,以及南药、黎药和海洋药物等特色,通过药浴、针灸、中药民族药药疗等多样化服务形式,面向国内外市场提供高品质健康疗养、慢性病疗养、职业病疗养、运动康复、老年病疗养等健康产品和服务。打造具有海南特色的气候治疗服务业态,面向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全球领先的气候治疗服务项目。发展特殊治疗服务,研究发掘海南温泉、沙疗等的医疗保健机理,培育一批服务模式整合连续、技术水平过硬、标准规范健全的高水平特殊治疗机构。建立面向航天员、潜水员等专业人员的康复疗养基地,打造与国际接轨的航天员、潜水员康复疗养项目。支持养老机构拓展和提高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养老机构可按照有关规定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类医院等。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创新智慧健康养老智能传感、监测分析等关键技术,加强相关机构与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智能养老监护设备等硬件融合对接,整合健康养老数据管理与服务系统,提供更加便捷、精准、高效的健康养老服务。5.广泛发展健身休闲运动业。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城市空置场所、小区公共绿地、建筑物屋顶、地下室等区域,建设一批球场、健身步道、登山步道、体育公园、沿海沿河沿湖健身带、健身器械场地、健身房等社区健身休闲设施。依托国际旅游岛建设,积极对接引入国际赛事,打造一批国际性品牌赛事和年度大型节庆活动,积极推动休闲运动与健康领域人文交往、商贸会展、学术论坛等联动发展。推动实现全省社区健康促进服务中心建设全域覆盖。发掘民族民俗文化和节庆品牌,发展普及性广、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运动项目,扩大本土特色的传统体育健身活动影响力。建立完善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以科学健身为核心的体医结合健康管理机构,推动全民科学健身服务进入健康促进、慢性病预防和康复。6.积极发展健康保险服务。立足域内健康保险保障需求,整合基本医保资源,稳步提高保险保障水平。创新医保支付和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便捷在琼跨省异地就医群众医保结算。全面推开个人税收优惠型商业健康保险试点和推广工作。鼓励商业保险机构、专业健康险企业拓展专业健康险品种范围,发展适应国际健康旅游要求的一体化保险服务,设计与健康服务新业态发展相衔接的多样化健康险产品,推出覆盖国际前沿医疗技术、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应用的医疗险品种,探索开发基于互联网的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支持在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等区域设立专业健康和养老保险机构,不断优化理赔服务,为境内外保单持有人提供境内医疗、救援、保险赔付及结算等服务。鼓励延伸拓展健康产业链,促进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服务协同发展,探索家庭医生团队、医疗机构、健康咨询机构、健康体检机构、商业健康保险机构深度融合模式,打造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链条。7.加快发展智慧健康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创新发展互联网医院、远程医疗、医疗人工智能等新型业态,探索线上线下结合发展模式。促进人工智能与医疗融合发展,推动AI辅助机器人手术、基于影响数据的辅助诊疗、药物筛选和挖掘、基因大数据、健康管理等领域的应用。以“互联网+”为手段,结合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扩展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优化医疗服务流程,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鼓励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海口、三亚等医疗资源集中地区借助互联网、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手段,扩展智慧健康服务辐射范围,提升服务便捷性与可及性,面向基层社区和村镇提供远程会诊、远程心电诊断、远程影像诊断、慢病管理等智慧医疗健康服务,支持分级诊疗体系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展。加强健康信息采集和预警预测能力,发展应急救援移动医疗专用车、船、直升机等重要装备,建设军民融合一体化应急救援信息平台,提升应急医疗救援全天候响应能力。依托互联网产业小镇、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生态软件园等载体,打造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集聚园区,探索可穿戴设备、智能健康电子产品、健康医疗移动应用等产生的数据资源规范接入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立全流程多维度的个人健康数据链,基于大数据分析,构建打通院前、院中、院后的连续性智能化主动医疗服务,发展面向个人、家庭的精准健康服务,推动基于健康医疗大数据的新业态发展。引进培育专业化药品流通企业,支持药品流通企业与医疗机构、医保、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开展医药电商服务。(二)推动健康农业特色发展。健康农业涵盖以中药材、绿色健康食品、保健食品种植养殖为主体的健康农、林、牧、渔业,是新时期海南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现代农业开放发展的重要抓手。1.优化健康农业产业结构,推动南药规范化、规模化发展。以南药和特色热带作物种植业为重点,加大对槟榔、益智、牛大力等优势南药种植支持力度,做精做长沉香产业链。加强标准化生产与GAP生产基地建设,提高南药标准化生产水平。制定南药种植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集成肥水管理、病虫害防控等一系列关键技术。加强健康农产品质量检测,建立质量追溯制度,保障产品质量。做精做优具有绿色健康食品功效的热带作物和水果瓜菜品种,突出营养和健康导向,全面推进农业产品结构调整。以农业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为主体,建设标准化特色果品、热带作物基地。依托深海养殖、海陆一体化海洋农牧业,发展特色海洋健康食品、保健品产业。培育家庭农场、合作社、专业大户和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推动“企业+基地”“企业+基地+农户”等新兴经营模式,提高组织化水平。加快培育健康农业龙头企业,鼓励农垦集团、重点种业企业、大型健康食品加工出口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延伸拓展健康农产品加工物流、营销推广、信息服务环节,优化健康农业产业链分布结构,推动高附加值产品开发利用,提高综合效益,推动海南健康农业提质增效。2.推动“健康+现代农业”融合发展。依托“美丽海南百镇千村”工程,以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为载体,将健康农业发展融入乡村振兴战略,打造“大健康+农业”融合发展体系。利用南药、石斛、红茶、绿茶等特色种质资源,挖掘历史遗产、民族村镇、养生文化、民风民俗等文化,开发各具特色的休闲农业业态和产品,发展特色健康休闲农业。将健康农业发展融入脱贫攻坚,支持面向贫困地区建立经济效益好、市场成熟的健康农产品生产基地,大力发展健康农产品种植、管理和加工,加大贫困地区健康农产品推介营销支持力度,以健康农业全产业链增值带动贫困地区农户稳定脱贫。(三)促进健康制造业做大做强。健康制造业涵盖药品、医疗器械、康复辅助器具等健康产品生产制造,是海南健康产业向高品质转型升级、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的技术支撑和物质保障。1.以生物药和制剂为重点,推动医药产业高水平发展。立足海南医药产业基础,用足用好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支持性政策,探索开展干细胞临床前沿医疗技术研究,发展生物药、化学药新品种、优质中药、医疗器械、新型辅料耗材。支持南药产业做大做强,培育特色品牌。紧紧围绕“海陆空”发展战略,充分利用好海洋资源“宝库”,依托三亚深海科技城等建设项目,加快发展以海洋生物制药、海洋生物制品、海洋生物保健品、深海基因技术应用为重点的海洋生物产业。支持省内企业通过多种方式,与国内外转化知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中心等合作设立研发中心、产业化基地。引导推动省内医药企业加快重组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掌握核心关键技术和产品、产业链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医药产业龙头企业。鼓励制药企业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优先支持国产医疗器械、柔性制造、人工智能融合发展,制定鼓励创新国产医疗器械创新发展和应用示范、成果转化、产业集聚的专项政策,支持组建产业联盟或联合体,推进全产业链整合优化。2.拓展多样化健康产品制造产业链。依托国家体育产业基地、专项训练基地,发展兴奋剂检测、运动营养、运动康复、生理生化监测、人体运动分析系统、运动员训练分析(决策辅助)系统以及人体评估测试系统等相关产品研发制造。依托海南品牌体育运动赛事和特色健身休闲活动项目,发展健身休闲运动产品制造业,支持企业围绕热带山地运动、海岛休闲、低空飞行等领域,设计制造定制化、个性化高端器材装备。对接大三亚、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养老服务需求,引进布局智能化、适老化产品制造产业链,开发高品质的家用理疗、按摩、养生保健器械和智能养老监护设备,扩大多样化智能健康养老服务产品供给。引进高水平智慧健康产品研发制造企业,开发基于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等产品制造。引进国际前沿企业,发展健康照护智能机器人、医疗服务机器人等高端智慧健康制造。推动健康农业与健康制造业融合发展,依托热带动植物资源、海洋生物资源,发展特色保健品制造业,开发多样化、高附加值的保健药品、保健化妆品、营养健康食品。五、重大工程项目围绕促进健康与相关领域深度融合发展,激发健康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成长活力与创新动力,加快实施一批支撑作用明显、引领带动能力强、融合集聚潜力大的重大工程项目,作为全省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业态发展壮大。以此为基础,建立省级健康产业重大项目库,在项目审批、要素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强化重大项目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一)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工程。功能定位:打造“三地六中心”,即国际医疗旅游目的地、尖端医学技术研发和转化基地、国家级新的医疗机构集聚地;特色明显、技术先进的临床医学中心,中医特色医疗康复中心,国际标准的健康体检中心,国际著名医疗机构在中国的展示窗口和后续治疗中心,罕见病临床医学中心,国际医学交流中心。发展目标:到2025年,先行区国际健康旅游和高端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基础设施配套完善,运营管理和服务标准国际化水平大幅提升,初步建成具有影响力的国际健康旅游目的地和国际知名的健康产业高水平集聚区,医疗服务及科研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形成品牌效应。产业规模达到500亿元以上。专栏1 重大工程项目1.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加强先行区及周边区域旅游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国际旅游配套。引进一批医疗旅游龙头机构,支持航空公司、旅行社等加强医疗健康养生产品开发和旅游路线设计。发展第三方专业化医疗中介服务机构和专业化医疗旅游导诊平台。2.国际先进水平医疗机构引进和培育工程。引进和培育一批技术水平先进、市场号召力强的医疗机构。打造若干个高端健康管理机构、中医药康养示范医院和医疗旅游保健中心。引进、培育具有国际水平的第三方医学检测机构。引导境外医药企业设立售后服务中心。3.国家级医疗卫生机构聚集工程。联合创建热带病研究中心、药品生物制品检定研究中心、国际医学交流会展中心和罕见病中心。试点建设国家级公共医疗平台,探索支持国家级医疗机构通过举办营利性国际医疗部、专业科室、互联网+博鳌医院等多种方式进驻。4.国家级医学教育科研交流基地。与世界知名医学院联合设立医学院校。鼓励、支持国内外重点医学院校、科研院所、国家重点实验室、知名企业在先行区设立分支机构。依托博鳌超级医院建设国家临床医学创新中心和国家先进技术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紧密结合临床建设若干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设立院士、博士后工作站。将先行区内通过国际医疗卫生机构认证、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鼓励社会力量联合医疗机构投资设立临床试验机构。5.先行区高水平品牌提升工程。推进一批品牌项目良性运营,创新管理模式,加快集聚人气,围绕国际医疗旅游策划推出若干精品服务项目和系列产品。6.中以海南国际康复医学中心项目。在先行区内建设一所功能齐全、技术先进的现代化康复医学中心,借助以色列康复设备研发等优势,建设康复医学科技转化(研发)中心和康复医学教育培训中心。7.生殖医学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依托海南资源环境基础和先行区前沿生殖医学服务特色优势,打造高端、标准化的“孕、产、育”全产业链条,开发多样化的辅助生殖、试管婴儿、生殖治疗、南药黎药调理等产品和服务,辐射带动省域生殖医学服务体系建设。8.健康产业国际开放合作平台。依托博鳌亚洲论坛资源,进一步完善和丰富多层次、多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推进健康总部基地建设,鼓励健康领域跨国企业、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在海南设立国际总部和区域总部。支持举办国际医疗器械及药品展销会等,健康产业重点领域展览会活动,建设全省健康产品展示贸易平台。支持举办新药创制相关科技、产业、资本等高层次论坛和成果交易会。每年举办一次博鳌健康论坛,定期举办海南健康产业博览会。9.加强与台港澳医疗健康合作。引进台港澳知名医疗机构在海南建立分院或专科医院。提升海南医疗服务水平并吸引更多的国外医疗旅游游客,加强康复照护器械、设备研发合作,建立海南与台港澳医疗企业经营合作机制,强化医疗园区合作。(二)海口生物医药和转化医学基地建设工程。功能定位:依托海口市西海岸片区、观澜湖片区、江东片区和市区中心四个区域高水平健康服务布局,发挥海口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优势,大力开展健康科技研究成果临床转化应用创新,打造国家级转化医学基地,辐射带动亚太地区高端人才聚集,形成健康科技创新重要增长极。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产学研用一体化协同发展的国家级转化医学基地,在前沿医学和生命科学技术创新、疑难重症研究攻关、重大新药创制、诊疗新技术等关键领域取得一批突破性成果,对全省乃至全国健康产业发展形成有力支撑,医药工业产值约440亿元。专栏2 重大工程项目1.国家新药转化基地项目。海南省与科技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三方共建国家新药转化海口基地,推动以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为试点的成果转移转化,加快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将海南三甲医疗机构以及先行区纳入国家新药转化基地范畴。2.临床应用转化平台建设项目。重点围绕国内急需紧缺的创新药物、医疗器械装备等开展成果转移转化和临床应用,构建“医研企结合”“医工结合”机制,依托国内外知名医学院校和有实力的研发机构,与国内外大型医药企业深入合作,建立多机构、跨学科的研究中心,促进临床医疗与医药融合发展,缩短药品从研发到临床使用的时间,增强治疗的针对性和产业竞争力。3.海南省药物研究与开发科技园项目。依托海口国家高新区,建成集药物安全性评价、药物研发为一体的,全国先进、与国际接轨的公共技术平台。4.海洋生物医药业研发转化项目。支持海南海洋生物医药研究所、海洋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横向联合,加快依托海南特色海洋生物医药资源的研发转化。5.药谷工业园医药产业集群建设工程。聚焦医药制造、研发和药品流通仓储,引进培育医药龙头企业和海南省药物研究所、海南高新医药研发平合等药物研发机构,提升“海口药谷”核心区竞争力。6.美安“新药谷”医疗健康产业集群建设工程。重点发展健康养生、医养结合,制药、医疗器械和特医功能食品等领域,积极对接引进高水平药品和医疗器械装备制造、医药研发和制药业综合服务机构,提升集群集聚发展水平。(三)三亚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工程。功能定位:以三亚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为主体,加快中医药特色健康旅游发展,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中医药特色健康旅游集群和中医药服务贸易基地,引领全国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发展。发展目标:到2025年,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在国内率先建立中医药健康旅游认证体系,建立自贸试验区体系下的中医药健康旅游行业标准和规范,基本形成支撑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国际化服务设施和服务标准规范体系,接待国内外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人次在2018年基础上翻一番,依托优势中医医疗机构打造5个国际中医药健康旅游特色基地,塑造海南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知名品牌。专栏3 重大工程项目1.综合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快三亚市中医院改扩建项目建设;支持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在原址改扩建,建设海南南部疑难重症治疗中心;提高三亚市人民医院医疗技术和管理水平,把三亚市人民医院建设成为海南南部区域医疗中心2.高端医疗服务发展工程。积极引进国内外高端医疗机构落户三亚,创建与国际接轨的高端医疗技术服务机构,提升三亚医疗技术水平,加快推进三亚医疗高端化、国际化进程,加快三亚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医疗板块和半岭温泉医疗产业园建设。3.国际中医药健康旅游目的地建设。探索中医药服务贸易规范化、标准化和特色化,以三亚市中医院为基础建设“国家中医药服务贸易示范基地”。依托三亚市中医院,巩固与中亚、俄罗斯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合作关系,争取三亚市中医院阿拉木图中医中心纳入国家“一带一路”医疗卫生合作境外中心名录;积极拓展与东欧、西亚国家中医药服务贸易合作领域,在医疗服务的基础上开展包括中医培训、科研等在内的系列项目。4.智慧健康城市创建工程。引进中国医学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中心等产、学、研机构,以中国健康建筑和健康人居标准创制工作为抓手,打造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空间和宜居、宜业、宜游的“三宜”数字健康生态城市综合示范区,实现数字世界和真实世界同步规划、建设、运营;率先在全国开启数字健康城市运营和健康生活综合服务新时代,将三亚建设成数字健康城市国际应用示范先行体验目的地。5.高端中医养生服务品牌机构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和著名中医药科研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合作,创新中医医疗机构服务模式,加快推进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在三亚合作创建高端中医康复保健医院项目。开发中医药特色旅游产品,开发中医养生保健旅游路线,建设一批中医药特色的度假区、主题酒店。以吉阳区半岭温泉医疗健康产业园为开发建设重点,打造“中外游客向往的养生天堂”。6.中医药健康旅游国际化发展工程。建立完善与国际接轨的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引导医疗机构通过国际医疗标准、ISO质量管理体系等认证。加强医疗旅游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医疗旅游宣传,提高医疗旅游服务信誉,树立高端品牌形象。实施中医药“一带一路”海外中心建设项目,鼓励优秀的中医药企业和医疗机构在境外合作设立中医药服务机构。7.中医药特色产品研发推广工程。依托大三亚区域中医药医疗服务、中药材种植加工和科研基础,支持面向国内外消费市场,研发生产中医药保健食品、保健用品、中医药保健音像文化产品、中医药创意产品等,推动相关产品系列化发展。(四)南药产业规范化、规模化提升工程。功能定位:依托海南独有的热带资源环境禀赋和民族文化特色,打造涵盖中医药民族医药健康服务、药用动植物种养殖、药食同源健康食品保健品制造等南药产业体系,推动产业链由传统农业生产向规模化、品牌化、高附加值的价值链中高端升级,打造全球知名的南药产业集群。发展目标:到2025年,南药药材种植规模化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以南药、黎药和香料为突破口,研发中医药养生保健产品,形成产值达700亿元种植规模大、产业链长、技术支撑强的南药芳香药大品种,培育药香两用特色芳香型和药食同源保健型南药产品,树立海南中药“香岛”和“健康岛”品牌。专栏4 重大工程项目1.良种良苗繁育基地项目。依托南繁育种科技开放发展平台建设和开放发展支持政策,在优势区域内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化的良种良苗繁育基地。2.热带药用植物基因资源库。加强与中国医学科学院和国家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库合作,加快构建完整的中药种质资源保护体系,支撑热带药用植物研究创新,保障国家药用植物资源安全。3.沉香产业体系建设工程。重点突破规模化繁育、良种选育、种植、结香、加工、质量控制等关键科技问题,攻克共性关键技术5-8项,选育高产优质新品种或良种2-3个,单株结香产量增加1-2倍,开发沉香大健康产品15-20种。建成年交易额50亿元以上的中国(海南)国际沉香交易服务平台。4.南药规范化生产基地。大力推广槟榔、益智、莪术、胆木、广藿香、高良姜、草豆蔻、胡椒等地道药材、大宗药材、名贵特色药材和重点中成药品种所需中药材的规范化种植。开发黎药南药保健品,推进黎药南药配方与现有成熟产品(如保健食品、化妆品)相结合。5.国家南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南药基因种质库、南药研发平台;探索与中国医学科学院共建南药研发中心,以南药、黎药和香料为突破口,研发中医药养生保健产品。6.省级中医药资源动态监测和信息服务体系。7.保亭南药、黎药、芳香药提升工程。到2020年,围绕益智、槟榔、牛大力打造3个标准化生产示范园,扩大砂仁、益智、巴戟等南药种植面积,打造林下南药经济品牌。(五)气候治疗与特殊治疗中心建设工程。功能定位:充分依托全省生态、气候、森林、温泉、民族医药和食品资源优势,借鉴国际领先的气候治疗、自然元素特殊治疗发展模式,面向儿童、老年人、职业人群等的哮喘、呼吸道治疗养护需求,辐射国内以及俄罗斯、东欧等市场,形成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高水平气候治疗与特殊治疗中心。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以海口、三亚等为核心区域的2-3个气候治疗中心;在温泉、日光、雨林等特色资源富集地区建成若干模式先进、功能丰富、服务水平领先的特殊治疗中心。专栏5 重大工程项目1.气候疗养中心项目。依托海南独特的气候资源,引入国际领先专业化服务机构,开发利用空气、日光、海水、土壤等元素对相关疾病和亚健康状态进行自然治疗调理产品,打造一批面向疾病康复、术后疗养、运动复健等人群的中高端服务集群。支持开展气候治疗机理、关键技术、适宜装备和服务模式标准研究创新。2.儿童上呼吸道过敏疗养中心。加强与上海儿童医学中心等合作,发挥海南高负氧离子空气疗养优势,建设面向儿童过敏性哮喘、上呼吸道感染、气管炎、百日咳等的治疗与康养一体化服务机构。3.南平医疗养生产业园工程。依托区域热带气候资源及农垦土地优势,打造以与气候治疗相结合的慢病康复、疗养领域为核心,以南药康养健康科技和养生文化为特色的医养结合产业体系,推动建设以气候治疗为特色,面向国内外亚健康人群和老年人提供优质高端康疗养生养老服务的国际生态颐养基地。同步建设南药和海洋生物药科技研发示范区、医药健康旅游先导区、中医和传统医学文化教育中心等,构建融合发展的特色医疗养生综合体。4.呼吸小镇。选择适宜地点,面向国际国内呼吸病等慢性病人群,创新高品质、连续性、标准化服务模式,打造一批康养特色呼吸小镇。5.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康养治疗中心。发挥海南四季无冬、冬季气温高、空气清洁湿润等优势,依托大三亚旅游经济圈建设若干慢阻肺患者康养治疗中心,创新多元参与模式,打造辐射全国的高端品牌。6.特殊治疗中心。依托温泉、日光、雨林资源,建设若干特殊治疗中心,以功能性温泉、日光疗养、沙疗、负氧离子疗养等为特色,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六)以康养服务业为核心的康养特色健康小镇打造工程。功能定位:以提升乡村生态环境,保障居民生理、心理、道德、社会适应性等多维度健康,培养健康生活方式为目标,结合百镇千村建设工程,突出海南适宜康养产业发展的环境气候优势和特色资源,产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打造一批以康复疗养为支撑的特色小镇。发展目标:到2025年,力争在全省建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文化底蕴浓厚、生态环境优美、富有生机活力、示范效应明显的康养特色健康小镇。专栏6 重大工程项目1.健康小镇建设标准化工程。引进国家级建筑设计研究院,针对海南的气候特点、资源禀赋,构架海南健康小镇的评价标准和管理规范,指导各类康养特色健康小镇的建设。2.沉香小镇。引导和扶持在基础条件较好的海口、万宁、澄迈等市县建设高标准沉香健康博览园或沉香特色小镇,将沉香文化、科技、养生、产品与旅游有机融合,带动海南沉香观光游和沉香健康养生发展。3.养生保健小镇。立足海南健康旅游发展总体布局,重点开发建设的一批养生保健小镇:澄迈慢生活国际养生保健社区、半岭生命健康休闲小镇、兴隆健康养生小镇、蓝洋温泉养生休闲小镇、南平温泉养生小镇、霸王岭森林康养休闲小镇、文昌航天康养小镇、屯昌新兴康养小镇等。4.运动休闲小镇。推动建设海口观澜湖体育健康特色小镇,三亚水上运动综合体和水上运动特色小镇,澄迈智力运动特色小镇,万宁冲浪小镇。发挥保亭、昌江、琼中、乐东等少数民族聚集区域民俗资源优势,培育发展具有民俗风情的民俗体育旅游小镇、民俗体育村、民俗体育驿站等。5.海棠湾·上工谷中医药康养特色小镇。加快推进中医药老字号商业街、运动医学与康复中心、特色康养民宿项目建设,发挥海棠湾自然风光和交通区位优势,汇聚中医药老字号企业机构,拓展面向国内外专业运动员和身体运动机能康复人群的全流程服务体系,打造中医药、康复疗养、休闲运动深度融合的健康综合体。6.狮子岭康养小镇。主要建设医养与生态修复特色小镇,打造以血液透析中心、医学养老中心、国际医院、月子中心、医学培训中心、医学康复中心等特色康养机构。7.温泉旅游度假小镇。对接国际标准,以温泉休闲度假为核心,开发中医康疗、养生运动、美容美体等配套产品,提升打造海口观澜湖、三亚南田、儋州蓝洋、琼海官塘、万宁兴隆、保亭七仙岭等6大精品温泉旅游产业聚集区。支持开发文昌官新、万宁尖岭、东方马龙、澄迈九乐宫、定安久温塘、屯昌青奥、陵水高峰、琼中上安、昌江霸王岭、白沙木棉等10个温泉旅游度假区。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温泉品牌。8.健康人居功能绿植小镇。以国家健康人居功能绿植系统标准创新为抓手,充分发挥海南绿植资源优势,通过与植物疗养功能的研究机构合作(如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林业大学等)建立正向健康功能(净化空气、心理治疗、美化环境等)植物系统的研发基地,并建立相关种苗培育、植株繁殖、工程产品配套服务的健康功能植物产业园区。聚焦无花粉悬挂鲜花系统、绿植墙工程系统、智慧宠植机器三大创新重点,打造全球领先的健康人居功能植物系统科技创新和产业集聚区,形成引领全国健康功能植物研发与培育的特色小镇。(七)国家运动健康示范区建设工程。功能定位:依托海南丰富多样的海、岛、山、河、林、文等资源,发挥绿色海岛、山海俱备、四季温暖、空气优良的区域优势,聚焦运动康复、运动疗养等特色领域,实施陆、海、空三维同步发展,发展健康与体育运动、旅游深度融合的运动休闲健身产业,建设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发展目标:到2025年,健康与运动休闲健身融合水平明显提升,建成一批功能齐全的健身休闲场馆,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大众健身休闲活动与大型品牌赛事,建设一批以健身休闲为主题的体育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和休闲运动小镇,运动休闲健身产业规模达到400亿元,建成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区和国际知名的健身休闲旅游首选目的地。专栏7 重大工程项目1.国家运动康复基地。利用环岛自行车赛、环海南岛国际大帆船赛等赛事项目,以及国家奥运项目冬训基地建设,推动运动康复、康体中医理疗等项目发展,在海口、大三亚区及五指山,打造国家运动康复基地。2.体育训练基地建设工程。继续强化“阳光海南,冬训天堂”品牌,辐射带动大众化体育培训行业发展。重点建设一批体育训练基地,完善和提升中国足球(南方)训练基地、国家冲浪训练基地国家帆船帆板训练基地、国家沙滩排球训练基地、五指山国家综合训练基地等相关设施建设。3.运动休闲健身精品赛事工程。打造富于健康文化和康养内涵的特色节庆品牌。发展融入健康元素的运动休闲康养赛事活动。4.智慧体育旅游示范点建设。实施“智慧体育旅游景区(点)试点示范”工程,推动智慧体育旅游示范城市建设。5.海口体育旅游产业集聚区。依托海口连接珠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的区位优势,发挥国家“一带一路”的战略支点城市和北部湾大城市群的中心城市的战略地位优势,强化省会城市的示范引领和创新带动作用,将海口打造成为以体育赛事旅游、体育休闲旅游、体育文化旅游、体育康复旅游等为主,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体育旅游产业集聚区。6.三亚体育旅游产业集聚区。发挥三亚入选全国体育产业联系点典型案例的优势,强化三亚体育产业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整合三亚全市体育旅游优势资源,将三亚打造成海南体育休闲旅游产业发展的高地、国际高端体育赛事的龙头城市、国际水上运动的首选地。7.社区健康促进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围绕新周期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关于“探索建立社区健康促进服务中心”的要求,在三亚全市街道,创建社区健康促进服务中心,为社区居民的卫生健康、文化、教育、养老、残联、旅游、宣传和健康生活服务,提供共享的健康空间环境和数字化、精准化、智能化服务平台,重点加强运动、营养、心理、环境健康干预的社区服务能力和全民健康保障能力建设,促进主动健康。(八)夯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程。功能定位: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强化政府责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财政投入,优化资源配置,补齐基层短板,深入推进城乡医疗卫生均衡发展,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健康海南”建设提供坚实的健康保障。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立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水平和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全面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专栏8 重大工程项目1.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乡镇卫生院、门诊部、其它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行政村卫生室建设项目,推进相关项目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改造等。2.医疗设备配置项目。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分类配置,完善和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仪器设备和工作设施。3.人员配置优化工程。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置,优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人员结构。4.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工程。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使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实现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计划免疫、精神卫生、妇幼健康)、中医健康服务和医疗保障基金服务等各垂直系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的联通;推动远程医疗全覆盖,完善远程医疗运行机制和人才队伍建设。5.机构运行保障工程。落实“两个允许”政策,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加快探索实施县乡村紧密型一体化管理模式或县域内医疗集团模式。6.军民融合共建国家海上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海南):通过海上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的建设,打造南海地区卫生应急保障战略支点,逐步构建海陆空医学救援体系,进一步提升深海远海卫生应急救援能力。7.国家核辐射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海南):根据核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按标准建立完善平急兼容的核与辐射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切实提升突发事件核辐射卫生应急水平和处置能力。8.“一县一院”工程。按照国家县级医院能力提升推荐标准要求,加大财政投入,按照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要求,每个市县至少建成一所省级水平医院,县域外转诊率下降到10%内。9.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到2020年前,每年建设70个临床重点专科项目,每个市县至少建设2-3个临床重点专科。10.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按照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统一部署及标准要求,加大财政投入,支持海南省人民医院建成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成为全省疑难重症救治中心。11.五类专业急救中心建设项目。大力支持二级以上医院建设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12.智慧医院建设项目。按照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要求,加大医院信息化建设力度,将二级以上医院建成智慧医院。(九)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工程。功能定位:坚持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良性互动,培养与引进并重,强化健康产业人才支撑。发展目标:引进一批具有国内影响力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力争通过引进一个高层次人才、集聚一个高层次团队,带来一个高科技项目、崛起一个新兴产业。构建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协调互促的健康产业人才培养体系,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健康产业人才输出基地。专栏9 重大工程项目1.人才引进项目。扎实推进“百万人才进海南”引才战略,常态化实施“百人专项”引才工程加大国际人才引进力度,接续实施“好院长、好医生”“妇幼双百”和“京医百人团”项目,深入开展“院士海南行”和“院士专家琼海调研”等活动,探索实施“银发精英汇聚计划”“名医培养工程”“首席专家”制度和“名医会海南”项目,为海南健康产业发展集聚一大批优秀的医疗卫生人才。2.高端人才培养基地。鼓励国内外知名医药类高校在海南设立分校,支持相关高校开设健康产业相关专业、培育建设健康产业重点实验室,建设符合海南医疗健康产业发展的热带医学、旅游医学等特色学科,打造一批研究型和应用型健康产业人才培养基地。加快海南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拓展人才海外培养培训合作范围,深化与新加坡、日本等国家高水平健康培训机构合作,提升基础医疗团队水平。3.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加大对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健康服务类相关专业的扶持力度,通过支持校企合作、推行“订单培养”模式,重点打造健康管理、健康养生、中医药保健、康复护理、健康旅游等领域的技术技能型健康产业人才培养基地。4.健康产业实训基地。依托职业院校和成人(社区)学院,建设一批实训基地,开展大健康产业从业人员的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六、支撑保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海南经济特区改革开放的新要求、新部署,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建立与自由贸易试验区要求相适应的健康产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一)全面落实“国九条”,进一步加大先行区改革创新力度。在全面落实“国九条”政策基础上,争取国家支持授权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全面先行先试,加强事中事后督导检查,为先行区发展成为国际一流的医疗旅游目的地提供更加开放的政策环境。加强先行区内使用临床急需进口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探索推动完善药品、疫苗进口使用管理。鼓励开展干细胞等临床前沿医疗技术研究项目和成果转移转化;探索国内医疗机构自制中药制剂在先行区销售、使用。高水平高质量建设国内一流水平的特许药械追溯管理平台。制定承办国际医学会议和吸引国际卫生组织入驻的便利措施,扩大先行区国际影响力。研究制定支持境外患者到先行区诊疗的便利性政策,为外国公民入境长期就医提供签证便利。进一步落实先行区关税、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减免有关政策。支持先行区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探索更具竞争力的服务收费、人才引进、薪酬待遇制度。完善先行区行政体制,提高管理运行效率。支持先行区探索更加灵活的人事薪酬制度和人员管理模式,完善先行区财政体制和开发建设模式,拓展灵活多样的融资模式,保障开发建设投入。(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消除体制机制障碍。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加快建设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的医疗服务环境和公平统一高效的健康产业营商环境。探索完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管理,支持具备全科医师资质的执业医生开办全科诊所,支持和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创新、在职或离岗创新创业。完善社会办医疗机构审批制度。完善医疗技术备案制度,探索创新社会办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管理模式,鼓励发展共享医疗服务模式。完善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结算政策。鼓励引导医疗机构参与JCI等国际认证。探索逐步放宽人身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出台互联网医疗企业、医生集团等新企业注册便利措施,支持医疗健康产业新业态发展。研究推动药品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出台重大专项研制新药纳入省医保目录的相关举措。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基因检测服务,探索推动把临床需求确切、成本效益高的基因检测项目纳入医保支付目录。试点探索更加便利的南药、黎药及特色保健品和健康食品的认证与审批手续;探索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申请上市时,简化注册审批流程。(三)实施创新驱动,增强产业发展动能。积极推动产学研医协同发展,鼓励医疗机构与健康产业园区、企业合作建立供需对接机制,出台新技术转化应用的支持性政策,形成“示范应用-临床评价-技术创新-辐射推广”的良性循环。探索在海南设置药品交易所。对市场需求明确的健康科技创新,通过风险补偿、后补助、创投等方式吸引各种社会资金投入。落实研发费加计扣除以及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着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保护健康产业创新成果,营造公平公正、平等竞争、开放包容、宽松和谐的健康产业发展软环境。鼓励医疗技术、新装备、新药品的研发与临床应用,并建立严格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探索实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清单管理制度,对负面清单的医疗技术禁止使用,对限制清单的医疗技术实行备案制。(四)补足要素短板,推动优质高效发展。研究支持海南省在医药领域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引入国际领先的研发设备和物料。探索推动商业保险和消费金融与健康产业有机融合新路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提升服务水平,支持医疗健康企业发展。进一步完善医师执业政策,创造性落实“两个允许”,建立符合医务人员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优化健康产业人才培养、流动和使用机制。推行“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引导和支持校校、校企合作培养医药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完善健康产业高端人才引进机制,研究制定健康产业领域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制定境外医师在琼执业、居留的便利化政策,探索建立外籍家政服务人员相应期限的出入境及居留许可便利政策。鼓励国家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在海南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在海南设立整建制科研院所。落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综合运用财税、价格、土地等政策工具,降低健康产业创业门槛和运营负担。鼓励医疗健康产业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五)深化国际合作,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加强海南大健康品牌宣传推介,充分挖掘利用博鳌亚洲论坛资源,进一步完善和丰富多层次、多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平台。支持在海南设立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健康交流平台,推动海南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健康产业方面开展更加务实高效的合作,重点加强与东南亚国家在医疗健康旅游方面的交流和协作,拓展“健康丝绸之路”,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加强与健康产业相关领域标准规范国际协会组织合作,积极参与健康产业国际规则与标准制定。探索以共建合作园、互设分基地、成立联合创投基金等多种方式,深化国际创新交流合作。加强区域合作交流,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谋划建设琼港、琼澳健康产业合作,密切与港澳台地区在健康领域的合作。加强与其他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交流合作,共同谋划建设一批合作园区。七、组织实施(一)强化组织领导。组建由省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卫生健康、发展改革、财政、人社、工信、市场监管、中医药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健康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明确牵头部门,制定健康产业年度工作计划,及时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二)加强监测评估。健全健康产业统计分类体系,在国内率先建立完善的健康产业统计制度,掌握动态变化情况,加强对国际国内典型地区健康产业发展态势跟踪研判,引导行业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强监督考核,将相关部门、各市县健康产业发展指标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构建决策、执行、评价互相监督的运行机制。发挥第三方评估机构作用,对规划落实情况开展监测评价,依据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三)完善监管体系。积极探索适合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监管方式。对发展前景和潜在风险看得准的新业态,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对看不准的领域,加强监测分析,鼓励包容发展;对潜在风险大、有可能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后果的,切实加强监管;对以创新之名行非法经营之实的,坚决予以取缔。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从业健康证明的数字化、移动化和全程可溯源监管。整合现有信用信息资源,逐步建立以社会信用代码为索引的健康产业机构和管理相对人信用档案。鼓励行业协会等第三方开展信用评价,引导行业行为规范,完善商事争议多元化解决机制。(四)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对健康产业发展的跟踪研判,及时总结相关领域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及时发布健康产业相关信息,为企业提供行业新技术资讯及招商合作信息,搭建交流平台。加快企业信用与商品质量保险体系建设,形成良好的健康产品与健康服务消费环境。加强海南健康品牌宣传推介,提升国际知名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营造全社会关心健康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12-09
2021
海南省总体规划(2015-2030)
海南省总体规划(2015-2030)一、目标愿景战略目标:将生态与发展作为“出发点”和“归属点”,突出海南“生态、经济特区、国际旅游岛”三大优势,把握“一带一路、消费时代、创新发展”三大机遇,确定战略总目标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国际旅游岛。2030年,国际旅游岛发展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范例。战略定位:本次规划战略定位可概括为:“一点、两区、三地”。“一点”即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支点;“两区”即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国改革创新试验区;“三地”即世界一流的海岛海洋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国家热带特色产业基地、南海资源开发服务及海上救援基地。二、总体布局根据全省“一点两区三地”的战略定位,结合海南岛屿省特征、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和现状发展基础,按照“严守生态底线、优化经济布局、促进陆海统筹”的空间发展思路,统一筹划海南本岛和南海海域两大系统的环境保护、资源利用、设施保障、功能布局、经济发展,在构建全省生态安全格局,保护好海南绿水青山、碧海蓝天的基础上,调整优化全省开发建设空间,合理配置资源,促进海南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2030年,海南岛陆域空间中,一级生态功能区面积11535平方公里,占全岛陆域面积的33.6%;二级生态功能区面积15984平方公里,占全岛陆域面积的46.4%;开发功能区面积3699平方公里,占全岛陆域面积的10.8%。表:海南岛各类功能区汇总表空间类型2020年2030年各功能区面积指标(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空间比例各功能区面积指标(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空间比例一级生态功能区1153533.6%1153533.6%二级生态功能区1598446.4%1598446.4%开发功能区357110.4%369910.8%其他用地33099.6%31819.2%陆域合计34399100.0%34399100.0%注:一级生态功能区。即生态红线区,指严格进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和刚性约束的区域。二级生态功能区。指进行生态指标管控的区域,既是农、林业的生产空间,也是重要生态空间。三、生态保护格局基于山形水系框架,以中部山区为核心,以重要湖库为节点,以自然山脊及河流为廊道,以生态岸段和海域为支撑,构建全域生态保育体系,总体形成“生态绿心+生态廊道+生态岸段+生态海域”的生态空间结构。生态绿心。包括五指山、霸王岭、黎母山等40个重要山体、62万公顷热带雨林和12个自然保护区,是生态保护与水土涵养的核心空间。生态廊道。包括38条生态水系廊道和7条自然山脊生态廊道,是全岛指状生长、山海相连的生态骨架。生态岸段。包括河流入海口、基岩海岸、自然岬湾、潟湖、红树林等重要海岸带类型。生态海域。包括珊瑚礁、海草床、红树林海洋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近岸海域。图1:海南岛生态空间结构图生态功能分区:包括一级生态功能区、二级生态功能区和近岸海域生态保护功能区。一级生态功能区。指严格进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和刚性约束的区域,是生态功能与生态安全的核心骨架。一级生态功能区包括禁止性生态保护红线区和限制性生态保护红线区;禁止性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禁止与生态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限制性生态保护红线区内实行严格的空间利用管控。图2 海南岛生态红线区域分布图禁止性生态保护红线区:包括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陆域种质资源分布区,其他极重要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红树林集中分布区,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其他极重要水源涵养区,极重要水土保持区,海岸带自然岸段保护区等。限制性生态保护红线:包括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其他重要生物多样性保护区,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其他重要水源涵养区,重要水土保持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海岸带自然岸段生态缓冲区和核电安全缓冲区等。二级生态功能区。指进行生态指标管控的区域,既是农、林业的生产空间,也是重要生态空间。区内实施严格的指标控制,面积指标可实施占补平衡。二级生态功能区主要包括耕地,部分林地,部分水域以及其它重要生态空间。近岸海域生态保护功能区分为禁止性生态保护红线区和限制性生态保护红线区。禁止性生态保护红线区包括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含区内无居民海岛);领海基点保护范围区域等。限制性生态保护红线区包括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海草特别保护区,海洋保护区,近岸海域中增养殖用海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外的无居民海岛,典型性热带海洋生态系统,重要河口生态系统,重要滨海湿地、自然景观与历史文化遗迹,重要岸线与邻近海域,重要渔业水域,特殊岸段和其他海域(扣除海口、三亚等城镇岸段和海口港、清澜港、三亚港、洋浦港、八所港等港口建设岸段)等。资源利用与环境质量指标包括:资源利用底线(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林地、湿地面积)、资源利用上限(水资源、能源、海岸线和岸段)、环境质量底线(空气质量、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生态环境质量)。四、开发布局图3 全省开发空间分布图开发建设结构:建设海口、澄迈、文昌一体化的琼北综合经济圈和三亚、陵水、乐东、保亭一体化的琼南旅游经济圈,辐射带动全省;以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滨海旅游公路、机场港口为依托,优化全省城镇、旅游度假区和产业园区布局;加快特色产业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形成“日月同辉满天星”的开发建设结构。以海南岛及三沙市主要岛礁为依托,加强海上基地、机场航空、港口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布局合理、配套完善、保障有力”的海洋资源开发格局。本岛开发区划:包括“城镇功能区、旅游度假功能区、产业园功能区、重大基础设施功能区、乡村功能区”五类。城镇功能区。指有一定经济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集聚人口和产业的条件较好,应当重点进行集中城镇化的区域,包括各市县的主城区(中心城区)和各建制镇。旅游度假功能区。指依法批准的旅游度假区、景区景点配套设施及其他已经建成的度假区,包括重点旅游度假区、其他旅游度假区和旅游景区景点。产业园功能区。指经省级以上政府批准,以促进产业发展为目标而创立的空间载体,通过产业集群等模式,并配套相关优惠政策,从而达到集聚创新资源、培育新兴产业、促进转型升级的目的。乡村功能区。指承担乡村居住、生活和产业功能的村庄建设区域。乡村功能区应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发展特色生态旅游服务、休闲农业服务等。基础设施功能区。主要包括省域路网(包括机场、港口、铁路、公路等)、光网、电网、气网、水网等基础设施“五网”建设。海域开发功能区划:海洋开发功能分区分为海南岛近海海域和三沙海域。五、新型城镇化城镇化发展目标:坚持把全省作为一个大城市统一规划,优化全省城镇空间格局和功能定位,以生态文明、全岛同城、区域一体、梯度推进、城园互动、产城融合为指导,促进两极地区一体化发展,全面提升城镇及乡村的就业吸纳能力和收入带动能力,促进就地就近城镇化,有序推进全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乡村的协调发展,最大限度的优化空间资源配置,实现全省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全省城镇和乡村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人口总量预测。按照国家有关规范,预测2020年海南省常住人口为1084万人,2030年为1268万人。城镇化水平及规模。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城镇人口约650万;2030年城镇化率达到70%左右,城镇人口约887万;到2020年全省建成100个特色产业小镇,2030年将所有建制镇建成特色产业小镇。城镇化发展模式及实施路径:优化省域各类资源要素配置,突出重点、差异引领,形成以南、北两极一体化发展区为全省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核心,以其它设市城市和县城镇为支撑,以特色产业小镇为基础,以旅游度假区、产业园区为补充的城镇化实施路径。两极引领。采取“区域一体”模式,加快发展海澄文一体化发展区和三亚—陵水—乐东—保亭一体化发展区,成为引领全省城镇发展的南北两极。多点支撑。采取“内涵集聚”模式,积极引导生产要素向城市和县城镇集聚,提升各项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利用效率、夯实城市和县城产业基础,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升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就地就近。采取“特色引领”模式,高水平打造一批特色产业小镇,作为推进海南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抓手和农业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的载体,有效吸纳本地农民就业、改善民居生活、吸引外来消费。支持建设美丽农(林)场,将农(林)场场镇和作业区、生产队建设纳入统一规划,推动农(林)场场部与所在市县镇墟优化布局、有机融合、协调发展。产城融合。采取“协同联动”模式,促进城镇发展与产业园区、旅游度假区建设、就业转移人口集聚相统一,以城镇为基础承载新型工业化建设、旅游服务体系建设,以产业为支撑驱动城市服务配套设施完善,实现城镇与旅游度假区、景区、产业园区的融合互动。城镇空间结构:全省构建“一环、两极、多点”的城镇空间结构。 “一环”即依托环岛高速铁路、环岛高速公路、环岛滨海旅游公路形成串珠状城镇空间环,是全省城镇化的主体空间。“两极”是指海口、澄迈、文昌一体化的琼北综合经济圈和三亚、陵水、乐东、保亭一体化的琼南旅游经济圈。“多点”是指依托田字型高速公路和国道、省道,加快特色产业小镇和其他县城镇、建制镇及美丽乡村建设。图4 海南城镇空间结构图城镇等级规模结构:全省形成“省域中心城市-区域中心城市-县城中心镇-特色产业小镇”四个规模等级构成的城镇等级规模结构。城镇职能结构:重点城市主导职能。以两大一体化发展区作为省域中心城市,承接国家重大战略功能、强化省域综合服务和战略性产业功能;以两大区域中心城市作为海南省东西部区域发展的重要战略节点,强化专业化职能;以九个县城中心镇作为片区发展重点,作为县、市域公共服务和特色产业发展节点,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强化特色化职能。特色产业小镇。依据资源禀赋条件、历史文化及产业等发展特色,按照“一镇一品、各具特色”的原则,将全省特色产业小镇分为五种职能类型:旅游服务型、民俗文化型、工业物流型、海洋渔业型、特色农业型。推动特色产业小镇差异化发展,扩大本地人口就业渠道,提高城乡公共服务水平。城镇基础设施:城镇交通。积极贯彻公交优先发展的理念,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公共交通在机动化出行中的优先作用,引导小汽车的合理使用。城镇给水排水。城镇供水普及率、自来水质合格率、污水处理率和污水回用率在现状基础上逐年提升,逐步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城镇能源利用。省域中心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实现220KV电力系统全覆盖,县城中心镇实现110KV电力系统全覆盖,特色产业小镇实现35KV电力系统全覆盖。2020年实现省域中心城市、区域中心城市和滨海城市中心城区的管道天然气供应;2030年实现全部县城中心镇和部分特色产业小镇的管道天然气供应。提高清洁可再生能源在交通、照明、热水等方面的应用。智慧城市。通过省域中心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的示范试点,构建包含智慧公共服务、智慧城市综合体、智慧安居服务、智慧教育文化服务、智慧健康保障体系建设、智慧交通、智慧政务管理运营平台等多位一体的智慧城市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到2020年,建设约1000个内涵丰富、功能齐全、特色鲜明的美丽乡村,使其成为人居环境适宜、低碳经济发达、生态环境优美、文化魅力独特、社会文明祥和的社会主义美丽乡村,带动海南乡村旅游健康快速发展。六、产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大力提升热带高效现代农业、加快发展新型工业和高技术产业、做大做强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的十二类产业:旅游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互联网产业,医疗健康产业,现代金融服务业,会展业,现代物流业,油气产业,医药产业,低碳制造业,房地产业,高新技术、教育、文化体育产业。旅游产业。重点发展海洋旅游、医疗旅游、购物旅游、会展旅游、文体赛事旅游、乡村旅游、森林旅游、房车露营旅游和特色城镇旅游。全省形成“一岛、两极、两区、六组团”的旅游发展空间布局。热带特色高效农业。重点提升南繁育种,发展天然橡胶、巩固发展冬季瓜菜等种养殖业、加快发展热带水果,推进农产品加工物流业和休闲农业、互联网+农业、农业金融保险等农业现代服务业发展。互联网产业。重点发展电子商务、游戏动漫和服务外包等应用服务产业,大数据、研发设计、数字内容、物联网和卫星导航等平台支撑产业和互联网+旅游、互联网+农业、互联网+医疗等互联网+产业。医疗健康产业。重点发展特许医疗、中医药健康服务、健康养生、健康保险、中医药种植及产品研发应用和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现代金融服务业。通过壮大市场主体、增加信贷资金、建设多层次金融市场、用好保险红利政策、强化普惠金融、推动地方金融创新等措施,提升海南金融服务业发展水平。会展业。大力发展会奖旅游,积极引进国际性会议、协会和大公司年会,在旅游购物、海洋旅游、健康医疗、互联网产业、特色高效农业、航天产业等方面培育一批国际化、专业化和品牌化的展会。现代物流业。加强物流通道建设、完善物流网络、创新物流模式、整合物流资源、培育壮大物流企业,重点发展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保税物流,跨境电子商务物流和城市共同配送、农产品、医药冷链物流。油气产业。重点发展石油、芳烃、尿素、甲醇等化学原料产业、精细化工产业、新材料产业、高端化学制品产业和能源交易产业。医药产业。重点发展生物医药,中医药、黎药、南药;医疗设备等产业。低碳制造业。重点发展汽车制造业、绿色食品加工业、新能源新材料业、新型网络制造业、游艇制造和海洋装备制造等产业。房地产业。重点发展棚户区改造改善本岛长居型居住地产、经营性旅游地产、度假旅居型地产、商业地产。建立持续稳定健康的房地产产品供应体系与住房保障体系。高新技术、教育、文化体育产业。重点培育高新技术、特色娱乐产业、文化旅游产业、文化节庆会展产业、影视制作产业、新媒体与创意产业、体育休闲产业和对外文化贸易产业。省级重点产业园区类别。根据产业发展规划,资源和区位条件,结合现状建设和远景规划设立省级重点产业园区,包括旅游产业园区、高新技术及信息产业园区、临空产业园区、工业园区、物流产业园区和健康教育园区共六类产业园区。七、基础设施(五网)1、路网:任务目标。推动全省“海陆空立体化交通系统”的一体化互联互通。进出岛交通设施:航空:形成“南北东西、两干两支”的机场布局。港口:推进“四方五港”建设,整合全省港口资源。铁路:改造升级现有粤海轮渡设施;力争开通动车轮渡,实现海南高铁与全国高铁联网。图5 海南岛综合交通规划图岛内交通设施:铁路及城市轨道。形成以环岛高铁为主骨架,既有西环铁路为辅助,地方专支及特色铁路为补充的铁路网格局。干线公路。形成以“田字型”高速公路为主骨架、“三纵四横”国省道为主干线、环岛滨海旅游公路及其它国省道为补充的干线公路网络。旅游交通设施:邮轮、游艇及内河旅游设施:重点打造环海南岛游船游线、三沙邮轮旅游线、环南海邮轮旅游线。开发南渡江、文昌河、万泉河以及三亚河的内河旅游航运。旅游公路。建设环岛滨海旅游公路,串联全省主要滨海旅游资源。2、光网:任务目标。按“一年补短板、三年达先进、五年要领先”的目标,实现我省网络强岛建设取得突破性发展。三网融合。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工程,开展“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网基站和通信线缆通道的共建工作,打造“数字海南”。信息网络设施。构建海南省“三纵三横”的网格状干线传输光缆网络。推进信息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在海口和三亚重点规划两个共建共享的省级信息枢纽;建设海口、三亚、临高三大出省光缆通道;建设重点城市数据中心和近海覆盖重要基站。3、电网:任务目标。建设全岛智能电网系统,完善电源与输配电网络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电网服务水平。电源结构。构建以清洁煤电、核电为主力电源,以燃气和抽水蓄能为调峰电源,以可再生能源为补充的电源结构。线网设施。加强海南电网主网架结构建设,同时建设联网二回工程,加强与大陆主干网联接;实现全省“双回路跨海联网、双环网沿海覆盖、三通道东西贯通”的电力主网架格局。4、气网:任务目标。逐步提高全岛燃气普及率;实现管道天然气覆盖全省市县城区。供气气源。重点开发海上气田,建设琼粤天然气管线、洋浦LNG接收终端和海南LNG仓储转运中心。气网建设。2020年,建设完成文昌、琼海、万宁、陵水至三亚的高压天然气管线,建成环岛高压天然气环网,配套燃气门站和高中压调压站建设;2030年,建设环岛天然气管道向中部市县城区的延伸,实现定安、屯昌、琼中、白沙、五指山、乐东、保亭等城区的管道天然气供应。5、水网:任务目标。构建防洪抗旱减灾、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保护三大体系。水网连通。规划三大河流连通工程和三条跨界河流连通工程,同时布局五大扇形水网建设,并同步配套建设管理网和信息网,实现“三网合一”。灌区建设。把灌区骨干渠系节水改造、末级渠系建设、田间工程配套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统筹考虑,优化全岛农田灌溉体系。设施建设。推进红岭灌区工程、海口市南渡江引水工程、迈湾水利枢纽工程和天角潭水利枢纽工程。继续实施大江大河整治、重点中小河流治理、海堤建设、涝区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和病险水库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完善供水保障体系,推进供水排水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成效,完善大中型水库库区和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主要江河湖库水文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八、公共事业1、医疗服务:基本建立由省、市(县、区)、乡镇(社区)、村四级医疗卫生机构组成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一小时三级医院服务圈。完善东西南北中五大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实现全省“一小时三级医院服务圈”全覆盖。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城市以区域医疗中心、专科医院为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门诊部、诊所等为补充;农村以市、县级综合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构建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龙头,五大区域重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区域依托,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基础,加快推进疾控体系建设。构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服务,以及精神卫生、皮肤性病等专病防控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2、文化体育事业:优化全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的空间布局,海口、三亚建设具有国际一流水准的标志性文化设施和服务平台;东部地区市县做大做强文化事业,促进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中西部地区市县继续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和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省级文化体育设施。在海口、三亚布局服务于全省的省级文化体育设施;在琼海建设国家南海博物馆;在五指山修缮省民族博物馆。市县文化体育设施。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布局科学、规模合理的市县文化体育设施。乡镇(街道)文化体育设施。重点建设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三室一场一路径”体育健身设施。行政村(社区)文化体育设施。重点建设行政村(社区)综合文体活动中心和便捷的体育健身设施。3、教育事业:到2020年,教育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全国中等偏上水平,。加快推进课程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实现县(市、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加快调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和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结构,着力推进热带海洋学院、旅游大学、教育产业园区建设等教育重点工程,继续扩大学前教育规模,适度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加快扩大国内外合作办学规模。重点发展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素质教育和特色文化教育。4、科技事业:凝练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在海洋工程、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和环境、医药和健康、生物和现代农业等领域,凝练实施一批体现海南战略意图的重大科技项目。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构建科技管理平台,制定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办法,完善科技计划管理统筹决策和咨询机制,建立项目管理机制,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评估。加快构建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立科技报告制度,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加快发展技术市场,建设一批技术转移转化平台。制定促进省属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办法。优化整合基地和人才专项。优化科研平台布局,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能力提升。支持科技人才和优秀团队的科技创新和服务工作,引导和激励广大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发展众创空间,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学科技园区等科技园区建设。(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12-03
