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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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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013
转:关于申报2014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资助课题的通知
琼社科〔2013〕59号各有关单位:2014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资助课题现开始受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海南省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省的中心工作,按照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以及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范例的重大部署,大力推动理论创新,充分发挥理论排头兵、加速器和思想库、智囊团作用,为海南改革开放发展和实现绿色崛起提供更好的理论保障。二、选题导向1.围绕海南新阶段改革开放发展和建设国际旅游岛、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范例、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等,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来选题。主攻方向:一是强化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对策研究。深入研究海南科学发展、实现绿色崛起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研究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深入研究海南争创发展开放型服务业的实践范例,争创特色城镇化的实践范例,争创城乡统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践范例,争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范例,争创规范、高效、优质政府服务的实践范例,争创军地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实践范例等各领域的重大课题。努力解答海南如何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如何优化产业结构,如何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如何推进海洋强省建设,如何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保障民生,如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如何构建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如何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等重要问题。二是注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研究。加强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研究;深入研究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研究。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站在时代发展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阐述了事关党和国家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思想深邃、内涵丰富,体现着我们党的许多重大理论创新,具有很强的思想性、理论性、针对性。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策划选题,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分量的研究成果。三是加强具有地方特色的经济社会和历史文化研究。海南历史文化和南海疆域史地以及经济社会文化发展问题应引起重视。关注南海维权问题、三沙建设问题、海南本土文化问题,精心选题申报,争取推出一批标志性成果。进一步推动“黎学”研究。四是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研究。推动学术观点、学科体系和科研方法创新,推动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研究,进一步培育具有海南特色和优势的优长学科。扶持优长学科,为硕士点和博士点建设服务。五是重视社会科学宣传普及。针对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以及广大干部群众急需的理论服务,推出一批社会科学普及读物。六是其他重大问题研究。2.规划课题的最终成果形式,应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为系列论文、研究报告或著作。系列论文要求公开发表3篇,其中有2篇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应用对策研究(研究报告)要求1年内完成,基础研究一般2年内完成。3.课题类别:分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含基地课题)、青年项目、学科共建课题四类。重点课题每项资助30000元;一般课题和基地课题每项资助20000元;青年项目每项资助10000元;学科共建课题为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而设,经费自筹。三、申报要求1.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3项以上(含3项)课题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与海南省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以及近三年内被撤项的海南省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青年项目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2.申报课题须写明课题类别,并按相应课题的资助额度做好经费预算。基地课题限省社科联与有关单位共建基地的科研人员申报。3.申请课题须按要求填报《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1份)和《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5份)。《申请书》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论证活页》要求A3纸双面印制,夹在申请书内。《申请书》和《论证活页》请从海南社会科学网下载使用(http://www.hnskl.net)。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4.申报时间从2013年10月8日起至11月30日止,逾期不候。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课题申报的宣传、发动、组织和指导工作,严格把关,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努力提高申报质量。课题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并盖章(基地课题加盖基地印章)后,报送我会社科规划办。我会地址:海口市海府路49号(原省委大院)第二办公楼311室,联系人:李亚琼,电话:65336659;邓章扬,电话:65365081。专此通知附件1: 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doc附件2: 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doc 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二○一三年九月三十日学校要求:1.请各位老师务必认真阅读选题导向,按选题导向选题;2.按文件要求打印装订,申报书一式两份,活页论证一式六份,于11月23日前交到科研处,同时发送电子版;(为了确保申报书与论证活页内容合格规范,请在提交纸质版之前先把电子版发到科研处邮箱,经张敬畅副校长审核无误后再打印纸质版上交,以免来回修改打印)3.申报时间截止到11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65961186 邮箱:keyanchu6596@126.com
2013.10.12
09-29
2013
转:关于召开海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立项课题发布会暨课题开题观摩会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教研机构,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教管办,省内各高校,各中职集团校,厅直属各中学,各课题负责人:为做好我省“十二五”规划课题研究工作,规范课题管理,提高课题研究质量,我办经研究决定,召开海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立项课题发布暨课题开题观摩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地点时间:2013年10月9日全天。9日7:30-8:30报到;8:30准时开会。地点:海南华侨中学高中部礼堂。二、参会人员1.海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立项的36项重点课题与255项一般课题负责人(详细名单请查阅《关于公布海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琼教科研〔2013〕13号)。2.各市县科研主管,各高校、职业学校科研负责人。三、会议内容1.2013年度立项课题发布。2.课题负责人集中培训(专家讲座)。3.部分立项课题开题答辩及专家点评。四、开题要求1.各课题负责人请根据《关于对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实施网络化管理的通知》琼教科研〔2012〕2号文件要求建立课题研究博客和上传课题资料。2.各课题负责人请于2013年9月30日前撰写好《海南省教育规划课开题论证书》,发送到省规划办邮箱hnkt08@163.com。五、其他1.以上所有表格请到省规划办网站各类表格栏目下载(网址:my.hersp.com/9036)2.会议食宿自理,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报销。3.本次会议我办将委托海南中旅社协同组织,如需联系住宿请和中旅社梁雪联系。电话:66566915 66717451六、联系方式联系人:谢炜 ,电话:36652758王女, 电话:36652770 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17日附件1: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立项一览表.doc附件2: 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题论证书.doc
