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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08-01
2020
关于开展海南省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根据海南省评奖委员会、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的工作安排,海南省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评范围1.在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海南省行政区域内的组织或公民(具有海南户籍,或在海南从事专职或兼职研究的人员)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属于本省的成果,包括专著、编著(含译著、教材、科普读物、古籍整理出版物、地方志、工具书等)、论文、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论证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在省级及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内刊上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没有发表但被正厅级以上决策部门采用、推广并出具证明的研究报告;被副省级(含)以上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等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符合规定均可申报评奖。2.公开出版的著作以出版社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刊发的论文、研究报告以出刊时间为准,内部研究报告以其被有关决策部门采用、推广的时间为准。3.本省作者同外省作者合作的研究成果,本省作者须为第一作者或主编(第一主编)方可申评。4.个人同一专题有较强系统性辑集而成的论文集可作为专著申评;个人有内在逻辑联系、为同一内容向纵深研究的系列论文,可选定一篇为其代表作,以该篇题目申评(其它论文作为附属材料);多人文章汇编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以全书整体名义申评,但其中单篇论文可以个人成果形式申评。多卷本科研成果若已出齐可申评(参评时间以最后一本著作出版日期为准);丛书不评整个系列,其中相对独立的分册可申评;文艺创作、新闻报道、年鉴、人物传略、回忆录等不属申评范围,但这方面的理论性研究成果可申评。5.已获得高于或相当于省部级奖励的科研成果不列入本次评奖范围。著作权有争议的成果,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规定、属国家秘密的研究成果均不得申评。二、奖项设置设专著奖、编著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四类奖项,每类奖相应分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根据实际情况,可增设特等奖,对特别重大的成果进行嘉奖。总获奖数严格控制在总有效申报数30%以内,宁缺勿滥。其中一等奖占总获奖数的15%左右,二等奖占总获奖数的 30%左右,三等奖占总获奖数的55%左右。特等奖可不占指标比例,但每类奖限 1项以内。对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三、申报办法1.允许每个作者以个人名义(个人成果)申报一项、联名(多人合作的成果)申报二项。多人合作的成果应由主编或第一作者牵头申报,填写成果作者最多不得超过5人(如作者不止5人,加注“等”字)。以单位或课题组署名的集体成果,必须由单位负责人或课题组组长牵头申报,申报数量不限。2.参评成果不得多渠道申报,一经发现多头申报即取消申报资格。3.外文著作须附1万字左右的中文摘要,明确阐述核心观点和主要内容,外文论文须附全文中文翻译。外文著作和论文均须有两名同学科同语种的正高职称的专家推荐意见,方可申报。四、材料提交1.《海南省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10份,一律用计算机填写、 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同时报送电子版。2.专著、编著、研究报告均为原件,一式3份,如译著还需同时报外文原件;论文原件1份,复印件2份。3.佐证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3份,佐证材料原件由省社科评奖办审核后退回。4.所有申报材料请于8月27日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李戴 联系电话:65961186邮箱:keyanchu6596@126.com附件:海南省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材料.rar科研处2020年8月1日
2020.08.01
07-27
2020
关于组织申报海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单位:根据《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海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的通知》(琼教科研〔2020〕16号),为组织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课题申报类别与对象本次课题申报面向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采取分类申报,分类评审,每人只允许选择其中一类课题申报,申报人必须符合相应的申报条件才能申报。具体要求如下:(一)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面向全省在职在岗专任老师申报,以高校、示范中职校、省一级学校为主,欢迎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省外引进的校长、骨干教师积极申报。课题申请人必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二)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面向全省在职在岗专任老师申报,以高校、中职学校、省一级学校为主,课题申请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限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在职在岗专任老师申报,高校、中职学校老师不得申报。课题申请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省级教育科研骨干或主持小课题累计获得两次省级优秀。(四)凡在研省规划课题且未结题的不得申报。已申报过省社科联的课题无论是否立项都不得再重复申报,不得一题多报、交叉申报、重复申报、虚报挂名,严禁以上违规申报行为。(五)2019年、2020年被撤销的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六)请所有课题申请人先认真阅读琼教科研〔2017〕10号文件,了解课题管理相关要求,按要求规范申报课题。二、选题要求所申报的课题选题必须结合本单位、本人的教育教学实践,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价值,且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前瞻性和可行性,预期成果要具有可推广性,具体要求如下:(一)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请根据教育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并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实践自拟课题名称,选题要符合我省教育发展实际,紧贴教育教学实践,研究内容聚焦,对象明确,方法科学,严禁申报假大空的选题。(二)专项课题:专项课题必须围绕自身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具体问题进行选题,课题选题切入点要小,内容要具体、可操作,课题名称自拟,严禁申报“***学科教学有效性研究”等假大空的选题,可重点关注劳动教育及其在各学科中的渗透方面的选题。