2021
关于海南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草案的报告
关于海南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20年是海南发展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我们迎来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同时也面临极为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遭遇前所未有的风险挑战。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广大干部群众风雨同舟、顶压前行,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以赴应对“三个大考”,奋力拼搏书写三张答卷,认真执行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力促经济平稳运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决胜全面小康取得决定性成就,高质量高标准建设自由贸易港迈出坚实步伐。(一)千方百计稳定增长,经济运行逆势上升一是宏观调控坚决有力。坚持“两手抓、两战赢”,在迅速遏制疫情蔓延的基础上,统筹有序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全面落实中央宏观政策、精准强化细化措施支撑。以超常规的认识、举措和行动争取超常规实效,加快落实自由贸易港建设早期安排、全力争取早期收获,力促经济运行逆势企稳、稳步回升、稳中向好。二是经济实现V字型反转。经济走势逐季攀升,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宏观经济同比(下同)增速分别为-4.5%、-2.6%、1.1%,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532.4亿元、增速进一步升至3.5%。固定资产投资摆脱连续两年下行强势回升,实现8%的快速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74.6亿元、增长1.2%。货物进出口总额933亿元,增长3%。投资、消费、货物进出口增速分别较一季度提高9.6、32.6和21.7个百分点。外商直接投资30.3亿美元、增长100.7%。三是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20.5:19.1:60.4,服务业比重提高1.1个百分点,达到“十三五”目标,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95.8%。房地产调控成功闯关,房地产开发投资占总投资的38.7%、房地产地方级税收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3.2%,较“十三五”期间最高位均下降11.1个百分点。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7097元和16279元,各增长3%和7.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6亿元、增长0.2%。新设企业14.9万户、增长113.7%,增速全国第一。地区生产总值、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010年的基础上实现翻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二)众志成城全力战疫,复工复产稳慎有序一是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构建上下协同指挥体系。省委成立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建立“五级书记齐抓防控”工作机制,领导9万余名城乡社区干部、社区专职工作者和志愿者奋战抗疫一线。精准高效实施救治防控。严格落实“四早”防控要求,加强确诊患者治疗管理,实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累计治愈出院患者165名。坚持严把入琼关口,做实外防输入各项措施,加强“人物同防”。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以入口严管促使岛内放活,自2月20日起再未报告本地确诊病例,自3月8日起所有县域单元转为低风险地区,为经济恢复发展创造了条件。强化核酸检测实验室及发热门诊标准化建设,检测能力迅速增至19.4万人份/日。驰援国内外抗疫一线。累计派出7支援鄂医疗队共865人,治愈确诊患者902例,圆满完成赴孟加拉等国际医疗援助任务。二是复工复产力促市场复苏回暖。构建高效协作工作机制。省委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下增设农业农村和脱贫攻坚、复工复产两个专项工作组,研究部署、统筹推进复工复产全局和重点工作。先后开展省领导集中走访企业大活动、省领导督导市县经济专项工作,深入一线解决问题、激发活力、提振士气。强化复工复产政策支撑。落实中央纾困解难政策。全口径减免税费68.9亿元,为企业减免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三项保险费106.9亿元。累计投放49.9亿元优惠贷款支持抗疫重点企业、小微企业、涉农企业和春耕备耕,较上年提高6.5倍。强化本地稳企惠企政策支撑。先后出台复工复产七条、支持中小企业八条、超常规举措43条等系列政策,在全国首创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综合险。扎实有力抓“六保”、促“六稳”。实施援企稳岗扩岗支持计划,累计为2.4万户企业拨付稳岗返还资金约5亿元,稳定职工岗位约76.8万个。降低社会用能和物流成本约7.7亿元,为中小企业缓缴水电气费共7.9亿元。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累计为超过8万户低保户、近2.4万名特困人员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约9.5亿元。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粮食种植任务,做好交通能源运行调度,加强粮油菜、肉蛋奶市场供应,抓好市场价格监测调控,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2.3%的较低水平。多措并举力保市场主体,全省市场主体突破百万,达到119.2万户、增长28.6%。落实中央资金直达机制,257.4亿元中央资金精准迅速下达市县,有力保障基层运转。(三)自由贸易港建设蓬勃展开,开放发展进入崭新阶段一是政策框架加快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正式出台,全面深化改革开放“1+N”政策体系主框架基本形成。《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第一、二批调法调规事项审议通过,土地管理法等3部法律、5部行政法规将在海南调整适用。《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试行)》公布实施。二是早期安排加快落地。全力做好年度重点工作。聚焦最关键、最核心政策,组建综合协调专班,压实各方面责任,以钉钉子精神逐项全力争取、推动落实。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大幅放宽,购物额度、购物品类明显增加。企业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正式实施,产业目录、人才清单、具体操作办法等迅速跟进。航运、航空领域自由便利政策落地见效,22艘国际船舶入籍“中国洋浦港”,客运和货运第七航权同时开放,保税航油综合服务费每吨下降100美元。《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制定出台,增值电信、教育、商务服务、制造业等领域在全国率先开放。原辅料、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正面清单公布实施。其他“零关税”清单[1]、市场准入特别清单、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等即将出台。澄迈口岸配套进境活牛隔离检疫场所建成启用,三亚保税物流中心(B型)、洋浦进境水果和原木等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申报获批。《总体方案》发布以来全省引进人才超11万人、较“4·13”以前同口径增长17.3倍。三是外向型经济取得新进展。全力稳定货物贸易。制定稳外贸系列措施,加大帮扶外贸企业力度,强化融资支持。首条洲际航线—洋浦至南太平洋至澳大利亚航线开通运营,自由贸易港集装箱班轮航线增至44条。海关审批全面实施“一个窗口”和网上办理,推动洋浦出口退税业务先退后审、即到即办,出口通关效率明显提升。对日本、欧洲、东盟等外贸规模大幅提高,汽车零配件、药品等较高附加值工业品出口增速达两位数。大力培育服务贸易。制定《海南省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信息服务、知识产权付费等新兴领域服务贸易规模增长1.1倍。多措并举吸引外资。线上线下招商同步推进,以商招商、定向招商协同发力。累计集中签约项目315个、协议投资1314亿元,与通用电气、特斯拉等全球知名企业达成合作意向。外商直接投资实现三年连续翻番,经济小省迈向外资大省行列。四是区域合作迈上更高水平。强化区域战略联动。开展琼粤党政代表团互访交流,共促粤港澳大湾区与海南自由贸易港联动发展,推动琼州海峡港航一体化取得新进展。中国海南自由贸易港琼港澳服务业合作示范区建设正式揭牌启动。推动泛珠合作深化。成功举办2020年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推动与澳门、广西、贵州等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迈上新台阶。(四)改革创新蹄疾步稳,内生动力不断增强一是制度创新成果丰硕。深度聚焦创新领域。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集成创新行动方案(2020-2022年)》,聚焦投资贸易自由便利化等18个方面,明确和抓紧推动60项制度创新任务。不断完善创新制度。设立全国首个省级改革和制度创新奖,激发各地各部门创新热情。持续推出创新成果,2019年来累计发布十批共103项制度创新案例,商事登记全省通办等多项制度创新案例获得全国表彰推广。二是营商环境日益优化。压茬推进年度行动计划。全面完成《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29项任务,制定实施新一年度行动计划共31项任务,组织开展市县营商环境评价,努力打造营商环境“海南样板”。切实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召开海南自由贸易港创一流营商环境动员大会,明确政府和市场关系“六要六不准”准则,深入推进全国首个强化竞争政策省级试点。基于世界银行评价标准的营商环境排名明显提高。三是重点改革走深走实。稳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研究制定《海南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分类处置127家经营性国有资产经营实体。巩固新一轮农垦改革成果。完成13.7万亩农垦土地资产化,带动农垦集团新增资产60.8亿元。扎实推进农业农村改革。总结推广文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经验,探索城乡及垦区一体化协调发展和小城镇建设用地新模式,累计入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超过680亩。实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退出与流转并行。稳步推进东方市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扎实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土地承包合同覆盖确权耕地的99%。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84%的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综合受理窗口,97%的省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政务服务“好差评”[2]管理体系基本建成,“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在15个市县推开,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基本确立。四是创新动力明显增强。完善创新驱动发展顶层设计。《智慧海南[3]总体方案(2020-2025年)》印发实施。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深入开展,创新型省份建设稳步推进。打造“陆海空”创新高地。围绕“一港三城一基地”[4]加快建设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南繁科技城吸引种业人才、科技、资本集聚。深海科技城先后引进中船集团、中科院南海所等入驻,国家深海基地南方中心挂牌成立,“奋进者”号载人潜水器成功完成万米海试。文昌国际航天城起步区启动建设,航天超算中心正式开工,有力保障嫦娥五号探测器探月、长征八号运载火箭首飞等重大航天发射任务。拓展科研创新平台。新批准设立省级重点实验室4家、总计达到63家,院士创新平台增至145家。全省获国家自然基金资助项目立项209项、增长15%,新申请和授予专利分别为15067件和8578件,各增长62%和93.9%,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增至4.5件。(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产业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一是三大主导产业筑底回升。推动旅游业复苏振兴。实施振兴旅游业30条行动措施,深入开展国际旅游消费年活动,共举办各类活动1534项。新评定A级以上景区8家,其中3A级以上7家,拓展康养旅游等十三个旅游业态,推出“旅游+免税购物”系列产品。开工建设环岛旅游公路。全年接待游客人数6455.1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872.9亿元,分别恢复至上年的77.7%和82.5%。支持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动漫游戏、共享经济等网络技术服务业迅速壮大,全国首个正式授牌的区块链[5]试验区设立运行,互联网产业持续高速成长,营业收入达到约1200亿元、增长45.8%。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全年进口特许药械品种首例突破120例,进口可用创新药、罕见病药达100种,美国艾尔建青光眼引流管成为全国首个通过真实世界数据路径获批药械。金融业加力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全省本外币存款余额突破万亿大关,海南葫芦娃药业登陆A股,实现我省三年来IPO零的突破。FT账户[6]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落地。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股权投资暂行办法公布实施,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获批。海南国际清算所注册设立。国内外知名高校来琼办学热潮兴起,引进和在谈高校共32所,德国比勒菲尔德应用技术大学、瑞士洛桑酒店管理学院独立办学项目先后落地,三亚崖州湾科教城正式开学,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启动建设。首届“海南非遗购物节”成功举办,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壮大高新技术产业队伍。制定实施《海南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批准设立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和培育力度,企业数量达到838家、增长48.1%。洋浦经济开发区年产50万吨PET项目建成投产,年产百万吨乙烯项目、陵水17-2气田项目加快推进。医药产业37个批准文号通过药物一致性评价。二是传统产业优化发展。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稳中有进。扎实开展“一抗三保”[7],切实稳定农业生产。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1136亿元、增长2%。冬季瓜菜稳产增收,总产量554万吨、总产值220.5亿元,分别增长10.4%和8.2%。莲雾、火龙果等热带水果产量增幅达两位数。积极发展“三棵树+N”[8]经济,改造1.5万亩老残、低产胶园。推动海洋渔业转型升级,全年新增460口深水网箱,基本建成海口、文昌、临高3个现代化海洋牧场。新建高标准农田40万亩、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8个,续建规模化养殖场26家。房地产业稳步转型发展。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率先实施全省范围现房销售制度,商业地产等鼓励类房地产加快发展。三是重大功能平台作用凸显。大力放权赋能。《关于完善十一个重点园区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制定出台,自由贸易港11个重点园区同步挂牌。向园区下放省级管理权限,为7个重点园区量身定制“一园一策”,将“三园”特别极简审批[9]推行至具有审批职能的10个重点园区。创新在7个重点园区成立法定机构,实行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打造园区建设“样板间”。洋浦保税港区率先试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进出口管理制度。乐城先行区深化制度集成创新,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提高80%。自由贸易港首支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基金落地海口江东新区。三亚中央商务区新增世界500强企业11家、中国500强企业6家。(六)大力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关键性、基础性支撑强化优化一是投资稳增长关键作用充分彰显。压茬推动集中开工。今年新开工4批共538个项目,“4·13”以来累计开工11个批次共1329个项目、总投资5880亿元,成为投资逆势增长的主引擎。加快提高项目谋划生成能力。牵头开展项目谋划专项服务,深入市县解读政策、剖析案例、答疑解惑,打牢提升项目质量的重要基础。全面强化精准调度。编好用好投资项目“一本账”,着力加强对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抗疫特别国债等各类项目的跟踪督导和重点保障,总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年度投资完成率达102%。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按照资金、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加大资金争取和使用力度,启动基础设施领域REITs[10]试点,灵活创新用地政策。基本建成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项目总体审批效率提高50%。二是高质量重点项目超额完成任务。105个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786亿元,超出年度投资任务108亿元。产业发展后劲积蓄。国际会展中心二期、金盘科技海口数字化工厂、年产50万吨多功能新型材料项目建成投用。海口国际免税城、复兴城西海岸互联网总部基地等项目加快实施。“五网”设施持续完善。“全光网省”建设提质提速,宽带网速提升至全国第9位。5G建设覆盖海口、三亚和琼海等重点城区,以及洋浦开发区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儋州至白沙高速公路全线贯通、五指山至海棠湾高速公路实现功能性通车,“县县通高速”目标达成。文明东越江通道建成通车,美兰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具备投运条件,海口港马村港区三期工程、海口港二期工程建设完工,文昌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竣工验收,南渡江引水工程基本建成。海南昌江核电二期、文昌至临高高速公路等加快建设,迈湾水利枢纽工程超额完成全年投资计划。三亚至乐东铁路旅游化公交化项目、洋浦港小铲滩码头起步区等启动建设。公共服务硬件提升。海南中学美伦校区、上海世外附属海口学校、海南省中医院新院区、海口市五源河文体中心(二期)、儋州市体育中心“一场两馆[11]”等高质量、大体量民生项目快速推进。三是新举措新热点激活消费市场。强化促消费顶层设计。制定《海南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放宽服务消费市场准入,强化实物消费政策支撑。出台《海南省促进消费7条措施》等系列举措,围绕重点消费领域,着眼重点消费场景加大促消费力度。释放离岛免税购物红利。布局新设6家离岛免税店,进一步形成市场竞争机制,推动离岛免税购物品牌、品种、价格与国际“三同步”。离岛免税店全年实现销售金额327.4亿元、增长127.4%。激活汽车消费潜力。阶段性增加小汽车调控增量指标,完善充电基础设施,新建充电桩12704个,完成年度计划的252.5%,实施新能源汽车购买奖补政策,带动实现汽车销售金额204亿元、增长22%。创新开展促销活动。举办“美食购物嘉年华”“海南国际旅游岛购物节”“免税购物节”等节庆消费活动,“消费一码通”正在成为新兴消费平台。(七)坚持全省一盘棋,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日益增强一是以高质量规划计划引领带动区域协同。高质量高标准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形成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启动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批准实施11个重点园区详细规划、编制形成595个村庄规划,完成重点园区和重大基础设施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强化区域协调发展工作机制。印发实施《海南省区域协调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围绕区域战略统筹、市场一体化发展等重点领域落实协同发展机制。支持“海澄文定”加快交通一体化进程,建立“大三亚”旅游经济圈联席会议制度,打造东部地区康养旅游品牌,引导形成西部工业发展三位一体新格局,谋划推动“环新英湾”港产城一体化,完成中部地区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任务。二是以政策引领促进城乡融合。出台《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集成创新的实施意见》,谋划实施城乡融合发展十大重点工程。落实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户籍、居住证审批事项“全省通办”,实现全岛城镇户籍通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积极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推动琼海、万宁、澄迈创建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三是以乡村振兴激发农村发展新活力。围绕“五个振兴”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海南“百镇千村”建设。累计建成32个特色产业小镇、1001个美丽乡村。建成省级及以上休闲农业示范点102个、共享农庄20个,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全年接待游客1085万人次,营业收入约24亿元。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清扫保洁实现100%覆盖,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卫生户厕覆盖率分别达到95%和98.7%,建有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行政村占比提高到44%。在全国率先实现具备条件的自然村100%通硬化路,美丽乡村实现“户户通”。(八)决战决胜三大攻坚战,确保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小康一是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就。“背水一战”打好脱贫攻坚战。5个国定贫困县全部摘帽,64.97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得到切实解决。建立防返贫防致贫长效机制。制定印发《关于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召开“扩种养、促务工、增收入”现场推进会,谋划部署贫困劳动力积极务工专项行动,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28.2万人、增长15%。二是生态环境质量优中有升。加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推进实施“禁塑”、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清洁能源汽车推广、装配式建筑应用等标志性工程,形成一批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成果,9项改革举措纳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着力提升污染防治条件能力。建成投产8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持续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提高到92.6%和98.6%。继续深化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开展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查,以切实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抓手促进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升至99.5%、PM2.5浓度降至13微克/立方米,国控断面地表水水质优良率达100%。三是风险防范工作切实加强。建设完善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风险防控实战化能力加快形成。公布实施《海南省反走私暂行条例》,有力遏制离岛免税非法套(代)购行为。严格执行落户政策,确保人口依法合规、有序顺畅流动。加强财政、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处置。深入研究入境便利化政策,为国际疫情稳定后国门开放做好充分准备。(九)全力以赴兜底线保民生,用心用情践行初心使命一是稳就业增收入加力显效。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落实《吸引留住高校毕业生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若干政策措施》,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超过八成。制定促进农民工到省重点项目务工系列措施,145.8万名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增长1.4%。多措并举强化增收支撑。完成民生支出1504.9亿元、增长6.7%,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2%、提高0.3个百分点。大力支持创业创新,切实扶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规范发展夜间经济、路边经济。二是公共卫生事业加快提升。出台《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共卫生体系的若干意见》,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全面提升。完成“一县一院”工程,实现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市县全覆盖。完成127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重点专科增至217个,覆盖所有市县。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昌江等4个市县国家紧密型医共体试点有序开展。全球“全健康[12]”海南示范项目获世界银行1.75亿美元贷款额度支持。11个市县实现基层医务人员县属乡用、乡属村用政策全覆盖。启动健康海南行动。三是文化海南建设呈现亮点。公共文化设施持续完善。省图书馆二期主体结构封顶,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开工建设。累计建成69家县级文化馆分馆和67家县级图书馆分馆。加快推进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实施三亚体育中心等重点体育场馆建设。公共文化产品日益丰富。《天涯热土》上线央视综合频道黄金时段。琼剧《红旗不倒》、舞蹈诗《锦绣家园》等广受好评。圆满完成“春风村雨文化惠民活动”,送戏下乡707场,“戏曲进校园”92场。四是社会民生保障持续加强。积极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引导和鼓励各类群体积极参保,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率先在全国实行医保基金省级统筹管理。提高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保障水平。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在全国率先形成低保、特困、城乡低收入家庭梯度救助格局,投入社会救助资金53亿元,惠及困难群众200万人次。大力推进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全面实施基层教育卫生人员专项住房保障计划。五是公共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提升公共教育均等化水平。上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标准,公办、普惠幼儿园比例分别升至53.3%和86.6%。改善613所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标。深入推进“一市(县)两校一园”[13]建设,引进和正在洽谈的合作办学项目共计104个,实现市县全覆盖。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现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强化行业监管,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开展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推动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十)深入落实重大国家战略,坚决扛起特区责任担当一是克难奋进深化“一带一路”合作。积极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全力保障我国与印度尼西亚双方外长会见、我国与巴基斯坦第二次外长战略对话等活动,率先实现外交外事线下“复工复产”。拓展对外交流渠道。邀请37国73位驻华使节集中访琼,为建省以来规模、层次之最。推动博鳌亚洲论坛秘书处设立海口办公室,成为首个落户我省的国际组织办事机构。推动农业投资、油气勘探开发、通信、生物制药等领域对外投资合作,今年全省新增境外投资项目35个、增长29.6%。二是海洋保护开发协调推进。扎实推进海洋保护工作。加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加强海域岸线和海岛的巡查,严厉打击违法用海用岛和盗采海砂行为。建立海上环卫制度,打造洁净海滩。积极推动海洋经济发展。编制实施《海南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积极推动南海油气勘查开采管理改革试点,推进天然气水合物先导试验区建设。持续推进海口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和陵水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在克服重重困难,力促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取得重大进展的同时,必须认识到,我省仍然属于欠发达地区,经济总量不大、流量不足、增量不够,产业发展水平不高、结构不优、竞争力不强,市场主体小、散、弱、创新能力不高,社会民生、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仍有不少欠账短板,物价相对较高和群众收入相对较低的矛盾仍然突出。既要看到积极态势、有利因素,增强发展信心;也要正视问题不足和风险挑战,敢于打硬仗、破困局。既要坚定意志、振奋士气,更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科学态度,实事求是、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二、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任务措施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和“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也是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加快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关键之年,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意义十分重大。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为引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坚持系统观念,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强化科技战略支撑,加快自由贸易港建设,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主要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以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左右。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增长10%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左右,货物进出口总额增长12%,服务进出口总额增长15%,外商直接投资增长15%。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100家,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0.77%。新增注册企业增长100%。城镇新增就业15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左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细颗粒物(PM2.5)浓度年均值较上年控制目标下降1个单位。臭氧(O3)第90百分位数浓度小于120微克/立方米。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降碳目标。工作原则:坚持辩证思维、统筹兼顾、平衡协调。既重视抓好开局,也重视打好基础。既重视经济发展,也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既重视速度规模,也重视发展质量。既重视扩大开放,也重视深化改革。既发挥省级统筹作用,也注重发挥市县积极性。既重视经济规模增长,也重视社会民生改善。既重视发展效益,也重视发展安全。根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工作报告决策部署,建议抓好十一个方面工作。(一)蹄疾步稳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1.加快完善开放型经济政策制度体系。一是强化政策支撑。落实自由贸易港建设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继续完善“1+N”政策体系,力促各类政策、方案、目录、清单尽快完善出台。推动制定“十四五”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实施方案。二是健全法治保障。力促《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出台施行。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公平竞争、便利商事注销、财产征收征用等领域开展特区立法,有针对性做好法律法规在我省调整适用工作。三是深化研究探索。加强“二线”管理制度、方式研究,开展部分领域率先对接国际经贸投资规则研究。2.大力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一是加快提高贸易自由便利度。推动出台促进贸易自由便利化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力促“一负三正”货物零关税清单全部出台、加工增值超30%货物进入内地免征关税细则制定实施。推动取消重点商品进出口经营资格、配额限制,配合制定自由贸易港禁止、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清单。高标准优化升级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智慧监管平台。推动将洋浦保税港区“一线”放开、“二线”管住政策推广至其他具备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力促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公布实施。二是积极推进投资自由便利化。推动制定促进投资自由便利化的政策意见。实施好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推动市场准入特别清单尽快出台。针对部分具有强制性标准的重点行业领域,取消许可和审批。高标准完善国际投资“单一窗口”。三是着手封关运作前期准备。编制实施自由贸易港口岸设关规划,提前启动若干“二线口岸”[15]建设,选址增设海关监管隔离区域。3.着力打造国际海空航运枢纽。一是拓展航运开放空间。依托“中国洋浦港”船籍港建立国际船舶登记中心,利用加注保税油政策吸引新增内外贸集装箱航线,打造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航运枢纽。用好第七航权开放和加注保税航油政策,大力拓展国际国内航线,建设国际航空枢纽。二是提升航运基础设施。建成洋浦疏港大道二期、洋浦港小铲滩码头起步工程改造项目、美兰空港一站式飞机维修基地,加快建设海口港新海港区综合交通枢纽,开工建设洋浦港区航道改扩建工程,着力深化美兰机场三期扩建和三亚新机场前期工作。4.高效精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一是提升管理平台实战能力。运行好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一期,建成投用二期,精准监测管好人流、物流、资金流。二是抓实风险防控重点任务。实施《海南省反走私暂行条例》,建设琼州海峡反走私信息共享和联合作战体系,有效防控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风险。加快完善金融风险防范、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逃税评估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境外疫病疫情和有害生物联防联控机制、免签入境外国人全程动态服务管理机制。切实防范财政运行、房地产市场等领域风险隐患。(二)深化改革激发市场经济活力1.强化重点领域改革。一是优化国土空间利用。深化“多规合一”改革,编制完成省和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加快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加强农村规划管控、有序实施农村建筑风貌整治,推进以规划代替转用许可改革。加强土地储备运作,新增储备8500亩以上。落实“增存挂钩”[16]机制,着力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确保完成年度处置任务。二是探索金融改革创新。加强金融创新立法,聚焦贸易金融、消费金融、绿色金融等加强金融创新制度建设。推动出台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三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制定出台《海南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深入推进省属企业重组、混合所有制改革等重点领域改革。大力处置僵尸企业,整合资源“腾笼换鸟”。四是创新人才服务机制。建设线上服务系统,设立人才服务专线,构建人才服务“单一窗口”[17]体系。抓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博士服务团、“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等重大国家人才工程。继续实施“千人专项”引才工程[17]和柔性引才汇聚工程,深入实施“南海系列”育才计划。2.深化制度集成创新。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制定制度创新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制度创新申报系统,规范制度创新全流程、夯实制度创新项目储备。二是落实重点任务。加快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集成创新行动方案(2020-2022年)》,围绕18个主要领域、60项重点任务,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强力推动制度集成创新拓展新领域、实现新作为、取得新成效。办好“海南省改革和制度创新奖”,建立健全创新容错纠错机制。3.优化市场营商环境。一是压茬推进行动计划。落实《海南省创一流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20-2021年)》。组织开展全省营商环境评价,适时启动制定新一年度行动计划。建立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切实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激励鞭策作用。构建企业和服务对象全面参与的营商环境评价机制。二是持续推开“放管服”改革。深化“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件事一次办”。优化“海南e登记”平台,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促进“承诺即入制”加快落实。推动开办企业实现“跨省通办”,探索实行“证照”联办,提高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效能。持续开展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三是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深入推进强化竞争政策试点任务,持续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平台企业经营监管。四是优化市场监管体系。推动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条例》,建立企业公共信息综合评价体系,开发不少于5个信用应用场景。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三)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1.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一是优化科研管理。完善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健全科技项目“管、评、验”分离管理机制,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探索实行重点项目攻关“揭榜挂帅”制度。二是争取标志性成果。围绕热带特色高效农业、海洋科技等重点领域,结合“智慧海南”建设,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和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力争收获一批急需急用的创新成果。三是壮大科技创新队伍。围绕空间对地观测、天然橡胶等领域,力争新增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省重点实验室4个。发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技创新主力军作用,提高源头创新能力。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解决产业发展关键技术问题。建设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设立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确保全社会研究与发展经费投入强度达到0.77%、提高0.2个百分点。2.构筑三大科创高地。一是打造南繁科创中心。编制《国家热带农业科学中心建设规划(2021-2030年)》,加快推进国家精准设计育种中心、国家南繁作物表形研究设施项目建设,推动建设种子创新研究院,加强南繁领域的深度合作。二是打造深海技术创新中心。推动建设深海基地南方中心创新平台、深海科技创新公共平台,集聚深海科技创新资源。三是打造航天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举办文昌航空航天论坛,吸引航天领域高校和研究机构进驻文昌国际航天城,推动航天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科研成果转移转化。3.增强科技创新支撑。一是加强科技创新合作。落实海南开放创新合作机制,深化与北京、上海等创新先进地区交流合作。加强院士创新平台建设,制定外国科技人才来琼工作许可负面清单。依托海口复兴城互联网信息产业园,建设全国首个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积极推动建设海南国际设计岛。二是加强产权保护应用。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制定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切实发挥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司法保护作用。推动种业知识产权专区建设,加快发展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四)内外兼修融入新发展格局1.全力扩大有效投资。一是强化投资促进机制。谋划实施自由贸易港投资新政三年行动方案,开展服务项目、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三服务”活动,围绕项目建立自前期、签约、开工到在建、投产、达产的全链条推进机制。二是优化投资领域结构。坚持项目为王,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加强基础设施、农业农村、城市建设、社会民生、封关设施等公共领域投资。聚焦“两新一重”[19]、三大主导产业、“智慧海南”等加快谋划储备、持续推动实施高质量项目。继续高标准、高质量实施项目“单月开工”“双月签约”,持续强化投资新动力。抓好省重点项目谋划实施,落实重大项目责任制,发挥重大项目拉动投资主引擎作用。三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发挥积极作用,探索市场化融资模式,拓宽多层次融资渠道。组建自由贸易港投资建设基金,完善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规范应用PPP和特许经营等模式,推动基础设施领域REITs试点。四是加强项目要素保障。总结强化用地改革举措,提升用地审批效率,加强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大力争取中央预算内、地方政府专项债等财政资金,科学安排用好地方财力,强化政府投资资金保障。发挥政银企平台作用,推动降低企业投资融资成本。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补短板领域项目建设。2.聚焦热点促进消费。一是释放免税购物红利。推动海口免税城建设,引导免税购物店丰富离岛免税商品供应,加快实现品牌、品类、价格与国际“三同步”。落实“邮寄送达”政策,实施本岛居民离岛寄存、返岛提货便利措施,推动本岛居民免税购买进境日用品政策落地。力争实现免税销售金额600亿元。二是承接海外消费回流。依托开放政策引进知名品牌首店、旗舰店和体验店,吸引海外购物消费回流,打造替代出境旅游购物第一目的地。支持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大力吸引医疗旅游消费群体,支持黎安国际教育创新先行试验区提供优质教育服务,带动医疗、教育消费回流。办好首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利用境外展品免税政策,吸引800个以上全球著名品牌参展,打造国际消费精品全球展示交易平台。三是拓展城乡消费空间。鼓励实体商业通过直播电子商务、社交营销开启“云逛街”等新模式,积极发展跨境电商[20],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提高“消费一码通”普及率,完善线上消费新平台。启动新一轮汽车、家电下乡,办好海南美食购物嘉年华等系列促消费活动。合理布局城市商业综合体,推动海口、三亚等城市步行街改造升级。逐步取消限制消费的行政性规定。3.开放创新提升经济外向度。一是扩展货物贸易新空间。促进以“零关税”政策为重要支撑的多业态货物进出口增长,加快石化、食品等重点产业外贸转型升级。推动实施“同线同标同质”[21]工程,支持外贸企业统筹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培育保税维修、融资租赁、跨境电商等货物贸易新增长点。二是培育服务贸易新动力。深入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打造国家中医药、数字服务等特色出口基地。大力引进信息产业服务外包龙头企业,打造服务外包基地。三是强化招商引资新举措。构建全球招商网络,创新开展以商招商、二次招商、产业链招商,全年力争引进100家重点企业。构建重点企业服务工作机制,开办企业服务训练营,形成重点项目全周期服务网络,提升招商引资服务效能。四是力促吸引外资新增长。积极谋划引进高显示度重大外资项目,围绕新能源汽车、航空器制造、高端消费品等领域引进世界级龙头企业。确保全年吸引外商投资增长15%。(五)聚焦三大主导产业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1.塑造国际旅游消费中心新优势。一是提升旅游要素层级。推出海洋旅游、康养旅游、文化旅游、体育旅游、会展旅游、购物旅游等10大旅游产品,大力发展邮轮游艇旅游、低空旅游、红色旅游、“航天+旅游”、节庆会展旅游等旅游新业态。持续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积极引进国际知名旅游综合体。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市(县)1-2个,评定A级旅游景区5家,建设金宿银宿15家、省级旅游小镇2个,支持低档酒店改造提升。二是大力挖掘市场潜力。深耕国内重要客源市场,重点打造“旅游+免税购物”等系列产品。密切跟进境外主要客源市场,精心谋划“走出去推广”“请进来考察”活动,联合国际旅行商、境外商协会等营销造势。三是优化旅游公共服务。加快推进环岛旅游公路、三亚至乐东旅游化公交化铁路建设。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标牌规范化建设,打造一批旅游综合服务区。推广应用智游海南APP,初步实现“一部手机游海南”。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大力提升旅游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力争全年接待游客806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130亿元,分别增长25%和30%。2.推动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一是打造大健康产业品牌。落实《海南省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实施健康产业发展九大工程建设。支持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加快发展,建成国际创新药械交流转换中心、国际医学产业中心,深化真实世界数据研究应用,推动建设药品医疗监管科学研究基地。全年医疗健康产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二是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支持洋浦创建国家物流枢纽,推动海口、三亚加快开展申报国家物流枢纽前期工作,建设完善澄迈金马现代物流中心。积极发展冷链物流、保税仓储、国际物流配送、集装箱拆拼箱等航运新业务。推动洋浦等地建设大型国际中转型冷库,加快完善城乡冷链物流设施体系。三是培育壮大会展业。聚焦海口、三亚、琼海、儋州会展业发展重点区域,支持提升会展业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信息化水平,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四是开放打造国际教育创新岛。创新境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引进机制,完善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等重点平台,推动13所中外学校如期开学,力促比勒费尔德应用科技大学进驻洋浦办学。五是支持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建设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组建海南国际清算所专业工作组,积极构建大宗商品场外市场集中统一交易和清结算金融平台。在严控风险的基础上推动交易场所国际化进程。支持优质企业直接融资,充实上市公司后备资源。推动洋浦保税港区打造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先行示范区。全年金融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3.加快构建高新技术产业体系。一是大力发展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数字经济。进一步优化数字经济产业园区管理服务、完善产业配套、引导产业聚集。出台创建海南国家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基地实施方案,谋划设立离岸数据产业生态试验区。依托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政策,开展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试点,吸引全球知名互联网企业集聚发展。全年互联网产业营业收入增长30%。打造石油化工新材料产业链条。建成投产陵水17-2气田、东方年产26万吨聚碳酸酯项目,加快建设年产百万吨乙烯项目。推动洋浦建设绿色新材料基地,发展高端石化和精细化工产业。培育现代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引导医药产业依托海口药谷、美安科技新城等集聚发展。用好生物医药产业研发券,大力支持药品、医疗器械等研发创新和成果转化,推动重大新药创制试点示范取得阶段性进展。支持原料药产业绿色发展。二是培育以“陆海空”为主体的未来产业。高标准建设崖州湾科技城,围绕深海、南繁领域大力吸引先进研究机构和行业龙头企业入驻,深入开展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实施《国家南繁硅谷建设规划(2021-2030年)》,开工建设国家热带生物安全中心、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鉴定评价及确权交换中心等项目,力争建成三亚南繁种业科技众创中心。