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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级重点实训室和重点实验室更名的决定
关于校级重点实训室和重点实验室更名的决定
作者:学校办公室
发表时间:2016年07月07日
浏览量:1326

各单位:

 我校于2015年1月7日批准建立了两个校级重点实训室和一个校级重点实验室,自建立以来,我校投入专项建设经费支持校级重点实训室和重点实验室的发展建设,为我校的学生培养和学科建设作出贡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进一步强化我校知识创新和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学科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推动我校教学科研工作深入发展,根据《海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和考核暂行办法》和《海南省重点实验室暂行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2015—2016学年第二十四次校长办公会(扩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在我校原有的重点实训室和重点实验室的基础上建立校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并对原校级重点实训室和重点实验室进行更名,更名后情况如下:

在自动化重点实训室、老年与康复护理重点实训室基础上建立校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更名为:特种机器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老年健康管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天然产物重点实验室更名为:药食同源生物资源重点实验室。

特此决定。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