(三)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四)不接受以编写教材、丛书、工具书、教辅教材、试卷试题、各类编著、论文集等为直接目的课题申报,所有课题除申请人外,参与人3~10人。(五)所申报课题必须是教育教学领域的选题,不接受纯学科、纯专业类别选题的课题申报。三、材料报送(一)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1.《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署名稿(附件1)纸质版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三份。2.《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匿名稿(附件2)纸质版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三份,夹在署名稿中。匿名稿中不能出现课题组所有人员名单和学校名称。(二)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1.《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署名稿WORD版,文件名按要求修改为:序号-申报类别-学段分类-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课题名称.doc。匿名稿不需要交电子版。2.《2020年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报信息汇总表》。(三)材料报送时间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11日,同时报送电子版。联系人:李戴 联系电话:65961186邮箱:keyanchu6596@126.com附件:海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材料.rar 科研处 2020年7月27日
2020.07.27
06-02
2020
关于开展第十五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暨“海南自贸港建设法治问题研究”论文征集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根据《海南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开展第十五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暨“海南自贸港建设法治问题研究”论文征集的通知》精神,为组织做好我校论文征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论坛主题和分论题(一)主题: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法治保障(二)第十五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分论题1.泛珠三角地区突发事件应对与应急管理法律问题研究2.泛珠三角地区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研究3.扶贫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4.泛珠三角区域示范区、自贸区建设法律问题研究(三)“海南自贸港建设法治问题研究”分论题1.大数据时代海南自贸港社会治理现代化问题研究2.海南自贸港综治中心、社管平台、网格化管理和矛盾纠纷化解“四位一体”建设问题研究3.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法治化问题研究二、征文要求(一)内容。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扣主题和分论题,论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层次清晰;题目自拟;论文要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应用价值,注重对策建议的可操作性;文责自负,不得涉密、抄袭,禁止一稿多用(指曾公开刊登出版)。(二)字数。每篇论文控制在5000-10000字。(三)标注。1.论文首页左上方标注“第十五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2.如不同意在获奖之后公开出版,须在首页右上方明确标注“不公开出版”。3.在论文首页的脚注中,注明作者简介及联系方式(姓名、单位、职务职称、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地址邮编)。(四)体例。采用Word文本。正文前附3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和3至5个“关键词”;文章标题采用宋体二号加黑,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注释采用宋体五号,统一页下脚注“①、②、③.....”,全文连续注码;文中各级标题按“一、(一)1.(1)......”规则排列,其中“一、(一)”标题分别采用黑体小四号、楷体小四号加黑。(五)投稿方式。1.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2020泛珠论坛+作者+标题。2.各单位统一汇总后,将附件中的《全部论文情况统计表》与论文一并打包,发送到科研处,切勿一稿多投。3.鼓励作者自行上网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凡符合要求、如实提供CNKI查重率结果的论文可优先进入评选程序(重复率不得超过30%)。(六)截止时间。征文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0日。请在此之前将材料发送至科研处。三、联系方式联系人:彭老师,电话:65961186。邮箱:keyanchu6596@126.com附件:全部论文情况统计表.docx科研处 2020年6月2日
2020.06.02
06-01
2020
关于组织开展推荐教育部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推荐教育部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20〕68号)精神,现把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做好申报工作。一、基本条件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和已通过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相关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6.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和已通过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二、提名程序各类项目均按照通用项目或专用项目的分类分别填写、公示、报送。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提名专用项目的单位应具备相应保密资格,专用项目只接受单位提名,不接受专家提名。(一)提名书填写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按照《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1)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并对所有完成人(青年科学奖候选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情况进行评价。通用项目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可于2020年6月1日起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提名。 (二)提名公示1.项目按照《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要求,项目完成单位及完成人工作单位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并上传公示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2.