编制文昌国际航天城战略规划,加快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开展商业发射工位论证,大力推动商业航天发展。三是着力提升三大优势产业。构建清洁能源产业体系。持续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加快形成安全、绿色、集约、高效的清洁低碳能源供应体系,打造清洁能源岛,确保清洁能源装机比例提高到70%以上,实现分布式电源发电量全额消纳,推动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先导项目建设。培育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以落实禁塑法规为牵引,建设新型生物降解材料产业基地,培育发展替代品全产业链。以新能源汽车推广为牵引培育高端智能汽车产业集群。做强做优高端食品加工业。依托海南湾岭农产品综合物流产业园重点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冷链、仓储等产业,支持海口罗牛山、琼中湾岭、文昌约亭、定安塔岭等农产品加工产业区发展农副食品精深加工业,推动椰汁、酒类、精制茶等食品制造业向高端化发展,积极培育完善冷链物流业、农产品仓储保鲜业,提升农副产品附加值。大力发展低碳、高端装备制造业。四是强化高新技术产业政策支撑。切实执行《海南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建立完善高新技术企业数据库和培育后备库,力争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增至1100家。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以提升产品、服务质量增强产业竞争力。4.支持园区打造高质量发展增长极。一是强化政策引导。落实《海南省产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省级重点园区创建标准,建立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精准制定和推动实施“一园一策”,因地制宜灵活采用“一区多园”[22]模式。二是完善园区功能。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和公共技术平台建设,加快园区产城融合发展。发挥园区平台作用,引导资金、人才等各类要素聚集。三是支持先行先试。支持洋浦经济开发区、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口江东新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文昌国际航天城等重大功能平台立足发展定位,深入开展制度集成创新,推动货物、资金、人员、数据等要素自由便利、安全有序流动,围绕“早期安排”狠抓政策落地,依托园区平台扩大“早期收获”。(六)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是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设置5年帮扶过渡期,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确保64.97万脱贫人口不返贫、0.49万边缘易致贫人口不产生新的贫困户。二是调整优化支持政策。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评估、分类调整和优化提升,因地制宜精准安排扶持项目,形成开发性扶贫和保障性扶贫并举格局。2.深化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推动种植业高质量发展。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大补充耕地开垦力度,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高标准农田40万亩,牢牢守住1072万亩耕地红线。支持粮食生产适度规模化、机械化和技术化,确保播种407万亩以上。优化种植结构、提高复种指数,确保今冬明春瓜菜种植面积达到300万亩。支持香蕉、芒果、菠萝、荔枝、火龙果等热带特色水果扩种增收。制定实施“三棵树+N”产业发展规划,扩大特色经济林木和花卉种植。新创建1家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二是引导畜牧业优化升级。支持养猪业标准化、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和设备更新,全年生猪出栏规模达到500万头。推动牛、羊等畜禽养殖标准化建设。三是推动渔业转型发展。加快建设文昌冯家湾渔业现代化产业园,探索园区工业化海水养殖新模式。完成文昌清澜一级渔港升级改造任务,开工建设万宁乌场一级渔港等“三大渔港”[23]。四是引导农业“接二连三”[24]。推动桂林洋国家热带农业公园围绕种植、科研、旅游构建全产业链,打造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展示窗口。打造屯昌、白沙、保亭、琼中等南药生产基地。鼓励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新业态,正式认定一批可持续、可借鉴、可推广的共享农庄,建成100个特色精品美丽乡村。3.全面开展乡村建设行动。一是完善乡村“五网”设施。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开展“美丽农村路”建设及示范创建工作。改造提升农村电网,完成50个特色小镇现代农村电网升级。继续实施“气代柴薪”,不断提高农村燃气普及率。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式供水工程,加快推进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二是持续打造“百镇千村”。大力发展特色镇域经济,新建成10个特色产业小镇,推动美丽乡村示范村再提升。提高农村房屋报建效率和管理水平。三是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制定实施“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方案。探索实施“一村一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完成厕所改造5万户以上。深入开展乡风文明行动。4.深化农业农村农垦改革。一是激发三农活力。继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设立三亚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推进宅基地改革试点。在全省范围内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完成1985个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集体经济“空壳村”两年清零行动。探索建立覆盖市县(区)镇村四级的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制定垦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实施垦区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二是深化农垦改革。明确集团总部、产业公司和农场公司的职责定位,强化垦区产业协同。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分类开展授权经营,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等改革。(七)推动区域城乡协调联动发展1.强化城市辐射带动作用。一是强化南北两极主引擎。支持海口完善省会城市门户功能,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做大做强“海澄文定”综合经济圈。推动三亚建设世界级滨海旅游城市,做优做精“大三亚”旅游经济圈。二是提升东西两翼带动力。加快儋州-洋浦“环新英湾”港产城一体化发展,打造“儋州-洋浦-临高-昌江-东方”临港产业发展新优势。将洋浦经济开发区300公顷土地纳入该地区第一期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支持琼海、万宁建设东部国际经济合作和文化交流平台,打造大健康旅游示范区。三是增强中部山区内生动力。依托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中部森林城市,鼓励因地制宜推动特色产业发展,支持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支持琼崖革命老区振兴发展。2.着力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深入贯彻《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集成创新的实施意见》,实施城乡融合发展十大重点工程,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提高城乡融合发展水平。二是大力支持县城补短板强弱项。深入推进琼海、万宁、澄迈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城建设。三是着力提升城市品质。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现代化和智能化能力。建设海绵城市,提高城市防风防洪排涝抗旱能力。加强城市设计和风貌管控,重视历史文化保护。稳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升至61%。3.持续提升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一是加快建设新型基础设施。落实《智慧海南总体方案(2020-2025年)》,大力推进34项年度重点任务。加快完善5G基础设施布局,不断提升高速移动通信网络覆盖面和信号质量。着眼医院、学校等重点区域,大力开发推广5G应用场景。建成文昌至香港国际海缆,启动建设海南至菲律宾至新加坡国际海缆项目。二是初步建成全省智能电网。加快昌江核电二期、万宁燃气发电厂等重大电源点建设。全面搭建数字电网平台,推进智能配电网规划建设,确保全省户均停电时间降至10小时以内。三是持续提升综合交通网络。开工建设环岛高速大三亚段扩容工程、海口羊山大道至定安母瑞山快速干线公路,加快推进三亚至乐东铁路旅游化公交化项目、G360文昌至临高高速公路、G15沈海高速海口段公路等重点项目。开通海口至澄迈县域(郊)列车,推进两大经济圈城际轨道交通前期工作。四是构建“气化海南”全岛网络。推动天然气管道向中部市县延伸,提高广大城乡燃气普及率。五是不断优化绿色智慧水网。加快建设迈湾和天角潭水利枢纽工程、南繁基地(乐东、三亚片区)水利建设工程,建成红岭灌区田间工程。启动建设智慧水网信息平台。(八)高质量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1.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一是强化制度创新。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落实绩效导向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深化排污许可制改革,探索生态贷等绿色金融产品。二是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评估方法和管理制度,优化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完善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导向的评价考核体系。推动“三线一单”[25]成果应用和自然保护地规划出台实施。制定实施绿色殡葬标准,倡导移风易俗。2.加强减污降碳协同。一是狠抓环保突出问题。持续抓好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国家海洋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严格管控秸秆焚烧、烟花爆竹燃放,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二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编制《海南省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落实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降碳任务。制定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三是增强污染治理能力。扎实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三年行动计划、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确保全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50%。3.实施标志性工程。一是积极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全年新推广2.5万辆以上,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推动总体车桩比进一步降低。二是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加快推广装配式建筑,着力提升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产能,力争全省建造面积达到1700万平方米。积极开展建筑节能。三是深化垃圾分类和全面禁塑。推动海口等4个城市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支持其他市县开展试点。落实“禁塑”规定,推动实现相应替代品全流程可追溯。四是继续实施绿化宝岛。完成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470户1885人生态搬迁,加强公园基础设施建设。新增绿化造林10万亩。(九)大力发展文化事业产业1.积极发展文化事业。一是增加高质量文化产品供给。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自由贸易港建设等时代主题,创作推出一批优秀文艺作品。举办国际旅游岛欢乐节文艺演出周等文艺活动,引进上演精品剧目。实施惠民演出“三个一”计划[26],办好“东西南北中”广场文艺汇演,全年送戏下乡300场以上。开展黎苗“三月三”、“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二是加快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推进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省科技馆等省会城市标志性文化公共设施建设,推动三亚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加快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补短板。扎实推进“东西南北中”五个“一场两馆”,加快推进国家体育训练南方基地前期工作。三是创建海南文明岛。深入开展社会文明大行动,实施《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持续深化“五大文明创建”活动,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和诚信建设。2.创新发展文体产业。一是发展文化产业新业态。制定支持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国家文化大数据海外中心建设。制定促进影视产业发展政策措施,高质量办好海南岛国际电影节。加快建设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编制电竞产业发展规划,引进承办全球顶级赛事。二是推动实现文化经济价值。编制实施《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海南)规划》,促进优秀传统文化和数字文化产品出口,推动开展国际艺术品展示拍卖交易和国际版权交易。充分挖掘红色文化、海洋文化、生态文化、民俗文化、华侨文化内涵,精心打造文旅景点和文创产品,创新讲好“海南故事”。(十)全力以赴提高人民生活品质1.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一是促进重点群体就业。落实《吸引留住高校毕业生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若干措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继续实施《关于鼓励农民工到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务工的八条措施》,促进更多农村劳动力稳定务工。二是提升劳动力综合素质。加强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推动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出台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措施,实施康养专项技能提升计划,完成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次以上。推进技能人才评价改革,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三是加强就业创业服务。推进“智慧就业”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海南省创业担保贷款办法》。四是推动居民稳定增收。统筹推进收入分配重点领域改革,落实工资指导线和企业薪酬调查制度,保障外出农民工在常住地享有与城镇户籍人口同等的就业创业政策,切实保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2.全力提升社会保障水平。一是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制定实施养老金调整方案,启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继续执行工伤、失业保险阶段性降费率政策,扩大失业保险普惠性稳岗返还政策覆盖面。加快推行“社会保障一卡通”,带动持卡人数提高到937万人以上。出台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评估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及配套政策,推进门诊费用跨省异地就医结算试点。二是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扎实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体生活保障工作,全年救助人数不低于40万,切实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三是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抓好土地供给、实施优惠政策,加强引进人才、本地居民住房保障。大力推进安居型商品住房试点,开工建设安居型商品住房3.5万套。实施400个以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鼓励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动鼓励类房地产业发展。四是促进养老、慈善事业发展。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出台推进海南慈善事业发展实施意见,加强慈善组织能力建设,培育枢纽型或行业引领型慈善组织。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试点工作,提升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水平。五是抓好保供稳价工作。落实政策性粮油肉储备。实施“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督查机制,切实执行“菜十条”,保持常年蔬菜基地规模15万亩,根据市场需求建设一批公益菜市场,有效稳控“菜篮子”产品价格。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及时启动物价联动补贴机制,缓解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压力。3.强化优化公共服务供给。一是不断扩大公共消费。加大民生领域财政支出力度,提高教育、医疗、养老、育幼等公共服务资金支出效率。建立问需于民常态化工作机制,用心用情、不折不扣办好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与诊治等9项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27]。二是加快建设健康海南。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关口前移,强化人物联防。开展核酸检测实验室和发热门诊改造等公共卫生防治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建立进口冷链物品溯源系统,稳步实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启动实施全球“全健康”海南示范项目。构建“三医联动一张网”,推进紧密型医疗集团网格化布局建设,开展省人民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实施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样板工程和乡村卫生院(室)全面提升工程。推动市县建设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五大中心。力争建成博鳌研究型医院(一期),加快实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省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开工建设省人民医院南院等。三是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德智体美劳培育工程,打造海南学生特色印记。继续推进“一市(县)两校一园”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和示范扩展工程。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30所,建设特殊教育学校2-3所,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改薄[28]300所,完成90所中小学校宿舍维修工程,为所有初中学校安装AED除颤仪。优化职业教育布局,中高职贯通培养1.8万人。加快构建“1+2+X”高等教育总体布局,支持海南大学作物学学科创建世界一流学科。引进和培养“好校长好教师”[29]5000名以上。四是推进平安海南建设。切实做好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开启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新型网络犯罪和“黄赌毒”“盗抢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减量控大”原则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建设,提升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能力。稳步发展外事、侨务、对台、科协等社会事业,持续优化邮政通信、地质、气象、供销、统计、档案、史志等社会管理服务。(十一)在服务保障重大国家战略中把握发展新机遇1.开放合作融入“一带一路”大局。一是充分发挥重大平台作用。完善博鳌亚洲论坛重要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服务保障好论坛年会。办好博鳌亚洲论坛全球旅游论坛大会,积极举办自由贸易港发展趋势圆桌会议等主题分论坛。邀请外国驻华使节来访,推动国际组织机构落地。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加深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稳步推进中密、中斯产业园建设。着力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文化、教育、农业、旅游交流平台建设。深化政府间合作,发挥好国际友城桥梁作用,进一步扩大海南朋友圈。二是加强区域联动发展。抓住RCEP[30]协议正式签署契机,发挥地缘优势,加强与成员国经贸投资往来。深度参与泛珠三角地区合作,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加快琼州海峡港航一体化进程。探索加强与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协调联动。2.陆海统筹推进海洋强省战略。一是强化顶层设计。编制实施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推动形成陆海统筹保护发展新格局。二是发展海洋经济。积极推动南海油气勘查开采管理改革试点,推进天然气水合物先导试验区建设,大力发展海洋可再生能源、海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海洋新兴产业。持续推进陵水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三是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实施三沙海洋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工程,开展岛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持续深化海上环卫试点,推进入海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名词解释 [1]“零关税”清单:即《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明确的“一负三正”零关税清单,对企业进口自用的生产设备实行“零关税”负面清单管理,对进口营运用交通工具及游艇、对进口用于生产自用或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活动所消耗的原辅料、对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实行“零关税”正面清单管理。[2]政务服务“好差评”:即政务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评判的制度。建立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评价管理体系,对政务服务事项、服务机构、服务平台和人员,由办事企业和群众作出自愿自主真实评价,促进政务服务质量提升。[3]智慧海南:即按照“全省一盘棋、全岛同城化”理念,对接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推动海南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行动计划。“智慧海南”以“大连接”“大平台”“大数据”为导向,以开放型数字经济创新高地、精细智能社会治理样板区、国际旅游消费智能体验岛、国际信息通信开放试验区、集约化智能应用赋能平台、规范化支撑运营服务体系为建设重点,打造体现全球视野、国际领先、世界一流,覆盖城乡的智能岛、智慧岛。[4]“一港三城一基地”:按照《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突出科技主体功能,重点打造三亚南山港、深海科技城、南繁科技城、科教城以及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与中转基地。[5]区块链: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的新型应用模式,在实体经济、金融市场、社会民生、智慧管理等领域有巨大的应用空间。[6]FT账户(自由贸易账户):金融机构基于客户需要,在分账核算单元开立的本外币账户,按照“一线便利,二线管理”的原则规范账户收支管理,是一套以人民币为本位币、账户规则统一、兼顾本外币风险差别管理的本外币可兑换账户体系,是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重要金融基础设施。[7]“一抗三保”:为应对疫情影响,在“三农”领域开展的抗疫情、保畅销、保生产、保增收工作。[8]“三棵树+N”:椰子树、橡胶树、槟榔树,沉香、花梨等。[9]极简审批:根据《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重点园区极简审批条例》,在全省重点园区逐步推行规划代立项审批、区域评估代单个项目评估、实行准入清单和告知承诺管理、组织联合验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以及实施其他极简审批做法。[10]基础设施领域REITs:即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是推动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有效扩大基础设施领域投资的新抓手。[11]一场两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是城市重要公共体育设施。[12] “全健康”:关注人类、动物、环境的关联性,强调从“人类—动物—环境”整体视角解决复杂健康问题,从而提高公共卫生治理体系的整体效能。主要路径是在政府主导下,通过跨学科协作、多部门合作与全社会广泛参与,为实现人类、动物和自然环境最佳健康与和谐共生采取科学的行动方案与规制模式。[13]“一市(县)两校一园”:2016年1月,我省启动“一市(县)两校一园”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工程,即每个市县通过引进办学、合作办学等方式,至少办好省级水平优质中学、小学和幼儿园各一所。[14]西部陆海新通道:始于我国西部地区腹地,北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南连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协同衔接长江经济带,在区域协调发展中具有战略地位的陆海新通道。[15]“二线口岸”: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和我国关境内其他地区之间设立“二线”,建设运行口岸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实施“二线口岸”管理。[16]“增存挂钩”:根据各地处置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情况,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安排上予以奖励或进行核减。[17]人才服务“单一窗口”:面向国内外人才、线上线下融合、跨部门协同、覆盖全流程的自由贸易港人才服务“单一窗口”保障体系,为各类人才提供“只进一次门、只用一张网、只打一次电话”的高效便捷服务。[18] “千人专项”引才工程: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力争至2025年引进1000名左右领军以上层次人才及其团队。[19]“两新一重”:“两新”指的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网络、充电设施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以提升县城公共服务能力等为重点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一重”指的是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20]跨境电商:分属不同关境的商贸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21]“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出口企业在同一条生产线上,按照相同的标准生产出口和内销产品,从而使供应国内外市场的产品达到相同的质量水平,更好满足国内外有效需求。[22]一区多园:通过新建园区或将已具备一定发展基础的园区整合并入开发区或纳入开发区统一管理运营,实现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基础优势、政策优势、服务优势共享,形成大开发区内差异互补、良性互动、共同提升的发展格局。[23]三大渔港:包括乐东莺歌海一级渔港、万宁乌场一级渔港两个一级渔港,以及文昌铺前中心渔港。[24]“接二连三”:促进农业向农产品加工业延伸产业链条,着力提升农业竞争力和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业与服务业紧密结合,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带动农旅融合发展。[25]“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基础。[26]惠民演出“三个一”计划:每天有1场戏送到乡镇演,每个月有1场省内剧目进剧场,每个季度引进1部国内优秀精品剧目。[27]9件为民办实事项目:全省初中阶段学校安装AED自动除颤仪,全省公办普通中小学学生宿舍维修改造,全省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教育和防护能力提升,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与诊治,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重度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农民小额贷款贴息,全省推广试行防贫综合保险,全省平价蔬菜保供行动(“15+N”种基本蔬菜平均每斤较上年降0.5元,其他蔬菜稳中有降,国企平价蔬菜市场销售份额占比上升到15%以上)。[28]改薄: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29]“好校长好教师”:品德高尚、业务优良、治校有方、人民满意的校长,师德高尚、专业基础扎实、教育教学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较强的教师。[30] RCEP:区域全面伙伴关系协定。即由东盟十国发起,邀请我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共同参加,通过削减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建立15国统一市场的自由贸易协定。        政策解读:经济强势回稳 发展质量提升——《关于海南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解读
12-03
2021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海南是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具有实施全面深化改革和试验最高水平开放政策的独特优势。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改革开放重大举措,是党中央着眼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深入研究、统筹考虑、科学谋划作出的战略决策。当今世界正在经历新一轮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抬头,经济全球化遭遇更大的逆风和回头浪。在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是推进高水平开放,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根本要求;是深化市场化改革,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选择;是支持经济全球化,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际行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建设高水平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解放思想、大胆创新,聚焦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建立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政策制度体系,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将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为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鲜明旗帜和重要开放门户。(二)基本原则——借鉴国际经验。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主动适应国际经贸规则重构新趋势,充分学习借鉴国际自由贸易港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和制度安排,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开放政策和制度,加快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增强区域辐射带动作用,打造我国深度融入全球经济体系的前沿地带。——体现中国特色。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保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正确方向。充分发挥全国上下一盘棋和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创造性,集聚全球优质生产要素,着力在推动制度创新、培育增长动能、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为实现国家战略目标提供坚实支撑。加强与东南亚国家交流合作,促进与粤港澳大湾区联动发展。——符合海南定位。紧紧围绕国家赋予海南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和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的战略定位,充分发挥海南自然资源丰富、地理区位独特以及背靠超大规模国内市场和腹地经济等优势,抢抓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重要机遇,聚焦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培育具有海南特色的合作竞争新优势。——突出改革创新。强化改革创新意识,赋予海南更大改革自主权,支持海南全方位大力度推进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建立适应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更加灵活高效的法律法规、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下大力气破除阻碍生产要素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入推进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加快推动规则等制度型开放,以高水平开放带动改革全面深化。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注重协调推进,使各方面创新举措相互配合、相得益彰,提高改革创新的整体效益。——坚持底线思维。坚持稳扎稳打、步步为营,统筹安排好开放节奏和进度,成熟一项推出一项,不急于求成、急功近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全面推行准入便利、依法过程监管的制度体系,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监管标准和规范制度。加强重大风险识别和系统性风险防范,建立健全风险防控配套措施。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开展常态化评估工作,及时纠偏纠错,确保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方向正确、健康发展。(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初步建立以贸易自由便利和投资自由便利为重点的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营商环境总体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市场主体大幅增长,产业竞争力显著提升,风险防控有力有效,适应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法律法规逐步完善,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改善。到2035年,自由贸易港制度体系和运作模式更加成熟,以自由、公平、法治、高水平过程监管为特征的贸易投资规则基本构建,实现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营商环境更加优化,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健全,风险防控体系更加严密,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成为我国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自由贸易港。(四)实施范围。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实施范围为海南岛全岛。二、制度设计以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重点,以各类生产要素跨境自由有序安全便捷流动和现代产业体系为支撑,以特殊的税收制度安排、高效的社会治理体系和完备的法治体系为保障,在明确分工和机制措施、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的前提下,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一)贸易自由便利。在实现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建设全岛封关运作的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对货物贸易,实行以“零关税”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制度安排。对服务贸易,实行以“既准入又准营”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举措。1.“一线”放开。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设立“一线”。“一线”进(出)境环节强化安全准入(出)监管,加强口岸公共卫生安全、国门生物安全、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在确保履行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义务的前提下,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清单,清单外货物、物品自由进出,海关依法进行监管。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征税商品目录,目录外货物进入自由贸易港免征进口关税。以联运提单付运的转运货物不征税、不检验。从海南自由贸易港离境的货物、物品按出口管理。实行便捷高效的海关监管,建设高标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2.“二线”管住。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其他地区(以下简称内地)之间设立“二线”。货物从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内地,原则上按进口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照章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者含进口料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超过30%(含)的货物,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行邮物品由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内地,按规定进行监管,照章征税。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前往内地的运输工具,简化进口管理。货物、物品及运输工具由内地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按国内流通规定管理。内地货物经海南自由贸易港中转再运往内地无需办理报关手续,应在自由贸易港内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装卸,与其他海关监管货物分开存放,并设立明显标识。场所经营企业应根据海关监管需要,向海关传输货物进出场所等信息。3.岛内自由。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内企业及机构实施低干预、高效能的精准监管,实现自由贸易港内企业自由生产经营。由境外启运,经海南自由贸易港换装、分拣集拼,再运往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中转货物,简化办理海关手续。货物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不设存储期限,可自由选择存放地点。实施“零关税”的货物,海关免于实施常规监管。4.推进服务贸易自由便利。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制度,破除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等服务贸易模式下存在的各种壁垒,给予境外服务提供者国民待遇。实施与跨境服务贸易配套的资金支付与转移制度。在告知、资格要求、技术标准、透明度、监管一致性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影响服务贸易自由便利的国内规制。(二)投资自由便利。大幅放宽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准入,强化产权保护,保障公平竞争,打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投资环境,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5.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严格落实“非禁即入”,在“管得住”的前提下,对具有强制性标准的领域,原则上取消许可和审批,建立健全备案制度,市场主体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备案,即可开展投资经营活动。备案受理机构从收到备案时起,即开始承担审查责任。对外商投资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幅减少禁止和限制条款。6.创新完善投资自由制度。实行以过程监管为重点的投资便利制度。建立以电子证照为主的设立便利,以“有事必应”、“无事不扰”为主的经营便利,以公告承诺和优化程序为主的注销便利,以尽职履责为主的破产便利等政策制度。7.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制度。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确保各类所有制市场主体在要素获取、标准制定、准入许可、经营运营、优惠政策等方面享受平等待遇。政府采购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加强和优化反垄断执法,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8.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私人和法人财产的取得、使用、处置和继承的权利,以及依法征收私人和法人财产时被征收财产所有人得到补偿的权利。落实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惩罚力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失信惩戒等机制。加强区块链技术在知识产权交易、存证等方面应用,探索适合自由贸易港发展的新模式。(三)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重点围绕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分阶段开放资本项目,有序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境外资金自由便利流动。9.构建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以国内现有本外币账户和自由贸易账户为基础,构建海南金融对外开放基础平台。通过金融账户隔离,建立资金“电子围网”,为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境外实现跨境资金自由便利流动提供基础条件。10.便利跨境贸易投资资金流动。进一步推动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新型国际贸易结算便利化,实现银行真实性审核从事前审查转为事后核查。在跨境直接投资交易环节,按照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简化管理,提高兑换环节登记和兑换的便利性,探索适应市场需求新形态的跨境投资管理。在跨境融资领域,探索建立新的外债管理体制,试点合并交易环节外债管理框架,完善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全面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稳步扩大跨境资产转让范围,提升外债资金汇兑便利化水平。在跨境证券投融资领域,重点服务实体经济投融资需求,扶持海南具有特色和比较优势的产业发展,并在境外上市、发债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简化汇兑管理。11.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率先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落实金融业扩大开放政策。支持建设国际能源、航运、产权、股权等交易场所。加快发展结算中心。12.加快金融改革创新。支持住房租赁金融业务创新和规范发展,支持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稳步拓宽多种形式的产业融资渠道,放宽外资企业资本金使用范围。创新科技金融政策、产品和工具。(四)人员进出自由便利。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需要,针对高端产业人才,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和停居留政策,打造人才集聚高地。在有效防控涉外安全风险隐患的前提下,实行更加便利的出入境管理政策。13.对外籍高层次人才投资创业、讲学交流、经贸活动方面提供出入境便利。完善国际人才评价机制,以薪酬水平为主要指标评估人力资源类别,建立市场导向的人才机制。对外籍人员赴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工作许可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放宽外籍专业技术技能人员停居留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人员担任海南自由贸易港内法定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行宽松的商务人员临时出入境政策。14.建立健全人才服务管理制度。实现工作许可、签证与居留信息共享和联审联检。推进建立人才服务中心,提供工作就业、教育生活服务,保障其合法权益。15.实施更加便利的出入境管理政策。逐步实施更大范围适用免签入境政策,逐步延长免签停留时间。优化出入境边防检查管理,为商务人员、邮轮游艇提供出入境通关便利。(五)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实施高度自由便利开放的运输政策,推动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航运枢纽和航空枢纽,加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16.建立更加自由开放的航运制度。建设“中国洋浦港”船籍港。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船舶登记。研究建立海南自由贸易港航运经营管理体制及海员管理制度。进一步放宽空域管制与航路航权限制,优化航运路线,鼓励增加运力投放,增开航线航班。17.提升运输便利化和服务保障水平。推进船舶联合登临检查。构建高效、便捷、优质的船旗国特殊监管政策。为船舶和飞机融资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取消船舶和飞机境外融资限制,探索以保险方式取代保证金。加强内地与海南自由贸易港间运输、通关便利化相关设施设备建设,合理配备人员,提升运输来往自由便利水平。(六)数据安全有序流动。在确保数据流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扩大数据领域开放,创新安全制度设计,实现数据充分汇聚,培育发展数字经济。18.有序扩大通信资源和业务开放。开放增值电信业务,逐步取消外资股比等限制。允许实体注册、服务设施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的企业,面向自由贸易港全域及国际开展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等业务,并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逐步面向全国开展业务。安全有序开放基础电信业务。开展国际互联网数据交互试点,建设国际海底光缆及登陆点,设立国际通信出入口局。(七)现代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不断夯实实体经济基础,增强产业竞争力。19.旅游业。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围绕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推动旅游与文化体育、健康医疗、养老养生等深度融合,提升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发展水平,支持建设文化旅游产业园,发展特色旅游产业集群,培育旅游新业态新模式,创建全域旅游示范省。加快三亚向国际邮轮母港发展,支持建设邮轮旅游试验区,吸引国际邮轮注册。设立游艇产业改革发展创新试验区。支持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5A级景区。20.现代服务业。集聚全球创新要素,深化对内对外开放,吸引跨国公司设立区域总部。创新港口管理体制机制,推动港口资源整合,拓展航运服务产业链,推动保税仓储、国际物流配送、转口贸易、大宗商品贸易、进口商品展销、流通加工、集装箱拆拼箱等业务发展,提高全球供应链服务管理能力,打造国际航运枢纽,推动港口、产业、城市融合发展。建设海南国际设计岛、理工农医类国际教育创新岛、区域性国际会展中心,扩大专业服务业对外开放。完善海洋服务基础设施,积极发展海洋物流、海洋旅游、海洋信息服务、海洋工程咨询、涉海金融、涉海商务等,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洋服务体系。建设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21.高新技术产业。聚焦平台载体,提升产业能级,以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数字贸易等为重点发展信息产业。依托文昌国际航天城、三亚深海科技城,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平台,培育深海深空产业。围绕生态环保、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等壮大先进制造业。发挥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优势,建设全球热带农业中心和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建设智慧海南。(八)税收制度。按照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强法治、分阶段的原则,逐步建立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税收制度。22.零关税。全岛封关运作前,对部分进口商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全岛封关运作、简并税制后,对进口征税商品目录以外、允许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的商品,免征进口关税。23.低税率。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质经营的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税率。24.简税制。结合我国税制改革方向,探索推进简化税制。改革税种制度,降低间接税比例,实现税种结构简单科学、税制要素充分优化、税负水平明显降低、收入归属清晰、财政收支大体均衡。25.强法治。税收管理部门按实质经济活动所在地和价值创造地原则对纳税行为进行评估和预警,制定简明易行的实质经营地、所在地居住判定标准,强化对偷漏税风险的识别,防范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避免成为“避税天堂”。积极参与国际税收征管合作,加强涉税情报信息共享。加强税务领域信用分类服务和管理,依法依规对违法失信企业和个人采取相应措施。26.分阶段。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不同阶段,分步骤实施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的安排,最终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制度。(九)社会治理。着力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鼓励区块链等技术集成应用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自由贸易港治理体系。27.深化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推动海南大部门制改革,整合分散在各部门相近或相似的功能职责,推动职能相近部门合并。控制行政综合类公务员比例,行政人员编制向监管部门倾斜,推行市场化的专业人员聘任制。28.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强化监管立法和执法,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应用,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的市场监管体制,坚持对新兴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作用,通过政务服务等平台建设规范政府服务标准、实现政务流程再造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加强数据有序共享,提升政府服务和治理水平。政府作出的承诺须认真履行,对于不能履行承诺或执行不到位而造成损失的,应及时予以赔偿或补偿。29.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实行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全岛统一的居住证制度。赋予行业组织更大自主权,发挥其在市场秩序维护、标准制定实施、行业纠纷调处中的重要作用。赋予社区更大的基层治理权限,加快社区服务与治理创新。30.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建设,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扎实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实行差别化的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健全自然保护地内自然资源资产特许经营权等制度,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热带雨林等国家公园,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快构建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和确权登记制度。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十)法治制度。建立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为基础,以地方性法规和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为重要组成的自由贸易港法治体系,营造国际一流的自由贸易港法治环境。31.制定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以法律形式明确自由贸易港各项制度安排,为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原则性、基础性的法治保障。32.制定经济特区法规。在遵循宪法规定和法律、行政法规基本原则前提下,支持海南充分行使经济特区立法权,立足自由贸易港建设实际,制定经济特区法规。33.建立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完善国际商事纠纷案件集中审判机制,提供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商事调解等多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十一)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实施有效措施,有针对性防范化解贸易、投资、金融、数据流动、生态和公共卫生等领域重大风险。34.贸易风险防控。高标准建设开放口岸和“二线口岸”基础设施、监管设施,加大信息化系统建设和科技装备投入力度,实施智能精准监管,依托全岛“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管理系统、社会管理监管系统、口岸监管系统“三道防线”,形成海南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对非设关地实施全天候动态监控。加强特定区域监管,在未设立口岸查验机构的区域设立综合执法点,对载运工具、上下货物、物品实时监控和处理。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内地之间进出的货物、物品、人员、运输工具等均需从口岸进出。完善口岸监管设备设施的配置。海关负责口岸及其他海关监管区的监管和查缉走私工作。海南省政府负责全省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对下级政府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考评。建立与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等地的反走私联防联控机制。35.投资风险防控。完善与投资规则相适应的过程监管制度,严格落实备案受理机构的审查责任和备案主体的备案责任。明确加强过程监管的规则和标准,压实监管责任,依法对投资经营活动的全生命周期实施有效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高风险行业和领域实行重点监管。建立健全法律责任制度,针对备案主体提供虚假备案信息、违法经营等行为,制定严厉的惩戒措施。实施好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在创造稳定、透明和可预期的投资环境同时,有效防范国家安全风险。36.金融风险防控。优化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法治环境,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依托资金流信息监测管理系统,建立健全资金流动监测和风险防控体系。建立自由贸易港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加强对重大风险的识别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加强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逃税审查,研究建立洗钱风险评估机制,定期评估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构建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37.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风险防控。深入贯彻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重点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数据安全,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相关的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数据出境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健全数据流动风险管控措施。