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学期
补考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考时间:2013年3月23~24日
二、补考课程安排
(一) 统一安排补考或缓考的课程为公共考试科目
(二) 除统一时间安排补考(缓考)的课程外,其他课程的补考(缓考)由各二级学院自主安排,并于2013年3月8日前将本学院补考安排表送交教务处教务科。
三、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补考工作,认真组织落实好各项任务。
(一) 课程所属学院须仔细统计相关课程的补考学生和缓考学生数据,提前印制试卷。
(二) 按照补考安排并通知监考教师。标准考场为每个考场30名考生,必须安排2名监考教师监考。
(三) 监考教师须严格履行监考职责。佩戴监考证,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编排座次表,认真做好考场情况记录并督促本考场的全部考生签到。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立即认真清点考卷,并将试卷和考场情况登记表、签到表一并交回分院教学秘书。
(四) 请各二级学院及时通知参加补考的学生(包括批准缓考的学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按规定的补考时间和地点参加补考。在考试过程中,考生须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考前一周做好相关宣传教育工作。
(五) 补考结束后三天内,各二级学院将成绩报送到教务处学籍科,确保考生补考成绩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发现后将严肃处理。
望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补考准备工作,确保本次补考工作顺利完成。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