通用项目公示内容需按照附件1中相关要求进行,公示截图须在报送材料前上传至管理信息系统。3.专用项目按照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三、材料报送请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按规定做好提名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一)电子版材料报送通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专用项目提名材料电子版,由各单位统一刻录在1张光盘上并安排专人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二)纸质材料报送1.中央部委所属高校提名材料直接报送,地方高校提名材料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提名专家或组织可直接报送提名材料。2.提名材料包括:提名项目数量和汇总表(附件2、3);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4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2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附件5,选填)。纸质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6日。四、联系方式(一)我校联系方式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65961186(二)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咨询电话1.通用项目联系人:李昕然、王骁、何立芳联系电话:010-66096702、66096298、660975062.专用项目联系人:赵学功、吴惠斌、蔡固顺联系电话:010-66097374、66092093附件:教育部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材料.zip科研处 2020年6月1日
2020.06.01
05-21
2020
关于组织做好申报2020年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合作方向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为做好2020年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要求详见附件《2020年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合作方向项目申报指南》。二、在线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材料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218.77.186.200/egrantweb/index)网上填报。申报流程为:(一)注册帐号。注册帐号。学校的“项目申报人”帐号由单位管理员(科研处)统一管理,需要注册的教职工请联系科研处。(已注册的教职工可以直接使用原账号登陆,不需要重新注册。)(二)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人登陆系统后在线填写申请材料《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科研处进行审核。(三)在线审核。科研处对申报材料审核后提交至省科技厅(同时在项目申报人处系统自动生成正式PDF申报书)。(四)提交纸质申请材料。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下载打印正式PDF申报书(正式版申报书应有水印号),按顺序装订申报书和相关附件,按有关要求提交。三、注意事项(一)填写申报书前,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真实。(二)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必须与网上填写内容一致;所有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三)在申报材料规定的栏目中签字、盖章,项目组成员未签字、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未盖章的纸件材料不予受理。(四)装订要求。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五)获得立项的项目将在省科技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未立项的项目不再另行通知。四、时间要求我校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1日;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请各项目申报人提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避免集中造成拥堵。五、联系方式(一)我校联系方式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65961186(二)省科技厅申报咨询电话省科技厅科技成果与合作处,电话:65342482,65376710。申报系统技术咨询:65347994附件:2020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合作方向申报指南.doc科研处2020年5月21日
2020.05.21
05-21
2020
关于组织做好申报2020年海南省重点研发(高新技术、现代农业、社会发展方向)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为做好2020年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现代农业、社会发展方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要求详见附件《2020年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高新技术、现代农业、社会发展方向)申报指南》。二、在线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材料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218.77.186.200/egrantweb/index)网上填报。申报流程为:(一)注册帐号。学校的“项目申报人”帐号由单位管理员(科研处)统一管理,需要注册的教职工请联系科研处。(已注册的教职工可以直接使用原账号登陆,不需要重新注册。)(二)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人登陆系统后在线填写申请材料《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科研处进行审核。(三)在线审核。科研处对申报材料审核后提交至省科技厅(同时在项目申报人处系统自动生成正式PDF申报书)。(四)提交纸质申请材料。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下载打印正式PDF申报书(正式版申报书应有水印号),按顺序装订申报书和相关附件,按有关要求提交。三、注意事项(一)填写申报书前,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真实。(二)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九份,必须与网上填写内容一致;所有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三)在申报材料规定的栏目中签字、盖章,项目组成员未签字、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未盖章的纸件材料不予受理。(四)装订要求。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五)获得立项的项目将在省科技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未立项的项目不再另行通知。四、时间要求我校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1日;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请各项目申报人提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避免集中造成拥堵。五、联系方式(一)我校联系方式联系人:彭雪柯,联系电话:65961186(二)省科技厅申报咨询电话申报指南各支持方向业务性问题咨询:高新技术方向:省科技厅高新处,电话:65323068;现代农业方向:省科技厅农村处,电话:65342626;社会发展方向:省科技厅社发处,电话:66290357。申报系统技术咨询:65347994附件:2020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高新技术、现代农业、社会发展方向)申报指南.doc科研处2020年5月21日