38.公共卫生风险防控。加强公共卫生防控救治体系建设,建立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平台和决策指挥系统,提高早期预防、风险研判和及时处置能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高标准建设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国家热带病研究中心海南分中心,加快推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实验室检验检测资源配置。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监测预警、检验检测、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建设生物安全防护三级实验室和传染病防治研究所,强化全面检测、快速筛查能力,优化重要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和产能保障体系。健全优化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传染病医疗服务网络,依托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建立省级和市级传染病医疗中心,改善传染病医疗中心和传染病医院基础设施和医疗条件。重点加强基层传染病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县级综合医院传染病诊疗能力。构建网格化紧密型医疗集团,促进资源下沉、医防融合。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强化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能力。加强国际卫生检疫合作和国际疫情信息搜集与分析,提升口岸卫生检疫技术设施保障,建设一流的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严格落实出入境人员健康申报制度,加强对来自重点国家或地区的交通工具、人员和货物、物品的卫生检疫,强化联防联控,筑牢口岸检疫防线。加强对全球传染病疫情的监测,推进境外传染病疫情风险早期预警,严防重大传染病跨境传播。建立海关等多部门协作的境外疫病疫情和有害生物联防联控机制。提升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能力,完善重点敏感进出口商品监管。39.生态风险防控。实行严格的进出境环境安全准入管理制度,禁止洋垃圾输入。推进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提升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能力。建立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制度。三、分步骤分阶段安排(一)2025年前重点任务。围绕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在有效监管基础上,有序推进开放进程,推动各类要素便捷高效流动,形成早期收获,适时启动全岛封关运作。1.加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在洋浦保税港区等具备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率先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进出口管理制度。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增设海关特殊监管区域。2.实行部分进口商品零关税政策。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国家规定禁止进口的商品外,对企业进口自用的生产设备,实行“零关税”负面清单管理;对岛内进口用于交通运输、旅游业的船舶、航空器等营运用交通工具及游艇,实行“零关税”正面清单管理;对岛内进口用于生产自用或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活动(或服务贸易过程中)所消耗的原辅料,实行“零关税”正面清单管理;对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允许岛内免税购买。对实行“零关税”清单管理的货物及物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清单内容由有关部门根据海南实际需要和监管条件进行动态调整。放宽离岛免税购物额度至每年每人10万元,扩大免税商品种类。3.减少跨境服务贸易限制。在重点领域率先规范影响服务贸易自由便利的国内规制。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给予境外服务提供者国民待遇。建设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在知识产权转让、运用和税收政策等方面开展制度创新,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4.实行“极简审批”投资制度。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清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对先行开放的特定服务业领域所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明确经营业务覆盖的地域范围。建立健全国家安全审查、产业准入环境标准和社会信用体系等制度,全面推行“极简审批”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建立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与负面清单管理方式相适应的过程监管体系。5.试点改革跨境证券投融资政策。支持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注册的境内企业根据境内外融资计划在境外发行股票,优先支持企业通过境外发行债券融资,将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下放至海南省发展改革部门。探索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提高跨境证券投融资汇兑便利。试点海南自由贸易港内企业境外上市外汇登记直接到银行办理。6.加快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培育、提升海南金融机构服务对外开放能力,支持金融业对外开放政策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率先实施。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独资或合资金融机构。支持金融机构立足海南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创新金融产品,提升服务质效。依托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推动发展相关的场外衍生品业务。支持海南在优化升级现有交易场所的前提下,推进产权交易场所建设,研究允许非居民按照规定参与交易和进行资金结算。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已经设立的交易场所在会员、交易、税负、清算、交割、投资者权益保护、反洗钱等方面,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规则和制度体系。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支持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财产险、人身险、再保险公司以及相互保险组织和自保公司。7.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支持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项目收益票据、住房租赁专项债券等。对有稳定现金流的优质旅游资产,推动开展证券化试点。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在服务贸易领域开展保单融资、仓单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业务。支持涉海高新技术企业利用股权、知识产权开展质押融资,规范、稳妥开发航运物流金融产品和供应链融资产品。依法有序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金融科技领域研究成果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率先落地。探索建立与国际商业保险付费体系相衔接的商业性医疗保险服务。支持保险业金融机构与境外机构合作开发跨境医疗保险产品。8.实施更加便利的免签入境措施。将外国人免签入境渠道由旅行社邀请接待扩展为外国人自行申报或通过单位邀请接待免签入境。放宽外国人申请免签入境事由限制,允许外国人以商贸、访问、探亲、就医、会展、体育竞技等事由申请免签入境海南。实施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入境15天免签政策。9.实施更加开放的船舶运输政策。以“中国洋浦港”为船籍港,简化检验流程,逐步放开船舶法定检验,建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登记中心,创新设立便捷、高效的船舶登记程序。取消船舶登记主体外资股比限制。在确保有效监管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境内建造的船舶在“中国洋浦港”登记并从事国际运输的,视同出口并给予出口退税。对以洋浦港作为中转港从事内外贸同船运输的境内船舶,允许其加注本航次所需的保税油;对其加注本航次所需的本地生产燃料油,实行出口退税政策。对符合条件并经洋浦港中转离境的集装箱货物,试行启运港退税政策。加快推进琼州海峡港航一体化。10.实施更加开放的航空运输政策。在对等基础上,推动在双边航空运输协定中实现对双方承运人开放往返海南的第三、第四航权,并根据我国整体航空运输政策,扩大包括第五航权在内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所必需的航权安排。支持在海南试点开放第七航权。允许相关国家和地区航空公司承载经海南至第三国(地区)的客货业务。实施航空国际中转旅客及其行李通程联运。对位于海南的主基地航空公司开拓国际航线给予支持。允许海南进出岛航班加注保税航油。11.便利数据流动。在国家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开展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试点,探索形成既能便利数据流动又能保障安全的机制。12.深化产业对外开放。支持发展总部经济。举办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国家级展会境外展品在展期内进口和销售享受免税政策,免税政策由有关部门具体制定。支持海南大力引进国外优质医疗资源。总结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经验,研究支持海南建设区域医疗中心。允许境外理工农医类高水平大学、职业院校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独立办学,设立国际学校。推动国内重点高校引进国外知名院校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举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建设海南国家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基地。13.优化税收政策安排。从本方案发布之日起,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其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企业符合条件的资本性支出,允许在支出发生当期一次性税前扣除或加速折旧和摊销。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对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实行清单管理,由海南省商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具体管理办法。14.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安排综合财力补助,对地方财政减收予以适当弥补。鼓励海南在国务院批准的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自由贸易港项目建设。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稳步增加海南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额度,用于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向全球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由海南统筹中央资金和自有财力,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按政府引导、市场化方式运作。15.给予充分法律授权。本方案提出的各项改革政策措施,凡涉及调整现行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或国务院统一授权后实施。研究简化调整现行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工作程序,推动尽快落地。授权海南制定出台自由贸易港商事注销条例、破产条例、公平竞争条例、征收征用条例。加快推动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法。16.强化用地用海保障。授权海南在不突破海南省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耕地和林地保有量、建设用地总规模等重要指标并确保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对全省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林地、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进行审批并纳入海南省和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积极推进城乡及垦区一体化协调发展和小城镇建设用地新模式,推进农垦土地资产化。建立集约节约用地制度、评价标准以及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处置政策体系。总结推广文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经验,支持海南在全省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依法保障国家重大项目用海需求。17.做好封关运作准备工作。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征税商品目录、限制进口货物物品清单、禁止进口货物物品清单、限制出口货物物品清单、禁止出口货物物品清单、运输工具管理办法,以及与内地海关通关单证格式规范、与内地海关通关操作规程、出口通关操作规程等,增加对外开放口岸,建设全岛封关运作的配套设施。18.适时启动全岛封关运作。2025年前,适时全面开展全岛封关运作准备工作情况评估,查堵安全漏洞。待条件成熟后再实施全岛封关运作,不再保留洋浦保税港区、海口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相关监管实施方案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在全岛封关运作的同时,依法将现行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费进行简并,启动在货物和服务零售环节征收销售税相关工作。(二)2035年前重点任务。进一步优化完善开放政策和相关制度安排,全面实现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推进建设高水平自由贸易港。1.实现贸易自由便利。进一步创新海关监管制度,建立与总体国家安全观相适应的非关税贸易措施体系,建立自由进出、安全便利的货物贸易管理制度,实现境外货物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出自由便利。建立健全跨境支付业务相关制度,营造良好的支付服务市场环境,提升跨境支付服务效率,依法合规推动跨境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2.实现投资自由便利。除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生态保护红线、重大公共利益等国家实行准入管理的领域外,全面放开投资准入。在具有强制性标准的领域,建立“标准制+承诺制”的投资制度,市场主体对符合相关要求作出承诺,即可开展投资经营活动。3.实现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非金融企业,根据实际融资需要自主借用外债,最终实现海南自由贸易港非金融企业外债项下完全可兑换。4.实现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进一步放宽人员自由进出限制。实行更加宽松的商务人员临时出入境政策、便利的工作签证政策,进一步完善居留制度。5.实现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实行特殊的船舶登记审查制度。进一步放宽空域管制与航路航权限制。鼓励国内外航空公司增加运力投放,增开航线航班。根据双边航空运输协定,在审核外国航空公司国际航线经营许可时,优先签发至海南的国际航线航班许可。6.实现数据安全有序流动。创新数据出境安全的制度设计,探索更加便利的个人信息安全出境评估办法。开展个人信息入境制度性对接,探索加入区域性国际数据跨境流动制度安排,提升数据传输便利性。积极参与跨境数据流动国际规则制定,建立数据确权、数据交易、数据安全和区块链金融的标准和规则。7.进一步推进财税制度改革。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企业(负面清单行业除外),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个人,其取得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范围内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按照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扩大海南地方税收管理权限。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作为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销售税及其他国内税种收入作为地方收入。授权海南根据自由贸易港发展需要,自主减征、免征、缓征除具有生态补偿性质外的政府性基金,自主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对中央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中央统一规定执行。中央财政支持政策结合税制变化情况相应调整,并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研究改进补贴政策框架,为我国参与补贴领域国际规则制定提供参考。四、组织实施(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建立健全党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加强党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的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全面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海南推动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坚强战斗堡垒。完善体现新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纪检监察工作,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环境。(二)健全实施机制。在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领导小组指导下,海南省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各项工作。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主动指导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进一步细化相关政策措施,制定出台实施方案,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指导海南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工作小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等部门分别派出干部驻海南实地指导开展自由贸易港建设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开展全过程评估,牵头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建言献策。(三)稳步推进政策落地。加大督促落实力度,将各项政策举措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认真研究和妥善解决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一些重大政策措施做好试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方案实施。
12-03
2021
国务院关于印发 “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2021年8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十四五”时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提出了“十四五”时期促进就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推动就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指引。一、发展环境“十三五”期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创新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就业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国城镇新增就业6564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均值控制在5.2%,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10.2年提高到10.8年,技能劳动者总量由1.3亿人增至2亿人,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就业质量不断提升。“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问题,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为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提供了根本保证;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为就业长期稳定创造了良好条件;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新兴就业创业机会日益增多;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孕育巨大发展潜力,新的就业增长点不断涌现;劳动力市场协同性增强,劳动力整体受教育程度上升,社会性流动更加顺畅,为促进就业夯实了人力资源支撑。但也要看到,“十四五”时期就业领域也出现了许多新变化新趋势。人口结构与经济结构深度调整,劳动力供求两侧均出现较大变化,产业转型升级、技术进步对劳动者技能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人才培养培训不适应市场需求的现象进一步加剧,“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结构性就业矛盾更加突出,将成为就业领域主要矛盾。城镇就业压力依然较大,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任务艰巨,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还有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规模性失业风险不容忽视。同时,就业歧视仍然存在,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亟待加强;人工智能等智能化技术加速应用,就业替代效应持续显现;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对就业的潜在冲击需警惕防范。总之,就业形势仍较严峻。必须深刻认识就业领域主要矛盾的变化,深入分析面临的挑战和风险,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务实举措,抓住机遇,调动各种积极因素,不断开创就业工作新局面,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主要目标,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有利于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完善政策体系、强化培训服务、注重权益保障,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容量,努力提升就业质量,着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切实防范和有效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二)基本原则。——坚持就业导向、政策协同。继续把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宏观政策优先位置,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头等大事,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优先目标和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根据就业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宏观政策取向、聚力支持就业。——坚持扩容提质、优化结构。兼顾容量、质量与结构,抓住主要矛盾,在多措并举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的同时,更加重视日益凸显的结构性就业矛盾,聚焦劳动者技能素质提升,突出抓好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推动形成劳动力市场更高水平的供需动态平衡。——坚持市场主导、政府调控。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既要坚持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方向,加快破除制约就业的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又要强化政府责任,优化整合各类资源,为促进就业提供强有力政策支持和基础性服务保障。——坚持聚焦重点、守住底线。紧盯就业领域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瞄准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群体,制定更加精准有效的举措,因地因企因人强化分类帮扶援助,切实兜牢民生底线。(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要实现以下目标:——就业形势总体平稳。城镇新增就业5500万人以上,努力实现更大规模,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重点群体就业保持稳定。城乡、区域就业机会差距逐步缩小,劳动力市场供求基本平衡。——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劳动报酬提高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覆盖城乡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劳动权益保障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更多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结构性就业矛盾有效缓解。人力资源质量大幅提升,更加匹配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全国高技能人才总量稳步扩大,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3年,新增劳动力受过高等教育比例达到55%。——创业带动就业动能持续释放。创业引领作用更加凸显,对高质量就业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创业环境更加优化,政策服务体系更加完备,创业机会更多、渠道更广,更多人可以通过创业实现人生价值。——风险应对能力显著增强。就业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机制不断健全,失业人员保障范围有效扩大、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体得到及时帮扶,就业安全保障更加有力。三、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不断扩大就业容量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形成高质量发展与就业扩容提质互促共进的良性循环。(四)全面增强就业吸纳能力。强化就业优先导向的宏观调控。将就业优先政策置于宏观政策层面并持续强化,完善调控手段,充实政策工具箱,强化财政、货币、投资、消费、产业、区域等政策支持就业的导向,实现与就业政策协同联动。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持续促进消费、增加有效投资拉动就业,通过保市场主体保就业。健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制定实施宏观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对就业的影响,提升重大政策规划、重大工程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对就业的促进作用。健全就业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建立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考核评价体系,探索开展高质量就业地区试点工作。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就业。实施制造业降本减负行动,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融资,提升制造业盈利能力,提高从业人员收入水平,增强制造业就业吸引力,缓解制造业“招工难”问题。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职业技能培训深度融合,促进制造业产业链、创新链与培训链有效衔接。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发展。注重发展技能密集型产业,推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赋能、延伸产业链条,开发更多制造业领域技能型就业岗位。立足我国产业规模优势、配套优势和部分领域先发优势,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做大做强新兴产业链,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打造更多制造业就业增长点。扩大服务业就业。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和消费升级需要,构建优质高效、结构优化、竞争力强的服务产业新体系,为劳动者就业提供更大空间和更多选择。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深入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促进服务业数字化转型、线上线下双向发展,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和服务外包创新发展,加快生活服务业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鼓励商贸流通和消费服务业态与模式创新,引导夜间经济、便民生活圈等健康发展,稳定开发社区超市、便利店、社区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岗位,充分释放服务业就业容量大的优势。拓展农业就业空间。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提升农业价值链,吸纳带动更多就业。实施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扶持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牵头、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实现抱团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持续稳定发展增加就业。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和用工的制度环境和政策体系,构建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持续减轻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负担,激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活力,增强就业岗位创造能力。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生态,取消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支持劳动者创办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支持力度,加强普惠金融服务。(五)培育接续有力的就业新动能。促进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创业。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催生更多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培育多元化多层次就业需求。健全数字规则,强化数据有序共享和信息安全保护,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就业容量大的数字产业集群。深入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推进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转型赋能,创造更多数字经济领域就业机会。促进平台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规范健康发展,带动更多劳动者依托平台就业创业。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破除各种不合理限制,建立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鼓励传统行业跨界融合、业态创新,增加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就业机会。加快落实《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建立完善适应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的劳动权益保障制度,引导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障水平。规范平台企业用工,明确平台企业劳动保护责任。健全职业分类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开发新职业,发布新职业标准。(六)提高区域就业承载力。推动区域就业协调发展。支持东部地区发挥创新要素集聚优势,率先实现产业升级,开拓高质量就业新领域,培育高质量就业增长极。加快完善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基础设施,提升产业集聚区公共服务效能,引导产业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有序梯度转移,推动就业机会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扩散。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根据国家战略导向和发展重点,对接先进生产要素和创新资源,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布局新兴产业,厚植就业创业沃土。实施特殊类型地区就业促进行动。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统筹各类政策资源,强化后续扶持,以脱贫地区为重点,支持欠发达地区因地制宜发展吸纳就业效果好的富民产业。支持革命老区、边境地区等发展本地特色产业,推进资源型地区加快培育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完善就地就近就业配套设施,做好边民、少数民族劳动者和失地农民、下岗矿工、停产企业员工等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对高失业率地区开展专项就业援助,针对性开发和推荐就业岗位,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壮大县乡村促就业内生动力。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推动县乡村联动发展,促进产镇融合、产村一体,打造“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经济圈,做好产业和就业帮扶。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增强综合服务能力,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吸引各类生产要素向县城流动聚集,做大做强县域经济,扩大县城就业需求。支持乡镇提升服务功能,增加生产生活要素供给,为发展产业、带动就业创造良好条件,把乡镇建设成拉动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区域中心。完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丰富乡村经济业态,促进乡村产业多模式融合、多类型示范,打造乡村产业链供应链,加快乡村产业振兴步伐,培育乡村就业增长极。四、强化创业带动作用,放大就业倍增效应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持续推进双创,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七)不断优化创业环境。深化创业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评估、排查、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最大限度解除对创业的束缚。提升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建立便利、高效、有序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实行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创业政策支持。加大对初创实体的支持力度,进一步降低创业成本,提升初创企业持续发展能力。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提高贷款便利度和政策获得感。拓展创业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健全投资生态链,更好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作用,加大初创期、种子期投入。提升创业板服务成长型创业企业功能,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实现创业资源开放共享。强化大企业在市场拓展、产业链协调、带动中小企业创业方面的作用,实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专项行动,鼓励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资源、场景、应用、需求,打造基于产业链供应链的创新创业生态。推动国家科研平台、科技报告、科研数据、科研仪器设施、高校实验室进一步向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开放,创造更多创业机会。促进国家级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放企业(项目)资源,建立项目对接机制,吸纳人才创业。(八)鼓励引导各类群体投身创业。激发劳动者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壮大新一代乡村企业家队伍。实施大学生创业支持计划、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鼓励引导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建立科研人员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制度,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倡导敬业、精益、专注、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创业人才。大力发展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培育一批创业拔尖人才。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加大创业人才引进力度,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来华创业提供便利。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创新创业人才评价体系,加强创新创业激励和保障。(九)全面升级创业服务。打造全生态、专业化、多层次的创业服务体系。加快完善创业服务网络。加强服务队伍建设,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等服务。推广创业导师制,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科技领军企业、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等到基层开展创业服务。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组织各类创业大赛和创业推进活动,办好全国双创活动周,开展创业型城市示范创建,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建设特色化、功能化、高质量的创业平台载体。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相互接续的创业平台支持链条。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建设模式,支持大企业与地方政府、高校共建,提高利用率。实施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改造提升工程,强化服务质量管理,提升孵化服务功能,新认定一批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优化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布局,充分发挥双创示范基地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地方开辟退役军人创业专区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依托各类产业园区建设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加强大学生创业园等孵化载体建设。支持地方进一步加快建设留学人员创业园,持续推动省部共建。五、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增强就业保障能力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坚持市场化社会化就业与政府帮扶相结合,促进多渠道就业创业。(十)持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拓宽高校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结合国家重大战略布局、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创造更多有利于发挥高校毕业生专长和智力优势的知识技术型就业岗位。健全激励保障机制,畅通成长发展通道,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东北、艰苦边远地区和城乡基层就业。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服务乡村建设行动和基层治理,扩大基层教育、医疗卫生、社区服务、农业技术等领域就业空间。为有意愿、有能力的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提供资金、场地和技术等多层次支持。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健全校内校外资源协同共享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多元化服务机制,将留学回国毕业生及时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范围。加强职业生涯教育和就业创业指导,加大就业实习见习实践组织力度,开展大规模、高质量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实施常态化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精准组织线上线下就业服务活动,举办行业性、区域性、专业性专场招聘,加强户籍地、求职地、学籍地政策服务协同,提高供需匹配效率。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实名制帮扶,健全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机制。强化择业就业观念引导,推动高校毕业生积极理性就业。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学习宣传活动。(十一)高度重视城镇青年就业。为城镇青年创造多样化就业机会。聚焦城镇青年(主要包括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城镇失业青年、转岗青年职工等,下同),完善就业支持体系。在推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中,开发更多适合城镇青年的就业岗位,带动更多城镇青年到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领域就业创业。对接产业优化布局、区域协调发展和重点行业企业人才需求,完善人力资源需求发布、要素配置、协同发展机制,支持城镇青年到人才紧缺领域就业。增强城镇青年职业发展能力。发挥就业创业服务机构、产业企业园区、青年之家、青年活动中心等各类平台作用,支持城镇青年参加职业指导、职业体验、创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探索组织青年职业训练营、就业训练工场。打造适合城镇青年特点的就业服务模式,畅通信息服务渠道,提高择业精准度。强化城镇青年就业帮扶。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对城镇长期失业青年开展实践引导、分类指导和跟踪帮扶,促进其进入市场就业创业。将劳动精神、奋斗精神融入指导和实践,引导城镇青年自强自立。为城镇困难失业青年提供就业援助。(十二)加强退役军人就业保障。改革完善退役军人安置制度。科学制定安置计划,改进岗位安置办法,推进落实安置政策,压实属地安置责任,规范接收安置程序,提高安置质量。优化安置方式,探索市场化安置改革,实现多渠道、多元化安置。推广“直通车”式安置,健全“阳光安置”工作机制。鼓励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城乡基层安置。加强各种安置方式统筹协调,强化政策制度衔接。支持退役军人自主就业。将退役军人按规定纳入现有就业服务、教育培训等政策覆盖范围。探索推开“先入校回炉、再就业创业”的模式,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高职学校,落实招收、培养、管理等方面的扶持政策。适时调整退役军人就业岗位目录。协调各方资源,加强行业企业合作,拓展就业供给领域,挖掘更多适合退役军人的就业岗位,促进退役军人到民营企业就业。实施“兵支书”协同培养工程,推动退役军人在乡村就业。设立退役军人就业实名台账,强化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就业服务功能,及时提供针对性服务。(十三)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和扩大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规模。广泛开展区域间劳务协作,健全劳务输入集中区域与劳务输出省份对接协调机制,加强劳动力跨区域精准对接,发展劳务组织和经纪人,有序组织输出地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培育一批有地域特色、行业特征、技能特点,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效果好的劳务品牌。实施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推进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创建一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依托县域经济、乡村产业发展,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岗位。重大投资项目、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吸纳更多当地农村劳动力参与。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广泛组织当地农村劳动力,优先吸纳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与工程建设以及建成后的维修养护,并及时足额发放以工代赈劳务报酬。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推动地方逐步探索制定城乡双向流动的户口迁移政策,确保外地和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一视同仁,推动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具有落户意愿的农业转移人口便捷落户。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相关政策。调整城镇建设用地年度指标分配依据,建立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和提供保障性住房规模挂钩机制。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健全农户“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十四)统筹其他重点群体就业。稳定脱贫人口就业。健全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长效机制,保持脱贫人口就业领域的扶持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健全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机制,将脱贫人口作为优先保障对象,稳定外出务工规模。支持脱贫地区大力发展当地优势特色产业,继续发挥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卫星工厂等就业载体作用,为脱贫人口创造就地就近就业机会。聚焦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积极引进适合当地群众就业需求的劳动密集型、生态友好型企业(项目),增加本地就业岗位,组织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实施集中帮扶。持续开展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完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细化服务,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加强对就业帮扶效果的跟踪与评估,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开展就业援助月等各类帮扶活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范围,落实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促进其他群体就业。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强化大龄劳动者就业帮扶和权益保护,制定完善保障措施,及时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技能培训等支持,促进人力资源充分利用。持续做好产业结构调整、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中的人员转岗再就业。六、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把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改善劳动力要素质量,建设一支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适应现代化经济体系、具备较高职业技能和道德素质、结构比较合理的劳动者队伍。(十五)大规模多层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体系。面向市场需求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制定“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稳步扩大培训规模,重点加强高校毕业生和城镇青年、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脱贫人口、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技能培训,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突出高技能人才培训、急需紧缺人才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储备技能培训、通用职业素质培训,积极发展养老、托育、家政等生活服务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广泛开展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确保“十四五”期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7500万人次左右。强化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安全生产素质。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推动职业技能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实现培训供给多元化。构建以公共实训基地、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的多元培训载体。推动培训市场全面开放,采取优化审批服务、探索实行告知承诺等方式,激发培训主体积极性,有效增加培训供给。充分发挥企业职业技能培训的主体作用和职业院校培训资源优势,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开放。新建一批公共实训基地,并优化功能布局、提高开放性,完善企业利用公共实训基地开展实训有关制度。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共建共享行动,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共建共享机制,开展县域职业技能培训共建共享试点。切实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引导培训资源向市场急需、企业生产必需等领域集中,动态调整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目录。采取政府按规定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等多样化的培训方式,广泛开展订单式、套餐制培训,探索“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统筹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资金,加强集约化管理和使用,健全分层分类的培训补贴标准体系,畅通培训补贴直达企业和培训者渠道。健全职业技能培训监督评价考核机制。探索建立个人培训账户,形成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实现与就业、社会保障等信息联通共享。提高劳动者职业素养。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鼓励劳动者通过诚实辛勤劳动、创新创业创造过上幸福美好生活。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培养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意识。推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提高产业工人综合素质。(十六)构建系统完备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推动职业技术教育提质培优。突出职业技术教育类型特色,深入推进改革创新,优化结构与布局。完善职业技术教育国家标准,推行“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实施现代职业技术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技术院校和专业。健全职普融通机制,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实现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教育学习成果双向互通互认、纵向流动。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高质量职业技术教育,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建设一批优质技工院校和专业。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强化人才培养就业导向,健全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联动预警机制,增强人才培养前瞻性。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施教育提质扩容工程,着力培养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优化高校学科专业布局,推进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及时减少、撤销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专业。加快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重点专业学科建设,研究制订国家重点支持学科专业清单,大力发展新兴专业。加大数字人才培育力度,适应人工智能等技术发展需要,建立多层次、多类型的数字人才培养机制。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推动高水平大学开放教育资源,完善注册学习和弹性学习制度。健全终身教育学习成果转换与认证制度,推进“学分银行”试点,探索学分积累转换制度。促进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建立统一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制度,畅通在职人员继续教育与终身学习通道。规范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积极发展在线教育,完善线上、线下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机制。创新发展城乡社区教育。深化技能人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技能中国行动”,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压减准入类职业资格数量。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相关系列职称评审贯通机制。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企业在国家职业技能等级框架范围内增加技能岗位等级层次。加快构建国家资历框架,畅通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及技能人才的职业发展通道。七、推进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持续加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着力打造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升劳动力市场供需匹配效率。(十七)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围绕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提供精准专业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业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大力发展人力资源管理咨询、高级人才寻访、人才测评等高技术、高附加值业态。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开展“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深化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对外开放,探索建设国家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提高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化水平。深化人力资源市场“放管服”改革,规范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持续优化人力资源市场环境。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化、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和人力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评价标准和制度。