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时报报道法律知识主题竞赛活动
学法守法用法 建设美好祖国
——我省举办青少年法律知识主题竞赛活动
作者:邢芳琳 范蕊 2009年12月02日 来源:法制时报
本报讯(记者邢芳琳 通讯员 范蕊)11月17日,由省法宣办、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委教工委、团省委联合举办的全省“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决赛在海口举行。来自市县和大(中)专院校的8支代表队参加了决赛。省法宣办主任、司法厅厅长李言静,省法宣办副主任、司法厅副厅长孙书南,团省委副书记朱洪武,省教育厅副巡视员何文生观看比赛,并为获奖代表队颁奖。
参加本次竞赛的是经各市县和各大(中)专院校进行初赛,选出的38支代表队进行复赛后产生的8支优胜队。经过必答、抢答、风险题等4轮激烈的比赛后,海南科技职业学院代表队获得一等奖,万宁市代表队获得二等奖,海口经济学院代表队获得三等奖,保亭县、白沙县、文昌市、省通什农业学校、海南职业技术学校代表队获得优秀奖。比赛中,选手们以丰富的法律知识、精准的条文理解、流利的现场应答体现了他们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法律常识的娴熟把握,显示了我省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提高。
孙书南副厅长在活动现场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认为此次竞赛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效果明显,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一项系统工程,竞赛虽然结束,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任重道远。因此,孙副厅长希望大家要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扎实工作,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和载体,加强与青少年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他们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我省此次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是根据司法部、团中央、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学法用法守法,建设美好祖国”全国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围绕“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这一主题,在各地各部门积极组织和指导青少年参加现场法律知识电视竞赛和第六届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的基础上开展的,旨在推动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道德教育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广大青少年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进一步推动青少年普法教育深入开展。
活动从今年7月开始,历时5个月时间。我省制定了《海南省开展“学法用法守法,建设美好祖国”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方案》,成立了由法宣办主任、司法厅厅长李言静任组长的全省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组委会,明确专人负责,密切配合。并向各市县、各大(中)专院校免费发放学习参考题、参考答案及现场法律知识竞赛细则。各市县、各大(中)专院校根据方案要求,组织在校学生、机关企事业单位青年及农村、社区等青少年开展形式多样的竞赛活动,通过耐心细致的动员发动工作和精心安排组织的选拔比赛,经过层层选拔与筛选,各市县、各大(中)专院校分别推荐一支代表队,参加了11月5日在海口举办的全省青少年法律知识电视大赛复赛。经过必答、抢答、风险题3个环节的激烈较量,保亭、白沙等8支队伍在38支队伍中脱颖而出进入本次决赛。
此次主题活动得到了各单位、各级各类学校的高度重视,司法行政部门认真组织,教育行政、共青团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广大青少年踊跃参与,规模大,涉及面广,标准高,达到了法制宣传,增强素质,锻炼队伍的目的。不但展示了青少年良好的精神风貌,而且充分调动了广大青少年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加强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为全面推进“法治海南”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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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网 >> 法制时报] 编辑:伍世亮
2009.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