2020.05.21
03-06
2020
关于申报2020年第一批海南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为做好2020年第一批海南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要求2020年第一批海南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范围及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二、在线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材料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218.77.186.200)网上填报。申报流程为:(一)注册帐号。学校的“项目申报人”帐号由单位管理员(科研处)统一管理,需要注册的教职工请联系科研处。(已注册的教职工可以直接使用原账号登陆,不需要重新注册。);(二)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人登陆系统后在线填写《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在附件栏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科研处进行审核。(三)在线审核。科研处审核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至省科技厅(同时在项目申报人处系统自动生成正式PDF申报书);三、注意事项(一)申报人填写《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前,应仔细阅读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有效;(二)本年度实施无纸化受理,申报人在管理系统中填写申请书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承诺书与推荐意见表生成PDF文档,需要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合作单位均需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管理系统;(三)申报人未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的、上传的承诺书与推荐意见表中申报人和项目组成员未签字的、申报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未盖章的,一律不予受理。(四)本年度海南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采用限项申报,学校将组织专家推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书书。四、时间要求我校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由于报送时间相对集中,请申报人提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避免网络拥堵。五、联系方式(一)我校联系方式联系人:李戴联系电话:65961186(二)项目申报咨询方式联 系 人:蒙巍、朱科学、王家利联系电话:65339913、65343316、65203097(三)管理系统技术问题咨询方式联 系 人:赵永联系电话:13086005408附件:2020年第一批海南省基础与应用基础 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doc科研处 2020年3月6日
2020.03.06
02-13
2020
关于申报2020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申报2020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琼社科〔2020〕3号)要求,为组织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选题导向(一)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围绕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与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改革开放历史进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道路、中国现实国情内在关系问题的研究,从整体上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充分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这一理论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更好地推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的工作。(二)深入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主题,结合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组织力量深入研究阐释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特别是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论述的研究阐释,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重大成果,为宣传贯彻全会精神,推进我国国家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推进海南省域治理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和学理支撑。(三)深入研究加快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及其风险防控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紧扣海南新时代的战略定位和目标任务,深化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重大问题研究,重点研究加快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努力推出一批有战略高度、理论深度的研究成果,为党委政府决策当好智囊高参。着力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旅游消费水平、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加强社会综合治理、打造一流生态环境、完善人才发展制度等方面进行探索。善于从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实践中挖掘新材料、发现新问题、提出新观念、探索新路径,提出操作性强的行动建议。(四)深化重大疫情防控研究。加强对新型肺炎疫情防控的对策研究,对如何防治疫情、应对疫情引起的经济社会问题、各种风险的防控、加强社会治理等提出对策建议。分析总结国内外重大疫情防控的经验、做法与启示;深入研究疫情防控的体制、机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以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关问题,为海南提高应对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做出理论贡献。