组织开展诚信服务活动,选树一批诚信人力资源服务典型。(十八)健全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健全户籍地、常住地、参保地、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供给机制,推进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就业失业登记、职业介绍等服务覆盖全体城乡劳动者。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在注册地、经营地、用工地免费享受劳动用工咨询、招聘信息发布等服务。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农村延伸,实现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便利共享。持续改善革命老区、边境地区等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和质量,缩小区域间差距。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置。完善街道(乡镇)、社区(村)服务平台,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合理配置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员,加强职业指导、职业信息分析、创业指导等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组织动员各类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参与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支持社会组织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增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健全公共就业服务标准体系,完善设施设备配置、人员配置等指导性标准,统一公共就业服务视觉识别系统,统一核心业务流程和规范。加快公共就业服务智慧化升级,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移动终端、自助平台延伸,打造集政策解读、业务办理等于一体的人工智能服务模式,逐步实现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建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公共就业服务需求分析、社会满意度调查和第三方评估。创建一批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八、优化劳动者就业环境,提升劳动者收入和权益保障水平提高劳动者工作待遇,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提升劳动者获得感和满意度,让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十九)改善劳动者就业条件。合理增加劳动报酬。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实现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基本同步提高。完善工资指导线、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实施企业薪酬指引计划。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改革完善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营造良好劳动环境。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加强矿山、冶金、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加强对高危行业建设项目的监管。推动简单重复的工作环节和“危繁脏重”的工作岗位尽快实现自动化智能化,加快重大安全风险领域“机器换人”。加强劳动者社会保障。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提高劳动者参保率。加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力度,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推进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向职业劳动者广覆盖,实现省级统筹。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二十)促进平等就业。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深化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同步推进户籍制度、用人制度、档案服务改革,加快破除妨碍劳动力和人才市场化配置和自由流动的障碍,搭建横向流动桥梁、纵向发展阶梯,形成合理、公正、畅通、有序的社会性流动格局。拓展基层人员发展空间,加大对基层一线人员奖励激励力度。努力消除就业歧视。建立劳动者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就业机制,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逐步消除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身份、残疾、宗教信仰等各类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或就业歧视,增强劳动力市场包容性。保障妇女在就业创业、职业发展、技能培训、劳动报酬、职业健康与安全等方面的权益,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将生育友好作为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和联合约谈机制,及时纠正含有歧视内容和不合理限制的招聘行为。健全司法救济机制,依法受理涉及就业歧视的相关起诉,设置平等就业权纠纷案由。(二十一)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扎实做好劳动权益保障。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招聘过程中的虚假、欺诈现象,强化劳务派遣用工监管。健全劳动合同制度,鼓励企业与劳动者签订长期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劳动用工指导。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工时制度,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推进智慧劳动保障监察系统建设,强化大数据分析能力和监控预警功能,提高执法效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政府、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推动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新机制,提升企业与劳动者沟通协商的制度化程度。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引导中小企业依法成立工会组织,在中小企业集中的地方推动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推进集体协商制度建设,巩固提高集体协商覆盖面和实效性。深入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改革创新。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和风险监测预警。创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强化调解仲裁队伍建设,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九、妥善应对潜在影响,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及时制定完善应对重大公共安全、卫生等事件的稳就业预案,切实做好失业保障。(二十二)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就业失业统计监测调查体系。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立体化的就业失业监测网络,实现劳动力市场、企业用工主体和劳动者个体全覆盖,全面反映就业增长、失业水平、市场供求状况。完善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统计方法,探索进行就业质量、就业稳定性等方面的分析。推进大数据在就业统计监测领域的应用。增强风险预警预判能力。健全就业形势科学研判机制,建立“政府+高校+企业”的就业联合实验室,组建专业分析团队,开展就业重大问题研究,提升形势感知、分析研判和科学决策水平。完善企业规模裁员减员及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加强风险评估,适时发布失业预警信息。推动县级以上政府进一步完善失业风险预警制度。(二十三)全面强化风险应对处置。健全风险应对处置机制。制定分级政策储备和风险应对预案制度。加强规模性失业风险应急处置,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就业风险储备金。允许困难企业在与职工协商一致基础上,采取依法调整工作时间安排、薪酬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指导企业依法依规裁员。完善失业保障体系。稳步推进失业保险扩围,进一步畅通申领渠道,提高政策受益率。用好用活失业保险促进企业稳岗、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等政策,提高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保生活基本功能作用,有效发挥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畅通失业人员求助渠道,建立失业人员常态化帮扶机制,实现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生活保障联动。积极应对人工智能等智能化技术应用对就业的影响。建立人工智能等智能化技术应用对就业影响的跟踪研判和协同应对机制,避免其就业替代效应短期内集中释放。构建不同行业、不同业态间的转岗机制,加快劳动者知识和技能更新速度,广泛开展人工智能等智能化技术应用适应性、储备性培训,提升人工智能等智能化技术通用技能,充分放大其就业创造效应。十、实施更加有力的保障措施,确保规划任务落实落地(二十四)加强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促进就业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就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调整报党中央、国务院审定。(二十五)强化资金保障。对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按照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落实各级政府的投入责任。按规定统筹各类就业资金,提高使用效率。健全就业领域投融资机制,进一步拓宽资金渠道,引导带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在返乡入乡创业、技能培训、职业技术教育、就业服务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二十六)提升政策效果。实施就业政策快办帮办行动,及时公布政策清单和网上办理渠道,依托大数据比对主动识别政策对象,精准推送信息,扩大政策知晓度。完善政策宣传机制,开展政策推介解读,努力提高政策落实率。加强对就业政策实施效果的跟踪调查评估。(二十七)鼓励探索创新。对规划确定的重大举措和创新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推动就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修订。鼓励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围绕规划重点任务,创新思路和形式,积极探索多种务实有效的实施方式和有用、管用的落实措施,着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制度性成果。(二十八)认真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国务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推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职尽责。创新规划组织实施方式,针对重大任务,专题专项推进。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及效果的评估,推进以评估为依据的政策改进,及时总结推广政策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强化监督检查,层层压实责任,抓好任务落实。
12-03
2021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2016年12月19日 18:16来源:中国政府网[手机看新闻] [字号大中小] [打印本稿]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  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发〔2016〕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6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战略性新兴产业代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是培育发展新动能、获取未来竞争新优势的关键领域。“十三五”时期,要把战略性新兴产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十三五”规划纲要有关部署,特编制本规划,规划期为2016—2020年。  一、加快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经济社会发展新引擎  (一)现状与形势。  “十二五”期间,我国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8%左右,产业创新能力和盈利能力明显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等领域一批企业的竞争力进入国际市场第一方阵,高铁、通信、航天装备、核电设备等国际化发展实现突破,一批产值规模千亿元以上的新兴产业集群有力支撑了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兴起,战略性新兴产业广泛融合,加快推动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涌现了大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成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有力支撑。  未来5到10年,是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从蓄势待发到群体迸发的关键时期。信息革命进程持续快速演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广泛渗透于经济社会各个领域,信息经济繁荣程度成为国家实力的重要标志。增材制造(3D打印)、机器人与智能制造、超材料与纳米材料等领域技术不断取得重大突破,推动传统工业体系分化变革,将重塑制造业国际分工格局。基因组学及其关联技术迅猛发展,精准医学、生物合成、工业化育种等新模式加快演进推广,生物新经济有望引领人类生产生活迈入新天地。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助推绿色低碳发展大潮,清洁生产技术应用规模持续拓展,新能源革命正在改变现有国际资源能源版图。数字技术与文化创意、设计服务深度融合,数字创意产业逐渐成为促进优质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的智力密集型产业,创意经济作为一种新的发展模式正在兴起。创新驱动的新兴产业逐渐成为推动全球经济复苏和增长的主要动力,引发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格局重构,全球创新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我国创新驱动所需的体制机制环境更加完善,人才、技术、资本等要素配置持续优化,新兴消费升级加快,新兴产业投资需求旺盛,部分领域国际化拓展加速,产业体系渐趋完备,市场空间日益广阔。但也要看到,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整体创新水平还不高,一些领域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情况仍然存在,一些改革举措和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新兴产业监管方式创新和法规体系建设相对滞后,还不适应经济发展新旧动能加快转换、产业结构加速升级的要求,迫切需要加强统筹规划和政策扶持,全面营造有利于新兴产业蓬勃发展的生态环境,创新发展思路,提升发展质量,加快发展壮大一批新兴支柱产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积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把握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重大机遇,培育发展新动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创新能力,深化国际合作,进一步发展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更广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建设制造强国,发展现代服务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三)主要原则。  坚持供给创新。创新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核心。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全面提升技术、人才、资金的供给水平,营造创新要素互动融合的生态环境。聚焦突破核心关键技术,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提升产品和服务的附加价值和国际竞争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破除旧管理方式对新兴产业发展的束缚,降低企业成本,激发企业活力,加快新兴企业成长壮大。  坚持需求引领。市场需求是拉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的关键因素。要强化需求侧政策引导,加快推进新产品、新服务的应用示范,将潜在需求转化为现实供给,以消费升级带动产业升级。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坚持产业集聚。集约集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基本模式。要以科技创新为源头,加快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策源地,提升产业集群持续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以产业链和创新链协同发展为途径,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特色产业集群,带动区域经济转型,形成创新经济集聚发展新格局。  坚持人才兴业。人才是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首要资源。要针对束缚人才创新活力的关键问题,加快推进人才发展政策和体制创新,保障人才以知识、技能、管理等创新要素参与利益分配,以市场价值回报人才价值,全面激发人才创业创新动力和活力。加大力度培养和吸引各类人才,弘扬工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  坚持开放融合。开放融合是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客观要求。要以更开放的理念、更包容的方式,搭建国际化创新合作平台,高效利用全球创新资源,大力推动我国优势技术和标准的国际化应用,加快推进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全球配置,全面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能力。  (四)发展目标。  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实现以下目标:  产业规模持续壮大,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力。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形成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制造、生物、绿色低碳、数字创意等5个产值规模10万亿元级的新支柱,并在更广领域形成大批跨界融合的新增长点,平均每年带动新增就业100万人以上。  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明显提高,形成全球产业发展新高地。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发明专利拥有量年均增速达到15%以上,建成一批重大产业技术创新平台,产业创新能力跻身世界前列,在若干重要领域形成先发优势,产品质量明显提升。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等领域新产品和新服务的可及性大幅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激励创新的政策法规更加健全。  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形成产业新体系。发展一批原创能力强、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品牌美誉度的行业排头兵企业,活力强劲、勇于开拓的中小企业持续涌现。中高端制造业、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比重大幅提升,支撑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形成若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策源地和技术创新中心,打造百余个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的新兴产业集群。  到203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成为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主导力量,我国成为世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的制造中心和创新中心,形成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和主导地位的创新型领军企业。  (五)总体部署。  以创新、壮大、引领为核心,紧密结合“中国制造2025”战略实施,坚持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促进一批新兴领域发展壮大并成为支柱产业,持续引领产业中高端发展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立足发展需要和产业基础,大幅提升产业科技含量,加快发展壮大网络经济、高端制造、生物经济、绿色低碳和数字创意等五大领域,实现向创新经济的跨越。着眼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新趋势、新方向,超前布局空天海洋、信息网络、生物技术和核技术领域一批战略性产业,打造未来发展新优势。遵循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基本规律,突出优势和特色,打造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策源地、集聚区和特色产业集群,形成区域增长新格局。把握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战略契机,以更开放的视野高效利用全球创新资源,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水平。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持续完善有利于汇聚技术、资金、人才的政策措施,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全面营造适应新技术、新业态蓬勃涌现的生态环境,加快形成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  二、推动信息技术产业跨越发展,拓展网络经济新空间  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向各行业全面融合渗透,构建万物互联、融合创新、智能协同、安全可控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体系。到2020年,力争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薄弱环节实现系统性突破,总产值规模超过12万亿元。  (一)构建网络强国基础设施。深入推进“宽带中国”战略,加快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  大力推进高速光纤网络建设。开展智能网络新技术规模应用试点,推动国家骨干网向高速传送、灵活调度、智能适配方向升级。全面实现向全光网络跨越,加快推进城镇地区光网覆盖,提供每秒1000兆比特(1000Mbps)以上接入服务,大中城市家庭用户实现带宽100Mbps以上灵活选择;多方协同推动提升农村光纤宽带覆盖率,98%以上的行政村实现光纤通达,有条件的地区提供100Mbps以上接入服务,半数以上农村家庭用户实现带宽50Mbps以上灵活选择。推动三网融合基础设施发展。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演进升级和应用,推动骨干企业新增网络地址不再使用私有地址。  加快构建新一代无线宽带网。加快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建设,实现城镇及人口密集行政村深度覆盖和广域连续覆盖。在热点公共区域推广免费高速无线局域网。大力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5G)联合研发、试验和预商用试点。优化国家频谱资源配置,提高频谱利用效率,保障频率资源供给。合理规划利用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加快空间互联网部署,研制新型通信卫星和应用终端,探索建设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研究平流层通信等高空覆盖新方式。  加快构建下一代广播电视网。推动有线无线卫星广播电视网智能协同覆盖,建设天地一体、互联互通、宽带交互、智能协同、可管可控的广播电视融合传输覆盖网。加速全国有线电视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双向化、智能化升级改造,推进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互联互通。推动下一代地面数字广播电视传输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加强地面无线广播电视与互联网的融合创新,创建移动、交互、便捷的地面无线广播电视新业态。  专栏 1  宽带乡村示范工程  开展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促进三网融合,加快光缆、卫星通信进行政村建设,按需实现光纤入户网络和第四代移动通信( 4G )网络向自然村和住户延伸覆盖,利用卫星、移动通信等技术创新加强对海岛、边远地区、山区等覆盖,加快普及电子商务、远程教育、远程医疗、智慧农业、电子政务等信息化应用,支撑扶贫攻坚。  统筹发展应用基础设施。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统筹规划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在全国适宜地区布局,有序推进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推动基于现有各类通信网络实现物联网集约部署。持续强化应急通信能力建设。  加强国际合作。加强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国际互联互通合作。加强海外海缆、陆缆、业务节点、数据中心、卫星通信等设施建设,优化国际通信网络布局。加快建设中国—阿拉伯国家等网上丝绸之路、中国—东盟信息港。  (二)推进“互联网+”行动。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发展,培育“互联网+”生态体系。  深化互联网在生产领域的融合应用。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推动“中国制造+互联网”取得实质性突破,发展面向制造业的信息技术服务,构筑核心工业软硬件、工业云、智能服务平台等制造新基础,大力推广智能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构建工业互联网体系架构,开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示范。推进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与农业、能源、金融、商务、物流快递等深度融合,支持面向网络协同的行业应用软件研发与系统集成,推动制造业向生产服务型转变、生产性服务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  拓展生活及公共服务领域的“互联网+”应用。加快行业管理体制创新,促进医疗、教育、社保、就业、交通、旅游等服务智慧化。拓展新型智慧城市应用,推动基于互联网的公共服务模式创新,推进基于云计算的信息服务公共平台建设,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创新。鼓励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推动生产、管理和营销模式变革,重塑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加快形成新的生产和流通交换模式。以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分享经济发展,建立适应分享经济发展的监管方式,促进交通、旅游、养老、人力资源、日用品消费等领域共享平台企业规范发展,营造分享经济文化氛围。  专栏 2  “互联网 + ”工程  深入推进“互联网 + ”创业创新、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普惠金融、益民服务、高效物流、电子商务、便捷交通、绿色生态、人工智能等 11 个重点行动,建设互联网跨领域融合创新支撑服务平台。促进基于云计算的业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推进公有云和行业云平台建设。加强物联网网络架构研究,组织开展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加快下一代互联网商用部署,构建工业互联网技术试验验证和管理服务平台。创建国家信息经济示范区。  (三)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落实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全面推进重点领域大数据高效采集、有效整合、公开共享和应用拓展,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安全保障,推动相关产业创新发展。  加快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统筹布局建设国家大数据公共平台,制定出台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推动建立数据资源清单和开放目录,鼓励社会公众对开放数据进行增值性、公益性、创新性开发。加强大数据基础性制度建设,强化使用监管,建立健全数据资源交易机制和定价机制,保护数据资源权益。  发展大数据新应用新业态。加快推进政府大数据应用,建立国家宏观调控和社会治理数据体系,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发展大数据在工业、农业农村、创业创新、促进就业等领域的应用,促进数据服务业创新,推动数据探矿、数据化学、数据材料、数据制药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加强海量数据存储、数据清洗、数据分析挖掘、数据可视化等关键技术研发,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数据处理、分析和可视化软硬件产品,培育大数据相关产业,完善产业链,促进相关产业集聚发展。推进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  强化大数据与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建立大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大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和有关标准规范,建立数据跨境流动安全保障机制。加强数据安全、隐私保护等关键技术攻关,形成安全可靠的大数据技术体系。建立完善网络安全审查制度。采用安全可信产品和服务,提升基础设施关键设备安全可靠水平。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研究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设施网络安全整体解决方案。  专栏 3  大数据发展工程  整合现有资源,构建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数据开放平台,健全大数据共享流通体系、大数据标准体系、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推动实现信用、交通、医疗、教育、环境、安全监管等政府数据集向社会开放。支持大数据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在重点领域开展大数据示范应用,实施国家信息安全专项,促进大数据相关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四)做强信息技术核心产业。顺应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化等发展趋势,着力培育建立应用牵引、开放兼容的核心技术自主生态体系,全面梳理和加快推动信息技术关键领域新技术研发与产业化,推动电子信息产业转型升级取得突破性进展。  提升核心基础硬件供给能力。提升关键芯片设计水平,发展面向新应用的芯片。加快16/14纳米工艺产业化和存储器生产线建设,提升封装测试业技术水平和产业集中度,加紧布局后摩尔定律时代芯片相关领域。实现主动矩阵有机发光二极管(AMOLED)、超高清(4K/8K)量子点液晶显示、柔性显示等技术国产化突破及规模应用。推动智能传感器、电力电子、印刷电子、半导体照明、惯性导航等领域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提升新型片式元件、光通信器件、专用电子材料供给保障能力。  专栏 4  集成电路发展工程  启动集成电路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工程,实施一批带动作用强的项目,推动产业能力实现快速跃升。加快先进制造工艺、存储器、特色工艺等生产线建设,提升安全可靠 CPU 、数模 / 模数转换芯片、数字信号处理芯片等关键产品设计开发能力和应用水平,推动封装测试、关键装备和材料等产业快速发展。支持提高代工企业及第三方 IP 核企业的服务水平,支持设计企业与制造企业协同创新,推动重点环节提高产业集中度。推动半导体显示产业链协同创新。  大力发展基础软件和高端信息技术服务。面向重点行业需求建立安全可靠的基础软件产品体系,支持开源社区发展,加强云计算、物联网、工业互联网、智能硬件等领域操作系统研发和应用,加快发展面向大数据应用的数据库系统和面向行业应用需求的中间件,支持发展面向网络协同优化的办公软件等通用软件。加强信息技术核心软硬件系统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国内企业在系统集成各环节向高端发展,规范服务交付,保证服务质量,鼓励探索前沿技术驱动的服务新业态,推动骨干企业在新兴领域加快行业解决方案研发和推广应用。大力发展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高端软件外包业务。  加快发展高端整机产品。推进绿色计算、可信计算、数据和网络安全等信息技术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加快高性能安全服务器、存储设备和工控产品、新型智能手机、下一代网络设备和数据中心成套装备、先进智能电视和智能家居系统、信息安全产品的创新与应用,发展面向金融、交通、医疗等行业应用的专业终端、设备和融合创新系统。大力提升产品品质,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  (五)发展人工智能。培育人工智能产业生态,促进人工智能在经济社会重点领域推广应用,打造国际领先的技术体系。  加快人工智能支撑体系建设。推动类脑研究等基础理论和技术研究,加快基于人工智能的计算机视听觉、生物特征识别、新型人机交互、智能决策控制等应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支持人工智能领域的基础软硬件开发。加快视频、地图及行业应用数据等人工智能海量训练资源库和基础资源服务公共平台建设,建设支撑大规模深度学习的新型计算集群。鼓励领先企业或机构提供人工智能研发工具以及检验评测、创业咨询、人才培养等创业创新服务。  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各领域应用。在制造、教育、环境保护、交通、商业、健康医疗、网络安全、社会治理等重要领域开展试点示范,推动人工智能规模化应用。发展多元化、个性化、定制化智能硬件和智能化系统,重点推进智能家居、智能汽车、智慧农业、智能安防、智慧健康、智能机器人、智能可穿戴设备等研发和产业化发展。鼓励各行业加强与人工智能融合,逐步实现智能化升级。利用人工智能创新城市管理,建设新型智慧城市。推动专业服务机器人和家用服务机器人应用,培育新型高端服务产业。  专栏 5  人工智能创新工程  推动基础理论研究和核心技术开发,实现类人神经计算芯片、智能机器人和智能应用系统的产业化,将人工智能新技术嵌入各领域。构建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和向社会开放的骨干企业研发服务平台。建立健全人工智能“双创”支撑服务体系。  (六)完善网络经济管理方式。  深化电信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三网融合,进一步放开基础电信领域竞争性业务,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准入限制,推进国有电信企业混合所有制试点工作。破除行业壁垒,推动各行业、各领域在技术、标准、监管等方面充分对接,允许各类主体依法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针对互联网与各行业融合发展的新特点,调整不适应发展要求的现行法规及政策规定。落实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和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加快推动制定网络安全、电子商务等法律法规。  三、促进高端装备与新材料产业突破发展,引领中国制造新跨越  顺应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国际化发展趋势,围绕“中国制造2025”战略实施,加快突破关键技术与核心部件,推进重大装备与系统的工程应用和产业化,促进产业链协调发展,塑造中国制造新形象,带动制造业水平全面提升。力争到2020年,高端装备与新材料产业产值规模超过12万亿元。  (一)打造智能制造高端品牌。着力提高智能制造核心装备与部件的性能和质量,打造智能制造体系,强化基础支撑,积极开展示范应用,形成若干国际知名品牌,推动智能制造装备迈上新台阶。  大力发展智能制造系统。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的深度融合,开展集计算、通信与控制于一体的信息物理系统(CPS)顶层设计,探索构建贯穿生产制造全过程和产品全生命周期,具有信息深度自感知、智慧优化自决策、精准控制自执行等特征的智能制造系统,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提供重点行业整体解决方案,推进传统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建设测试验证平台,完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  推动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迈上新台阶。构建工业机器人产业体系,全面突破高精度减速器、高性能控制器、精密测量等关键技术与核心零部件,重点发展高精度、高可靠性中高端工业机器人。加快高档数控机床与智能加工中心研发与产业化,突破多轴、多通道、高精度高档数控系统、伺服电机等主要功能部件及关键应用软件,开发和推广应用精密、高速、高效、柔性并具有网络通信等功能的高档数控机床、基础制造装备及集成制造系统。突破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智能农业机械装备,开展首台套装备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提高质量与可靠性。  打造增材制造产业链。突破钛合金、高强合金钢、高温合金、耐高温高强度工程塑料等增材制造专用材料。搭建增材制造工艺技术研发平台,提升工艺技术水平。研制推广使用激光、电子束、离子束及其他能源驱动的主流增材制造工艺装备。加快研制高功率光纤激光器、扫描振镜、动态聚焦镜及高性能电子枪等配套核心器件和嵌入式软件系统,提升软硬件协同创新能力,建立增材制造标准体系。在航空航天、医疗器械、交通设备、文化创意、个性化制造等领域大力推动增材制造技术应用,加快发展增材制造服务业。  专栏 6  重点领域智能工厂应用示范工程  在机械、航空、航天、汽车、船舶、轻工、服装、电子信息等离散制造领域,开展智能车间 / 工厂的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推进数字化设计、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优化、精益生产、可视化管理、质量控制与溯源、智能物流等试点应用,推动全业务流程智能化整合。  在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纺织、食品、医药等流程制造领域,开展智能工厂的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提升企业在资源配置、工艺优化、过程控制、产业链管理、质量控制与溯源、节能减排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智能化水平。  (二)实现航空产业新突破。加强自主创新,推进民用航空产品产业化、系列化发展,加强产业配套设施和安全运营保障能力建设,提高产品安全性、环保性、经济性和舒适性,全面构建覆盖航空发动机、飞机整机、产业配套和安全运营的航空产业体系。到2020年,民用大型客机、新型支线飞机完成取证交付,航空发动机研制实现重大突破,产业配套和示范运营体系基本建立。  加快航空发动机自主发展。依托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重大专项,突破大涵道比大型涡扇发动机关键技术,支撑国产干线飞机发展。发展1000千瓦级涡轴发动机和5000千瓦级涡桨发动机,满足国产系列化直升机和中型运输机动力需求。发展使用重油的活塞式发动机和应用航空生物燃料的涡轮发动机,推进小型发动机市场化应用。  推进民用飞机产业化。加快实施大型飞机重大专项,完成大型客机研制,启动宽体客机研发,突破核心技术。加快新型支线飞机工程研制和系列化改进改型,开展新机型国内外先锋用户示范运营和设计优化,提高飞机航线适应性和竞争力。大力开发市场需求大的民用直升机、多用途飞机、特种飞机和工业级无人机。  完善产业配套体系建设。提高航空材料和基础元器件自主制造水平,掌握铝锂合金、复合材料等加工制造核心技术。大力发展高可靠性、长寿命、环境适应性强、标准化、低成本的航空设备和系统,实现适航取证。加快航空科研试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结构强度、飞行控制、电磁兼容、环境试验等计量测试和验证条件投入,加强试飞条件建设。突破一批适航关键技术,加强适航审定条件和能力建设,加快完善运输类飞机等各类航空产品的适航审定政策,建成具有完善组织机构、充足人力资源、健全规章体系、先进硬件设施和较强国际合作能力的适航审定体系。加快建设一批专业化数字化示范工厂,显著提高航空产品制造质量稳定性和生产效率。积极推进构建国际风险合作伙伴关系,建成功能完备的航空产业配套体系。  发展航空运营新服务。落实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大力培育通用航空市场,促进通用航空制造与运营服务协调发展。大力发展航空租赁。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先进航空运营体系,促进服务模式创新。加强飞行培训,培育航空文化。开发综合化、通用化、智能化的通信、导航和控制系统,发展面向全面风险管控和多类空域融合运用的技术体系和装备,形成安全运营支撑体系。  专栏 7  新一代民用飞机创新工程  以重大专项和民用飞机科研为支撑,突破一批核心技术、系统、部件和材料,提高系统集成能力,重点发展系列化单通道窄体、双通道宽体大型飞机,系列化新型涡桨 / 涡扇支线飞机及先进通用航空器,着力开展新型民用飞机示范运营和市场推广,建立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保障和客户服务体系。 C919 、 MA700 完成适航取证并交付用户, ARJ21 实现批量生产交付;一批重点通用航空器完成研制和市场应用。  (三)做大做强卫星及应用产业。建设自主开放、安全可靠、长期稳定运行的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加速卫星应用与基础设施融合发展。到2020年,基本建成主体功能完备的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满足我国各领域主要业务需求,基本实现空间信息应用自主保障,形成较为完善的卫星及应用产业链。  加快卫星及应用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星座和专题卫星组成的遥感卫星系统,形成“高中低”分辨率合理配置、空天地一体多层观测的全球数据获取能力;加强地面系统建设,汇集高精度、全要素、体系化的地球观测信息,构建“大数据地球”。打造国产高分辨率商业遥感卫星运营服务平台。发展固定通信广播、移动通信广播和数据中继三个卫星系列,形成覆盖全球主要地区的卫星通信广播系统。实施第二代卫星导航系统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加快建设卫星导航空间系统和地面系统,建成北斗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形成高精度全球服务能力。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进遥感卫星等建设。  提升卫星性能和技术水平。掌握长寿命、高稳定性、高定位精度、大承载量和强敏捷能力的卫星应用平台技术,突破高分辨率、高精度、高可靠性及综合探测等有效载荷技术。优先发展遥感卫星数据处理技术和业务应用技术。提升宽带通信卫星、移动多媒体广播卫星等技术性能。加强卫星平台型谱化建设,有序推进中小微卫星发展。  推进卫星全面应用。统筹军民空间基础设施,完善卫星数据共用共享机制,加强卫星大众化、区域化、国际化应用,加快卫星遥感、通信与导航融合化应用,利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创新“卫星+”应用模式。面向防灾减灾、应急、海洋等领域需求,开展典型区域综合应用示范。面向政府部门业务管理和社会服务需求,开展现代农业、新型城镇化、智慧城市、智慧海洋、边远地区等的卫星综合应用示范。围绕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推动“互联网+天基信息应用”深入发展,打造空间信息消费全新产业链和商业模式。推进商业卫星发展和卫星商业化应用。积极布局海外市场,建立“一带一路”空间信息走廊。  专栏 8  空间信息智能感知工程  加快构建以遥感、通信、导航卫星为核心的国家空间基础设施,加强跨领域资源共享与信息综合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推进空间信息全面应用,为资源环境动态监测预警、防灾减灾与应急指挥等提供及时准确的空间信息服务,加强面向全球提供综合信息服务能力建设,大力拓展国际市场。  (四)强化轨道交通装备领先地位。推进轨道交通装备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轻量化、系列化、标准化、平台化发展,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研制先进可靠的系列产品,完善相关技术标准体系,构建现代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创新体系,打造覆盖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的全产业链布局。  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轨道交通装备产业链。形成中国标准新型高速动车组、节能型永磁电机驱动高速列车、30吨轴重重载电力机车和车辆、大型养路机械等产品系列,推进时速500公里轮轨试验列车、时速600公里磁悬浮系统等新型列车研发和产业化,构建完整产业链。加强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认证综合能力建设。加快“走出去”步伐,提升国际竞争力。  推进新型城市轨道交通装备研发及产业化。面向大城市复杂市域交通需求,推动时速120—160公里、与城市轨道交通无缝衔接的市域(郊)铁路装备,适应不同技术路线的跨座式单轨,自动导轨快捷运输系统等研发与应用,构建时速200公里及以下中低速磁悬浮系统的设计、制造、试验、检测技术平台,建立完善产品认证制度,建立新型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标准和规范,领跑国际技术标准。  突破产业关键零部件及绿色智能化集成技术。进一步研发列车牵引制动系统、列车网络控制系统、通信信号系统、电传动系统、智能化系统、车钩缓冲系统、储能与节能系统、高速轮对、高性能转向架、齿轮箱、轴承、轻量化车体等关键系统和零部件,形成轨道交通装备完整产业链。加强永磁电机驱动、全自动运行、基于第四代移动通信的无线综合承载等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优化完善高速铁路列控系统和城际铁路列控技术标准体系。  (五)增强海洋工程装备国际竞争力。推动海洋工程装备向深远海、极地海域发展和多元化发展,实现主力装备结构升级,突破重点新型装备,提升设计能力和配套系统水平,形成覆盖科研开发、总装建造、设备供应、技术服务的完整产业体系。  重点发展主力海洋工程装备。加快推进物探船、深水半潜平台、钻井船、浮式生产储卸装置、海洋调查船、半潜运输船、起重铺管船、多功能海洋工程船等主力海工装备系列化研发,构建服务体系,设计建造能力居世界前列。  加快发展新型海洋工程装备。突破浮式钻井生产储卸装置、浮式液化天然气储存和再气化装置、深吃水立柱式平台、张力腿平台、极地钻井平台、海上试验场等研发设计和建造技术,建立规模化生产制造工艺体系,产品性能及可靠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加强关键配套系统和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产学研用相结合,提高升降锁紧系统、深水锚泊系统、动力定位系统、自动控制系统、水下钻井系统、柔性立管深海观测系统等关键配套设备设计制造水平,大力发展海洋工程用高性能发动机,提升专业化配套能力。  专栏 9  海洋工程装备创新发展工程  推动大型浮式结构物等新型装备、 3600 米以上超深水钻井平台等深远海装备、海洋极地调查观测装备等研究开发,实现科研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促进总装及配套产业协调发展。完善海洋工程装备标准体系。  (六)提高新材料基础支撑能力。顺应新材料高性能化、多功能化、绿色化发展趋势,推动特色资源新材料可持续发展,加强前沿材料布局,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工程建设需求为导向,优化新材料产业化及应用环境,加强新材料标准体系建设,提高新材料应用水平,推进新材料融入高端制造供应链。到2020年,力争使若干新材料品种进入全球供应链,重大关键材料自给率达到70%以上,初步实现我国从材料大国向材料强国的战略性转变。  推动新材料产业提质增效。面向航空航天、轨道交通、电力电子、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发展需求,扩大高强轻合金、高性能纤维、特种合金、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品质特殊钢、新型显示材料、动力电池材料、绿色印刷材料等规模化应用范围,逐步进入全球高端制造业采购体系。推动优势新材料企业“走出去”,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端制造企业的供应链协作,开展研发设计、生产贸易、标准制定等全方位合作。提高新材料附加值,打造新材料品牌,增强国际竞争力。建立新材料技术成熟度评价体系,研究建立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组建新材料性能测试评价中心。细化完善新材料产品统计分类。  以应用为牵引构建新材料标准体系。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产业需求,加强新材料产品标准与下游行业设计规范的衔接配套,加快制定重点新材料标准,推动修订老旧标准,强化现有标准推广应用,加强前沿新材料标准预先研究,提前布局一批核心标准。加快新材料标准体系国际化进程,推动国内标准向国际标准转化。  促进特色资源新材料可持续发展。推动稀土、钨钼、钒钛、锂、石墨等特色资源高质化利用,加强专用工艺和技术研发,推进共伴生矿资源平衡利用,支持建立专业化的特色资源新材料回收利用基地、矿物功能材料制造基地。在特色资源新材料开采、冶炼分离、深加工各环节,推广应用智能化、绿色化生产设备与工艺。发展海洋生物来源的医学组织工程材料、生物环境材料等新材料。  前瞻布局前沿新材料研发。突破石墨烯产业化应用技术,拓展纳米材料在光电子、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领域应用范围,开发智能材料、仿生材料、超材料、低成本增材制造材料和新型超导材料,加大空天、深海、深地等极端环境所需材料研发力度,形成一批具有广泛带动性的创新成果。  专栏 10  新材料提质和协同应用工程  加强新型绿色建材标准与公共建筑节能标准的衔接,加快制定轨道交通装备用齿轮钢、航空航天用碳 / 碳复合结构材料、高温合金、特种玻璃、宽禁带半导体以及电子信息用化学品、光学功能薄膜、人工晶体材料等标准,完善节能环保用功能性膜材料、海洋防腐材料配套标准,做好增材制造材料、稀土功能材料、石墨烯材料标准布局,促进新材料产品品质提升。加强新材料产业上下游协作配套,在航空铝材、碳纤维复合材料、核电用钢等领域开展协同应用试点示范,搭建协同应用平台。  四、加快生物产业创新发展步伐,培育生物经济新动力  把握生命科学纵深发展、生物新技术广泛应用和融合创新的新趋势,以基因技术快速发展为契机,推动医疗向精准医疗和个性化医疗发展,加快农业育种向高效精准育种升级转化,拓展海洋生物资源新领域、促进生物工艺和产品在更广泛领域替代应用,以新的发展模式助力生物能源大规模应用,培育高品质专业化生物服务新业态,将生物经济加速打造成为继信息经济后的重要新经济形态,为健康中国、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新支撑。到2020年,生物产业规模达到8—10万亿元,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新型生物技术企业和生物经济集群。  (一)构建生物医药新体系。加快开发具有重大临床需求的创新药物和生物制品,加快推广绿色化、智能化制药生产技术,强化科学高效监管和政策支持,推动产业国际化发展,加快建设生物医药强国。  推动生物医药行业跨越升级。加快基因测序、细胞规模化培养、靶向和长效释药、绿色智能生产等技术研发应用,支撑产业高端发展。开发新型抗体和疫苗、基因治疗、细胞治疗等生物制品和制剂,推动化学药物创新和高端制剂开发,加速特色创新中药研发,实现重大疾病防治药物原始创新。支持生物类似药规模化发展,开展专利到期药物大品种研发和生产,加快制药装备升级换代,提升制药自动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推动中药产品标准化发展,促进产业标准体系与国际接轨,加速国际化步伐。发展海洋创新药物,开发具有民族特色的现代海洋中药产品,推动试剂原料和中间体产业化,形成一批海洋生物医药产业集群。  专栏 11  新药创制与产业化工程  围绕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生物医药产业体系,以抗体药物、重组蛋白药物、新型疫苗等新兴药物为重点,推动临床紧缺的重大疾病、多发疾病、罕见病、儿童疾病等药物的新药研发、产业化和质量升级,整合各类要素形成一批先进产品标准和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产业技术体系,提升关键原辅料和装备配套能力,支撑生物技术药物持续创新发展。  创新生物医药监管方式。建立更加科学高效的医药审评审批方式,加快推开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加快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探索开展医疗新技术临床实验研究认可制度试点。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全面推动医药价格和行业监管等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二)提升生物医学工程发展水平。深化生物医学工程技术与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加快行业规制改革,积极开发新型医疗器械,构建移动医疗、远程医疗等诊疗新模式,促进智慧医疗产业发展,推广应用高性能医疗器械,推进适应生命科学新技术发展的新仪器和试剂研发,提升我国生物医学工程产业整体竞争力。  发展智能化移动化新型医疗设备。开发智能医疗设备及其软件和配套试剂、全方位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和终端设备,发展移动医疗服务,制定相关数据标准,促进互联互通,初步建立信息技术与生物技术深度融合的现代智能医疗服务体系。  开发高性能医疗设备与核心部件。发展高品质医学影像设备、先进放射治疗设备、高通量低成本基因测序仪、基因编辑设备、康复类医疗器械等医学装备,大幅提升医疗设备稳定性、可靠性。利用增材制造等新技术,加快组织器官修复和替代材料及植介入医疗器械产品创新和产业化。加速发展体外诊断仪器、设备、试剂等新产品,推动高特异性分子诊断、生物芯片等新技术发展,支撑肿瘤、遗传疾病及罕见病等体外快速准确诊断筛查。  专栏 12  生物技术惠民工程  推进网络化基因技术应用示范中心建设,开展出生缺陷基因筛查、肿瘤早期筛查及用药指导等应用示范。发展和应用新型生物治疗技术,推动新型个体化生物治疗标准化、规范化。开发智能化和高性能医疗设备,支持企业、医疗机构、研究机构等联合建设第三方影像中心,开展协同诊疗和培训,试点建立居民健康影像档案。开展区域性综合应用示范,实现区域生物基塑料制品、包装材料等替代 50% 以上的传统石化塑料制品。在城镇或企业周边建设生物质集中供气供热示范工程,探索多元协同共赢的市场化发展模式。  (三)加速生物农业产业化发展。以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目标,创制生物农业新品种,开发动植物营养和绿色植保新产品,构建现代农业新体系,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生物育种企业,为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新途径、新支撑。  构建生物种业自主创新体系。开展基因编辑、分子设计、细胞诱变等关键核心技术创新与育种应用,研制推广一批优质、高产、营养、安全、资源高效利用、适应标准化生产的农业动植物新品种,积极推进生物技术培育新品种产业化,形成一批以企业为主体的生物育种创新平台,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现代生物种业企业,加快农业动植物新品种产业化和市场推广。发展动植物检疫新技术,加强国外优质动植物品种资源引进检疫平台建设。  开发一批新型农业生物制剂与重大产品。大力发展动植物病虫害防控新技术、新产品,建立基于病虫基因组信息的绿色农药、兽药创制技术体系,创制一批新型动物疫苗、生物兽药、植物新农药等重大产品,实现规模生产与应用,推动农业生产绿色转型。创制可替代抗生素的新型绿色生物饲料和高效生物肥料产品。深度挖掘海洋生物资源,开发绿色、安全、高效的新型海洋生物功能制品,开辟综合利用新途径。推动食品合成生物工程技术、食品生物高效转化技术、肠道微生物宏基因组学等关键技术创新与精准营养食品创制。  (四)推动生物制造规模化应用。加快发展微生物基因组工程、酶分子机器、细胞工厂等新技术,提升工业生物技术产品经济性,推进生物制造技术向化工、材料、能源等领域渗透应用,推动以清洁生物加工方式逐步替代传统化学加工方式,实现可再生资源逐步替代化石资源。  不断提升生物制造产品经济性和规模化发展水平。发展新生物工具创制与应用技术体系,实现一批有机酸、化工醇、烯烃、烷烃、有机胺等基础化工产品的生物法生产与应用,推动生物基聚酯、生物基聚氨酯、生物尼龙、生物橡胶、微生物多糖等生物基材料产业链条化、集聚化、规模化发展,提升氨基酸、维生素等大宗发酵产品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  建立生态安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物法工艺体系。发展高效工业生物催化转化技术体系,提升绿色生物工艺应用水平。建立甾体药物、手性化合物、稀少糖醇等生物催化合成路线,实现医药化工等中间体绿色化、规模化生产。促进绿色生物工艺在农业、化工、食品、医药、轻纺、冶金、能源等领域全面进入和示范应用,显著降低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  (五)培育生物服务新业态。以专业化分工促进生物技术服务创新发展,构建新技术专业化服务模式,不断创造生物经济新增长点。  增强生物技术对消费者的专业化服务能力。发展专业化诊疗机构,培育符合规范的液体活检、基因诊断等新型技术诊疗服务机构。发展健康体检和咨询、移动医疗等健康管理服务,推动构建生物大数据、医疗健康大数据共享平台,试点建立居民健康影像档案,鼓励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智能诊疗生态系统,推动医学检验检测、影像诊断等服务专业化发展。  专栏 13  生物产业创新发展平台建设工程  依托并整合现有资源,建设一批创新基础平台,支持基因库、干细胞库、中药标准库、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蛋白元件库等建设。加快推动构建一批转化应用平台,推进抗体筛选平台、医学影像信息库、农作物分子育种平台等载体建设。积极发展一批检测服务平台,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技术平台、生物药质量及安全测试技术创新平台、农产品安全质量检测平台、生物质能检验检测及监测公共服务平台等建设,完善相关标准。  提高生物技术服务对产业的支持水平。发展符合国际标准的药物研发与生产服务,鼓励医药企业加强与合同研发、委托制造企业的合作。推动基因检测和诊断等新兴技术在各领域应用转化,支持生物信息服务机构提升技术水平。为药品、医疗器械、种业、生物能源等生物产品提供检测、评价、认证等公共服务,加快产品上市进度,提升产品质量。鼓励生物技术在水污染控制、大气污染治理、有毒有害物质降解、废物资源化等领域拓展应用,积极引导生物环保技术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联合或兼并,实现做大做强。构建生物技术专业化双创平台,降低生物产业创新创业成本,支持各类人员开办虚拟研发企业,释放创新潜能。  (六)创新生物能源发展模式。着力发展新一代生物质液体和气体燃料,开发高性能生物质能源转化系统解决方案,拓展生物能源应用空间,力争在发电、供气、供热、燃油等领域实现全面规模化应用,生物能源利用技术和核心装备技术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形成较成熟的商业化市场。  促进生物质能源清洁应用。重点推进高寿命、低电耗生物质燃料成型设备、生物质供热锅炉、分布式生物质热电联产等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促进生物质成型燃料替代燃煤集中供热、生物质热电联产。按照因地制宜、就近生产消纳原则,示范建设集中式规模化生物燃气应用工程,突破大型生物质集中供气原料处理、高效沼气厌氧发酵等关键技术瓶颈。探索建立多元、协同、共赢的市场化发展模式,鼓励多产品综合利用,为生产生活提供清洁优质能源。  推进先进生物液体燃料产业化。重点突破高效低成本的生物质液体燃料原料处理和制备技术瓶颈,建设万吨级生物质制备液体燃料及多产品联产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完善原料供应体系,有序发展生物柴油。推进油藻生物柴油、生物航空燃料等前沿技术研发与产业化。  