2013.09.29
09-09
2013
转: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四届海南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评审奖励工作的通知
琼教高〔2013〕129号各高等学校:为推进我省高校科研工作,调动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进一步提高高校科研水平,我厅决定开展第四届海南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评审奖励工作。现将评审奖励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我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研究以及科技开发与服务等领域取得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并在学校科研主管部门予以登记的科研成果,均可以个人或集体名义通过所在学校按规定推荐申报。二、申报年限申报的科研成果须为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科研成果(2010年1月1日-12月31日未申报的各项成果可以补报)。三、申报成果内容(一)参评成果一般指公开出版、发表或通过鉴定(验收)、取得专利等形式获得认可的研究报告、论文、教材、著作、专著、课件、科技开发等科研成果。理论成果以书刊版权页为准,应用(技术)成果以鉴定(验收)或转让的时间为准,专利以授权证书为据。(二)参评成果必须立场正确、观点鲜明、方法先进、论证充分、结论明确。理论成果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技术)成果应具有较大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三)属多卷本著作,可整体申报(以最后一本的出版时间为准);如独立成册,也可单卷申报;如属系列丛书,原则上须整体申报,但丛书中相对独立、完整的某一著作,可单独申报。 (四)同一专题的系列论文,以论文类成果申报;由多篇调研报告或论文组成的研究成果,以系列论文即论文类成果申报。如果是课题研究成果所形成的著作,可按著作类成果申报。(五)论文或调研报告编辑而成、所论述的不是同一专题的论文集,不能以著作类成果申报;该文集内的论文或调研报告,可以论文类或调研报告类成果申报;而出自一人之手的论文集,所论述的是同一专题,可以按著作类成果申报。(六)凡属评奖范围内的成果,每人只能申报1项由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和1项集体成果。(七)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不能以个人名义申报,而应以集体名义申报。集体成果原则上应由署名第一位的作者申报,个别的也可以经该成果的所有主要研究者协商一致委托另外一位主要研究者申报(人数多的,最多只能确定5人为主要研究者,下同)。凡集体成果申报时,均须经所有主要研究者同意,并以对科研成果贡献大小为依据排好顺序(一般以研究成果上署名排序为准),由全体主要研究者分别签上各人的名字。凡我省高校人员与校外人员合作的集体成果,必须是我省高校人员任主编或撰写篇幅在50%以上,且征得合作者同意后,才能由我省高校作者申报。(八)以单位为署名作者的成果,原则上以署名的单位申报,个别情况经署名单位同意,也可以主要参与者集体的名义申报。(九)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的研究成果,只能在一方申报。凡已申报省科技成果奖的,不论是否获奖,不得再申报评奖。(十)课题成果只能以该课题整体申报,不得以子课题单独申报。(十一)对已获得国家、省社会科学、科技奖励的成果不再参评。(十二)成果作者申报的学术成果,如在知识产权、署名权等方面存在争议,或涉及违背科技保密、有关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学术成果不得申报。四、申报要求各高校要按照《海南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评审奖励暂行办法》(琼教高〔2007〕86号)的各项规定,组织好本单位优秀科研成果的申报工作。此次评奖不限申报名额,各高校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自行申报。五、成果奖励本次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定名为“第四届海南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经海南省教育厅审定并颁发证书。六、申报程序(一)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成果申报工作。(二)今年实行网上成果申报。无法上传的实物、专著等材料可用图片或扫描(封面及目录即可)等文件格式上传。(三)除网上申报外,还需提交相关纸质和实物等申报材料。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将《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表》(附件1)、《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人及申报成果材料一览表》(附件2)、《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3)各一式一份连同电子文档于10月1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网上申报工作须在10月7日前完成。以上表格可从海南省高等教育网(www.hngjc.cn)下载。联系人:梁俊,朱双平;电话:65343725。附件:1.海南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表.doc2.海南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doc3.海南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人及申报成果材料一览表.doc 海南省教育厅 2013年9月4日
2013.09.09
07-24
2013
转:关于征集2014年海南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项目的通知
琼科〔2013〕75号各有关单位:   根据“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和我省科技工作总体部署,为做好2014年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省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详见附件《2014年海南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在线申报   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材料须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站(http://ywgl.hnkjonline.net)网上填报。申报流程为:   1.注册帐号。登陆海南科技在线,点击“在线申报”,按照提示完成注册流程。每个单位只能注册一个“单位管理员”帐号(“单位管理员”帐号不能直接申报项目),“单位管理员”帐号可以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帐号,本单位的“项目申报人”帐号由单位管理员统一管理。(已在本系统注册的单位或人员可以直接使用原账号登陆)   2.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人在线填写申请材料《海南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项目申报书》,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   3.在线审核。申报单位管理员对申报材料审核后提交至省科技厅(同时在项目申报人处系统自动生成正式PDF申报书)。   4.上报纸件申请材料。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下载打印正式PDF 申报书(正式版申报书应有水印号),按顺序装订申报书和相关附件(相关附件: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成果鉴定证书、成果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专利证书、检测报告、查新证明、新药证书、特殊产品生产许可证、获奖证书、环保证明、用户意见等)。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省政务中心省科技厅审批办。   必备附件: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申报材料   1.填写项目申报书前,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有效。   2.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纸质材料必须与网上填写内容一致;所有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3.在申报材料规定的栏目中签字、盖章。   4.装订要求。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5.报送申报材料时同时提交本单位项目申报推荐函一份(不需装订)。   四、时间要求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 年8月26日17:00点,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书面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29日17:00点前。由于报送时间相对集中,请各单位提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避免网络拥堵。   五、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1.材料报送地址   联系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科技厅行政审批办   联系电话:65203097、65203042   2.申报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65329449、65343316   联系人: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东方、邓海闻   附件1: 2014年海南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项目申报指南.doc附件2: 各单位申报限项数清单.doc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7月11日   学校要求: 各位老师请认真阅读通知,填写申报书,网上帐号请到科研处索取,我校网上申报时间截止到8月20日,纸质版材料在网上申报通过后,请下载正版版申报书(有水印),连同其他材料装订,一式三份,于8月25日前交到科研处。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65961186 电子邮箱:keyanchu6596@126.com
2013.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