(五)加强具有地方特色的历史文化研究。系统梳理海南历史和海南红色文化,强化海南历史文化遗产抢救、整理和南海疆域史地以及社会文化发展问题研究。重点围绕海南解放70周年、海南改革开放的历史、琼崖革命史等开展研究。深化“黎学”“琼学”“《更路簿》学”“苏学”等研究,打造海南特色研究品牌。(六)加强对海南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建设、长远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研究。面向学科发展前沿,立足海南实践和优势,加强自贸区(自贸港)基础理论研究;加强法学、哲学、旅游管理学、教育学、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历史学等优长学科理论研究,厚植海南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根基,提升海南哲学社会科学的原创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深化和拓展研究领域,促进哲学社会科学不同学科之间,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之间的交叉融合,加强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和冷门学科建设,培育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新兴学科,形成新的学科增长点、增创新的学科优势。(七)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宣传普及。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宣传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理论宣传普及问题,以及广大干部群众急需的社科理论知识,策划选题开展研究阐释,深入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宣传普及工作。二、专项指南为突出重点、深入研究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及其风险防控问题,特设置“海南自由贸易港研究专项课题”和“海南自贸港风险防控研究专项课题”。所列两个专项研究的课题指南共50项(见附件),供选题申报。三、分类设计(一)课题类别:1.分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自筹经费课题四类。青年课题要求课题负责人及其成员年龄均在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12日后出生)。自筹经费课题主要面向省内高职高专院校的社科研究者。2.研究基地课题由省级社科研究基地的研究人员申报,申报时标注“研究基地课题”并写明课题类别(如研究基地课题·重点课题)。3.“海南自由贸易港研究专项课题”“海南自贸港风险防控研究专项课题”亦须标注,并写明课题类别。(二)资助额度:重点课题每项资助45000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35000元,青年课题每项资助30000元。(三)最终成果要求:1.“海南自由贸易港研究专项课题”“海南自贸港风险防控研究专项课题”应提交1份2万字左右的总报告和1份3000—5000字的对策建议,6个月内完成;并在《海南日报》或《今日海南》等报刊上发表1篇理论文章(一般不少于5000字),9个月内完成。2.重大疫情防控研究课题应提交3份3000—5000字的对策建议,3个月内完成。3.其他课题的最终成果,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为系列论文、研究报告或著作。著作完成时限一般为2至3年,一般要求20万字左右(鉴定通过才能出版)。系列论文完成时限一般为3至4年;要求公开发表3篇(含3篇)以上,其中,青年课题、自筹经费课题一般要求有1篇在《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或核心期刊公开发表,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一般要求有2篇在《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或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每篇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5000字。研究报告完成时限控制在半年以内,一般要求1份2万字左右的总报告和2份3000-5000字的对策建议。4.最终成果形式如为一般性的教科书、工具书、资料书、年鉴等,不得申报规划课题。(四)课题成果查重率不得高于15%(含15%)。四、申报要求(一)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以及近五年内被撤项的省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二)申报课题须写明课题类别,并按相应课题的资助额度做好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及管理按《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琼财教﹝2017﹞1664号)执行。(三)申请课题须按要求填报《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和《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论证活页》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及其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者信息的背景资料,否则不予受理。《申请书》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论证活页》要求A3纸双面排版。《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琼财教﹝2017﹞1664号)、《申请书》、《论证活页》等请从海南社会科学网下载使用(http://www.hnskl.net)。(四)申请人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它资助的,或者与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密切相关的,必须在《课题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中予以说明。(五)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五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五、提交要求(一)截止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二)材料要求考虑到正值重大疫情防控期间,课题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先提交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电子版材料:《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论证活页》,发至keyanchu6596@126.com,注明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纸质版材料:《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3份)、《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9份)。可提前准备,报送时间另行通知。六、联系方式联系人:李戴,电 话:65961186,15289949149附件:2020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材料.rar 科研处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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