五、推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壮大,构建可持续发展新模式  把握全球能源变革发展趋势和我国产业绿色转型发展要求,着眼生态文明建设和应对气候变化,以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应用为重点,引导绿色消费,推广绿色产品,大幅提升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的应用比例,全面推进高效节能、先进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体系建设,推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产业成为支柱产业,到2020年,产值规模达到10万亿元以上。  (一)实现新能源汽车规模应用。强化技术创新,完善产业链,优化配套环境,落实和完善扶持政策,提升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水平,推进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到2020年,实现当年产销200万辆以上,累计产销超过500万辆,整体技术水平保持与国际同步,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关键零部件企业。  全面提升电动汽车整车品质与性能。加快推进电动汽车系统集成技术创新与应用,重点开展整车安全性、可靠性研究和结构轻量化设计。提升关键零部件技术水平、配套能力与整车性能。加快电动汽车安全标准制定和应用。加速电动汽车智能化技术应用创新,发展智能自动驾驶汽车。开展电动汽车电力系统储能应用技术研发,实施分布式新能源与电动汽车联合应用示范,推动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新能源、储能、智能驾驶等融合发展。建设电动汽车联合创新平台和跨行业、跨领域的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促进电动汽车重大关键技术协同创新。完善电动汽车生产准入政策,研究实施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制度。到2020年,电动汽车力争具备商业化推广的市场竞争力。  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动力电池产业链。大力推进动力电池技术研发,着力突破电池成组和系统集成技术,超前布局研发下一代动力电池和新体系动力电池,实现电池材料技术突破性发展。加快推进高性能、高可靠性动力电池生产、控制和检测设备创新,提升动力电池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培育发展一批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动力电池企业和关键材料龙头企业。推进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建立上下游企业联动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到2020年,动力电池技术水平与国际水平同步,产能规模保持全球领先。  专栏 14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提升工程  完善动力电池研发体系,加快动力电池创新中心建设,突破高安全性、长寿命、高能量密度锂离子电池等技术瓶颈。在关键电池材料、关键生产设备等领域构建若干技术创新中心,突破高容量正负极材料、高安全性隔膜和功能性电解液技术。加大生产、控制和检测设备创新,推进全产业链工程技术能力建设。开展燃料电池、全固态锂离子电池、金属空气电池、锂硫电池等领域新技术研究开发。  系统推进燃料电池汽车研发与产业化。加强燃料电池基础材料与过程机理研究,推动高性能低成本燃料电池材料和系统关键部件研发。加快提升燃料电池堆系统可靠性和工程化水平,完善相关技术标准。推动车载储氢系统以及氢制备、储运和加注技术发展,推进加氢站建设。到2020年,实现燃料电池汽车批量生产和规模化示范应用。  加速构建规范便捷的基础设施体系。按照“因地适宜、适度超前”原则,在城市发展中优先建设公共服务区域充电基础设施,积极推进居民区与单位停车位配建充电桩。完善充电设施标准规范,推进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推动高功率密度、高转换效率、高适用性、无线充电、移动充电等新型充换电技术及装备研发。加强检测认证、安全防护、与电网双向互动等关键技术研究。大力推动“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提高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鼓励充电服务企业创新商业模式,提升持续发展能力。到2020年,形成满足电动汽车需求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二)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加快发展先进核电、高效光电光热、大型风电、高效储能、分布式能源等,加速提升新能源产品经济性,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高比例发展的电力体制机制、新型电网和创新支撑体系,促进多能互补和协同优化,引领能源生产与消费革命。到2020年,核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8%以上,产业产值规模超过1.5万亿元,打造世界领先的新能源产业。  推动核电安全高效发展。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准,坚持合作创新,重点发展大型先进压水堆、高温气冷堆、快堆及后处理技术装备,提升关键零部件配套能力,加快示范工程建设。提升核废料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能力。整合行业资源,形成系统服务能力,推动核电加快“走出去”。到2020年,核电装机规模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规模达到3000万千瓦,形成国际先进的集技术开发、设计、装备制造、运营服务于一体的核电全产业链发展能力。  促进风电优质高效开发利用。大力发展智能电网技术,发展和挖掘系统调峰能力,大幅提升风电消纳能力。加快发展高塔长叶片、智能叶片、分散式和海上风电专用技术等,重点发展5兆瓦级以上风电机组、风电场智能化开发与运维、海上风电场施工、风热利用等领域关键技术与设备。建设风电技术测试与产业监测公共服务平台。到2020年,风电装机规模达到2.1亿千瓦以上,实现风电与煤电上网电价基本相当,风电装备技术创新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推动太阳能多元化规模化发展。突破先进晶硅电池及关键设备技术瓶颈,提升薄膜太阳能电池效率,加强钙钛矿、染料敏化、有机等新型高效低成本太阳能电池技术研发,大力发展太阳能集成应用技术,推动高效低成本太阳能利用新技术和新材料产业化,建设太阳能光电光热产品测试与产业监测公共服务平台,大幅提升创新发展能力。统筹电力市场和外输通道,有序推进西部光伏光热发电开发,加快中东部分布式光伏发展,推动多种形式的太阳能综合开发利用。加快实施光伏领跑者计划,形成光热发电站系统集成和配套能力,促进先进太阳能技术产品应用和发电成本快速下降,引领全球太阳能产业发展。到2020年,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1亿千瓦以上,力争实现用户侧平价上网。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光伏电站、光热发电装机规模分别达到6000万千瓦、4500万千瓦、500万千瓦。  积极推动多种形式的新能源综合利用。突破风光互补、先进燃料电池、高效储能与海洋能发电等新能源电力技术瓶颈,加快发展生物质供气供热、生物质与燃煤耦合发电、地热能供热、空气能供热、生物液体燃料、海洋能供热制冷等,开展生物天然气多领域应用和区域示范,推进新能源多产品联产联供技术产业化。加速发展融合储能与微网应用的分布式能源,大力推动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建设。建立健全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的技术创新、基础设施、运营模式及政策支撑体系。  大力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加快研发分布式能源、储能、智能微网等关键技术,构建智能化电力运行监测管理技术平台,建设以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源—网—荷—储—用”协调发展、集成互补的能源互联网,发展能源生产大数据预测、调度与运维技术,建立能源生产运行的监测、管理和调度信息公共服务网络,促进能源产业链上下游信息对接和生产消费智能化。推动融合储能设施、物联网、智能用电设施等硬件及碳交易、互联网金融等衍生服务于一体的绿色能源网络发展,促进用户端智能化用能、能源共享经济和能源自由交易发展,培育基于智慧能源的新业务、新业态,建设新型能源消费生态与产业体系。  加快形成适应新能源高比例发展的制度环境。围绕可再生能源比重大幅提高、弃风弃光率近零的目标,完善调度机制和运行管理方式,建立适应新能源电力大规模发展的电网运行管理体系。完善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国家标准和清洁能源定价机制,建立新能源优先消纳机制。建立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政策动态调整机制和配套管理体系。将分布式新能源纳入电力和供热规划以及国家新一轮配网改造计划,促进“源—网—用”协调发展,实现分布式新能源直供与无障碍入网。  专栏 15  新能源高比例发展工程  为实现新能源灵活友好并网和充分消纳,加快安全高效的输电网、可靠灵活的主动配电网以及多种分布式电源广泛接入互动的微电网建设,示范应用智能化大规模储能系统及柔性直流输电工程,建立适应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储能等多元化负荷接入需求的智能化供需互动用电系统,建成适应新能源高比例发展的新型电网体系。  选择适宜区域开展分布式光电、分散式风电、生物质能供气供热、地热能、海洋能等多能互补的新能源综合开发,融合应用大容量储能、微网技术,构建分布式能源综合利用系统,引领能源供应方式变革。  (三)大力发展高效节能产业。适应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树立节能为本理念,全面推进能源节约,提升高效节能装备技术及产品应用水平,推进节能技术系统集成和示范应用,支持节能服务产业做大做强,促进高效节能产业快速发展。到2020年,高效节能产业产值规模力争达到3万亿元。  大力提升高效节能装备技术及应用水平。鼓励研发高效节能设备(产品)及关键零部件,加大示范推广力度,加速推动降低综合成本。制修订强制性能效和能耗限额标准,加快节能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发布节能产品和技术推广目录,完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推动提高节能产品市场占有率。完善能效标识制度和节能产品认证制度,在工业、建筑、交通和消费品等领域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推动用能企业和产品制造商跨越式提高能效。  大力推进节能技术系统集成及示范应用。在示范园区等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开展节能技术系统集成试点,整合高耗能企业的余热、余压、余气资源,鼓励利用余热采暖、利用余能和低温余热发电。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及耗能设备配备智能能源计量和远程诊断设备,借助信息网络技术加强系统自动监控和智能分析能力,促进提高综合能效。深入推进流程工业系统优化工艺技术,推动工业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鼓励企业在低温加热段使用太阳能集热器,实现生产工艺和能源供应的综合优化。推进化石能源近零消耗建筑技术产业化,大力推广应用节能门窗、绿色节能建材等产品。鼓励风电、太阳能发电与企业能源供管系统综合集成,推动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  做大做强节能服务产业。支持合同能源管理、特许经营等业态快速发展,推动节能服务商业模式创新,推广节能服务整体解决方案。支持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实现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搭建绿色融资平台,推动发行绿色债券,支持节能服务公司融资。制定相关标准,提高节能服务规范化水平。制定节能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节能第三方评估机制。搭建节能服务公司、重点用能单位、第三方评估机构履约登记和服务平台,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专栏 16  节能技术装备发展工程  组织实施节能关键共性技术提升工程、节能装备制造工程。鼓励研发高性能建筑保温材料、光伏一体化建筑用玻璃幕墙、紧凑型户用空气源热泵装置、大功率半导体照明芯片与器件、先进高效燃气轮机发电设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装备、浅层地热能利用装置、蓄热式高温空气燃烧装置等一批高效节能设备(产品)及其关键零部件。  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供热管网系统能效综合提升工程、电机拖动系统能效提升工程,推进燃煤电厂节能与超低排放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等重大关键节能技术与产品规模化应用示范。组织实施城市、园区和企业节能示范工程,推广高效节能技术集成示范应用。  (四)加快发展先进环保产业。大力推进实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动区域与流域污染防治整体联动,海陆统筹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促进环保装备产业发展,推动主要污染物监测防治技术装备能力提升,加强先进适用环保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集成创新,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环保产品,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全面提升环保产业发展水平。到2020年,先进环保产业产值规模力争超过2万亿元。  提升污染防治技术装备能力。围绕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集中突破工业废水、雾霾、土壤农药残留、水体及土壤重金属污染等一批关键治理技术,加快形成成套装备、核心零部件及配套材料生产能力。建设一批技术先进、配套齐全、发展规范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基地,形成以骨干企业为核心、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快速成长的产业良性发展格局。支持危险废弃物防治技术研发,提高危险废弃物处理处置水平。支持环保产业资源优化整合,积极拓展国际市场。  加强先进适用环保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集成创新。定期更新《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强化供需对接,加强先进适用环保装备在冶金、化工、建材、食品等重点领域应用。加快环保产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强化先进环保装备制造能力,提高综合集成水平。支持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环保技术创新联盟,加快技术集成创新研究与应用。  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环保产品。大力推广应用离子交换树脂、生物滤料及填料、高效活性炭、循环冷却水处理药剂、杀菌灭藻剂、水处理消毒剂、固体废弃物处理固化剂和稳定剂等环保材料和环保药剂。扩大政府采购环保产品范围,不断提高环保产品采购比例。实施环保产品领跑者制度,提升环保产品标准,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环保产品,组织实施先进环保装备技术进步与模式创新示范工程。  提升环境综合服务能力。基于各行业污染物大数据,推动建立环保装备与服务需求信息平台、技术创新转化交易平台、环保装备招投标信息平台,提高环保服务信息化水平。推动在环境监测中应用卫星和物联网技术,构建污染排放、环境质量基础数据与监控处置信息平台,提高环境监管智能化水平,深入推进环境服务业试点工作。发展环境修复服务,推广合同环境服务,促进环保服务整体解决方案推广应用。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和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在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工业园区污染集中处理等重点领域深入探索第三方治理模式。推进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支持企业开展绿色设计。  专栏 17  绿色低碳技术综合创新示范工程  对接绿色低碳试点示范项目,在具备条件的区域,以绿色低碳技术综合应用为核心,以互联网为纽带,建设新能源、新能源汽车与智慧交通系统、低碳社区、碳捕集和富碳农业、绿色智能工厂等综合应用设施,先行先试相关改革措施,促进绿色低碳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镇化建设、生产生活的融合创新,广泛开展国际合作,打造相关技术综合应用示范区域。  (五)深入推进资源循环利用。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大力推动共伴生矿和尾矿综合利用、“城市矿产”开发、农林废弃物回收利用和新品种废弃物回收利用,发展再制造产业,完善资源循环利用基础设施,提高政策保障水平,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壮大。到2020年,力争当年替代原生资源13亿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规模达到3万亿元。  大力推动大宗固体废弃物和尾矿综合利用。推动冶金渣、化工渣、赤泥、磷石膏等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与装备,加强对工业固体废弃物中战略性稀贵金属的回收利用。研发尾矿深度加工和综合利用技术,促进尾矿中伴生有价元素回收和高技术含量尾矿产品开发,提高尾矿综合利用经济性。研发复杂多金属尾矿选冶联合关键技术与装备、清洁无害化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发单套设备处理能力达到每年100—500万吨的尾矿高效浓缩及充填料制备、输送、充填成套工艺技术。开发低品位钛渣优化提质技术,提高钒钛磁铁矿资源综合利用率。  促进“城市矿产”开发和低值废弃物利用。提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拆解利用技术装备水平,促进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加工利用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加快建设城市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和废旧纺织品等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系统,协同发挥各类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作用,打造城市低值废弃物协同处理基地。落实土地、财税等相关优惠政策。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础设施,支持现有再生资源回收集散地升级改造。  加强农林废弃物回收利用。基本实现畜禽粪便、残膜、农作物秸秆、林业三剩物等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秸秆腐熟还田技术,支持秸秆代木、纤维原料、清洁制浆、生物质能、商品有机肥等新技术产业化发展。鼓励利用畜禽粪便、秸秆等多种农林废弃物,因地制宜实施农村户用沼气和集中供沼气工程。推广应用标准地膜,引导回收废旧地膜和使用可降解地膜。鼓励利用林业废弃物建设热、电、油、药等生物质联产项目。积极开发农林废弃物超低排放焚烧技术。  积极开展新品种废弃物循环利用。开展新品种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示范,推动废弃太阳能电池、废旧动力蓄电池、废碳纤维材料、废节能灯等新型废弃物回收利用,推广稀贵金属高效富集与清洁回收利用、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梯级利用等。支持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术研发与应用,发展碳循环产业。  大力推动海水资源综合利用。加快海水淡化及利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提高核心材料和关键装备的可靠性、先进性和配套能力。推动建设集聚发展的海水淡化装备制造基地。开展海水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建设,推进大型海水淡化工程总包与服务。开展海水淡化试点示范,鼓励生产海水淡化桶装水,推进海水淡化水依法进入市政供水管网。推进海水冷却技术在沿海高用水行业规模化应用。加快从海水中提取钾、溴、镁等产品,实现高值化利用。  发展再制造产业。加强机械产品再制造无损检测、绿色高效清洗、自动化表面与体积修复等技术攻关和装备研发,加快产业化应用。组织实施再制造技术工艺应用示范,推进再制造纳米电刷镀技术装备、电弧喷涂等成熟表面工程装备示范应用。开展发动机、盾构机等高值零部件再制造。建立再制造旧件溯源及产品追踪信息系统,促进再制造产业规范发展。  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体系。推动物联网电子监管技术在危险废弃物、电子废弃物利用处置等领域应用,支持再生资源企业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的回收网络。统筹国内外再生资源利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的衔接。建设资源循环利用第三方服务体系,鼓励通过合同管理方式,提供废弃物管理、回收、再生加工、循环利用的整体解决方案。全面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鼓励使用再生产品和原料。建立健全覆盖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再生产品、污染物控制等方面的标准体系。  专栏 18  资源循环替代体系示范工程  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行动,推动太阳能光伏电池、废弃电子产品稀贵金属多组分分离提取和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废液晶等新品种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开展基于“互联网 + ”的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示范。推进城市低值废弃物协同处置和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快发展。建立以售后维修体系为核心的旧件回收体系,在商贸物流、金融保险、维修销售等环节和煤炭、石油等采掘企业推广应用再制造产品。鼓励专业化再制造服务公司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和专项服务。  六、促进数字创意产业蓬勃发展,创造引领新消费  以数字技术和先进理念推动文化创意与创新设计等产业加快发展,促进文化科技深度融合、相关产业相互渗透。到2020年,形成文化引领、技术先进、链条完整的数字创意产业发展格局,相关行业产值规模达到8万亿元。  (一)创新数字文化创意技术和装备。适应沉浸式体验、智能互动等趋势,加强内容和技术装备协同创新,在内容生产技术领域紧跟世界潮流,在消费服务装备领域建立国际领先优势,鼓励深度应用相关领域最新创新成果。  提升创作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加大空间和情感感知等基础性技术研发力度,加快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全息成像、裸眼三维图形显示(裸眼3D)、交互娱乐引擎开发、文化资源数字化处理、互动影视等核心技术创新发展,加强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数字文化创意创作生产领域的应用,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紧密衔接。鼓励企业运用数字创作、网络协同等手段提升生产效率。  增强传播服务技术装备水平。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超感影院、混合现实娱乐、广播影视融合媒体制播等配套装备和平台,开拓消费新领域。大力研发数字艺术呈现技术,提升艺术展演展陈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应用水平,支持文物保护装备产业化及应用。研究制定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关键标准,推动自主标准国际化,完善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和相关服务的质量管理体系。  专栏 19  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创新提升工程  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构建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平台,加强基础技术研发,大力发展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互动影视等新型软硬件产品,促进相关内容开发。完善数字文化创意产业技术与服务标准体系,推动手机(移动终端)动漫、影视传媒等领域标准体系广泛应用,建立文物数字化保护和传承利用、智慧博物馆、超高清内容制作传输等标准。完善数字创意“双创”服务体系。  (二)丰富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和形式。通过全民创意、创作联动等新方式,挖掘优秀文化资源,激发文化创意,适应互联网传播特点,创作优质、多样、个性化的数字创意内容产品。  促进优秀文化资源创造性转化。鼓励对艺术品、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转化和开发。依托地方特色文化,创造具有鲜明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数字创意内容产品。加强现代设计与传统工艺对接,促进融合创新。提高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体验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强智慧博物馆和智慧文化遗产地建设,创新交互体验应用。  鼓励创作当代数字创意内容精品。强化高新技术支撑文化产品创作的力度,提高数字创意内容产品原创水平,加快出版发行、影视制作、演艺娱乐、艺术品、文化会展等行业数字化进程,提高动漫游戏、数字音乐、网络文学、网络视频、在线演出等文化品位和市场价值。鼓励多业态联动的创意开发模式,提高不同内容形式之间的融合程度和转换效率,努力形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数字创意品牌,支持中华文化“走出去”。  专栏 20  数字内容创新发展工程  依托先进数字技术,推动实施文化创意产品扶持计划和“互联网 + ”中华文明行动计划,支持推广一批数字文化遗产精品,打造一批优秀数字文化创意产品,建设数字文化资源平台,实现文化创意资源的智能检索、开发利用和推广普及,拓展传播渠道,引导形成产业链。  (三)提升创新设计水平。挖掘创新设计产业发展内生动力,推动设计创新成为制造业、服务业、城乡建设等领域的核心能力。  强化工业设计引领作用。积极发展第三方设计服务,支持设计成果转化。鼓励企业加大工业设计投入,推动工业设计与企业战略、品牌深度融合,促进创新设计在产品设计、系统设计、工艺流程设计、商业模式和服务设计中的应用。支持企业通过创新设计提升传统工艺装备,推进工艺装备由单机向互联、机械化向自动化持续升级。以创意和设计引领商贸流通业创新,加强广告服务,健全品牌价值体系。制定推广行业标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建设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工业设计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  提升人居环境设计水平。创新城市规划设计,促进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与城市规划相融合,利用大数据、虚拟现实等技术,建立覆盖区域、城乡、地上地下的规划信息平台,引导创新城市规划。从宏观、中观、微观等多层面加强城市设计,塑造地域特色鲜明的风貌。鼓励建筑设计创作,完善招投标制度和专家评标制度,扩展建筑师执业服务范围,引导建筑师参与项目策划、建筑设计、项目管理,形成激励建筑师创作的政策环境。加大建筑师培养力度,培育既有国际视野又有文化自信的建筑师队伍。倡导新型景观设计,改善人居环境。进一步提高装饰设计水平。  专栏 21  创新设计发展工程  制定实施制造业创新设计行动纲要,建设一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工业设计集聚区。建设增材制造等领域设计大数据平台与知识库,促进数据共享和供需对接。通过发展创业投资、政府购买服务、众筹试点等多种模式促进创新设计成果转化。  (四)推进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数字文化创意和创新设计在各领域应用,培育更多新产品、新服务以及多向交互融合的新业态,形成创意经济无边界渗透格局。  加快重点领域融合发展。推动数字创意在电子商务、社交网络中的应用,发展虚拟现实购物、社交电商、“粉丝经济”等营销新模式。推动数字创意在教育领域的应用,提升学习内容创意水平,加强数字文化教育产品开发和公共信息资源深度利用,推动教育服务创意化。提升旅游产品开发和旅游服务设计的文化内涵和数字化水平,促进虚拟旅游展示等新模式创新发展。挖掘创意“三农”发展潜力,提高休闲农业创意水平,促进地理标志农产品、乡村文化开发,以创意民宿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推动数字创意在医疗、展览展示、地理信息、公共管理等领域应用。构建数字创意相关项目资源库和对接服务平台,创新使用多种形式的线上线下推广手段,广泛开展会展活动,鼓励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积极开展跨领域交流合作。  推进数字创意生态体系建设。建立涵盖法律法规、行政手段、技术标准的数字创意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打击数字创意领域盗版侵权行为力度,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积极研究解决虚拟现实、网络游戏等推广应用中存在的风险问题,切实保护用户生理和心理健康。改善数字创意相关行业管理规制,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简化审批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融合发展。  七、超前布局战略性产业,培育未来发展新优势  以全球视野前瞻布局前沿技术研发,不断催生新产业,重点在空天海洋、信息网络、生命科学、核技术等核心领域取得突破,高度关注颠覆性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在若干战略必争领域形成独特优势,掌握未来产业发展主动权,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战略储备、拓展战略空间。  (一)空天海洋领域。  显著提升空间进入能力。突破大推力发动机、大直径箭体设计、制造与先进控制等关键技术,发展重型运载火箭,保障未来重大航天任务实施。发展快速、廉价、可重复使用的小载荷天地往返运输系统。超前部署具有高空间定位精度的空间飞行器自主导航和飞行技术。  加快发展新型航天器。加强超高分辨率、超高精度时空基准、超高速安全通信、高性能星上处理、大功率电源、新型材料等关键技术研发,研制新型应用卫星。建立先进的载人空间科学实验平台和生命支持系统。发展空间飞行器轻量化小型化技术,推进应用型微、纳、皮卫星规范有序发展。部署和发射新型试验卫星。加快发展临近空间飞行器、可重复使用航天器等面向未来任务的新型航天器。  加快航空领域关键技术突破和重大产品研发。超前部署氢燃料、全电、组合动力等新型发动机关键技术研究,提升未来航空产业自主发展能力。加快发展多用途无人机、新构型飞机等战略性航空装备。前瞻布局超音速商务机、新概念新构型总体气动技术、先进高可靠性机电技术、新一代航空电子系统、航空新材料及新型复合材料加工技术。  发展新一代深海远海极地技术装备及系统。建立深海区域研究基地,发展海洋遥感与导航、水声探测、深海传感器、无人和载人深潜、深海空间站、深海观测系统、“空—海—底”一体化通信定位、新型海洋观测卫星等关键技术和装备。大力研发深远海油气矿产资源、可再生能源、生物资源等资源开发利用装备和系统,研究发展海上大型浮式结构物,支持海洋资源利用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培育海洋经济新增长点。大力研发极地资源开发利用装备和系统,发展极地机器人、核动力破冰船等装备。  (二)信息网络领域。  构建未来网络新体系。着眼于提升当前网络体系架构可扩展性、安全性、可管控性、移动性和内容分发能力,系统布局新型网络架构、技术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研究,开展实验网络建设,研究构建泛在融合、绿色带宽、智能安全的新型网络。  加强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面向万物互联需求,发展物联网搜索引擎、E级高性能计算、面向物端的边缘计算等技术和产品。开展深度学习、认知计算、虚拟现实、自然人机交互等领域前沿技术研发,提升信息服务智能化、个性化水平。布局太赫兹通信、可见光通信等技术研发,持续推动量子密钥技术应用。  推动电子器件变革性升级换代。加强低功耗高性能新原理硅基器件、硅基光电子、混合光电子、微波光电子等领域前沿技术和器件研发,形成一批专用关键制造设备,提升光网络通信元器件支撑能力。统筹布局量子芯片、量子编程、量子软件以及相关材料和装置制备关键技术研发,推动量子计算机的物理实现和量子仿真的应用。加强类脑芯片、超导芯片、石墨烯存储、非易失存储、忆阻器等新原理组件研发,推进后摩尔定律时代微电子技术开发与应用,实现产业跨越式发展。  (三)生物技术领域。  构建基于干细胞与再生技术的医学新模式。加快布局体细胞重编程科学技术研发,开发功能细胞获取新技术。完善细胞、组织与器官的体内外生产技术平台与基地。规范干细胞与再生领域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完善知识产权评估与转化机制,持续深化干细胞与再生技术临床应用。发展肿瘤免疫治疗技术。  推进基因编辑技术研发与应用。建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因编辑技术体系,开发针对重大遗传性疾病、感染性疾病、恶性肿瘤等的基因治疗新技术。建立相关动物资源平台、临床研究及转化应用基地,促进基于基因编辑研究的临床转化和产业化发展。  加强合成生物技术研发与应用。突破基因组化学合成、生物体系设计再造、人工生物调控等关键技术,研究推进人工生物及人工生物器件临床应用和产业化。推动生物育种、生态保护、能源生产等领域颠覆性技术创新,构建基础原料供给、物质转化合成、民生服务新模式,培育合成生物产业链。  (四)核技术领域。  加快开发新一代核能装备系统。加快推动铅冷快堆、钍基熔盐堆等新核能系统试验验证和实验堆建设。支持小型和微型核动力堆研发设计和关键设备研制,开展实验堆建设和重点领域示范应用。积极参与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不断完善全超导托卡马克核聚变实验装置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开展实验堆概念设计、关键技术和重要部件研发。  发展非动力核技术。支持发展离子、中子等新型射线源,研究开发高分辨率辐射探测器和多维动态成像装置,发展精准治疗设备、医用放射性同位素、中子探伤、辐射改性等新技术和新产品,持续推动核技术在工业、农业、医疗健康、环境保护、资源勘探、公共安全等领域应用。  八、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构建协调发展新格局  立足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围绕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根据各地产业基础和特色优势,坚持因地制宜、因业布局、因时施策,加快形成点面结合、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协调共享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格局。  (一)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策源地。支持创新资源富集的中心城市形成以扩散知识技术为主要特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策源地。发挥策源地城市科研人才密集、学科齐全、国际交流频繁等优势,支持建设一批国际一流的大学和科研机构,强化重点领域基础研究,大力促进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发展,支持建设新兴交叉学科研究中心,推进信息、生命、医疗、能源等领域原创性、颠覆性、支撑性技术开发,推动产学研用联动融合,形成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辐射源”。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为契机,加快改革攻坚,完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不利于创新人才发展的制度障碍,探索建立适应创新要素跨境流动的体制机制。发挥策源地城市改革创新示范带动作用,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一批有力度、有特色、有影响的重大改革举措。大力推动科技中介新业态发展,支持海外人才、科研人员、高校师生在策源地城市创业创新,支持海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企业在策源地城市建设产业创新平台和孵化器,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创新高地。鼓励策源地城市开展“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加快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更好利用全球创新成果,加速科技成果向全国转移扩散。  (二)壮大一批世界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集聚区。依托城市群建设,以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为重点,发展知识密集型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打造10个左右具有全球影响力、引领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标志性产业集聚区,推动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区、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区、国际合作承载区。在东部地区打造国际一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城市群,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强京津冀经济与科技人才联动,形成辐射带动环渤海地区和北方腹地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共同体;发挥长三角城市群对长江经济带的引领作用,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苏锡常等都市圈为支点,构筑点面结合、链群交融的产业发展格局;以广州、深圳为核心,全面提升珠三角城市群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延伸布局产业链和服务链,带动区域经济转型发展;推动山东半岛城市群重点发展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产业和海洋经济;围绕福州、厦门等重点城市,推动海峡西岸地区生物、海洋、集成电路等产业发展。依托中西部地区产业基础,大力推进成渝地区、武汉都市圈、长株潭城市群、中原城市群、关中平原城市群等重点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积极创造条件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支持昆明、贵阳等城市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促进长江经济带上中下游地区产业协同发展。对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促进天山北坡、兰州—西宁等西北地区城市群发展特色产业。推动东北地区大力发展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光电子、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信息服务等产业,以沈阳、大连、哈尔滨、长春为支点,支持东北地区城市群打造国内领先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带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  (三)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集群。充分发挥现有产业集聚区作用,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市场活力,采用市场化方式促进产业集聚,完善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培育百余个特色鲜明、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优势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链。完善政府引导产业集聚方式,由招商引资向引资、引智、引技并举转变,打造以人才和科技投入为主的新经济;由“引进来”向“引进来”、“走出去”并重转变,充分整合利用全球创新资源和市场资源;由注重产业链发展向产业链、创新链协同转变,聚焦重点产业领域,依托科研机构和企业研发基础,提升产业创新能力;由产城分离向产城融合转变,推动研究机构、创新人才与企业相对集中,促进不同创新主体良性互动。避免对市场行为的过度干预,防止园区重复建设。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向国家级新区等重点功能平台集聚。  九、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开放发展,拓展合作新路径  贯彻国家开放发展战略部署,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合作新机制,建设全球创新发展网络,推动产业链全球布局,拓展发展新路径。  (一)积极引入全球资源。抓住“一带一路”建设契机,推进国际产能合作,构建开放型创新体系,鼓励技术引进与合作研发,促进引进消化吸收与再创新。积极引导外商投资方向,鼓励外商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跨国公司、国际知名研究机构在国内设立研发中心。加大海外高端人才引进力度,畅通吸纳海外高端人才的绿色通道,为海外人才来华工作和创业提供更多便利。  (二)打造国际合作新平台。积极建立国际合作机制,推动签署落实政府间新兴产业和创新领域合作协议。推动双边互认人员资质、产品标准、认证认可结果,参与国际多边合作互认机制。以发达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建设双边特色产业国际合作园区,引导龙头企业到海外建设境外合作园区。创新合作方式,提升重点领域开放合作水平。加强国际科技成果转化和孵化、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三)构建全球创新发展网络。建立健全国际化创新发展协调推进和服务机制,加强驻外机构服务能力,利用二十国集团(G20)、夏季达沃斯等平台开展新经济交流,充分发挥有关行业协会和商会作用,搭建各类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平台。引导社会资本设立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跨国并购和投资基金,支持一批城市对接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合作,建设一批国际合作创新中心,发展一批高水平国际化中介服务机构,建立一批海外研发中心,构建全球研发体系,形成政府、企业、投资机构、科研机构、法律机构、中介机构高效协同的国际化合作网络。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承担和组织国际重大科技合作项目。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技术标准制定。  (四)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推动产业链全球布局,在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等重点领域,针对重点国家和地区确定不同推进方式和实施路径,推动产业链资源优化整合。支持企业、行业协会和商会、地方政府和部门创新方式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产能合作,推动国内企业、中外企业组团共同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产业链“走出去”,将“走出去”获得的优质资产、技术、管理经验反哺国内,形成综合竞争优势。推动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龙头企业海外拓展,与国际大企业开展更高层次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赢发展。  十、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营造发展新生态  加快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强化制度建设,汇聚知识、技术、资金、人才等创新要素,全面营造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的生态环境。  (一)完善管理方式。  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在电信、新药和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等领域,进一步完善审批方式,最大限度减少事前准入限制,修改和废止有碍发展的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坚持放管结合,区分不同情况,积极探索和创新适合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监管方式,既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又防范可能引发的风险。对发展前景和潜在风险看得准的“互联网+”、分享经济等新业态,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对看不准的领域,加强监测分析,鼓励包容发展,避免管得过严过死;对潜在风险大、有可能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后果的,切实加强监管;对以创新之名行非法经营之实的,坚决予以取缔。严格执行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措施,推进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各项部署,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国有企业中率先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完善反垄断法配套规则,进一步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信息服务、医疗服务等领域企业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障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序实施,打破可再生能源发电、医疗器械、药品招标等领域的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加大对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行为的查处力度。完善信用体系,充分发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作用,推进各类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对接和服务创新,加强信用记录在线披露和共享,为经营者提供信用信息查询、企业身份网上认证等服务。  加强政策协调。充分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推动改革措施落地,加强工作沟通,避免相关政策碎片化。持续开展产业发展状况评估和前瞻性课题研究,准确定位改革发展方向。建立高层次政企对话咨询机制,在研究制订相关政策措施时积极听取企业意见。定期发布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关重点工作安排,统筹推进相关改革发展工作。  (二)构建产业创新体系。  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平台,依托“双创”资源集聚的区域、科研院所和创新型企业等载体,支持建设“双创”示范基地,发展专业化众创空间。依托互联网打造开放共享的创新机制和创新平台,推动企业、科研机构、高校、创客等创新主体协同创新。着力完善促进“双创”的法律和政策体系。持续强化“双创”宣传,办好全国“双创”活动周,营造全社会关注“双创”、理解“双创”、支持“双创”的良好氛围。  强化公共创新体系建设。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工程,加强颠覆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创新重大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探索实行项目决策、执行、评价、监督相对分开的组织管理机制。构建企业主导、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支持建设关键技术研发平台,在重点产业领域采取新机制建立一批产业创新中心。围绕重点领域创新发展需求,统筹部署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创新平台建设,加强设施和平台开放共享。按照科研基地优化布局统筹部署,建设一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支撑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强相关计量测试、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知识和数据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成立战略性新兴产业计量科技创新联盟,加强认证认可创新。落实和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发展规划,完善标准体系,支持关键领域新技术标准应用。  支持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加强企业技术中心能力建设,推进创新企业百强工程,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型领导企业,引领带动上下游产业创新能力提升。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支持力度,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制度。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有关改革措施,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加快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评价和年度报告制度。引导有条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专业化、市场化的技术转移机构,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成果发布,探索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领域率先建立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限时转化制度。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维权。积极推进专利法、著作权法修订工作。跟踪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创新,加强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完善商业模式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保护、实用艺术品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新建一批快速维权中心。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记录,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侵权查处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加大海关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力度,推动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上限额度。  加强知识产权布局运用。大力推行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实施知识产权行业布局和区域布局工程,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和龙头企业引导设立知识产权布局设计中心。构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推进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一批专业化、品牌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鼓励高端检索分析工具等开发应用,引导知识产权联盟建设。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创新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开发知识产权投贷、投保、投债联动等新产品,探索知识产权股权化、证券化。鼓励企业综合运用专利、版权、商标等知识产权手段打造自有品牌。  完善知识产权发展机制。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部署知识产权服务链,建立知识产权集群管理制度,推动形成一批知识产权优势集聚区。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分析及动向监测。建立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制度,鼓励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机制。完善海外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研究发布海外知识产权环境信息,跟踪研究重点产业领域国际知识产权动向,引导建立海外知识产权案件信息提交机制,加强对重大知识产权案件的研究,建立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海外并购和维权行动。  (四)深入推进军民融合。  构建军民融合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促进军民科技创新体系相互兼容、协同发展,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依托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促进军民两用技术产业化发展。建设一批军民融合创新平台。在军工单位集中、产业基础较好的地区,推进军民技术双向转移和转化应用。支持军工企业发挥优势向新能源、民用航空航天、物联网等新兴领域拓展业务,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国防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构建各类企业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  加强军民融合重大项目建设。面向建设航天强国,统筹规划军民卫星研发和使用,加强地面站网整合建设与信息共享,积极发展军民通用化程度高的动力系统、关键部件和基础材料。适应空域改革进程,加强空域管制系统技术和装备研发,推进航空产业军民深度融合发展。面向建设网络强国,加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和系统军民合建共用,组织实施安全可靠信息网络产品和服务相关应用示范工程。面向建设海洋强国,适应军地海洋资源调查、海域使用、海洋观测预报、海洋环境保护和岛礁建设需求,发展军民两用高性能装备和材料技术。开展军民通用标准化工程,促进军民技术双向转移。  (五)加大金融财税支持。  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上市或挂牌融资,研究推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试点,建立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区域性股权市场合作对接机制。探索推进场外证券交易市场以及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建设,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企业发展。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完善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人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税收支持政策,丰富并购融资和创业投资方式。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扩大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规模,鼓励探索开发高收益债券和可转换债券等金融产品,稳步推进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展。鼓励保险公司、社会保险基金和其他机构投资者合法合规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推进投贷联动试点工作。  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完善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探索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融资信息服务平台,促进银企对接。鼓励建设数字创意、软件等领域无形资产确权、评估、质押、流转体系,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股权质押融资、供应链融资、科技保险等金融产品创新。引导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力度。推动发展一批为飞机、海洋工程装备、机器人等产业服务的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公司。加快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融资担保工作。  创新财税政策支持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创新方式吸引社会投资,大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服务创业创新的作用,完善管理规则,做好风险防控,高效开展投资运作,带动社会资本设立一批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金设立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和国际化投资基金。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加大对“双创”以及云计算、大数据、循环经济等支持力度,推进智慧城市、信息惠民、“城市矿山”、智能装备等示范应用。进一步完善光伏、风电、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政策。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政策。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政策。  (六)加强人才培养与激励。  培养产业紧缺人才。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领军人才行动,聚焦重点领域,依托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一批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重点扶持一批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分行业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紧缺人才目录,在国家相关人才计划中予以重点支持。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动态调整高校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合理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招生比例。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建立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制度,推动相关企业为职业学校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提供岗位。依托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养一大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建设一批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支持在线培训发展。  鼓励科技人才向企业流动。探索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职创业和离岗创业有关政策,引导和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设立一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鼓励开展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落实国家对科研人员的各项激励措施,鼓励企业通过股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建立健全符合行业特点的人才使用、流动、评价、激励体系。  充分利用全球人才。在充分发挥现有人才作用的基础上引进培养一批高端人才。研究优化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简化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永久居留资格程序,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提供居留与出入境便利。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工作进度,切实抓好本规划实施工作,加强各专项规划、地方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实化政策措施,推动本规划各项任务落实到位。鼓励相关省(区、市)联合编制区域性发展规划,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差别化、特色化协同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发挥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的牵头作用,加强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密切跟踪产业发展情况,及时研究协调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按照职责分工抓紧任务落实,加快制定配套政策,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序号重点工作负责部门1构建网络强国基础设施,组织实施宽带乡村示范工程。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国家网信办、商务部、农业部、财政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推动三网融合基础设施发展,推进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互联互通,加快构建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3推进“互联网+”行动,组织实施“互联网+”工程。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网信办、农业部、国家能源局、人民银行、商务部、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部、工商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组织实施大数据发展工程。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网信办、科技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5做强信息技术核心产业,组织实施集成电路发展工程。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网信办、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发展人工智能,组织实施人工智能创新工程。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网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7完善网络经济管理方式,深化电信体制改革,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网信办、国务院法制办、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工商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8打造智能制造高端品牌,组织实施重点领域智能工厂应用示范工程。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9实现航空产业新突破,组织实施新一代民用飞机创新工程。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科技部、财政部、质检总局、中国民航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0做大做强卫星及应用产业,组织实施空间信息智能感知工程。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国防科工局、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网信办、质检总局、中科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1强化轨道交通装备领先地位。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增强海洋工程装备国际竞争力,组织实施海洋工程装备创新发展工程。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质检总局、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3提高新材料基础支撑能力,组织实施新材料提质和协同应用工程。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科技部、财政部、质检总局、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4构建生物医药新体系,组织实施新药创制与产业化工程。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5提升生物医学工程发展水平,组织实施生物技术惠民工程。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6加速生物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7推进生物制造技术向化工、材料、能源等领域渗透应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8培育生物服务新业态。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9组织实施生物产业创新发展平台建设工程。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创新生物能源发展模式。国家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1实现新能源汽车规模应用,组织实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提升工程。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牵头,财政部、质检总局、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2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新能源高比例发展工程。国家能源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3大力发展高效节能产业,组织实施节能技术装备发展工程。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4加快发展先进环保产业。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5组织实施绿色低碳技术综合创新示范工程。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6深入推进资源循环利用,组织实施资源循环替代体系示范工程。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7创新数字文化创意技术和装备,组织实施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创新提升工程。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网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8丰富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和形式,组织实施数字内容创新发展工程。文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网信办、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9提升创新设计水平,组织实施创新设计发展工程。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文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0超前布局战略性产业,重点在空天海洋、信息网络、生命科学、核技术等核心领域取得突破。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工局、财政部、工程院、中科院、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1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2积极建立国际合作机制,推动签署落实政府间新兴产业和创新领域合作协议。推动双边互认人员资质、产品标准、认证认可结果,参与国际多边合作互认机制。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3以发达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建设双边特色产业国际合作园区,提升重点领域开放合作水平。商务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4构建全球创新发展网络。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5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区分不同情况,积极探索和创新适合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监管方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交通运输部、文化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6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国有企业中率先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7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文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8完善反垄断法配套规则,进一步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信息服务、医疗服务等领域企业违法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9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障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序实施,打破可再生能源发电、医疗器械、药品招标等领域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加大对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行为的查处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商务部、工商总局、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0建立高层次政企对话咨询机制,在研究制订相关政策措施时积极听取企业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1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平台,支持建设“双创”示范基地,发展专业化众创空间。依托互联网打造开放共享的创新机制和创新平台,推动企业、科研机构、高校、创客等创新主体协同创新。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科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2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工程,加强颠覆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网信办、国家国防科工局、财政部、工程院、中科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3加强相关计量测试、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知识和数据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质检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4落实和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发展规划,完善标准体系,支持关键领域新技术标准应用。质检总局、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网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5加强企业技术中心能力建设,推进创新企业百强工程。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6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7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制度,组织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加快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评价和年度报告制度。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科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8探索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领域率先建立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限时转化制度。科技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9积极推进专利法、著作权法修订工作。跟踪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创新,完善商业模式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保护、实用艺术品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上限额度。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务院法制办、科技部、工商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50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新建一批快速维权中心。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记录,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侵权查处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加大海关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力度。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工商总局、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51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部署知识产权服务链,建立知识产权集群管理制度,培育一批专业化、品牌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推动形成一批知识产权优势集聚区。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52完善海外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立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海外并购和维权行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53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上市或挂牌融资,研究推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试点,建立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区域性股权市场合作对接机制。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54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扩大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规模,鼓励探索开发高收益债券和可转换债券等金融产品,稳步推进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展。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证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55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完善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鼓励建设数字创意、软件等领域无形资产确权、评估、质押、流转体系,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股权质押融资、供应链融资、科技保险等金融产品创新。人民银行、银监会牵头,证监会、保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部、工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56探索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融资信息服务平台,促进银企对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银监会、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57引导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力度。人民银行、银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58推动发展一批为飞机、海洋工程装备、机器人等产业服务的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公司。商务部、银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海洋局、中国民航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59加快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融资担保工作。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0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金设立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和国际化投资基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证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1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加大对“双创”以及云计算、大数据、循环经济等支持力度,推进智慧城市、信息惠民、“城市矿山”、智能装备等示范应用。财政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2进一步完善光伏、风电、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政策。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3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领军人才行动,聚焦重点领域,依托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一批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重点扶持一批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在充分发挥现有人才作用的基础上引进培养一批高端人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组织部、教育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4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动态调整高校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合理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招生比例。教育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5依托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养一大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建设一批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6引导和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技部、教育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7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设立一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鼓励开展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教育部、科技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8研究优化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简化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永久居留资格程序,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提供居留与出入境便利。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9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调查。国家统计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编辑:王炬鹏)
12-03
2021
国务院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 “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                              2012年12月1日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2年12月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服务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 发展基础   第二节 发展机遇   第三节 面临挑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 服务业发展重点   第一节 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一)金融服务业   (二)交通运输业   (三)现代物流业   (四)高技术服务业   (五)设计咨询   (六)科技服务业   (七)商务服务业   (八)电子商务   (九)工程咨询服务业   (十)人力资源服务业   (十一)节能环保服务业   (十二)新型业态和新兴产业   第二节 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一)商贸服务业   (二)文化产业   (三)旅游业   (四)健康服务业   (五)法律服务业   (六)家庭服务业   (七)体育产业   (八)养老服务业   (九)房地产业   第三节 提升农村服务业水平   第四节 拓展海洋服务业领域  第四章 扩大服务业开放   第一节 大力发展服务贸易   第二节 提高服务业利用外资水平   第三节 稳步实施“走出去”战略   第四节 深化内地与港澳地区服务业合作   第五节 推进海峡两岸服务业合作  第五章 改革完善服务业发展体制机制   第一节 深化服务业改革   第二节 创新政策支持  第六章 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组织协调   第二节 夯实发展基础   第三节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前  言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推动服务业大发展的重要时期。加快发展服务业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大任务,是适应对外开放新形势、提升综合国力的有效途径,也是扩大就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内在要求。  《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指导我国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是编制服务业各领域专项规划(指导意见)和地方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  《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范围是服务产业和可以市场化发展的服务领域。第一章 服务业发展面临的形势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一五”时期,我国社会生产力快速发展,综合国力大幅提升,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显著提高,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我国服务业实现较快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拉动作用日益突出。  ——规模不断扩大。“十一五”时期,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1.9%,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速0.7个百分点,比“十五”时期加快1.4个百分点。2010年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7.4万亿元,比2005年增加9.9万亿元,增长1.3倍。  ——主要服务业行业较快发展。“十一五”时期,服务业各主要行业均实现了较快发展。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5个门类的增加值年均增速分别为18.7%、16.5%、11.3%、9.5%和8.3%。  ——新兴服务产业快速发展。“十一五”时期,旅游、文化等产业实现了高速增长,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高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和管理理念的不断创新,推动了电子商务、增值电信、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地理信息、动漫游戏、检验检测、气象服务等新型服务业态加速发展;认证认可、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家政服务等一批适应市场需求的新兴服务产业蓬勃发展。  ——固定资产投资占比提高。“十一五”时期,服务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49.6万亿元,年均增长25.5%,增速比“十五”时期提高8.5个百分点。2010年服务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部投资比重为54.7%,比2005年提高1.1个百分点。  ——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十一五”时期,服务业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形成了一批知名企业和著名品牌,竞争力不断提高。  ——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十一五”时期,金融机构、资本市场、铁路投融资体制、文化体制、医药卫生体制、邮政体制等领域改革取得积极进展。服务业税收、价格、收费等改革深入推进。对外开放领域不断拓展,服务业外商投资占全部外商投资的比重明显提高。服务贸易规模迅速扩大,结构逐步优化,国际地位不断提升。  ——吸纳就业能力进一步增强。2010年服务业就业人数达到26332万人,比2005年增加了2893万人,年均增加578.6万人;占全社会就业人数比重达到34.6%,比2005年提高3.2个百分点。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就业方面,服务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服务业发展。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明确了服务业发展的方向、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强调,要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这些都为“十二五”时期服务业大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第二节 发展机遇  “十二五”时期,我国服务业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从国际环境看,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世界经济增长格局和市场需求形势发生新变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面临新突破,国际经济秩序出现新调整。我国与世界经济的相互联系和影响日益加深,服务业国际化发展的机遇增多,有利于在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  从国内环境看,我国具备服务业大发展的有利条件。2010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4000美元,“十二五”时期将向更高水平迈进,必然进一步带动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升级,服务业市场需求潜力巨大。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服务业的发展基础和发展条件将进一步改善。改革攻坚步伐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趋向完善,将为服务业发展创造更加完善的体制环境,进一步激发服务业发展的活力和动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加快推进,将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提出新的要求;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将对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提出更高的标准。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推动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的任务要求,为服务业发展指明了方向。第三节 面临挑战  “十二五”时期,我国服务业发展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面临一些新的挑战。我国服务业发展长期滞后,结构不合理,生产性服务业水平不高,尚未形成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有力支撑;生活性服务业有效供给不足,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国际竞争力不强,缺少大企业大集团和知名品牌,服务贸易逆差短期内难以扭转。服务业人才不足,标准化水平不高,科技含量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服务业深化改革任务仍然艰巨,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思想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制约发展的一些长期性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亟待解决。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服务业就业人数占全社会就业人数比重两个预期性指标均未完成,服务业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问题更加凸显。国际环境复杂多变,不确定因素增多,贸易保护主义加剧,发达国家的生产性服务业占有明显优势,围绕市场、资源、人才、技术、标准的竞争更加激烈,这些对提升我国服务业质量和水平,缩小与发达国家差距都提出了新的挑战。我们必须立足现有基础,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加快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全力推动服务业大发展。第二章 总体要求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适应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将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突破口,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国际化为方向,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全力推动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为增强我国产业核心竞争力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奠定坚实基础。第二节 基本原则  “十二五”时期,推动服务业大发展需要把握以下原则:  (一)发展服务业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相结合。推动服务业与工业、农业深度融合,催生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促进企业组织结构完善和生产经营模式创新,不断增强我国产业发展综合优势,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发展服务业与扩大国内需求、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相结合。进一步发挥服务业对拉动消费和投资的积极作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  (三)发展服务业与扩大就业、提高劳动者素质相结合。发挥服务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加强人才培养开发和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将我国人口多的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丰富的优势。  (四)发展服务业与推进城镇化相结合。适应城镇化发展的趋势和要求,强化服务产业支撑,增强服务功能,在城镇化进程中完善服务体系,提升城镇宜居宜业水平。  (五)推动服务业全面发展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坚持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并重、现代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并举,大力推动涉及面广、辐射作用大的服务业重点行业和领域加快发展,带动服务业全面发展。  (六)深化服务业改革与扩大服务业开放相结合。推进服务业改革,完善体制机制,为服务业大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以竞争促发展。第三节 发展目标  根据推动服务业大发展的总体要求,“十二五”时期,要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一)提高服务业比重。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超过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速,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速超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第二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速。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较2010年提高4个百分点,成为三次产业中比重最高的产业。推动特大城市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  (二)提升服务业水平。服务业新兴领域不断拓展,新型业态和新兴产业不断涌现,规模化、品牌化和网络化水平不断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支撑作用明显提高,生活性服务业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的能力明显增强,农村服务业水平明显提升。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创建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著名品牌,建设一批主体功能突出、辐射范围广、带动作用强的服务业发展示范区。  (三)推进服务业改革开放。垄断行业改革不断深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领域改革不断深入,市场机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社会领域和事业单位改革加快推进,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适应新型服务业态和新兴服务产业发展的市场管理办法逐步完善。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取得明显成效。服务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对外开放领域和范围进一步扩大,国际化水平不断提高。  (四)提高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到2015年,服务业就业人数占全社会就业人数的比重较2010年提高4个百分点,服务业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第三章 服务业发展重点  立足我国产业基础,发挥比较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突出重点,引导资源要素合理集聚,构建结构优化、水平先进、开放共赢、优势互补的服务业发展格局。第一节 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围绕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和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中、高端发展,深化产业融合,细化专业分工,增强服务功能,提高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我国产业综合竞争力。  (一)金融服务业。  加强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有序发展和创新金融组织、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化社会融资结构。发挥大型金融机构的综合性服务功能,积极发展为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推进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管理公司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推进金融服务专业化、特色化、精细化、品牌化,大力改善对“三农”和小型微型企业的金融服务。发挥信用融资、证券、保险、信托、理财、担保等服务的资产配置和融资服务功能。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建立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加快发展债券市场,完善大宗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的品种体系。充分发挥保险业的功能作用,积极发展责任保险、信用保险,探索建立国家政策支持的巨灾保险体系。创新保险营销服务方式,推进中小保险公司差异化发展,规范发展保险中介市场,推进再保险市场建设。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强化内部治理和风险管理。提高监管方法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前瞻性,维护金融业安全稳健运行。加强金融法律、支付清算、征信、反洗钱等金融服务业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预警体系、评估体系和处置机制,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十二五”时期,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有效防范和应对系统性风险,健全金融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构建功能健全、服务高效、分工合理、竞争有序、效益良好、安全稳健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二)交通运输业。  加快完善铁路网络,建设国家快速铁路网,强化重载货运网,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国家高速公路网剩余路段、“瓶颈”路段建设,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和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提高城乡客运能力,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加快发展内河水运,推进重庆长江上游和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发展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内河港区,加快推进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形成干支直达、江海联运的服务网络。推进沿海港口协调有序发展,加快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和专业化运输系统,拓展现代航运服务功能,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运服务体系。建立通达通畅的国内国际航线网络,加强机场和空管保障能力建设,加快发展通用航空。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建立多层次、差别化的公共交通服务网络,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和农村物流。推进综合运输大通道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提高基础设施养护水平。鼓励运输企业优化货物运输组织,大力发展铁水联运、江海直达、道路货物甩挂运输,加快发展冷链运输、零担快运和各种专用运输,鼓励道路运输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企业转型。加快邮政服务业发展,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十二五”时期,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网络更趋完善,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管理能力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构建网络设施配套衔接、技术装备先进适用、运输服务安全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服务体系。  (三)现代物流业。  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优先整合利用现有物流资源,拓展服务功能,完善服务网络。加快综合交通运输网络配套物流设施建设,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的无缝衔接和高效联运,建设覆盖全国的物流通道网络。加快推进城市配送体系建设,提高统一配送水平。鼓励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提高一体化运作水平和规模化程度。加快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大宗矿产品、重要工业品、生活必需品、药品等领域物流发展。拓展邮政物流,支持快递能力建设,推动快递与电子商务、制造业协同发展。强化核心技术开发,加快物联网等新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应用和推广,鼓励物流信息化和智能化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健全各类物流信息共享平台,推广条码等自动识别技术。提高物流行业标准化设施、设备和器具应用水平,推进标准化托盘等物流包装的循环共用,推广货运车辆标准化车型。鼓励生产资料流通企业强化物流服务功能,向仓储、交易、加工、配送等多功能、多业态拓展,形成一批集多功能于一体的专业化、综合性生产资料物流配送中心,引导生产资料流通集聚式发展。支持物流企业做强做大,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完善物流基础设施和网络,统筹规划仓储设施发展,促进传统仓储企业向现代配送中心转变。支持物流园区等物流功能集聚区有序发展,规划建设一批重点物流园区。加强进出口口岸、国际商品交易中心物流基础设施和国际通道建设,增强进出口货物集散能力,重点布局建设一批口岸商贸物流中心,促进货运枢纽向物流园区转型,促进保税物流中心向分拨中心、配送中心和采购中心发展。“十二五”时期,物流业信息化、智能化和标准化水平明显提高,重点行业物流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初步建立社会化、专业化、信息化的现代物流体系。  (四)高技术服务业。  重点发展高技术的延伸服务和相关科技支撑服务,突出研发设计对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作用,加快支撑产业结构调整的研发设计服务体系建设。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市场,构建服务主体多元化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促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市场化运营,加大检验检测认证基础能力建设,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行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鼓励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机构由提供单一类型合格评定服务向复合型合格评定服务延伸,向规模化、品牌化、专业化发展。完善科技中介体系,大力发展专业化、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信息基础设施,开展云计算服务创新发展试点示范,加强云计算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物联网应用示范和推广,打造物联网应用平台。加快培育新兴网络信息技术服务,加强软件工具研发和知识库建设。推进各类面向行业应用的信息技术咨询、系统集成、系统运行维护和信息安全服务。加强数字文化教育产品开发和公共信息资源深化利用,构建便捷、安全、低成本的数字内容服务体系。推进地理、人口、法人、金融、税收、医疗、社保、农业、交通、统计等信息资源深度开发和社会化服务。完善生物技术服务体系,重点在医药创制、生物信息、生物环保、生物农业等领域培育新兴生物技术服务。“十二五”时期,高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8%以上,建设若干产业特色鲜明、比较优势突出的产业基地和创新集聚区,培育一批创新能力较强、服务水平较高、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骨干企业,基本形成高技术服务产业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和政策体系,推动研发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数字内容服务、生物技术服务等高技术服务业做大做强,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增长点。  (五)设计咨询。  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提升生活品质为重点,鼓励创新,促进设计咨询产业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整合现有资源,加强资源共享,建立实用、高效的设计和咨询基础数据库、资源信息库等公共服务平台。提高设计和咨询的信息化水平,支持相关软件等信息技术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重点支持设计创新成果产业化,鼓励研发体现中华民族传统工艺和文化特色的设计项目和产品。引导设计企业和咨询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提高专业化、规模化水平。充分发挥工业设计在丰富产品品种、提高附加值、创建自主品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作用。鼓励设计和咨询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十二五”时期,设计咨询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专业人才素质明显提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设计咨询机构数量大幅上升,培养一批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的领军人才,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设计咨询企业。  (六)科技服务业。  大力发展研发服务外包、合同研发组织、检测、气象等服务,培育专业化第三方研发机构,促进研发服务集群发展。加快发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提升技术转移机构的市场化运作和增值服务能力,强化产学研合作过程中的技术成果中试和熟化服务,推进技术市场交易模式和机制创新,提升技术市场网络化、信息化、国际化水平。积极发展创新创业服务,培育创业服务业态,大力推广“孵化加创投”模式。扩大科技企业加速器试点,为高成长企业做大做强提供资本、人才、市场等服务,优化创新创业环境。积极发展科技金融服务,推动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鼓励科技金融业务创新,探索科技贷款担保、科技保险、产权交易与股权交易等新模式;建设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加强科技金融风险评估,防范和化解科技金融业风险。积极发展科技咨询服务,开展知识产权、产业研究和科技动态等服务,提升科技咨询服务水平。“十二五”时期,科技服务业社会化、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产业实力明显增强,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服务水平高、带动作用大的科技服务企业,形成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科技服务产业基地和集聚区,科技在促进经济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中的支撑能力明显增强。  (七)商务服务业。  鼓励商务服务业专业化、规模化、网络化发展,加大品牌培育力度,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大力发展广告业,提高广告业集约化、专业化和国际化发展水平。加快发展资产管理、兼并重组、财务顾问、后勤管理等企业管理服务,积极发展会计、审计、税务、资产评估、矿业权评估、认证认可、信用评估、经纪代理、市场调查等专业服务,加快发展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推动拍卖、典当服务业发展,促进信用服务业发展。培育一批著名商务服务企业和机构;建设一批影响力大的商务服务集聚区。合理规划展馆布局,发展会展业。“十二五”时期,商务服务业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竞争力明显增强,结构明显优化,国内外市场份额明显提高,市场秩序、诚信体系、标准体系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  (八)电子商务。  积极培育电子商务服务,支持第三方电子商务与交易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网络交易与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物流配送、报关结汇、检验检疫、信用评价等环节的集成应用。发挥行业组织等社会中介机构作用,提高电子商务纠纷处理、争议调解、法律咨询、技术研究、成果转化等服务能力。推进交易保障设施建设,强化对电子商务交易主体、客体及交易行为的在线监测,完善交易保障服务体系。健全电子商务支撑体系,促进数字证书在电子商务全过程、各环节的深化应用,规范网上银行、网上支付平台等在线支付服务,发展与电子认证、网络交易、在线支付协同运作的物流配送体系,鼓励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建立交易诚信档案,为改善电子商务环境提供有力支撑。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支持大型骨干企业以供应链协同为重点发展电子商务,引导中小企业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拓展国内外市场,推动政府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加快发展移动电子商务等互联网产业,大力培育远程维护、数据托管等技术服务,积极推进医药卫生、文化旅游等领域的信息化建设,不断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领域。规范电子商务发展,保障网络交易安全。“十二五”时期,基本健全电子商务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大型企业供应链网络化协同能力和重要行业龙头企业全球化商务协同能力,营造安全可信、规范有序的网络商务环境。  (九)工程咨询服务业。  完善市场机制,鼓励工程咨询单位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工程咨询服务体系。规范市场准入,建立统一规范的职业资格制度和行业管理体系,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工程咨询领域,支持工程咨询机构为民间投资提供服务。加快工程咨询业务结构调整,促进工程咨询全过程协调发展。加强投资建设项目策划、准备、实施、运营、评价各阶段咨询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咨询服务科学水平,推进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充分发挥工程咨询服务业在投资建设中的关键作用。在全行业倡导诚信为本、廉洁高效的工程咨询理念,坚持独立、公正、客观、科学原则,加强行业自律。扩大工程咨询在统筹城乡发展、新兴产业、资源能源综合利用以及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等领域的服务范围。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熟悉国际惯例的人才。“十二五”时期,工程咨询服务业产业化、市场化步伐明显加快,行业规模显著扩大,服务质量和水平稳步提升,行业立法逐步完善,基本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国际惯例、拥有较高水平自主知识产权的理论、方法和技术创新体系,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效的工程咨询市场。  (十)人力资源服务业。  以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为重点,推进人力资源服务创新,鼓励差异化发展,大力开发能够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群体需求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产品。规范发展人事代理、人才推荐、人员培训、劳务派遣等人力资源服务,鼓励发展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力资源管理咨询、高级人才寻访、网络招聘等新型服务业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发展行业性、专业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设产业人才信息平台。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群,探索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推进行业集聚发展。实施人力资源服务品牌推进战略。建立健全人力资源服务标准体系,规范服务流程。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走出去”,为我国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加快发展服务业职业教育,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培育形成功能完善、规范有序、较为成熟的培训市场,不断满足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要。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发展培训业,鼓励高等学校、职业学校、企业、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培训,推动培训主体多元化。规范和丰富培训内容,扩展和创新培训形式,健全质量评价机制,规范培训市场秩序。“十二五”时期,建立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实现公共服务充分保障、市场经营性服务逐步壮大、高端服务业务快速发展,人力资源开发配置和服务就业的能力明显提升,在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中的作用进一步凸显。  (十一)节能环保服务业。  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以做精、做专、做强为方向,扶持壮大一批专业化节能公司,引导技术研发、投融资等机构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开展节能服务。创新丰富节能服务形式和内容,推动节能技术成果转化和应用。规范节能市场秩序,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和失信惩戒机制。积极培育提供资源节约、废物管理、资源化利用等一体化服务的循环经济专业化服务公司,重点培育再制造专业技术服务公司,鼓励发展循环经济咨询服务业,促进资源循环再生利用。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烟气脱硫脱硝、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为重点,大力推行特许经营制度,推进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营的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进程,提高工业污染治理设施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服务比例,完善监管制度。健全有利于资源循环利用的回收体系,完善废旧商品回收网络,提高回收企业的组织化和规模化程度,建设分拣技术先进、环保处理设施完备、劳动保护措施健全的废旧商品回收分拣体系。建设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示范城市,完善再制造旧件和垃圾分类回收体系。重点发展集研发、设计、制造、工程总承包、运营及投融资于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着力培育综合环境服务龙头企业。推进环境咨询、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境投融资、环境培训、清洁生产审核咨询评估、环保产品认证评估等环保服务业发展。加快培育环境顾问、监理、监测与检测、风险与损害评价、环境审计、排放权交易等新兴环保服务业。推动环保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开展关键技术工程示范,加快环境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完善环保服务业标准体系。“十二五”时期,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节能服务业销售额年均增长30%。到2015年,节能服务业总产值突破3000亿元,环保服务业产值超过5000亿元。  (十二)新型业态和新兴产业。  适应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升级趋势,鼓励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服务产品创新,培育壮大服务业新型业态和新兴产业。适时研究制定促进服务业新型业态和新兴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适合服务业新型业态、新兴产业发展的行业准入标准和市场管理办法。支持设立服务业新型业态和新兴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加强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基地建设,加强专业人才培训,研究建立配套政策措施和统计体系。“十二五”时期,新型业态和新兴产业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创新能力明显提高,产业规模明显扩大,壮大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的龙头企业,创建一批优质品牌,不断形成推动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第二节 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围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丰富服务供给,完善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  (一)商贸服务业。  加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发展新型流通业态,改善流通设施条件,优化消费环境。推动现代流通方式和循环经济理念在商贸流通领域的广泛应用,发展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网络营销、总代理等现代经营方式。优化城市大型百货店、综合超市、购物中心、批发市场等商业网点结构和布局,积极发展连锁经营和统一配送,鼓励发展专业店、专卖店、会员店,大力发展便利店、中小超市、社区菜店等社区商业。通过开展社区商业民生促进工程,构建社区商业便利消费体系,促进居民服务便利化发展。统筹城乡贸易发展,支持城市商业企业向农村延伸开设商业网点,发展农资和日用工业品配送下乡服务,引导农产品进城直销。鼓励商贸企业兼并重组,支持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加快商贸服务业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商贸服务行业统计和城乡市场监测体系。建立健全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一批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引导住宿和餐饮业健康规范发展。“十二五”时期,传统商贸服务业改造升级步伐加快,商贸流通业多业态、多形式发展,商业设施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城市商业网点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农村商业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农村商贸流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初步建立现代化商贸服务体系。  (二)文化产业。  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加快组织实施一批成熟度高、成长性好、先导性强的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支持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产业链完整、规模效应明显的特色文化产业基地,加快特色文化城市建设。培育骨干企业,扶持中小企业,鼓励文化企业跨地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经营和重组。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制度,在国家许可范围内鼓励非公有制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加快发展各类文化产品和产权、信息、技术、版权等要素市场,推进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健全文化技术创新体系,研究制定文化产业技术标准。大力发展文化创意、移动多媒体、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等新型业态。大力发展演艺业,加强演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发展全国性文艺演出院线和电子票务系统。加强广播影视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一批广播影视骨干企业,打造一批广播影视知名品牌,实施一批广播影视精品工程,推动广播影视产品和服务出口。整合提升图书、报刊等纸介质传统出版产业,发展数字出版等新兴出版产业,加快推广数字环保技术,创新出版传播手段和渠道,打造一批大型出版传媒、印刷复制和发行企业集团。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加快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研发,推进国家版权监管平台建设,提高版权服务与保护水平。积极开拓国际文化市场,创新文化“走出去”模式,增强中华文化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十二五”时期,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为将其培育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奠定坚实基础。专栏1 文化产业发展重点  1.文化艺术产业和网络文化产品发展重点。  鼓励演艺节目在内容与形式上的创新,推动发展全国性文艺演出院线,加快剧院、剧场、电子票务等演艺基础设施建设,形成1-2个国际知名的演艺产业集聚区,形成10家左右全国性或跨区域的文艺演出院线。开展动漫相关技术标准研制工作。发展网络游戏、电子游戏等游戏产业,推动国产游戏产品走出去。积极开发具有民族特色、健康向上和技术先进的新兴娱乐方式。繁荣美术创作,规范市场秩序,推动艺术品产业健康发展。发掘民族文化元素,突出地域特色,促进传统手工艺产品发展。大力发展艺术创意设计产业。加强文化内容与高新数字技术结合,培育和发展数字文化产业。鼓励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及中华民族特色的网络文化产品,提高网络文化产品原创能力和文化品味,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网络文化品牌。  2.广播影视产业发展重点。  推进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卫星直播广播电视、地面数字电视推广应用、广播覆盖传输数字化、高清晰度电视、城镇数字影院、国产影视剧及影视动画、纪录片等重大产业项目。基本建成全国城市数字影院覆盖网络。大力发展移动多媒体、网络广播电视等新媒体新业态,加快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的全国运营。加快影视产业、影视动画产业、影视纪录片产业、影视制作业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  3.新闻出版产业发展重点。  加快实施新闻出版精品工程,构建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网络体系,引导出版精品创作生产,扶持动漫游戏出版产品、民族原创网络出版产品的创作和研发。加快建设新闻出版产业带和基地。提高新闻出版企业装备水平和新闻出版产品的科技含量,大力实施新闻出版科技创新工程。加快新闻出版领域基础性标准、新业态核心标准的制(修)订,加大标准宣传贯彻力度。鼓励海量数字内容资源平台建设。完善出版物发行流通网络,加快全国性出版物物流体系建设,提高网点覆盖面,努力实现“市市有书城、县县有书店、乡乡有网点、村村有书屋”。提高印刷复制产业发展质量,实施绿色印刷和数字化印刷工程。大力推进海峡两岸交流合作。实施“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加快国际交易平台建设,拓展出版物国际营销渠道,打造国际知名出版传媒企业品牌。  (三)旅游业。  大力发展国内旅游,积极发展入境旅游,有序发展出境旅游,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科学利用资源,坚持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并重,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观光旅游质量,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和生态、文化、红色、乡村、森林、湿地、草原、海洋等专项旅游,提升旅游业发展的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旅游目的地和精品旅游线路,推进全国特色名镇(村)建设,规范发展主题公园。加快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旅游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支持民营和中小旅游企业发展。加快中西部地区和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实施人才兴旅工程,推进实施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加快旅游立法和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强旅游诚信体系建设,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十二五”时期,旅游业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初步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专栏2 旅游业发展重点  1.乡村旅游发展。  推进实施《全国乡村旅游业发展纲要》,建设一批乡村旅游及休闲农业示范村和示范县,加大对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扶持。  2.旅游精品建设。  推进实施《“十二五”全国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打造一批国家级城市旅游目的地、国家级精品景区,推出一批文化旅游演艺精品和精品旅游线路及文物、森林、海洋、温泉、草原、工业、科技、会展、修学等专项精品旅游景区。  3.红色旅游发展。  推进实施《2011-2015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继续加大红色旅游基础设施投入,深化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精品线路、重点旅游区建设,加强红色旅游与其他旅游产品的结合,完善配套服务,提高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和精品线路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4.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  推进实施《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4号),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推进旅游要素转型升级,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开发特色旅游产品,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全面提升海南旅游业管理、营销、服务和产品开发的市场化、国际化水平。  (四)健康服务业。  统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升人民群众健康保障能力。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依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完善有利于健康服务业发展的体制和政策,促进非基本医疗服务的发展。合理规划医疗资源,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对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管和技术指导,鼓励有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做大做强。积极促进医疗护理、健康检测、卫生保健、康复护理等健康服务业发展。充分发挥中医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大力发展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业。加强健康管理教育与培训,鼓励技术产品研发,制定标准与规范,加快健康体检行业的规模化与产业化进程。支持发展健康服务机构,鼓励健身活动,推动健康咨询、健康保险与健康服务融合发展。健全康复医疗服务网络,提高康复医学服务能力。“十二五”时期,基本形成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各类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医格局,构建集医疗服务、健康管理与健康促进、健康保险等服务内容为一体的健康服务产业体系。  (五)法律服务业。  大力发展以律师和公证为主体的法律服务业,稳步扩大从业人员数量,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眼光、精通涉外法律业务的高素质律师人才。拓宽服务领域和服务方式,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实现法律服务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广泛、有效参与。稳步扩大法律服务规模,完善组织形式,推动业务转型和升级,促进专业化分工,扶持、培育一批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法律服务机构。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和行业规范,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人员诚信执业制度,完善执业状况评价、监督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规范服务秩序和服务行为。提升法律服务业开放水平,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法律服务机构。加大对法律服务业政策扶持和保障力度,改善法律服务业发展环境,健全体制机制和政策保障,扩大服务规模和服务领域,提升服务层次和服务质量,提高国际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十二五”时期,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要求、较为成熟的法律服务制度体系。  (六)家庭服务业。  健全家庭服务业相关法规、政策体系和监管措施,完善家庭服务业促进体系。研究制(修)订家庭服务业服务标准(规范),扩大标准(规范)覆盖范围,研究制订家庭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加快推进家庭服务业公益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发挥市场机制,加强政府引导,鼓励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家庭服务业,重点培育一批连锁经营的大型家庭服务企业,积极扶持中小家庭服务企业,促进家庭服务企业规模化、品牌化和网络化发展。鼓励各类人员到家庭服务业就业、创业,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职业素质、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加快构建便利惠民的家庭服务体系,优化城市服务网点布局结构,积极推动家庭服务网点进社区。规范家庭服务市场秩序,促进企业诚信经营,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以家庭为服务对象,以社区为重要依托,以家政、养老、社区照料和病患陪护服务等业态为重点,创新家庭服务业发展模式,整合家庭服务资源,实现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公共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十二五”时期,家庭服务业吸纳就业人数明显增加,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共同发展的家庭服务市场和经营机构,初步建立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生活需求相适应的家庭服务体系。专栏3 家庭服务业重点工程  1.家庭服务业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设立区域性家庭服务电话呼叫号码,整合资源,增加投入,实施家庭服务业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程。依托该平台,健全供需对接、信息咨询、服务监督等功能,形成便利、规范的家庭服务体系,为家庭、社区、家庭服务机构提供公益性服务。  2.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工程。  以家政服务、养老护理和病患陪护服务等从业人员为重点,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和在职培训。“十二五”时期,每年培训100万人。加强培训基础能力建设,依托现有培训资源,在地级城市以及经济较为发达的中心城市建设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实训基地,同时对有创业愿望的人员提供相应的创业培训。  3.家庭服务业千户百强创建工程。  推动一批中小企业(单位)做专做精,扶持一批有实力的企业(单位)做大做强,培育一批知名家庭服务品牌,形成一批市场开拓能力强、辐射带动作用大、服务水平高的企业(单位)群体,加大对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单位)的扶持力度,提升我国家庭服务业的规范化、产业化、品牌化水平。  (七)体育产业。  以体育健身休闲业、体育竞赛表演业为先导,带动体育用品、体育中介等行业的联动发展。推动体育服务运营管理模式多样化。积极提供适应中低收入群体需求的体育服务,合理引导高收入群体体育消费。坚持重点体育项目带动战略,加快培育特色体育产品,着力培育体育产业骨干企业。合理规划体育产业基地布局,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推动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的互动发展,延长体育产业链。加强对体育组织、体育赛事、体育活动的名称、标志、版权等无形资产的开发和保护。推动体育服务贸易发展,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十二五”时期,体育产业整体实力明显增强,创建一批充满活力的体育产业基地,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骨干企业,逐步打造一批有中国特色与国际影响力的体育产品和重大赛事品牌。  (八)养老服务业。  引入多种形式的市场主体,培育发展专业化的养老服务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开发养老服务项目,参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积极扶持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和中小型养老服务企业创新发展。大力拓展养老服务领域,逐步实现从基本生活照料向健康服务、辅具配置、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法律服务、紧急救援等方面延伸。大力发展社区照料服务,推进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之家、互助式养老服务中心等社区养老设施建设。发挥养老服务产业链长、涉及领域广的特点,推动养老服务与餐饮、服装、营养保健、休闲旅游、文化传媒、金融和房地产开发等相关产业互动发展。加强老年护理人员培养培训,推行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制度,提高其职业素养和服务水平。培育形成一批具有知名品牌和较强竞争力的养老机构,促进养老服务企业规模化、品牌化和网络化发展。健全养老服务市场准入、退出和监管制度。“十二五”时期,养老服务业规模显著扩大,社会化养老覆盖率明显提高,基本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实现老有所养。到2015年,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量达30张。  (九)房地产业。  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培育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引导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土地评估和登记代理机构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加强和完善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大力推行房地产经纪人、土地登记代理人执业资格制度,加强中介行业自律管理。建立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土地登记代理制度建设,健全行业资信体系。加强农村建筑技术队伍建设。大力推广建筑节能服务,培育节能技术服务市场。进一步明确物业管理行业的责任边界,健全符合行业特征和市场规律的价格机制,规范物业管理行业市场秩序。建立和完善旧住宅区推行物业管理的长效机制,探索建立物业管理保障机制。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多种经营,积极开展以物业保值增值为核心的资产管理。继续推进物业管理师制度建设,提升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提高旧住宅区物业服务覆盖率,城镇新建居住物业全部实施市场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模式。建立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绩效考核、人员准入、信息披露、责任追究制度,加快服务设施建设,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十二五”时期,房地产和土地中介服务机构服务功能明显增强,社会公信力明显提高,建筑节能服务标准规范进一步完善,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及第三方服务机构。第三节 提升农村服务业水平  以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业现代化、增加农民收入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重点,贯彻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协同推进城镇化和农村发展,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进入,推动农村服务业水平尽快上一个新台阶。  加快发展农村生产性服务业。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有效对接。强化基层农技推广服务,引导科研教育机构积极开展农技服务。搭建乡村测土配方施肥服务平台,提升科学施肥水平。培育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机社会化水平,加快农机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开展农机跨区作业、承包作业、机具租赁和维修服务,推进农机服务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加强土地流转管理服务机构建设,培育壮大承包经营权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服务体系。完善农副产品流通体系,加大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力度,加强产销衔接,扩大农超对接规模,积极打造“南菜北运”和“西果东送”产销链条。加强信息体系建设,推广先进交易方式,发展各类流通中介组织。强化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准入和监管,实施经营台账和可追溯管理,提升经营单位技术服务能力,鼓励发展连锁配送等现代经营方式。支持发展农业信息服务,以农业生产经营为重点,逐步形成连接国内外市场、覆盖生产和消费的信息网络。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鼓励商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培育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农村邮政金融业务,建立农村信贷担保体系,扩大农村金融抵押品范围。扩大涉农保险覆盖面,探索发展渔业保险,建立多形式经营、多渠道支持的农业保险体系。积极推动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发展,健全农村保险服务体系。完善动物疫病诊疗等兽医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农作物和林业有害生物、草原鼠虫害防治专业化服务。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提高农产品流通组织化程度,培育大型流通主体。完善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增强集体经济组织服务能力,提升农业、林业组织化水平。  积极发展农村生活性服务业。完善农村消费品销售网络,推动现代流通方式向农村延伸。加快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提升农村商品统一配送能力,发展一网多用,开展信息化改造,提高农村商业的组织化、标准化、现代化水平。推动机动车维修网点向农村延伸。积极发展园艺业、休闲农业、生态农业、休闲渔业、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大力扶持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兴办农家乐、采摘、垂钓等休闲旅游项目,增加农民收入。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配合,积极引导森林景观的开发利用,大力扶持农民兴办森林人家、林业观光园、森林氧吧、森林疗养等休闲旅游项目,提高兴林富民效益。搞好农民培训,提高农民素质,加强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完善农民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劳务经济,鼓励农民就地就近就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抓好农民创业促进工程试点工作,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广泛开辟农民就业创业渠道,逐步发展面向农村尤其是中心镇的家庭服务。加快发展农村客运。继续推进村庄整治,以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区域为重点,大力发展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等污染治理设施的专业化运营,全面改善农村生活环境。第四节 拓展海洋服务业领域  紧扣海洋经济发展战略部署和要求,加强陆海统筹,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层次和水平。  大力发展海洋运输业,壮大海运船队,增强国际海运竞争力,提升能源、原材料等战略物资运输保障能力。完善港口布局,拓展港口服务功能,加快港口物流发展,发展内陆无水港。加强渔港建设,依托渔港积极发展水产品冷藏、加工、交易以及休闲渔业、渔民作业补给等服务业。整顿、维护航行秩序,完善海上交通管理和应急救助系统,不断提高航海保障、海上救生和救助服务水平。  积极发展海洋旅游,进一步突出海洋生态和海洋文化特色,开拓国内国际旅游客源市场,发展海滨度假旅游、海上观光旅游、涉海专项旅游、海岛度假旅游和海岛生态旅游。加强旅游基础设施与生态环境建设,科学确定旅游环境容量,促进海洋旅游可持续发展。推进电子客票系统建设和联网售票,提升海上客运服务质量。加强客运码头、游艇码头及停泊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发展海峡、岛屿间客滚运输和海上旅游、游艇经济。在有条件的港口发展集娱乐、休闲、餐饮、购物于一体的邮轮经济。  建立海洋、海岛空间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积极开展海洋生物资源及矿产资源勘查定位、海洋工程维护、海洋综合调查与测绘、海洋教育、海洋科普与文化传播等服务。科学评价海洋环境质量,开展大范围、长时效、高精度海洋预报服务,重点建设面向海上监视、海上运输、海上搜救、海洋油气开采、大洋和极地勘探、渔业生产、滨海旅游、国际合作等活动的海洋专题服务体系。积极开展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工作,建设海洋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立海洋立体监测观测预报网络系统,形成有效的监测、评估和预警能力。第四章 扩大服务业开放  统筹国内服务业发展和对外开放,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发展方式,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推动有条件的服务业企业“走出去”,完善更加适应发展开放型经济要求的体制机制,有效防范风险,充分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参与服务贸易规则制定,深入推进与港澳台地区服务业合作,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服务业国际合作与竞争。第一节 大力发展服务贸易  推动重点行业的服务出口,促进出口结构转型升级。进一步巩固运输、旅游、建筑等行业在服务贸易中的优势,积极推进中医药、文化艺术、动漫游戏、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教育、体育等有我国特色的服务出口,重点培育通信、金融、会计、资产评估、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传媒、咨询、会展等现代服务贸易,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服务贸易重点企业。提高国内服务外包企业承接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产业集聚效应,逐步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产业基地。促进服务外包离岸业务与在岸业务协调发展。建立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完善服务贸易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和统计体系,推进服务贸易便利化。稳步扩大服务进口,发挥进口在促进我国服务贸易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第二节 提高服务业利用外资水平  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利用外资领域,优化结构,丰富方式,不断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鼓励引进设计、研发和营销等方面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鼓励设立外商投资研发中心。引导外商投资发展农业技术服务、交通运输、现代物流、银行、证券、保险、信息、软件设计开发、商务服务、工程咨询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积极稳妥推进教育、医疗、体育、文化、旅游、电信等领域对外开放,吸引外商投资发展家庭服务业,鼓励外商投资职业技能培训。合理引导房地产领域的外资投向,鼓励外资投资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绿色节能环保建筑的建设。创新服务业利用外资方式,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有效利用国外优惠贷款和国际商业贷款促进服务业发展。鼓励外商投资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完善创业投资规定,合理引导外商投资发展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关联产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服务业企业境内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企业(公司)债券和中期票据,拓宽融资渠道。优化服务业利用外资的政策环境,增强政策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利,做好外资并购安全审查。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地区性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积极推进服务业在部分区域和领域试点先行开放,提高服务业开放水平。改善服务业利用外资的区域结构,推动中西部地区利用外资发展服务业,支持东部地区尤其是东部特大城市利用外资提升服务经济水平。第三节 稳步实施“走出去”战略  按照市场导向和企业自主决策原则,引导各类所有制服务业企业有序开展境外投资合作,支持在境外开展技术研发投资合作,创建国际化营销网络和知名品牌。充分利用中华老字号企业已形成的品牌效应,带动中医药、中餐等产业开拓国际市场。将重点国别(地区)与重点领域相结合,分类指导,积极引导运输、建筑、旅游等有比较优势,以及分销、通信、快递、金融、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有发展潜力行业的企业对外投资。支持发展对外翻译与传播,支持文化企业拓展国际营销渠道,加快建设国际版权交易平台,增强中华文化传播力和影响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促进对外贸易和投资。着力培育我国服务业大型跨国公司和跨国金融机构,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完善支持国内企业“走出去”的服务平台,做好海外投资环境研究,强化投资项目的科学评估,增强境外投资法律、会计、信息、金融、管理和环境技术等服务。提高综合统筹能力,加强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宏观指导和服务,提高服务业企业对外投资便利化程度,加大知识产权境外登记注册和海外维权力度,维护企业海外权益,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风险。进一步扩大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服务业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自由贸易区框架,加强对服务业企业“走出去”的制度保障。专栏4 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  履行我国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议》中的承诺(包括建筑、环保、运输、体育和商贸等5个服务部门的26个分部门),鼓励我国企业在金融、电信、教育、旅游、建筑、医疗等行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深入推进与东盟服务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第四节 深化内地与港澳地区服务业合作  继续实施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进一步扩大对港澳服务业开放,大幅提升服务贸易开放程度。采取更加积极的措施,扩大对港澳传统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的开放,充实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内容。到“十二五”末期,通过CEPA基本实现内地与香港、澳门服务贸易的自由化。  支持建设以香港金融体系为龙头、珠三角地区城市金融资源和服务为支撑的金融合作区域。支持香港发展成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拓展香港与内地人民币资金循环流通渠道。支持香港企业使用人民币到境内直接投资。在内地推出港股组合交易所交易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内地企业赴香港上市。不断提高内地对港资银行开放的层次和水平,支持港资银行在广东省内以异地支行形式合理布点,均衡布局。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证券机构稳步推进深港资本市场创新合作。支持香港保险公司设立营业机构或通过参股方式进入内地市场,加强内地与香港在保险产品研发、业务经营和运作管理等方面合作。积极支持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增加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境内金融机构主体。  完善珠三角地区与港澳跨界交通运输体系,建立跨界交通监管合作机制,加强口岸综合配套服务功能和区域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提升通关和物流便利化水平,鼓励发展电子商务,积极支持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网络信用、现代物流等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打造区域航运衍生服务基地、生产组织中枢和国际供应链管理中心,构建现代流通经济圈。积极引导内地和香港服务业企业合作建立商品国际营销网络。继续推动职业资格互认、专业人士执业工作和职业技能鉴定合作,促进专业人才流动。  加强内地与港澳高等教育合作,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模式。加强职业教育培训合作,建立师资交流合作制度。加强文化交流,促进文化创意、影视、动漫、游戏、演艺、出版等方面合作。扩大开放医疗服务市场,合作发展医疗服务和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逐步扩大港澳资本独立举办医疗机构试点范围。完善动植物卫生检疫和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建立食品安全技术标准和地理标志保护合作沟通机制。加强内地与港澳中华老字号品牌的交流合作。拓宽内地与港澳旅游合作范围,共同完善旅游服务体系。采取积极措施引入港澳专业化社会服务,支持港澳家庭服务机构在内地设立高端专业服务机构,推进内地与港澳合作开展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及信息交流,支持港澳服务提供者到内地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养老等服务。依托内地与港澳环境服务业现有基础,广泛开展环境金融、环境咨询、环境技术研发、人才培养、环保宣传教育、资源回收再利用等领域合作。打造环境服务业交流合作平台,鼓励港澳环境服务企业入驻,推动港澳环保企业在内地开展环保设施运营服务,在广东率先开展环境服务业合作模式创新。  深化粤港澳合作,落实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促进区域经济共同发展,打造更具综合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鼓励广东在对港澳服务业开放中先行先试,逐步将先行先试有效措施拓展到内地其他地区。加快落实相关政策,把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打造成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香港与内地紧密合作的先导区、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的引领区。全面推进内地与港澳服务业合作,建设内地重点地区与港澳服务业重大合作项目,形成优势互补、协作配套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以珠三角地区需求为导向,重点在服装、灯饰、家具、五金、皮革等产业,依托有集聚规模的专业镇,统筹规划建设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引进港澳咨询、广告、设计、营销等服务。推进珠三角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鼓励信息服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资源的合作与共享。支持依法开展跨境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知识产权、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服务,加快内地与港澳检验检测报告互认和电子签名证书互认,支持内地与港澳检验鉴定、认证、检测机构加大交流合作。专栏5 粤港澳服务业合作重大项目  1.港珠澳大桥。  建设海中桥隧工程、三地口岸和连接线,实现香港、珠海、澳门三地高速公路连通。  2.广深港客运专线。  建设客运专线并与武广客运专线、沪深客运专线接驳。  3.港深西部快速轨道线。  研究建设途经深圳前海地区、连接香港国际机场和深圳宝安国际机场的香港第三条过境直通铁路。  4.莲塘/香园围口岸。  缩短香港至深圳东部之间车程,提高粤港东部地区出入境通行效率。  5.深圳前海开发。  发挥香港国际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优势,充分利用前海地区的地缘和交通便利优势,打造区域综合交通枢纽,以发展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创新行业管理制度,建设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2020年建成亚太地区重要的生产性服务业中心。  6.广州南沙新区开发。  打造服务内地、连结港澳的商业服务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和教育培训基地,推动发展物联网等新兴产业,积极探索依托南沙保税港区建设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和华南重要物流基地,打造世界邮轮旅游航线著名节点。  7.珠海横琴新区开发。  重点发展商务服务、休闲旅游、教育研发和高技术服务业,促进成为珠江口西岸地区产业升级的新平台,建设连通港澳、区域共建的“开放岛”,经济繁荣、宜居宜业的“活力岛”,知识密集、信息发达的“智能岛”,以及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态岛”。第五节 推进海峡两岸服务业合作  以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为平台,积极落实《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遵循平等互惠、循序渐进的原则,推进两岸商签服务贸易协议,逐步减少或消除两岸间涵盖众多部门的服务贸易限制性措施,推动两岸进一步互相开放服务业市场,促进两岸服务贸易自由化,继续扩展服务贸易的广度和深度,增进两岸间的服务业合作。推动两岸互补性生产要素资源的整合与流动,以具有两岸特色的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服务方式改造和提升传统服务业,促进两岸产业转型升级。  深化两岸金融合作,维护和促进两岸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发展,不断完善两岸金融监管合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两岸金融市场相互开放。支持符合条件的两岸金融机构互设分支机构、扩大业务领域,为两岸同胞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鼓励和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在大陆上市,推进两岸资本市场创新合作。推动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为两岸经贸交流和人员往来提供更多便利。  积极落实两岸已签署的涉及相关服务业的协议。合理调控运力,加强管理,维护两岸海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市场需求,适时增加直航航点及定期航班班次,为两岸客货往来提供更多便利。拓展两岸邮政合作领域,提高邮政服务质量。深化两岸标准、计量、检验、认证认可及消费品安全等领域合作。加强农产品(含饲料)贸易中的检疫检验交流合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专利、商标、著作权等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加强两岸信息服务业合作,推进两岸无线城市试点项目建设,为两岸电子信息制造业提供优质服务。加快两岸物流合作,推进两岸冷链物流产业合作试点项目建设,共同提升两岸物流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两岸电信企业交流合作。加强两岸会展产业合作,搭建两岸企业经贸交流平台。  鼓励两岸文化创意、动漫游戏、影视、出版、演出领域广泛深入合作,繁荣两岸文化市场。推动两岸中华老字号品牌建设、交流与合作。加强两岸在检验检疫、中药材品质安全管理、医药品研发管理等方面交流合作。符合条件的台湾业者可在大陆设立医疗机构。促进两岸旅游交流与合作健康有序发展,积极稳妥扩大赴台个人旅游试点城市范围,为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提供便利。加强旅游沟通机制建设。加强两岸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交流合作,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模式,鼓励两岸相关机构开展教学、科研、人才培养、教材编写等方面合作。  积极发挥海峡西岸经济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在推进两岸服务业合作中的作用。在两岸经济合作框架下,允许海峡西岸经济区在对台经贸、航运、旅游、邮政、文化、教育等方面交流与合作中,采取更加灵活开放的政策,先行先试,积累经验。充分发挥平潭综合实验区优势,加快发展现代物流、商贸流通、金融、文化创意、会展、旅游等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将平潭建成依托海西、服务两岸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推进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加强厦门与台湾的服务业合作,推进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第五章 改革完善服务业发展体制机制  大力推进服务业各项改革,着力破除制约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争取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创新政策支持,进一步研究制定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服务业市场监管体系,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第一节 深化服务业改革  扩大服务业开放领域,完善服务业外资准入和经营的法律法规,积极探索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凡是法律法规及国家规定没有明令禁入的服务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进一步放宽服务领域市场准入,建立平等规范、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鼓励和引导各类资本投向服务业,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大力发展多种所有制服务业企业,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在服务业中的比重。各地区凡是对本地企业开放的服务领域,应全部向外地企业开放,切实打破市场分割和地区封锁,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服务业市场。依托产业园区、城市功能区和特色区域,建设一批服务业发展示范区。  深化电信、铁路等服务行业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逐步建立适应三网融合要求的政策体系和监管体制。推进虚拟运营服务对民间资本开放,加强对增值电信业务的规范和引导。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要求,加快推进铁路体制改革。加快推动现行空域管理和使用方式的转变,推进低空空域开放,优化繁忙地区航路航线结构,提高空域资源配置使用效率。完善邮政普遍服务和竞争性业务分业经营制度。开展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试点。  对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体育、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等行业和领域中能够实行市场化经营的服务,要引导社会力量增加市场供给。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全面推进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电台电视台制播分离改革和重点新闻网站转企改制。积极推进文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市场体系建设。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推动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新格局。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准入范围,大力改善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执业环境。推动注册医师多点执业,促进医务人员合理流动。鼓励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个体诊所。推进竞技体育制度改革,有条件的竞技体育项目逐步实现市场化,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职业化道路。按照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机构分开的原则,引导和推进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等高技术服务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国有服务业企业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服务行业和关键服务领域集中,在一般竞争性行业和领域为民间资本营造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推动具备条件的国有大型服务业企业实现整体上市,不具备整体上市条件的国有大型服务业企业要加快股权多元化改革,有必要保持国有独资的国有大型服务业企业要加快公司制改革,完善国有大型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商贸流通、交通运输、电信、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体育、市政等行业,为民间投资创造良好环境。改善发展环境,大力发展中小服务业企业。鼓励企业分离非核心业务,提高服务业专业化、社会化水平。  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逐步转为企业,规范转制程序,完善过渡政策,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快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开展改革试点,大力发展经营性社会服务业。  推进社会组织社会化、行业协会市场化改革,加快社会组织、行业协会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建设,改革和完善现行管理体制,健全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开展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改革试点,完善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资金支持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培育扶持政策,向社会组织开放更多的公共资源和领域。继续推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和国有企业后勤服务社会化、市场化改革,分类制定改革指导意见,推动由内部自我服务为主向主要由社会提供服务转变。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发展服务外包,推进营利性后勤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实现后勤服务提供主体、提供方式多元化。  着眼于体制突破和机制完善,着眼于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结构调整和扩大内需,着眼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深入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将其作为破解制约服务业发展难题的重要举措。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鼓励试点区域积极探索、先行先试。通过试点,不断提高对服务业发展规律的认识,创新发展模式,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为全国服务业发展提供经验。鼓励各地区结合实际,开展本地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第二节 创新政策支持  完善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结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逐步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合理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税率结构和征收环节。研究扩大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征税范围,完善征税办法。  健全适应服务业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拓宽服务业发展融资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扶持发展创业投资企业,规范发展股权投资企业。拓宽金融机构对服务业企业贷款抵押、质押及担保的种类和范围。引导投融资机构扩大对中小服务业企业业务规模,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服务贸易的外汇管理支持力度,促进海关通关便利化。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安排服务业发展用地规模、布局和时序,扩大服务业用地供给。调整城市用地结构,提高服务业用地比例。积极推进服务业企业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盘活存量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支持利用工业、仓储等用房、用地兴办符合规划的服务业,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改变用途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应。坚持分类指导、有保有压的原则,按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总体要求,安排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优先安排国家鼓励发展的高技术、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的新兴服务业项目用地。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服务行业依照海洋功能区划,在用海和用岛需求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政府制定价格为辅的服务业价格形成机制,规范服务价格行为。实行鼓励类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与工业同价。纠正各地在服务业领域自行出台的歧视性收费项目,对合理合法的收费项目及标准要按照规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国家财政预算安排资金,重点支持服务业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发展。扩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规模,引导社会资金加大投入。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通过财政支持融资性担保、创业投资等经济手段,支持服务业发展。加大服务业综合性研究经费和人才培训投入。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增加政府采购服务产品的类别和数量。  推进服务业质量体系建设。加快交通运输、金融、信息、商务、旅游、体育、节能环保等领域认证认可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开展服务质量满意度评价试点,引导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大力支持服务业品牌创建,积极推进营销和管理创新,加强对商标、名称、版权等无形资产的开发和保护。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品牌价值评价制度,形成有利于促进品牌建设的咨询和技术服务体系。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制度,建立完善以组织机构代码和身份证号码等为基础的实名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体系。建立国家商品条码信息服务平台,形成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不断完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扩大征信系统服务范围和服务水平。第六章 规划实施保障  适应服务业大发展新要求,健全法律法规,强化政府服务功能,增强服务能力,创新工作方法,夯实工作基础,为落实规划提供切实保障。第一节 加强组织协调  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服务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探索建立推动服务业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加快发展的工作机制。加强服务业工作体系和人员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有关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服务业发展评价体系,定期公布全国和各地区服务业发展水平、结构等主要指标。各省(区、市)要将服务业重要指标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考核体系,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别服务业发展的具体要求,实行分类考核,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第二节 夯实发展基础  紧紧围绕服务业发展需求,加强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工作,建立健全重要支撑体系。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开设服务业发展相关学科专业,强化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培养。加强服务业综合性研究机构建设,积极发展服务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  建立和完善服务业创新体系,开展服务业理论、商业模式、关键技术等方面研究,提高服务业创新能力。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提升服务水平为核心,建立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推进服务业标准贯彻实施,扩大服务业标准化覆盖范围,不断提高服务业标准化整体水平。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构建基本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协同发展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坚持整体设计、规范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原则,全面提升统计能力,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建立科学、统一、全面、协调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专栏6 重要支撑体系主要任务  1.服务业创新体系。  支持一批服务业综合研究机构整合发展,建设服务业区域创新中心,提升服务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战略研究能力。支持建设一批服务业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提高服务业创新能力。支持服务业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平台和技术创新联盟,开展模式创新和技术集成应用。完善产业园区创新体系,支持服务业领域的大学科技园、专业孵化器建设,提升园区创新支撑能力。  2.服务业标准体系。  围绕服务业新领域、新业态,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加快制(修)订一批服务业重点行业和领域服务标准,鼓励在标准制(修)订过程中借鉴采用国际标准。推进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强化服务业标准宣传贯彻,健全标准实施反馈评价体系。加强服务业标准研究,密切跟踪国际发展趋势,推动我国服务业标准的国际化。  3.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政策体系,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强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建设与开发利用,逐步建立分类科学、资源共享、高效优质的产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体系。拓展服务范围,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壮大知识产权服务人才队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预警、维权和争端解决机制。  4.服务业统计体系。  发挥服务业统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不断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适应服务业发展新形势,进一步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加强数据质量控制与评估,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加强服务业统计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提升服务业统计调查能力。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信息对外提供共享机制,研究建立服务业门类季度统计调查制度。第三节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本规划提出的服务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是对市场主体的导向,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施。政府部门要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本规划提出的加快服务业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和规划实施保障,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必须放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要编制本地区服务业发展规划,并抓紧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编制服务业各主要行业和主要领域的配套规划(指导意见),制定财税、金融、土地、价格、工商管理、质检等方面相应的落实意见或工作措施,并分解落实到年度。  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组织有关方面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及时向国务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